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天脉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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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十一月的京师傍晚,特别宁静,才至戌时,街上便少了许多游人。夜空无云,皎洁的明月悬于中天,在清冷月光的逼视下,那些罩在屋顶上的白霜与挂在屋檐下的冰棱映着霓虹般的幻彩,仿佛依然延续着白日间的热闹繁华。
然后,那一层玉屑似的雪末寂然无声地慢慢飘落而来,就像是在提醒着人们,隆冬已至。
轻柔的夜风越刮越慢,终于停息下来,雪粉窸窸窣窣地垂飘而下。气息清新,大地宁谧而静默,没有咆哮般的呼啸声,没有撕扯一切的破坏力,如同天上诸神为人间撒下了无数白色的花瓣。
今年冬天京师的第一场雪,就这般悠然沉稳而不易察觉地来了,尤其是在如此晴朗的夜空中,更让人产生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
这样的夜晚是最适合感怀往事的。
比如将军府中那个权高位重、在江湖上被视为不败神话的明将军,此刻忽就抛下正与之商谈要事的将军府大总管水知寒,端起半杯热茶迈步到窗前,怔怔望着窗外悠然飘下的雪花,想到了三年前的某个冬日。
记得那一刻也正逢上当年京师的第一场雪。阴差阳错之下,明将军与自己的平生劲敌在京城的大街小巷“玩”起了一场捉迷藏的游戏。也就是在那一天,他不但在心中定下了彻底击败政敌泰亲王的计策,也终于正式约战了那时他心目中唯一的对手——暗器王林青。
如今三年过去了,泰亲王众叛亲离,远遁南疆,纵负隅顽抗,亦难成气候;而与暗器王林青的一战,虽然明将军自谓武功不敌,但林青力战而亡,葬身于绝顶深渊,确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只看重结果的江湖人来说,明将军的不败神话依旧。
也可以说,正是三年前的一切奠定了明将军至尊无上的地位,从此之后,无论是在仕途还是武道,他都没有了任何对手。
然而,没有了对手是否也就意味着没有了追求?
明将军怀想良久,轻轻地叹了口气,丝毫不介意水知寒会将自己的一举一动皆看在眼里,举杯对空朗声长叹:“林兄,我敬你一杯!”然后昂头一饮而尽。
水知寒的眉头微微一皱,随即垂目敛声,对明将军的神情态度视若不见,只是轻抚了一下自己尚未伤愈的右肩,似乎仅仅是因为这一场寒雪触发了他的伤口。
——那是两个月前在苏州穹隆山忘心峰顶所受海南落花宫高手龙腾空的濒死一掌,亦是一直隐忍于明将军锋芒之下的水知寒纯以武功威慑江湖的首战。
水知寒低声道:“知寒旧伤复发,暂请退下敷药。”
不等明将军回答,他已悄无声息地退出房间。事实上,肩上的伤势已近痊愈,只不过他心下明白:尽管是处身于这样一个温柔的、甚至会让人觉得温暖的雪夜,有些人却依旧会觉得很寂寞,不用人陪伴的寂寞。
而在京师南郊白露院的无想小筑中,那个倦靠在闺房窗边凝望着雪花、风华绝代的女子同样想到了那一天、那个人,也同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终于,骆清幽轻轻站起身来,从墙上摘下那把断了弦的偷天弓抱在怀里。她握着弓的手指因为用力而泛白,仿佛想在弓柄上刻下自己深深怀念的那个名字。但一刻之后,却有一丝恬静的笑容荡漾在她美丽的唇角:就算天人永隔,但谁也管不住她那颗始终游逸在他身边的心。
斯人已逝,她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甚至比从前想念得更加心安理得。因为没有人可以再笑话她,没有人可以用暧昧的态度传播着流言蜚语,她也不用再担心他的安全与健康,还可以随时光明正大地因着某件事、某个情景、某个片段追忆起与他的往事
只是,再也没有人会用一柄小木锤给她敲核桃;再没有人能陪她像孩子似的打雪仗;再没有人可以让她一面唇枪舌剑地斗嘴,一面在心里觉得甜蜜;再没有人能够让她理所当然、衣不解带地照顾,直至嘴角生出水疱;再没有人有能力让她忘了自己身为蒹葭门主的责任
有人敲敲房门,骆清幽方才从一刹那的恍惚中恢复过来:“小何,稍等一下。”她一面轻拭不觉中湿润的眼眶,一面匆匆对镜而照,确定自己脸上没留下任何失态的痕迹。
屋外人一呆:“奇怪,我特别没让人通报,你又怎么知道是我?”
骆清幽淡然道:“除了你,还有谁会如此既含蓄又没礼貌?”
“哈哈,此言何解?”
骆清幽轻理云鬓:“你本是大步而来,至门口十步前却突然慢了下来,此谓含蓄。可是你倒说说,普天之下除了你,哪还会有人半夜三更大摇大摆地直闯女子闺房,还不让人通报?”
“嘿嘿,放轻脚步只是想趁你不备吓你一跳,更何况现在远不到半夜三更,我当你是朋友才不和你见外啊。”
听着对方大大咧咧地解释,骆清幽忍不住抿嘴一笑,开门让客。
凌霄公子何其狂踏入屋中,面上依旧是那副睥睨天下的傲态,口中则喋喋不休:“你夸我没礼貌倒还罢了,可千万不要骂我含蓄,我平生最恨那些心里肮脏龌龊却偏偏装出正派模样的伪君子了。”
骆清幽抓住话柄:“却不知何公子刚才心里有何肮脏龌龊之事?”
何其狂为之语塞,随即自嘲地大笑:“小弟确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他略一停顿,故作神秘地放低声音“下雪了,想约你一同去赏雪。”
骆清幽嫣然道:“我才不信你有那么好心。老实交代,今天到底是赌输了钱还是喝空了家藏美酒,要不然就是被哪个豪门公主拒绝,这才来找我散心的。”
其实骆清幽早已知晓凌霄公子的来意。
何其狂表面狂傲且洒脱不羁,内里却极为细心缜密。他与暗器王林青相交最笃,自然也知道林骆二人情深义重,担心骆清幽思念林青心切,郁郁不乐,所以才常常借故找她。两人每次相见皆如兄妹般出言无忌,就算骆清幽心绪不佳,听何其狂一番海阔天空的东拉西扯后,倒真是减少了许多烦忧。也亏得有何其狂常来相伴,这三年亦杜绝了无数欲要登门的提亲者。
此刻,何其狂的眼神落到了骆清幽的怀中,神色骤然一黯,玩笑话尽皆止于唇边。失去主人的偷天弓似乎已不复昔时的凌厉霸气,却比世上任何的锋刀利剑都能够轻易搅乱他的心境。
骆清幽这才发现,自己刚刚只顾着拭目对镜,却忘了放下怀中的偷天弓。她不愿惹何其狂念及故友,强作轻松地将弓重新挂好:“既然要陪我赏雪,还不快快备轿?”
何其狂却闷叹一声,坐于桌前,毫无禁忌地端起一杯茶倒入腹中。
他向来随心而动,本是兴高采烈而来,此刻睹物思人,再也没了赏雪的兴致。这三年来,他与骆清幽之间可谓无话不谈,却唯独有意避免提及暗器王林青之事,彼此都不愿引得对方感伤。但这一刹措手不及之下,如潮涌来的往事欲避无门,再不能止。
骆清幽怔立一会儿,也陪着何其狂坐下,良久方才幽幽开口:“事实上他已死去将近三年了,我相信他在九泉之下也不愿意看到我们这般沮丧无为。或许,我们更应该关切那些活着的人。”
何其狂无语,只是重重点点头。
“比如,我很想知道小弦那孩子怎么样了?当年宫涤尘传话说,蒙泊大师带他去了吐蕃,但这三年来音信皆无。虽然我相信宫涤尘一定会好好照顾小弦,却还是忍不住替这孩子担心。”
何其狂的脑海中隐隐浮现出那个面容俊俏、行事莫测的宫涤尘。他半生遇人无数,却绝少有人如宫涤尘一样,令他一直看不通透。
骆清幽续道:“我本想有机会去吐蕃看看小弦,却又觉得他或许已适应了如今的生活,见到我之后只怕会更想念他的林叔叔,徒惹伤心而已。瞻前顾后之下,再加上门中事务繁忙,竟就耽搁了下来”
何其狂轻轻点头。他理解骆清幽的心情,那孩子就像是一面连接着现在与过去镜子,看到他,便会照见到那许多不堪面对的往事。
骆清幽提议道:“你一个人独来独往没有牵挂,何不去吐蕃看看他?”
何其狂摇头:“我不去,是因为我在等待。”
见骆清幽不解地望来,何其狂缓缓道:“我等待有一天他会自己回来,搅动这京师的一潭死水。就如同小林当年回京一样!”
骆清幽抚掌道:“是啊,他一定行的!坊间还传闻他是明将军的命中克星呢”她微微抬起头,想着小弦那张虽不英俊却绝对可爱的面孔,以及他充满孩子气却故作老成的顽皮神态,不由无声地笑了起来。
或许在他俩的心里,那个倔强不凡的孩子正是暗器王林青的化身,他们期待着他在某一天,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重现江湖!
“咦,平惑姐姐怎么说着说着话,就突然看着天发起呆来了?还一脸温柔的傻笑?哈哈,我知道啦,一定是又在想你的那个情弟弟了吧?”
“你这小丫头休得胡说八道,你又不是不认识小弦,什么情弟弟,真是难听死了!”
“别不承认。你瞧瞧,这块绣像姐姐折腾了两年多,绣了拆,拆了绣,若不是犯了相思病才怪呢。”
“死舒疑又乱嚼舌头,才没你想得那么龌龊呢!告诉你吧,这卷丝线是小弦离开清秋院时送给我的,我想若是能绣成他的像,下次再见他时看到,不知会有多高兴。可惜大概是没有描像临摹的缘故,怎么看也不满意,有几次想求公子为我画一幅小弦的画像,却又不敢开口。”
“嘻嘻,公子那么宠你,有什么不敢开口的?我瞧啊,你是唯恐公子看破你的心思,所以才不好意思求他吧。嗯,既然姐姐平时待我那么好,我就帮你一个忙,请公子做媒把你许配给小弦,免得你隔三差五地犯相思病”
“住口!瞧我不拧烂你的嘴”
梳玉湖清秋院的一间小屋中,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嘻笑着闹成一团。屋外是寒冬雪夜,屋内却是一派暖春风光。
红衣少女长发披肩,淡眉亮目,嘴角边各有一个圆圆的梨涡,十分俏皮可爱;黄衣少女梳着冲天的羊角小辨,粉颊红腮,瓜子脸上嵌着一对溜圆的眼珠,显得倔强任性。两人皆是清秋院乱云公子郭暮寒的贴身丫环,红衣的名唤平惑,黄衣的则是舒疑。
三年前暗器王林青带小弦入京,途经平山小镇时,小弦被太子御师管平设计所擒,管平将他交给汶河小城的仵作黑二看管。没想到小弦却与黑二结为忘年交,还学到了他家传绝学阴阳推骨术。随后,泰亲王派来追捕王梁辰捉拿小弦以胁林青,但古怪精灵的小弦却从梁辰手中逃脱,阴差阳错地结识了吐蕃国师蒙泊的大弟子宫涤尘,并随之来到清秋院,由此与平惑相识。
平惑与小弦虽然仅仅相处数日,但一个是古怪精灵、聪明可爱的小男孩儿,一个是温良柔顺、善解人意的小女孩儿,友谊与日俱增,二人遂以姐弟相称。后来,暗器王林青带小弦离开清秋院时,小弦便把他在天命宝典封皮中得到的一卷丝线赠给平惑,留待日后相见的记认。
如今三年过去,平惑已长成一个十八岁的美丽少女。她对小弦情深义笃,左右无事便打算用那卷丝线为他绣像,奈何她不懂作画,凭空描绣始终不得神韵,数度返工之下,倒成了几个姐妹的笑柄。
平惑与舒疑这般王侯公子的贴身近婢平时几乎没有什么杂事,终日又锁在深深的庭院中,不免寂寞,相互逗趣取乐原也平常。只不过平惑这等年纪正是少女怀春之时,虽明知自己和小弦仅是姐弟之情,但姐妹间玩笑开得多了,倒弄得她自己跟着不自在起来。
算起来,当年的小弟弟如今也有十五岁了,或许现在的小弦已是一个高大健壮的小男子汉,不知再见到他时会是什么情景呢?一念至此,平惑不由怔怔地发起呆来。
舒疑突然想起一事:“对了,我半月前曾听公子在无意中提起,顾思空奉太子之命秘密出使吐蕃,因为知道公子与宫涤尘交好,所以特来请他写了封信以为引荐。那时姐姐怎么不让他顺便带话给小弦呢?也好让小弦知道姐姐的相思之情啊嘻嘻。”
平惑并不理会舒疑话中的调侃,低叹道:“我何曾不想呢?但公子后来说,与顾思空同行的还有将军府中人,所以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奇怪,为什么有将军府的人就不行?对了,我曾听人说,你的小弦弟弟可是明将军的什么克星,难道就为了这个缘故?我才不信那小小孩儿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呢,估计明将军根本就没有把他瞧在眼里。”
平惑摇摇头:“并非为了这个。而是因为太子府与将军府的人一起去吐蕃,必定是一件极为机密的事,怎么可能会替我做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呢?”
