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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金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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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追杀两万人,可能吗?当然可能,千年后有一位名叫单田芳的大师讲过的评书里有一个叫做李元霸的小子,甚至一个人追杀几十万人,虽然李元霸是评书里面的人物,但智障还是从天龙八部中走出来的呢,所以智障单枪匹马追杀两万人的情形应该算是比较合情理的。况且智障的狮吼功远比金毛狮王谢逊的狮吼功强大得多,刘武周军群龙无首,便被智障这一声怒吼吓破了胆,丢盔弃甲则路而逃。其实古代的战争在有些特定的时候很简单,杀其主将,灭其士气,便可一鼓作气歼灭敌军。其实张万岁用的就是这个法子,只不过现在被智障用在他的身上了。

    智障没兴趣追杀败军,但陈孝意却很喜欢玩追亡逐北的把戏,带着手下三千隋军一路追杀败军十余里,光战马就缴获近万匹,其余军械粮草不计其数。这还是陈孝意第一次在和刘武周的战斗中取胜,兴奋的老陈一张老脸笑的像朵菊花一样。智障对菊花实在是没有任何兴趣,但是举拳难打笑脸人,无奈只好答应陈孝意,做他手下的雁门郡丞。

    陈孝意孤身带兵来到雁门郡,击杀了雁门郡中准备投降的诸官,收拢军卒,内防刘武周外拒突厥。手下实在没有什么人才可用,此次击败张万岁,智障居功至伟,陈孝意便顺水推舟,以功任智障为雁门郡丞。郡丞也称通守是主管一郡兵事的官员,只在郡守之下。陈孝意之所以如此,第一是因为手下无人可用,其次也是想用高官来笼络智障,让他为大隋效力。

    智障为郡丞,那个用车轮大斧的黑胖子则是都尉。原本都尉与郡丞的官职相当,但此时朝廷政令不通,雁门孤悬在外,也就没了那么多的讲究,陈孝意便安排黑胖子这个都尉在智障手下任职。这个黑胖子斧子使得不怎么样,但用马槊却是个行家里手。

    黑胖子本名程知节,字义贞,小名咬金。好吧,这货就是传说中的混世魔王程咬金。原本这次张万岁来袭雁门郡,程咬金乘乱离开雁门到了瓦岗寨投奔李密,做了瓦岗的五虎上将,不过因为智障的出现,陈孝意在雁门站住了脚,老程便也没有去瓦岗,就在雁门郡做了都尉。这也是他来雁门的目的。

    程咬金家室不错,祖上世代为官,到了他这一代,家道中落,虽然也是富庶之家,但老程的母亲一直希望他能重振祖业,老程也是从小练武,练得一手好槊法。杨广巡视雁门,被突厥围困,老程听到消息觉得机会来了,便舍了家业,孤身前往雁门,准备用一身的本事谋求官职。不想等老程到了雁门之后,杨广早已得救,去了江都,因此老程便羁留在了雁门。赶上陈孝意招募勇士,便报名参了军,陈孝意见老程生的高大威猛,便将他留在了身边。

    智障从没听过陈孝意的名字,后世历史课本上也没有记载。但智障发现,老陈的本事绝对不小。且不说被他治理的井井有条的雁门郡,就说俘虏的一万多刘武周军卒,不知道老陈用了什么方法让这些人留在了雁门郡,成为了隋军的一员。如此加上原有的五千人,雁门郡的兵力达到了一万两千人,已经有了与刘武周对峙的实力,便是与突厥人相比,也有了一战之力。更重要的是,这一万两千人中,有八千骑兵。

    智障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材料,让他冲锋陷阵可以,指挥作战觉得是扯淡。不过幸好手下还有个程咬金,这货虽然也不是以指挥见长,但毕竟是史上留名的将军,至少要比智障强。智障把自己军训的经历杂七杂八的写了一本书交给老程让他练兵。不想这货如获至宝,关门看了两天,便红着眼珠子要给智障磕头拜师。

    老程一脸胡子,看起来比智障的年纪都大,智障怎么会收这么个徒弟。拒绝了三四次,甚至揍了这货一次,谁想老程突然变成了倔驴,在智障上茅房的时候在门外磕了三个头,硬是当上了智障的徒弟。智障无奈,只好写了一本金刚不坏神功给他,算是自己的半个弟子。

