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山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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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午夜,夜总会里依旧人潮涌动,昏暗的灯光下,舞池里、雅座里、吧台前挤满了人。
周影平时虽然经常在夜生活区拉客,但是进入这种场合还是第一次。几名香气扑鼻的女子从他座位边走过时,他有些慌张地向角落里挪动一下,不明白刘地为什么要约他和瑰儿到这种地方来见面。周影现在还是那个平凡无奇的出租车司机的外貌,瑰儿却依照刘地预先的吩咐,变化成了一名性感艳丽的美女。她坐在周影身边,微微侧着头,手中把玩着一个杯子,心里有几分不安。这些无意的动作已经吸引来了许多的异性的目光,当这些目光在周影身上转一圈,变成“一朵鲜花插在XX”的感慨之后,再看向瑰儿就增添了几分不怀好意。
凌风此时也是二十来岁的模样,英俊帅气,但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倒是没什么人来搭讪。
刘地说的瑰儿的未婚夫就在这里执行任务,瑰儿求了半天才让周影来保护自己的未婚夫,至于凌风纯粹是来看热闹,顺便...看看人心。
几名借故来搭讪的男子都瑰儿冷冷地拒绝,其中一个竟然被她在脸上泼了一杯饮料才肯离开。瑰儿把空杯子扔到桌子上,带着顽皮的笑容向周影看过去,现在就连缺乏表情变化的周影也露出了微笑——以貌取人,在妖怪们看来是种很可笑的行为。
在这些人的眼中,瑰儿如果用平时的样貌出现,他们又会怎么做呢?人类总是对相貌如此看重,但是对妖怪们而言,它们无法硬是区分出住在泥土里的大狗和一团影子谁更英俊,也无法划分九条尾巴的狐狸和一只脚的鸟谁更可爱,所以它们区分优劣的方式就是看谁的法术更高明,谁力量更强大,谁的等级更高,谁能凭借力量和性格、行为赢得尊重和敬畏。幻形变化是最基本的法术,连瑰儿这种法力低微的妖怪都可以运用自如,既然如此,又有哪一只妖怪会用外表来评价别人呢?
当然了这是大部分妖怪的想法,凌风一般是看人中气质的说,当然了外貌也很重要,即使是气质非常棒但是如果长歪了,凌风也只能说有多远滚多远,所以啊“我果然还是脱离不了人的范畴吗?”凌风心里感叹道。
因为会用外表评价别人的,只有人类而已。
即使自认为最公正的人类,看到外表英俊美丽的人和看到外表丑陋古怪的人时,都不会使用同样的态度,对人类而言俊男美女往往值得爱慕,而这在妖怪们看来可笑而愚蠢。
约定的时间越是临近,瑰儿看起来就越不安,一会不停地走动,一会儿又拉着周影逼问刘地为什么还不来,又不住地埋怨:“你怎么什么也不知道,地狼不是你的好朋友吗!”
“刘地是有点难以琢磨,但是他做事很可靠,你放心就是了。”
“那条土狗今晚一定会来的,你放心好了。”凌风在一旁道,凌风不担心土狗会不来,因为今天晚上刘地本就是为了让瑰儿看清楚那个人而来的,又怎么会缺席呢?
凌风的话让瑰儿稍微安静下来,毕竟从刘地对凌风的态度可以知道凌风不是普通的人类那么简单,他的实力绝对可以完爆刘地,而既然他这么说了,那么刘地就肯定会出现,只是时间早晚罢了。
“对了瑰儿,你老家是哪儿的?”凌风主要是想转移一下瑰儿的注意力,于是随便找了一个话题问道。
“我是在人类中长大的。我出生的时候我故乡的山林就被人类开发成旅游区了,我母亲一直带着我在人类中生活。去年我母亲去世了,那里的妖怪只剩下我一个,我就想既然要和人类住在一起,不如干脆搬到大城市里去,见见世面也好,就来这里了。有的时候自己都快分不清自己是人还是妖怪了,唉,跟人类一起住太久了。”听到这话瑰儿顿时像打开了话匣子。
“再嫁给人类的话就更象人类了。”
瑰儿脸微微一红,摆弄着一个杯子说:“到时候我会给你们请柬的喔。”
果然,妖怪总是向往着人类的生活,特别是如今天界封闭的情况下,修成正果什么的早就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享受已经是妖怪们唯一的主流,像周影这样的想要修成正果的妖怪已经几乎绝种了。
“刘地,”周影推推瑰儿,指点她看一个人。
凌风和瑰儿转过头看去。
一名中年男子,西装革履地走进来,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径直在吧台前坐下,把手中的一只沉甸甸的箱子摆在面前,随便点了杯酒,东张西望,好象在等什么人。瑰儿被周影一提醒也看得出,这个人是刘地变幻的。