舒疑不解:“那有什么关系啊?不过就是带几句话罢了。”
平惑知道舒疑对京师格局不甚了解,多作解释也无用,仅是提醒她道:“你答应我,这事以后不要再提了,万一给外人知道了,说不定还会牵连到公子呢。”
“好啦好啦,我再也不提就是。”舒疑见平惑一脸正色,吐吐舌头笑道“公子也不知去了哪里,这么晚还没回来。如今房内就你我两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哪有什么外人?”
“你真是个天真的小丫头,岂不知隔墙有耳?”
“哦,我明白了,你是怕别人知道你有情弟弟了吧。”
“你再胡说,找打!”
听到两个少女只是在房内打闹不休,再无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一个伏在屋顶偷听的矮小黑衣人缓缓起身,脚尖轻点,一纵数丈。
他飞纵的方式极其古怪,身体腾空后袍袖轻舞,轻轻卷起一层新雪,重新覆盖在他伏身与落脚之处,将自己的行踪掩盖得天衣无缝。
黑衣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清秋院,除下面上的一层黑布,赫然是京师三大掌门之一的关睢门主、当年的刑部总管洪修罗!
三年前泰亲王谋反事败,身为其亲信的洪修罗眼见大势已去,众军围迫之下只得无奈地降于太子。按理谋反当斩,不过洪修罗毕竟是关睢一派掌门,杀之牵涉太大,所以仅是革职后羁押于狱中。
关押近一年后,一道密诏传来,洪修罗秘密恢复了自由。虽已不可能官复原职,但是却有了新的任务——那就是监视京师三大公子的动向。
他的一切行动都必须在暗中进行,平日也不能抛头露面,以防他人弊言罪人出狱之事。当初权高位重的刑部总管如今却只能行使一名捕快的职责,甚至比普通捕快还不如,说到底只是一个见不得光的线人。
京师三大公子中,凌霄公子何其狂武功最高,洪修罗轻易不敢去招惹;而被誉为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简歌于三年前平定泰亲王叛乱后云游在外,至今下落不明;唯有乱云公子郭暮寒一直滞留京师。
乱云公子郭暮寒为人谦和,虽身为逍遥一派,但太子一系与将军府都与他交好,而他处世随心,不理政局,出言行事皆不会太过谨慎,这也是洪修罗把他定为主要监视目标的重要原因。
洪修罗今夜监听平惑与舒疑的对话,无意中听到太子府与将军府的一次联合行动。
自从泰亲王谋反失败,远遁南疆后,京师的几大势力仅余逍遥派、将军府与太子系,除去不理政事的逍遥一派,将军府与太子府可谓是正处于争权夺利的峰口浪尖,而这两大派系居然联合行动,这无疑是一件足以引起各方震惊的大事。但是洪修罗却一点也猜不出,这次行动的意图。
洪修罗望望天色,口中喃喃道:“时光还早,不如去看看她吧”随即朝城东奔行而去。
他到了东郊,在一处荒山密林外放慢脚步,环顾四下无人,便提气运功掠上树梢,一路飞奔,直达山头。
片刻之后,洪修罗已驻足在山头上,手中多了一架望远镜,往下望去,足可清晰地看到东郊的一群小木屋。
那群木屋呈环状,外表看来破烂腐朽,仿佛是难民住所。但在几座木屋的环绕中,却有一块三丈方圆的空地。而此刻,空地上摆满了灼灼燃烧的蜡烛,一位白衣少女正手持软鞭置身于一片烛光中。
就见她手中软鞭将数十支蜡烛卷起,在空中起落不休,而那些蜡烛竟然不曾熄灭,衬着漫空轻雪,远望去犹如一道道火龙在飘絮中飞舞,煞是好看。
洪修罗在心中暗暗计数,软鞭卷起的蜡烛已达二十七支之多,脸上露出一丝欣然的笑意,喃喃道:“比起前日又多出两支来,有进步啊。”
正自语间,却见那少女脚步略乱,一支蜡烛已从鞭梢上落下,她心中一慌,鞭法更乱,又有两支蜡烛因此而熄灭。白衣少女跺跺脚,似是发怒般拼力一扫,软鞭顿时如同钢刀利剑,将数十支蜡烛尽数剖为两半。
洪修罗神色一黯,轻叹一声:“欲速不达,欲速不达啊”虽瞧得不甚清楚,却能想象到那少女脸上此刻必定挂上了恼羞成怒的神情。而他的语声中分明带着一分遗憾的欣赏,又有几许惋惜的安慰,若是被局外人听到,定会以为那白衣少女是他的亲生女儿。
蓦然,一个蓝衣人出现在空地之中,手中指点几下,随即接过白衣少女手中软鞭,轻轻一挥,将地上的数十支蜡烛尽皆卷起。令人惊异莫名的是,那些本已熄灭的蜡烛竟然在空中被其余蜡烛一一重新点燃。
蓝衣人似乎在教导白衣少女运气挥鞭的法门。但见他举手投足间潇洒自如,动作灵动而不觉唐突,机巧而不失沉稳,直如挥毫泼墨、摘花弄蝶,仿佛正踏足于田间野径,信手捉弄那漫天飞动的萤火虫一般。
洪修罗的目光锁定在那蓝衣人身上,又是一声叹息:“以折花手使缠思鞭,虽有克刚之柔,却还是少了那份缠绕相思之意。”
低语间,那远在数里外的蓝衣人突然抬头望来,洪修罗尽管明知自己藏身于山林之间,决不可能被对方发现,却还是忍不住略缩了缩头。
事实上,洪修罗早已查明了这二人的身份。
蓝衣人正是江湖上最神秘的四大家族中蹁跹楼主花嗅香,而白衣少女乃是四大家族中温柔乡的二代弟子水柔清。她非但与洪修罗毫无关系,从某种程度来说,反而应该算是他的敌人。
只不过,每次看到她时,洪修罗都会想起自己的女儿。
三年前,他锒铛入狱,为怕受牵连,在十名关睢弟子的保护下,妻子带着他的一对儿女远离京师,然而在路上却被一群蒙面人伏击,妻女虽幸免于难,他的儿子却当场战死。那之后,心智大乱的妻子认定他是导致爱子惨死的罪魁祸首,从此便与之断了联系,而自此,他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
洪修罗自知任刑部总管时得罪过不少人,包括许多自认恩怨分明的江湖人士,如今自己一朝失势,报复亦会随之而来。对此他心理上早有准备,但却无法原谅妻子对自己的态度:嫁给我时的风光你都忘了么?可以同富贵便不能共贫贱么?他更不能原谅的是,她不允许爱女与自己相见,于是,在怀恨妻子的同时,他亦万分地想念着女儿——他目前唯一的骨肉。
直到他奉命监视三大公子,在简歌的住所旁无意发现了日夜练功不息的水柔清,才从水柔清倔强的神态,眉宇间的自傲发现了女儿的影子,尽管或许那只是同龄女孩的些许类似罢了。
既然无法见到女儿,多看看她也可以稍解想念之情吧?
就这样,近两年来,几乎每一夜洪修罗都会在这个小山头观看水柔清练功,并从此得到不足为外人道的安慰。后来,他查出水柔清其实是八方名动中水秀的女儿,因此对她更加心存怜惜。
他不知道水柔清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会近于疯狂地练功。但他从一些细微处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仇敌——简歌,也因此怀疑水秀之死与简歌有关。若不是这个外表英俊、内心阴毒的简公子假意应允在太子一系中做内应,泰亲王或许不会贸然发难,导致一败涂地,毫无还手之力,而他这个堂堂的刑部总管也不会沦落到如今这般妻离子散、不见天日的田地!
洪修罗就这样远远地望着那个其实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白衣少女,任凭滔天的仇恨与一脉不可言说的温情在心头交汇纠缠。
待水柔清练功完毕,与花嗅香回房安歇后,洪修罗才怅然离开小山头。
此时已是半夜一更时分,雪依然无声无息地落着,洪修罗漫步独行于六街之上,准备向他的新主子通报搜集到的情报。
走了几步,他突然心生感应,蓦然停步回望
最后,他的眼睛停在街角边一个黑暗的角落。
——那里赫然有一个白衣人!
令洪修罗惊讶的是:此人身着白衣,分明并不想掩饰痕迹.可自己刚刚偏偏对之视而不见,纵然自己满腹心事神思不属,毕竟多年功底犹在,无论如何也不应该经过此人十余步后方才有所感应。若来者是敌非友,乍施突袭,刚才那一刻已足以令自己命丧黄泉。
他是谁?
洪修罗尽量按捺住震惊之情,缓缓朝那白衣人走去。
白衣人四十左右年纪,相貌平平却极显苍老。洁净的白衣不沾一尘,只在腰间束着一根窄窄的腰带,呈现出陈旧的冷灰色,质地颇为古怪,除此之外,他的身上别无装饰,而最触目的,则是那一头根本不合年纪的白发。那白发在头顶正中绾了一个髻,然后分从两肩披落,显得他本已窄小的脸孔更加细长,乍望之下有些滑稽。然而,他的神情中没有中年人应有的沧桑,反倒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恬淡,优雅而出尘,仿佛正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他是—个对任何人都无害的避世之人。
然而,洪修罗却不敢掉以轻心。虽瞧不出对方是否身怀绝世武功,但仅凭那份隐匿之功便足令他不敢轻视。
此人半夜三更现身京师,容貌陌生,形迹可疑,若是放在三年前.洪修罗定会毫不犹豫地先发制人,擒下他再慢慢严刑拷问,但如今,他却已不会如此造次。
洪修罗正犹豫着是否应该就此离去。无论对方是何来历、有何目的,以他此时此刻的处境,完全没有必要多管闲事。
可看似神游物外的白衣人居然令人意外地先开了口:“请问这位兄台,去幕颜街应该如何走?”他说话的声音低柔且极富磁性,就像一位堪破世事的老先生正娓娓诉说着自己久远的经历,令人心生好感。只是他的语调稍有古怪,音节黏滞模糊,似乎带着一些域外口音。
洪修罗吃了一惊。白衣人浑如白日里的普通问话在这半夜时分显得无比突兀,再细瞧他的神情,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隐含的一分敌意,语气里甚至还略带着一些贸然打扰的歉意。
洪修罗的心中刹那间浮上一个念头:若此人不是傻子,就绝对是一个可怕的敌人。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僵硬起来,一面缓步朝白衣人走去,一面努力在面上挤出一个平和的笑容:“幕颜街离此不远,过去两条街就到了。”
白衣人的目光落在洪修罗脚下,眉梢略挑:“原来是洪总管,失敬失敬。”
洪修罗方才如临大敌,无意中露出成名绝技“山重九胜”不料却被对方一眼识破来历,这一声“洪总管”听在耳中极尽讽刺,不过看白衣人神情平静,似乎又绝无半分调侃揶揄之意。
白衣人拱手淡然道:“听说洪总管被人下于狱中,想不到已然脱困,真是可喜可贺。”说罢就要转身离去。
“且慢!”洪修罗已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冷喝一声。
事实上,他出狱的事情虽然极其隐秘,但将军府与太子府肯定早已探得消息,只是碍于各方情势,方才没有公开。但此刻被白衣人轻描淡写地揭破,令他立刻生出杀人灭口之念。
白衣人应声止步,缓缓回过头来,一双黑白分明、充注玄机的眼睛紧紧盯着洪修罗,随即恍然大悟:“想必是当今圣上暗中下令,才让洪总管得以脱身吧。洪总管大可放心,今日相遇也算有缘,此事我定不会再对他人说起。”
洪修罗越听越惊。诚如白衣人所言,正是当今圣上暗中下令放他出狱的。毕竟洪修罗做了近十年的刑部总管,纵然落狱,手上亦握有许多暗中培植的势力与眼线。如今表面上京师成了明将军与太子建的两虎相争,但皇上自然不可能视而不见,所以这才暗中放出洪修罗,目的就是借以牵制将军府与太子一系,想不到这不足为外人言的复杂情势,竟被白衣人于瞬间瞧破,其人心智之聪慧,反应之快捷,可谓世上少有。
白衣人将洪修罗脸上的神情尽收眼底,低叹一声:“斗胆奉劝洪总管一句,昔日荣华已成过眼云烟,何不放下追名逐利的欲念?闲云野鹤虽无趣,却是瑶台月里仙。”
这句话被白衣人轻声说来,却如一柄重锤整整捶在洪修罗心窝里。
记得在狱中初闻爱子惨死的消息,他忍不住在无人之时失声痛哭,那时只期望自己可以苟全性命,从此带着妻女远远离开争名夺利之所,重守天伦,任何功名利禄全都比不上家人的平安
可是,等到皇上的一诏密令下来,他却又按奈不住一颗入世之心,当初踏错一步随太亲王谋反,那么现在跟着圣上总有机会东山再起,重掌大权吧?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皇上的任务。
可是两年多了,他才真正了解,自己这个谋反逆臣已不可能重获信任,他只是一枚尚有用处的棋子而已。或许以后还会等来未知的机遇,但人生又有多少时间可以容他慢慢等待呢?既然想念女儿,为何不能放下一切,去天涯海角找寻她呢?