    也不知道陈孝意是知人善任还是没心没肺,就这样大咧咧的把军队交给了智障和程咬金两个初来乍到的家伙,日常军务也不过问,只是告诉智障,让他好好训练军队,随时准备出征刘武周。智障对此无可无不可,不过老程却上了心,整天泡在军营里面,嘴里“一、二、三、四……”的号子喊个不停。还别说,一个月的时间下来,这一万多军队,倒是让老程训的有些模样。虽然正步走的姿势不甚标准整齐,但至少能做到令行禁止,士气也颇为可观。

    大业十三年春,在歼灭张万岁两万军队之后,不等刘武周报复,陈孝意主动发兵,进攻马邑。远在定襄做皇帝的刘武周闻讯气急败坏,急派手下大将宋金刚带兵三万来援。

    宋金刚原本在易州活动,拥有一万多人马,与魏刀儿相连接。后来窦建德灭魏刀儿,宋金刚也被窦建德所败,便带领四千残军投奔了刘武周。刘武周素闻宋金刚善于用兵,得之甚喜,封宋金刚为宋王,委以军事,并分一半家产给他。宋金刚休去原妻,聘刘武周的妹妹为妻。

    马邑紧邻雁门,也是大隋北方的一座坚城。不过刘武周并未将雁门的陈孝意放在眼中,所以城中守军只有五千人左右。雁门军也只有一万,在智障和程咬金的统领之下,其中还有五千骑兵。虽然雁门军能够上阵攻城的人数不多,但智障这个铁疙瘩一样的家伙登上城头时,马邑就注定了陷落的结果。程咬金嘟嘟囔囔的组织军士进城,朝智障发泄心中的不满。这货一见血眼珠子就红,这次攻打马邑智障没让老程打头阵,这让老程感觉自己身上很不爽利。和别人不同,老程并不是个唯唯诺诺的人,就算认了智障做师傅,但老程还是有什么说什么,心里有不痛快的地方,绝对不会忍气吞声。

    宋金刚风尘仆仆的赶到城外时,马邑城头已经变换了王旗。迎接他的不是大开的城门,而是五千雁门骑兵和老程那张毛乎乎的大脸。

    原本随手可破的雁门陈孝意如果在马邑站稳脚跟的话,必定成为刘武周的心腹之患。宋金刚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不是张万岁,不知虚实贸然行动不是他的风格,因此任凭程咬金在城下叫阵,宋金刚却不为所动,叫弓箭手射住阵脚,便开始安排步卒扎拒马、挖陷坑,在程咬金的眼皮底下开始安营扎寨。老程虽然相貌粗犷,但不代表他性格莽撞,眼看着宋金刚阵型摆的滴水不漏,也不去触那个霉头,在城下骂骂咧咧的发泄一通,趁着日没过午,便带兵回了城中,也好赶得上午饭。

    不管占据城池的是刘武周的军队还是陈孝意的官兵,对城里的百姓影响并不大。刘武周将河东之地当成了自己的大本营,况且背靠突厥,兵力充足自然不会坐那竭泽而渔的事;而陈孝意则代表大隋的朝廷,行事自有法度。因此城中的百姓生活还算安稳。不同于纯边塞的雁门,马邑的商业更加繁荣,城中开设有许多酒店、客栈、青楼妓馆,胡商们无孔不入,中原的战火再多,也挡不住他们赚钱的欲望,操着蹩脚汉化的胡商在马邑比汉家的商人都多。自然也不缺少肤白貌美不断朝路人抛媚眼的胡姬。当然更多的还是在突厥和中原之间往来行商的商队。总而言之,定襄非但没有因为战争而变的萧条,反而好像更加热闹了。

    刘掌柜经营着一家客栈,名为:朋来客栈。前面的一座二层楼是饭馆,后院客房,在马邑算是不错的客店了。原本朋来客栈的生意并不好,掌柜不会经营,濒临破产时被刘掌柜盘了下来,原本是要改做皮货买卖的,正好从南面来了个厨子,据说是逃荒过来的,看到客栈门口还贴着招人的告示,便来应聘。刘掌柜一时兴起便让厨子给自己做一顿饭食,不想这一下被抓住了胃口,不只刘掌柜,身边的人也都说这厨子手艺好。因此朋来客栈便保存了下来,没有变成朋来皮货店。

    虽然名叫客栈,但刘掌柜的店和酒楼差不多。不但是过往客商喜欢在客店里面住宿,城内的富户也喜欢来这里吃饭,全都是因为这里有一个好厨子。虽然最近刚刚经历过一次争夺,城外还有刘武周的军队驻扎,但朋来客栈的饭馆生意一直不错,今天更是爆满,突厥人、西域人、汉人们一边吃着南方厨子做的菜,一边谈论着城内的隋军和城外的刘军。

