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红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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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丹娜感觉这几天自己简直倒霉到家了,只是想要简单的去祭拜一下毛小方道长的墓地,结果碰到个莫名其妙的人,而且这个人好像和自己小姨很熟悉的样子,关键是这人还是个跟踪狂,好吧后来才知道他只是找不到路而已,好吧为他指明路,终于以为可以摆脱他,可是两人的目的地竟然是一样的,这简直就是坑啊!
顺着之前自己给那人指的方向,马丹娜向着红溪村方向赶去。
凌风顺着马丹娜指明的方向不久就到达了红溪村,这个时候红溪村正在举行一场婚礼,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而且村中的几十户人家都去祝贺,从这点看出结婚的人在这里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力的。
“咦!你好像不是这个村子的人,大哥哥你是从村子外面呢来的吗?”一个六七岁的看着就很机灵的小正太突然看到凌风疑惑的问道。
“对啊,小朋友你说对了,我不是这个村子的人,你很聪明啊,你叫什么名字。”凌风捏着小正太的脸问道。
“我叫复生,今天是我况大哥和秀秀姐成亲,全村的人都在这里,你也来吧。”可能是被凌风无意识泄露的气息影响,复生很自来熟的说道。
“好啊,你带我见见你的况大哥吧,对了我叫凌风。”凌风其实也想见见这个况天佑现在还是况国华,虽然凌风不太喜欢况况国华这个人,在原著中况国华对待感情太优柔寡断了,虽然他和马小玲的感情很让人惊叹,但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怕他是主角也一样,不过不喜欢归不喜欢但是既然碰到了见一面还是应该的。
凌风的到来没有引起什么波澜,只是多吸引了一些人的视线罢了,村中的人也只是将他当做一般的路人,而且村中的人也十分好客,虽说凌风不是请来的客人但是也是让凌风入席。
婚礼的规模不大,毕竟是在小村子里,婚礼的习俗也是一切从简毕竟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大家也没有以前那么在意这些习俗什么的。
不久拜堂什么的环节就过去了,按照风俗新郎况国华这个时候是要出来敬酒的,直到这个时候凌风才能仔细的观察这个况天佑,五官端正这是必须的,浓眉大眼给人一股耿直的感觉倒是正符合现在的审美观,此时满脸笑意的挨个桌子敬酒,不久就到了凌风这个酒桌。
“况大哥、况大哥,这是路过的凌风凌大哥。”复生在一旁为况天佑介绍道。
况国华毕竟是干过游击队队长的,对陌生人还是抱着警惕的心理的,不过毕竟今天结婚,所以还是很友好的敬了杯酒客套了几句。
凌风感应到屋外有个熟悉的气息便猜到这个时候应该是马丹娜来了,于是随意的找了个理由离席了,凌风还不想这么早
红溪村之所以叫红溪村据传是因为每到兵荒马乱的时候,村子后山的僵尸就会出来吸血让整个小溪的水全部变成红色,所以才叫红溪村。
但是将臣作为盘古族人不需要吸血也是可以生存的,而且到现在只咬过两个人,一个是徐福、还有一个是乌鸦,所以红溪村传说的僵尸肯定不是将臣,并且将臣一直在这里沉睡,自然散发的气息即使是作为将臣的手下徐福和乌鸦恐怕也是不愿意来这里,就更不用说二代以下的僵尸了。
但是这里的传说又说过兵荒马乱时有僵尸出世,那么要么是这个传说是假的,要么就是这里存在着一只旱魃尸族的僵尸。
所谓旱魃尸族就是死尸化为的僵尸,通常就是一跳一跳的那种,不过它们进化到后期也是极其强悍的,初始的旱魃尸族没有什么灵智所以即使是将臣的威压这些小僵尸也不会被吓到的。
此刻凌风就是在寻找着这些小僵尸,毕竟这里的僵尸不管怎么说也是活了几百年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在兵荒马乱的时候才出来,但是留着始终是一个祸害,毕竟这种没有意识的僵尸一旦出世,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能会将一地化成僵尸国度的,原本这一代有茅山道士坐镇倒也没什么,但是几年前兵荒马乱的茅山道士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所以说啊兵荒马乱最容易滋生妖魔的。
