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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花魁娘子(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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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我把钱袋丢地上,你就当你捡到的……”千柳已经开始自欺欺人了。

    “……这主意貌似还不错,你丢吧。”顾青尘自己也想不出办法了,闻言皱眉很久,最后只得和她一起自欺欺人……

    “一千两!”却在此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

    顾青尘与千柳齐齐看去,只见一名容貌清俊的男子鹤立鸡群,双目灼灼的望着台上的胭脂。

    胭脂就仿佛开错季节的花,落寞的立在台上,仿佛一枝随时会被狂风乱雪吹落的梅花。

    直到那男子一步一步的走上台来,将身上的狐裘脱下,小心翼翼的盖在她身上,仿佛一座平地而起的巍峨小山,为她挡风遮雪,还她天地清明偿。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身旁,老鸨尖声为胭脂敲下此身价,“一千两,今夜,胭脂姑娘便属这位爷了。”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那清俊男子咀嚼着这话,却洒然一笑,轻轻将狐裘为胭脂系好,声音温润如泉,道,“小将谢书贤,只拾落英不忍摘。”

    身旁,众生百态,笑他,骂他,谤他,说他小小一员骠骑将,不该为了一个青楼女子便扫了锦衣卫指挥使大人的面子,只恐日后仕途难走……

    却不知,远处,那位锦衣卫指挥使大人很没形象的往桌上一趴,远远望着那员小将,喃喃道:“你救了本大爷一命……”

    胭脂换皮的数月,费心费力,千柳本想着今日终于能够睡个好觉。

    不想顾青尘来问这个胭脂究竟是怎么回事,千柳当下便将自己知道的一切倒豆子似的倒给他,燕小李如何如何,荼蘼如何如何,说着说着,她便想起了胭脂。

    唉,荼蘼姐看尽了世间男儿因美色的薄情,这次把勇气堵在胭脂身上,只怕结果不会那么乐观。

    与爱错一个人,便负了一生的女人不同,胭脂不爱任何人,她只爱银子……

    赏花会上,胭脂如愿以偿的将自己卖出最高价,却又因为顾青尘闹出的那档子破事,被好事之人封了个外号——四两娘子。

    老鸨本想给她换个名字,却被她笑着拒绝。

    “京城花魁十数人,多数以花草琴瑟为名,如奴家这般,以此俗物为名者却是一个没有。”胭脂跪坐在菱花镜前,任由身旁两名童女为她梳发簪花,淡然道,“既是独一份儿,奴家为什么不要?”

    “可这名字,实在有些……”老鸨为难不已,换了一个人如此桀骜不驯,她早一个耳刮子过去了,可胭脂根本没跟她签过卖身契,不过是挂牌在此,平白无故刮走一个花魁,她可不干这蠢事。

    胭脂豁然站起,一身大红海棠新衣层层叠叠的落下,仿佛鲜红的花瓣雍容绽放。

    “从今天开始,只有旁人追逐奴家的份,只有别人拾奴家牙慧的份。”她昂首笑道,仿佛俯瞰世人,又仿佛仅是自言自语,“奴家是四两娘子,日后自然会出现五两娘子,六两娘子,却不会出现三两娘子……只要奴家还活着一天,她们学奴家,却无法超过奴家……”

    胭脂所言非虚。

    世上本多喜新厌旧之辈,那些家有娇妻美妾的达官贵人,最爱时不时尝个新鲜,不然那十里花街,扬州瘦马,靠谁来养活?

    只是尝鲜归尝鲜,倘若没有几分手段,却又留不住常客。花魁年年有,可又有几个来年依旧能保住这个名头,百花齐放,却只有姚黄魏紫,花中称后,长盛不衰。

    但胭脂做到了。

    当朝阁老裴元级已过古稀之年,虽然保养得当,须发皆在,但是那腰那腿,绝对跟老当益壮挂不上钩,可进了胭脂的闺房,出来的时候却满面春风,仿佛年轻了个十岁似的,逢人便夸:“那胭脂真是好啊……真是好啊……”

    旁人好奇心起,立刻问他:“好在哪里?”