    “想不到一介文人也能带出这么强悍的军队来,宋金刚在易州好大的名气,却连陈孝意的两个手下都对付不了……”马邑的居民对陈孝意的隋军和刘武周的义军都没有什么归属感,所以说起话来也不那么客气。

    “不是姓陈的厉害,而是这两个将军有能耐,嘿,瞧见那个大胡子将军没有?那身板,啧啧……听说马邑就是他一手拿下来的。”

    同桌的另一人说着喝掉了杯中酒,吃了一口羊肉。这时旁边的桌上过来一人年轻人,把空的就被斟满一边问:“老兄,那个大胡子将军到底是什么人,怎么凭他自己就拿下马邑了,莫非他是什么神人不成?”

    吃肉的这位是个好炫耀的,见有人来问顿时觉得自己好像就成了那个大胡子将军,面显得意之色:“问得好,若是问别人你也问不出什么来,在座的也就是我才知道大胡子将军的来历。跟你说,我舅子堂弟的表兄就在大胡子将军的麾下。他的来历,我舅子跟我说的一清二楚。”话挺长,难为这位仁兄一口气说完。

    喝了一口水,吃肉的这位继续道:“大胡子将军本姓程,山东人士,早年练就了一身的武艺,双臂有千斤之力,一心要报效朝廷。你也知道山东那边自开皇年间就不很太平,那官儿换的像走马灯似的。程将军见在老家那边没有出头的机会,索性就到了京城某官。你想啊,京城是什么地方,没有钱能办事吗?程将军不屑做那些花钱买?官的勾当,也就一直没有机会。后来皇帝在雁门被突厥人围住了,程将军不远千里来救驾……”

    问话的那位是个粗眉大汉,一边给眼前这位添着酒一边仔细听着,不时皱眉或者点头。老程刚到马邑不足半月,那位吃肉的仁兄就把他的经历讲了半个时辰,大都是那位大胡子程将军的丰功伟绩,当然也有些马邑城的见闻,描绘了下隋军的数量。其中不乏有些老程的奇闻异事,比如说好吃酒,但酒量很浅,一喝就醉,一醉就要睡上一整夜等等。吃了三壶好酒,一桌好肉这位才停了嘴,满足的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的告辞出门。同桌的那位一样听得津津有味,见吃肉的仁兄出门而去,遗憾的咂咂嘴,很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原来两人虽然同桌而食,相互间却并不认识。

    粗眉大汉听了讲述心中有谱,趁着夜色出城,直奔宋金刚的营地而去。

    单纯从军事才能上来说,宋金刚算得上一个合格的统帅。排兵布阵、安排营寨、保护粮草等自然不在话下,至于治兵使将、伏路把关、用计派间等也是无不精通。在前往马邑之前,宋金刚便已经派出间谍潜入城中,打探隋军虚实。经过几次攻城试探之后,几波探马全都陆续返回营寨,带回来的消息五花八门,但是其中最多的,就是关于城中隋军将领的消息:这是一位武艺高强之辈,十分勇猛而且颇知兵法,但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喜欢喝酒,而且酒量很浅,每饮必醉。

    宋金刚将探子们的情报归纳了一下,心中了然:城中守将是和三国时乌巢守将淳于琼一类的人物,于是定计,趁夜袭城。

    人衔枚、马裹蹄,背伏柴草,多带钩挠,五千夜袭的军士分批出营,在定襄城下埋伏,只等大营中的灯火号令。宋金刚亲自带队,准备一战而下马邑。

    月至中天,马邑城中隐约传出梆子的响声。宋金刚侧耳倾听,此时已经是三更十分,身后自己军营的营门楼上,灯火明灭三次,这是袭城的信号。马邑城的东西二门杀声四起,这是宋金刚派出佯攻的军队,用来掩护偷袭的宋军。城头上脚步声混乱,有人呼喝着,命令士兵去东西两门处支援。

    眼看时机成熟,宋金刚口中吊着短刀,与身边的军士一起从身后掏出钩挠,摇晃两下朝城头扔上去,用手拉了拉,便拉着绳子往上攀爬。不同于雁门那高耸的城墙,马邑的城墙很厚,却不很高。宋金刚身边尽是身手灵活之辈,很快两丈多高的城墙便踩在了他们脚下。宋金刚摘下腰间的绳索,钢刀入手大喝到:“杀!”

