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人选(刷牙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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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掉了,这是什么意思?”
据投胎鬼解释,人之三魂七魄,乃投胎转世之关键,绝大多数凡人死后都是由鬼差接引,转世投胎,但也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一死,魂魄就自动散开,飘荡于天地之间,直到彻底化为乌有,这就是魂魄的消散。
“可是老王他活的好好的,为什么魂魄会散掉?”
投胎鬼挠了挠头,“这事俺也不清楚,而且好几百年没有发生过了,除非自然消散外,好似还有一种古怪的法子也能使对方的魂魄散开,而且在这法子好生诡异,就连生死谱也查不到,据说是道门的一种厉害本领,不经六道轮回,也不会牵扯上世间因果,端是厉害。”
“对了!俺想起来了,这法子的名字无常阴帅曾经说过,唤作《北地阴神咒》,是一门扎草人的本事!”
“扎草人?”李道士愣了愣,这种道术可是连师傅老头也都没有说过,但现在也不是研究这个的时候了,赶紧道:“不管他是怎么扎的,你能帮道爷把这老头的魂魄找回来吗?整个洛都可就指望着他了!”
“俺也没试过,但是据说三魂七魄一旦散开,就会去自己的印象最深的地方,而且不一定是阳世,这就比较麻烦了,俺去找找看!”
那投胎鬼紧接着就要离开,道士赶紧拉住了对方,开玩笑!就这家伙的路痴属性,别老王找不到,把它自己也给晃丢了,“道爷陪你一起去,我家里应该还有几根引魂香。”
“不用这么麻烦,”投胎鬼裂开大嘴,特得意的那种表情,然后居然从嘴里掏出了个阴气沉沉的铁钩子,往道士的脊椎骨一勾;李道士一阵天旋地转,回过神来的时候,已是魂魄状态了。
“这是勾魂钩,俺最近表现很好,阴帅特意赏赐给俺用来干活的,专门用来勾人的魂魄,一勾一个准。”
不就是临时工嘛,道士撇嘴,忽然心中一动,这家伙混的越好,将来道爷更改寿元的可能性岂不是越高了,顿时满脸笑容:“好好干,争取多多表现,早点升官!改天道爷再抓几个鬼给你带回去,提升业绩。”
“俺可不想升官,俺只想投胎,”投胎鬼嘀咕了声,又道:“俺们去哪里找他?”
“先去老王家宅子看看。”
投胎鬼一扯道士,鬼魂和魂魄就同时在化作了一道黑烟消散。
阴间和阳间的时间算法不同,或者说根本就没多少时间的概念,但好处就在于,通过阴间和阳间的间隙,基本上也不用花多少时间就赶到了地点,可是王家府上根本没有老王的踪影;老王的老家好似是在钱塘县,而且大多时间都居住在长安城,在这里印象深刻的地方,貌似没有吧?
李道士想了想,老王这几天待的最多的地方,貌似就是城墙了吧,天天都有白巾贼来攻,他要不亲自坐镇,就凭那些个歪瓜劣枣,能挡的住敌人?