洪修罗又想到三年前谋反前夜莫名失踪的追捕王梁辰,同在刑部供职,他无疑比自己洒脱得多,或许现在正在某处逍遥快活?而牢狱王黑山虽然听说巳死于乱军,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有可能借尸还魂,暗中脱逃?反观自己,或许是做惯了一派掌门,生死关头便只为了盲目的骄傲与荣誉而战,丝毫不通明哲保身之道,直到确认大势已去,顾念家人与门徒的性命,才不得不弃械投降,又被将近一年的牢狱生活磨去了最后的一丝锐气,此刻就像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稻草般,为了些许渺茫的希望,妄图再获名利,每日昼伏夜出四处探查,宛若见不得光的鬼魂。早知如此,当年战死于乱军之中恐怕更是一种解脱吧
刹那间,洪修罗心中百念杂陈,被白衣人轻轻的一句话勾起了无数心绪:等他清醒过来,那白衣人已然不见了踪影。地面上却留下了一串脚印,笔直地往幕颜街的方向行去。
仅从足印的深浅,无法判定那人是否身怀异技,但看这一串脚印每一个都是极为有力均衡地踩踏于雪地之上,周围的积雪丝毫不乱,每一个都仿佛出自精心铸就的模具,足以显示出白衣人没有半点犹豫,充满着自信的心态。
以洪修罗的武功与追踪之术,追上那白衣人可谓易如反掌,但他却只是下意识地慢慢跟随着那串脚印。
尽管从头至尾,那人都没有给他带来半点威胁,洪修罗此刻却怀着一份切切的期待和一份隐隐的惧怕,既希望再听白衣人说上几句话。又想将之抓起来拷问来历。
洪修罗只知道:像这样一个神秘而睿智的人,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作为敌人,都是这一生中可遇不可求的机缘!
转过一条街角后,洪修罗已看见了白衣人悠然坚定的背影。他正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上前,却突然倒吸了一口冷气,惊讶地望向左方。
在他左边五步之外,端坐着另一个白衣人!
乍看之下,他会以为两人乃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兄弟。
但事实上,这个端坐着的白衣人与方才那个有着迥然不同的气质,或许相同的只是两人都有一种令人难以察觉其存在的本领。
坐着的白衣人没有白发,年纪仅仅是二十出头,不但没有半分老相,反而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乍见之下就像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摸他的脸。
可是,在这张看似乖巧的面容上带着一份极为古怪的笑容:如孩子望见心爱玩具的开怀;如猎豹盯准猎物后的残忍;如少男看见心爱女子的羞涩;如旅人远行后渴盼家人的热切许多复杂的情绪全都矛盾地集中在他的笑容里。
白衣少年望着洪修岁,微微眯起了眼睛,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不知为何,在洪修岁的眼里看来,那少年的舌头仿佛正舔去他嘴角挂着的一丝鲜血;而他的眼神在暗夜里瞧来,竟仿佛弹出了一道惨绿的光芒。刹那间,洪修罗恍如被一桶冰水突然从头至脚地淋下,心底泛起一片阴湿。
这一刻,身经百战的堂堂刑部总管、关睢门主竟然生出了逃跑之意。他见过无数高手,包括被誉为天下第一高手的明将军,但却还从未遇见过如此令人惊怖的人物。
或许那白衣少年的武功并不高,但他的神情却明白无误地透露出一种期待:他期待着洪修罗走上前来,无论是用笑容还是用刀剑;他期待着鲜血染红这条暗夜的长街,无论是洪修罗的还是他自己的!
不管这个白衣少年是因何目的出现在这里,不管他是为了阻止洪修罗跟踪另一个白衣人还是特意来找麻烦,洪修罗都不打算继续与他纠缠。
“可以和任何人打交道,但不要和野兽讲道理!”这是他做了多年刑部总管后悟出的一个真理。
于是,洪修罗沿着来时之路缓缓退开,直到退出十余步后,他才注意到另一件他本应该首先注意到的事:那个白衣少年的手里抱着一柄短小且精光四射的宝剑,而他,正轻轻抓起一把细雪,慢慢擦洗着这柄看起来仿佛孩童玩具的剑。
不!不是擦洗,而是以雪磨剑!
并不是所有人都习惯在这样的雪夜回想太久远的往事。
比如被称为“君无戏言”的吴戏言,便只是在为一件三个月前发生的事情烦恼着。
在京师里,吴戏言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他的地位并不是来自世袭的爵位,也不是来自万贯的家财,更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别的武技。而是因为,他有一张极为强大的情报网。
京师之中,甚至可以说整个江湖之上,几乎任何重要的事情都逃不过吴戏言的情报网,而任何一个人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便可以得到货真价实的消息。
所以,哪怕是在心里嘲笑吴戏言落泊甚至显得猥琐的相貌,寒酸甚至稍嫌邋遢的衣着,哪怕讨厌他刻薄且装腔作势的言语,吝啬而近于贪婪的作为,
但是在表面上,任何人却绝对不能不尊重他。
因为越是位重权高的人越可能有求于他,而讨好他的最佳办法,无疑就是除去那些不尊重他的人。
可是三个月前,吴戏言第一次感觉到了露骨的不尊重,而他对此却毫无办法。因为对方是将军府的大总管水知寒!
几年前可不是这样“吴戏言”那时是一面响当当的招牌,就算京师五派彼此间斗得你死我活,却谁也不愿意得罪这样一个拥有足可扭转劣势能力的“君无戏言”所以他可以左右逢源,在混乱的权势斗争中为自己谋得最大的利益!
可是现在情形却有所不同。魏公子死了,太亲王垮了,京师五派仅余三派,其中逍遥一派根本不理琐事,诺大京师其实就剩下了将军府与太子府斗法
而吴戏言在京师中的地位似乎也随着情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一点令他极不好受,尤其想打那一天水知寒在那么多人的面前对他语含威胁,一点情面也不留,吴戏言便更不好受了。
所以,今晚的吴戏言喝得烂醉,一面摇晃着跌跌撞撞地往家走,一面借着酒劲骂骂咧咧:“我不就说了几句实话吗?你大总管犯得着用八百个人抬轿子——穷耍威风吗?哼哼,有本事就别来找我,直接去对付五剑山庄和碎空刀叶风啊”吴戏言的话突然止住,不绝钻入脖子的雪花让他清醒了一些。他的情报网一个月前就报告过:尽管,被称为将军府五指的五大高手断了无名指,废了中指,六大邪派宗师之一的厉轻笙也命丧于穹隆山忘心峰,甚至还赔上了水知寒的右臂。但,五剑山庄已经不存在了,而那个被江湖上誉为“刀意行空,刀气横空,刀风掠空,刀光碎空”的年轻一代高手碎空刀叶风也从此下落不明,极有可能已死在将军府的高手围攻之下。
正所谓普天之下,谁可抵挡将军令?
这一刹那,吴戏言忽有所悟。正是因为京师只剩下针尖麦芒的两派,所以他才必须选择一方,而不似从前那样可以在几派碾轧的夹缝中如鱼得水。在如此情形下,水知寒才会用那样的方式逼迫自己:顺者昌,逆者亡。而他,又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样一个轻雪飘扬的夜晚,半醉半醒的吴戏言方才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事实上,前几年将军府很少与他打交道,或许只是因为明将军根本不屑凭着吴戏言的情报压倒敌人,可是现在,明将军现身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而那个当年唯恐遭到明将军之忌、自命“半个总管”的水知寒,似乎已不甘仅仅做一名总管了
吴戏言又想到十天前,太子一系顾思空与将军府的大拇指凭天行共去吐蕃的消息。太子府与将军府联合行动,在以往是决不可想象的,而这些是否都出于水知寒的授意?他到底想做什么?
吴戏言越想越是心寒,若是自己一直这般瘸子上台——立场不稳,那么大有可能令京师两大派系都视其为对方的眼线,这个后果他绝对承受不起。或许他真的应该离开京师,另寻安身之地?凭他的本事,江湖之大何处不能立足,又何必在这里受人欺辱?
吴戏言半睁醉眼,望一望京师的高城阔墙、繁华锦楼,竟意外地发觉,自己是那么地舍不得。他可以不要锦衣玉食,不要珠宝美女,但他受了不默默无闻、乏人问津的生活,只有在京师,他才能得到那么多恭敬,处处有人奉承,这才是他想要的一切。而这些,正是到其他地方,那些粗豪的江湖汉子绝对无法给予他的。
“这真是矮子骑马——上下两难啊!”吴戏言喃喃叹道。他本不是一个缺乏决断的人,但这一刻,他却无法替自己的未来谋划出一条坦途。
或许,是真的老了么?
“请问,您是吴先生么?”一个低柔且富有磁性的声音传人耳中。
虽然夹着一丝域外口音,但那声音本身却让人那么舒服,那么温暖,就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用他满是老茧的大手轻抚着你的额头,令人止不住想扑入他怀中,吐尽人生的烦恼。
吴戏言的酒本已醒了几分,听到这句话竟又觉得酒意上涌“哇”地一声,张口吐了出来。
然后,他就看到一双白净修长的手轻轻扶住自己的肩膀。那双手的每一个手指都是那么的一尘不染,每一个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同样长短。沿着这双干净清爽的手望去,先是秀气如女子的手腕,腕间挂着一只玉镯,那玉镯似是南整块翡翠打制,清碧如滴,绝非凡品,随后是被白衣遮了半边的手肘,依然是那么的洁净,似乎每一个毛孔都被琼浆玉液细细浸润过
他的肩并不宽阔,却有一种足可让人依靠的力量,他的脖子不算白皙,微微挺露的青筋却带来一份给予信任的坚定,令人相信再往上看,一定是坚毅刚强且充满男子气度的面孔
所以,当吴戏言发现对方只不过是一个面貌普通平常,长着一头完全不合年纪白发的中年人后,脸上尽是愕然。随即,他瞧见对方那略显滑稽的束发后,又不由大笑起来。
白衣人扶稳吴戏言,微微一笑:“风寒霜滑,吴先生多加小心啊。”
吴戏言并不惊讶对方认识自己,在他看来,在这京城中,若是有人不认识自己那才叫稀奇。但是让他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个陌生的白衣人会让识人精准的自己一见之下产生那么多的错觉,更奇怪的是,为什么在半夜三更于无人的大街上遇见此人,竟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短短一瞥间,吴戏言对白衣人已有了大致的了解——这是吴戏言最喜欢接触的一种人,有智慧有学识,有地位有品位,或许他们脸上故作谦卑的尊敬与口中婉转的奉承未必出于真心,却绝对已经打动了他。
吴戏言擦擦嘴上的污物,又蹲下身抓起一把雪放于口中权当洗漱。
白衣人静静地望着他,既不为他孩子气的举动微笑,也不表现出对一点鄙夷,就放佛是一个等待美丽贵妇梳妆的客人,不急不躁。
吴戏言见过无数人等,此刻却无法判断白衣人是否是那种只要满意就会出手阔绰的豪客,只得习惯性地试探一句:“不知老弟找我何事?”
白衣人轻轻道:“想问吴先生一件事情。”
令吴戏言失望的是。对于“老弟”的称呼白衣人没有任何反应,大概先生、大师、仁兄之类的称呼他也都可以不皱眉头地一一应承下来。
吴戏言嘿嘿一笑:“每一个找我的人都是要问事情的。不过现在这个时候么,就好比是八月十五吃粽子”他有意不说出下句,细看白衣人的反应。
自衣人仅是似笑非笑地挑挑眉,似乎完全明日吴戏言的言外之意,又似根本没兴趣与之拌嘴。
乎根本没兴趣与之拌嘴。
吴戏言依然无法判断对方的心意,只好将下一句“不是时候”吞进肚中,轻咳一声,正色道:“既然你有问题,吴某自会有回答。当然,精彩的回答也需要精彩的报酬。”
白衣人全无任何客套,只是淡淡地问出自己的问题:“大概在十六年前,一位来自吐蕃的年轻人到了京师,却不幸生了急病。或许是因为他的形貌惹人生疑,所以无人援救”
吴戏言面色微变,伸手止住自衣人的话:“你可知道,我回答别人的问题向来有几个条件?”
白衣人的脸上没有一丝不耐:“刚才吴先生说过,精彩的回答自然会有精彩的报酬。”
吴戏言强按住心中一股莫名想顺从他的念头,自顾自道:“我吴戏言回答问题,有五说三不说。你想不想知道到底是什么?”
