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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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炎岭”是“金剑门”的总舵,它原本只是一座默默无名的贫瘠小山,但是,在任飞鹏的英明领导下“飞炎岭”的名声愈来愈响亮,已经到了名震江湖的地步。
“金剑门”的存在直接造福了“飞炎岭”山下的小镇,由于“金剑门”的威名,使得一些江湖宵小、偷鸡摸狗之辈不敢来“飞炎镇”胡作非为,加上大部分的儿郎会把家属安置在镇上,以方便就近照顾,造成“飞炎镇”日益繁盛,许多邻近的小村镇索性全都搬移到这里来,除了可以图个平安外,利于谋生也是他们的考量。
像小欢的爹就是住在小镇的边缘,当年易大勇的脚痊愈后,他因为不习惯岭上无所事事的生活,便把两个女儿留在山上习武,独自一个人搬到山下来,并且以老本行──打猎维生。
“金剑门”这么照顾他们易家父女,对他又有医腿之恩,他就算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占“金剑门”的便宜。
“爹。”小欢开心地朝他挥了挥小手,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从平坦宽大的山路上小心缓慢地走向他。
易大勇从手边正在处理的猎物上抬起头来,扯着嗓门振奋地吆喝回去。“小欢,你来得正好,爹今天早上刚抓到一只山鹿,你把新鲜的鹿肉带回去炖汤给少主喝。”
他大老远就看见女儿脸上那抹灿烂的笑容了。
“好啊!”易小欢笑咪咪地走进前院,微倾着身子让父亲看她臂弯中的小娃娃。“爹,您瞧瞧小欢抱谁来了?”
“你去哪里抱来一个小婴儿了?”易大勇不感兴趣地瞄了一眼,拿起一旁的抹布擦掉手上的血迹,然后站了起来。
“爹,他就是小翼,小弯的儿子啊!”易小欢贼忒兮兮地偷笑。“爹,您要不要抱抱您可爱的孙子啊?”
易大勇的嘴里虽怒哼一声,一双大眼却偷偷瞄着自己还未见过面的孙子。“哼!不要在我面前提起那个不孝女!”
“爹,小弯都成亲两年了,您怎么还在生小弯的气啊?”小欢又好气又好笑地叹了口气。不过就是成亲嘛!真不晓得爹爹怎么能气这么久?连小弯的面都不见。
“哼!那个不孝女不好好学武和保护少主,竟然离经叛道嫁给她的师父朱天云,那个比爹差不多大的男人,你说爹能不生气吗?”易大勇气得吹胡子瞪眼,说到底还是心疼女儿嫁给年纪这么大的男人。
“爹,没这么严重啦!朱堂主比您小了快七岁耶!”小欢咬着下唇忍住快冒出来的笑意。
“我管他小我几岁,总之,他引诱小弯就不对。”易大勇气呼呼地又瞥了小孙子一下。嗯!这娃儿长得真是可爱,一点都不像朱天云那个大黑脸。
“爹,朱堂主没有引诱小弯。”小欢再次为朱天云打抱不平。“是小弯喜欢上朱堂主,故意引诱他的。”
他们两人的师徒恋虽然曾在“飞炎岭”上引起轩然大波,不过,江湖中人本来就是敢爱敢恨,倒也没有人非议过什么,反而是祝福的人比较多,唯一感到不高兴的人大概只有她爹爹吧!
易大勇充耳不闻,继续批判下去。“爹当年是瞧他稳重成熟,才放心地把小弯交给他做徒弟,没想到他竟然做出这种卑鄙无耻的事来,哼!爹真是看走眼了。”
“爹,小弯和朱堂主是两情相悦,两人的感情好得不得了。您就不要再生他们的气了嘛!”小欢挪出一只小手撒娇地摇了摇案亲的手臂。
易大勇被她那危险的举动吓出了一身冷汗。“小欢,你小心一点,别把娃儿摔下来了。”
“爹,干脆您来抱小翼算了,您比较有经验。”小欢不等父亲回答,就硬将小娃娃往他的怀里塞。
易大勇本想拒绝,但是,一瞧见小孙子那张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他的心就完全被征服了。“唉!这娃儿长得真是好看!五官像极了你娘。”一股灼热的酸意突然冲上他的鼻头,让他的眼眶发涩起来。
“爹,小翼是男的。”小欢摸了摸俏鼻,呐呐地提醒他老人家。
“爹当然知道他是男的。”易大勇驾轻就熟地抱着婴儿轻摇。“小欢,你把他抱来这里做什么?”
“今天早上又有不明帮派潜进“飞炎岭”闹事,朱堂主和小弯奉命追查下去,临走前,小弯托我照顾小翼,可是,我又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所以想来拜托爹和杏姨。”小欢愈说愈小声,最后,简直是心虚得抬不起头来。
她天生就不是说谎的料子,这项“任务”对她来说实在太困难了。
不过,幸好易大勇的注意力全在宝贝孙子身上,没有发觉到她的异状。
“嗯好吧!爹和阿杏就帮你照顾这娃儿,直到那不孝女回来。”易大勇迫不及待地抱着小孙儿走进屋里,嘴中同时兴奋地嚷嚷着。“阿杏,你快来看看我们的孙子”
他口中的阿杏是他续弦的妻子,同时也是十年前被“金剑门”雇来照顾他那两个女儿的奶娘。
“哎呀!大勇,你怎么满手是血地抱着孩子啊?!”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惊呼声。“快快快!快去把手洗干净。”
“怎么样?爹怎么说?”
