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李小奇_分卷阅读_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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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只喝到三分之一时林之黎就回来了,匆匆将剩余的咖啡一口灌下,李小奇也跟在提着行李的林之黎身后离开咖啡厅。低调的浅白色的SUV停在咖啡厅门口不远处,把行李放到后座,两人也分别坐上驾驶座和副驾驶座。
“如果又是红色跑车,那还真是吃不消。”对于上次那张扬的跑车,李小奇仍旧心有余悸。
“这是我的车子。”林之黎开口说,言下之意,他的车子自然不可能风格过于夸张。
“你的车?”李小奇有些惊讶,忽然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脑洞大开,“不是吧,黎哥,你不会每个城市都存有一台车子吧?”
“你想多了。”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林之黎再次觉得李小奇想象力过于丰富,想了想解释道:“我在Y市正好有一套房子,为了方便就买了一辆车,不过这车子平时都是借给朋友或者放在车库里,从买来到现在也没开过几次。”
李小奇皱着鼻子嗅了嗅,怪不得这车上的气味有些儿重,闻着就有种要晕车的感觉。似乎看出来他的不适,林之黎将车窗按下,让新鲜的空气在车内流通。
“黎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看了会儿车窗外不断变化的景色,李小奇转过头问道。
“行文镇。”
李小奇眨眨眼睛,没听过的地方。
林之黎稍稍偏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担心我把你卖了?”
“一定要卖给富婆,当个不用工作的小白脸还是挺不错的!”李小奇顺着玩笑说。
“你有当小白脸的资本?”
“……”李小奇觉得自己无言以对,“哥啊,不带这么打击人的!我现在怎么说也那什么,嗯…小有名气,应该还是有人要的!”
林之黎没看他,笑了笑,“那么这位人气新人,有没有意愿参加我MV的拍摄呢?”
“这是在请求我帮忙吗?”
“没错。”林之黎嘴角挂着温柔的笑意,一点都不在乎李小奇的“得寸进尺”。
“那好吧,小爷我就答应了。”十分顺势、自然地开口,颇为随意的应承,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打着方向盘,微微减速,车子转了一个七十度的弯就驶上了高速公路,看着伫立在绿化带的限速牌,李小奇伸手捂住打着哈欠的嘴巴,偏头说:“黎哥,我先睡一会儿。”
“好。”
等到李小奇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张小毯子,夏季的太阳高度变化比较频繁,之前照射刺眼的阳光已经换了个角度射进车内,捏了捏毛绒绒的小毯子,张开有些干涩的嘴巴说:“我睡了多久了?”
“快两个小时。”林之黎转过头看他,之前眼中带着的些许红血丝已经淡了许多,又看到那显得干燥的嘴唇,伸手指了指后座的行李包,“保温杯里有温水。”
“哦。”应了声,李小奇解开安全带探身拿过保温杯。喝了大半的温水,口干舌燥的感觉得以缓解,把杯子递到林之黎嘴边,“黎哥,你也喝点吧。”
林之黎轻轻点头,想要伸手接过杯子,却发现李小奇没有松开的打算,只能任由李小奇任性地把杯沿放在唇边,慢慢地抬高杯子喂水。
水喝得差不多时,李小奇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稍稍抬高杯子又快速地把杯子收走,猝不及防间林之黎只能任由一丝水迹从嘴角流出,沿着下颚一直到达修长的脖子。
恶作剧得逞的李小奇发出了“嘿嘿”的声音,笑得开心。
林之黎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口袋中拿出黑白格子的手帕,将水迹擦拭后才无奈地看着李小奇,捏了捏他的脸颊,虽是训斥语气却极其温柔、宠溺,“长不大。”
不在意甚至有点小自豪地笑了笑,看到不远处的休息站,李小奇提议:“黎哥,我们停下来休息一下吧。”
一般常识,开车两小时左右就要休息一下,这样更有利于司机的驾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路途安全。李小奇自己不会开车,不能交叉替换开车,因为帮不上什么忙,只好提议让林之黎休息一会儿。
在休息站略作休整后,白色的SUV又重新上路,不到一个小时,就到达了本次的目的地,行文镇。
镇上的马路不算宽阔,只能勉强容得下三辆小车并排而行,车子进入镇里后,直行了几分钟到达一个T字路口,右拐开上一个缓和的坡道,越往上坡道也越来越陡,又走了两三分钟左右,离开坡道驶上平地,最终在马路右边内侧的停车位上停下。
下了车,李小奇站在车的一旁开始抖抖手、抖抖脚,伸展一下身躯,缓解身体和精神的疲劳。林之黎锁了车,绕过车头走到他身边,伸手捏捏正在做伸展运动的李小奇的脖子,“累了?”