白衣人令人难以觉察地点点头:“只请吴先生长话短说。”
不知为什么,白衣人一个如此模糊简单的肯定竟令吴戏言有种欣喜的感觉,放佛他才是那个有求于对方、需要竭力讨好对方欢心的人。
吴戏言清清嗓子:“一见如故、穷困潦倒、家有亡亲、救人危难,这四种人可免费说,还有一个么,嘿嘿,若能与我对诗之人,亦可免费。”
事实上他这“对诗”一举不过是应和螳有趣的村言巷请,譬如方才那一句“八月十五吃粽子——不是时候”之类。
白衣人露出微笑:“想不到吴先生竟是一个好心人。”
这句夸奖令吴戏言好不得意起来,脸色微红,随即又道:“本来我与老兄一见如故,原可免费告诉你。只可惜啊”说到这里,他又停顿下来卖个关子。
这一次白衣人倒是识趣,缓缓接口:“想必是犯了吴先生的三不说之忌。”
吴先生突然觉得极为喜欢这个白衣人:“这三不说么,刀剑相逼不说,伤天害理不说当然,这两点与你扯不上关系。但老弟恰恰是犯了最后一忌:说过的话不再说。”
他本想看看白衣人的神情会否因此而紧张,却未能如愿。那白衣人只是沉吟不语,似乎在考虑如何劝动吴戏言。
吴戏言终耐不得沉默:“当然,普通的小事不必刻意禁忌,但老弟既然问起‘天脉血石’之事,在下实在无能为力。至于我曾将此事告诉过其他什么人,此乃我的职业秘密,自然也不能告诉老弟。”
白衣人终于叹了一口气:“只怕今日不得不犯吴先生的两样忌讳了,在下静等回答,只要吴先生改变主意,叫我一声便是。”
“嘿嘿,只怕你这是按着鸡头啄米——白费心机,也不去打听打听,我‘君无戏言’说话,何时不算数过?”吴戏言从头至尾始终没有看透白衣人,对方的这句话更是让他如坠迷雾,越想越不对劲,不懂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忍不住脱口发问“喂,老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白衣人抬手撩开垂下的白发,本如古井不波的脸上露出一丝调侃之意:“还请吴先生稍等片刻,我无须你付出精彩的报酬,就会给你一个绝对精彩的回答。”
吴戏言大笑:“想不到老弟竟然学我说话,哈哈”他的笑声猛然收住,因为他惊奇地发现那白衣人竟就此转身离开,一时他居然有些不舍:“老弟慢走,就算不能回答问题也可以交个朋友啊”说话间他又微一皱眉。刚才白衣人抬手撩发之际,他看到对方的翡翠玉镯后露出的手腕上有一片肌肤明显有异,仿佛是胎记,又更像是刺青,最奇怪的是,那片肌肤呈现出奇异的碧色,不知是否是那玉镯反映雪光所致。
吴戏言隐约记得,自己曾经听说过一种古怪的刺青,只恨此刻残酒未醒,一时竟然想不起来
然后,他就看见了另外一个白衣少年!
那个生着一张娃娃脸的白衣少年倒提着一把精光四射的短剑直直朝吴戏言缓缓走来,脸上带着一份令人畏怖的期待之色。
那柄白衣少年倒提的短剑长不过尺半,在积了半寸雪的地面上划过,却没有留下一点划痕,看似离雪面还有肉眼难以察觉的距离,但那剑锋与地面之间,却传来令人惊骇的摩擦之声,如同短剑正毫无痕迹地穿透积雪,与地面直接接触。而那嘶哑的摩擦声决不像是一柄短剑所能发出的,倒似是一把重达百斤的开山巨斧!
眨眼问,吴戏言的酒全醒了。
以前,吴戏言也曾面对过威胁,甚至比此刻的情形更为急迫,但他甚至都懒得露出一丝惧意,因为任何人都清楚,如果杀死了吴戏言,那么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家人、师门、朋友,甚至只是和他有过一次鱼水之欢的青楼女子,都可能遭到飞来横祸。
所以,尽管吴戏言身无武功,却比许多武人更有一份硬气。
但,这一次,他却毫无选择!
正如白衣人所说,他今日不得不连犯两条忌讳:纵然刀剑相逼,他也不得不说出曾经说过的重要情报。
因为,只看白衣少年脸上的奇异神情,他就清楚地知道,面对的正是那种嗜杀且绝对不惜后果的疯子。
吴戏言不顾身份地大叫起来:“先生请留步,我这就回答你的问题”
值此生死关头,吴戏言终于想起了这看似孪生兄弟却迥然不同的两个白衣人的来历。
——鹤发童颜!
“鹤发童颜求见端木庄主。”
端木敬颜披着半边衣服,打着哈欠,勉强坐进大堂正中的虎皮交椅上,一面揉着眼睛,一面慢慢念出手中一张白纸上的几个字,皱皱眉头:“什么东西?”
堂下一位小厮垂手恭顺地回答道:“求见庄主的是两个白衣人。一个四十多岁模样,另一个瞧起来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既不似父子又不像是朋友,不知道是什么来历。”
端木敬颜冷哼一声:“他们有没有说到底找我什么事?嗯,像不像那种穷困潦倒的家伙?或是身怀至宝待价而沽的?”
小厮努力回想,犹犹豫豫地道:“是那个中年人出面递的帖子,并没有说因为何事找庄主。不过他们虽然不像那种穷得要卖儿卖女的破落户,但或许真有什么宝贝。”
“呸!”端木敬颜一口浓痰喷在小厮脸上“不问清楚凭什么替他传信?他娘的,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急事,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不想活了?”
位于京城之北二十里的端木山庄并不是什么江湖门派,原只不过是一家当铺,可是却比许多江湖门派更为有名。因为这家当铺专门搜罗各种奇珍异宝,然后转手,卖给京城的名门望族、纨绔子弟,甚至是当红的青楼姑娘。
出入京师,身份可谓是最重要的,而身怀异宝正是一张极为特别的身份证明。试想一位王侯戴在头上、挂在身上的都是几百两银子一件的“便宜货”又有谁会信任他的身份?又岂能得到与之名望相符的敬重?所以,许多贵族豪门不惜重金,只求能从端木山庄中购来新奇贵重的宝贝。
久而久之,江湖上人人都知道端木山庄之名。若是囊中羞涩,恰好手头上又有几件奇珍异宝,便可以用之换取银两。当然,价格并不公道,赎金却高得离谱,赎回的条件也相当苛刻,一旦超过短短的期限,恐怕就再无可能物归原主。名曰典当,事实上就是低价收购。
但至少,这是一个可解燃眉之急的地方。
受了端木敬颜一口浓痰,那小厮却动不敢动一下,结结巴巴地道:“咳咳,那个中年人似乎很好说话的样子,庄主平日不是教训我们,适当的时候要与人为善,免得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听小厮如此回答,端木敬颜不禁一怔。
所谓“与人为善”之言不过是他偶尔兴起讲的,想不到下人倒记得清楚,可如此一来,反倒不好再责怪这小厮,只好没好气地骂一句:“叫他们滚,老子要继续睡觉。”
“抱歉打扰了端木庄主睡眠,可在下的确有急事想求。”一个白衣人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大堂中。
端木敬颜不由一惊。
这端木山庄虽不是什么武林世家,但财大气粗,重金请来的护院皆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好手。这白衣人虽然看起来豪不起眼,却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到这里,必然有非常的本领。
端木敬颜心念电转,随即指着小厮怒骂道:“滚!顺便叫看门的蠢货也一并滚蛋!”骂完,转过脸面对白衣人却立刻换上一副表情,不失倨傲地一笑“不知先生怎么称呼?”白衣人只是简单地两个字:“鹤发。”
在端木敬颜听来,白衣人那略含傲意的回答无疑展现着一种高贵的身份,再配上那两缕垂直的白发,平添几许仙风。所以尽管他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号,还是含笑道:“久仰久仰。却不知鹤发先生早上是习惯喝茶还是喝酒,或是来碗燕窝?”他是多年的生意人,早习惯了看人说话。但见此人英华内敛、不急不躁,便知来了大主顺,心里猜想,对方的目的到底是卖还是买?
鹤发摇摇头:“只请端木庄主屏退左右。”
端木敬颜嘿嘿一笑,微微挥手,几名侍从应声退下。
鹤发微微一哂:“还有九人想必是端术庄主的心腹,就不必刚避了。”
端术敬颜大感惊讶。
事实上端木山庄日进万金,戒备森严,在夹墙暗阁里正是藏有几名高手,这些隐情自然不足为外人道,却不想对方在不动声色中便已察觉,甚至连人数多少都了然于胸。
又听鹤发续道:“不过今日的事情若有泄漏,惹上麻烦的人恐怕不止是我。”
端木敬颜听出鹤发的话中之意,心头极不舒服,只是碍于对方来历可能不小,也不便发作,只好借着笑声掩饰:“哈哈,我做买卖向来诚信无欺,天地可鉴。鹤发先生无须多虑。”
鹤发淡淡道:“今日我不是与庄主做买卖的,而是来打听一个消息。”
“哦?”端木敬颜顿时少了兴趣,讪讪一笑“那么鹤发先生好像来错了地方,你应该去京城找‘君无戏言’才是。”
鹤发不急不徐道:“我已找过吴戏言,所以这才到了端木庄主。若是庄主愿意帮忙,这个小玩意敬请收下。”
说话间,他已在桌上轻轻放下一枚小巧的金簪。金簪内嵌有一枚绿豆大小的玉色珠子。然而奇的是,那簪子光华耀眼,价值不菲,可镶嵌的珠子上却布满许多小黑点,如同霉变。
“翰墨簪!”端木敬颜盯着那支金簪,双目放出异彩。
“端木庄主果然好眼力。”鹤发微笑道“此‘翰墨簪’看似平常,然而簪内的那枚东海夜明珠上却以精工巧手刻下了千余字的诗词名句,肉眼难辨,每至夜深时以珠光映于墙上,方可一窥究竟。”
端木敬颜素闻“翰墨簪”之名,心痒难耐,伸手欲取来看个究竟,却被鹤发止住,微笑道:“端木庄主是个生意人,当然知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道理。”难得的是,鹤发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着那份泰然自若的态度,无论是利诱对方还是有求于人,神情上都没有半分异样。
端木敬颜咽了口唾沫.努力掩饰住眼中的贪婪:“还请先生明示来意。”
鹤发缓缓道:“事情要从十六年说起。一位来自吐蕃的年轻人到了京师,住在平安客栈中,却不幸生了急病。或许是因为他的形貌惹人生疑,所以无人援救,反而被小偷趁机偷去盘缠。店主怕被恶疾传染,竟将他赶出客栈,眼看就要横死路边,幸好有一位无意路过的好心人于心不忍,把他接回家中,悉心看护,总算将之从回门关救了回来。那年轻人感激其救命之恩,奈何身无长物,便把贴身挂着的一块奇异红石相赠,说是家传之宝留作信物,日后再来相谢,随后便返回吐蕃”
“且住。”端木敬颜听得不耐,插口道“这故事忒也平常,与我又有何关系?只怕先生找错了人。”
鹤发听若不闻,甚至语速都没有改变:“那个好心人只是一个普通商人,本也不求人报答,只是看那奇异的红色石头好玩,便随意收下。不料半年后,他做生意赔了本,欠下巨额债务,将家财尽数变卖依然难抵,走投无路之下,听说端木山庄收留异宝,便把那块红石抵押给了庄主”
端木敬颜这才明白过来:“哈哈,原来你说的是那块红色的小石头啊。虽然奇巧,却非玉非宝,并不值几个钱,亏我还给他二十两银子。”话语中大有懊悔之意。
鹤发望定端木敬颜:“我相信端木庄主不会做赔本的生意,只想知道现在这块红色的石头到底在何处?”
这一眼瞧得端木敬颜心头有些发毛,不由如实回答:“嘿嘿,我自然不会赔本,只是先生既然如此看重,想必此物的价值远不止一百两银子,想必我倒是卖亏了。”
“买家是谁?”
端木敬颜却反问道:“先生可否先透漏一下这块红色石头到底是何来历,莫非真是我看走了眼?我实在有些好奇。”
鹤发略略沉思:“反正你已插手此事,麻烦迟早要来,告诉你也无妨。”
端木敬颜冷笑:“我只怕没有钱赚,倒是不怕麻烦。”
“那个年轻的吐蕃人乃是当年吐蕃王最宠信的幼子,本只是贪图玩乐的小王子,以为恋羡中原风物,这才偷偷跑来京师。原以为会增长一番阅历,谁知一场大病反而让他见识到汉人的自私无情,若非那个好心商人相救,必已客死异乡。他曾于病中誓要报此仇怨,回到吐蕃后发奋图强,励精图治,不几年后吐蕃王废长立幼,他于两年前即位,便是当今的吐蕃之王。”
端木敬颜一惊:“怪不得听说这两年中原与吐蕃冲突不断,原来里面竟有这么个缘故。莫非吐蕃王朝晖那个红色石头后便会立刻发兵中原?不过那东西看起来倒不见得有何价值,莫非是什么特殊的宝贝?”
鹤发摇摇头:“吐蕃王极有自知之明,虽年轻时受辱于汉人,却不会因此擅动刀兵。只是那红色石头乃是他家传至宝,家族中人都曾立下重誓,任何人交回此物都可以要求石头的拥有者无条件地做一件事,这件事可小可大,哪怕迫得吐蕃王当场自杀亦有可能。只可惜路途遥远,当年的吐蕃王子未能及时收回红石,事后也再找不到那个好心的商人,而此物若是落在心怀不轨之人的手里,定然后患无穷!”
