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超能系统_分卷阅读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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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采无奈地摇摇头:“没什么。”
“对了,你昨天晚上复习了吗?”林晓语问。
“复习什么?”
林晓语瞪眼:“下午不是周考吗?你不会忘了吧?”
闻采这才想起来高中时候每周五晚自习都有一次“周考”。她看了一眼写在黑板一侧的课程表,今天周考的内容是英语和数学。
“唔,我忘了。”闻采淡淡地回答。
“你不是吧?”林晓语盯着她说道,“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哪里怪怪的?”
林晓语想了想,才道:“我也说不清楚。感觉你说话的样子也和平时不太一样了,是不是没睡好觉的原因?”
“嗯,可能吧。”闻采模棱两可地回答。
很快,第三节课就开始了。第三节课是物理,第四节课是生物,这些课程闻采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好在现在是高一,课程还没那么难,闻采能勉强听懂一多半。
听了一上午的课,闻采觉得头晕脑胀,几乎快坐不住了。她都快忘记高中生活究竟有多么煎熬了,她开始非常怀念有wifi有空调,还能随时摸鱼看看小说的办公室生活。
中午,她和林晓语结伴一起去餐厅吃饭。
四中的食堂饭菜特别难吃,一进门,闻采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食堂味儿”。
她记得高中的时候每次闻到这种味儿她都会毫无食欲,所以她每天中午都会去小卖部买一堆零食当饭吃,所以才会越来越胖,最后竟然达到了一百三十多斤。
大学四年里她几乎断了所有的零食饮料,每天坚持跑步锻炼身体,最后才勉强恢复了正常体重。
有过痛苦减肥的血泪教训,这一次闻采可不会再像从前那样狂吃零食了。她选择了看起来还算有点食欲的番茄炒蛋和韭菜炒肉丝,盛了二两米饭,然后转身寻找空座位。
这时,她忽然看见同班的王逸博和一个忘记叫什么名字的男生一起靠窗户的位置,他们两人旁边的位置正好的空着的。
于是她毫不迟疑地端着盘子走过去。
“这没人吧?”她问。
两人顿时猛地抬头,跟见了鬼似的吃惊地看着她。
至于这么夸张吗?闻采蹙眉。
她忽然想起自己高中时候几乎不跟男同学说话的,这两人会表现得这么惊讶也是情有可原。
“噢!这没人。”那个闻采不记得名字的男生反应过来说道。
王逸博没说话,他平时本来就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闷骚男。闻采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他是当年锦花市的理科高考状元。
闻采坐下后,就转身冲刚打完饭的林晓语打招呼。
林晓语坐下后,惊讶道:“你今天怎么打了番茄炒蛋?我记得你最不爱吃这个啊!”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吃了。”闻采笑道。
这时,闻采听见坐在自己旁边的男生对王逸博说:“你昨晚学到几点?”
“一点多吧。”
“那你今天不困?”
王逸博闷不吭声地摇头。
“哇塞,你可真厉害。我昨天刚背了几个英语单词就睡着了。”林晓语笑道,“你每天都学到这么晚?”
王逸博简洁地回答:“差不多吧。”
“闻采,你呢?”林晓语忽然问闻采。
“我啊……”闻采想起当初高中时每天熬夜学习,最后导致身体变差了许多,于是她便说道:“我一般十一点就睡觉了。”
“那么早!”林晓语惊讶。
“不早了。晚上十一点之后是肝脏排毒的时间,长期熬夜对身体不好。”闻采平静地说,“其实你们也不应该睡得那么晚。”
“真的吗?”林晓语皱了皱眉,又笑道,“你说话怎么跟老妈子似的。”
闻采愣了一下,这才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摆出了长辈的架子。毕竟在她眼里,林晓语他们都只是比她小了七八岁的大孩子罢了。
很快,他们就都吃完饭了。
林晓语将空盘子递给正要起身离开的王逸博,笑道:“帮我一起送过去吧!”
