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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酾酒有衍_分卷阅读_55

作者:焰焰烧空红佛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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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最好还是在上酒之前,先询问过客人,餐牌上也要将云起的这个特色写上。”夏越又补上一句,方管事认真地记了下来。

    云起的味道感觉相当高雅,几个人便打算从雅致的菜色中选择搭配。式燕一开始就提了鹿肉,夏越也记得试饮时自家夫郎说过云起应该和鹿肉很搭的话,于是四个人便一大早地躲在喜久醉里间吃鹿肉。

    喜久醉的菜式里,鹿肉还真的不少,炒的炖的烤的,清蒸的红烧的做汤的,最出名的是王厨子秘制的瓦罐鹿肉,林林总总十多个碟子摆上来,外加一个瓦罐子。夏越他们一一尝了遍,觉得都很适合,烦恼了半晌,最终干脆决定,所有鹿肉料理都可以配上云起,重点还是推王厨子的秘制瓦罐鹿肉。这也算是全方面推云起了,毕竟时下是春季,鹿肉润五脏调血脉,正是骆越人喜爱的滋补佳品。

    只是,鹿肉毕竟是高级食材,夏越印象中,在上一世的古代,这东西只有皇家才能享用。虽然骆越的鹿并不稀少,但因为少有养殖,基本都靠猎户猎取,因此价格也属于偏高范畴的,宽裕富足的人家才能常吃,普通人家一季大概也只敢吃上一次。云起虽然标价也略高,但一合酒还是属于寻常人家可以接受的范围,为了长远的发展,夏越还是希望能让更多人品尝到云起的美味。

    夏越把心里的想法一说,方管事与成掌柜也深以为然,今年云起是特等酒,量也不多,物以稀为贵,价钱上自然就降不下来。但今年秋季云家将要增酿云起,来年即使仍然被封为特等酒,也不至于因为量少而偏贵了。现在趁着特等酒的名头把口碑建立好,实在是很有必要的。

    式燕本就是寻常人家的孩子,许进云家之后才第一次吃上鹿肉,那细嫩鲜美的肉质让他实在难忘,喝到云起那高雅的味道时,便顿时回想起来。此刻听了丈夫的想法,他才想到,酒菜双方都高雅固然是搭配上乘,但对生意而言却不够,好酒自然是要让更多人喝到才是。式燕有些反省,赶紧拿起手旁的菜式单子,专门看自己出阁前常见的菜式。

    直到巳时快结束,四个人才最终敲定了搭配云起的新菜单。鹿肉是定下来了,另外追加了生鱼片,选了夏越不认得的一种红身鱼。式燕告诉他,那个叫做乌黛鱼,是一种通体青黑色的鱼,胤城附近的渔家常常能捕捉到许多,便是农家的饭桌上也常见。夏越吃着觉得食感有些像金枪鱼,但到厨房里看过后,又发现并不一样,便心想也许又是骆越特有的物种了。

    夏越到厨房是去做菜的,他想让式燕留在里间等着,式燕怎么也不愿。之前尝了好几次丈夫的手艺了,好不容易有机会看到丈夫下厨,他怎么可能愿意错过机会呢。

    王厨子也在边上看,他是要学的。少当家不仅生意做到好,主意又多,还会下厨,这让王厨子很是钦佩。

    夏越看式燕非要留下看,也不赶了,只是被两个人盯着自己做菜,少不了有些难为情。他做了在别院里做过一次的小羊排,又用同样手法做了小牛排,起锅切片,先让王厨子尝了尝。王厨子看着那暗红色的嫩肉就觉得食指大开,尝过之后眼睛就亮了,乐呵呵地自己开始试做。夏越在旁边看了看,人家毕竟是厨子,也不用自己多说,看了一遍就掌握了手法。他也放了心,让王厨子做着,自己拉着式燕回里间。