端木敬颜嗤鼻道:“那块红色的石头有什么魔力,竟能让吐蕃的一国之君当庭自杀,可真是有些令人难以相信”
鹤发正色道:“吐蕃人相信灵魂升天之说,死者皆以天葬,即是将尸身用利刃分解,然后任由群鹰啄食。而每一个历史久远的家族都有专用的天葬台,其中最为高贵家族的天葬台是将山腹中的坚刚之石以大锤震碎,精选出同样大小的碎石,用鹰羽编织的羽线相穿,再用原始森林中千年黑木的木胶凝合,而这一枚独一无二的红色石头便是来自于吐蕃王族的天葬台。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吐蕃人相信天葬台上的无数碎石中,唯有这一块沾有数十代家族先辈的魂灵之气,称之为‘天脉圣石’!因色如血染,又叫‘天脉血石’,只有最受信任的家族嫡亲方有资格佩戴。”
端木敬颜听得目瞪口呆,拍腿长叹。也不知是叹息“天脉血石”的由来,还是恼恨自己居然低价卖出了至宝。
“此石事关重大,还请端木庄主不吝告知其下落。”
端木敬颜喘息已定,忽又板起脸来:“端木山庄之所以有今日的声誉,全在于诚信无欺。若是先生要我吐露买家姓名,恕难从命。”
其实对于他来说,从无诚信可言,只不过待价而沽,想再多得些好处罢了。
鹤发静静望着端木敬颜,似乎在揣测他的心理,端木敬颜被他瞧得心中发毛,喝道:“有得很么好看的?老子就算不说你又能如何?”
鹤发轻声一叹:“看来端木庄主并不喜欢喝敬酒了。”这本是一句充满威胁的话,却被他说得如此遗憾和惋惜。
端木敬颜不怒反笑:“嘿嘿,只可惜我老子给我起错了名字,偏偏唤作敬颜,不叫敬酒。当然,此事还是有商量的余地的”
鹤发打断端木敬颜的话头:“端木庄主是个有原则的人,恰好我也是。”说罢,他将桌上的“翰墨簪”收入怀中,对端木敬颜略施一礼,转身往门外走去。
这个举动顿时激怒了端木敬颜,他一拍桌子:“他娘的,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陪你说话解闷么?”
鹤发头也不回:“我说过,端木庄主听了这番话后必有麻烦。”
端木敬颜冷笑一声:“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这句话其实是暗语,此前每当遇到谈不拢价格的情形,暗藏在大厅中的得力手下便会保证主人再也“见不到”那些难缠的客人。
端木敬颜此刻断定,这两个化名“鹤发童颜”的白衣人只不过是吐蕃王派来寻找“天脉血石”的使者,既然来自那么遥远的地方,将之杀之灭口绝对五人知晓。事后若能再想办法收回“天脉血石”便可发一大笔横财
鹤发信手拈着“翰墨簪”缓步走出大堂,眼角余光已瞥见几名庄丁一面神情异常地低声嘀咕,一面缓缓朝他逼近。鹤发却混若无事,只是朝着静立于堂外的白衣少年轻轻点了点头。白衣少年立时目射异色,径入堂中。
“不过是一件赝品,却不知又要引出什么样的灾祸,真可谓是认为才死,鸟为食亡。”突然,大厅角落中的一个老人喃喃叹道。
鹤发循声望去。但见那老人五六十岁年纪,头大如斗,乱发遮住面目,只看得到满脸的皱纹与一双亮若晨星的眼睛。他破旧的衣衫沾染了不少油污,浑若乞丐,可立于他身旁的庄丁对他却是态度恭敬,没有半点轻屑之色。
鹤发自知手中的“翰墨簪”虽非真品,但模仿得几可乱真,实不明白这老人匆匆一眼之下如何能辨别真假。他心知这老人非比寻常,缓缓走近:“老人家为何能断定在下手中的‘翰墨簪’是赝品?”
老人神秘一笑:“你不必佩服我的眼光,只因为我恰好知道真品正在何处。”
“哦,愿闻其详。”
老人先随意一挥手,遣走身边的庄丁,然后用只有鹤发才能听得到的低沉声音道:“就在我手里。”
这句话实在像是一个玩笑,只看老人落泊的模样,谁也不会相信价值连城的“翰墨簪”居然会落在他的手里。
但是鹤发却没有笑。他若有所思的目光定定凝在老人那双手上。这是一双完全不符合主人身份的手,关节有力,修长洁净,大拇指显得格外粗壮。
鹤发轻轻把手中那支赝品放到老人身前的几上:“打扰老人家实非得已,此簪虽是伪造,亦非凡品,权当赔罪。”
老人一怔:“你认得我?”
鹤发微笑着摇摇头。
老人怪眼一翻:“那你又何须如此?我虽然老了,可是眼光并不差。莫说你,就是那白衣小子一人也足以将整个端木山庄闹得天翻地覆。”
鹤发笑了笑,柔声道:“没什么原因,或许只是因为我尊敬同样有眼力的人罢了。”
老人哈哈大笑,毫不客气地收簪入怀,猛然抬头对几名悄悄掩近鹤发的庄丁大喝道:“想要命的人都滚!”
这一刻他须发皆扬,气势摄人,再也没有半分料到之态。一众庄丁面面相觑,竟再无一人敢近前。
老人盯着鹤发沉声道:“可知老夫为何收下这簪子?”
鹤发道:“老人家自然有老人家的道理,说与不说都无妨。”
“老夫一向恩怨分明。端木山庄中只有一人对我有恩,若是他日后下令,老夫必将不择手段、全力追杀你于天涯海角。”老人叹了口气,一字一句道“这支簪子,或许买的就是老夫的命!”
这边,端木敬颜正在思索如何利用那“天脉血石”发财,想到妙处,止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觉房中有异,抬眼却见一个白衣人正盘膝坐在大堂正中。
端木敬颜只道鹤发去而复回,冷然道:“你还来做什么?”继而却发现,眼前的这个白衣人并非鹤发,而是一个长着张娃娃脸的年轻人。
“我叫童颜,你叫端木敬颜,我们都有一个颜字。”年轻人笑得很可爱,语气却十分古怪,仿佛是不擅言辞的人正努力寻找一个笨拙的话题。
端木敬颜没好气道:“你爹已经走了,你也快走吧。”
童颜仿佛坐的很舒服,左右四顾大堂中华丽的陈设:“他不是我爹,我不走。”这与其说是解释,倒不如说颇有些撒泼的意味。
端木敬颜哼道:“老子没空,外面自有人陪你玩。”
童颜淡然一笑,突然从怀中变戏法般摸出一柄短剑:“想和我玩剑么?不用白费心机了,他们可是杀不了我的。”他看似天真随意的话语,却一举揭穿了端木敬颜的用心。
端木敬颜大怒,戟指冷喝:“滚出去!”
刹那间,端木敬颜但觉眼前猛然一亮,如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突然迎面炸开一道火光,那么地猝不及防。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随即指尖一凉,然后才有一股剧痛传来。
端木敬颜睁眼再瞧,才发现自己刚才伸出的那个手指已然不见,鲜血正如泉水般汹涌而出,又惊又怒之下,刚要放声大叫,嘴中忽又多出一物,正是自己的一截断指,尚有余温。
童颜依然在笑,但他那如同玩具的短剑却在空中狂闪了九下,每一次闪动都换来一声闷哑在喉咙中的惨哼。
那是藏在暗墙中的九名端木山庄保镖,见到主子遇险,不约而同地一并杀出,却在刹那间变成了九具尸体,所有人的喉间都有一道细若丝线、几不可见的血痕。
童颜满意地舔舔嘴唇,笑嘻嘻地望向端木敬颜:“你那么有钱,怎么舍不得找几个真正的高手?”
端木敬颜完全怔住了,甚至忘掉了手指的疼痛。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九名手下并不是什么绝顶高手,但九人合击也绝非如此不堪一击,没想到面前这个仿佛孩子的年轻人武功高的惊人!
端木敬颜虽然武技不高,但这些年来三教九流的人见过不少,眼光亦算独到。依他判断,童颜必是一进大堂就已测定九人的方位,斩断自己手指的同时便发起进攻,有两人甚至是咽喉中剑后方才从藏身处跃出的。尽管童颜是趁对手措手不及时发招,但他的那柄短剑确实是快得不似人间所有。
更令人惊惧地是,童颜出剑一击必杀的诡异方式,无论对手是强是弱,他都不会在任何一人身上浪费一点多余的力气。这除了是对自己剑法的绝对自信,更多的还来自于对人体要害的熟悉,而这种熟悉,是需要亲手杀死许多人才能换来的!如若真是这样,这个长着娃娃脸的年轻人绝不单纯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他杀人的方式,是他杀人后的神情。尽管童颜的白衣上连一丝血迹都没沾上,但他的脸上却无疑多了某种东西,那种神情就像是饥饿了许久的人刚刚吃下一顿饕餮大餐,只想在床上躺着,慢慢消化,慢慢回味。这绝对是一种贪婪嗜血的病态,仿佛只有死亡和鲜血才能让他苍白的心得到真正的满足。
这是端木敬颜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他腿弯一软,跌坐在虎皮交椅中,口中嗫嚅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嗯,今天已杀够了,我不杀你,不过你要乖点才行。”听童颜的口气,倒像是在哄孩子。
“我”端木敬颜常常出入京师的富贵豪门,可谓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遇到的高手简直难以尽数,但此刻,他却被这个在江湖上声名不著的童颜吓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对于他这个生意人来说,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包括生命在内。以往即使面临死亡,他也可以凭着口才与财富化险为夷,但这一次,面对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恶魔,他完全没有能够说服对方的把握,只能无助地呆坐在椅中,生不出半点反抗之意。
童颜轻抚着短剑,似乎在喃喃自语着什么。那柄短剑竟然不沾一丝血迹,剑面如镜,剑锋如水。而此刻,这柄本来带有极大杀气的短剑亦像是饱餐过后,显出一丝温柔倦怠之意来。
就见童颜轻轻把剑抱在怀里,如同抱着心爱的女人。这才转过头来,揪起端木敬颜,面贴面,眼对眼地望着他:“现在,我师父问你的问题可有答案了吗?”
听到童颜称呼鹤发为“师父”端木敬颜这才真正地绝望了。他本以为鹤发瞧起来身无武功,门外的手下或许可以制住他与童颜交换人质。但,有徒如此,其师岂不是更为可怕?
“我、我什么都告诉你”童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放开瘫在椅中的端木敬颜,缓缓朝门口走去。
端木敬颜暗中出了口长气,虽然死了几名手下,少了一截手指,他却只觉得万分侥幸。
童颜走到门边,忽又一顿,停下步来,缓缓问道:“我记得你刚才对师父说,你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端木敬颜心头一紧,平日机变百出,此刻却不知该说什么。
只听童颜又轻笑道:“既然你的原则是诚信无欺,我当然不应该破坏你的原则,对不对?”