原地跳了两天,恢复精神后才回答:“还好。”
转着头四处张望,路的两旁就是两排外墙为灰白色的两层平楼,很普通,一点特色都没有,和城市里将绝缘电缆埋在地下不同,这里还伫立着一排排电线杆,抬头就能看到灰黑色外皮的电线,偶尔有几只燕子停在上边,不一会儿又展翅飞开。
“黎哥,这里是?”
“我家。”
“啊?”李小奇有点傻眼。
“应该说是我的老家比较准确。”
李小奇眨巴着眼睛,“哦”了一声,但还是没有实感。在他潜意识里,早就给林之黎的家庭背景下了定义。
因此,他也一直以为,林之黎就像是动漫、小说里的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一样,从小接受着精英式的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上的都是贵族学校,大学也是知名大学,然而这个精英忽然叛逆期到了,不顾家里反对跑去玩音乐,反而还玩出了一番成就。
却完完全全没有想到,这位温润如玉的贵公子却是出身于这样一个普通到极点的小镇,不得不说,想象与现实差距甚远。
看着发着呆的李小奇,林之黎也习惯他这种时不时地神游外空的行为,拍拍他的头,“跟我来。”
走了几步,发现李小奇没有跟上,林之黎走回他面前,稍稍用力地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额头,啪!这回总算回神了。
捂着额头,李小奇用控诉的眼神看着林之黎,因为不需要工作,他戴着的是换过镜片的黑框眼镜,漂亮的眼睛被镜片遮去了部分的灵气。
“总是发呆,被人拐走都不知道。”林之黎教训。
李小奇有些囧着脸,他都二十多岁了,哪里还有人要拐他啊!
扣住李小奇的手腕,林之黎带着李小奇往前走。趋步跟上,李小奇有点遗憾地说:“黎哥,我还一直以为你是富二代呢!”
“让你失望了,我只是一个小书店的继承人而已。”林之黎说着,两人在一排平楼的某一间门前停下,门口是绿色的卷闸门,而且还是最为原始的手动的那种,门口卷上去大开着,一旁的墙上挂着一个有些脱色的塑料牌子,牌子上写着“向安书店”。
带着李小奇走进这间不大不小的书店,坐在收银台处懒散地翻书地青年看到来人,激动地站起来,小跑出收银台,“黎哥!你怎么有空回来?”
听到声音,一旁正在整理书籍二十出头的女生也跑了过来,开心地说:“小老板,你回来啦!”
“正好休息就回来看看。”林之黎带着微笑温和地说。
“你要是提前打个电话来,我就去接你了!”青年也开心地说。
“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咖啡只喝到三分之一时林之黎就回来了,匆匆将剩余的咖啡一口灌下,李小奇也跟在提着行李的林之黎身后离开咖啡厅。低调的浅白色的SUV停在咖啡厅门口不远处,把行李放到后座,两人也分别坐上驾驶座和副驾驶座。
“如果又是红色跑车,那还真是吃不消。”对于上次那张扬的跑车,李小奇仍旧心有余悸。
“这是我的车子。”林之黎开口说,言下之意,他的车子自然不可能风格过于夸张。
“你的车?”李小奇有些惊讶,忽然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脑洞大开,“不是吧,黎哥,你不会每个城市都存有一台车子吧?”
“你想多了。”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林之黎再次觉得李小奇想象力过于丰富,想了想解释道:“我在Y市正好有一套房子,为了方便就买了一辆车,不过这车子平时都是借给朋友或者放在车库里,从买来到现在也没开过几次。”
李小奇皱着鼻子嗅了嗅,怪不得这车上的气味有些儿重,闻着就有种要晕车的感觉。似乎看出来他的不适,林之黎将车窗按下,让新鲜的空气在车内流通。
“黎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看了会儿车窗外不断变化的景色,李小奇转过头问道。
“行文镇。”
李小奇眨眨眼睛,没听过的地方。
林之黎稍稍偏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担心我把你卖了?”
“一定要卖给富婆,当个不用工作的小白脸还是挺不错的!”李小奇顺着玩笑说。
“你有当小白脸的资本?”
“……”李小奇觉得自己无言以对,“哥啊,不带这么打击人的!我现在怎么说也那什么,嗯…小有名气,应该还是有人要的!”
林之黎没看他,笑了笑,“那么这位人气新人,有没有意愿参加我MV的拍摄呢?”
“这是在请求我帮忙吗?”
“没错。”林之黎嘴角挂着温柔的笑意,一点都不在乎李小奇的“得寸进尺”。
“那好吧,小爷我就答应了。”十分顺势、自然地开口,颇为随意的应承,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打着方向盘,微微减速,车子转了一个七十度的弯就驶上了高速公路,看着伫立在绿化带的限速牌,李小奇伸手捂住打着哈欠的嘴巴,偏头说:“黎哥,我先睡一会儿。”
“好。”
等到李小奇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张小毯子,夏季的太阳高度变化比较频繁,之前照射刺眼的阳光已经换了个角度射进车内,捏了捏毛绒绒的小毯子,张开有些干涩的嘴巴说:“我睡了多久了?”