    小羊排薄片和小牛排薄片两相比较,四个人还是选择了牛肉,不仅比羊肉便宜些,搭配起云起时,在口中的香嫩滋味与咀嚼的食感都让人有些欲罢不能。

    终于敲定了新菜单,喜久醉也到了开门的时候,成掌柜先告辞下了楼。方管事跟夏越又确认了一遍要做的事,确定没有错漏之后,便也匆匆从后门离开,新菜牌要赶紧做出来。夏越让小二收拾里间,自己领着式燕去了后院,也没赶着出门,而是先下了冰窖去查看。

    下冰窖之前,夏越让式燕跟自己一样穿上厚棉袄,看式燕的手露在外头,又让他往袖子里塞,看他应该不会冻着了,才带着他下了地窖。

    式燕第一次看到冰窖,新鲜得不行,那么大的冰一块块堆在里头,明明已经是暖春了,这个地方居然还像是一二月般,冰寒冰寒的。夏越举着灯盏,小心翼翼地护着他,走到存冰的地方,叮嘱他站着不要动,手也不许拿出来,听式燕答应了,才放开了他,自己去检查冰块的情况。

    夏越摸上冰面,干的,垫着草席的地方也并不湿润,没有融化的迹象。他从上头的冰块摸到垫在最底下的冰块,想了想,回头又叮咛了式燕一句:“你千万别乱动,我到里头看看。”

    说着便把手里的灯盏递给式燕,让式燕隔着袖子提着。式燕接过来,看夏越就要走,赶紧问他:“相公,你不要灯盏,看不清脚下摔了怎么办?”

    夏越摆了摆手让他不要担心:“我猫着腰贴着墙走,只是看看里头的冰有没有融化,不会摔的。”

    当初堆冰块时,冰块的四周都离开冰窖墙壁一些距离,正好能让一个人走过去。夏越小心地扶着墙往里头走,一路走一路摸着冰面,走了一圈回来,他放心了,所有的冰块都没有问题。担心式燕在这里太久会冷,他赶紧带着式燕上了去。

    关上冰窖门,把灯盏灭了挂墙上,夏越也不脱掉两个人身上的棉袄,只把式燕的两只手抓住送到嘴边呵气,等两个人都觉着热了,才脱了厚棉袄,离开了喜久醉。

    经历了年后的适应,喜久醉已经习惯了新的经营方式,现在夏越已经不需要时时过去了。他除了每天到酒藏里查看酒仓里酒的情况外,倒是意外的清闲。

    闲了几天,夏越不乐意了。他试过去陪父亲和爹爹酌酒聊天,头两天还自在有趣,之后看到父亲爹爹两个人相处,自己总挤过去,好像是去发光似的,他便也识趣的不再过去了。于是晚上式燕回来时,便听丈夫说要跟自己去种地。

    式燕原本当他只是说说,没想到第二天开始,夏越真的天天跟着自己一起到田里。田里现在已经翻好了地,也放了水,现在要做的便是糊抹田埂。糊抹田埂是为了预防水放满时不会漏水,也防止有田鼠打洞,因此必须要将田埂用力压紧实,压到密不透风的地步。比起翻地可借用牲畜的力气,糊抹田埂便是要自己动手的力气活。

    白家人都担心太过辛苦,夏越这个城里的大少爷做不来。夏越倒是笑笑,脱了外袍挽了裤脚和袖子,拿起锄头便下了田。郎官毕竟比卿倌力气大些,夏越学得也快,一下子就掌握了窍门,干起活来速度竟比熟练了的式燕和以敖还快上不少。

    以敖看着哥夫一个大少爷还比自己能干,又是佩服又是不甘心。平时夏越穿着整齐,此时露出了平时藏在袖中的手臂,那结实的肌肉让以敖十分眼红,云家少爷不是昏睡了三年吗,这才醒来多久,怎么这手臂看起来一点都不瘦弱。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跟同龄人比起来的确很健壮,但跟哥夫一比就完全还是小孩子。以敖被刺激得咬紧了牙,只觉得全身都是干劲,仿佛要跟夏越较劲似的,突然更卖力干起活来。