    那裴阁老却神秘一笑,缄默不语。

    男人好奇心上来,便和小猫一样,不消几日,便都往万花楼跑,打算以身试法,求得真相。世上之事本就以讹传讹,此事久经人口,便越传越广,越传越神,把个胭脂传成了身怀彭祖之书的神仙中人,又或者是化为人形,游戏人间的狐仙。

    真相是什么,至今无人知晓,却只见越来越多的人往万花楼跑。

    其中也不乏性情古怪,刻意刁难之人,譬如今天,来万花楼中千金一掷,点了胭脂去的男人,竟赫然是花街柳巷中的一员常客,只是……此客常在对面的小倌馆,万花丛中过,他只拈菊花一笑,其他花儿再美再艳也视若无睹。

    老鸨知他来找茬,有意推托,谎称胭脂身体欠恙,可这位大爷来势汹汹,从袖子里抓出一把金叶子,往老鸨脚下一扔,人便搂着两名眉清目秀的小倌儿,大摇大摆的上了楼。

    众人见他一脚踹开胭脂的房门,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只怕下一刻便要冲进去救命。

    可一盏茶时候过去了,那位大爷却是神清气爽的推开门,朝楼下喊了一声:“怎么待客的!糕点茶水也不上一点,渴了本大爷不打紧,渴了胭脂姑娘可是天大的罪过!”说完,又是一把金叶子洒了下来。

    楼下的客人们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一个个脖子伸得比鹅还长,恨不得立刻生出一双鸭翅膀,呱呱呱的飞进房子探个究竟,到底那胭脂是使了什么手段,将这么个大爷都伺候的服服帖帖的!

    老鸨更是热泪盈眶,恨不得现在就叫楼子里的姑娘们过去磕头学艺,倘若把这本事学好了,何愁对门那些兔儿爷抢生意!明天就让他们全部倒闭!让那群兔儿爷滚去院子里吃青草!

    故千柳摇着小扇子前来拜访时,若非与胭脂正巧撞见,恐怕要排到明年春天才能见着她的面。

    胭脂与千柳有患难之谊,又彼此对了胃口,当千柳提起关于她的奇闻时,胭脂扑哧一笑,竟也不藏私,将事情原委说与她听了。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的光怪陆离之事,若要功成,不过是事在人为。”胭脂笑着为千柳沏茶,低眉含笑时,髻上发簪垂下一缕花穗,淡红色的花瓣贴在她的脸上,却是花不足以拟其色,蕊差堪状其容。

    将一杯龙井新芽推倒千柳面前,胭脂笑吟吟的道:“奴家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样样都会,只可惜样样都不精,比起春香楼吴姬的七步成诗,绿红院李新花的黄鹂之音,又或者云外楼的那群波斯舞姬,奴家只怕给她们提鞋都不配。只不过……身为一个女子,奴家并不需要有这样的才华。”

    两杯新茶,倒映着两张绝色容颜。

    “世人善嫉,男人更是如此,奴家所有的才华,不是为了超过他们,而仅仅是为了逗他们开心……就如那裴阁老吧,下得一手的烂棋,奴家要赢他简单,可要只赢他半子,却是费尽了苦心,还好付出便有回报,那夜他下的尽兴,回去之后,逢人便夸奴家的好。好什么啊?好在知情知趣,好在他的心情。”

    胭脂吹开杯中茶叶,轻啜一口,笑道,“至于那些故意来找茬的人嘛,其实奴家也没有办法,只能尽力而为,譬如前几日来得那位大爷,明明只喜欢男人,却偏要来点奴家。不过他肯出钱买奴家,奴家自然要看在钱的份上,让他尽兴……所以奴家就约他下会一起去逛小倌馆,顺便评点了一下男色之道,看在志同道合的份上,他也不会太过为难奴家。”

    千柳这才知道为什么最近京城里新起一道童谣,叫做四两娘子拨千金。

    京城里的花魁娘子们不少,但像胭脂这样敬业的几乎没有。当其他花魁们在院子里悲风伤秋,感叹身世时,胭脂早将花魁当做一项事业来拼命了。如此美貌再配上这种拼命敛财的性子,叫她怎能不财源滚滚来?