战场上的血腥气果然很浓,在人身的时候还未有感觉,魂魄状态下,就好像泡在血池血海之中,周遭的凶煞气息无时不刻都想钻入道士的体内,就连他降四魂的修为,都感觉有些压抑不住心里的杀戮欲望,怪不得那些鬼怪不愿意跑到这里来。
“道人,俺看那老头也不会在这里,咱们就先走吧,在这里呆久了,俺很不舒服,”以投胎鬼凶悍的体型,居然都抱着膀子打了个哆嗦。
“再等等,”道士不耐烦的道,你以为就你不舒服,道爷也感觉浑身湿乎乎的,邪念杀欲就止不住往脑子里钻,但这不是为了救老王嘛。
这只是在城墙附近,还不是在战场的中心,道士就感到浑身冰凉,要是再待的久了,说不定就连他自己都会被战场同化掉,成为凶魂厉魄的一员;而且往前走的越深,血雾就越重,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迫不得已之下,道士只能开了天眼。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重瞳天眼一开,浑身顿时一轻,刚刚的那种压抑、冰冷、血腥通通消失,而且还格外的令人舒适;这种情况主要是魂魄状态下,他的两只眼珠正在不断吸收着战场的血腥气。
‘居然还真是这样,’早在白巾贼到来的时候,道士就发现自己的重瞳有能够吸收血雾的能力,本还想着回来实验一翻,但是刚一回城就碰上了老王这档子事,没想到因祸得福,在魂魄状态下,吸收的效果居然更好。
难不成自己这重瞳天眼真的还能进化,变成二勾玉、三勾玉,乃至最后的万花筒?呃,那也应该是三瞳,四瞳,乃至最后的无限瞳?然后还得杀弟证道,不对,是为了变强干掉丑娘?道士古怪的想。
洛都的城墙足够的宽敞,在上面跑马都行,而且足够的长,来回一趟得有数里,道士在雾气中如鱼得水,很快,在不远处就看到一道模模糊糊的身影,身穿铁甲、头戴兜鏊,身如青松,满脸的严肃,正是老王莫属。
李道士当即一喜:“老王!王大人!你女儿喊你回家吃饭!!”
谁知老王好似没听到似的,自顾自的巡视着,还时不时的跟着空气讲话,好似领导慰问的架势,道士心急之下,连忙奔了上去,‘老王’‘老王’的喊个不停,谁知对方越走越快,最后竟然飘了起来,你娘的,老王你真是会飞啊!
谁知对方飞过了城墙,往城外飘去,在这种状态下,道士看的格外的清楚,透过层层血雾,道士看到了个强壮的身影。
浑身铜鳞,双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尺,青面尖牙,浑身黑烟滚滚,罩的方圆百丈之地,血气凶气煞气都被冲散了开;很显然,这是个更凶悍的存在。
‘妈妈呀!’道士吓的一个伏地挺身,躲在了城墙后头,旁边的投胎鬼同样如此,粗胳膊粗大腿上还抖了几下;显然也知道对方的厉害,这不是那个野王大僵尸吗?道爷还偷过对方的一颗尸芝,怎么它会在这里?
难不成它真是莲花教养成的,有没有搞错!道爷才把一个难缠的红巾老祖打趴下,你又给我弄来一个更狠的,老天爷你是想玩死我是不是!
道士靠着城墙,悄悄的伸出了个脑袋,只见老王果然是往那边飘去了,那铜甲僵尸的鼻翼处两道半尺长的灰气来回的吞吐,老王的游魂附在上面,瞬间就被吸入了进去,我去!!
“投胎的,投胎的,道爷需要你帮忙,你现在能打的过对方吗?”
投胎鬼不答,比划了个二。
“你的意思是,两个你差不多就能打的过对方了?”
半晌,投胎鬼才闷声闷气的道:“俺的意思,它把俺打死,只需要两招。”
“……”
李道士发现自己貌似高估了对方,投胎鬼顶多算是鬼怪精英水准,而眼前的这位,可是boss精英的水准,完全不是一个档次,问题是现在道爷在魂魄状态,同样是战五渣啊!就算是全盛状态,那被虐杀的可能性也到了七成,至少差一个半档次。
现在和小虞山时期的自己相比,那的确是强悍了很多,但问题是现在可没有没毛驴子、火龙道人、内丹级的茅应元相助啊;等同于自己要单挑一个boss大怪,开玩笑,道爷强烈要求组团!
野王僵尸吸收了一个‘老王’后,不过片刻,又有三个‘老王’从城池各处飘了下来,同样被它吸入了体内,老王的三魂七魄散开,也就是至少有一小半已经落入对方的肚皮中了。
“不行,不行,先撤退!再不想法子老王就真的要完蛋了!”
