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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乌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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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确定我们要去的迷雾森林是这里?”

    元丰的身后是一望无垠的平原,时不时的有马车来往,而面前是一座石城,没有护城河的石城。

    而他看了一眼头顶的城牌,当下翻了翻白眼。

    “应该是?”林骇心里也没有底,有些迟疑的说道。

    森林,平原,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差距。

    一点,怕是亿点吧?

    元丰没有听到林骇心里面的话,若是听到了怕是直接吐槽道。

    不过即便是现在,他的内心里面也有很多的无奈,甚至,他觉得自己是不是选错人了。

    这样的人,真的可以和他一起拿到金色王座的优胜吗?

    “应该是,好吧,但是你倒是看看这牌匾上有哪一个字,对应着迷雾森林这四个大字,还是你觉得平原之上的石城里面藏着一座森林。”元丰指着城门口的那个牌头,对着林骇说道。

    这么三个大字,怎么也对应不上迷雾森林这四个字吧。

    林骇像是没有感受到元丰的怒火一般,自顾自的说道:“乌雀城这城名挺好听的,元丰,你觉得呢?”

    元丰听到林骇的话语,感觉自己像是一腔的怒火打到了棉花里面,有气出不来,但是不说下去,又害怕憋坏了自己:“我们先不说这城名好不好听,我现在就只是想问你,这里哪里像是迷雾森林的样子。”

    林骇仰头看向其他地方,而脑海里面想着自己曾经看到的那本大陆地理日记。

    “呃,我想想,天剑城东门出来直行四十里地,走到一个岔路口,那一个岔路口向南步行再步行四十里地,可以看到一片幽静的森林。

    这座森林常年被迷雾笼罩,光线不能进去,所以在森林里面的人,便恍如一直在夜晚之中,也因此被称作是迷雾森林,森林里面有秘宝,且不知数量,数百年间,无数的人进去过,而这些人有人出来了,有人没有出来。

    然而出来的人,或多或少身怀宝物,因此一直被认为是一处冒险圣地。”

    “嗯,然后呢?”这种地理的日记,元丰并不喜欢,从小的时候,他只专注关于剑的小说,而长大了则只追求修炼,练剑,并成为世界上最强的剑客。

    “然后,然后就是,还是从天剑城东门出来直行四十里地,走到一个岔路口,那一个岔路口向北步行四十里地,可以看到一座石城。”

    “这座石城,名为乌雀城。”元丰咬牙切齿的说道。

    “呀,元丰你也看过那本书啊!”林骇故作惊讶,实际上却要掩盖自己的失误,或许不能被称作是失误,而是迷路。

    “如果我不是傻子的话,我并不要看过那本书,就能知道,所以我们明明应该向南行走,而你却向北行走。”

    元丰突然有一种想要崩溃的冲动,他终于明白了离别时,狼山叔叔看向他们那担忧却又欲言又止的神情。

    当时元丰还只道是狼山叔叔担心他们在路上遇上什么危险,所以在林骇对狼山叔叔说,我们会保护好自己的时候,他还在旁边默默的点头。

    现在想来,狼山叔叔怕是担忧林骇会带他们误入歧途,而那欲言又止的样子,绝对是为了顾及林骇的面子,不让林骇难堪而已。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回头,往南边走。”

    听到林骇的这句话,元丰那本在躁动的心打了一个激灵。

    再让林骇回头寻路,他们怕是要彻底的迷路在这片土地上。

    他可真的就害怕在林骇再带错地方,哪怕可能只是一条笔直的大路,当下开口说道:“我肚子饿了,我们进城先吃饭吧。”

    元丰不敢冒险。

    “可是我没钱?”听到吃饭两个字,林骇还真的感觉到肚子有些饿。

    “我有!”元丰翻了一下白眼,然后往城里面走去,走到两步,忽然想起,很严肃的对着林骇说道,“你紧跟着我,别乱走啊?”

    元丰害怕林骇就这几步路都能走丢。

    “奇奇怪怪的?”