“快两个小时。”林之黎转过头看他,之前眼中带着的些许红血丝已经淡了许多,又看到那显得干燥的嘴唇,伸手指了指后座的行李包,“保温杯里有温水。”
“哦。”应了声,李小奇解开安全带探身拿过保温杯。喝了大半的温水,口干舌燥的感觉得以缓解,把杯子递到林之黎嘴边,“黎哥,你也喝点吧。”
林之黎轻轻点头,想要伸手接过杯子,却发现李小奇没有松开的打算,只能任由李小奇任性地把杯沿放在唇边,慢慢地抬高杯子喂水。
水喝得差不多时,李小奇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稍稍抬高杯子又快速地把杯子收走,猝不及防间林之黎只能任由一丝水迹从嘴角流出,沿着下颚一直到达修长的脖子。
恶作剧得逞的李小奇发出了“嘿嘿”的声音,笑得开心。
林之黎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口袋中拿出黑白格子的手帕,将水迹擦拭后才无奈地看着李小奇,捏了捏他的脸颊,虽是训斥语气却极其温柔、宠溺,“长不大。”
不在意甚至有点小自豪地笑了笑,看到不远处的休息站,李小奇提议:“黎哥,我们停下来休息一下吧。”
一般常识,开车两小时左右就要休息一下,这样更有利于司机的驾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路途安全。李小奇自己不会开车,不能交叉替换开车,因为帮不上什么忙,只好提议让林之黎休息一会儿。
在休息站略作休整后,白色的SUV又重新上路,不到一个小时,就到达了本次的目的地,行文镇。
镇上的马路不算宽阔,只能勉强容得下三辆小车并排而行,车子进入镇里后,直行了几分钟到达一个T字路口,右拐开上一个缓和的坡道,越往上坡道也越来越陡,又走了两三分钟左右,离开坡道驶上平地,最终在马路右边内侧的停车位上停下。
下了车,李小奇站在车的一旁开始抖抖手、抖抖脚,伸展一下身躯,缓解身体和精神的疲劳。林之黎锁了车,绕过车头走到他身边,伸手捏捏正在做伸展运动的李小奇的脖子,“累了?”
原地跳了两天,恢复精神后才回答:“还好。”
转着头四处张望,路的两旁就是两排外墙为灰白色的两层平楼,很普通,一点特色都没有,和城市里将绝缘电缆埋在地下不同,这里还伫立着一排排电线杆,抬头就能看到灰黑色外皮的电线,偶尔有几只燕子停在上边,不一会儿又展翅飞开。
“黎哥,这里是?”
“我家。”
“啊?”李小奇有点傻眼。
“应该说是我的老家比较准确。”
李小奇眨巴着眼睛,“哦”了一声,但还是没有实感。在他潜意识里,早就给林之黎的家庭背景下了定义。
因此,他也一直以为,林之黎就像是动漫、小说里的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一样,从小接受着精英式的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上的都是贵族学校,大学也是知名大学,然而这个精英忽然叛逆期到了,不顾家里反对跑去玩音乐,反而还玩出了一番成就。
却完完全全没有想到,这位温润如玉的贵公子却是出身于这样一个普通到极点的小镇,不得不说,想象与现实差距甚远。
看着发着呆的李小奇,林之黎也习惯他这种时不时地神游外空的行为,拍拍他的头,“跟我来。”
走了几步,发现李小奇没有跟上,林之黎走回他面前,稍稍用力地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额头,啪!这回总算回神了。
捂着额头,李小奇用控诉的眼神看着林之黎,因为不需要工作,他戴着的是换过镜片的黑框眼镜,漂亮的眼睛被镜片遮去了部分的灵气。
“总是发呆,被人拐走都不知道。”林之黎教训。
李小奇有些囧着脸,他都二十多岁了,哪里还有人要拐他啊!
扣住李小奇的手腕,林之黎带着李小奇往前走。趋步跟上,李小奇有点遗憾地说:“黎哥,我还一直以为你是富二代呢!”
“让你失望了,我只是一个小书店的继承人而已。”林之黎说着,两人在一排平楼的某一间门前停下,门口是绿色的卷闸门,而且还是最为原始的手动的那种,门口卷上去大开着,一旁的墙上挂着一个有些脱色的塑料牌子,牌子上写着“向安书店”。
带着李小奇走进这间不大不小的书店,坐在收银台处懒散地翻书地青年看到来人,激动地站起来,小跑出收银台,“黎哥!你怎么有空回来?”
听到声音,一旁正在整理书籍二十出头的女生也跑了过来,开心地说:“小老板,你回来啦!”
“正好休息就回来看看。”林之黎带着微笑温和地说。
“你要是提前打个电话来,我就去接你了!”青年也开心地说。
“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