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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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对于婚礼,在南部是最为重视规矩仪式,也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所以他们的婚礼,也不例外。
沈家对于礼仪非常重视,而程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历代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南部,对于结婚,也认为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不能马虎。
于是,程奕阳跟沈乔的婚礼,可想而知会有多累、多辛苦、多么正式。
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两家都是传统的人家,不论沈乔本身多么开放多么洋派,但这是在南部,她的婚礼,当然是中式的。
这辈子第一次穿着传统的红色旗袍,一流的裁剪,漂亮的丝绸,一大朵一大朵的描金牡丹花细细地绣在布料上,成就一袭出色的礼服,贴身的设计,突出了她身材的优势,饱满的胸部,撑起了整件旗袍,不盈一握的纤腰,细得如同柳条一般,笔直的大腿,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古典中带着狂野奔放的意味,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以前人家说,只有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是最高的,这话,真是相当有道理。
她长长的卷发被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在她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戴上那可怕的爬满整个头的花,只是用圆润的珍珠绕了几圈,可是,沈乔的风采,怎么都遮不住的。她一站出来,就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等大家回过神来,男人们就大声地亏着程奕阳,说他娶到一个水当当的老婆,真是有福了,而女人们,眼神复杂,该说是羡慕还是嫉妒就分不清楚了。
而程奕阳,则一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与众人寒暄着,有礼而且有分寸。
被再多的人盯着看,沈乔都可以镇定自若,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容貌,她受到的瞩目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到今天,她发现自己有点承受不住程奕阳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那种特别的纯黑,今天,竟然深邃地发亮,他望着她的神情,认真而且热烈,目光灼灼,她甚至夸张到感觉他眼神是带着热度的,那种热度,会炙伤她一般,让她低着头,不敢迎视。
敬酒,微笑,一整天下来,她的脸部都快要僵掉,再好的酒量,掺再多的水,她也有点吃不消了,换了三套礼服,站得脚都快要麻了,当初,真是应该选择偷偷注册就好,现在搞这些,真是累死人不偿命。
十几个小时下来,饶是穿惯高跟鞋的沈乔,都觉得小腿酸痛抽筋,后腰也一阵阵地发麻,站在程奕阳的身旁,端着酒杯。这满满一桌子的男人,听说都是他的同事,一个个都是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样子,现在是怎样,当检察官还要选身材吗?
“阿阳,还是你小子能干,不声不响,就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名长着桃花眼的男子笑着,拍了拍程奕阳的肩膀,语气中调笑的意味很浓“难怪当初那么多人说要给你介绍,你都拒绝,连司徒”
“方尔正,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好像是你当值。”程奕阳淡淡地打断他的话。
“安啦、安啦,全镇谁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程大检察官的新婚之喜,有事没事的都会跑来喝酒沾沾喜气,连镇上的混混都说好了,这几天一定要给程检察官面子不闹事,所以我来这里,完全没有影响。”方尔正笑着。
沈乔发现方尔正笑起来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笑纹,为他的俊脸带来几分孩子般的稚气。这个男人,一定非常爱笑。
“沈乔,这位是我们镇警局的小队长方尔正。”程奕阳微微揽过她的肩,为她介绍道。
