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李小奇_分卷阅读_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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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
“虽然猜错了,但方向是对的。我父亲是入赘的,所以其实是,我母亲姓林,父亲姓黎。”
李小奇眼睛瞪得有些大,这信息量,有点大啊!
“呵!”李小奇那副被惊到的模样,明显取悦了林之黎,让他发出轻轻的笑声。“虽然是入赘,但我母亲身体不好,生下我不久后就去世了,之后我父亲没有要我母亲娘家的任何一分钱,带着我来到这个镇子,一个人将我养大成人。”
林之黎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李小奇说这些话,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就是想将自己这些不曾对他人说过的话告诉他,也对面对心思简单的人,任何人都会放松警惕吧。
李小奇没说话,迟钝的他也知道,自己这时候只要认真地倾听就行了。
“你知道我曾经退出娱乐圈三年这件事吗?”
李小奇点头,“知道。”
“那时候我父亲他检查出了癌症,所以我就退圈回来照顾他。现在想想,那三年是我和父亲交流最多的时间。后来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好住进Y市的中心医院,今天咱们开来的车子和在Y市的房子,都是那时候为了方便买的。”林之黎的眼中,流露出了回忆、怀念。
那三年,他接手了书店的工作,行文镇虽然不大,但小学、初中、高中一应俱全,因为镇上就他们一家书店,所以学校都会在他们店里订购资料,因此每隔几天他都要骑着三轮脚踏车到学校里送货。
扛着一摞摞厚重的书籍爬楼,这是他之前从未做过的,以前虽然有在店里帮忙,但都是帮着收银、摆架,送货这种体力活父亲从不让他做。很多事情,只有体会过才知道辛劳,想到这些年父亲一个楼层一个楼层地送货,林之黎心中溢满了酸楚。
也正是因为了解了父亲的辛苦,在父亲去世后,他才没有关闭书店,他不想让这家充满父亲心血的书店消失。
“那段时间,每天都为了一些所谓的‘小事儿’忙忙碌碌着,也正是因为如此,让我那颗被娱乐圈浸染得有些浮夸的心静了下来。可以说,没有那三年的打磨,我走不到今天。所以,小奇。”
林之黎话锋一转,看着李小奇,“无论你现在有多么值得称赞、自豪的成就,你都不能骄傲、不能着急、不能放松,在娱乐圈,一旦露出破绽,下一步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就像这次的事件一样,莫默因为分手而‘急’了,你也放松了,才会被拍到深夜相约的照片不是吗,如果没有那些照片,这件事也不会闹得这么大。”
知道林之黎在提点自己,李小奇虚心地接受,点头说:“我知道了黎哥,以后会注意的。”
“注意就好。”
接着打开了电视,一边看电视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倒也放松闲适。
第77章第七十六章
来到行文镇两天,在林之黎的带领、介绍下,李小奇已经对这个镇子有了大致的了解。正如最开始的印象一样,不大又普通的小镇,甚至都比不上临山影视城内随意一个时代景色的占地,但这样平凡的镇子却有着大城市所没有的人情味儿。
才在这里住了短短的几天,现在李小奇走在路上,都会有人同他打招呼,并不是普通人遇到明星时的那种“招呼”方式,而是邻居之间有礼又热情的“招呼”。
同时他也发现了,在这里,林之黎和普通人一样,不会突然跳出一个人来要签名、合影,大家都只把他当成“向安书店”的小老板。
一觉睡到自然醒,打开窗帘,窗外电线上穿着黑色燕尾服的小燕子正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简单洗漱完毕,踩着拖鞋走下楼,就看见坐在在沙发上看报的林之黎。
“黎哥,早啊!”
林之黎转头看他,眼中尽是无奈,“都快吃午饭了,哪儿还早啊。”
“嘿嘿嘿。”拿着杯子走到水龙头前,旋转开关接了一杯自来水,咕咕地喝了起来。李小奇现在已经彻底爱上了行文镇的自来水,比那些一瓶卖个五块十块的矿泉水好喝的多了!
喝完水,李小奇一屁股坐到林之黎身边,把拖鞋踢开,双脚蜷起放在沙发上。
看着李小奇那头鸡窝似的头发,林之黎想起那次在ED大楼遇到的李小奇,也是这副乱糟糟的模样。伸手将他翘起的头发轻轻拉直,林之黎一边玩着李小奇的头发,一边说:“特意没让你带电脑出门,结果还是跑到网吧去了。”
想着这次出门的目的就是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放松放松,准备行李时林之黎特意不让李小奇带上电脑,谁想到,这孩子昨晚实在忍不住,拉着双益达就往网吧跑去,玩到大半夜才回来。
“嚯嚯嚯。”李小奇有些不好意思地干笑,其实他本来是打算这几天远离网络的,可和双益达混熟后,发现他也是LOL的小伙伴,两人聊着聊着就手痒起来,实在抵挡不住诱惑,就一块跑到镇上唯一的一家网吧开黑去了。
“还打算吃早餐吗?”林之黎问。
“不吃了,快要得吃午饭了不是吗?”墙上的时针已经走过“11”的位置。
“好吧,那就提前做菜,不然把你饿着了怎么办。”林之黎把手中的报纸折好放到桌上,站起身,林之黎转头问道:“要不要过来搭把手?”