投胎鬼如蒙大赦,很快就拉着道士再次消失,倒是那野王僵尸那双血目忽然一动,正好盯上了这二位之前所在的地方,空荡荡的眼神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先回府衙,道爷找薇哥儿问问,这老王还会去什么地方?”阴阳间隙中,道士焦急的声音响起。
等再次见到看到薇哥儿的时候,就见这位爽朗的姑娘正盘膝坐在门口,满脸发呆,完全没有了以往的大大咧咧,跟个小娘们似的,虽然这才是她的本来属性。
“薇哥儿,薇哥儿,别忙着装秀气了,道爷问你话!”
“谁?!”王薇惊醒,左看又看见不到人。
“废话,这么有磁性的嗓音你觉的会是谁……”道士三言两语把经过说了一遍,“你不是老王闺女嘛,他什么情况你应该知道,这城里有没有他特别喜欢去的地方,比如说杏花楼什么的?”
“我、我其实和他不是很熟,”王薇想了想,忽然道:“有一个地方你去看看,或许有收获!”
春夏之交,赏花踏青是古人一个习俗,洛都城内就有个花卉园,专门用来给小姐夫人赏花观景的;丑娘几次想来,都被道士无情的镇压,看了就要买,买了就要花钱,这里一株稍稍名贵些的都好几贯铜钱,这能买多少大饼馒头啊。
这花卉园在东南角有一株水墨兰,据说是北边移植来的稀罕品种,整个院中,甚至整个洛都就只养活了这一支,花色如墨,不直不弯,不说多好看,却自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老王,或者说是年轻的老王,一袭长衫,面色俊逸,竟还有些风流倜傥,看花如看美人,眼神里透着浓浓的留恋。
“老王,等你醒来再看个够吧,”李道士拿着个当初二毛捉鬼的玉瓶轻轻一摄,把他收了进去。
薇哥儿说是不了解老王,但经过她的指点,忙活了一夜,居然赶在野王僵尸之前抢到了老王的一魂一魄,并在投胎鬼的爪子下,重又附入了对方的体内;而这时,天色已微微明亮。
“王老大人,你可一定要记住啊,你现在的时间不多,魂魄不足,随时有可能陷入昏睡中,所以赶紧安排后事,免得又出狗血,薇哥儿你踢我干什么——”
府衙中,数十号兵将,以及官员、勋贵、甚至是豪商都被齐聚一堂,只不过有的是喜笑颜开,比如耿老将,有的是面色苍白,比如府尹;更多的是松了口气,甭管老王干的多少缺德事,有他在,就仿佛有了主心骨似的。
老王在薇哥儿和另一个女儿的搀扶下坐在了主座上,只是面色苍白如蜡,颧骨突出,跟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没什么差别,两只老眼环视一圈后,视线所过之处,众人无不惊颤。
“咳咳,老夫身体出了大问题,怕是随时会见先帝,是故不能再被各位委以重任了;所以,谁愿意自告奋勇来接老夫留下的烂摊子,说一声,老夫自当退位让贤!”老王面无表情的道。
“大人!”
“老帅您——”
老王用眼神止住群情激愤的燕营官兵,眼神转了一圈,“府尹,你可愿提老夫分忧?”
府尹哪还有之前的气势,跟个吓的抖个不停的胖老鼠似的,连连道:“下官不敢,下官不敢。”
“那伯爷,您的意思呢?”
永宁伯面色复杂的摇了摇头。
“赵将军?”
老王接下来又点了好几位官员和兵将,谁都不敢应声,老虎就算是快死了它依旧是山中霸主,照样会咬人的!谁知道答应之后,会不会有刀斧手从门后转出来,而且所有人都注意到,王巡抚没点到一个燕营的兵将,所以说这是在为他们做铺垫?
正当大多数人都这么想的时候,老王沙哑道:“有道是事缓从恒,事急从权,既然各位都不愿意暂代这巡抚一职,那本官就推举一个人选。”
“这洛都的军政和民政,以及江南接下来的战事,你就先帮老夫管一管吧,李道长!”
在场中人的目光全都望向了正蹲墙角打瞌睡的某位道士。
“嗯!嗯?什么情况?开会结束了?谁是接班人?”(未完待续。)
“散掉了,这是什么意思?”