凌风拉住要冲过去的瑰儿,低声说:“看他要干什么?土狗不会做毫无意义的事情。”
刘地坐了没多久,一个男人从外面匆匆进来,四周看了一下,来到刘地身边坐下。他和刘地窃窃私语了几句,不知递了什么东西过去,刘地察看一下,把皮箱推过去,那个男人打开箱子看了一眼,伸手和刘地握了一下,扬长而去。
瑰儿紧张地握住凌风的手说:“是他,那是他!那只地狼在做什么?”她不得不担心,虽说刘地说过不会伤害普通人但是妖怪毕竟是妖怪,就像狼已经被驯化也不会将他和羊关在一起。
刘地依旧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喝完了那杯饮料,看着那个男人走出了夜总会,才踱着步子过来。他把那个男人刚才给他的东西推给瑰儿说:“给你。”
瑰儿不解地打开那个布包,里面露出了一支古色古香的玉制手镯。镯子的玉质很好,精工雕琢出一只在云雾中半隐半现的龙头凤尾的神兽,即使不懂这些的周影也看得出这是年代久远、价值不菲的东西。“这是我的!怎么会在你手中!”瑰儿尖叫起来。周影依稀记起,到昨天为止瑰儿手腕上确实一直戴着这样的一只手镯。
“这是我用一百二十万买回来的,怎么会是你的。”刘地抱着手臂靠在沙发上说。
“这明明是我母亲的遗物,是我送给他……送给他作订情信物的!说!你用什么法子骗来的!”瑰儿此时也是有些明白了,不过她还是不敢相信问道,祈求能从刘地这里得到安慰。
“不是说了,是买来的吗。你再看看这个。”刘地又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皮包递过去。
瑰儿手忙脚乱地把皮包扯开,里面又露出一只镯子。无论玉质还是雕工和桌上有的那显然是一对,这只上面雕刻了一只凤头龙尾的神兽,但是当两只镯子放在一起,就成了一龙一凤呈“∞”形飞翔的图案,极为精巧别致。“这是他前些日子遗失的那支——他丢了这只很伤心,我才把那一只给他。怎么会在你那里?你怎么偷来的!”
刘地收敛起总挂在脸上的笑容,指着第一支镯子说:“这一支刚刚你看见了,是我用钱买回来的。而这一只……”他又指着另一只,“则是我从一个古董走私商的保险箱里偷来的——我现在用的就是他的外貌。而他是用七十万买来的。至于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想即使我说了你也不见得会信,现在跟我走,我让那个男人自己说给你听。”
瑰儿茫然地被刘地扯着向外走去,周影把两只手镯收好,一言不发的跟在他们后面,凌风摇了摇头紧跟着他们几个,这个时候凌风觉得事情已经很明确了,不过陷入恋爱中的女人总是很盲目的,只有让她自己亲眼见过之后才会相信。
以几人的速度不久就到了一幢小区前。
“那里?他为什么在那里?”
“去就知道了。”刘地弹了一下手指,“隐身术会吗?”
瑰儿摇摇头,最后还是周影在她背上画了一个符咒,然后一起用法术,飞上了五楼。
从关着的百叶窗缝隙中,他们查看着这间屋子。普通的三室一厅住宅,客厅里亮着灯,一男一女相拥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一只打开了的手提皮箱,里面满满的装着钱。
瑰儿不由自主地拽住了周影的衣服:“那是他……那个女人,那个女人……”
刘地把食指竖在嘴边示意,然后双臂环住瑰儿,带着她穿过墙壁进入了屋内,周影则化成一条影子,从窗隙中飘了进去。屋里的人类浑然不觉已经有三只妖怪站在面前,正在径自得意地口若悬河。
“我第一眼看见那个镯子就知道那不是一般的东西。可笑那个女人竟然把它当作普通首饰带着。这样的宝物戴在象那种白痴手上简直是暴殇天物。知道吗,这是秦朝的古董,一只七十万,两只二百二十多万啊!”说着,他心满意足地拍着装满钱的手提箱。
他身边的女人是个姿态艳丽、装扮入时的美女,撒娇似地把头放在他肩上,嗲声嗲气地说:“你可真是个‘坏心肠’的家伙啊,人家小姑娘被骗一次已经够可怜了,你竟然一听说买主又要出一百五十万凑齐一对,又跑回去再骗人家一次。可怜那个小东西发现人财两空的时候,还不知道要伤心成什么样呢。亏你还是做过警察的人。”
“那种职业有什么好!又累又有危险!不过多亏这个职业才使她这么容易相信我啊。”他摸抚着女人的面颊说,“这样一来不是各得其需吗。原本在她手里什么价值也没有的东西使我成了百万富翁,而她呢就得到了一次人生经历,学会不要那么相信别人,而你……”他俯下头去吻住女人良久才喘息着说,“你得到了一个英俊多金的丈夫,高兴吗?”