一瞧见小欢跨进“琉园”的势力范围,小弯就掩不住心急地立刻蹦到她面前,猛跳脚地急问。
即使已经嫁人生子了,小弯的个性还是像以前一样急躁活泼,一点改变也没有,连身材都和婚前一模一样。
“小弯,别着急。”朱天云按住她那不停蹦跳的身子,一双黝黑的眸子沉默地探向小欢。
害妻子和岳丈决裂,一直是他心中最大的憾事,经过再三考虑后,他终于决定拉下脸来拜托少主帮忙。
“小欢,易大叔怎么说?”任剑清身着一袭月白儒衫,缓步走到花木扶疏的“琉园”前院。
小欢灿烂的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涡。“爹爹一瞧见小翼的脸,眼眶就红通通的,连骂人的话都忘记怎么说了。”
“那爹是喜欢小翼啰?”直到此刻,小弯那高悬的心才略微放下一半。
“喜欢得不得了,可惜你没瞧见爹抱着小翼冲进屋里的模样,好像怕我把小翼抢回来一样,好好玩喔!”小欢那灵亮动人的明瞳漾着满坑满谷的笑意,一副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样子。
小弯开心地咯咯笑了出来。“早知道爹这么喜欢小翼,他一出生,我就把那小子送到爹那里去,省得他老是半夜吵我睡觉。”
呵没想到那小子这么有用。
“多谢少主的建议。”朱天云感激地向任剑清抱拳致谢。
少主的办法虽然看似简单容易,但是,再给他这个练武的粗人十年的时间,他也想不出这个完美的办法来。
“不用客气,朱叔叔。”任剑清含笑道:“是小弯争气,生了一个可爱的娃娃,否则,这个计画还行不通呢!”
“对嘛!是我太厉害了,随便生一生,就生了一个带把的胖小子,不然,任哥哥哪有办法啊?”小弯得意地翘起尾椎,实在太佩服自己了。
“要叫少主!”朱天云和小欢异口同声地纠正她,朱天云甚至严厉地敲了爱妻一记响头。
“这么凶干嘛?!任哥哥就是喜欢人家这么叫他嘛!”小弯委屈地把双手捂在头顶上。“而且,任哥哥也说过小弯可以继续这样喊他的。对不对,任哥哥?”她求救地望向任剑清。
“嗯!你们别骂小弯了,我确实是希望小欢和小弯像以前那样喊我,不要这么见外。”任剑清那似笑非笑的眸光不禁停驻在小欢身上。
他什么时候还能再听到小欢喊他任哥哥呢?
“那怎么可以?!”小欢惊恐地瞪圆水眸。“小欢会被爹打断双腿的!”她可不想像小弯一样被爹拿着木棍追打。
这太丢脸了!
任剑清叹了口气,不着痕迹地转换话题。“对了,朱叔叔,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出发?”他不想勉强她。
“明天吧!”朱天云看了小弯一眼,心里其实不太愿意离开“飞炎岭”因为,他的宝贝儿子在这里。“小弯想去江南透透气,她也闷在“飞炎岭”快一年了。”
而他则可以顺便调查最近在武林中有没有怪事发生。
“那好,等到易大叔的态度软化了,我再派人通知你们回来,你们就安心玩个痛快吧!千万别太早回来。”任剑清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和早年的愤世嫉俗相比,如今的他已经能够调适好自己的心情,不再在乎可不可以踏出“飞炎岭”的问题了。
事实上──自从那次落入“青衣帮”的手中后,他就再也没有踏出“飞炎岭”一步了。
“你放心!任哥哥,这次如果没有玩个一年半载,我们是绝不会回来的。”小弯发下狠愿。
朱天云闻言,只有傻眼的份了。
不是说好只去江南玩个十天、半个月就回来了,怎么突然变成“一年半载”了?这丫头未免太迫不及待想甩开自己的儿子了吧?
唉
午后,仲夏的南风徐徐轻送。
一股醉人浓沁的香气在风里萦绕着,炽热的阳光投映在池塘上,把一株株池塘中的白莲衬得格外洁白莹亮。
“琉园”里,任剑清悠闲地倚栏独坐,手上拿着一卷书册,心思却早已飞到前方的水池边去了。
只见小欢穿着轻薄的淡蓝夏裳,顶着大太阳帮她心爱的宠物“雪儿”洗澡──不知从何时开始“雪儿”睡在她怀里的时间竟比他多,他只好帮它换主人了。
就像所有怕水的动物一样“雪儿”一碰到水,就开始吱吱乱跳,把水花喷得四处飞溅。
“啊“雪儿”你真不乖”小欢又笑又叫,没有多久,她已经湿得像落汤鸡一样了。
她那清脆的娇笑声传遍了整座“琉园”为闷热的夏日带来一丝凉意。
任剑清不自觉地露出一抹和煦的笑,索性把书卷放在一旁,一边欣赏她娇美的笑颜;一边甘之如饴地轻啜一口凉掉的西湖龙井茶。
他从未见过像小欢这样容易满足的女子,一朵小花、一块糕饼,都能让她乐上大半天。
对她来说,快乐是一件最容易不过的事了,她能在每一件小事中寻找到乐趣,然后自顾自地在一旁傻笑。
偏偏这样单纯的她又有着一颗固执无比的脑袋瓜子,她可以为了她父亲所说的一句话,努力不懈地拚命学武,每天弄得伤痕累累也不曾喊过苦,为的就是要保护他,报答那微不足道的医腿之恩。
打从易大叔要她好好练武的那一天起,她就再也没有喊过他任哥哥了。
“少主。”小欢一手抱著“雪儿”另一手提着湿答答的小蛮靴,光着脚丫子站在亭子外。
“快进来。”任剑清回过神来,见到她那湿漉漉的娇躯曲线毕露,俊颊不禁微微一红。“你不是帮“雪儿”洗澡吗?怎么湿得比它还厉害?”
他接过吱吱抗议的“雪儿”将它放在石桌上,然后脱下自己的外袍,胡乱地抹了抹她沾了水珠的发,和全湿的小脸。
“少主,不可以,你会着凉的。”小欢先是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接着慌忙地避开他的大手。
“我没这么娇弱,快擦吧!”任剑清哭笑不得地将白色的外袍丢给她。这丫头似乎很喜欢将他归类为弱不禁风的男人。
在她的眼中,他的身体真有那么不济吗?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只是不会武功而已,当然偶尔会有不舒服的时候,但是,他好像从来不曾在她面前生过重病,她是从哪里得来这种错误的印象呢?