    城墙上的隋军大都被派往东西二门,留守的军士并不多。而且宋金刚亲自带队,上城的尽是些精锐的兵卒,剩下的这些隋军被一击即溃,纷纷抛下兵器,往城下奔逃。宋金刚也不追杀逃兵,带人奔下城头,准备打开城门迎接城外的骑兵入城。

    “哇哈哈哈,老程我略施小计,大名鼎鼎的宋金刚就成了瓮中之鳖,看来做人还是要有师傅地!留下命来吧!”宋金刚刚刚带人冲下城头,迎面就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胖子,和一群衣甲鲜明的隋军。宋金刚心头狂跳,指着眼前的胖子:“你……?程咬金?!”

    老程不理惊骇的宋金刚,大手一挥,身后隋军将士一拥而上,将宋金刚一伙尽皆围住,宋金刚等人还在负隅顽抗,奈何老程带的人实在太多,手中刀刚砍出去,头上便挨了好几下重击,眼前冒起金星,紧接着便被按倒在地。

    “快点的,手脚利落点,收拾完这几个,咱们还要到城外大营里去干一票,不能让功劳都被我师父得了,都捆紧点……”老程骑在马上指挥着手下将宋金刚一伙挨个绑好,留下一队人看守,便急不可耐的带着手下人冲出马邑,疾奔宋军大营去抢夺胜利果实。

    将是兵之胆。此时城外的宋金刚军队还有很多,除了被派到马邑城东西二门佯攻的五千军队,和留守大营的五千军士之外,宋金刚带进城中的五百军士被俘虏,城外还有将近两万宋军静静的隐藏在黑暗中,等待着宋金刚在南门处打开城门迎接他们冲入城中。然而这两万人等到的不是宋金刚点起大火当成的信号,而是一个仿佛黑夜中的死神。

    黑暗自然对智障没有任何影响,而对于智障身后的三千骑兵来说,只要紧紧的跟着自己的主将就好。三千骑兵以智障为首形成一个锐边三角形,像是利箭一般直插两万宋军的心脏。黑暗中,一无首领,二无防备,最重要的是智障这个箭头实在太过锋利,两万宋军没有任何人能给智障带来一丁点的阻碍。三千骑兵在两万惊惶无措的宋军中来回穿插,很快两万宋军就变得七零八落。而三千隋军,除了几个跑丢了的倒霉鬼之外,无一阵亡。

    智障的三千骑兵并没有给宋军带来多大的杀伤,宋军损失最多的是被慌乱的自己人误杀的,然后是在乱军中被踩踏而死的,其余将近一半人全都四散而逃。两万宋军就这样灰飞烟灭。智障马不停蹄,带着三千骑兵直奔宋金刚的大营。

    此时宋军大营火光冲天,杀声四起。老程并没有贸然进攻,而是四处放火,给留守的宋军制造混乱。老程将身边的两千多人全都派出去放火了,他自己猫在营外不远处等待机会。此刻丑时已过,老程肚子有些饿了,大眼珠子四下瞄了瞄,见无人注意他,便得意的从怀中掏出一块熟肉放在嘴里,鼓鼓囊囊的嚼起来。猛地,老程感觉到身后大地的震动,回头看时,却见黑色闪电一般飞过一骑,紧接着一大队骑兵从他藏身之处掠过,直奔宋军大营。

    “额……我靠,师傅等等我!”老程被嘴里的肉噎住了,翻了个白眼,急忙抄起插在地上的马槊,大喊一声,促动战马紧跟着前方的骑兵朝宋营奔去。

    宋营火光冲天,四周杀声大作。然而营中宋军却并未像老程想的那样混乱不堪。宽阔的营地中央,五千宋军用水桶阻住了营外的大火,水桶里面是密密麻麻的尖头拒马,一员黑袍大将骑马站在拒马的后面,五千宋军在他身后严阵以待。

    智障骑在乌骓背上,很快就到了宋军大营前面。大营的营门已经起火,但乌骓却并不害怕,前腿一抬整个身体腾空冲向燃烧的营门。智障手中铁矛一挑,硕大的营门便飞到一帮,没烧到乌骓一根鬃毛。落地之后智障被眼前的拒马吓了一跳,急忙用力的拉了一下缰绳,乌骓前蹄腾空,“稀溜溜”的嘶鸣一声。嘴角被缰绳勒的生疼,不过这样也比被拒马穿透要好多了。

    乌骓差点被穿成了马肉串,智障心中暗怒,手中铁矛抡圆横扫下去。“咔嚓嚓!”盘口粗的拒马一连串的被扫断。驾着乌骓原地转了一圈之后,两丈之内拒马便被一扫而空。乌骓速度奇快,然而此时,三千骑兵也已经到了营门处。智障双腿一夹马腹,乌骓便像箭一般窜了出去。而此时,宋军阵前的那个黑袍大将也骑马冲了过来。