“咯咯……”两个人得意忘形地笑着在沙发上嬉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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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此时也是二十来岁的模样,英俊帅气,但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倒是没什么人来搭讪。
刘地说的瑰儿的未婚夫就在这里执行任务,瑰儿求了半天才让周影来保护自己的未婚夫,至于凌风纯粹是来看热闹,顺便...看看人心。
几名借故来搭讪的男子都瑰儿冷冷地拒绝,其中一个竟然被她在脸上泼了一杯饮料才肯离开。瑰儿把空杯子扔到桌子上,带着顽皮的笑容向周影看过去,现在就连缺乏表情变化的周影也露出了微笑——以貌取人,在妖怪们看来是种很可笑的行为。
在这些人的眼中,瑰儿如果用平时的样貌出现,他们又会怎么做呢?人类总是对相貌如此看重,但是对妖怪们而言,它们无法硬是区分出住在泥土里的大狗和一团影子谁更英俊,也无法划分九条尾巴的狐狸和一只脚的鸟谁更可爱,所以它们区分优劣的方式就是看谁的法术更高明,谁力量更强大,谁的等级更高,谁能凭借力量和性格、行为赢得尊重和敬畏。幻形变化是最基本的法术,连瑰儿这种法力低微的妖怪都可以运用自如,既然如此,又有哪一只妖怪会用外表来评价别人呢?
当然了这是大部分妖怪的想法,凌风一般是看人中气质的说,当然了外貌也很重要,即使是气质非常棒但是如果长歪了,凌风也只能说有多远滚多远,所以啊“我果然还是脱离不了人的范畴吗?”凌风心里感叹道。
因为会用外表评价别人的,只有人类而已。
即使自认为最公正的人类,看到外表英俊美丽的人和看到外表丑陋古怪的人时,都不会使用同样的态度,对人类而言俊男美女往往值得爱慕,而这在妖怪们看来可笑而愚蠢。
约定的时间越是临近,瑰儿看起来就越不安,一会不停地走动,一会儿又拉着周影逼问刘地为什么还不来,又不住地埋怨:“你怎么什么也不知道,地狼不是你的好朋友吗!”
“刘地是有点难以琢磨,但是他做事很可靠,你放心就是了。”
“那条土狗今晚一定会来的,你放心好了。”凌风在一旁道,凌风不担心土狗会不来,因为今天晚上刘地本就是为了让瑰儿看清楚那个人而来的,又怎么会缺席呢?
凌风的话让瑰儿稍微安静下来,毕竟从刘地对凌风的态度可以知道凌风不是普通的人类那么简单,他的实力绝对可以完爆刘地,而既然他这么说了,那么刘地就肯定会出现,只是时间早晚罢了。
“对了瑰儿,你老家是哪儿的?”凌风主要是想转移一下瑰儿的注意力,于是随便找了一个话题问道。
“我是在人类中长大的。我出生的时候我故乡的山林就被人类开发成旅游区了,我母亲一直带着我在人类中生活。去年我母亲去世了,那里的妖怪只剩下我一个,我就想既然要和人类住在一起,不如干脆搬到大城市里去,见见世面也好,就来这里了。有的时候自己都快分不清自己是人还是妖怪了,唉,跟人类一起住太久了。”听到这话瑰儿顿时像打开了话匣子。
“再嫁给人类的话就更象人类了。”
瑰儿脸微微一红,摆弄着一个杯子说:“到时候我会给你们请柬的喔。”
果然,妖怪总是向往着人类的生活,特别是如今天界封闭的情况下,修成正果什么的早就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享受已经是妖怪们唯一的主流,像周影这样的想要修成正果的妖怪已经几乎绝种了。
“刘地,”周影推推瑰儿,指点她看一个人。
凌风和瑰儿转过头看去。
一名中年男子,西装革履地走进来,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径直在吧台前坐下,把手中的一只沉甸甸的箱子摆在面前,随便点了杯酒,东张西望,好象在等什么人。瑰儿被周影一提醒也看得出,这个人是刘地变幻的。
凌风拉住要冲过去的瑰儿,低声说:“看他要干什么?土狗不会做毫无意义的事情。”
刘地坐了没多久,一个男人从外面匆匆进来,四周看了一下,来到刘地身边坐下。他和刘地窃窃私语了几句,不知递了什么东西过去,刘地察看一下,把皮箱推过去,那个男人打开箱子看了一眼,伸手和刘地握了一下,扬长而去。
瑰儿紧张地握住凌风的手说:“是他,那是他!那只地狼在做什么?”她不得不担心,虽说刘地说过不会伤害普通人但是妖怪毕竟是妖怪,就像狼已经被驯化也不会将他和羊关在一起。
刘地依旧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喝完了那杯饮料,看着那个男人走出了夜总会,才踱着步子过来。他把那个男人刚才给他的东西推给瑰儿说:“给你。”
瑰儿不解地打开那个布包,里面露出了一支古色古香的玉制手镯。镯子的玉质很好,精工雕琢出一只在云雾中半隐半现的龙头凤尾的神兽,即使不懂这些的周影也看得出这是年代久远、价值不菲的东西。“这是我的!怎么会在你手中!”瑰儿尖叫起来。周影依稀记起,到昨天为止瑰儿手腕上确实一直戴着这样的一只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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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职业有什么好!又累又有危险!不过多亏这个职业才使她这么容易相信我啊。”他摸抚着女人的面颊说,“这样一来不是各得其需吗。原本在她手里什么价值也没有的东西使我成了百万富翁,而她呢就得到了一次人生经历,学会不要那么相信别人,而你……”他俯下头去吻住女人良久才喘息着说,“你得到了一个英俊多金的丈夫,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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