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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_分卷阅读_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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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麽,有什麽想法麽?”

    “嗯,我想去三亚。”“年假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在家好好歇著。”“我得回老家……”一堆人叽叽喳喳又说开了。主管忽然抬起头来,看向一直沈默的陆知书:“小陆你年假打算去哪儿?”

    陆知书端坐在椅子上,微微一笑:“西藏。”作家的话:啥都不说了,直接恢复更新。以行动证明给你们看==咳~家里网络抽了,留言我明天来回复,对不起各位~

    第二十七章

    :

    西藏?

    陈小萌心中一动,假装不经意地问:“为什麽想去西藏?”

    主管也不太理解:“是啊,那地方那麽远,又穷又高,还有高原反应。去那里不是找罪受麽?”

    “不会啊。”陆知书静静一笑,转过脸望向食堂窗户外的天空,幽幽道,“那里是最後一片净土,是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在都市呆久了,灵魂需要净化洗涤。西藏是朝圣地,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只有那里才有最洁净的空气,最蓝的天最清澈的河流。宗教。壁画。朝圣。雪山。所以,这辈子如果有可能的话,想要徒步去西藏,算是给自己的人生来一场苦行吧。”

    ……

    ……

    诸人目瞪口呆。

    我滴个乖乖,没想到小陆年纪轻轻,居然这麽有想法。

    陈小萌同学也听的小心脏噗通通的跳。

    陈小萌心中有个梦想,就是徒步去西藏旅行。自从看了安妮宝贝的书之後,他就发誓这辈子一定要穿越玉龙雪山,再徒步去墨脱,去朝圣,在西藏纯净的天空下,接受灵魂的洗涤==。可惜生活总是忙碌不堪,一直没有机会实现。偶有一次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却被人不理解的嘲笑了,说他吃饱了撑著没事儿干,跑去西藏那原始社会穷折腾个什麽劲儿。

    凡夫俗子!

    陈小萌自此不再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将之悄悄掩在心中,待到功成名就,事业有成,再去实现这个梦想。却没想到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那麽多凡夫俗子,竟会有一个人和他的梦想一模一样,多麽难得。

    陈小萌顿时有一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他抬起头,目光正好与陆知书碰到。

    陆知书对他静静的微笑。(注意,是静静!==)

    陈小萌愣了愣,立刻把脸转过去,冷哼一声。

    又过了两天,午间休息。部门的人都出去吃午饭了,陈泽忙过了头,等从办公室出来时,外头只剩下了一个人,陆知书。

    陆知书正靠在窗户边,安静的读一本书。

    他今日穿著格子衬衫,干净的布裤,午後的阳光暖暖的,洒在他的柔软的头发上,侧脸的线条那麽优美干净。

    陈泽不禁有些看晃了神……这样干净的男子……这样纯净的气息……有那麽一瞬间,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为毛之前会觉得这人是个人面禽兽斯文败类呢?明明就是一朵这样干净的男子……

    陆知书听到声音,合起了书,抬头对他微笑:“经理,忙完了?”

    “啊……嗯。”陈泽为自己刚才的走神感到有点儿羞耻,咳嗽一声,板著脸问,“你怎麽不去吃饭?”

    “最近胃有点痛,就没去吃。”

    胃痛!胃痛!多麽柔弱文艺的病!小清新必备!──兔子乔白在电话里曾经这麽交代过他。

    陈泽一听,果然就皱起了眉头:“吃药了吗?”问完了就又立刻後悔,生怕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

    陆知书推了推眼镜,笑得干净而澄澈:“嗯,吃过了。谢谢经理关心。”

    “……谁关心你了。我只是怕你死在公司,到时候给公司添晦气。”

    “谢谢经理关心。”

    “……”陈泽不想和他废话,掉头就要离开,眼角余光忽地又瞥见他手中书的封面。

    封面上赫然写著几个熟悉的大字:杜拉斯

    陈小萌又一次动摇了。

    没想到,这个狼崽子居然也看杜拉斯。

    这种深奥的不俗的书,他真的能看得懂吗?该不会是装的吧?

    陈泽犹疑著问:“你……也看杜拉斯?”

    “嗯。”知书笑道,“杜拉斯的书就像毒药。笔触大胆风格独特,她的一生就是不停的创作一部小说。这个故事充满酷热,暴风雨,酒精和烦躁不安等……真的想要描述这个女人,很难。到底是温柔,还是暴躁呢?是天才还是自恋狂呢?”

    陆知书拖著下巴,陷入了沈思中,眉宇间略过一抹淡淡的哀愁==:“她的文字,充满了死亡,爱情,肉欲,失控。广岛与爱情。这些文字仿佛随时随刻都会爆炸,又像音乐,啊,是一种大海一样的音乐,围绕著一个主题无穷的变幻,倾诉和欢庆,控制和失控。”

    “是的。她的文字对我来说……像《圣经》”陈泽也情不自禁地谈起了自己的读书心得来,“无论是《抵达太平洋的堤坝》还是《直布罗陀的水手》,还是《情人》,她可以把爱情写的如此简单,把谋杀写的那麽浪漫……虽然文中的主语场景经常词不达意,混乱不清,可是没有关系,她的写作,是写给自己的,不是写给别人看的……”

    陆知书点头,表示赞同:“是的,我曾有幸去过杜拉斯在蒙帕纳斯的公墓。”

    “你去过那里?!”陈泽惊讶。

    “是的。在我第一次读完她所有的书之後,我便背著包边打工便攒路费前往了蒙帕纳斯。她的墓和她的人一样,简洁干练。我给她献上了一束玫瑰。要知道她的人生,文字,就像玫瑰一样。”

    !!!!!

    背包,打工,旅行,杜拉斯!

    陈小萌不想承认,自己对这个狼崽子,有那麽一点改观了!

    不,不止一点改观,是大大的改观!

    真没想到这家夥竟然这麽的有……有……怎麽说呢,还是那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两人一时陷入了沈默中。

    午後的风柔柔的吹开白色窗帘,窗台下的少年,突然闭上眼睛,抬头45°,哼起了歌儿。

    “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

    低沈的男声轻吟浅唱,是陈绮贞的《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也是陈小萌最爱的歌。

    陈泽失眠了。

    本以为狼崽子只是个废柴富二代,又卑鄙无耻的作弄过自己,可是没想到狼崽子居然有这麽多地方和自己相似。

    陈小萌同学,是寂寞的。

    他的性格,身世,家庭背景以及人生追求,让他成为一个寂寞的不被理解的高品位的男人。

    再高品位的男人,也会寂寞。

    不仅身体寂寞,心理也寂寞。

    他也想要好盆友。

    陆知书符合他对朋友的一切要求,知性,干练,能力高,谦和有礼,除了曾经对自己的作弄,後来也被他解释成“因为太喜欢你了,所以不知道该怎麽办,就用了这个偏激的蠢招”

    陈小萌抱著枕头在床上烦躁的打著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