“我”小欢突然觉得手中的长袍好沉重喔!“少主,小欢还是到外头晒太阳好了,你快把袍子穿上吧!”
她抚平袍子上的皱痕,恭敬地递还给他。
“你比“雪儿”还不乖。”任剑清皱起俊眉,打消了避嫌的念头,他把外袍揉成一团,亲自帮她擦拭滴水的身体。
“少、少主不用麻烦了。”小欢顿时感到不知所措,手脚都不晓得要往哪里摆了。“这种天气湿掉的衣服一下子就干了。”
“等会儿记得去煮一碗姜汤喝。”任剑清吩咐她。
“少主是不是觉得冷了?”易小欢担忧地蹙起弯弯的柳眉。“都是小欢不好,害少主着凉了。”她自责地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
“傻丫头,我是叫你去喝姜汤。”任剑清拉住她的小手,好脾气地笑了笑。“小欢,你先下去换掉这身湿衣服吧!”
“那怎么行呢?”易小欢激动得差点把脖子给摇断。“小欢走了,谁来保护少主啊?”
少主一向爱静,所以偌大的“琉园”内经常是空荡荡的,如果没有少主使唤,下人不能随便进来“琉园”包括守卫在内。
相形之下,她的责任就显得更加重大。
“走吧!”任剑清单手捞起在桌上玩得不亦乐乎的“雪儿”率先走出亭子。
“走去哪里啊?少主。”小欢狐疑地跟在他后头。
“去你的房间换衣服。”
“噢!”小欢满腹疑云地轻应一声。奇怪!少主最近好像愈来愈闲了,不然,他怎么会变得这么婆婆妈妈,连这种小事都要管呢?
蓦地──
人影翻飞,快如闪电。
“少主,小心!”小欢飞快地护在任剑清的身前,右手趁势抽出腰间的古朴短剑,一张甜美的小脸上布满了警戒的神色。
只见数名蒙面黑衣人从左方树林窜出,他们手持弧形弯刀,缠住小欢一个劲儿快斩狠杀,招招不离小欢的要害。
仿佛知道只要除去小欢“金剑门”的少主就是他们的囊中物了。
而小欢也明了这层道理,他们要的是少主的血,自然不可能伤害他的性命,所以,她安心地与他们周旋,把师父所授的剑法使得淋漓尽致。
“小欢,不必和他们拚命。”任剑清双手抱胸,神色自若地靠着身后的假山。他已经悄悄放出“雪儿”去求救,援兵应该马上就会到,小欢只要以灵巧的身法拖延时间就可以了,没必要冒险。
“是!”小欢虽然是这么应道,但是在渐增的压力下,她闪躲的空间愈来愈小,最后,不得不以真功夫和他们硬拚。
“快做了她!”为首的黑衣人终于着急地出声了。
小欢的功夫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本以为八人围攻一个弱女子是占尽优势的事,应该两三下就可以把她收拾掉了,没想到娇娇小小的她竟然这么扎手,难怪任飞鹏放心把儿子交给她保护。
他们错估了她!
黑衣蒙面人齐喝一声,八柄弯刀突然诡异地暴闪而出,幻成八团晶亮的飞轮,袭向面无惧色的小欢。
场面立即险象环生起来。
“‘断魂刀法’?!”任剑清难以置信地向前一步。“沙兄,是你吗?!”
难道他是“银刀山庄”的沙永杰,他今生唯一的至交好友。
那个嗓音、那套剑法,他都熟得不能再熟了,他不可能认错。
小欢的剑法不自觉地顿了一下,手臂上立刻多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啊!”她忍不住闷哼一声,不过,她随即脸色一白,懊恼地咬住下唇,拿着短剑悍然地反击回去。
她的乱叫只会害少主担心而已。可恶!她怎么不忍一忍呢?
“小欢,退回来。”平淡的语气含着不容忽视的威严。
“少主,再给小欢一点时间,小欢很快就能解决这几个讨厌的家伙了。”为了达到迅速灭敌的效果,她像是不要命似的,招式变得又怪异又凶狠,她的身上很快地又多添了几道伤口。
“小欢。”任剑清的嗓音已透出怒气。他第一次这么痛恨自己这种“要命”的体质,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他算什么男人啊?
“再等一等。”小欢的声音勉强传出来。
随着场中的黑衣人一个接一个倒下,小欢付出不小的代价,她身上的淡蓝衣衫已被自己的鲜血浸湿,而且还继续滴落在草皮上。
见到她的伤势愈来愈重,任剑清顿时心如刀割,他毫不犹豫地掉头就走,转移黑衣人的目标。
“快!他要走了!”黑衣人心绪一乱,还来不及分出人手去拦截任剑清,就纷纷被小欢逮到机会刺倒在地。
高手对决岂容有一方分神!
为首的黑衣人见到同伴全都倒下,不禁悲愤地大喊道:“我和你拚了!”
“怕的人是小狈!”小欢扯直娇弱的嗓门,不甘示弱地嚷回去。
就在小欢拚着与对方的头头同归于尽之际,一个沙哑的惊呼声突然从半空中传来。“傻徒儿,你不要命啦?!”
“当!”
一锭快若流星的银粒子磕飞了黑衣人手中那致命的弯刀,接着只见数条人影纵入场中,为小欢接下那名黑衣人。
至于百里常生则飞快地扶住小欢那摇摇欲坠的身子,手一起一落,便准确无比地封住她周身的大穴,减缓了她血流如注的险境。
“小欢,你撑着点,师父马上帮你疗伤。”这教人心疼的傻丫头又拚得浑身是伤了。唉!
“师父”眼前的脸孔渐渐模糊。“小欢有将少主保护好”她的脸色惨白得吓人。
“小欢,乖,别说话了。”百里常生瞄了身旁面色铁青的任剑清一眼,他怎么一副想要掐死小欢的模样?