王逸博顿时愣了一下。
林晓语又将闻采的盘子推过去:“对了,还有闻采的。”
王逸博这才将盘子接了过去。
闻采几乎条件反射地微笑道:“谢谢。”
王逸博低下头“嗯”了一声,就端着盘子转身离开了。
闻采无意间发现王逸博的耳根好像有点泛红。闻采顿时心想,高中男生还真容易害羞……
下午上了一节自习课后,又上了一堂英语。
英语课上,他们的英语教师Linda忽然说要考昨天学的单词。Linda老师是个中国人,但是她更喜欢学生叫她的英文名。据说她曾经在英国留过学,回国后就到了四中当了一名英语老师。
闻采赶紧迅速地扫了一遍单词,利用她刚刚得到的能力将这些单词牢牢地记住了。当然,其实她不用那个技能也可以,因为她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所以高中学的大多数单词她还是记得的。
然后她成功地答对了老师考的所有单词。
闻采顿时松了口气。
随后,Linda又开始随机点学号,要他们站起来读昨天留的课堂作业——英语作文一篇。
啥?英语作文?
闻采赶紧翻了翻自己的书包,终于翻到了一本英语练习册。结果那个练习册根本就是完全空白的。
难道是忘带了?
就在这时,Linda老师叫道:“Thirty-two!”
林晓语回头看闻采:“32!32号!叫你呢!”
闻采这才想起自己的学号是32。她只好捧着空白的笔记本,厚着脸皮站了起来。
她对着空白的本子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即兴发挥胡编乱造起来。
好在大学学了四年的专业英语并不是白学的,闻采竟然还真给糊弄过去了。而且她的发音比一般的高中生要标准流利多了。
最后Linda老师竟然还称赞道:“Verygood!很好!”还让她下课之后将作文交给她,让她用来当做范文。
闻采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她高中时的英语成绩很普通,很少受到老师的称赞。
坐下之后,她忽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她必须得把刚才胡编乱造的作文重新誊写一遍!
不知道“过目不忘”能力能不能用在这上面?
闻采无奈地摇摇头:“没什么。”
“对了,你昨天晚上复习了吗?”林晓语问。
“复习什么?”
林晓语瞪眼:“下午不是周考吗?你不会忘了吧?”
闻采这才想起来高中时候每周五晚自习都有一次“周考”。她看了一眼写在黑板一侧的课程表,今天周考的内容是英语和数学。
“唔,我忘了。”闻采淡淡地回答。
“你不是吧?”林晓语盯着她说道,“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哪里怪怪的?”
林晓语想了想,才道:“我也说不清楚。感觉你说话的样子也和平时不太一样了,是不是没睡好觉的原因?”
“嗯,可能吧。”闻采模棱两可地回答。
很快,第三节课就开始了。第三节课是物理,第四节课是生物,这些课程闻采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好在现在是高一,课程还没那么难,闻采能勉强听懂一多半。
听了一上午的课,闻采觉得头晕脑胀,几乎快坐不住了。她都快忘记高中生活究竟有多么煎熬了,她开始非常怀念有wifi有空调,还能随时摸鱼看看小说的办公室生活。
中午,她和林晓语结伴一起去餐厅吃饭。
四中的食堂饭菜特别难吃,一进门,闻采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食堂味儿”。
她记得高中的时候每次闻到这种味儿她都会毫无食欲,所以她每天中午都会去小卖部买一堆零食当饭吃,所以才会越来越胖,最后竟然达到了一百三十多斤。
大学四年里她几乎断了所有的零食饮料,每天坚持跑步锻炼身体,最后才勉强恢复了正常体重。
有过痛苦减肥的血泪教训,这一次闻采可不会再像从前那样狂吃零食了。她选择了看起来还算有点食欲的番茄炒蛋和韭菜炒肉丝,盛了二两米饭,然后转身寻找空座位。
这时,她忽然看见同班的王逸博和一个忘记叫什么名字的男生一起靠窗户的位置,他们两人旁边的位置正好的空着的。
于是她毫不迟疑地端着盘子走过去。
“这没人吧?”她问。
两人顿时猛地抬头,跟见了鬼似的吃惊地看着她。
至于这么夸张吗?闻采蹙眉。
她忽然想起自己高中时候几乎不跟男同学说话的,这两人会表现得这么惊讶也是情有可原。
“噢!这没人。”那个闻采不记得名字的男生反应过来说道。
王逸博没说话,他平时本来就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闷骚男。闻采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他是当年锦花市的理科高考状元。
闻采坐下后,就转身冲刚打完饭的林晓语打招呼。
林晓语坐下后,惊讶道:“你今天怎么打了番茄炒蛋?我记得你最不爱吃这个啊!”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吃了。”闻采笑道。
这时,闻采听见坐在自己旁边的男生对王逸博说:“你昨晚学到几点?”
