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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男婿_分卷阅读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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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赘男婿》作者:落叶生

    文案:

    路远是一个农村里长大,来北京上学的大学生,因为家境贫穷,所以在一家西餐厅兼职打工,却意外偶遇北京的豪门世家贵公子高俊。本来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高老爷子为了掩盖自己女儿一个未婚先孕的丑闻,却弄巧成拙的把两个人的生命轨迹拉扯到了一起,故事也就由此慢慢地拉开了帷幕……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豪门世家情有独钟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远,高俊┃配角:杜康,欧阳雨,高雅┃其它:霸道总裁,一往情深

    ☆、路远

    “小路,19号客人要的黑椒牛排七分熟,赶紧给客人送去吧,别让客人等久了!”这是一家高级的西餐厅,装修的富丽堂皇,路远是这里的服务生,他同时也是个大学生,在本市的XX大学就读。

    “唉!好的,老板,我这就去!”

    餐厅的老板是个叫jack的美籍华人,说着一口蹩脚的中文,路远每次听他开口说话,就不由自主的想笑。因为Jack虽然是黄种人,但他之前一直在美国生活,九七年香港回归以后才来的内地。Jack一直强调自己是正儿八经的中国人,所以一定要学会母语,学了一年多,长进不少,但还是平翘舌、前后鼻音不分,听他说话,就感觉累的慌!

    路远和Jack的关系挺不错,路远工作勤奋,踏实肯干,每个老板都喜欢这样的员工。除了这一点,路远还是Jack的中文老师,但本着无功不受禄的原则,Jack有空也会辅导路远的英文,尤其是口语!

    路远端着餐盘走过去,又是这位先生!眼前这位高大挺拔,英俊不凡的男人最近是他们餐厅的常客,而且男人每次来都坐同一个位置,靠着窗,眼睛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静静的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眉眼间散发着冰冷淡漠的神情,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感觉。

    “先生,您好!您要的牛排!”路远露出灿烂的笑容,把男人面前的餐具一一摆好,在他把餐巾展开想铺到男人的膝盖上时,却被男人一手握住了,路远呆楞了一下,看着近在咫尺男人英俊的脸庞,路远顿时就说不出话来了,脸上还泛起了红晕,也不知道是因为紧张的还是其他一些原因。

    “我自己来,你下去吧!”男人说话的语气很冰冷,但却很有磁性也很好听,脸上露出了戒备的表情,似乎很不喜欢有人跟他发生身体上的碰触。

    “好的,先生,祝您用餐愉快!”路远识趣的就离开了,他知道越是有钱人,规矩就越多,他只是一个农村里出来的大学生,那些有钱人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根本就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不会有任何交集。

    今天是周末,餐厅的生意还挺不错的,路远忙的脚不沾地,等好不容易空下来,想歇会儿的时候,才发现已经8点多了,外面天都已经黑了!因为是兼职,所以薪水都是日结的,Jack结了他当天的工资,还额外给了他一个汉堡当点心,路远感动的道了谢就下工了。如果是周末,路远一般都会上全天的班,早八点到晚八点,Jack一个小时给他十五块钱,这样算下来一天也能挣小两百块钱,虽然这点钱都买不起他店里客人吃的一份牛排,但对他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路远在西餐厅做兼职也快有一年了,但他其实都没有吃过牛排,中午虽然是包吃,但餐厅里都会为员工准备专门的工作餐。餐厅里那些制作牛排的原料听说都是进口的,价格昂贵的很,即使Jack跟他关系再好,也不会大方到那种程度。

    餐厅离学校有点远,中途还得倒车。路远忙了一天,又累又困,因为他早上不到六点就要起来赶公车,北京的路况堵的厉害,即使他起的这么早,到餐厅的时候也都快八点了,但他一年来都没有迟到过,风雨无阻。

    好不容易身边的一位乘客下了车,路远刚坐上去,就有一位老人上了车,路远连忙起身把座位让给了他,那位老人家朝他道了声谢。路远握着扶手,小腿肚子都直抽抽,但他还是微笑的朝那位老爷爷说了声不客气。

