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吾靠也...此厮必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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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
繁华的街头,沈思睿缓慢穿行在热闹的古城里,车如流水马如龙,人潮络绎不绝,两侧商铺绵延,商铺外挂出来的牌幡布条随风烈烈鼓舞。
在他身边,是同样经过乔装打扮,穿着一身青色书生服饰的顾衍。
出门前,顾衍曾站在铜镜前,看了看自己此刻的模样。
当时他就感觉不是这件衣服衬托了自己,而是自己的盛世美颜完美的发挥了这件衣服的优势。
扭头看了一眼浅碧罗衣,气质高冷娴静,身段窈窕,艳光四射的沈思睿,又看了看周围的男人,全部面露痴迷的盯着沈思睿看个不停,顾衍不禁有些感慨。
果然。
男人。
要么穿上西装运筹帷幄,要么穿上军装镇守一方。
实在不行,就穿上女装,祸害一方。
以沈思睿的姿色,如果到了风俗巷中,绝对是花魁,只怕会客似云来,顾衍在心中暗戳戳的想着。
不...
又看了一眼沈思睿超过一般女子的身高,随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就凭这双大长腿,一般头牌绝对没有沈思睿受欢迎,毕竟腿长可以解锁更多修炼姿势。
将头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到一边,顾衍问道:
“兄...咳咳...妹子你看哥这身打扮好看么。”
正努力保持大家闺秀风范的沈思睿,闻言撇了一眼顾衍,冷笑一声,表情中嘲讽的意思十分明显。
对于一个八尺壮汉,书生的儒衫实在是不合身,肌肉饱满,身形昂然,都会把这件宽松的衣服撑起来。
而对于读书人来说,两袖飘飘,衣诀翻飞这才是他们追求的。
看到沈思睿不说话,顾衍也没太过在意,觉得他只是单纯的妒忌自己,毕竟身边的行人看向自己二人,都是一副才子佳人的反应。
但实际上,周围的人看向沈思睿时,想的是:好一个美人。
再看向“她”身边的顾衍,想的却是:
吾靠也...此厮必富...
浑然不知在周围人眼中,自己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的顾衍,正感觉良好的与“美人”亲密的并肩前行。
当然了,别看王公贵族、富甲商贾、文人雅士都喜欢到青楼附庸风雅,但光天化日的,一男一女若是过于亲密也是很失礼的行为。
所以两人的言行举止也十分注意,顾衍是属于注意举止,沈思睿则是注意言行,并不说话,行走时也是小碎步挪动,生怕一说话或者动作大了,暴露出他是个男人的事情。
这里是北城的集市,洪都城的结构十分简单,两道长街将城市分割成东南西北四座城。
相较于鱼龙混杂的南城,这最为热闹的北城集市就显得高大上了许多。
毕竟能住在这附近的人,都是有钱或者有地位的人。
在来这里之前,沈思睿一度十分抗拒,毕竟男扮女装本来就是难以启齿的事情,而北城的集市又是人口众多的地方,人一多就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被人拆穿的风险也会大大提升。
但顾衍又不是真的为了治疗沈思睿的毛病,他只是为了引采花贼上钩,所以对着沈思睿一通忽悠。
什么人多锻炼的效果才会好。
什么要对我的化妆水平有信心,没人会认得出来。
什么连女装见人都不敢,怎么可能克服内心的恐惧。
这些毒鸡汤一通狂灌,整的沈思睿迷迷糊糊的,不由自主的就跟着顾衍来到了集市。
当然了,顾衍来这里也是经过仔细分析的,不是单纯的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
首先来说,马上疯这个采花贼,专门喜欢折磨情侣或是夫妻,那么自己和男扮女装的沈思睿,已经达成这一要求,再加上沈思睿无法让人拒绝的姿色,如果采花贼知道了是绝对无法拒绝的。
采花贼能在这么多江湖人士的围追堵截下,依然没有被捉到,这只能说明两点。
第一点:他有独特的隐藏方式,能够逃脱众人的追踪。
这一点顾衍并不担心,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追踪采花贼,他一直是计划愿者上钩,让采花贼自己来找他。
第二点:说明采花贼是个禁得住诱惑的人。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马上疯是个残忍的采花贼,就算武林人士的素质参差不齐,但总有一部分聪明人,所以在各大青楼,一直都有人暗中等待。
就连城中一些颇有姿色的小娘子家门口,都有人定点蹲守。
而北城是左右江湖人下意识忽略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身边往往都有家丁或是护卫,再加上衙门和玄镜司都在这里,不会有人蠢到在这里出手。
但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顾衍分析,北城就是采花贼最好的选择。
对于采花贼来说,为了安全考虑,就算不在这里出手,北城集市也是一个消息灵通的地方,藏在这里至少能了解时事,方便判断接下如何逃跑。
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采花贼采花贼,怎么能忍得住不采花呢,又扭头看了看沈思睿,顾衍觉得在不知道男扮女装的前提下,没有人能抵抗这种诱惑。
所以这里面的关键点,就在于如何让采花贼得知这一消息,或者说如何让他看到光鲜艳丽的沈思睿。
......