    感叹过后,千柳回到正题。

    “那最近的客人里,可有一些长相或者性子比较奇特之人?”千柳斟酌一下言辞。

    千柳好久都没见到燕小李了,还真有点忧心,不过荼蘼在胭脂附近,燕小李也应该在不远处呐,会不会是乔装打扮了?

    千柳千柳本不抱什么希望,可不曾想,胭脂沉吟片刻,居然抬起头,笑得古怪:“有啊。”

    “真的?”千柳大惊,“此人是谁?可知他的行踪?”

    “喜欢戴面具,身材高大,还擅长用刀……”胭脂缓缓抬起一根纤指,指着千柳,噗嗤一笑道:“不就是顾大人么?”

    千柳默然看她。

    胭脂对她笑得很有深意,一双手缓缓按上她的肩膀,道:“放心吧,顾大人虽然性格恶劣,人见人恨,鬼见鬼愁,不过在这方面还是很洁身是好的……倘若你还不放心,奴家便让相识的姐妹龟、公们给你监视则个,如有异动,立刻唤你过来抓奸!”

    “……不,不用了。”千柳嘴角一抽,“胭脂姐,你真的误会了……”

    她还未解释完,房门便被人轰的一下踹开。

    “四两娘子在不在这?”一个身着将服的男子桀骜不驯的走了进来,自始自终没拿正眼瞧过人,连身旁扶他的两名傅粉少年也生得一脸傲慢。

    千柳与胭脂对视一眼,然后,胭脂款款而立,朝他笑道:“奴家便是,却不知这位公子……”

    “听说四两娘子身负绝技,不管对方是八十老叟还是八岁幼童,只要给钱,通通可以伺候得来,却不知此事当不当真?”那男子打量了胭脂一眼。

    他出言不逊,胭脂却毫不在意,微微一笑,应了个是。

    “那就好……抬上来!”那男子回头喊了声,登时有两名小校抬着一名青年进了屋。

    那青年也着将服,却带着血污,一眼望去脸色苍白,声息全无,竟是个死人!

    “一千两银子!”那男子伸出一根手指,道,“四两娘子肯睡老叟,肯睡儿童,却不知肯不肯睡个死人?”

    他的手指竖在胭脂眼前。

    胭脂一双眼眸却直直的落在那死人身上。

    那是个约莫二十三,四的青年,眉目清俊,宛如孤生之竹,卓然有傲骨。他静静的躺在地上,就像睡进了一片竹叶中,说不出的清雅动人。

    “怎会是他?”胭脂定定看着他,就像点花会上,他一步一步走到她身边,将狐裘披到她肩上时一样。

    初相见,只拾落英不忍摘。

    再相见,当日的温柔将军,竟已……死了?

    谢书贤,世代书香门第,本已登科及第,但见烽火连三月,南蛮战事起,便即投笔从戎。

    染满墨香的手握紧宝剑,温润如玉的双眸染上血光,他代替临阵脱逃的主将,死守云城二十天,若没有他,便没有八月南蛮大捷。

    可当战报上传,领了大功的却是那个胆小无能的主将。

    其父兵部左侍郎赵阔,特地于点花宴上将谢书贤约去,先是劈头盖脸一阵骂,厉声责备他不该擅自替代主将,完后,啜了一杯龙井,然后令人呈上白银千两。

    银锭呈品字形堆在玉盘上,惨白的光芒照着赵阔丑恶的嘴脸。

    出生入死,血染山河,最终不过是为这种人作嫁衣裳。

    那一刻,谢书贤一腔热血都冷了下来。

    直到一个声音盖过众人的喧嚣,在点花宴上响起,却带起了更多的嘲笑。

    “四两!”