手掌顺着她的背往下滑,有力的手臂撑着她的腰,减轻了她腿部的压力,让她偷偷地舒了口气,然后,娇柔一笑“方队长,感谢你能来。”
顿时艳惊四座,大家都望着她明媚的笑颜,感叹不已,这个程奕阳,真是惦惦吃三碗公,竟然娶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做妻子。
“哈哈,以后就要叫你嫂子了,嫂子,你记得要多多照顾我们程检察官呀。”方尔正暧昧地挑了挑眉,引来同桌的其他人起哄声。
“还是不要给他太照顾比较好,怕是阿阳吃不消。”
“阿阳,你以后捉贼恐怕没有那么轻松了,因为会脚软跑不动。”
满桌的男人都大笑起来,笑得那个意味深长。
场面有点失控,一桌子的男人,要嘛是军中好友、要嘛是警队英杰,全都是不拘小节的人,又喝了点酒,很容易就开起了黄腔。
沈乔依然笑着,自信又灿烂,彷佛对于他们的取笑完全不放在心上。她是有听妈妈提过,程奕阳虽然是检察官,不过经常受好友所托,跨界为警队办事。
程奕阳皱了皱眉,迅速地为她介绍桌上的其他人,敬完酒,在男人们的嫂子再见声中离开了那桌。
就这样,一整个晚上,喝进肚子里的酒比吃下去的东西多好几倍,如果不是有程奕阳搂住她的腰,她怀疑自己会就这样一路瘫到地面上去。
终于,喜宴结束,送走那些嚷着要闹洞房的人之后,程奕阳开着车,将她载回了他们未来的家。
这里她只来过一次,程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而程奕阳也只是一个领薪水的检察官,收入虽然不算低,但绝不是可以大肆挥霍。这幢三层楼的透天厝是小镇非常典型的住楼,大约两米高的灰色墙围住院子,进去之后是一大片湿润的草地,一株高大的香樟树在夜色中徐徐轻摇,院落中间是用小巧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一直通到住楼。
厚实的大门一打开,整幢充满着浓浓和式风格的房屋就呈现在他们面前。
这幢房子,是程奕阳半年前从好友那里买来的,因为好友要移民,所以房子是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转让,连院里的香樟树都是直接送给他。
程奕阳对于房间的设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基本上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从玄关处开始,就铺着光滑柚木地板,房间没有刻意做区隔,打通开来,房与房之间是半滑的推门,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住房,三楼目前没有在用,摆放了一些杂物。总体来说,房间设计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家俱。
“以后,你想要怎么弄都随便。”他松了松领带,倚在墙面上,望着她。
在晚宴中途,她换了一袭粉色的洋装,即使浓妆艳抹,却依然漂亮得不可思议。
“唔。”沈乔低着头,不太敢看他,现在只有两个人独处,她觉得不自在起来,原因,只是因为,她忽然发现,程奕阳其实长得还真是不赖。
剑眉朗目,鼻梁又挺又高,嘴唇线条分明,今天,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即使胸口别着有几分可笑的新郎花朵,可是那种全身上下自然散发的男子汉气息,强烈得让人怎么都忽视不了,南部热情的阳光,将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更添魅力。
相识这么多年,她首次发现,程奕阳,还真的挺有吸引力的。
“你先上去洗澡吧,今天一整天,也累了。”他揉了揉鼻间,眉头微皱,几轮喝下来,他其实也有些薄醺。
“好。”正好说中她最需要的,她忙不迭地点头,举步往楼上走去。
从热气渺渺的浴室中出来,沈乔穿着淡蓝色的丝质睡裙,细细的肩带,凉爽的布料,已经卸了妆,让自己的皮肤透气。
她走到窗边,打开那扇大大的窗户,夜晚的凉风吹来,让浴后的身子感到尤为清爽。用毛巾轻轻地吸着湿发上的水,闭着眼,享受着微风拂面的惬意。
晚上十点,在美国,夜晚还只是刚刚开始。可是在这里,这座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小镇,镇上的居民都已经进入了梦乡。星星点点的灯火在远处闪耀着,虫鸣声、风动声、树叶沙沙声,大自然的旋律有着它自己的迷人之处。
沈乔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这般静谧地享受这种宁馨的氛围了,每年回台湾,都是到处走,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从来没有细细地品味小镇的独特韵味。
她转身走到梳妆台前,自己那一大堆的瓶瓶罐罐,已经随她带了过来。她颇为轻松地进行着睡前的保养工作,爽肤水、乳液,一层一层,将自己本就完美的皮肤护养得更为水嫩。谁说,天生丽质就不需要后天保养?她沈乔向来都是非常懂得疼爱自己,不论如何,自己的身体.一定要照顾得妥妥当当。
等她将繁琐的保养程序全部弄完之后,一转身,看到铺着艳红床罩的喜气大床时,她才突然想到,她的老公,程奕阳,一直都没有回房。
奇怪咧,他去了哪里?