他从来没见过少主这么火大过。
“她有没有伤到要害?百里叔叔。”那双紧盯着小欢的眼深幽得有如黑夜的星辰,闪着微微的怒意和怜惜。
“少主,放心吧!我这呆徒弟从小就是泡着药桶长大,不但皮厚肉粗,而且不畏剧毒,这点皮肉伤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补回她失去的血,叔叔保证她马上又可以生龙活虎了。”
百里常生可是有计画地栽培小欢,没有人比她更适合成为少主的影子了。
“很好,等到她的伤好了后,告诉她,我不想再见到她了。”任剑清撂下决裂的话语,头也不回地走了。
百里常生当蟣uo蹲x恕?br />
这也是小欢在丧失意识前所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在庄严的议事厅中,坐了几名“金剑门”的重要干部,包括才离开十天就匆匆忙忙把怀孕妻子送回来的“刑堂”堂主朱天云。
他们的目光全集中那个倒在议事厅中央昏迷不醒的年轻人──“银刀山庄”的少庄主沙永杰。
“剑清,你想怎么处置他?”“金剑门”门主任飞鹏转过头来,询问身旁儿子的意见。
本来此事应该直接交给“刑堂”处理才对,不过“银刀山庄”的势力雄霸江南,在江湖上与“金剑门”齐名,而且,沙永杰又和他儿子有私交,于情于理,他似乎都该给沙永杰一个辩白的机会。
任剑清微垂着眼睑,神色漠然地道:“先救醒他吧!”
天底下还有什么事情比遭到好友背叛更令人痛苦?
“我来吧!”百里常生上前,力道适中地拍了沙永杰胸前的穴道几下。“他只是被击昏而已。”
不久,沙永杰呻吟一声,缓缓地睁开双眼。
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金剑门”恢弘的大厅,接着是任剑清那张熟悉的面孔,他们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会了一阵子。
“我的人呢?”沙永杰喑哑地问。
“两人轻伤,三人重伤,从此成了废人,另外两人伤重不治。”任剑清那清贵俊美的脸孔上毫无表情。
方才的场面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不会对他产生同情的,既然他做了决定,那么他就该承担属下伤亡的后果。
“剑──少门主。”沙永杰痛苦地闭了闭眼,没有脸再喊好友的名字。“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不要为难剩下的人了。”
一阵羞惭如潮水般涌了上来,让他恨不得自我了断算了。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任剑清叹了口气,不禁开始怀疑这几年的友情究竟是真是假。
也许他是有目的地接近自己吧!
“三年前,家母突然罹患一种可怕的病,她全身的皮肤不断地发痒腐烂,甚至发出恶臭,为了医治家母的病,我们寻遍江湖上的名医,可是人人束手无策,所以,我才会把主意打到你身上。”沙永杰抬起头来,真诚地向他道歉。“对不起,我无法眼睁睁看着家母体无完肤,每天饱受怪病的折磨。”
任剑清闻言,神色复杂地望着他那张坚毅俊朗的脸。“你是为了伯母才特意接近我的,对吧?”
“我不否认我是带有私心来和你结交的。”沙永杰坦诚不讳地苦笑。“不过,在与你熟识后,我反而没有勇气开口。”
“因为你知道少主不爱别人谈起他的血液。”百里常生冷漠地帮他说下去。“你怕打草惊蛇,所以干脆蒙面掳走少主,抽取他的血液。”
“不!”沙永杰大喊。“我是珍惜剑清的友谊,才没开口的。”友情与亲情,两者他都不想放弃。
“你若是珍惜我的友谊,为什么不直接开口呢?”任剑清那低哑的声音中带着无法错认的疲惫,他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沙永杰不可能不知道这点。
“家母的命危在旦夕,我不能冒着被你拒绝的危险。”沙永杰愧疚地摇头。“剑清,我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在用你的血治好家母之后,我就会悄悄地放你回来,神不知鬼不觉,既保住家母的性命,也保全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啊!”任剑清的黑眸转冷,凝聚着晶莹的冷芒。“但是你伤害了小欢。”
他永远忘不了沙永杰要杀小欢的那股狠劲,他是自己的好友,他应该知道小欢对他的重要性才对。
“她没事吧?”沙永杰迟疑地开口。对她,他只有满心的歉疚。
“小欢失血过多,得在床上躺一阵子才能爬起来。”任剑清的神情有不舍,也有无奈。
沙永杰这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他抿了抿干燥的唇,接下来的话让他有些难以启齿。“剑清,我知道我没有立场为手下说情,但是念在我们之前的友谊,请你放过我的手下,他们全是“银刀山庄”死忠的烈士。”
“少主,依“金剑门”门规,凡是谋害门主及其亲人者,应处以极刑──”
任飞鹏举起一只手止住朱天云的话。“无妨,天云,让剑清自己决定吧!”这孩子该长大了!
“是。”
“谢谢爹。”任剑清勉强露出笑容。
沙永杰急忙地插口。“我愿意承担一切的罪,你们杀死我吧!我的属下只是听命行事,不是他们的错。”
任剑清望着他那身血污,及焦急的面孔,不禁感慨地喟叹出声。“回去吧!带着你的部下回家去吧!”
以他堂堂“银刀山庄”少庄主之尊,竟然愿意为手下付出宝贵的生命,怎么不教人动容呢?他的有情有义、事亲至孝,不就是当初他欣赏他的优点吗?他怎么能因此而责怪他?
他虽然有错,但是罪不至死,他只是过于冲动,不用脑筋而已,况且光是手下的伤亡,已经够他自责一辈子了。
沙永杰意外地张大了嘴。“你要放了我们?!”