据投胎鬼解释,人之三魂七魄,乃投胎转世之关键,绝大多数凡人死后都是由鬼差接引,转世投胎,但也有极少的一部分;人一死,魂魄就自动散开,飘荡于天地之间,直到彻底化为乌有,这就是魂魄的消散。
“可是老王他活的好好的,为什么魂魄会散掉?”
投胎鬼挠了挠头,“这事俺也不清楚,而且好几百年没有发生过了,除非自然消散外,好似还有一种古怪的法子也能使对方的魂魄散开,而且在这法子好生诡异,就连生死谱也查不到,据说是道门的一种厉害本领,不经六道轮回,也不会牵扯上世间因果,端是厉害。”
“对了!俺想起来了,这法子的名字无常阴帅曾经说过,唤作《北地阴神咒》,是一门扎草人的本事!”
“扎草人?”李道士愣了愣,这种道术可是连师傅老头也都没有说过,但现在也不是研究这个的时候了,赶紧道:“不管他是怎么扎的,你能帮道爷把这老头的魂魄找回来吗?整个洛都可就指望着他了!”
“俺也没试过,但是据说三魂七魄一旦散开,就会去自己的印象最深的地方,而且不一定是阳世,这就比较麻烦了,俺去找找看!”
那投胎鬼紧接着就要离开,道士赶紧拉住了对方,开玩笑!就这家伙的路痴属性,别老王找不到,把它自己也给晃丢了,“道爷陪你一起去,我家里应该还有几根引魂香。”
“不用这么麻烦,”投胎鬼裂开大嘴,特得意的那种表情,然后居然从嘴里掏出了个阴气沉沉的铁钩子,往道士的脊椎骨一勾;李道士一阵天旋地转,回过神来的时候,已是魂魄状态了。
“这是勾魂钩,俺最近表现很好,阴帅特意赏赐给俺用来干活的,专门用来勾人的魂魄,一勾一个准。”
不就是临时工嘛,道士撇嘴,忽然心中一动,这家伙混的越好,将来道爷更改寿元的可能性岂不是越高了,顿时满脸笑容:“好好干,争取多多表现,早点升官!改天道爷再抓几个鬼给你带回去,提升业绩。”
“俺可不想升官,俺只想投胎,”投胎鬼嘀咕了声,又道:“俺们去哪里找他?”
“先去老王家宅子看看。”
投胎鬼一扯道士,鬼魂和魂魄就同时在化作了一道黑烟消散。
阴间和阳间的时间算法不同,或者说根本就没多少时间的概念,但好处就在于,通过阴间和阳间的间隙,基本上也不用花多少时间就赶到了地点,可是王家府上根本没有老王的踪影;老王的老家好似是在钱塘县,而且大多时间都居住在长安城,在这里印象深刻的地方,貌似没有吧?
李道士想了想,老王这几天待的最多的地方,貌似就是城墙了吧,天天都有白巾贼来攻,他要不亲自坐镇,就凭那些个歪瓜劣枣,能挡的住敌人?