    白爹爹站在田边,看着田里弓着腰劳作的四个身影,只觉得心里头热乎乎的。明明是把家里头的卿倌许出门去了,居然儿壻居然还会回家帮忙干农活。想着云少爷是一时兴趣,累了就会放弃了吧,他都坚持着干了三天了,每次从田里上来身上都汗湿透了。本该是金贵的少爷,却一点不在意脏累,回去时也不显疲态,还笑吟吟地跟他们道别,第二天照样早早就过来。多了这么一个少壮劳力,又刺激了以敖,家里干活的效率一下子快了许多,眼看着所有的田埂都快糊抹好了,比其他农家快了近一倍呢。

    到底是上辈子修了什么福,才能有这么好的一个儿壻啊,白爹爹看夏越真是越看越喜欢,又心疼他每天这么辛苦。站着看了一会儿,白爹爹决定今天留好儿壻下来吃饭,还要宰只鸡,好好慰劳他一顿。

    41、插秧

    夏越出乎式燕的意料,连续几日都到白家田里帮忙,方管事知道了之后,便也也只在晚上到云家宅子找他汇报商量喜久醉的事。公公和公爹也是一副由着他去做的态度。沈大夫倒是每天给式燕施针时顺便给夏越把脉,也给两个人配了新的药浴方子,夏越还多要了几份,买了个大浴桶,一起给白家送了过去。

    休息时,夏越也不管身上的衣服会不会脏,跟着他们一起直接坐在田埂上,抬手直接抹去额头上的汗,手上还带着泥,把一张俊脸抹成了花脸,一道道黑印子。可就是这样,看在式燕眼里,丈夫也是俊朗无双的,那几道黑印子反而让他觉得更有魅力,一不小心就会看入了神。每当这时候,丈夫都会察觉,转过头来冲着他笑,那微笑映着春日暖阳,显得格外的温暖迷人。

    有一次,式燕都忘了是在田里,竟然凑上去亲了丈夫面颊一下。没等夏越反应过来抓住他,他就跟只兔子似的跑到了十步以外,埋头继续干活。夏越被这偷袭弄得一脸荡漾的神采,舔了舔唇,看着不远处的背影,也不过去捉他,只把账记到了晚上。

    虽然这两个人时不时偷着亲热一下,但毕竟都是认真能干的人,手下的活也没有松懈。城郊所有农户里头,白家是最快做好插秧准备的。

    式燕很用心地照顾秧苗,看着它们一点点抽高,到它们快够到膝盖时,终于可以从苗床里移出来了。

    插秧当天,夏越很早便起了,没尝试过的农活让他相当兴奋。

    要说他为什么这么热衷于下地干活,当然并不是因为一时新鲜,他虽是第一次接触农业,但身为爱酒之人,他一直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酿酒,是从种稻米开始的。以前的酿酒人冬天进酒藏酿酒,春天下田种稻米,一年间一半的时间是藏人,一半的时间是农夫,却一整年都要与稻米打交道。夏越相信,要了解酿酒,就要了解酒米,而了解酒米,必须要从种稻开始。只是看收割好甚至是碾磨好的精米是不足以真正了解米的,云老爷也明白他的心思,还很惊喜儿子不需要自己开口便有此领悟,因此便让他放手去做。

    秧苗都长得很好,以敖给牛套了个板车,把所有皮膜子和棚架都收起来堆上去,拉回家里准备收起来。哥夫给的这东西很有用,擦洗干净收好后,明年还能接着用,少年对自己的哥夫可是佩服得很。