    林骇只觉得元丰有点古怪,不过他还是跟在元丰的后面。

    毕竟现在有钱才是大爷。

    ……

    乌雀城是一座南方的小城。

    城里本身没有多少的人,多的都是一些外乡人。

    而且大多数外乡人都是一些商户,亦或者是去往天剑城的途中歇息的,还有就是去往迷雾森林里面冒险的。

    迷雾森林作为大陆上享誉盛名的冒险之地。

    很多喜欢冒险的人都会来这里探险。

    毕竟在迷雾森林里面还藏有无数不被人所至的秘宝。

    ……

    元丰来乌雀城其实也不仅仅是吃饭而已,还有就是看看有没有去往迷雾森林的冒险队,那样的话,他们可以跟随冒险队一起进入到迷雾森林里面。

    整个乌雀城就一个酒店。

    林骇和元丰很习惯的找了一处偏座坐下,要了点小菜,而后边吃饭边倾听酒馆里面的客人聊着旅行中的趣事。

    ……

    “陈公子,昨天的时候,你不是去了天剑城吗?怎么不过一天,又回来了。”

    小二认得这位陈公子。

    气质贵气,锦衣华服,出手阔绰,手上拿着佩剑,来时牵着一匹白马,与寻常那些江湖客人的风尘模样截然不同。

    而这位陈公子昨天的时候还说要去天剑城的天剑宗拜师。

    当时的他还觉得陈公子必然不能成功的拜师,不过想着怎么也要几天才能回来。

    然而没有想到是不过一日的光景,这位陈公子便驱马回来了,因此大感好奇。

    “哎,别提了,昨日,我骑马飞奔天剑城,那兴致饱满,意气风发,想着拜入天剑宗门下,学的天剑宗的绝学,以后携江湖美人,遨游天下,岂不美哉。

    然去的那里,只见一片青色的光景。”

    陈公子说话间,一咏三叹,显得落寞。

    不过这最后的一句话,倒是让小二好奇,这陈公子见到了什么,才会如此的落寞:“那青色的光景是何物?”

    陈公子抬起头,看着小二,摇摇头:“城门喽,天剑城的城门是青色的石墩,我看见的就是如此,关闭的城门,问了人,说是非常时期,不允许任何人出入,哎,那天剑城方圆十里间又没有个好去处,所以我就只能原路回来了。”

    陈公子摇摇头,一脸的不开心,心中只觉得晦气的很。

    他从家中拿了些钱财,因是厌了那锦衣玉食的生活,想要背负长剑,纵意江湖,做一名潇洒的剑客。

    哪里想?这挫折来得如此的快,还没有进门呢?就被拒绝了!

    难道说,我就只能回家继承那万千财富,做一个纨绔子弟吗?

    “天剑城关城门,陈公子你可不要说笑。”小二憨笑道,天剑城还会关城门,闻所未闻。

    陈公子不愿搭话,若不是自己亲眼看见,又怎么说出这话来。

    而陈公子不说,旁边有人却开口说道:“还真就关门了,听说昨日天剑城闹得很凶,连天剑宗的四公子都死了一个,伤了一个。”

    “公子,你莫要胡说,天剑宗的四公子可是享誉江湖的人物,被人所杀,这么大的消息,按理说这江湖上早就传起来了?”

    “现在天剑城不允许任何人出入,谁能传出消息来,所以爱信不信!”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扫过林骇和元丰那边。

    “那又怎么知道的?”小二问道。

    “我朋友说的,出事的时候,我朋友就感觉到不对劲,关门之前就出来了,然后就告诉了我。”那人淡淡的说道。

    小二看这个说话的人也是生人,长剑离他的位置很近,大凡有些有些警觉的剑客吃饭的时候都喜欢这么放剑,这样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提剑御敌,而他的手指也有常年练剑的老茧,当下心下疑惑:“客官,你说的那位朋友,不会是你自己吧?”