正想着,卧房的门轻轻地敲了两下,然后被推了开来。进来的,是一个穿着黑色浴袍的恶魔。
他的头发修剪得非常短,带着微微的潮流感,黝黑阳刚的脸庞上,神情平静,不算太长的浴袍稍稍敞开,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带着一种男子汉的强烈气息,而她,甚至从那微敞的浴袍间看到那垒垒的肌肉。
他洗过澡了,一股淡淡的香皂味道从他身上传来,清爽好闻,如同户外的原野一般,他的身材非常好,肩膀又宽又厚。手臂强壮有力,腰部结实小肮平坦,大腿上全部都是硬硬的肌肉。
他肯定是个热爱运动的人,不然不会拥有如此惊人的好身材。
沈乔轻轻地拉了拉裙摆,忽然觉得凉爽的室内变得热起来。她一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是他们两人的新婚之夜,而他,从一开始就已经表明,他要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婚姻,也就是说,他们要上床。
上床!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告诉自己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对于这些事情,了解得非常清楚,不应该感到害怕。婚姻所带来的亲密关系,是必然也是必需的,不要紧张。
可是,她还是紧张,紧张得要命。
这个男人.是程奕阳,她从十八岁那年认识他,整整七年,她从来都是将他当成一个兄长看待,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跟他上床,老天爷!她在心里再次吸了口气,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如果她的心脏,不要跳动得那么快,她应该就可以做到了。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的水颊,变得越来越红、越来越艳,他怀疑,再红下去,她的血管就要爆开来。他伸出手,手掌结实有力“来。”
她傻傻地望着他的手“做、做什么?”
“把手给我。”
他的语气非常温柔,奇异地缓和了她紧绷的神经。她柔白的小手慢慢地往前递,一直到放入他的掌心,他的黝黑、她的洁白,他的宽大、她的荏弱,可是,却要命地契合,仿佛,他们天生就应该这样握着手。
他拉着她,往房外走去。
“我们去哪里?”被他的举动搞迷糊了,不过还是乖乖的让他牵着走。
他没有回答她,只是带她走出房里,绕过转角,往三楼爬去。
咦,他不是说三楼什么都没有,只是放着一些杂物吗?这会怎么到这里来了?
他牵着她一直走到尽头,又上了三个台阶,推开最里面的那扇门。
“这里”她讶然地望着房里一切,真是让人惊叹不已。
房间并不宽敞,其实应该算做是一个小小的阁楼。不过,特别的地方就是顶上不是沉沉的屋顶,而是用玻璃做成的顶,没有开灯,淡淡的月光成了屋里的唯一照明。
房间的正中央,席地铺了一张大床,柔软而洁白的床单,在月色里泛起朦胧的光芒。
没有多余的装饰,屋里也仅仅只有这么一张床,可是,却让她觉得好美,好迷人。
他拉着她,直直往那张床走去,放开她的手,率先躺到床上,轻拍松软的床褥“上来。”
她没有耍无谓的矜持,也跟着躺了上去,他伸手搂她入怀,她的身子反射性地僵住,半晌,他都没有动作,只是搂着她。慢慢地,她放松下来,躺在他的胸前,脸蛋贴在他的心口,听着他强壮而有规律的心跳声。
“你看。”他低沉的嗓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响起。
她抬起头,顺着他的示意往上望去,然后,屏住了呼吸。头顶上,是一整片灿烂的星空,一颗一颗,晶莹而又漂亮的星子挂在沉沉的夜幕上,异常清晰,浩瀚的银河系,就这样洒落在她的眼前。
她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看过如此漂亮的星空,现在大都市光害非常厉害,想要看到星星,简直不可能。就算偶尔看到,也只是一、两颗黯淡无光,哪像这里,晶灿灿、明晃晃。美丽到让人直想伸手采一颗下来把玩。
难怪唐朝的李白就想上天宫摘星,真是如此美景,让人心生贪婪,恨不能抱入怀里独占了去。
他望着她着迷的神情,思绪起伏,看来,今晚的安排还是正确的。本来,他以为她对于新婚之夜不会过份紧张,可是今晚酒宴时,当她听到自己好友的调侃时,那种不自然的神情,让他知道,其实她还是会紧张。
于是,刚刚洗完澡后,他来这里布置一番。
这一举动,果然有效,看她现在全身放松下来,看着星空,他就觉得很满足。
“真漂亮。”她转头望向他,脸上带着明媚的笑颜,然后,被他深邃的眼眸攫住,再也移不开。