    式燕看着自己精心呵护的秧苗,脸上忍不住挂上了笑,夏越在一旁看了看秧苗,又看看式燕,觉得哪边都很喜人。

    不过,没有时间给他们慢慢看了,今天也不知道能插上几亩田,插秧这活全要人自己来做,长时间弓背弯腰可不是轻松的活计,夏越十分清楚这将是场打硬仗,当下已经卷起裤腿挽了袖子,等着夫郎教他取苗。

    看着丈夫比自己还积极的模样,式燕也觉得很有干劲,便弯下腰,示范给他看。

    式燕熟练地把秧苗从苗床里拔出来一把,正好一手的量,然后干草条扎起来,扔到身后的水里。

    “直接拔出来就好,不要拔得太急,其实根扯掉一点点是没关系的,今年的秧苗长得很好,没有那么脆弱。带着些土也没关系,不用特别清掉。扎好后就往水里放就是,一会儿往回走时再捞起来。”

    夏越听着式燕澄净的声音,乖乖地照着他说的做。他的手比式燕的大,一抓一把也比式燕的多不少,式燕看了说没关系,他便学着用干草条扎好,随手往身后放。很快夏越便熟练了,动作也快了起来,两个人默默地弯着腰干活,白父和以敖在另一头也没交谈,一时间田间只能听到人在水田里走动的声音,以及秧苗落水的声响。

    今天不知道能插好多少秧,白家不急着把所有的秧苗都取苗,只取了三分之一,便拿了簸箕将水里漂着的一捆捆苗束都收起来,走到要插秧的田里。

    田里已经拉好了绳子,一道道笔直的绳子是插秧的基准线,要沿着绳子和田埂先插上一行,再对准第一行秧苗和绳子插第二行,每行可插四列或五列,郎官手脚较长,通常都可以一行插上五列。初学者常常会插歪,因为有些担心夏越,式燕便没下田,而是在一旁指导丈夫。

    夏越多少有些大概的想象,式燕先跟他说了一遍,他便记住了方法。看着白父和以敖已经弯下腰干活了,他偷偷亲了式燕一口,没等式燕反应过来就走下了水田。

    他先站在田埂旁,将簸箕里扎成一捆捆的苗束往水田里丢。他参考隔壁田里白父已经开始插秧的间隔,计算出一捆苗束大概需要多少地方,然后将苗束扔到恰好的位置上。这是提高插秧效率的技巧所在,如果苗束离太远,便要花费时间去取,若是在需要时,苗束就在旁边,便能节省下时间,插秧可以变得更快。在手上的秧苗插完时,新的苗束就在手边,是最为理想的。

    丢好秧苗之后,夏越转过身,招了招手,让式燕过来弯下身听自己说话,他凑到对方耳边沉下声说:“夫郎,若是为夫插得不好,记得立刻提醒为夫啊。”

    说完低笑了几声,便后退了几步,躬下身开始插秧。式燕反应过来脸上顿时羞红,这个人怎么这个时候说这种话,话虽然是没有问题的,可是这怎么听都会让人想歪啊。

    夏越逗弄了自家夫郎,心情愉快地开始两辈子第一次的插秧。一般的秧苗都是三五株一起插,不过白父说今年的秧苗长得很好,可以两株甚至是一株一株地插。间隔更大的话,根也会长得更结实,分蘖也会增加。

    解开苗束,小心地分开苗株,用手指捏着,插下田里,不是压到泥里,而是仿佛连同食指一起放进去的感觉。夏越专注认真地一株一株插秧,他是生手,自然不能追求速度。农夫为了效率,插秧过程中是不会直起腰的,夏越也不打算抬起身,他计算着秧苗的间距,稳稳地按照自己的节奏插秧。式燕在田埂上看着,丈夫身材高大,双腿齐肩一跨,跨幅都比父亲要大,凭着这个优势,他一行能插六七列秧苗。式燕觉得这样会累得很快,又是初学,便想让他先只插五列就好。

    结果夏越头也不抬,只带笑回了他一句:“夫郎,你相公体力如何,你不是最清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