端木敬颜一时还不明白其意为何,只是感觉到一股无坚不摧的杀气迎面袭来,心头不由大骇,随即眼前蓦然一亮。
虽然端木敬颜之后一直活到了六十三岁,但这片雪亮的剑光却是他一生中最后看到的风物。
茫茫戈壁,皑皑白雪。
冷冽惊寒的劲风卷着鹅毛般的大雪呼啸而至,群山轰鸣,如雷霆掠过。若是此刻站在玉髓关头,但见风漫绝壁,雪舞横岩令得整个喀拉山脉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色的战甲,会让人错觉,这是一条拔地而起、横贯南北的白色巨龙,眺目远望,依稀可见延绵数百里的龙身,却再难分辨出那已探入远方天穹深处的龙头
喀拉山脉东面是中原王朝的群山峻岭,西面则是吐蕃国一望无涯的莽莽高原。延绵数百里的喀拉山脉就如同一道屹立与两国之间的天然屏障,不但隔开了冰雪风沙,世故人情,语言风俗,和文化信仰,也隔开了两族之间的战火纷争。
而位于喀拉山脉中部的玉髓关,就是由中原进入吐蕃国境的第一道门户。
玉髓关虽以关为名,却只不过是两山之间峡谷里德一座土堡,土堡前飘着几面彩色的幡旗,并摆有一排栅栏,连守卫也不见一个。
吐蕃境内本就人稀,值此寒冬腊月,大雪封山之际,除了肆虐于荒原山野里无穷无尽的暴雪和狂风外,不但人迹罕有,就连凶猛的野兽也极少现出踪迹。这里俨然已成为一片冰冷孤寂的荒绝之地。
但此刻,却有一行马队穿过重重雪障,往玉髓关口方向行来。
马队一共是十二轻骑,并无车辇。三人当先领头,第一位是一个身着青衫、约摸五六十岁大小的老人,精神矍铄,面容红润,长须垂胸,怀抱长刀。他神态虽然豪放,脸上却隐隐挂有一丝落寞沉郁之色,乍看起来不似走南闯北的豪客,反倒像是个屡试不中之后,一面感叹怀才不遇一面依旧苦读的老文士;另两骑稍稍拖后,一位是三十余岁、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并未携带兵器,左颊至颈处有一道二寸余长的红色伤疤,更衬得其人面色冷漠。他不是左右顾盼,双眼开阖间隐露凶光;第三人是一位二十出头、身穿皂衣的年轻人,面容凝重,目光低沉,粗短身材,筋骨强健,腰间挂着一柄短刀。
另外九骑跟随在五六步开外,俱是蓝衣夹袄,短襟快靴,看起来皆是三人的随从。
这十二骑穿的皆为中原服饰,胯下所骑得则是北疆骏马。北疆骏马多属蒙古种,擅于短距离奔跑而乏长力,并不适应高原气候,此事个个口喷粗气,蹄下发软,在狂风暴雪中仅能勉强行路。但马背上的十二人却都精神健旺,不现丝毫疲态,甚至连那位年近花甲的老者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亦只穿小袄薄衫,并无畏寒之态,显然大有来历。
若是仔细观察,还可注意到每一匹马鞍后都斜插着一面小小的镖旗。随风招展的小旗上以金粉写着一个“金”字,那正是关中最有名的镖局——“金字招牌”的独门标记。
如果此刻有人注意到这十二骑,定对他们蹊跷的行踪产生疑惑。且不说一行人为何千里迢迢来到吐蕃这苦寒之地,就说既是来自中原的镖局,而行镖又并非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何须如此隐秘,却偏偏在有意无意间显露出镖旗?他们所护送的到底是何物?最奇怪的是,此刻大多数人兵器不离身,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又在雪天赶路,想必是有要务在身,但行进的速度却十分缓慢,还不是停下来歇息休整,看来若非雪势太大,甚至还会欣赏一会雪景。
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一行人如此走走停停地来到玉髓关前,刚至午后,那老者勒缰停马,拍拍肩上的积雪,王者半里外空无一人的关隘,开口问道:“此处就是玉髓关么,为何不见守军?”他的语声并不大,看似毫不费力,但在风吼雪嘶之中,仍是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身后九骑中有一人催马上前:“金镖头好眼力。这正是玉髓关,按理说应该是有守军的,但或许是风雪太大,天气寒冷,都留在屋中烤火取暖吧。”说话的是一个猥琐汉子,面上总是挂着一丝讨好的笑容。
紧随在金镖头身后的年轻武者瞟了一眼答话者,似是不满地越俎代庖地插嘴,冷笑一声:“罗师父所言未必确实吧。”又对着金镖头道“据侄儿所知,不独玉髓关,吐蕃国内许多要地都是没有守卫的,或许对于吐蕃人来说,除了他们的首都外,其余地带有险可据无城可守,派不派兵守卫其实并无区别”
这年轻人相貌英挺,神情里满是桀骜不驯之色,但对老者说话的态度仍极为恭敬,只是目光中隐隐有些不忿之意。
事实上,吐蕃国的民众多属游牧民族,平日游荡在高原之上,居无定所,随着季节变换四处迁徙,所以整个吐蕃国虽然占地颇广,但除了京都之外,几乎再无稍具规模的城池。反倒是那些遍布于吐蕃境内的寺庙,因为前往朝拜的百姓时常去寺庙附近交易物资,约定俗成般形成了大小不一的集市,比之寻常堡垒还要热闹许多。
那位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却道:“不然,虽然吐蕃与我中原并无战事,但两国之间时有摩擦,此种情势之下,边疆关隘岂能不设守军?何况此处悬挂的旗色不旧,堡前也被新扫,并不似久无人烟的样子,恐怕其中有诈!”
金镖头不置可否,只是礼貌的回应一句:“顾大侠言之有理。”又回头望着九骑中押后的一人“任大侠也是如此认为么?”
那时一个年约三十的中年汉子,虬髯遮面,满脸风尘,蓝色长衣的下摆一半扎于腰间,另一半却露了出来,显得无精打采,似乎一路上都在发证,此刻听到金千杨问话,方才如梦初醒般“啊”了一声,皱眉沉吟道:“或许对于天性骁勇剽悍的吐蕃人来说,高原与喀拉山脉已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纵有大军入侵,也必会在啸聚而来,聚散而去的吐蕃骑士面前溃不成军。所以依我看来,被汉人视为要塞的玉髓关在吐蕃人眼里却不过徒有其名,纵有守卫,亦不过数人而已。”
不等金镖头开口,年轻武者已抢先赞道:“任大侠果然思维敏捷,想法独特,此言极有道理。我虽来过吐蕃几次,却从未想到这一点。但我曾结交下一些异族朋友,知道在他们心目中确实觉得汉人羸弱,纵然在数量上占有优势,武力却未必能及得上以一当十的吐蕃骑士。”
那中年汉子名叫任天行,此事谦逊一笑:“金少镖头太过誉了。其实我的说法也不过是拾人牙慧,并非自己独创。但你所说,吐蕃人对汉人所拥有的心理优势的确不可小觑,一旦两国交兵,凭着高原天险与吐蕃人高涨的士气,远征的汉族大军未必能一战功成,而战况拖久了,给养难以维持,只会对我们越发不理”
一旁身材矮小的黑衣汉子漠然发话:“这就是你主子的想法么?怪不得迟迟不敢对吐蕃用兵。”
任天行冷哼一声:“是否用兵吐蕃事关重大,就连你家主子也无权擅作主张吧?”随即又讥讽一笑“当然,我指的是顾兄真正的主子。”随着他语气的加重,那双半开半闭的眸子中蓦然闪现出一丝猝不及防的光芒来,令人不敢逼视。
那矮小的黑衣汉子仿佛被噎着了,愤愤瞪着任天行,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青衣老者名唤金晋虎,乃是“金字招牌”镖局的二镖头。十年前,出身武当的金晋龙、金晋虎兄弟凭着两仪剑法与武当绵掌享誉关中,随后并肩创下了“金字招牌”的偌大基业。经过兄弟二人数年努力,北镖局如今已是关中最大的一家,可谓是一面货真价实,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那位年轻武者名叫金千杨,乃是金晋龙的次子,平日只是辅佐大哥金万枫一同管理镖局内务。此次“金字招牌”接到一趟报酬丰厚的重镖,父亲本不允他走镖,是他据理力争方才成行。
那容貌猥琐的汉子名唤罗一民,不过是镖局内的一位普通镖师。而那个身材矮小的黑衣人,正是京师太子府的卿客、昔日“登萍王”顾清风的胞弟顾思空,亦是他雇用了“金字招牌”
而将军府的任天行虽与之同行而来,却坚持混入镖师中,平日不显山露水,遇见大事却极有主见,隐隐才是整个镖队的领队。
金晋虎知道顾任两人素来不和,但都是来自京师=大有来历的人物,连忙打起了圆场:“这场雪不知会下到何时,而前面四五十里都是荒山野岭,我们不如先在这玉髓关休息半日,再继续赶路吧。”
顾思空摇头:“依我看还是绕道而行,免得多生事端吧。”
金千杨忍不住道:“还要绕道?说句老实话,自我懂事以来,‘金字招牌’还尚未走过如此窝囊的镖”
这一路上顾思空颐指气使,气态张狂,金晋虎见多识广倒还罢了,金千杨年轻气盛,此时见顾思空受挫于任天行,心中暗快,借机出言讥讽。
金晋虎面色一寒:“千杨不得无礼。”又对顾思空抱拳“年轻人说话没轻重,顾大侠不必放在心上。”
“不妨。”顾思空嘿嘿一笑“金少镖头这般心浮气躁,我若是你父亲,也必不放心把‘金字招牌’交到你手里。”
金千杨从小就生活在金万枫的阴影之下,怎么努力也无法赶上兄长,此刻被顾思空触及心病,胸口的一团怨气再也收止不住,正要发作,却听罗一民插口道:“少镖头说的也是,这趟镖走了近两个月,顾大侠无妻小牵挂,我可真是想老婆了。”
“就是就是。最好一路赶到,早早交了差事才好。”一众镖师对顾思空早已暗生不忿,又见少镖头受辱,便纷纷出言相帮。金千杨这才长吐了一口气,强自按捺。
顾思空漠然地白了一眼罗一民:“你是什么身份?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么?”
罗一民本欲开口反驳,却又想起了什么一般,收声不语。
任天行拍拍他的肩膀:“嘿嘿,罗兄不如放开胸怀,先好好欣赏一下塞外风景,免得回家见到老婆时没有谈资,恐怕还会被怀疑你这段时日是叫哪个青楼姑娘给缠住了。”
听到这里,大家皆哄笑起来,气氛亦随之缓和。
任天行又对金晋虎道:“我看兄弟们一路疲乏,不如在此好好休息一番,好歹已至吐蕃境内,也不必急于一时。”
如此便定了下来,顾思空虽有异议,却只隐忍不发。
行至玉髓关口,果然不见任何守卫。金晋虎忙于安排众镖师解鞍牵马进入土堡,任天行则混在众镖师中说笑,顾思空只是冷眼旁观,暗暗戒备。
这土堡看似破旧,内里却十分宽敞,一间空荡荡的大堂足可容纳数十人,众人将马一并牵进也不觉得拥挤。另外尚有七八间小房,环绕在大堂周围。
金千杨大声叫道:“我等式关中来此的游客,借贵地避雪,可有人在么?”
堡内并无人回应,几间小房木门紧闭,看起来也不似有人居住。
任天行抚掌道:“入了玉髓关,才算是真正踏上了吐蕃的土地了。”
他口中虽似如常说话,其实已暗运听风辨器之术,凝神细听土堡内的动静,果然出了他们之外再无旁人:“诸位放宽心休息吧,等雪停了我们再赶路。”
众镖师便在大堂中安顿下来。
诸人本欲生火烧水做饭,却无引火之物。高原之上气候恶劣,几乎不长高大树木,而那些矮小的灌木皆被大雪覆盖,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到木柴,而且除了化雪之外也难以找到水源。便有一位镖师推开一间小屋木门,见里面堆放着几垛干草;再推开第二间小屋,又有数捆干柴;第三间小屋里则是两个大水缸,皆储满了清水;第四间小屋甚至还放着几张木板床
看来这个玉髓关已成为了来往浪人与旅者避风挡雨的宿营之地。
众镖师见状大喜,引火取暖,再烧些热水,给马匹喂食,虽身处天寒地冻的高原土堡中,竟也有了一丝游子归家的温暖。
顾思空疑惑道:“却不知这些木柴与清水是何人提前准备好的?莫非附近另有他人,而且还提前预支了我们的到来?”
金千杨答道:“顾大侠不必疑心。吐蕃人热情好客,纵然是初次相遇的陌生人,也绝不会任其饿冻在自家门前。而每一个在此地宿营的旅人都会为下一个旅客预备好清水和干柴,这已成为高原上下不成文的惯例了”
任天行叹道:“凭此一点,已可看出吐蕃人的战力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骁勇善战,其军队背后还有隐形的支持,绝对不可小觑。一旦开战,便是真正的全民皆兵,而不似我们汉人,会为了自家利益而形成无谓的消耗”一言至此,他不觉陷入沉思中。
顾思空望了任天行一眼,欲言又止。
金晋虎一直默然不语,直到真正踏上吐蕃得的土地那一刻,他才第一次权衡此行的意义。
由关中出发开始,他只知道“金字招牌”此行的任务就是陪着顾思空和任天行到吐蕃都城,其余情形一概不知。究竟为何而来?目的何在?难道就是把顾、任两人送来吐蕃?或是他们身上还有什么未知的珍宝财物?
而最令金晋虎疑惑的,是大哥金晋龙临行前小心谨慎、千叮咛万嘱咐的态度,让他感觉到这是一次决不轻松地任务。事实上,如今金晋龙年事已高“金字招牌”的事务大多已移交给长子金万枫打理,此次亲自过问已足见郑重。但既然这趟镖如此重要,却为何不是大哥亲自押镖?反而派自己与外人视为败家子的二少爷前来?仅是因为自己来过吐蕃几次,还是另有什么原因?而进入吐蕃的路线也并不是由自己决定的,若要直达吐蕃都城,目前的路线绝非最佳,至少要多绕几天,这到底又是为什么?而且金晋龙亲自挑选与他同来的,也并非是镖局内武功最高,办事最得力的镖师,这究竟是有意隐藏“金字招牌”的实力,还是主雇的特殊要求?
纵然金晋虎有着百般疑问,千种好奇,却无法深究下去。他的江湖经验丰富,知道有许多事情根本不应该打探。尤其每当看到顾思空与任天行明明剑拔弩张却又竭力压抑,故作无事的样子,他都会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一旦知道此次任务的真相,或许就会给自己一行人惹来灭顶之灾!
但无论如何,兄长对自己的不信任仍令金晋虎十分不快,他看着金千杨半躺于火堆旁小寐的样子,突然觉得自己的命运与这个侄儿何其相似:皆有一位能力超群的长兄,而作为老二,永远都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普通事务,恐怕永远都没有机会独当一面一份无法摆脱的苦涩感觉慢慢浮上他的心头。
顾思空、任天行与金氏叔侄各有所思,另八名镖师则围着火堆,一边吃着干粮一边漫无边际地闲聊。
“前几间小屋里有干草、柴禾、清水、睡床我刚刚试着打开后面的几间小屋,门却被锁住了,你们猜猜会有什么?”