任剑清颔首。“朱叔叔,麻烦你安排一下,不要为难他们了。”
朱天云沉默地点了头,向门主恭敬地拱手后,便一脸不赞同地带着沙永杰要走出议事厅。
沙永杰呆傻地跟着他走,一脸不敢相信的模样。
“飞炎岭”是“金剑门”的总舵,它原本只是一座默默无名的贫瘠小山,但是,在任飞鹏的英明领导下“飞炎岭”的名声愈来愈响亮,已经到了名震江湖的地步。
“金剑门”的存在直接造福了“飞炎岭”山下的小镇,由于“金剑门”的威名,使得一些江湖宵小、偷鸡摸狗之辈不敢来“飞炎镇”胡作非为,加上大部分的儿郎会把家属安置在镇上,以方便就近照顾,造成“飞炎镇”日益繁盛,许多邻近的小村镇索性全都搬移到这里来,除了可以图个平安外,利于谋生也是他们的考量。
像小欢的爹就是住在小镇的边缘,当年易大勇的脚痊愈后,他因为不习惯岭上无所事事的生活,便把两个女儿留在山上习武,独自一个人搬到山下来,并且以老本行──打猎维生。
“金剑门”这么照顾他们易家父女,对他又有医腿之恩,他就算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占“金剑门”的便宜。
“爹。”小欢开心地朝他挥了挥小手,怀里抱着一个小婴儿,从平坦宽大的山路上小心缓慢地走向他。
易大勇从手边正在处理的猎物上抬起头来,扯着嗓门振奋地吆喝回去。“小欢,你来得正好,爹今天早上刚抓到一只山鹿,你把新鲜的鹿肉带回去炖汤给少主喝。”
他大老远就看见女儿脸上那抹灿烂的笑容了。
“好啊!”易小欢笑咪咪地走进前院,微倾着身子让父亲看她臂弯中的小娃娃。“爹,您瞧瞧小欢抱谁来了?”
“你去哪里抱来一个小婴儿了?”易大勇不感兴趣地瞄了一眼,拿起一旁的抹布擦掉手上的血迹,然后站了起来。
“爹,他就是小翼,小弯的儿子啊!”易小欢贼忒兮兮地偷笑。“爹,您要不要抱抱您可爱的孙子啊?”
易大勇的嘴里虽怒哼一声,一双大眼却偷偷瞄着自己还未见过面的孙子。“哼!不要在我面前提起那个不孝女!”
“爹,小弯都成亲两年了,您怎么还在生小弯的气啊?”小欢又好气又好笑地叹了口气。不过就是成亲嘛!真不晓得爹爹怎么能气这么久?连小弯的面都不见。
“哼!那个不孝女不好好学武和保护少主,竟然离经叛道嫁给她的师父朱天云,那个比爹差不多大的男人,你说爹能不生气吗?”易大勇气得吹胡子瞪眼,说到底还是心疼女儿嫁给年纪这么大的男人。
“爹,没这么严重啦!朱堂主比您小了快七岁耶!”小欢咬着下唇忍住快冒出来的笑意。
“我管他小我几岁,总之,他引诱小弯就不对。”易大勇气呼呼地又瞥了小孙子一下。嗯!这娃儿长得真是可爱,一点都不像朱天云那个大黑脸。
“爹,朱堂主没有引诱小弯。”小欢再次为朱天云打抱不平。“是小弯喜欢上朱堂主,故意引诱他的。”
他们两人的师徒恋虽然曾在“飞炎岭”上引起轩然大波,不过,江湖中人本来就是敢爱敢恨,倒也没有人非议过什么,反而是祝福的人比较多,唯一感到不高兴的人大概只有她爹爹吧!
易大勇充耳不闻,继续批判下去。“爹当年是瞧他稳重成熟,才放心地把小弯交给他做徒弟,没想到他竟然做出这种卑鄙无耻的事来,哼!爹真是看走眼了。”
“爹,小弯和朱堂主是两情相悦,两人的感情好得不得了。您就不要再生他们的气了嘛!”小欢挪出一只小手撒娇地摇了摇案亲的手臂。
易大勇被她那危险的举动吓出了一身冷汗。“小欢,你小心一点,别把娃儿摔下来了。”
“爹,干脆您来抱小翼算了,您比较有经验。”小欢不等父亲回答,就硬将小娃娃往他的怀里塞。
易大勇本想拒绝,但是,一瞧见小孙子那张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他的心就完全被征服了。“唉!这娃儿长得真是好看!五官像极了你娘。”一股灼热的酸意突然冲上他的鼻头,让他的眼眶发涩起来。
“爹,小翼是男的。”小欢摸了摸俏鼻,呐呐地提醒他老人家。
“爹当然知道他是男的。”易大勇驾轻就熟地抱着婴儿轻摇。“小欢,你把他抱来这里做什么?”
“今天早上又有不明帮派潜进“飞炎岭”闹事,朱堂主和小弯奉命追查下去,临走前,小弯托我照顾小翼,可是,我又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所以想来拜托爹和杏姨。”小欢愈说愈小声,最后,简直是心虚得抬不起头来。
她天生就不是说谎的料子,这项“任务”对她来说实在太困难了。
不过,幸好易大勇的注意力全在宝贝孙子身上,没有发觉到她的异状。
“嗯好吧!爹和阿杏就帮你照顾这娃儿,直到那不孝女回来。”易大勇迫不及待地抱着小孙儿走进屋里,嘴中同时兴奋地嚷嚷着。“阿杏,你快来看看我们的孙子”
他口中的阿杏是他续弦的妻子,同时也是十年前被“金剑门”雇来照顾他那两个女儿的奶娘。
“哎呀!大勇,你怎么满手是血地抱着孩子啊?!”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惊呼声。“快快快!快去把手洗干净。”
“怎么样?爹怎么说?”