苦思良久,顾衍两人不知不觉间,被人潮裹挟到了集市当中最为热闹的地方。
嘈杂喧闹的声音打断了顾衍的沉思,他抬眼望去,印入眼帘的是一座戏台。
戏台背靠湖水,以石头搭起底座,楼层次丰厚,一人合抱粗细的木头作为台柱,上面雕刻着龙凤花鸟,做工精细。戏台顶上瓦片盖顶,四角腾空而至,每角悬挂一个铜铃,风吹铃动,响声悦耳。
随着台上灯火渐渐的亮起,周围的人群都涌了过来,一片喧嚣。
“听说这是百花楼搭的戏台子,要在这里表演。”
“是啊是啊,据说要连续演好几天呢,到最后连百花仙子都会上台献艺。”
“真的吗?听说那百花仙子倾国倾城,只有身份高贵或者江湖中的年轻俊杰才能一窥芳容啊。”
“诶,这可不好说,不过能看到百花楼中别的姑娘们表演也是不虚此行啊。”
“你们都不知道,这戏台子是为了重新选百花仙子。”
听着身边的人叽叽咕咕的议论声,顾衍这才明白怎么回事。
这洪都城中,凡是附庸风雅的,一般都是到北城的风俗巷中,寻常的青楼都需要姑娘们揽客,如果有几名花魁镇场子,能吸引一些熟客,就算是相当有规模了。
但百花楼却不一样,因为不需要,百花楼这个名字就代表着客似云来。
而且百花楼不意味着真有百朵金花,它只有一位花魁,就是这帮人口中倾国倾城的百花仙子。
百花仙子是一种称号,象征着艳压群芳,一人就能顶百位花魁,是洪都城中公认的第一美人,由所有花魁共同竞选,美人们在台上表演,观众们购买百花楼的花朵送给喜欢的花魁,最终由花朵数量的多少,来抉择谁是下一任百花仙子。
这不就是选秀么...顾衍暗暗思索。
不多时,人群已经将这个戏台团团围住,附近的湖水随风荡漾,夜风怡人,随着悠悠的丝竹响起,人们开始安静下来,对着台下的人不再说话,丝竹声也渐渐停下。
待到最静的时候,轰然声响,音乐响起,烟火自舞台后冲天而走,十几名靓丽的姑娘随着戏台周围飞舞出的彩绸袅袅走出,如彩凤开屏一般,在这繁华的城市夜色当中,拉开了这场选秀的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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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
繁华的街头,沈思睿缓慢穿行在热闹的古城里,车如流水马如龙,人潮络绎不绝,两侧商铺绵延,商铺外挂出来的牌幡布条随风烈烈鼓舞。
在他身边,是同样经过乔装打扮,穿着一身青色书生服饰的顾衍。
出门前,顾衍曾站在铜镜前,看了看自己此刻的模样。
当时他就感觉不是这件衣服衬托了自己,而是自己的盛世美颜完美的发挥了这件衣服的优势。
扭头看了一眼浅碧罗衣,气质高冷娴静,身段窈窕,艳光四射的沈思睿,又看了看周围的男人,全部面露痴迷的盯着沈思睿看个不停,顾衍不禁有些感慨。
果然。
男人。
要么穿上西装运筹帷幄,要么穿上军装镇守一方。
实在不行,就穿上女装,祸害一方。
以沈思睿的姿色,如果到了风俗巷中,绝对是花魁,只怕会客似云来,顾衍在心中暗戳戳的想着。
不...
又看了一眼沈思睿超过一般女子的身高,随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就凭这双大长腿,一般头牌绝对没有沈思睿受欢迎,毕竟腿长可以解锁更多修炼姿势。
将头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到一边,顾衍问道:
“兄...咳咳...妹子你看哥这身打扮好看么。”
正努力保持大家闺秀风范的沈思睿,闻言撇了一眼顾衍,冷笑一声,表情中嘲讽的意思十分明显。
对于一个八尺壮汉,书生的儒衫实在是不合身,肌肉饱满,身形昂然,都会把这件宽松的衣服撑起来。
而对于读书人来说,两袖飘飘,衣诀翻飞这才是他们追求的。
看到沈思睿不说话,顾衍也没太过在意,觉得他只是单纯的妒忌自己,毕竟身边的行人看向自己二人,都是一副才子佳人的反应。
但实际上,周围的人看向沈思睿时,想的是:好一个美人。
再看向“她”身边的顾衍,想的却是:
吾靠也...此厮必富...