他望着她,认真而且专注,渐渐的,他纯黑的眼眸里燃起了两簇火焰,他的脸庞,朝她俯了过来。
她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她却像入魔般定住不动,只是回望着他。
他的嘴唇碰触到她的,最开始,只是缓缓地轻触,如同蝶翼轻拍一般.吻得她嘴唇痒痒的,麻麻的,然后,他的力道加强,分开了她的唇,一探而入。
吸吮、搅弄,他的手掌抚着她柔嫩的脸颊,她开始晕眩起来,身子发软,好像软成了一潭春水,任他恣意掬弄。
闭上眼睛,重重地喘着,原来,这就是夫妻间的亲密,真的好可怕、好可怕。他压在她的身上,身子好重,让她透不过气来。承受着这样超负荷的重量,明明应该觉得不舒服的,可是,一种淡淡的奇怪的满足感觉,充盈心间。
身子好累、好软。
感觉到他翻了下去,身上的重量消失,接着他将她抱入怀里,她的脸蛋在他光滑的胸肌上轻揉,逐渐入睡
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对于婚礼,在南部是最为重视规矩仪式,也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所以他们的婚礼,也不例外。
沈家对于礼仪非常重视,而程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历代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南部,对于结婚,也认为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不能马虎。
于是,程奕阳跟沈乔的婚礼,可想而知会有多累、多辛苦、多么正式。
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两家都是传统的人家,不论沈乔本身多么开放多么洋派,但这是在南部,她的婚礼,当然是中式的。
这辈子第一次穿着传统的红色旗袍,一流的裁剪,漂亮的丝绸,一大朵一大朵的描金牡丹花细细地绣在布料上,成就一袭出色的礼服,贴身的设计,突出了她身材的优势,饱满的胸部,撑起了整件旗袍,不盈一握的纤腰,细得如同柳条一般,笔直的大腿,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古典中带着狂野奔放的意味,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以前人家说,只有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是最高的,这话,真是相当有道理。
她长长的卷发被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在她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戴上那可怕的爬满整个头的花,只是用圆润的珍珠绕了几圈,可是,沈乔的风采,怎么都遮不住的。她一站出来,就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等大家回过神来,男人们就大声地亏着程奕阳,说他娶到一个水当当的老婆,真是有福了,而女人们,眼神复杂,该说是羡慕还是嫉妒就分不清楚了。
而程奕阳,则一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与众人寒暄着,有礼而且有分寸。
被再多的人盯着看,沈乔都可以镇定自若,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容貌,她受到的瞩目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到今天,她发现自己有点承受不住程奕阳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那种特别的纯黑,今天,竟然深邃地发亮,他望着她的神情,认真而且热烈,目光灼灼,她甚至夸张到感觉他眼神是带着热度的,那种热度,会炙伤她一般,让她低着头,不敢迎视。
敬酒,微笑,一整天下来,她的脸部都快要僵掉,再好的酒量,掺再多的水,她也有点吃不消了,换了三套礼服,站得脚都快要麻了,当初,真是应该选择偷偷注册就好,现在搞这些,真是累死人不偿命。
十几个小时下来,饶是穿惯高跟鞋的沈乔,都觉得小腿酸痛抽筋,后腰也一阵阵地发麻,站在程奕阳的身旁,端着酒杯。这满满一桌子的男人,听说都是他的同事,一个个都是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样子,现在是怎样,当检察官还要选身材吗?