“哈哈,也许有一个大美女呢”
“或许是战死在玉髓关的亡魂”
“说不定这些食物清水都是附近的马匪所留的,那些屋里都是他们抢来的金银财宝”
镖师们七嘴八舌,胡乱开着玩笑。他们并不知道此行的目的,虽然时间耽搁很久,但一路上全无风险,直如游山玩水一般,众人的心情都显得十分轻松。
“光说有什么用,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可是几间房门都锁了,我们毕竟是借宿的客人,强行破门总是不好吧。”
“不要紧,我胡八家传开锁绝技,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众镖师说得兴起,那胡八就待取开锁,却被罗一民劝阻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胡兄还是不必了吧。”
“罗兄以往可不是这般胆小怕事的啊,为何一入吐蕃就像变了个人?”
“咳咳,身处异乡,谨慎点总是不会错的。”
“嘿嘿,我这一路就发现罗兄谨慎得过分,每晚都要念上好几遍阿弥陀佛,若不是我与你相识几年,定一位你是中了邪”
几个人一起起哄道:“中的什么邪,多半是被哪个小丫头摄去了魂吧”
说着话,那胡八已来到第五间小屋前,二三下便打开了锁,里面却是两排兵器架,放着数十根木棒。这些木棒皆用硬木所制,长短如一,握手处皆有红布包裹,大概是供战时所用。众人大觉好奇,又撺掇胡八去开余下的几间小屋。
这一路上,顾思空与任天行为了免生误会,并不约束镖师的行为。而金氏叔侄了解这几个镖师好玩爱闹的性子,亦不阻止他们。
第六间房内放着几个大碾盘;第七间房内是几根铁架,不知做何用处。众人又朝第八间房拥去
任天行原本神思不属地望着那些镖师往来玩闹,此刻心中忽觉不妥,大叫一声:“诸位且慢”话音未落,第八间房门已被推开!
于此同时,顾思空与金晋龙一有所感,几道惊疑不定的目光一同朝小屋中望去。
房门打开的一刹那,大家都愣住了,然后齐齐吸了一口冷气。
这间屋内并无任何陈设,里面却有八个吐蕃士卒软到在地,而在这些横七竖八、不知死活的士卒中间,赫然盘膝端坐着一位白衣人!
谁也没想到这土堡内另有其他人。何况众人来到玉髓关后,引火烧水,吵嚷不休,足足吵闹了近两柱香工夫,却一直无人现身,仅此一点已足够令人生疑。
但见那人穿着一身洁净得不染一尘的白袍,半垂着头锻礼于房中,额边两缕诡异的白发直直地披散下来,瞧不清楚容貌,此刻,他盘坐于诸多身材魁梧的士卒之间,显得十分瘦小,却让人觉得,仿佛是某种来自幽冥鬼域的庞然大物。
众人打开房门时他毫无反应,亦听不到他的呼吸,竟不知是死是活。一时每个人的心理都打了个突,如非光天化日之下,定会疑心遇见了山精鬼魅。
一时间,土堡内鸦雀无声,只听得外面大雪簌簌而落的声响。
顾思空与任天行皆非凡俗之辈,各怀精深武功,在江湖上都算是有名有姓的一流高手,但初入土堡却全无察觉,直到胡八打开房门乍见白衣人的瞬间方才有所感应,两人心头的震撼实难用言语形容,此刻互望一眼,一左一右来到门前,凝神望向那白衣人。
半响后,方才有人大着胆子叫了一声:“大师?大师!”却无回应。
这白衣人虽是俗家打扮,但一头触目惊心的白发似乎只应属于静心修道之人。
一个镖师颤声问道:“他到底是死是活啊?”
这的确是诸人心底共同的疑问。说这白衣人是活人,却无半点生气,若说是死人,又为何能端坐于房中?而那些守卫的吐蕃士卒是否都是被他制住或杀死的呢?
这个十一月的京师傍晚,特别宁静,才至戌时,街上便少了许多游人。夜空无云,皎洁的明月悬于中天,在清冷月光的逼视下,那些罩在屋顶上的白霜与挂在屋檐下的冰棱映着霓虹般的幻彩,仿佛依然延续着白日间的热闹繁华。
然后,那一层玉屑似的雪末寂然无声地慢慢飘落而来,就像是在提醒着人们,隆冬已至。
轻柔的夜风越刮越慢,终于停息下来,雪粉窸窸窣窣地垂飘而下。气息清新,大地宁谧而静默,没有咆哮般的呼啸声,没有撕扯一切的破坏力,如同天上诸神为人间撒下了无数白色的花瓣。
今年冬天京师的第一场雪,就这般悠然沉稳而不易察觉地来了,尤其是在如此晴朗的夜空中,更让人产生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
这样的夜晚是最适合感怀往事的。
比如将军府中那个权高位重、在江湖上被视为不败神话的明将军,此刻忽就抛下正与之商谈要事的将军府大总管水知寒,端起半杯热茶迈步到窗前,怔怔望着窗外悠然飘下的雪花,想到了三年前的某个冬日。
记得那一刻也正逢上当年京师的第一场雪。阴差阳错之下,明将军与自己的平生劲敌在京城的大街小巷“玩”起了一场捉迷藏的游戏。也就是在那一天,他不但在心中定下了彻底击败政敌泰亲王的计策,也终于正式约战了那时他心目中唯一的对手——暗器王林青。
如今三年过去了,泰亲王众叛亲离,远遁南疆,纵负隅顽抗,亦难成气候;而与暗器王林青的一战,虽然明将军自谓武功不敌,但林青力战而亡,葬身于绝顶深渊,确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只看重结果的江湖人来说,明将军的不败神话依旧。
也可以说,正是三年前的一切奠定了明将军至尊无上的地位,从此之后,无论是在仕途还是武道,他都没有了任何对手。
然而,没有了对手是否也就意味着没有了追求?
明将军怀想良久,轻轻地叹了口气,丝毫不介意水知寒会将自己的一举一动皆看在眼里,举杯对空朗声长叹:“林兄,我敬你一杯!”然后昂头一饮而尽。
水知寒的眉头微微一皱,随即垂目敛声,对明将军的神情态度视若不见,只是轻抚了一下自己尚未伤愈的右肩,似乎仅仅是因为这一场寒雪触发了他的伤口。
——那是两个月前在苏州穹隆山忘心峰顶所受海南落花宫高手龙腾空的濒死一掌,亦是一直隐忍于明将军锋芒之下的水知寒纯以武功威慑江湖的首战。
水知寒低声道:“知寒旧伤复发,暂请退下敷药。”
不等明将军回答,他已悄无声息地退出房间。事实上,肩上的伤势已近痊愈,只不过他心下明白:尽管是处身于这样一个温柔的、甚至会让人觉得温暖的雪夜,有些人却依旧会觉得很寂寞,不用人陪伴的寂寞。
而在京师南郊白露院的无想小筑中,那个倦靠在闺房窗边凝望着雪花、风华绝代的女子同样想到了那一天、那个人,也同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终于,骆清幽轻轻站起身来,从墙上摘下那把断了弦的偷天弓抱在怀里。她握着弓的手指因为用力而泛白,仿佛想在弓柄上刻下自己深深怀念的那个名字。但一刻之后,却有一丝恬静的笑容荡漾在她美丽的唇角:就算天人永隔,但谁也管不住她那颗始终游逸在他身边的心。
斯人已逝,她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甚至比从前想念得更加心安理得。因为没有人可以再笑话她,没有人可以用暧昧的态度传播着流言蜚语,她也不用再担心他的安全与健康,还可以随时光明正大地因着某件事、某个情景、某个片段追忆起与他的往事
只是,再也没有人会用一柄小木锤给她敲核桃;再没有人能陪她像孩子似的打雪仗;再没有人可以让她一面唇枪舌剑地斗嘴,一面在心里觉得甜蜜;再没有人能够让她理所当然、衣不解带地照顾,直至嘴角生出水疱;再没有人有能力让她忘了自己身为蒹葭门主的责任
有人敲敲房门,骆清幽方才从一刹那的恍惚中恢复过来:“小何,稍等一下。”她一面轻拭不觉中湿润的眼眶,一面匆匆对镜而照,确定自己脸上没留下任何失态的痕迹。
屋外人一呆:“奇怪,我特别没让人通报,你又怎么知道是我?”
骆清幽淡然道:“除了你,还有谁会如此既含蓄又没礼貌?”
“哈哈,此言何解?”
骆清幽轻理云鬓:“你本是大步而来,至门口十步前却突然慢了下来,此谓含蓄。可是你倒说说,普天之下除了你,哪还会有人半夜三更大摇大摆地直闯女子闺房,还不让人通报?”
“嘿嘿,放轻脚步只是想趁你不备吓你一跳,更何况现在远不到半夜三更,我当你是朋友才不和你见外啊。”
听着对方大大咧咧地解释,骆清幽忍不住抿嘴一笑,开门让客。
凌霄公子何其狂踏入屋中,面上依旧是那副睥睨天下的傲态,口中则喋喋不休:“你夸我没礼貌倒还罢了,可千万不要骂我含蓄,我平生最恨那些心里肮脏龌龊却偏偏装出正派模样的伪君子了。”
骆清幽抓住话柄:“却不知何公子刚才心里有何肮脏龌龊之事?”
何其狂为之语塞,随即自嘲地大笑:“小弟确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他略一停顿,故作神秘地放低声音“下雪了,想约你一同去赏雪。”
骆清幽嫣然道:“我才不信你有那么好心。老实交代,今天到底是赌输了钱还是喝空了家藏美酒,要不然就是被哪个豪门公主拒绝,这才来找我散心的。”
其实骆清幽早已知晓凌霄公子的来意。
何其狂表面狂傲且洒脱不羁,内里却极为细心缜密。他与暗器王林青相交最笃,自然也知道林骆二人情深义重,担心骆清幽思念林青心切,郁郁不乐,所以才常常借故找她。两人每次相见皆如兄妹般出言无忌,就算骆清幽心绪不佳,听何其狂一番海阔天空的东拉西扯后,倒真是减少了许多烦忧。也亏得有何其狂常来相伴,这三年亦杜绝了无数欲要登门的提亲者。
此刻,何其狂的眼神落到了骆清幽的怀中,神色骤然一黯,玩笑话尽皆止于唇边。失去主人的偷天弓似乎已不复昔时的凌厉霸气,却比世上任何的锋刀利剑都能够轻易搅乱他的心境。
骆清幽这才发现,自己刚刚只顾着拭目对镜,却忘了放下怀中的偷天弓。她不愿惹何其狂念及故友,强作轻松地将弓重新挂好:“既然要陪我赏雪,还不快快备轿?”
何其狂却闷叹一声,坐于桌前,毫无禁忌地端起一杯茶倒入腹中。
他向来随心而动,本是兴高采烈而来,此刻睹物思人,再也没了赏雪的兴致。这三年来,他与骆清幽之间可谓无话不谈,却唯独有意避免提及暗器王林青之事,彼此都不愿引得对方感伤。但这一刹措手不及之下,如潮涌来的往事欲避无门,再不能止。
骆清幽怔立一会儿,也陪着何其狂坐下,良久方才幽幽开口:“事实上他已死去将近三年了,我相信他在九泉之下也不愿意看到我们这般沮丧无为。或许,我们更应该关切那些活着的人。”
何其狂无语,只是重重点点头。
“比如,我很想知道小弦那孩子怎么样了?当年宫涤尘传话说,蒙泊大师带他去了吐蕃,但这三年来音信皆无。虽然我相信宫涤尘一定会好好照顾小弦,却还是忍不住替这孩子担心。”
何其狂的脑海中隐隐浮现出那个面容俊俏、行事莫测的宫涤尘。他半生遇人无数,却绝少有人如宫涤尘一样,令他一直看不通透。
骆清幽续道:“我本想有机会去吐蕃看看小弦,却又觉得他或许已适应了如今的生活,见到我之后只怕会更想念他的林叔叔,徒惹伤心而已。瞻前顾后之下,再加上门中事务繁忙,竟就耽搁了下来”
何其狂轻轻点头。他理解骆清幽的心情,那孩子就像是一面连接着现在与过去镜子,看到他,便会照见到那许多不堪面对的往事。
骆清幽提议道:“你一个人独来独往没有牵挂,何不去吐蕃看看他?”
何其狂摇头:“我不去,是因为我在等待。”
见骆清幽不解地望来,何其狂缓缓道:“我等待有一天他会自己回来,搅动这京师的一潭死水。就如同小林当年回京一样!”
骆清幽抚掌道:“是啊,他一定行的!坊间还传闻他是明将军的命中克星呢”她微微抬起头,想着小弦那张虽不英俊却绝对可爱的面孔,以及他充满孩子气却故作老成的顽皮神态,不由无声地笑了起来。
或许在他俩的心里,那个倔强不凡的孩子正是暗器王林青的化身,他们期待着他在某一天,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重现江湖!
“咦,平惑姐姐怎么说着说着话,就突然看着天发起呆来了?还一脸温柔的傻笑?哈哈,我知道啦,一定是又在想你的那个情弟弟了吧?”
