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先生说他爱你_分卷阅读_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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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性质,结婚以后我单纯作为观众坐在观众席上看他表演的次数并不算多。
林彧初今天穿了西装,出门前还拿着三条领带问我哪条好看,平日里那乖乖耷拉下来的头发也被收拾得很利落,他笔直地站在舞台中央,向观众席礼貌亲切地打着招呼,一举一动都让人觉得熨帖。
他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大人了——仔细再瞧瞧,却不尽然。
当林彧初开始表演魔术时,脸上的笑便很难收住,又有虎牙和酒窝衬着,使他看起来像个行走的糖果,甜到旁人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他邀请观众上台互动,做近景魔术的表演,用起伏欢快的声音和灵动深情的眼眸进行蛊惑——没人能逃脱这样的蛊惑,情不自禁就要走入他的魔术世界,走入他神秘而诱人的圈套,去感受由他支撑起的那份独一无二的快乐与美好。
“我很喜欢别人看我表演魔术时,脸上流露出的自然而真实的惊喜,那会让我觉得自己也可以成为蜡烛上的一点烛火,去点亮别人的生命,哪怕仅仅一隅,哪怕一瞬间。”
这是林彧初自十八岁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里时,回答媒体的话。
关于他为什么喜欢魔术。
此后无论他走到何种高度,这句话都始终挂在嘴边。
像个精力十足又坚定执着的孩子。
林彧初的心里装着的是所有人,而他也有能力让自己的话兑现——十几年如一日,林彧初做的从来都是这样一件事。
我无端想起自己十九岁那年,得知那日送我玻璃弹珠的男孩就是当红的林彧初,得知他即将要到我正进行拍摄的城市开小型表演会,我偷偷溜出剧组去看他。
他正当红,一票难求,我斥了巨资,小钱包瘦了一大圈。
我拿到了好位置,坐在离他最近的地方,我总觉得他会看到我,腰挺得极直,从头到尾都没弯下去过。
我多想让他认出我,我就是两年前那个要他揭秘魔术的笨蛋,可我又害怕周围有太多人发现我,影响了他的表演,只好无声地将帽檐压了又压,连尖叫和惊呼都压抑着,心头又酸又涩。
那时他也会请观众上台配合,随机挑选时,我的心都要跳出胸膛,恨不能把自己所有的运气都用在这一回上,只晓得一个劲儿默念“选我吧、选我吧”,念咒语似的,但我的魔法向来不奏效,最后走上舞台站在他身侧的也不是我。我为此还难过了许久。
十二年过去了,舞台上那个熠熠生辉的人,依旧熠熠生辉,他长大了,却永远不老。
我仍旧坐在台下,捧着一颗心爱慕他,为他寄去我所有的热情与痴狂。
“好了,接下来是今天最后一个表演——”
林彧初弯着眼睛,笑出甜甜的酒窝,尾音有意拖长,吊着台下人的胃口。
台上已经没有再上新的道具,也没有任何助手,观众们皆屏息凝视,等着林彧初的下一步动作。
他忽然开始伸手解西装外套的纽扣,一粒一粒地解,屏幕将他修长的手放大许多倍,整个场馆内近乎落针可闻。
他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连带着领带也解了,一并扔在脚边,只剩白衬衫紧贴着线条好看的上身。
观众席突然爆发出一浪又一浪的尖叫声,姑娘小伙都有,聒噪得很。
那该死的摄像头还没有挪开,仍旧对准林彧初的上身,然后在屏幕上不断放大再放大。
林彧初似乎丝毫没有受到观众席的影响,不急不缓地将衬衣下摆也从裤腰里抽了出来。他每一个动作都做得认真,没半分刻意撩人,理智上应该如何也不能够想偏,我却仍觉得吃味,只想上前拉他回家,到底还是劝了自己好好坐着。
林彧初竟真的动手解了衬衣纽扣,只是这次是从下往上解的,我背后的尖叫声几乎快掀了房顶,我愈发觉得自己要坐不住,在纽扣解到肋骨处时,林彧初停下了。
他用手拉起右半边衣角,露出一截窄腰和紧实的小腹,朝台下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这才让台下重恢复了安静。
林彧初的手放在了肚脐右侧的小腹上,用力蹭了又蹭,蹭出了一片红。他肤色偏白,衬得那红快要灼了人的眼睛。
不多时,又朝观众席走,前排的人除我外无一不在尖叫,林彧初向观众席另一头的一位小姑娘借了湿巾,重走上台,在同一个位置上用湿巾接着用力摩擦,仍旧没有变化。
这就算道具展示结束了。
我该庆幸林彧初没有请观众上来查看或触摸道具,不然他最后一个表演一定是做不完的,我会直接带他回家。
“好——那我要开始啦,不要眨眼。”林彧初笑着提醒道。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那个将林彧初的小腹放大了十几倍的屏幕。
我看到林彧初轻呼了一口气后,将指尖停在了皮肤上。
指尖移动了起来,随着林彧初的动作,皮肤上留下了黑色的印记。
是纹身。
我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望向林彧初,连呼吸也不敢太用力。
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他前两天不愿泡澡,只肯淋浴——而我竟然自始至终都未曾发现过那处纹身。
林彧初垂着眼睛,专注地盯着那处皮肤,移动得缓慢,但黑色的印记与他的动作分毫不差。
HubertChi.