“一点多吧。”
“那你今天不困?”
王逸博闷不吭声地摇头。
“哇塞,你可真厉害。我昨天刚背了几个英语单词就睡着了。”林晓语笑道,“你每天都学到这么晚?”
王逸博简洁地回答:“差不多吧。”
“闻采,你呢?”林晓语忽然问闻采。
“我啊……”闻采想起当初高中时每天熬夜学习,最后导致身体变差了许多,于是她便说道:“我一般十一点就睡觉了。”
“那么早!”林晓语惊讶。
“不早了。晚上十一点之后是肝脏排毒的时间,长期熬夜对身体不好。”闻采平静地说,“其实你们也不应该睡得那么晚。”
“真的吗?”林晓语皱了皱眉,又笑道,“你说话怎么跟老妈子似的。”
闻采愣了一下,这才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摆出了长辈的架子。毕竟在她眼里,林晓语他们都只是比她小了七八岁的大孩子罢了。
很快,他们就都吃完饭了。
林晓语将空盘子递给正要起身离开的王逸博,笑道:“帮我一起送过去吧!”
王逸博顿时愣了一下。
林晓语又将闻采的盘子推过去:“对了,还有闻采的。”
王逸博这才将盘子接了过去。
闻采几乎条件反射地微笑道:“谢谢。”
王逸博低下头“嗯”了一声,就端着盘子转身离开了。
闻采无意间发现王逸博的耳根好像有点泛红。闻采顿时心想,高中男生还真容易害羞……
下午上了一节自习课后,又上了一堂英语。
英语课上,他们的英语教师Linda忽然说要考昨天学的单词。Linda老师是个中国人,但是她更喜欢学生叫她的英文名。据说她曾经在英国留过学,回国后就到了四中当了一名英语老师。
闻采赶紧迅速地扫了一遍单词,利用她刚刚得到的能力将这些单词牢牢地记住了。当然,其实她不用那个技能也可以,因为她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所以高中学的大多数单词她还是记得的。
然后她成功地答对了老师考的所有单词。
闻采顿时松了口气。
随后,Linda又开始随机点学号,要他们站起来读昨天留的课堂作业——英语作文一篇。
啥?英语作文?
闻采赶紧翻了翻自己的书包,终于翻到了一本英语练习册。结果那个练习册根本就是完全空白的。
难道是忘带了?
就在这时,Linda老师叫道:“Thirty-two!”
林晓语回头看闻采:“32!32号!叫你呢!”
闻采这才想起自己的学号是32。她只好捧着空白的笔记本,厚着脸皮站了起来。
她对着空白的本子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即兴发挥胡编乱造起来。
好在大学学了四年的专业英语并不是白学的,闻采竟然还真给糊弄过去了。而且她的发音比一般的高中生要标准流利多了。
最后Linda老师竟然还称赞道:“Verygood!很好!”还让她下课之后将作文交给她,让她用来当做范文。
闻采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她高中时的英语成绩很普通,很少受到老师的称赞。
坐下之后,她忽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她必须得把刚才胡编乱造的作文重新誊写一遍!
不知道“过目不忘”能力能不能用在这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