“好啊!”李小奇语气轻快地说,也站起身,亦步亦趋地跟在林之黎身后走到厨房。
这边李小奇手头在淘着米,就看到林之黎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已经切好的排骨,惊喜地叫道:“我们要做排骨?”
“嗯,蒜香排骨,你不是喜欢吃么,今早我已经问过张婶做法了。”
张婶是隔壁那幢刚建好不久的小洋楼的女主人,性格十分热情好客,张婶一直都是林之黎的邻居,可以说她是看着林之黎长大的,李小奇他们到这里的第一餐就是张婶做好送过来的,手艺相当不错。
“哪里用得着问张婶啊,问我就行了!看我老妈做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呢!”李小奇想伸手拍拍胸脯,却溅了自己一脸的米水。
林之黎笑着把手帕递过去,李小奇摆出一个“囧”的表情接过,“哥啊,I服了You!明明在家里,为什么要随身带手帕啊!”
“习惯了。”
“可怕!真是可怕!”擦干脸上和手上的水后,李小奇终于能够拍拍胸口地说。
“赶紧干活儿。”林之黎好笑地伸过手捏了捏他的脸颊。
将电饭煲的按钮点下,李小奇的工作也做完了,却依旧站在厨房里,看着林之黎忙碌手头的工作,“请问小老板,午饭后咱们有什么安排吗?”
来到行文镇后,李小奇对林之黎的称呼又多了一个。
“小老板”看了他一眼,“去钓鱼怎么样?”
“好啊!”李小奇欣然答应,“钓鱼我可是高手!朋友圈里玩《捕鱼达人》可没什么人能赢我!”
真的是什么东西都能和游戏、动漫扯上关系,难怪被称为“神大人”,林之黎在心中想着。
吃过午饭,两人坐在沙发上消食了一会儿,便动身出发前去钓鱼。
看着周围全是矮矮的竹子编织的栅栏和绿油油的蔬菜,站在有些软糯的泥土地上,李小奇一时间有些无从下脚,“黎哥,我们不是要去钓鱼吗,来菜地做什么?”
林之黎手中拿着一把小锄头,另一只手把一个小铁罐递给李小奇,“钓鱼没有鱼饵怎么行。”
“鱼饵?”
“对啊。”
“虽然猜错了,但方向是对的。我父亲是入赘的,所以其实是,我母亲姓林,父亲姓黎。”
李小奇眼睛瞪得有些大,这信息量,有点大啊!
“呵!”李小奇那副被惊到的模样,明显取悦了林之黎,让他发出轻轻的笑声。“虽然是入赘,但我母亲身体不好,生下我不久后就去世了,之后我父亲没有要我母亲娘家的任何一分钱,带着我来到这个镇子,一个人将我养大成人。”
林之黎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李小奇说这些话,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就是想将自己这些不曾对他人说过的话告诉他,也对面对心思简单的人,任何人都会放松警惕吧。
李小奇没说话,迟钝的他也知道,自己这时候只要认真地倾听就行了。
“你知道我曾经退出娱乐圈三年这件事吗?”