    ……

    林骇和元丰在旁边听着,不搭话。

    元丰更是注意到旁边有一座人,衣着虽然各异,但是腰间都别着一块青色的腰牌。

    那腰牌以前在天剑城的时候见过,有人曾来他们沧海道场求学,那人腰间也挂着这么一枚腰牌。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就是冒险者们的腰牌,也是他们的身份认证。

    而他们能在这里出现,必然是要去迷雾森林的。

    当下用眼神暗示林骇。

    林骇心领神会,刚才进来乌雀城的路上,元丰已经向他说明了要随冒险家们一起进入到迷雾森林里面。

    毕竟他们都没有去这种危险地方的经历,跟着那些习惯了去这些地方的人背后,可以减少很多的麻烦。

    虽然林骇觉得没有必要,但是他依旧遵从元丰的决定。

    只是林骇绝对没有想到,元丰想要这么做,纯粹只是不想走错路。

    ……

    元丰不愿与外人多做交谈,所以这与人交流的事情,就全权交给了林骇。

    林骇在村子里的时候,书中曾经说过,这江湖上的客人,平生有三大爱好,一是大声阔谈江湖事,言前辈武学,记江湖情/诗,尤其是那种有颜色的事情,黄或者绿;

    而第二大爱好,就是闹事,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这种情况最糟糕的就是各处酒楼,因此很多酒楼上都贴着,本店小本经营,客官如果有私愤,请移驾隔壁的酒楼。

    这样赶走闹事的人,又破坏了对手的酒楼,岂不美哉。

    至于江湖人士的第三大爱好就是喝酒。

    饮酒之下无话不谈。

    那一桌的冒险者是三男两女,其中两名男子长得魁梧,一看就是那种喜欢大口喝酒的豪爽之人。

    当下要了一壶酒,提在手中,走了那两个魁梧男子的跟前。

    “大哥,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一个人饮酒无聊,就想找个人陪伴?”

    年轻的男子,和两个女人警惕的看了他一眼,“你那个朋友不能喝酒吗?”

    “体弱多病,不胜酒力。”林骇胡诌了几句。

    体弱多病。

    额,看起来不像。

    年轻的男子身穿一件黑色马甲,着无袖内衣,而马甲上有很多的兜口,大大小小的,食指上带着一枚戒指,戒子上镶着一块绿色的玉石,而玉石里面似乎有水流动。

    他这边正要说,那两个看起来魁梧的大汉,看到林骇手中的酒壶,眼睛一亮,而后大笑道。

    “有酒自然不介意。”

    “哥!”旁边的青衣女子皱着眉头对着刚才说话的大汉说道。

    他们两人是兄妹?

    林骇疑惑的看了一眼两人。

    女子青衣,脖颈挂着一块碎玉,衬托着洁白如玉的肌肤,那模样更是娇小可人,而那张脸,不说绝美,也给人一种清丽的感觉。

    而她的哥哥,十足的魁梧大汉,皮糙肉厚,满脸的横肉。

    两者对比,一个像是富贵人家的子女,另一个则是乡野村夫,根本就不能联系上。

    “没事,妹妹,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坏人,可以坐下,可以坐下。”

    大汉摇摇手,让女子不要在意,而自己则移了一下位置,让林骇能够坐下。

    林骇听罢冲着女人微微一笑,而后直接坐了下来,手上也不停着,直接给两个大汉的酒杯里面斟满酒。

    林骇也是第一次喝酒,看大汉喝的爽快,觉得这酒也就如普通的水一般,当下也直接举杯,一饮而尽。

    一瞬间辛辣味烧的喉咙,冲的林骇剧烈的咳嗽,并且有一阵阵反胃的感觉,让林骇想把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

    看到林骇的样子,大汉脸上依旧是挂着笑,轻拍林骇的后背。

    “小兄弟,你这是第一次喝酒啊,所以不是饮酒无伴,不是想要找人陪酒尽兴,而是有事相求,不过就冲你刚才喝酒的那个好爽劲儿,你有什么事情,只要我谭茂力所能及,就竭力帮你办了。”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