“阿阳,还是你小子能干,不声不响,就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名长着桃花眼的男子笑着,拍了拍程奕阳的肩膀,语气中调笑的意味很浓“难怪当初那么多人说要给你介绍,你都拒绝,连司徒”
“方尔正,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好像是你当值。”程奕阳淡淡地打断他的话。
“安啦、安啦,全镇谁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程大检察官的新婚之喜,有事没事的都会跑来喝酒沾沾喜气,连镇上的混混都说好了,这几天一定要给程检察官面子不闹事,所以我来这里,完全没有影响。”方尔正笑着。
沈乔发现方尔正笑起来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笑纹,为他的俊脸带来几分孩子般的稚气。这个男人,一定非常爱笑。
“沈乔,这位是我们镇警局的小队长方尔正。”程奕阳微微揽过她的肩,为她介绍道。
手掌顺着她的背往下滑,有力的手臂撑着她的腰,减轻了她腿部的压力,让她偷偷地舒了口气,然后,娇柔一笑“方队长,感谢你能来。”
顿时艳惊四座,大家都望着她明媚的笑颜,感叹不已,这个程奕阳,真是惦惦吃三碗公,竟然娶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做妻子。
“哈哈,以后就要叫你嫂子了,嫂子,你记得要多多照顾我们程检察官呀。”方尔正暧昧地挑了挑眉,引来同桌的其他人起哄声。
“还是不要给他太照顾比较好,怕是阿阳吃不消。”
“阿阳,你以后捉贼恐怕没有那么轻松了,因为会脚软跑不动。”
满桌的男人都大笑起来,笑得那个意味深长。
场面有点失控,一桌子的男人,要嘛是军中好友、要嘛是警队英杰,全都是不拘小节的人,又喝了点酒,很容易就开起了黄腔。
沈乔依然笑着,自信又灿烂,彷佛对于他们的取笑完全不放在心上。她是有听妈妈提过,程奕阳虽然是检察官,不过经常受好友所托,跨界为警队办事。
程奕阳皱了皱眉,迅速地为她介绍桌上的其他人,敬完酒,在男人们的嫂子再见声中离开了那桌。
就这样,一整个晚上,喝进肚子里的酒比吃下去的东西多好几倍,如果不是有程奕阳搂住她的腰,她怀疑自己会就这样一路瘫到地面上去。
终于,喜宴结束,送走那些嚷着要闹洞房的人之后,程奕阳开着车,将她载回了他们未来的家。
这里她只来过一次,程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而程奕阳也只是一个领薪水的检察官,收入虽然不算低,但绝不是可以大肆挥霍。这幢三层楼的透天厝是小镇非常典型的住楼,大约两米高的灰色墙围住院子,进去之后是一大片湿润的草地,一株高大的香樟树在夜色中徐徐轻摇,院落中间是用小巧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一直通到住楼。
厚实的大门一打开,整幢充满着浓浓和式风格的房屋就呈现在他们面前。
这幢房子,是程奕阳半年前从好友那里买来的,因为好友要移民,所以房子是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转让,连院里的香樟树都是直接送给他。
程奕阳对于房间的设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基本上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从玄关处开始,就铺着光滑柚木地板,房间没有刻意做区隔,打通开来,房与房之间是半滑的推门,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住房,三楼目前没有在用,摆放了一些杂物。总体来说,房间设计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家俱。
“以后,你想要怎么弄都随便。”他松了松领带,倚在墙面上,望着她。
在晚宴中途,她换了一袭粉色的洋装,即使浓妆艳抹,却依然漂亮得不可思议。
“唔。”沈乔低着头,不太敢看他,现在只有两个人独处,她觉得不自在起来,原因,只是因为,她忽然发现,程奕阳其实长得还真是不赖。