凌风感觉这个村子的人还不错,所以想看看有什么能够帮忙的。
至于将臣,凌风在一进入这个村子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处于返虚初期,这个时候的将臣显然还没有领会到僵尸力量的真谛,所以说力量不是最强的时期,但也是除了凌风外几乎没有敌手,虽说凌风感觉他是一个可交的朋友但是现在的将臣显然还没有体会到人的感情和野兽没多大的区别,凌风对现在的他没啥兴趣。
当凌风法力加持双眼观察这个小村庄的气息流动时却根本看不到一点奇怪的地方,这点让凌风觉得这个传说可能就是以讹传讹,毕竟凌风对自己的法术可是很有信心的。
只是当凌风看到将臣所居住的山洞时,却是有不小的收获,将臣身为僵尸始祖原本凌风以为身上的气息应该是一些阴冷的能量的,但是在凌风的双眼下,这个将臣的气息虽然不是太阳刚的但是却也阴冷什么的不搭边,想不通,凌风所幸不想,反正迟早会见面的,到时候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没有察觉到什么异状的凌风也没兴趣在这周围瞎逛,回到况国华的家里,果然马丹娜已经走了,看况国华满脸愁容的显然是已经见过了马丹娜了。
心念一动来到况天佑面前。
“况先生,今天来的赶巧,也没什么东西送给你,这颗珠子就当你的新婚礼物吧。”说着凌风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幽黄色的珠子。
“哪里哪里,礼物就不用了,朋友能来也是缘分。”况国华虽然不懂珠宝但是看到那幽黄色的珠子就感觉到价值不菲,所以自是连连推辞。
“给你,你就拿着。”凌风强硬的将珠子塞到况国华的手上,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况国华只感觉手上一疼就像是被火烧到一样,下意识的松开手,却是见不到那颗珠子了,再看凌风却是人已经走远了,想要去追时,却是突然发现失去了踪影。
谢谢我是你项羽爷爷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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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谢谢大家的推荐票支持。
为了祝贺只是安静的看看书成为本书第一个弟子,明天加更更多少不保证至少两更,不算入欠更的四章中
马丹娜感觉这几天自己简直倒霉到家了,只是想要简单的去祭拜一下毛小方道长的墓地,结果碰到个莫名其妙的人,而且这个人好像和自己小姨很熟悉的样子,关键是这人还是个跟踪狂,好吧后来才知道他只是找不到路而已,好吧为他指明路,终于以为可以摆脱他,可是两人的目的地竟然是一样的,这简直就是坑啊!
顺着之前自己给那人指的方向,马丹娜向着红溪村方向赶去。
凌风顺着马丹娜指明的方向不久就到达了红溪村,这个时候红溪村正在举行一场婚礼,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而且村中的几十户人家都去祝贺,从这点看出结婚的人在这里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力的。
“咦!你好像不是这个村子的人,大哥哥你是从村子外面呢来的吗?”一个六七岁的看着就很机灵的小正太突然看到凌风疑惑的问道。
“对啊,小朋友你说对了,我不是这个村子的人,你很聪明啊,你叫什么名字。”凌风捏着小正太的脸问道。
“我叫复生,今天是我况大哥和秀秀姐成亲,全村的人都在这里,你也来吧。”可能是被凌风无意识泄露的气息影响,复生很自来熟的说道。
“好啊,你带我见见你的况大哥吧,对了我叫凌风。”凌风其实也想见见这个况天佑现在还是况国华,虽然凌风不太喜欢况况国华这个人,在原著中况国华对待感情太优柔寡断了,虽然他和马小玲的感情很让人惊叹,但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怕他是主角也一样,不过不喜欢归不喜欢但是既然碰到了见一面还是应该的。
凌风的到来没有引起什么波澜,只是多吸引了一些人的视线罢了,村中的人也只是将他当做一般的路人,而且村中的人也十分好客,虽说凌风不是请来的客人但是也是让凌风入席。
