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重生之第一妖仙_分卷阅读_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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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荣青也非常不赞同庄贤这种拿自己的婚姻当儿戏的态度,虽然是为了志在必得的东西才不得不如此,但是想想还是很替庄贤觉得委屈。
要娶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女人不说,对方还是个“阅历丰富”的破鞋!我小庄哥这么优秀,第一次的婚姻却是这个样子!他真恨自己想不出别的办法。
到祺州城的那日天色还早,庄贤在祺州城也买了一处大宅子,虽然没有在镇上盖得宅子大,但是比起城里很多的宅子来说已经毫不逊色,两进三出的院落,里面还带有小园林,很不错了。城里毕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比这里还大的宅子也没有了。
荣青边走边四处张望着说道:“这宅子的装修可是够富丽的,也是精心设计的?”
庄贤一直目不斜视,指挥着跟来的家丁将东西放到厢房里,对这里的豪华却并不怎么上心“找人设计的,看了风水。”
听这敷衍的语气,荣青就知道这个地方庄贤并不怎么喜欢,可能就是出于某种目的才买下来,然后装饰奢华。该不会……
“这是不是你要迎娶那个孙小姐的地方?”
庄贤点点头,“没错,她就喜欢金银珠宝,满屋铜臭能笑疯。”
……通过庄贤形象的描述荣青完全想象不出这个孙小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庄哥什么时候去下聘?我跟你一起去,也去看看这位孙小姐到底啥样!”
庄贤皱眉,“那种女人你看她做什么?回来还得洗眼。”
……小庄哥你是有多不待见她。
“不管怎么样她都是要跟你拜堂的女人,我是你弟弟嘛,去看看这个能当自己嫂子的女人,呃……就算是一晚上,我到时候也得叫一声嫂子不是?”
庄贤眉头还是皱着,但却没有再说出拒绝的话,明显他虽然不想这样,但是却难以拒绝荣青的要求。
看着这样的庄贤荣青心里更不落忍了,“小庄哥,难道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么?能让她高兴的事情应该很多吧?非要……”
“她很喜欢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我。心情越是愉快血液的效果就越好,万一其他的事情还不够让她愉快,我没有第二次机会。”
荣青撇嘴,“那传家宝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小庄哥这么重视。”
“得到了你就会知道。”
庄贤回房间换衣服,他这么高调地进城孙家肯定已经知道了,要早点过去,让孙家的人觉得他很有诚意,最好今天就能下完聘。虽然日子已经定了,但是能提前最好,他可不想跟荣青在一块的时候还要费心与去应付孙家的人。
荣青也赶紧去换了一身衣服,他储物袋里的衣服还有很多,而且都是最名贵的料子,全是赫连鸿展给他挑的,有的是在道州城的时候买的,有的是在瀚海都城买的,还有在中州城买的。在此之前荣青都不知道赫连鸿展会那么乐于给他买各种各样的衣服。
这些衣服在大城镇里那都是一顶一的好料子,像祺州城这样的小地方估计见都没见过。只不过这些衣服的款式都比较简单别致,不像一路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些祺州城的大户大户们穿的都是花里胡哨的衣服,那金线恨不得绣得到处都是,图案都是些凤凰啊、牡丹啊,全部都是象征大富大贵的,而且还特别的复杂,几乎绣满了,看得人眼花缭乱!
除此之外还用金片、银片做装饰,头顶上的抹额上也镶着好大一块玉石,不把脑袋勒出印子来就挂不住!十根手指上不是金戒指就是玉扳指,想要合拢都困难吧?
没有最俗只有更俗!
庄贤出来的时候荣青看着那一身衣服稍微松了口气,幸好他小庄哥没有为了那个女人自毁形象!一身水蓝色束腰紧袖的劲装,搭配黑色踩金长靴,罩着深蓝色广袖缎面的外袍,真是丰神俊朗啊!
@虫虫第一,你就告诉我,我写得有这么明显么?你怎么一猜就是抱月壶里的那条啊?
我也真是纳了闷了,猜测妖王的时候你们都这么准,这回难度不应该上升了么?怎么还这
第210章狗仗人势
孙府距离庄贤的这所宅院不是很远,中间就隔着一条街。荣青跟庄贤一起去孙府,后面跟着的一队人抬着聘礼。绫罗绸缎、金银玉器就不用说了,那都是几大箱子的。箱子虽然没有打开,但是每个箱子顶上都会铺着红布放着或金或银或玉器,放着什么就代表这一箱子里面都是什么。
还有抬着土和瓦的,一抬上十个格子装满了土就代表有十亩地的嫁妆,总共二十抬这可就是两百亩地!瓦片代表的就是房屋,多少片瓦片就是多少顷房屋。路上围观的人看着那一摞的瓦片都瞪直了眼睛!整个祺州城所有的富户加起来估计也出不了这么多的聘礼!