    谢书贤抬起头,看向台上立着的那名女子。

    她美的落寞,就仿佛错生时节的梅花。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

    看着她那张看透人世的倦容,谢书贤一时之间,感同身受,待回过神来,人已在台上,展开的狐裘宛若飞起的白雪,轻轻落在她的肩头。

    他对她笑:“小将谢书贤,只拾落英不忍摘。”

    千两脏银,最后竟被他一掷千金,全堆砌在胭脂脚下,变成一堆漂亮的垫脚石。

    他温柔的扶着她的手,把她捧得高高的,回头,却遭了人的毒手。

    赵阔老奸巨猾,他儿子却是个不学无术的东西。

    抢了谢书贤的盖世之功,却觉得这是自己理应得到的,那谢书贤平白无故得他家里那么多钱,竟叫他无法咽下这口气。当即以主将名义约他一起出城赛马,赛到中途,竟猝不及防的

    将鞭子甩在谢书贤脸上,将他一鞭抽下马。

    可怜谢书贤一代儒将,落马之后,竟再没睁开过眼。

    那赵家大少爷却还嫌不够,不但不为之装殓尸体,还令人将他送进妓院,心想你生前洁身是好,我偏要让你晚节不保,看本少将你硬塞进妓院里,回头再让人回报,说你这酒囊饭袋死在青楼艳妓的肚皮上了!

    胭脂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

    但是,她还是将谢书贤冰冷的尸体留了下来。

    不为别的,就因为那日他重金买她,却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

    她欠他一个晚上。

    是夜,胭脂一身红衣宛若新嫁,静静的跪坐在谢书贤的尸体旁,挽起袖子,从银盆里捞出毛巾,拧干了,然后一点一点的为他擦拭脸上的淤泥血迹。

    旁边两名家丁乃是赵家公子留下,一路监督着胭脂,以防她收了钱不办事的。可是早些时候还好,一到了晚上,这二人便有些坐不住了。

    青楼是做男人生意的地方,不是做死男人生意的地方,加上怕被客人撞见,所以老鸨早早的便将胭脂打发到这偏僻院落来。此处年久失修,门缝墙壁间都裂着缝,时不时吹进一两缕阴风,从人脖子上绕过,冰凉柔顺,仿佛女人的头发,实在是有够渗人的。

    本来两名家丁就觉得这里很惊悚了,没想到下一刻胭脂让他们更惊悚……

    只见她扛起谢书贤,往床上丢去……

    “你你你!”家丁甲吓的跳了起来。

    “见笑了。”胭脂腼腆回首,“奴家家境不好,以前曾女扮男装,给人扛过好长一段时间的麻袋……”

    “谁谁谁管你是扛麻袋还是扛西瓜了!”家丁乙亦是惊的魂不附体,“你你你真的连尸体都不肯放过?姑娘,姑娘人鬼殊途,这样很伤身的……”

    “没办法,收钱办事,总得尽心尽力嘛。”胭脂说完,人已经蹬掉绣花鞋,爬上了床。

    床很小,胭脂只能紧挨着谢书贤躺下,脸对着脸,嘴对着嘴,胸口贴胸口。

    眼前的男子年轻俊雅,指尖发梢都溢出一股清贵之气,胭脂看着他,怎么也想象不出他纵横沙场的模样,执起他的手指嗅嗅,也只嗅到了一阵淡淡墨香。

    被谢书贤宽阔的背挡住,两名家丁看不到胭脂究竟在做什么,只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便道她在行房中之事,顿时吓的魂不附体。

    “口味太重了!太重了!”家丁甲涕泪横流。

    “住手啊!住手啊!”家丁乙痛哭不已,“公子爷那我们会敷衍过去的!你,你还是放过这位,让他早早安息吧!”