婚礼的规模不大,毕竟是在小村子里,婚礼的习俗也是一切从简毕竟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大家也没有以前那么在意这些习俗什么的。
不久拜堂什么的环节就过去了,按照风俗新郎况国华这个时候是要出来敬酒的,直到这个时候凌风才能仔细的观察这个况天佑,五官端正这是必须的,浓眉大眼给人一股耿直的感觉倒是正符合现在的审美观,此时满脸笑意的挨个桌子敬酒,不久就到了凌风这个酒桌。
“况大哥、况大哥,这是路过的凌风凌大哥。”复生在一旁为况天佑介绍道。
况国华毕竟是干过游击队队长的,对陌生人还是抱着警惕的心理的,不过毕竟今天结婚,所以还是很友好的敬了杯酒客套了几句。
凌风感应到屋外有个熟悉的气息便猜到这个时候应该是马丹娜来了,于是随意的找了个理由离席了,凌风还不想这么早
红溪村之所以叫红溪村据传是因为每到兵荒马乱的时候,村子后山的僵尸就会出来吸血让整个小溪的水全部变成红色,所以才叫红溪村。
但是将臣作为盘古族人不需要吸血也是可以生存的,而且到现在只咬过两个人,一个是徐福、还有一个是乌鸦,所以红溪村传说的僵尸肯定不是将臣,并且将臣一直在这里沉睡,自然散发的气息即使是作为将臣的手下徐福和乌鸦恐怕也是不愿意来这里,就更不用说二代以下的僵尸了。
但是这里的传说又说过兵荒马乱时有僵尸出世,那么要么是这个传说是假的,要么就是这里存在着一只旱魃尸族的僵尸。
所谓旱魃尸族就是死尸化为的僵尸,通常就是一跳一跳的那种,不过它们进化到后期也是极其强悍的,初始的旱魃尸族没有什么灵智所以即使是将臣的威压这些小僵尸也不会被吓到的。
此刻凌风就是在寻找着这些小僵尸,毕竟这里的僵尸不管怎么说也是活了几百年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在兵荒马乱的时候才出来,但是留着始终是一个祸害,毕竟这种没有意识的僵尸一旦出世,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可能会将一地化成僵尸国度的,原本这一代有茅山道士坐镇倒也没什么,但是几年前兵荒马乱的茅山道士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所以说啊兵荒马乱最容易滋生妖魔的。
凌风感觉这个村子的人还不错,所以想看看有什么能够帮忙的。
至于将臣,凌风在一进入这个村子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处于返虚初期,这个时候的将臣显然还没有领会到僵尸力量的真谛,所以说力量不是最强的时期,但也是除了凌风外几乎没有敌手,虽说凌风感觉他是一个可交的朋友但是现在的将臣显然还没有体会到人的感情和野兽没多大的区别,凌风对现在的他没啥兴趣。
当凌风法力加持双眼观察这个小村庄的气息流动时却根本看不到一点奇怪的地方,这点让凌风觉得这个传说可能就是以讹传讹,毕竟凌风对自己的法术可是很有信心的。
只是当凌风看到将臣所居住的山洞时,却是有不小的收获,将臣身为僵尸始祖原本凌风以为身上的气息应该是一些阴冷的能量的,但是在凌风的双眼下,这个将臣的气息虽然不是太阳刚的但是却也阴冷什么的不搭边,想不通,凌风所幸不想,反正迟早会见面的,到时候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没有察觉到什么异状的凌风也没兴趣在这周围瞎逛,回到况国华的家里,果然马丹娜已经走了,看况国华满脸愁容的显然是已经见过了马丹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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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先生,今天来的赶巧,也没什么东西送给你,这颗珠子就当你的新婚礼物吧。”说着凌风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幽黄色的珠子。
“哪里哪里,礼物就不用了,朋友能来也是缘分。”况国华虽然不懂珠宝但是看到那幽黄色的珠子就感觉到价值不菲,所以自是连连推辞。
“给你,你就拿着。”凌风强硬的将珠子塞到况国华的手上,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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