    黑袍将借着马力,平端马槊指向智障的胸口,而等到两人接近时,马槊突然在空中画了个圆,自下而上,来挑智障的咽喉!“哼!”智障冷哼一声,不去管扎来的马槊,手中铁矛披头盖顶的超对面砸了下去。黑袍将没想到智障能来这么一招,来不及抽回马槊抵挡,只好高高的抬起马槊的尾端,用槊杆招架。

    “咔嚓!咔!”两声脆响,黑袍将的马槊先断,紧接着是黑袍将的马脊骨。而黑袍将则滚落在地上,双臂不停颤抖。黑黪黪的脸上,满是惊惧之意。幸好此人见机得快,不然就要和他坐下的战马一个下场了。

    “好!”智障朝那黑袍将说了一句,便冲劲了宋军阵中。紧接着程咬金和那三千骑兵也都冲进了宋营,挥舞着兵器杀了过来。

    定襄郡守府,黑袍将被牛筋大绳捆绑结实,押在堂下。智障坐在堂上,身边是按剑而立挤眉弄眼的的程咬金。

    “名字!”不等智障开售,老程在旁边先问起话来。

    “尉迟恭!”黑袍将的话说的瓮声瓮气。

    “为啥跟刘武周造反?”老程一派官腔。

    “还能为啥,为了能有口饭吃呗。”

    “恩,这个理由好。”老程嘟囔了一句,不过又立起眼角喝问道:“你不知道刘武周投奔了突厥人嘛?你跟着他,就是做了汉奸,汉奸你知道不?”

    “什么汉奸,汉粗的,我只知道跟着他能吃饱饭,能过太平日子,哪管他是突厥人还是隋人。”黑袍将撇了撇嘴。

    黑袍将尉迟恭满嘴的大实话,倒是让老程不知道再怎么问好了,老脸憋的通红。瞪圆了眼睛瞪着尉迟恭,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笨蛋,就知道吃……”

    “你跟着刘武周是没什么好下场的,跟着我们,也一样能让你填饱肚子,等你立了功劳,还能弄个将军做做。”尉迟恭的性格其实还是比较讨喜的。做做见他和老程说的有趣,便也插进话来。

    “那不行,我答应了刘武周,他给我饭吃,我帮他打仗。说好的事情怎么能反悔呢,不行不行。”看得出来,尉迟恭对智障还是很有些畏惧的,和刚才相比,声音低了不少。

    有点一根筋的家伙,心里却也知道承诺的重量。智障点点头:“好吧,你说得对,答应人家的事情就要做到,不过如果刘武周那天死了的话,你就过来跟着我吧,保证能让你吃饱穿暖。”

    智障也不纠缠,叫人给尉迟恭牵来一匹马,带了一包干粮,便打发他出了马邑城。尉迟恭也不知道说句谢谢,嘴里嚼着饼子,骑上马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老程见智障这样做,很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看着尉迟恭骑马而去,老程想去追赶,却被智障拉住了手臂,而此时军士们则押着宋金刚进了大堂。

    宋金刚和尉迟恭一样被绑着,在大堂外面等候。堂中的对话,宋金刚听到了七七八八,也眼看着尉迟恭跨马而去。隋军军士在他背后推推搡搡,推到大堂之内,耳边便想起了一个粗犷广野的声音:“名字?!”

    问话的以还是老程。恶言恶语的粗声审问。

    “在下宋金刚,上谷人士。”宋金刚回答的不卑不亢。很有些大将风范。

    “听说刘武周很信任你,把家产分出一半给了你,你还休了原配的媳妇,娶了刘武周的妹妹,是吗?”老程接着问道。

    被刘武周看重,是宋金刚平生十分得意的一件事,所以有些自得的点点头:“确实如此。”

    “狗贼!老程都知道糟糠之妻不下堂!你为了讨好刘武周,休了原配元配,去娶刘武周的妹妹,可见你不是什么要脸的货色!来人呐,把这个不要脸的家伙给我砍了!”老程怒不可遏,吐沫星子乱喷抓起智障面前桌子上的令箭扔到地上。

    宋金刚被老程骂的不知所措,呆愣住了。堂中的隋军立即冲上来,将宋金刚押出大堂,不待宋金刚回过神来,一刀下去,便将宋金刚结果了性命。可怜宋金刚到死都不知道程咬金为什么会对自己休妻再娶这样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