战场上的血腥气果然很浓,在人身的时候还未有感觉,魂魄状态下,就好像泡在血池血海之中,周遭的凶煞气息无时不刻都想钻入道士的体内,就连他降四魂的修为,都感觉有些压抑不住心里的杀戮欲望,怪不得那些鬼怪不愿意跑到这里来。
“道人,俺看那老头也不会在这里,咱们就先走吧,在这里呆久了,俺很不舒服,”以投胎鬼凶悍的体型,居然都抱着膀子打了个哆嗦。
“再等等,”道士不耐烦的道,你以为就你不舒服,道爷也感觉浑身湿乎乎的,邪念杀欲就止不住往脑子里钻,但这不是为了救老王嘛。
这只是在城墙附近,还不是在战场的中心,道士就感到浑身冰凉,要是再待的久了,说不定就连他自己都会被战场同化掉,成为凶魂厉魄的一员;而且往前走的越深,血雾就越重,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迫不得已之下,道士只能开了天眼。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重瞳天眼一开,浑身顿时一轻,刚刚的那种压抑、冰冷、血腥通通消失,而且还格外的令人舒适;这种情况主要是魂魄状态下,他的两只眼珠正在不断吸收着战场的血腥气。
‘居然还真是这样,’早在白巾贼到来的时候,道士就发现自己的重瞳有能够吸收血雾的能力,本还想着回来实验一翻,但是刚一回城就碰上了老王这档子事,没想到因祸得福,在魂魄状态下,吸收的效果居然更好。
难不成自己这重瞳天眼真的还能进化,变成二勾玉、三勾玉,乃至最后的万花筒?呃,那也应该是三瞳,四瞳,乃至最后的无限瞳?然后还得杀弟证道,不对,是为了变强干掉丑娘?道士古怪的想。
洛都的城墙足够的宽敞,在上面跑马都行,而且足够的长,来回一趟得有数里,道士在雾气中如鱼得水,很快,在不远处就看到一道模模糊糊的身影,身穿铁甲、头戴兜鏊,身如青松,满脸的严肃,正是老王莫属。
李道士当即一喜:“老王!王大人!你女儿喊你回家吃饭!!”
谁知老王好似没听到似的,自顾自的巡视着,还时不时的跟着空气讲话,好似领导慰问的架势,道士心急之下,连忙奔了上去,‘老王’‘老王’的喊个不停,谁知对方越走越快,最后竟然飘了起来,你娘的,老王你真是会飞啊!
谁知对方飞过了城墙,往城外飘去,在这种状态下,道士看的格外的清楚,透过层层血雾,道士看到了个强壮的身影。
浑身铜鳞,双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尺,青面尖牙,浑身黑烟滚滚,罩的方圆百丈之地,血气凶气煞气都被冲散了开;很显然,这是个更凶悍的存在。
‘妈妈呀!’道士吓的一个伏地挺身,躲在了城墙后头,旁边的投胎鬼同样如此,粗胳膊粗大腿上还抖了几下;显然也知道对方的厉害,这不是那个野王大僵尸吗?道爷还偷过对方的一颗尸芝,怎么它会在这里?
难不成它真是莲花教养成的,有没有搞错!道爷才把一个难缠的红巾老祖打趴下,你又给我弄来一个更狠的,老天爷你是想玩死我是不是!
道士靠着城墙,悄悄的伸出了个脑袋,只见老王果然是往那边飘去了,那铜甲僵尸的鼻翼处两道半尺长的灰气来回的吞吐,老王的游魂附在上面,瞬间就被吸入了进去,我去!!
“投胎的,投胎的,道爷需要你帮忙,你现在能打的过对方吗?”
投胎鬼不答,比划了个二。
“你的意思是,两个你差不多就能打的过对方了?”
半晌,投胎鬼才闷声闷气的道:“俺的意思,它把俺打死,只需要两招。”
“……”
李道士发现自己貌似高估了对方,投胎鬼顶多算是鬼怪精英水准,而眼前的这位,可是boss精英的水准,完全不是一个档次,问题是现在道爷在魂魄状态,同样是战五渣啊!就算是全盛状态,那被虐杀的可能性也到了七成,至少差一个半档次。
现在和小虞山时期的自己相比,那的确是强悍了很多,但问题是现在可没有没毛驴子、火龙道人、内丹级的茅应元相助啊;等同于自己要单挑一个boss大怪,开玩笑,道爷强烈要求组团!
野王僵尸吸收了一个‘老王’后,不过片刻,又有三个‘老王’从城池各处飘了下来,同样被它吸入了体内,老王的三魂七魄散开,也就是至少有一小半已经落入对方的肚皮中了。
“不行,不行,先撤退!再不想法子老王就真的要完蛋了!”