一瞧见小欢跨进“琉园”的势力范围,小弯就掩不住心急地立刻蹦到她面前,猛跳脚地急问。
即使已经嫁人生子了,小弯的个性还是像以前一样急躁活泼,一点改变也没有,连身材都和婚前一模一样。
“小弯,别着急。”朱天云按住她那不停蹦跳的身子,一双黝黑的眸子沉默地探向小欢。
害妻子和岳丈决裂,一直是他心中最大的憾事,经过再三考虑后,他终于决定拉下脸来拜托少主帮忙。
“小欢,易大叔怎么说?”任剑清身着一袭月白儒衫,缓步走到花木扶疏的“琉园”前院。
小欢灿烂的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涡。“爹爹一瞧见小翼的脸,眼眶就红通通的,连骂人的话都忘记怎么说了。”
“那爹是喜欢小翼啰?”直到此刻,小弯那高悬的心才略微放下一半。
“喜欢得不得了,可惜你没瞧见爹抱着小翼冲进屋里的模样,好像怕我把小翼抢回来一样,好好玩喔!”小欢那灵亮动人的明瞳漾着满坑满谷的笑意,一副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样子。
小弯开心地咯咯笑了出来。“早知道爹这么喜欢小翼,他一出生,我就把那小子送到爹那里去,省得他老是半夜吵我睡觉。”
呵没想到那小子这么有用。
“多谢少主的建议。”朱天云感激地向任剑清抱拳致谢。
少主的办法虽然看似简单容易,但是,再给他这个练武的粗人十年的时间,他也想不出这个完美的办法来。
“不用客气,朱叔叔。”任剑清含笑道:“是小弯争气,生了一个可爱的娃娃,否则,这个计画还行不通呢!”
“对嘛!是我太厉害了,随便生一生,就生了一个带把的胖小子,不然,任哥哥哪有办法啊?”小弯得意地翘起尾椎,实在太佩服自己了。
“要叫少主!”朱天云和小欢异口同声地纠正她,朱天云甚至严厉地敲了爱妻一记响头。
“这么凶干嘛?!任哥哥就是喜欢人家这么叫他嘛!”小弯委屈地把双手捂在头顶上。“而且,任哥哥也说过小弯可以继续这样喊他的。对不对,任哥哥?”她求救地望向任剑清。
“嗯!你们别骂小弯了,我确实是希望小欢和小弯像以前那样喊我,不要这么见外。”任剑清那似笑非笑的眸光不禁停驻在小欢身上。
他什么时候还能再听到小欢喊他任哥哥呢?
“那怎么可以?!”小欢惊恐地瞪圆水眸。“小欢会被爹打断双腿的!”她可不想像小弯一样被爹拿着木棍追打。
这太丢脸了!
任剑清叹了口气,不着痕迹地转换话题。“对了,朱叔叔,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出发?”他不想勉强她。
“明天吧!”朱天云看了小弯一眼,心里其实不太愿意离开“飞炎岭”因为,他的宝贝儿子在这里。“小弯想去江南透透气,她也闷在“飞炎岭”快一年了。”
而他则可以顺便调查最近在武林中有没有怪事发生。
“那好,等到易大叔的态度软化了,我再派人通知你们回来,你们就安心玩个痛快吧!千万别太早回来。”任剑清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和早年的愤世嫉俗相比,如今的他已经能够调适好自己的心情,不再在乎可不可以踏出“飞炎岭”的问题了。
事实上──自从那次落入“青衣帮”的手中后,他就再也没有踏出“飞炎岭”一步了。
“你放心!任哥哥,这次如果没有玩个一年半载,我们是绝不会回来的。”小弯发下狠愿。
朱天云闻言,只有傻眼的份了。
不是说好只去江南玩个十天、半个月就回来了,怎么突然变成“一年半载”了?这丫头未免太迫不及待想甩开自己的儿子了吧?
唉
午后,仲夏的南风徐徐轻送。
一股醉人浓沁的香气在风里萦绕着,炽热的阳光投映在池塘上,把一株株池塘中的白莲衬得格外洁白莹亮。
“琉园”里,任剑清悠闲地倚栏独坐,手上拿着一卷书册,心思却早已飞到前方的水池边去了。
只见小欢穿着轻薄的淡蓝夏裳,顶着大太阳帮她心爱的宠物“雪儿”洗澡──不知从何时开始“雪儿”睡在她怀里的时间竟比他多,他只好帮它换主人了。
就像所有怕水的动物一样“雪儿”一碰到水,就开始吱吱乱跳,把水花喷得四处飞溅。
“啊“雪儿”你真不乖”小欢又笑又叫,没有多久,她已经湿得像落汤鸡一样了。
她那清脆的娇笑声传遍了整座“琉园”为闷热的夏日带来一丝凉意。
任剑清不自觉地露出一抹和煦的笑,索性把书卷放在一旁,一边欣赏她娇美的笑颜;一边甘之如饴地轻啜一口凉掉的西湖龙井茶。
他从未见过像小欢这样容易满足的女子,一朵小花、一块糕饼,都能让她乐上大半天。
对她来说,快乐是一件最容易不过的事了,她能在每一件小事中寻找到乐趣,然后自顾自地在一旁傻笑。
偏偏这样单纯的她又有着一颗固执无比的脑袋瓜子,她可以为了她父亲所说的一句话,努力不懈地拚命学武,每天弄得伤痕累累也不曾喊过苦,为的就是要保护他,报答那微不足道的医腿之恩。
打从易大叔要她好好练武的那一天起,她就再也没有喊过他任哥哥了。
“少主。”小欢一手抱著“雪儿”另一手提着湿答答的小蛮靴,光着脚丫子站在亭子外。
“快进来。”任剑清回过神来,见到她那湿漉漉的娇躯曲线毕露,俊颊不禁微微一红。“你不是帮“雪儿”洗澡吗?怎么湿得比它还厉害?”
他接过吱吱抗议的“雪儿”将它放在石桌上,然后脱下自己的外袍,胡乱地抹了抹她沾了水珠的发,和全湿的小脸。
“少主,不可以,你会着凉的。”小欢先是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接着慌忙地避开他的大手。
“我没这么娇弱,快擦吧!”任剑清哭笑不得地将白色的外袍丢给她。这丫头似乎很喜欢将他归类为弱不禁风的男人。
在她的眼中,他的身体真有那么不济吗?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只是不会武功而已,当然偶尔会有不舒服的时候,但是,他好像从来不曾在她面前生过重病,她是从哪里得来这种错误的印象呢?