浑然不知在周围人眼中,自己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的顾衍,正感觉良好的与“美人”亲密的并肩前行。
当然了,别看王公贵族、富甲商贾、文人雅士都喜欢到青楼附庸风雅,但光天化日的,一男一女若是过于亲密也是很失礼的行为。
所以两人的言行举止也十分注意,顾衍是属于注意举止,沈思睿则是注意言行,并不说话,行走时也是小碎步挪动,生怕一说话或者动作大了,暴露出他是个男人的事情。
这里是北城的集市,洪都城的结构十分简单,两道长街将城市分割成东南西北四座城。
相较于鱼龙混杂的南城,这最为热闹的北城集市就显得高大上了许多。
毕竟能住在这附近的人,都是有钱或者有地位的人。
在来这里之前,沈思睿一度十分抗拒,毕竟男扮女装本来就是难以启齿的事情,而北城的集市又是人口众多的地方,人一多就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被人拆穿的风险也会大大提升。
但顾衍又不是真的为了治疗沈思睿的毛病,他只是为了引采花贼上钩,所以对着沈思睿一通忽悠。
什么人多锻炼的效果才会好。
什么要对我的化妆水平有信心,没人会认得出来。
什么连女装见人都不敢,怎么可能克服内心的恐惧。
这些毒鸡汤一通狂灌,整的沈思睿迷迷糊糊的,不由自主的就跟着顾衍来到了集市。
当然了,顾衍来这里也是经过仔细分析的,不是单纯的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
首先来说,马上疯这个采花贼,专门喜欢折磨情侣或是夫妻,那么自己和男扮女装的沈思睿,已经达成这一要求,再加上沈思睿无法让人拒绝的姿色,如果采花贼知道了是绝对无法拒绝的。
采花贼能在这么多江湖人士的围追堵截下,依然没有被捉到,这只能说明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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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顾衍并不担心,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追踪采花贼,他一直是计划愿者上钩,让采花贼自己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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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城中一些颇有姿色的小娘子家门口,都有人定点蹲守。
而北城是左右江湖人下意识忽略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身边往往都有家丁或是护卫,再加上衙门和玄镜司都在这里,不会有人蠢到在这里出手。
但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顾衍分析,北城就是采花贼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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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里面的关键点,就在于如何让采花贼得知这一消息,或者说如何让他看到光鲜艳丽的沈思睿。
......
苦思良久,顾衍两人不知不觉间,被人潮裹挟到了集市当中最为热闹的地方。
嘈杂喧闹的声音打断了顾衍的沉思,他抬眼望去,印入眼帘的是一座戏台。
戏台背靠湖水,以石头搭起底座,楼层次丰厚,一人合抱粗细的木头作为台柱,上面雕刻着龙凤花鸟,做工精细。戏台顶上瓦片盖顶,四角腾空而至,每角悬挂一个铜铃,风吹铃动,响声悦耳。
随着台上灯火渐渐的亮起,周围的人群都涌了过来,一片喧嚣。
“听说这是百花楼搭的戏台子,要在这里表演。”
“是啊是啊,据说要连续演好几天呢,到最后连百花仙子都会上台献艺。”
“真的吗?听说那百花仙子倾国倾城,只有身份高贵或者江湖中的年轻俊杰才能一窥芳容啊。”
“诶,这可不好说,不过能看到百花楼中别的姑娘们表演也是不虚此行啊。”
“你们都不知道,这戏台子是为了重新选百花仙子。”
听着身边的人叽叽咕咕的议论声,顾衍这才明白怎么回事。
这洪都城中,凡是附庸风雅的,一般都是到北城的风俗巷中,寻常的青楼都需要姑娘们揽客,如果有几名花魁镇场子,能吸引一些熟客,就算是相当有规模了。
但百花楼却不一样,因为不需要,百花楼这个名字就代表着客似云来。
而且百花楼不意味着真有百朵金花,它只有一位花魁,就是这帮人口中倾国倾城的百花仙子。
百花仙子是一种称号,象征着艳压群芳,一人就能顶百位花魁,是洪都城中公认的第一美人,由所有花魁共同竞选,美人们在台上表演,观众们购买百花楼的花朵送给喜欢的花魁,最终由花朵数量的多少,来抉择谁是下一任百花仙子。
这不就是选秀么...顾衍暗暗思索。
不多时,人群已经将这个戏台团团围住,附近的湖水随风荡漾,夜风怡人,随着悠悠的丝竹响起,人们开始安静下来,对着台下的人不再说话,丝竹声也渐渐停下。
待到最静的时候,轰然声响,音乐响起,烟火自舞台后冲天而走,十几名靓丽的姑娘随着戏台周围飞舞出的彩绸袅袅走出,如彩凤开屏一般,在这繁华的城市夜色当中,拉开了这场选秀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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