    胭脂哭笑不得,只好握着谢书贤的手轻轻放下,然后安静的躺在他身边。

    青衿覆素衫,他阖眼而眠的模样,如梅上轻雪,如云端皓月,清雅处一世无双。

    “将军,你安息吧。”胭脂闭上眼睛,低声道,“千柳妹子有个当锦衣卫指挥使的哥哥,她既然说了要帮你一把,日后自然会有人来还你公道……奴家能为你做的便只有这么多了,黄泉路上,请君从容去吧。”

    她没瞧见,那谢书贤的睫毛微微动了一下。

    “你你你在做什么?”两名家丁又害怕起来,“干嘛平白无故的跟这死人说话?”

    “奴家念念佛经不成么?”胭脂只好睁开眼来,对他们没好气的说到。

    两名家丁这才释然,一边嘱咐她多念念,一边退到离他们最远的角落里,喝酒壮胆去了。

    胭脂笑笑,重又躺下,与谢书贤眉目相对,呼吸绵长,过了一会,竟咦了一声。

    “又,又怎么了?”两名家丁正处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境地,咋听她的声音,连杯子里的酒都洒了出来。

    胭脂却不理睬他们,而是翻了个身,骑到谢书贤身上,伸手扯开他的衣襟,俯下身去。

    “你要干什么!!”两名家丁惊的把酒壶都碰倒了。

    胭脂不过是将左脸贴在谢书贤的胸口。

    心头尚在跳动,手脚尚有余温,虽然脸色惨白,但是胭脂曾经在码头给人扛过麻袋,见过船家救那溺水之人,有些人虽然被拖上岸时已经没了呼吸,但却不是真死,而是一口气没上来,于是背过气去。那些经验老道的船家便会撬开他的嘴,将水压出来,然后嘴贴嘴的给他渡上三口生人之气,倘若这人运气好,还能活转过来。

    想到这里,胭脂再不迟疑,双手抚上谢书贤的脸,将一张莲脸凑上去。

    “阿米托佛!阿米托佛!你这样会进阿鼻地狱的!”两名家丁惊的大呼小叫。

    月浮云涌,青灯忽灭,他们话音刚落,破屋中便吹进一阵怪风,吹得胭脂金钗摇落,一头青丝铺天盖地的展开。咋眼望去,仿佛一只勾魂摄魄的艳鬼。

    那风绕着谢书贤不停转悠,就像是黑白无常的步伐,脚不沾尘,只勾起阴风一阵,告诉世人速退速避,莫要挡住勾魂铃。

    胭脂迎着那阵怪风,俯下身去,将带着梅香的唇贴在他冰凉如雪的唇瓣上。

    初见时,只拾落英不忍摘。

    再见时,将军一逝如白雪。

    为君恩,梅花还雪一段香。

    榻旁,两人交缠的十指缓缓扣在一起,在家丁们的惨叫声中,骠骑将军谢书贤,终是缓缓睁开了他那双温润如玉的眼。

    那勾魂般的怪风亦在此刻悄然停歇,仿佛一声叹息,从胭脂耳畔刮过,跃出窗外,瞬

    间没了踪迹。

    “诈尸啊!!!!”家丁甲屁滚尿流的夺门而出。

    “不关我的事啊!你要找就找公子爷啊,一切都是他不好!”家丁乙泪奔逃跑。

    “滚开!你要跟我分头逃跑才对啊!”家丁甲骂道。

    “死开!我只要跑得赢你就安全了!”家丁乙毫不掩饰自己的险恶用心。

    两人你追我赶,很快就跑得无影无踪。

    破败的小屋里,就只剩下胭脂与谢书贤,四目相对,你上我下……

    残烛已冷,她身披月华,盈满了谢书贤的双眸。

    “你还活着。”她俯视着他,微微一笑,“真好。”

    谢书贤静静望着她,良久良久,才将她的手牵到胸口。

    那颗因为看破官场黑暗而冷却的心,那颗因为红尘俗世而倦懒的心,在她的指尖,狠狠的跳动着。

    “我还活着,真好。”月华如露滴在他的眉心,他望进胭脂的双眸,温柔的微笑,“还能见到你,真好……”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却不提此处两人,情愫暗生,单说那千柳回了顾青尘住处,将此事说与他听,竟引出了一番官场地震。