他写了我的名字,在他的身上。
我确信场内已经有人认出了这个名字,零星有几声尖叫呐喊,甚至说出了“池修哲”三个字,又很快止住了,因为林彧初的动作还在继续。
他转了一行,屏幕将他手下的每一笔都展示得真切,一笔一笔,他仿佛用尽了力气,压过他的皮肤,在那片白上留下最醒目的黑。
这句话写了太久,以至于他每落一笔,我的心就要从空中升起又落下,落下又升起,我只有靠指尖不断掐着掌心,才能压抑住自己即将喷涌而出的感情。
HubertChi,I’malwaysyours.
林彧初点下最后一个点时,全场忽的齐声叫喊着我的名字。
“池修哲——池修哲——”
数千个人对他念着这三个字,呐喊声如浪潮般四面八方而来包围住我。
我坐在原处,指尖将掌心抓破了皮,有些疼。
我清楚地知道,我再也不用害怕他看不到我,再也不用因为他看不到我而失意沮丧——无论我在哪里,无论何时何地,他属于我,他爱我。
林彧初朝观众席晃了晃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再开口时,声音已经变得沙哑。
因为工作性质,结婚以后我单纯作为观众坐在观众席上看他表演的次数并不算多。
林彧初今天穿了西装,出门前还拿着三条领带问我哪条好看,平日里那乖乖耷拉下来的头发也被收拾得很利落,他笔直地站在舞台中央,向观众席礼貌亲切地打着招呼,一举一动都让人觉得熨帖。
他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大人了——仔细再瞧瞧,却不尽然。
当林彧初开始表演魔术时,脸上的笑便很难收住,又有虎牙和酒窝衬着,使他看起来像个行走的糖果,甜到旁人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
他邀请观众上台互动,做近景魔术的表演,用起伏欢快的声音和灵动深情的眼眸进行蛊惑——没人能逃脱这样的蛊惑,情不自禁就要走入他的魔术世界,走入他神秘而诱人的圈套,去感受由他支撑起的那份独一无二的快乐与美好。
“我很喜欢别人看我表演魔术时,脸上流露出的自然而真实的惊喜,那会让我觉得自己也可以成为蜡烛上的一点烛火,去点亮别人的生命,哪怕仅仅一隅,哪怕一瞬间。”
这是林彧初自十八岁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里时,回答媒体的话。
关于他为什么喜欢魔术。
此后无论他走到何种高度,这句话都始终挂在嘴边。
像个精力十足又坚定执着的孩子。
林彧初的心里装着的是所有人,而他也有能力让自己的话兑现——十几年如一日,林彧初做的从来都是这样一件事。
我无端想起自己十九岁那年,得知那日送我玻璃弹珠的男孩就是当红的林彧初,得知他即将要到我正进行拍摄的城市开小型表演会,我偷偷溜出剧组去看他。
他正当红,一票难求,我斥了巨资,小钱包瘦了一大圈。
我拿到了好位置,坐在离他最近的地方,我总觉得他会看到我,腰挺得极直,从头到尾都没弯下去过。
我多想让他认出我,我就是两年前那个要他揭秘魔术的笨蛋,可我又害怕周围有太多人发现我,影响了他的表演,只好无声地将帽檐压了又压,连尖叫和惊呼都压抑着,心头又酸又涩。
那时他也会请观众上台配合,随机挑选时,我的心都要跳出胸膛,恨不能把自己所有的运气都用在这一回上,只晓得一个劲儿默念“选我吧、选我吧”,念咒语似的,但我的魔法向来不奏效,最后走上舞台站在他身侧的也不是我。我为此还难过了许久。
十二年过去了,舞台上那个熠熠生辉的人,依旧熠熠生辉,他长大了,却永远不老。
我仍旧坐在台下,捧着一颗心爱慕他,为他寄去我所有的热情与痴狂。
“好了,接下来是今天最后一个表演——”
林彧初弯着眼睛,笑出甜甜的酒窝,尾音有意拖长,吊着台下人的胃口。