李小奇点头,“知道。”
“那时候我父亲他检查出了癌症,所以我就退圈回来照顾他。现在想想,那三年是我和父亲交流最多的时间。后来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只好住进Y市的中心医院,今天咱们开来的车子和在Y市的房子,都是那时候为了方便买的。”林之黎的眼中,流露出了回忆、怀念。
那三年,他接手了书店的工作,行文镇虽然不大,但小学、初中、高中一应俱全,因为镇上就他们一家书店,所以学校都会在他们店里订购资料,因此每隔几天他都要骑着三轮脚踏车到学校里送货。
扛着一摞摞厚重的书籍爬楼,这是他之前从未做过的,以前虽然有在店里帮忙,但都是帮着收银、摆架,送货这种体力活父亲从不让他做。很多事情,只有体会过才知道辛劳,想到这些年父亲一个楼层一个楼层地送货,林之黎心中溢满了酸楚。
也正是因为了解了父亲的辛苦,在父亲去世后,他才没有关闭书店,他不想让这家充满父亲心血的书店消失。
“那段时间,每天都为了一些所谓的‘小事儿’忙忙碌碌着,也正是因为如此,让我那颗被娱乐圈浸染得有些浮夸的心静了下来。可以说,没有那三年的打磨,我走不到今天。所以,小奇。”
林之黎话锋一转,看着李小奇,“无论你现在有多么值得称赞、自豪的成就,你都不能骄傲、不能着急、不能放松,在娱乐圈,一旦露出破绽,下一步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就像这次的事件一样,莫默因为分手而‘急’了,你也放松了,才会被拍到深夜相约的照片不是吗,如果没有那些照片,这件事也不会闹得这么大。”
知道林之黎在提点自己,李小奇虚心地接受,点头说:“我知道了黎哥,以后会注意的。”
“注意就好。”
接着打开了电视,一边看电视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倒也放松闲适。
第77章第七十六章
来到行文镇两天,在林之黎的带领、介绍下,李小奇已经对这个镇子有了大致的了解。正如最开始的印象一样,不大又普通的小镇,甚至都比不上临山影视城内随意一个时代景色的占地,但这样平凡的镇子却有着大城市所没有的人情味儿。
才在这里住了短短的几天,现在李小奇走在路上,都会有人同他打招呼,并不是普通人遇到明星时的那种“招呼”方式,而是邻居之间有礼又热情的“招呼”。
同时他也发现了,在这里,林之黎和普通人一样,不会突然跳出一个人来要签名、合影,大家都只把他当成“向安书店”的小老板。
一觉睡到自然醒,打开窗帘,窗外电线上穿着黑色燕尾服的小燕子正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简单洗漱完毕,踩着拖鞋走下楼,就看见坐在在沙发上看报的林之黎。
“黎哥,早啊!”
林之黎转头看他,眼中尽是无奈,“都快吃午饭了,哪儿还早啊。”
“嘿嘿嘿。”拿着杯子走到水龙头前,旋转开关接了一杯自来水,咕咕地喝了起来。李小奇现在已经彻底爱上了行文镇的自来水,比那些一瓶卖个五块十块的矿泉水好喝的多了!
喝完水,李小奇一屁股坐到林之黎身边,把拖鞋踢开,双脚蜷起放在沙发上。
看着李小奇那头鸡窝似的头发,林之黎想起那次在ED大楼遇到的李小奇,也是这副乱糟糟的模样。伸手将他翘起的头发轻轻拉直,林之黎一边玩着李小奇的头发,一边说:“特意没让你带电脑出门,结果还是跑到网吧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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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打算吃早餐吗?”林之黎问。
“不吃了,快要得吃午饭了不是吗?”墙上的时针已经走过“11”的位置。
“好吧,那就提前做菜,不然把你饿着了怎么办。”林之黎把手中的报纸折好放到桌上,站起身,林之黎转头问道:“要不要过来搭把手?”
“好啊!”李小奇语气轻快地说,也站起身,亦步亦趋地跟在林之黎身后走到厨房。
这边李小奇手头在淘着米,就看到林之黎从冰箱里拿出一袋已经切好的排骨,惊喜地叫道:“我们要做排骨?”
“嗯,蒜香排骨,你不是喜欢吃么,今早我已经问过张婶做法了。”
张婶是隔壁那幢刚建好不久的小洋楼的女主人,性格十分热情好客,张婶一直都是林之黎的邻居,可以说她是看着林之黎长大的,李小奇他们到这里的第一餐就是张婶做好送过来的,手艺相当不错。
“哪里用得着问张婶啊,问我就行了!看我老妈做了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呢!”李小奇想伸手拍拍胸脯,却溅了自己一脸的米水。
林之黎笑着把手帕递过去,李小奇摆出一个“囧”的表情接过,“哥啊,I服了You!明明在家里,为什么要随身带手帕啊!”
“习惯了。”
“可怕!真是可怕!”擦干脸上和手上的水后,李小奇终于能够拍拍胸口地说。
“赶紧干活儿。”林之黎好笑地伸过手捏了捏他的脸颊。
将电饭煲的按钮点下,李小奇的工作也做完了,却依旧站在厨房里,看着林之黎忙碌手头的工作,“请问小老板,午饭后咱们有什么安排吗?”
来到行文镇后,李小奇对林之黎的称呼又多了一个。
“小老板”看了他一眼,“去钓鱼怎么样?”
“好啊!”李小奇欣然答应,“钓鱼我可是高手!朋友圈里玩《捕鱼达人》可没什么人能赢我!”
真的是什么东西都能和游戏、动漫扯上关系,难怪被称为“神大人”,林之黎在心中想着。
吃过午饭,两人坐在沙发上消食了一会儿,便动身出发前去钓鱼。
看着周围全是矮矮的竹子编织的栅栏和绿油油的蔬菜,站在有些软糯的泥土地上,李小奇一时间有些无从下脚,“黎哥,我们不是要去钓鱼吗,来菜地做什么?”
林之黎手中拿着一把小锄头,另一只手把一个小铁罐递给李小奇,“钓鱼没有鱼饵怎么行。”
“鱼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