    且说那顾青尘从国师手中领了犒赏三军之职,那封关于赵家大少爷死守云城的战报便是递到他手中。

    有关此事,兵部侍郎赵阔早已为儿子上下打点好,除非亲眼目睹过云城守卫战,否则找不出他半点茬子。

    坏就坏在他那儿子实在福缘浅薄,惹什么不好,竟惹出个千柳。

    惹到千柳就等于惹到顾青尘,惹到顾青尘……就等于惹到了一窝锦衣卫。

    那锦衣卫是什么人,仿佛苍蝇叮血,仿佛饿虎扑食,仿佛雁过拔毛……总而言之,他们无孔不入,就算是一只每缝的鸡蛋都能被他们叮出血来,更何况那赵家本来就屁股不干净。

    结果不查还好,一查,就查了个真相大白。

    “冒领军功,临阵脱逃,收受贿赂,贪污军饷……”顾青尘看着面前比人还高的一叠罪证,负手而立,半晌,回过头来,对千柳神秘一笑,“好久没抄家,儿郎们的爪子都快生锈了,没想到他居然送上门来,哼哼哼哼……”

    千柳看了看,居然扯出了两个三品大员,不由担心道:“朝中之事我不大懂,不过这事牵扯的人这么多……”

    顾青尘看了她一眼,然后从那堆罪证中捡出一张,递给身后肩上纹飞燕的男子。

    “那是什么?”千柳很好奇,罪证那么多,为何他偏偏挑最下头那一张。

    “抄家的时候告诉你。”顾青尘拍了拍她的肩膀。

    直到三日之后,兵部大清洗开始,赵阔首当其冲,抄家灭族,其家产半数充公,半数赐给了新任左侍郎谢书贤。

    那时,顾青尘才抗不过千柳一直追问,将密信上的内容说给她听。

    风起,吹皱一池秋水。

    落英,依稀瘦了花枝。

    一切似乎都发生在一夜之间。

    权势滔天的赵家倒了台,名不见经传的谢书贤连升***,成了当朝最年轻的三品大员。胭脂则因为谢书贤起死回生一事,整个人更加萦满神秘色彩,便是同一个楼里的姑娘,也有人将她当做狐仙参拜,更有那说书先生将她的事迹改编成传奇折子,一传一唱,便人尽皆知,一时之间,风头无人能比,本以为从此要客如云来,没想到转眼之间便被一个人给包了场。

    那人便是谢书贤。

    烟花之地,烟花之地……烟花,是只能开在夜空中的,再是美丽再是渲染,也开不到早上,所以恩客们总是趁夜而来,唱一曲你侬我侬,恨不得将两人摔成一个人,可一到早上,便走的走,散的散,留下烟花女子们,静静的等待下一个夜晚,下一次绽放,下一个男人。

    那谢书贤……却很不一样。

    他夜夜都来,可哪怕是最荒唐的时候,也只是枕在她的膝上,清俊的脸颊被醉意染红,有些口齿不清的说:“抱歉……谢某不胜酒力……”

    “你可是个将军。”胭脂哭笑不得的放下酒盏,试图将他扶起,“将军不都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么?”

    花灯燃,美人眉目如画。

    谢书贤静静望着她的笑靥,良久,才微微一笑,道:“谢某是个例外……为此没少被军中将士欺负。下次若是还有人找我拼酒,谢某可不可以拉他们来这?”