台上已经没有再上新的道具,也没有任何助手,观众们皆屏息凝视,等着林彧初的下一步动作。
他忽然开始伸手解西装外套的纽扣,一粒一粒地解,屏幕将他修长的手放大许多倍,整个场馆内近乎落针可闻。
他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连带着领带也解了,一并扔在脚边,只剩白衬衫紧贴着线条好看的上身。
观众席突然爆发出一浪又一浪的尖叫声,姑娘小伙都有,聒噪得很。
那该死的摄像头还没有挪开,仍旧对准林彧初的上身,然后在屏幕上不断放大再放大。
林彧初似乎丝毫没有受到观众席的影响,不急不缓地将衬衣下摆也从裤腰里抽了出来。他每一个动作都做得认真,没半分刻意撩人,理智上应该如何也不能够想偏,我却仍觉得吃味,只想上前拉他回家,到底还是劝了自己好好坐着。
林彧初竟真的动手解了衬衣纽扣,只是这次是从下往上解的,我背后的尖叫声几乎快掀了房顶,我愈发觉得自己要坐不住,在纽扣解到肋骨处时,林彧初停下了。
他用手拉起右半边衣角,露出一截窄腰和紧实的小腹,朝台下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这才让台下重恢复了安静。
林彧初的手放在了肚脐右侧的小腹上,用力蹭了又蹭,蹭出了一片红。他肤色偏白,衬得那红快要灼了人的眼睛。
不多时,又朝观众席走,前排的人除我外无一不在尖叫,林彧初向观众席另一头的一位小姑娘借了湿巾,重走上台,在同一个位置上用湿巾接着用力摩擦,仍旧没有变化。
这就算道具展示结束了。
我该庆幸林彧初没有请观众上来查看或触摸道具,不然他最后一个表演一定是做不完的,我会直接带他回家。
“好——那我要开始啦,不要眨眼。”林彧初笑着提醒道。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那个将林彧初的小腹放大了十几倍的屏幕。
我看到林彧初轻呼了一口气后,将指尖停在了皮肤上。
指尖移动了起来,随着林彧初的动作,皮肤上留下了黑色的印记。
是纹身。
我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望向林彧初,连呼吸也不敢太用力。
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他前两天不愿泡澡,只肯淋浴——而我竟然自始至终都未曾发现过那处纹身。
林彧初垂着眼睛,专注地盯着那处皮肤,移动得缓慢,但黑色的印记与他的动作分毫不差。
HubertChi.
他写了我的名字,在他的身上。
我确信场内已经有人认出了这个名字,零星有几声尖叫呐喊,甚至说出了“池修哲”三个字,又很快止住了,因为林彧初的动作还在继续。
他转了一行,屏幕将他手下的每一笔都展示得真切,一笔一笔,他仿佛用尽了力气,压过他的皮肤,在那片白上留下最醒目的黑。
这句话写了太久,以至于他每落一笔,我的心就要从空中升起又落下,落下又升起,我只有靠指尖不断掐着掌心,才能压抑住自己即将喷涌而出的感情。
HubertChi,I’malwaysyours.
林彧初点下最后一个点时,全场忽的齐声叫喊着我的名字。
“池修哲——池修哲——”
数千个人对他念着这三个字,呐喊声如浪潮般四面八方而来包围住我。
我坐在原处,指尖将掌心抓破了皮,有些疼。
我清楚地知道,我再也不用害怕他看不到我,再也不用因为他看不到我而失意沮丧——无论我在哪里,无论何时何地,他属于我,他爱我。
林彧初朝观众席晃了晃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再开口时,声音已经变得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