“我”小欢突然觉得手中的长袍好沉重喔!“少主,小欢还是到外头晒太阳好了,你快把袍子穿上吧!”
她抚平袍子上的皱痕,恭敬地递还给他。
“你比“雪儿”还不乖。”任剑清皱起俊眉,打消了避嫌的念头,他把外袍揉成一团,亲自帮她擦拭滴水的身体。
“少、少主不用麻烦了。”小欢顿时感到不知所措,手脚都不晓得要往哪里摆了。“这种天气湿掉的衣服一下子就干了。”
“等会儿记得去煮一碗姜汤喝。”任剑清吩咐她。
“少主是不是觉得冷了?”易小欢担忧地蹙起弯弯的柳眉。“都是小欢不好,害少主着凉了。”她自责地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
“傻丫头,我是叫你去喝姜汤。”任剑清拉住她的小手,好脾气地笑了笑。“小欢,你先下去换掉这身湿衣服吧!”
“那怎么行呢?”易小欢激动得差点把脖子给摇断。“小欢走了,谁来保护少主啊?”
少主一向爱静,所以偌大的“琉园”内经常是空荡荡的,如果没有少主使唤,下人不能随便进来“琉园”包括守卫在内。
相形之下,她的责任就显得更加重大。
“走吧!”任剑清单手捞起在桌上玩得不亦乐乎的“雪儿”率先走出亭子。
“走去哪里啊?少主。”小欢狐疑地跟在他后头。
“去你的房间换衣服。”
“噢!”小欢满腹疑云地轻应一声。奇怪!少主最近好像愈来愈闲了,不然,他怎么会变得这么婆婆妈妈,连这种小事都要管呢?
蓦地──
人影翻飞,快如闪电。
“少主,小心!”小欢飞快地护在任剑清的身前,右手趁势抽出腰间的古朴短剑,一张甜美的小脸上布满了警戒的神色。
只见数名蒙面黑衣人从左方树林窜出,他们手持弧形弯刀,缠住小欢一个劲儿快斩狠杀,招招不离小欢的要害。
仿佛知道只要除去小欢“金剑门”的少主就是他们的囊中物了。
而小欢也明了这层道理,他们要的是少主的血,自然不可能伤害他的性命,所以,她安心地与他们周旋,把师父所授的剑法使得淋漓尽致。
“小欢,不必和他们拚命。”任剑清双手抱胸,神色自若地靠着身后的假山。他已经悄悄放出“雪儿”去求救,援兵应该马上就会到,小欢只要以灵巧的身法拖延时间就可以了,没必要冒险。
“是!”小欢虽然是这么应道,但是在渐增的压力下,她闪躲的空间愈来愈小,最后,不得不以真功夫和他们硬拚。
“快做了她!”为首的黑衣人终于着急地出声了。
小欢的功夫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本以为八人围攻一个弱女子是占尽优势的事,应该两三下就可以把她收拾掉了,没想到娇娇小小的她竟然这么扎手,难怪任飞鹏放心把儿子交给她保护。
他们错估了她!
黑衣蒙面人齐喝一声,八柄弯刀突然诡异地暴闪而出,幻成八团晶亮的飞轮,袭向面无惧色的小欢。
场面立即险象环生起来。
“‘断魂刀法’?!”任剑清难以置信地向前一步。“沙兄,是你吗?!”
难道他是“银刀山庄”的沙永杰,他今生唯一的至交好友。
那个嗓音、那套剑法,他都熟得不能再熟了,他不可能认错。
小欢的剑法不自觉地顿了一下,手臂上立刻多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啊!”她忍不住闷哼一声,不过,她随即脸色一白,懊恼地咬住下唇,拿着短剑悍然地反击回去。
她的乱叫只会害少主担心而已。可恶!她怎么不忍一忍呢?
“小欢,退回来。”平淡的语气含着不容忽视的威严。
“少主,再给小欢一点时间,小欢很快就能解决这几个讨厌的家伙了。”为了达到迅速灭敌的效果,她像是不要命似的,招式变得又怪异又凶狠,她的身上很快地又多添了几道伤口。
“小欢。”任剑清的嗓音已透出怒气。他第一次这么痛恨自己这种“要命”的体质,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他算什么男人啊?
“再等一等。”小欢的声音勉强传出来。
随着场中的黑衣人一个接一个倒下,小欢付出不小的代价,她身上的淡蓝衣衫已被自己的鲜血浸湿,而且还继续滴落在草皮上。
见到她的伤势愈来愈重,任剑清顿时心如刀割,他毫不犹豫地掉头就走,转移黑衣人的目标。
“快!他要走了!”黑衣人心绪一乱,还来不及分出人手去拦截任剑清,就纷纷被小欢逮到机会刺倒在地。
高手对决岂容有一方分神!
为首的黑衣人见到同伴全都倒下,不禁悲愤地大喊道:“我和你拚了!”
“怕的人是小狈!”小欢扯直娇弱的嗓门,不甘示弱地嚷回去。
就在小欢拚着与对方的头头同归于尽之际,一个沙哑的惊呼声突然从半空中传来。“傻徒儿,你不要命啦?!”
“当!”
一锭快若流星的银粒子磕飞了黑衣人手中那致命的弯刀,接着只见数条人影纵入场中,为小欢接下那名黑衣人。
至于百里常生则飞快地扶住小欢那摇摇欲坠的身子,手一起一落,便准确无比地封住她周身的大穴,减缓了她血流如注的险境。
“小欢,你撑着点,师父马上帮你疗伤。”这教人心疼的傻丫头又拚得浑身是伤了。唉!
“师父”眼前的脸孔渐渐模糊。“小欢有将少主保护好”她的脸色惨白得吓人。
“小欢,乖,别说话了。”百里常生瞄了身旁面色铁青的任剑清一眼,他怎么一副想要掐死小欢的模样?