    “没问题,交给奴家吧!”胭脂锤胸脯道。

    然后,她后悔了。

    第二天,谢书贤带了一班旧部来找她,一群刀头舔血的壮汉将胭脂一围,然后齐齐露出暧昧的笑容,将手中的酒盏往她手中一递:“小弟见过嫂嫂。”

    胭脂喝下去的酒差点吐出来。

    “你们喊奴家什么?”胭脂问这话时,目光却是瞟向谢书贤。

    谢书贤朝她露出一丝鼓励的微笑。

    胭脂完全不懂这笑容的意思。

    她只能耐着性子对这些大老粗解释,谢将军犹如天上明月,云端之雪,她胭脂却是地下淤泥,一枝残花,你们这群不知所谓的甲乙丙丁,别用她来侮辱将军的威名。

    将士们被她数落的面面相觑,临走的时候,为首那人更是拍了拍谢书贤的肩膀,意味深长的留下一句:“将军,任重道远啊……”

    当时胭脂没觉出这句话的味道来,只是觉得谢书贤的表情有些郁郁。

    直到第二天,她被老鸨告之,谢书贤付了一大笔钱,将她给包了下来。

    之后,他依旧夜夜都来。

    但是,他每天早上也会来。

    有时,邂逅在早点铺,她刚刚坐定,便听到身后有人声如拨弦,道:“你在这啊。”

    胭脂一回头,便看见谢书贤青衣儒雅,站在晨曦之下,对她微微的笑。

    “你也在这啊。”胭脂便跟着他笑了起来。

    笑罢,两人自然是拼了一桌,吃着两碗稀饭,和一个盘子里盛的肉夹馍和包子。

    有时,又邂逅在首饰铺里,胭脂从左边的梅花簪看到右边的燕子衔珠簪,咬着手指,

    犹豫不决,最后终于咬咬牙,将银子递过去:“给奴家将这支燕子衔珠包起来。”

    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便从她的身后伸出,将剩下的那支梅花簪拾起,然后收了回去。

    胭脂甚至那只手一回头,便看见谢书贤立在她身后,对她笑得温文尔雅。

    “你什么时候来的?”胭脂呐呐问他。

    “没多久。”谢书贤看了看窗外晚霞,“从你挑簪子开始。”

    “……”胭脂无言,她为了省钱,跟老板说了至少三个时辰,直把老板说哭了才拿到了最低价……为此她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

    “可否赏脸,一起吃个饭?”谢书贤对她微微一笑,然后手一抬,那支梅花簪便被他簪进她的堕马髻中,“作为报答,这支簪子便送你罢。”

    那天晚上,他们一同吃得饭,不是在纸醉金迷的花街柳巷,而是在静谧的一处僻静小馆,清蒸鱼,炒青菜,麒麟豆腐,草菇肉末汤,家常小菜,清淡养生,就像谢书贤给人的感觉一样。

    邂逅于清晨,邂逅于傍晚,邂逅于街角,邂逅于画舫……随着一次又一次的邂逅,胭脂终于心里有数了。

    除非月老抛下天底下所有男女不管,天天跟在他们两个身畔,不然便是他有意为之,不然哪来那么多的邂逅?

    胭脂是个过来人,谢书贤的心思她一猜就透。

    于是这日同他在闹市中闲逛时,她有意无意的与他摊牌。

    “谢将军,听说近日国子监祭酒有意将他的独女许配给你?”胭脂鬓边摇曳着一支燕子衔珠簪,长长的珠串落在她的脸颊边,珠圆玉润,却被她的妙丽容颜比得宛若鱼目,她转过头来,对谢书贤笑道,“还有,据说那位国子监祭酒大人……似乎是您父亲的至交好友,更是您的授业恩师呢。”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视他为父,更视他的女儿为妹妹。”谢书贤笑着应她。

    “……”胭脂噎了一下,继续笑道,“可是老夫人不是这样想的啊。”

    谢书贤皱了皱眉。

    他世代书香门第,只可惜父亲死的早,家境渐渐败落下来,待他投笔从戎,世人更道谢氏门楣从此便要蒙尘在他手中,却不想转眼之间,他便已经官拜兵部左侍郎……母亲闻此消息,喜极而泣,立刻跪进宗祠之中,拨弄着念珠,将他的事情告诉先祖们。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将军对胭脂的心意,胭脂懂的。”胭脂走在他身侧,道,“但正因为懂,所以不忍将军为了奴家迁怒老夫人,也不忍心将军将大好前程断送在奴家身上……将军,奴家是名烟花女子,烟火易冷,你何苦执着于这转瞬一刹?”