剑眉朗目,鼻梁又挺又高,嘴唇线条分明,今天,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即使胸口别着有几分可笑的新郎花朵,可是那种全身上下自然散发的男子汉气息,强烈得让人怎么都忽视不了,南部热情的阳光,将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更添魅力。
相识这么多年,她首次发现,程奕阳,还真的挺有吸引力的。
“你先上去洗澡吧,今天一整天,也累了。”他揉了揉鼻间,眉头微皱,几轮喝下来,他其实也有些薄醺。
“好。”正好说中她最需要的,她忙不迭地点头,举步往楼上走去。
从热气渺渺的浴室中出来,沈乔穿着淡蓝色的丝质睡裙,细细的肩带,凉爽的布料,已经卸了妆,让自己的皮肤透气。
她走到窗边,打开那扇大大的窗户,夜晚的凉风吹来,让浴后的身子感到尤为清爽。用毛巾轻轻地吸着湿发上的水,闭着眼,享受着微风拂面的惬意。
晚上十点,在美国,夜晚还只是刚刚开始。可是在这里,这座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小镇,镇上的居民都已经进入了梦乡。星星点点的灯火在远处闪耀着,虫鸣声、风动声、树叶沙沙声,大自然的旋律有着它自己的迷人之处。
沈乔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这般静谧地享受这种宁馨的氛围了,每年回台湾,都是到处走,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从来没有细细地品味小镇的独特韵味。
她转身走到梳妆台前,自己那一大堆的瓶瓶罐罐,已经随她带了过来。她颇为轻松地进行着睡前的保养工作,爽肤水、乳液,一层一层,将自己本就完美的皮肤护养得更为水嫩。谁说,天生丽质就不需要后天保养?她沈乔向来都是非常懂得疼爱自己,不论如何,自己的身体.一定要照顾得妥妥当当。
等她将繁琐的保养程序全部弄完之后,一转身,看到铺着艳红床罩的喜气大床时,她才突然想到,她的老公,程奕阳,一直都没有回房。
奇怪咧,他去了哪里?
正想着,卧房的门轻轻地敲了两下,然后被推了开来。进来的,是一个穿着黑色浴袍的恶魔。
他的头发修剪得非常短,带着微微的潮流感,黝黑阳刚的脸庞上,神情平静,不算太长的浴袍稍稍敞开,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带着一种男子汉的强烈气息,而她,甚至从那微敞的浴袍间看到那垒垒的肌肉。
他洗过澡了,一股淡淡的香皂味道从他身上传来,清爽好闻,如同户外的原野一般,他的身材非常好,肩膀又宽又厚。手臂强壮有力,腰部结实小肮平坦,大腿上全部都是硬硬的肌肉。
他肯定是个热爱运动的人,不然不会拥有如此惊人的好身材。
沈乔轻轻地拉了拉裙摆,忽然觉得凉爽的室内变得热起来。她一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是他们两人的新婚之夜,而他,从一开始就已经表明,他要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婚姻,也就是说,他们要上床。
上床!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告诉自己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对于这些事情,了解得非常清楚,不应该感到害怕。婚姻所带来的亲密关系,是必然也是必需的,不要紧张。
可是,她还是紧张,紧张得要命。
这个男人.是程奕阳,她从十八岁那年认识他,整整七年,她从来都是将他当成一个兄长看待,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跟他上床,老天爷!她在心里再次吸了口气,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如果她的心脏,不要跳动得那么快,她应该就可以做到了。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的水颊,变得越来越红、越来越艳,他怀疑,再红下去,她的血管就要爆开来。他伸出手,手掌结实有力“来。”
她傻傻地望着他的手“做、做什么?”