    路远的性格很闷,甚至会给人一种木讷的感觉,一七三的身高相对于北方人来说,还是偏矮的,衣服穿着有点土,全身上下唯一的亮点也只有那双乌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了。但由于他性格的关系,就这个优点也显得不那么突出了,因为没有人喜欢跟一个沉闷寡言的人做朋友。

    路远家中排行老三,大姐叫路遥,人挺势利的;二哥叫路平,是个跟王熙凤似的八面玲珑的人,跟路远沉闷木讷的性格完全不一样,很得路家两老的喜欢。三个孩子中,反而默默无闻的路远最有出息,考上了北京XX大学,虽然不是一流的高等学府,但在全国也是小有名气的,而路遥和路平却只读了专科院校。为了供三个孩子上学,在家务农的路家父母,经济压力是非常大的,有时候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用家徒四壁形容都不为过。

    路远的学费是申请的助学贷款,生活费都是他打工挣的,加上平时省吃俭用的,从上大学开始,就没有伸手向家里要过一分钱。反而是路平,花钱大手大脚的,不但经常花光了家里每个月给他的零用钱,还经常要路远救济。路远经常同时要打好几份工,却从来都没有向家里抱怨过一句,逢年过节回家,还经常会买好多东西给路爸路妈。

    在这个繁华似锦的大城市里,路远就像许许多多的人一样,为了生活,每天都在忙忙碌碌。他在烈日当空下发过传单,在寒冬腊月里送过外卖。路远就是这么一个简单勤劳,走在人群里都会被淹没的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重写了,…………

    ☆、北方

    北方的天气,四季分明,不像南方一样,本来春夏秋冬的四个季节,现在硬是变成了夏天和冬天两个季节。时值寒冬腊月,北京的天气寒冷无比,下课铃声一响,同学们就围紧围巾,带好手套,全副武装回寝室的回寝室,回家的回家,校园内一片冬天草木萧条的景象。路远手里抱着几本书,低头不慌不忙的走着,抬头仰望灰蒙蒙的天空,心里在想,这么冷,应该快要下雪了吧,来北京读书快两年了,都还没见过下雪呢,今年应该会下吧。

    旁边走来一个同学,拍了路远的肩膀一下,

    “看啥呢?这么冷的天气,还不快回寝室。”

    说话的人叫刘杰,是路远的同班同学,是唯一一个跟路远走得比较近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因为路远性格的关系,跟班里的同学关系其实一直很淡漠,都只限于见了面打个招呼的程度,大一学期都过了大半了,班里大半的同学,路远还都叫不出名字来,可想而知路远是多么地不善于交际。等到大二了,路远才强迫自己记住班里的同学,免得有时候会出现十分尴尬的场面,路远也不想自己太孤立。

    “这就走了。”

    路远说着就和刘杰并肩向寝室的方向走去,刘杰已经习惯了路远寡言少语的性格,就没话找话的聊了起来,

    “今天天气这么冷,还要去餐厅打工吗?”从大二的时候开始,路远就一直在西餐厅打工当服务员,路远在不落下学习的前提下,平时一有空就去餐厅打工,餐厅老板也就是Jack看路远踏实肯干,是个实诚人,对路远也是很照顾的,连排班表都是按照路远的课程表排的,如果平时有事去不了,只要打个电话说一声就行,路远对此,心里是万分感激的。

    “当然要去啊,一个小时能赚十几元钱呢,干嘛不去。”路远回答道。

    “我说你掉到钱眼儿里去了吗,整天想着钱钱钱,俗不俗啊!”刘杰呲之以鼻,路远默不作声了,他知道寝室里的其他几个同学家里条件都比较富裕,尤其是刘杰,家里听说是办厂子的,寝室里的几个同学对路远打工的事情都不以为然,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会为钱而烦恼,平时花钱也大手大脚的,只有路远是个例外,平时省吃俭用,买衣服都是挑最便宜的买,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们也没有看不起路远,因为路远从来不贪小便宜,平时如果在一起吃饭,路远每次都坚持AA制,自己的那一份,一分钱都不会少出,所以他们并没有看不起路远的意思,相反地,还有一丝尊敬,他们也知道路远家条件不富裕,可是从来不拿这件事说事儿,路远心里还是感激他们的。对于刘杰说他俗,他还是感到难过的,因为他不像他们一样,他想帮着父母减轻一点负担,刘杰看到路远低下头默不作声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赶紧道歉道:

    “瞧我这张嘴,就是没把儿门的,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没关系的,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

    路远是知道刘杰心直口快的个性,所以也没有真的去计较他说的话。刘杰见路远没有生气,就伸手摸了摸路远的短发。

    其实在刘杰心里,路远除了性格木讷一点外,人还是不错的,长的虽然够不上帅的级别,但那双眼睛还是为他加分不少,路远属于耐看的那种人,就让人感觉看仔细了,其实路远长的也不差,健康的肤色,脸上很光滑,不像一般的青少年,满脸的痘痘痘印,路远的脸上是一颗痘痘痘印都没有。

    路远和刘杰在食堂吃了晚饭,就托刘杰帮自己把书带回寝室,就打算去餐厅打工了,刘杰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围在路远的脖子上,并嘱咐他晚上早点回来,别冻感冒了,路远只“嗯”了一声就走了。

    来到餐厅,客人并不是很多,可能由于是天气太冷的关系,出门的人少了,都窝在家里头了。跟Jack打了声招呼,路远换了制服,就上工了。在九几年的时候,西餐在中国并不是特别流行,因为中国人还是比较热衷于白米饭,对于那些个半生不熟的牛排大多数人都吃不惯。而且,在中国都一直弘扬着酒桌文化,吃饭大多数都不是单纯的吃饭,西餐可就不同了,西餐有专门的西餐礼仪,很多人都搞不懂桌子上一排的七八个刀叉有什么用,所以在当时,能去吃西餐的人大多都是非富即贵,而且都是有一定素质文化熏陶的人才能吃得了那些个洋玩意儿,一般的平头老板姓也负担不起那巴掌大就要好几百的牛排,而且还吃不饱。

    Jack从小在美国长大,对西餐了如指掌但同时也对西餐的口味要求特别高,所以路远工作的西餐厅还算是比较正宗的,厨师都是Jack聘请的专门做西餐的老外,虽然收费比较高,但正因为口味正宗,平时生意倒也还不错,来吃饭的老外海归,达官贵人都不少。刚来的时候,路远一看菜单就咋舌了,一份最便宜的牛排都要两百多,最便宜的一杯红酒要七八十,路远在心里犯嘀咕,这么贵,哪有人吃得起啊。可是工作了一段时间,路远就感觉自己见识太短浅了,在北京,街头上的有钱人一抓一大把,从天桥上随便仍几块砖头,都能砸中几个局长厅长。记得第一次,给一个老外客人点单的时候,路远吱吱唔唔了半天也说不出英语来,其实路远的英语还算是可以的,就是口语不太好,但在Jack教了他一段时间后,说话也逐渐流利了起来,跟客人也能应答自如自如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有改动……

    ☆、工作

    路远干的工作其实挺简单的,客人来了就去招呼一下,把客人点的东西寄下来,然后交给厨房,客人用完餐了,就去收拾一下桌子,不费什么脑子。路远还是满喜欢不动脑的工作的,因为他平时应付学习就花费了很多脑力了,就分不出干其他脑力活儿了,这也是他不喜欢去当家教的原因,再说了,给别人当老师,怕自己的性格也不适合。

    店里的服务员来来回回走了好几批了,有些是嫌这工作太无聊,每天这样重复着,有些是嫌工资太低,那些走了的人还大多属于没有什么学历的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只有路远在这里干了大半年了,是干的最久的一个服务员了,所以老板对他也是很照顾,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心浮气躁,像路远这样踏实的人并不多。

    “小路,这些给靠窗的那位客人送去。”老板对路远指了指靠窗的那位客人。

    “嗯,好的,老板。”路远望了过去,只见又是前几天来过的那位客人。路远刚想放下餐盘,随知一直望着窗外的男人突然就站了起来,碰到了餐盘,这下餐盘里的杯子盘子稀里哗啦的洒了一地,杯子里一大半的红酒都洒在了男人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衬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