围观看热闹那就避免不了要讨论一番,有人称赞羡慕这些聘礼的,也有人说孙家攀上这么个姑爷走了大运的。还有说孙家小姐实在不配的。荣青都侧耳听着。
“孙家小姐长得不是国色天香,居然能找到这么一个英俊非凡的郎君,也不知道上辈子积了什么德!”
“要真是积德的话那肯定是大功德,谁不知道那孙家小姐是个水性杨花的浪荡货,家里头相貌稍微好点又有一把子力气的男人她都不放过!”
“我还听说这位孙小姐洗澡的时候就喜欢在自家花园的凉亭里面洗,连帘子都不拉,碰着园丁正在修剪花草就直接叫进去玩鸳鸯戏水!哎呦!好不要脸!”
“那可不!以前城里的男人都想到孙府当差,就是为了到孙小姐眼前晃悠一圈然后春风一度,现在可没人愿意了,都给玩烂了!那下面还不如勾栏院里的姑娘紧!都没人愿意搞!”
“可不是!人家勾栏院里的姑娘还要收钱才能上!这孙小姐是不要钱!说不准还倒贴呢!那下面早就成了黑木耳了!这姑爷看着一表人才,又是家财万贯的,怎么就看上了那孙小姐了呢?还没成亲就头顶一片大草原了!还是生机勃勃的那种!”
“我听说这个冤大头是个外来户,之前根本就不清楚孙府的情况!就是单纯地对孙小姐一见钟情!孙满这么着急把女儿给嫁出去也是怕以后这个冤大头知道了这些事悔婚。只要成了亲生米煮成熟饭,那这冤大头后悔也晚了!”
“说的是啊!我表哥就在孙府做事,他说孙满可不待见这个女儿了,恨不得随便找个人就把她给嫁了,免得再败坏家里的名声,能碰着这么一个人傻钱多的那可是走了狗屎运!”
“可不!早就听说孙满在外面还有妻儿,这么一个破鞋的闺女肯定是能踢就踢!不过这孙小姐脾气大,孙满也不敢直接让他闺女知道,怕回头闹得满城风雨他更下不来台!”
“不止如此!据说孙满的原配夫人走之前给孙小姐留了不少压箱底儿的嫁妆,孙满图那嫁妆也不敢直接跟孙小姐闹翻!”
“孙小姐本来就没脑子,还以为自己真是她爹的掌上明珠呢,我看那些嫁妆她也守不了多久!”
听着这些议论声,荣青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知道庄贤会在得到血之后就杀了那个孙家小姐,但是还是很窝火!小庄哥那么优秀,却要娶一个被人人唾弃的女人,这其中若是有什么误会也就罢了,但是现在看来是误会谣传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能传得这么有板有眼的,除非这位孙小姐得罪了什么人,否则绝对不会这样!
终于到了孙府,荣青看着这朱门高墙,真是一点也不想迈进去。
孙府的下人倒是热情,不过看着这么多的聘礼不热情才怪。在他们眼里庄贤就是独一无二的冤大头,肯定得好生对待免得人跑咯!
管家引着他们往前厅走,在甬路上走到一半的时候孙家家主就出来了,那满身肥膘一走一颤,快要被满脸肥肉挤没了的小眼睛还透着作为商人的精明奸诈。
“哎呦贤婿啊!这是刚进城就过来了吧,看这风尘仆仆的,走,快到屋里头坐!”