“把手给我。”
他的语气非常温柔,奇异地缓和了她紧绷的神经。她柔白的小手慢慢地往前递,一直到放入他的掌心,他的黝黑、她的洁白,他的宽大、她的荏弱,可是,却要命地契合,仿佛,他们天生就应该这样握着手。
他拉着她,往房外走去。
“我们去哪里?”被他的举动搞迷糊了,不过还是乖乖的让他牵着走。
他没有回答她,只是带她走出房里,绕过转角,往三楼爬去。
咦,他不是说三楼什么都没有,只是放着一些杂物吗?这会怎么到这里来了?
他牵着她一直走到尽头,又上了三个台阶,推开最里面的那扇门。
“这里”她讶然地望着房里一切,真是让人惊叹不已。
房间并不宽敞,其实应该算做是一个小小的阁楼。不过,特别的地方就是顶上不是沉沉的屋顶,而是用玻璃做成的顶,没有开灯,淡淡的月光成了屋里的唯一照明。
房间的正中央,席地铺了一张大床,柔软而洁白的床单,在月色里泛起朦胧的光芒。
没有多余的装饰,屋里也仅仅只有这么一张床,可是,却让她觉得好美,好迷人。
他拉着她,直直往那张床走去,放开她的手,率先躺到床上,轻拍松软的床褥“上来。”
她没有耍无谓的矜持,也跟着躺了上去,他伸手搂她入怀,她的身子反射性地僵住,半晌,他都没有动作,只是搂着她。慢慢地,她放松下来,躺在他的胸前,脸蛋贴在他的心口,听着他强壮而有规律的心跳声。
“你看。”他低沉的嗓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响起。
她抬起头,顺着他的示意往上望去,然后,屏住了呼吸。头顶上,是一整片灿烂的星空,一颗一颗,晶莹而又漂亮的星子挂在沉沉的夜幕上,异常清晰,浩瀚的银河系,就这样洒落在她的眼前。
她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看过如此漂亮的星空,现在大都市光害非常厉害,想要看到星星,简直不可能。就算偶尔看到,也只是一、两颗黯淡无光,哪像这里,晶灿灿、明晃晃。美丽到让人直想伸手采一颗下来把玩。
难怪唐朝的李白就想上天宫摘星,真是如此美景,让人心生贪婪,恨不能抱入怀里独占了去。
他望着她着迷的神情,思绪起伏,看来,今晚的安排还是正确的。本来,他以为她对于新婚之夜不会过份紧张,可是今晚酒宴时,当她听到自己好友的调侃时,那种不自然的神情,让他知道,其实她还是会紧张。
于是,刚刚洗完澡后,他来这里布置一番。
这一举动,果然有效,看她现在全身放松下来,看着星空,他就觉得很满足。
“真漂亮。”她转头望向他,脸上带着明媚的笑颜,然后,被他深邃的眼眸攫住,再也移不开。
他望着她,认真而且专注,渐渐的,他纯黑的眼眸里燃起了两簇火焰,他的脸庞,朝她俯了过来。
她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她却像入魔般定住不动,只是回望着他。
他的嘴唇碰触到她的,最开始,只是缓缓地轻触,如同蝶翼轻拍一般.吻得她嘴唇痒痒的,麻麻的,然后,他的力道加强,分开了她的唇,一探而入。
吸吮、搅弄,他的手掌抚着她柔嫩的脸颊,她开始晕眩起来,身子发软,好像软成了一潭春水,任他恣意掬弄。
闭上眼睛,重重地喘着,原来,这就是夫妻间的亲密,真的好可怕、好可怕。他压在她的身上,身子好重,让她透不过气来。承受着这样超负荷的重量,明明应该觉得不舒服的,可是,一种淡淡的奇怪的满足感觉,充盈心间。
身子好累、好软。
感觉到他翻了下去,身上的重量消失,接着他将她抱入怀里,她的脸蛋在他光滑的胸肌上轻揉,逐渐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