    谢书贤定定看她。

    “你懂我。”他苦笑一声,“却不信我。”

    胭脂心头一跳,脸上却不动声色。

    在两人看不见的地方,一个戴着面纱的女人身子一抖,你懂我,却不信我。多么熟悉的一句话!

    “将军言重了。”她笑靥如花,“奴家不过是觉得……你我之间最好的结局,就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将军依旧如约而至,来到万花楼,来到奴家的身边,然后哎呀一声,为奴家拔掉一根白头发,然后摇着头,说……胭脂啊胭脂,你已经老了……之后,将军便再也不来了,奴家呢,则因为年老色衰,终到了离开万花楼的时候,所幸这些年赚的不少,足够奴家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了……哎呀,那不是千柳妹子么?”

    谢书贤望着胭脂小鸟似的飞向前方。

    只见一男一女从前方走来,男的俊逸非凡,女的灵气无双,彼此之间交头接耳,很是亲昵无间,不是顾青尘与千柳又是谁?

    “密信上写了什么,你倒是说啊!”千柳拽着他的袖子。

    “拉拉扯扯成何体统!”顾青尘一边呵斥,一边还任她扯着,“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那老东西不要脸,抢了谢书贤的功劳,硬是安在他那草包儿子身上也就算了,事后还想挟此盖世之功,强迫师傅将你许配给那草包……还有一则次要的,他家那女婿顾朝晖,貌似对你欲行不轨过吧?你说说,谁家肯把女儿送入这等虎穴啊?”

    千柳本想接话,却见胭脂朝她迎面跑来,便转头一笑:“胭脂姐,这么巧。”

    “指挥使大人。”谢书贤追在胭脂身后,随后而来,见了二人,便笑着拱拱手,目光在顾青尘与千柳之间游移了一下,然后望向顾青尘,“大人,您也是陪着这位……”

    “没有!”顾青尘立刻虎着脸喊道,“本大爷才没那个闲情雅致陪她逛街呢?本大爷这是来……巡查,对巡查……然后碰巧跟她走在同一条街上罢了!”

    胭脂与谢书贤对视了一眼,然后心有灵犀的笑了。

    既有缘相见,干脆就一块儿逛街。

    只是谢书贤与胭脂纯属看客,顾青尘自称是来巡查,真正在买东西的,似乎只有千柳一个人。

    ……不,各位看官还忘了一位……

    衣料铺中。

    “几位客官想要点什么?本店蜀锦苏绣样样俱全……”老板乐呵呵的出来待客。

    “我要这个!”千柳的目光投向一张云纹白绢。

    啪!

    一只爪子搭在上面。

    千柳楞了一下,低下头。

    皮毛丰盛的白狼缓缓抬起头,与她对视一眼。

    首饰铺中。

    老板笑吟吟的迎出来,尚未开口,千柳已经气势汹汹的伸出手。

    啪!

    千柳的手与白狼的爪子搭在同一根桃花簪上。

    “布已经归你了,簪子必须归我。”千柳对它笑得勉强。

    白狼朝她抛了个白眼。

    “小狼别这样。”顾青尘已经快要念三字经压抑笑意了,“你已经有十根差不多的耳勺了,这根就让给她吧。”

    白狼这才缩回爪子,用大房看小妾的目光扫了千柳一眼,然后施施然的离去,将那根簪子让了出来。

    千柳想要原地呕血。

    之后的境遇可想而知,无论是玉器铺还是古董铺,只要是千柳看中的东西,必定能见白狼的爪子,这一人一狼的喜好出奇接近,你喜欢我的,我也一定喜欢,闹到最后,千柳忍不住哭丧着脸对顾青尘道:“顾青尘你丫的你说句实话吧,你是不是把它当我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