投胎鬼如蒙大赦,很快就拉着道士再次消失,倒是那野王僵尸那双血目忽然一动,正好盯上了这二位之前所在的地方,空荡荡的眼神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先回府衙,道爷找薇哥儿问问,这老王还会去什么地方?”阴阳间隙中,道士焦急的声音响起。
等再次见到看到薇哥儿的时候,就见这位爽朗的姑娘正盘膝坐在门口,满脸发呆,完全没有了以往的大大咧咧,跟个小娘们似的,虽然这才是她的本来属性。
“薇哥儿,薇哥儿,别忙着装秀气了,道爷问你话!”
“谁?!”王薇惊醒,左看又看见不到人。
“废话,这么有磁性的嗓音你觉的会是谁……”道士三言两语把经过说了一遍,“你不是老王闺女嘛,他什么情况你应该知道,这城里有没有他特别喜欢去的地方,比如说杏花楼什么的?”
“我、我其实和他不是很熟,”王薇想了想,忽然道:“有一个地方你去看看,或许有收获!”
春夏之交,赏花踏青是古人一个习俗,洛都城内就有个花卉园,专门用来给小姐夫人赏花观景的;丑娘几次想来,都被道士无情的镇压,看了就要买,买了就要花钱,这里一株稍稍名贵些的都好几贯铜钱,这能买多少大饼馒头啊。
这花卉园在东南角有一株水墨兰,据说是北边移植来的稀罕品种,整个院中,甚至整个洛都就只养活了这一支,花色如墨,不直不弯,不说多好看,却自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老王,或者说是年轻的老王,一袭长衫,面色俊逸,竟还有些风流倜傥,看花如看美人,眼神里透着浓浓的留恋。
“老王,等你醒来再看个够吧,”李道士拿着个当初二毛捉鬼的玉瓶轻轻一摄,把他收了进去。
薇哥儿说是不了解老王,但经过她的指点,忙活了一夜,居然赶在野王僵尸之前抢到了老王的一魂一魄,并在投胎鬼的爪子下,重又附入了对方的体内;而这时,天色已微微明亮。
“王老大人,你可一定要记住啊,你现在的时间不多,魂魄不足,随时有可能陷入昏睡中,所以赶紧安排后事,免得又出狗血,薇哥儿你踢我干什么——”
府衙中,数十号兵将,以及官员、勋贵、甚至是豪商都被齐聚一堂,只不过有的是喜笑颜开,比如耿老将,有的是面色苍白,比如府尹;更多的是松了口气,甭管老王干的多少缺德事,有他在,就仿佛有了主心骨似的。
老王在薇哥儿和另一个女儿的搀扶下坐在了主座上,只是面色苍白如蜡,颧骨突出,跟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没什么差别,两只老眼环视一圈后,视线所过之处,众人无不惊颤。
“咳咳,老夫身体出了大问题,怕是随时会见先帝,是故不能再被各位委以重任了;所以,谁愿意自告奋勇来接老夫留下的烂摊子,说一声,老夫自当退位让贤!”老王面无表情的道。
“大人!”
“老帅您——”
老王用眼神止住群情激愤的燕营官兵,眼神转了一圈,“府尹,你可愿提老夫分忧?”
府尹哪还有之前的气势,跟个吓的抖个不停的胖老鼠似的,连连道:“下官不敢,下官不敢。”
“那伯爷,您的意思呢?”
永宁伯面色复杂的摇了摇头。
“赵将军?”
老王接下来又点了好几位官员和兵将,谁都不敢应声,老虎就算是快死了它依旧是山中霸主,照样会咬人的!谁知道答应之后,会不会有刀斧手从门后转出来,而且所有人都注意到,王巡抚没点到一个燕营的兵将,所以说这是在为他们做铺垫?
正当大多数人都这么想的时候,老王沙哑道:“有道是事缓从恒,事急从权,既然各位都不愿意暂代这巡抚一职,那本官就推举一个人选。”
“这洛都的军政和民政,以及江南接下来的战事,你就先帮老夫管一管吧,李道长!”
在场中人的目光全都望向了正蹲墙角打瞌睡的某位道士。
“嗯!嗯?什么情况?开会结束了?谁是接班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