孙满拉着庄贤的手直接把人往里面带,那亲近的样子好像庄贤不是他家姑爷而是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荣青跟在后面,让众人先把聘礼放在院子里,要是抬进去也放不下。
进了大厅,荣青瞧见在主位的左边坐着两个女子,年轻的那个一身青色的罗裙,颜色选的是挺好,看起来青春靓丽,长相也还过得去,就是这表情不怎么样,一脸花痴地盯着小庄哥看,别说,肯定就是那位极品的孙雨柔孙小姐了。
至于旁边那位穿着绛紫色襦裙的大妈又是谁?之前听路上那些人说孙雨柔的娘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孙满忙着自己的生意经常不在家里,这才对孙雨柔疏于管教,等发现问题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而且荣青也非常不赞同庄贤这种拿自己的婚姻当儿戏的态度,虽然是为了志在必得的东西才不得不如此,但是想想还是很替庄贤觉得委屈。
要娶一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女人不说,对方还是个“阅历丰富”的破鞋!我小庄哥这么优秀,第一次的婚姻却是这个样子!他真恨自己想不出别的办法。
到祺州城的那日天色还早,庄贤在祺州城也买了一处大宅子,虽然没有在镇上盖得宅子大,但是比起城里很多的宅子来说已经毫不逊色,两进三出的院落,里面还带有小园林,很不错了。城里毕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比这里还大的宅子也没有了。
荣青边走边四处张望着说道:“这宅子的装修可是够富丽的,也是精心设计的?”
庄贤一直目不斜视,指挥着跟来的家丁将东西放到厢房里,对这里的豪华却并不怎么上心“找人设计的,看了风水。”
听这敷衍的语气,荣青就知道这个地方庄贤并不怎么喜欢,可能就是出于某种目的才买下来,然后装饰奢华。该不会……
“这是不是你要迎娶那个孙小姐的地方?”
庄贤点点头,“没错,她就喜欢金银珠宝,满屋铜臭能笑疯。”
……通过庄贤形象的描述荣青完全想象不出这个孙小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庄哥什么时候去下聘?我跟你一起去,也去看看这位孙小姐到底啥样!”
庄贤皱眉,“那种女人你看她做什么?回来还得洗眼。”
……小庄哥你是有多不待见她。
“不管怎么样她都是要跟你拜堂的女人,我是你弟弟嘛,去看看这个能当自己嫂子的女人,呃……就算是一晚上,我到时候也得叫一声嫂子不是?”
庄贤眉头还是皱着,但却没有再说出拒绝的话,明显他虽然不想这样,但是却难以拒绝荣青的要求。
看着这样的庄贤荣青心里更不落忍了,“小庄哥,难道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么?能让她高兴的事情应该很多吧?非要……”
“她很喜欢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我。心情越是愉快血液的效果就越好,万一其他的事情还不够让她愉快,我没有第二次机会。”
荣青撇嘴,“那传家宝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小庄哥这么重视。”
“得到了你就会知道。”
庄贤回房间换衣服,他这么高调地进城孙家肯定已经知道了,要早点过去,让孙家的人觉得他很有诚意,最好今天就能下完聘。虽然日子已经定了,但是能提前最好,他可不想跟荣青在一块的时候还要费心与去应付孙家的人。
荣青也赶紧去换了一身衣服,他储物袋里的衣服还有很多,而且都是最名贵的料子,全是赫连鸿展给他挑的,有的是在道州城的时候买的,有的是在瀚海都城买的,还有在中州城买的。在此之前荣青都不知道赫连鸿展会那么乐于给他买各种各样的衣服。
这些衣服在大城镇里那都是一顶一的好料子,像祺州城这样的小地方估计见都没见过。只不过这些衣服的款式都比较简单别致,不像一路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些祺州城的大户大户们穿的都是花里胡哨的衣服,那金线恨不得绣得到处都是,图案都是些凤凰啊、牡丹啊,全部都是象征大富大贵的,而且还特别的复杂,几乎绣满了,看得人眼花缭乱!
除此之外还用金片、银片做装饰,头顶上的抹额上也镶着好大一块玉石,不把脑袋勒出印子来就挂不住!十根手指上不是金戒指就是玉扳指,想要合拢都困难吧?
没有最俗只有更俗!
庄贤出来的时候荣青看着那一身衣服稍微松了口气,幸好他小庄哥没有为了那个女人自毁形象!一身水蓝色束腰紧袖的劲装,搭配黑色踩金长靴,罩着深蓝色广袖缎面的外袍,真是丰神俊朗啊!
@虫虫第一,你就告诉我,我写得有这么明显么?你怎么一猜就是抱月壶里的那条啊?
我也真是纳了闷了,猜测妖王的时候你们都这么准,这回难度不应该上升了么?怎么还这
第210章狗仗人势
孙府距离庄贤的这所宅院不是很远,中间就隔着一条街。荣青跟庄贤一起去孙府,后面跟着的一队人抬着聘礼。绫罗绸缎、金银玉器就不用说了,那都是几大箱子的。箱子虽然没有打开,但是每个箱子顶上都会铺着红布放着或金或银或玉器,放着什么就代表这一箱子里面都是什么。
还有抬着土和瓦的,一抬上十个格子装满了土就代表有十亩地的嫁妆,总共二十抬这可就是两百亩地!瓦片代表的就是房屋,多少片瓦片就是多少顷房屋。路上围观的人看着那一摞的瓦片都瞪直了眼睛!整个祺州城所有的富户加起来估计也出不了这么多的聘礼!