他从来没见过少主这么火大过。
“她有没有伤到要害?百里叔叔。”那双紧盯着小欢的眼深幽得有如黑夜的星辰,闪着微微的怒意和怜惜。
“少主,放心吧!我这呆徒弟从小就是泡着药桶长大,不但皮厚肉粗,而且不畏剧毒,这点皮肉伤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补回她失去的血,叔叔保证她马上又可以生龙活虎了。”
百里常生可是有计画地栽培小欢,没有人比她更适合成为少主的影子了。
“很好,等到她的伤好了后,告诉她,我不想再见到她了。”任剑清撂下决裂的话语,头也不回地走了。
百里常生当蟣uo蹲x恕?br />
这也是小欢在丧失意识前所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在庄严的议事厅中,坐了几名“金剑门”的重要干部,包括才离开十天就匆匆忙忙把怀孕妻子送回来的“刑堂”堂主朱天云。
他们的目光全集中那个倒在议事厅中央昏迷不醒的年轻人──“银刀山庄”的少庄主沙永杰。
“剑清,你想怎么处置他?”“金剑门”门主任飞鹏转过头来,询问身旁儿子的意见。
本来此事应该直接交给“刑堂”处理才对,不过“银刀山庄”的势力雄霸江南,在江湖上与“金剑门”齐名,而且,沙永杰又和他儿子有私交,于情于理,他似乎都该给沙永杰一个辩白的机会。
任剑清微垂着眼睑,神色漠然地道:“先救醒他吧!”
天底下还有什么事情比遭到好友背叛更令人痛苦?
“我来吧!”百里常生上前,力道适中地拍了沙永杰胸前的穴道几下。“他只是被击昏而已。”
不久,沙永杰呻吟一声,缓缓地睁开双眼。
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金剑门”恢弘的大厅,接着是任剑清那张熟悉的面孔,他们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会了一阵子。
“我的人呢?”沙永杰喑哑地问。
“两人轻伤,三人重伤,从此成了废人,另外两人伤重不治。”任剑清那清贵俊美的脸孔上毫无表情。
方才的场面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不会对他产生同情的,既然他做了决定,那么他就该承担属下伤亡的后果。
“剑──少门主。”沙永杰痛苦地闭了闭眼,没有脸再喊好友的名字。“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不要为难剩下的人了。”
一阵羞惭如潮水般涌了上来,让他恨不得自我了断算了。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任剑清叹了口气,不禁开始怀疑这几年的友情究竟是真是假。
也许他是有目的地接近自己吧!
“三年前,家母突然罹患一种可怕的病,她全身的皮肤不断地发痒腐烂,甚至发出恶臭,为了医治家母的病,我们寻遍江湖上的名医,可是人人束手无策,所以,我才会把主意打到你身上。”沙永杰抬起头来,真诚地向他道歉。“对不起,我无法眼睁睁看着家母体无完肤,每天饱受怪病的折磨。”
任剑清闻言,神色复杂地望着他那张坚毅俊朗的脸。“你是为了伯母才特意接近我的,对吧?”
“我不否认我是带有私心来和你结交的。”沙永杰坦诚不讳地苦笑。“不过,在与你熟识后,我反而没有勇气开口。”
“因为你知道少主不爱别人谈起他的血液。”百里常生冷漠地帮他说下去。“你怕打草惊蛇,所以干脆蒙面掳走少主,抽取他的血液。”
“不!”沙永杰大喊。“我是珍惜剑清的友谊,才没开口的。”友情与亲情,两者他都不想放弃。
“你若是珍惜我的友谊,为什么不直接开口呢?”任剑清那低哑的声音中带着无法错认的疲惫,他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沙永杰不可能不知道这点。
“家母的命危在旦夕,我不能冒着被你拒绝的危险。”沙永杰愧疚地摇头。“剑清,我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在用你的血治好家母之后,我就会悄悄地放你回来,神不知鬼不觉,既保住家母的性命,也保全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啊!”任剑清的黑眸转冷,凝聚着晶莹的冷芒。“但是你伤害了小欢。”
他永远忘不了沙永杰要杀小欢的那股狠劲,他是自己的好友,他应该知道小欢对他的重要性才对。
“她没事吧?”沙永杰迟疑地开口。对她,他只有满心的歉疚。
“小欢失血过多,得在床上躺一阵子才能爬起来。”任剑清的神情有不舍,也有无奈。
沙永杰这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他抿了抿干燥的唇,接下来的话让他有些难以启齿。“剑清,我知道我没有立场为手下说情,但是念在我们之前的友谊,请你放过我的手下,他们全是“银刀山庄”死忠的烈士。”
“少主,依“金剑门”门规,凡是谋害门主及其亲人者,应处以极刑──”
任飞鹏举起一只手止住朱天云的话。“无妨,天云,让剑清自己决定吧!”这孩子该长大了!
“是。”
“谢谢爹。”任剑清勉强露出笑容。
沙永杰急忙地插口。“我愿意承担一切的罪,你们杀死我吧!我的属下只是听命行事,不是他们的错。”
任剑清望着他那身血污,及焦急的面孔,不禁感慨地喟叹出声。“回去吧!带着你的部下回家去吧!”
以他堂堂“银刀山庄”少庄主之尊,竟然愿意为手下付出宝贵的生命,怎么不教人动容呢?他的有情有义、事亲至孝,不就是当初他欣赏他的优点吗?他怎么能因此而责怪他?
他虽然有错,但是罪不至死,他只是过于冲动,不用脑筋而已,况且光是手下的伤亡,已经够他自责一辈子了。
沙永杰意外地张大了嘴。“你要放了我们?!”
任剑清颔首。“朱叔叔,麻烦你安排一下,不要为难他们了。”
朱天云沉默地点了头,向门主恭敬地拱手后,便一脸不赞同地带着沙永杰要走出议事厅。
沙永杰呆傻地跟着他走,一脸不敢相信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