围观看热闹那就避免不了要讨论一番,有人称赞羡慕这些聘礼的,也有人说孙家攀上这么个姑爷走了大运的。还有说孙家小姐实在不配的。荣青都侧耳听着。
“孙家小姐长得不是国色天香,居然能找到这么一个英俊非凡的郎君,也不知道上辈子积了什么德!”
“要真是积德的话那肯定是大功德,谁不知道那孙家小姐是个水性杨花的浪荡货,家里头相貌稍微好点又有一把子力气的男人她都不放过!”
“我还听说这位孙小姐洗澡的时候就喜欢在自家花园的凉亭里面洗,连帘子都不拉,碰着园丁正在修剪花草就直接叫进去玩鸳鸯戏水!哎呦!好不要脸!”
“那可不!以前城里的男人都想到孙府当差,就是为了到孙小姐眼前晃悠一圈然后春风一度,现在可没人愿意了,都给玩烂了!那下面还不如勾栏院里的姑娘紧!都没人愿意搞!”
“可不是!人家勾栏院里的姑娘还要收钱才能上!这孙小姐是不要钱!说不准还倒贴呢!那下面早就成了黑木耳了!这姑爷看着一表人才,又是家财万贯的,怎么就看上了那孙小姐了呢?还没成亲就头顶一片大草原了!还是生机勃勃的那种!”
“我听说这个冤大头是个外来户,之前根本就不清楚孙府的情况!就是单纯地对孙小姐一见钟情!孙满这么着急把女儿给嫁出去也是怕以后这个冤大头知道了这些事悔婚。只要成了亲生米煮成熟饭,那这冤大头后悔也晚了!”
“说的是啊!我表哥就在孙府做事,他说孙满可不待见这个女儿了,恨不得随便找个人就把她给嫁了,免得再败坏家里的名声,能碰着这么一个人傻钱多的那可是走了狗屎运!”
“可不!早就听说孙满在外面还有妻儿,这么一个破鞋的闺女肯定是能踢就踢!不过这孙小姐脾气大,孙满也不敢直接让他闺女知道,怕回头闹得满城风雨他更下不来台!”
“不止如此!据说孙满的原配夫人走之前给孙小姐留了不少压箱底儿的嫁妆,孙满图那嫁妆也不敢直接跟孙小姐闹翻!”
“孙小姐本来就没脑子,还以为自己真是她爹的掌上明珠呢,我看那些嫁妆她也守不了多久!”
听着这些议论声,荣青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知道庄贤会在得到血之后就杀了那个孙家小姐,但是还是很窝火!小庄哥那么优秀,却要娶一个被人人唾弃的女人,这其中若是有什么误会也就罢了,但是现在看来是误会谣传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能传得这么有板有眼的,除非这位孙小姐得罪了什么人,否则绝对不会这样!
终于到了孙府,荣青看着这朱门高墙,真是一点也不想迈进去。
孙府的下人倒是热情,不过看着这么多的聘礼不热情才怪。在他们眼里庄贤就是独一无二的冤大头,肯定得好生对待免得人跑咯!
管家引着他们往前厅走,在甬路上走到一半的时候孙家家主就出来了,那满身肥膘一走一颤,快要被满脸肥肉挤没了的小眼睛还透着作为商人的精明奸诈。
“哎呦贤婿啊!这是刚进城就过来了吧,看这风尘仆仆的,走,快到屋里头坐!”
孙满拉着庄贤的手直接把人往里面带,那亲近的样子好像庄贤不是他家姑爷而是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荣青跟在后面,让众人先把聘礼放在院子里,要是抬进去也放不下。
进了大厅,荣青瞧见在主位的左边坐着两个女子,年轻的那个一身青色的罗裙,颜色选的是挺好,看起来青春靓丽,长相也还过得去,就是这表情不怎么样,一脸花痴地盯着小庄哥看,别说,肯定就是那位极品的孙雨柔孙小姐了。
至于旁边那位穿着绛紫色襦裙的大妈又是谁?之前听路上那些人说孙雨柔的娘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孙满忙着自己的生意经常不在家里,这才对孙雨柔疏于管教,等发现问题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