“你这小丫头休得胡说八道,你又不是不认识小弦,什么情弟弟,真是难听死了!”
“别不承认。你瞧瞧,这块绣像姐姐折腾了两年多,绣了拆,拆了绣,若不是犯了相思病才怪呢。”
“死舒疑又乱嚼舌头,才没你想得那么龌龊呢!告诉你吧,这卷丝线是小弦离开清秋院时送给我的,我想若是能绣成他的像,下次再见他时看到,不知会有多高兴。可惜大概是没有描像临摹的缘故,怎么看也不满意,有几次想求公子为我画一幅小弦的画像,却又不敢开口。”
“嘻嘻,公子那么宠你,有什么不敢开口的?我瞧啊,你是唯恐公子看破你的心思,所以才不好意思求他吧。嗯,既然姐姐平时待我那么好,我就帮你一个忙,请公子做媒把你许配给小弦,免得你隔三差五地犯相思病”
“住口!瞧我不拧烂你的嘴”
梳玉湖清秋院的一间小屋中,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嘻笑着闹成一团。屋外是寒冬雪夜,屋内却是一派暖春风光。
红衣少女长发披肩,淡眉亮目,嘴角边各有一个圆圆的梨涡,十分俏皮可爱;黄衣少女梳着冲天的羊角小辨,粉颊红腮,瓜子脸上嵌着一对溜圆的眼珠,显得倔强任性。两人皆是清秋院乱云公子郭暮寒的贴身丫环,红衣的名唤平惑,黄衣的则是舒疑。
三年前暗器王林青带小弦入京,途经平山小镇时,小弦被太子御师管平设计所擒,管平将他交给汶河小城的仵作黑二看管。没想到小弦却与黑二结为忘年交,还学到了他家传绝学阴阳推骨术。随后,泰亲王派来追捕王梁辰捉拿小弦以胁林青,但古怪精灵的小弦却从梁辰手中逃脱,阴差阳错地结识了吐蕃国师蒙泊的大弟子宫涤尘,并随之来到清秋院,由此与平惑相识。
平惑与小弦虽然仅仅相处数日,但一个是古怪精灵、聪明可爱的小男孩儿,一个是温良柔顺、善解人意的小女孩儿,友谊与日俱增,二人遂以姐弟相称。后来,暗器王林青带小弦离开清秋院时,小弦便把他在天命宝典封皮中得到的一卷丝线赠给平惑,留待日后相见的记认。
如今三年过去,平惑已长成一个十八岁的美丽少女。她对小弦情深义笃,左右无事便打算用那卷丝线为他绣像,奈何她不懂作画,凭空描绣始终不得神韵,数度返工之下,倒成了几个姐妹的笑柄。
平惑与舒疑这般王侯公子的贴身近婢平时几乎没有什么杂事,终日又锁在深深的庭院中,不免寂寞,相互逗趣取乐原也平常。只不过平惑这等年纪正是少女怀春之时,虽明知自己和小弦仅是姐弟之情,但姐妹间玩笑开得多了,倒弄得她自己跟着不自在起来。
算起来,当年的小弟弟如今也有十五岁了,或许现在的小弦已是一个高大健壮的小男子汉,不知再见到他时会是什么情景呢?一念至此,平惑不由怔怔地发起呆来。
舒疑突然想起一事:“对了,我半月前曾听公子在无意中提起,顾思空奉太子之命秘密出使吐蕃,因为知道公子与宫涤尘交好,所以特来请他写了封信以为引荐。那时姐姐怎么不让他顺便带话给小弦呢?也好让小弦知道姐姐的相思之情啊嘻嘻。”
平惑并不理会舒疑话中的调侃,低叹道:“我何曾不想呢?但公子后来说,与顾思空同行的还有将军府中人,所以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奇怪,为什么有将军府的人就不行?对了,我曾听人说,你的小弦弟弟可是明将军的什么克星,难道就为了这个缘故?我才不信那小小孩儿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呢,估计明将军根本就没有把他瞧在眼里。”
平惑摇摇头:“并非为了这个。而是因为太子府与将军府的人一起去吐蕃,必定是一件极为机密的事,怎么可能会替我做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呢?”
舒疑不解:“那有什么关系啊?不过就是带几句话罢了。”
平惑知道舒疑对京师格局不甚了解,多作解释也无用,仅是提醒她道:“你答应我,这事以后不要再提了,万一给外人知道了,说不定还会牵连到公子呢。”
“好啦好啦,我再也不提就是。”舒疑见平惑一脸正色,吐吐舌头笑道“公子也不知去了哪里,这么晚还没回来。如今房内就你我两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哪有什么外人?”
“你真是个天真的小丫头,岂不知隔墙有耳?”
“哦,我明白了,你是怕别人知道你有情弟弟了吧。”
“你再胡说,找打!”
听到两个少女只是在房内打闹不休,再无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一个伏在屋顶偷听的矮小黑衣人缓缓起身,脚尖轻点,一纵数丈。
他飞纵的方式极其古怪,身体腾空后袍袖轻舞,轻轻卷起一层新雪,重新覆盖在他伏身与落脚之处,将自己的行踪掩盖得天衣无缝。
黑衣人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清秋院,除下面上的一层黑布,赫然是京师三大掌门之一的关睢门主、当年的刑部总管洪修罗!
三年前泰亲王谋反事败,身为其亲信的洪修罗眼见大势已去,众军围迫之下只得无奈地降于太子。按理谋反当斩,不过洪修罗毕竟是关睢一派掌门,杀之牵涉太大,所以仅是革职后羁押于狱中。
关押近一年后,一道密诏传来,洪修罗秘密恢复了自由。虽已不可能官复原职,但是却有了新的任务——那就是监视京师三大公子的动向。
他的一切行动都必须在暗中进行,平日也不能抛头露面,以防他人弊言罪人出狱之事。当初权高位重的刑部总管如今却只能行使一名捕快的职责,甚至比普通捕快还不如,说到底只是一个见不得光的线人。
京师三大公子中,凌霄公子何其狂武功最高,洪修罗轻易不敢去招惹;而被誉为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简歌于三年前平定泰亲王叛乱后云游在外,至今下落不明;唯有乱云公子郭暮寒一直滞留京师。
乱云公子郭暮寒为人谦和,虽身为逍遥一派,但太子一系与将军府都与他交好,而他处世随心,不理政局,出言行事皆不会太过谨慎,这也是洪修罗把他定为主要监视目标的重要原因。
洪修罗今夜监听平惑与舒疑的对话,无意中听到太子府与将军府的一次联合行动。
自从泰亲王谋反失败,远遁南疆后,京师的几大势力仅余逍遥派、将军府与太子系,除去不理政事的逍遥一派,将军府与太子府可谓是正处于争权夺利的峰口浪尖,而这两大派系居然联合行动,这无疑是一件足以引起各方震惊的大事。但是洪修罗却一点也猜不出,这次行动的意图。
洪修罗望望天色,口中喃喃道:“时光还早,不如去看看她吧”随即朝城东奔行而去。
他到了东郊,在一处荒山密林外放慢脚步,环顾四下无人,便提气运功掠上树梢,一路飞奔,直达山头。
片刻之后,洪修罗已驻足在山头上,手中多了一架望远镜,往下望去,足可清晰地看到东郊的一群小木屋。
那群木屋呈环状,外表看来破烂腐朽,仿佛是难民住所。但在几座木屋的环绕中,却有一块三丈方圆的空地。而此刻,空地上摆满了灼灼燃烧的蜡烛,一位白衣少女正手持软鞭置身于一片烛光中。
就见她手中软鞭将数十支蜡烛卷起,在空中起落不休,而那些蜡烛竟然不曾熄灭,衬着漫空轻雪,远望去犹如一道道火龙在飘絮中飞舞,煞是好看。
洪修罗在心中暗暗计数,软鞭卷起的蜡烛已达二十七支之多,脸上露出一丝欣然的笑意,喃喃道:“比起前日又多出两支来,有进步啊。”
正自语间,却见那少女脚步略乱,一支蜡烛已从鞭梢上落下,她心中一慌,鞭法更乱,又有两支蜡烛因此而熄灭。白衣少女跺跺脚,似是发怒般拼力一扫,软鞭顿时如同钢刀利剑,将数十支蜡烛尽数剖为两半。
洪修罗神色一黯,轻叹一声:“欲速不达,欲速不达啊”虽瞧得不甚清楚,却能想象到那少女脸上此刻必定挂上了恼羞成怒的神情。而他的语声中分明带着一分遗憾的欣赏,又有几许惋惜的安慰,若是被局外人听到,定会以为那白衣少女是他的亲生女儿。
蓦然,一个蓝衣人出现在空地之中,手中指点几下,随即接过白衣少女手中软鞭,轻轻一挥,将地上的数十支蜡烛尽皆卷起。令人惊异莫名的是,那些本已熄灭的蜡烛竟然在空中被其余蜡烛一一重新点燃。
蓝衣人似乎在教导白衣少女运气挥鞭的法门。但见他举手投足间潇洒自如,动作灵动而不觉唐突,机巧而不失沉稳,直如挥毫泼墨、摘花弄蝶,仿佛正踏足于田间野径,信手捉弄那漫天飞动的萤火虫一般。
洪修罗的目光锁定在那蓝衣人身上,又是一声叹息:“以折花手使缠思鞭,虽有克刚之柔,却还是少了那份缠绕相思之意。”
低语间,那远在数里外的蓝衣人突然抬头望来,洪修罗尽管明知自己藏身于山林之间,决不可能被对方发现,却还是忍不住略缩了缩头。
事实上,洪修罗早已查明了这二人的身份。
蓝衣人正是江湖上最神秘的四大家族中蹁跹楼主花嗅香,而白衣少女乃是四大家族中温柔乡的二代弟子水柔清。她非但与洪修罗毫无关系,从某种程度来说,反而应该算是他的敌人。
只不过,每次看到她时,洪修罗都会想起自己的女儿。
三年前,他锒铛入狱,为怕受牵连,在十名关睢弟子的保护下,妻子带着他的一对儿女远离京师,然而在路上却被一群蒙面人伏击,妻女虽幸免于难,他的儿子却当场战死。那之后,心智大乱的妻子认定他是导致爱子惨死的罪魁祸首,从此便与之断了联系,而自此,他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
洪修罗自知任刑部总管时得罪过不少人,包括许多自认恩怨分明的江湖人士,如今自己一朝失势,报复亦会随之而来。对此他心理上早有准备,但却无法原谅妻子对自己的态度:嫁给我时的风光你都忘了么?可以同富贵便不能共贫贱么?他更不能原谅的是,她不允许爱女与自己相见,于是,在怀恨妻子的同时,他亦万分地想念着女儿——他目前唯一的骨肉。
直到他奉命监视三大公子,在简歌的住所旁无意发现了日夜练功不息的水柔清,才从水柔清倔强的神态,眉宇间的自傲发现了女儿的影子,尽管或许那只是同龄女孩的些许类似罢了。
既然无法见到女儿,多看看她也可以稍解想念之情吧?
就这样,近两年来,几乎每一夜洪修罗都会在这个小山头观看水柔清练功,并从此得到不足为外人道的安慰。后来,他查出水柔清其实是八方名动中水秀的女儿,因此对她更加心存怜惜。
他不知道水柔清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会近于疯狂地练功。但他从一些细微处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仇敌——简歌,也因此怀疑水秀之死与简歌有关。若不是这个外表英俊、内心阴毒的简公子假意应允在太子一系中做内应,泰亲王或许不会贸然发难,导致一败涂地,毫无还手之力,而他这个堂堂的刑部总管也不会沦落到如今这般妻离子散、不见天日的田地!
洪修罗就这样远远地望着那个其实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白衣少女,任凭滔天的仇恨与一脉不可言说的温情在心头交汇纠缠。
待水柔清练功完毕,与花嗅香回房安歇后,洪修罗才怅然离开小山头。
此时已是半夜一更时分,雪依然无声无息地落着,洪修罗漫步独行于六街之上,准备向他的新主子通报搜集到的情报。
走了几步,他突然心生感应,蓦然停步回望
最后,他的眼睛停在街角边一个黑暗的角落。
——那里赫然有一个白衣人!
令洪修罗惊讶的是:此人身着白衣,分明并不想掩饰痕迹.可自己刚刚偏偏对之视而不见,纵然自己满腹心事神思不属,毕竟多年功底犹在,无论如何也不应该经过此人十余步后方才有所感应。若来者是敌非友,乍施突袭,刚才那一刻已足以令自己命丧黄泉。
他是谁?
洪修罗尽量按捺住震惊之情,缓缓朝那白衣人走去。
白衣人四十左右年纪,相貌平平却极显苍老。洁净的白衣不沾一尘,只在腰间束着一根窄窄的腰带,呈现出陈旧的冷灰色,质地颇为古怪,除此之外,他的身上别无装饰,而最触目的,则是那一头根本不合年纪的白发。那白发在头顶正中绾了一个髻,然后分从两肩披落,显得他本已窄小的脸孔更加细长,乍望之下有些滑稽。然而,他的神情中没有中年人应有的沧桑,反倒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恬淡,优雅而出尘,仿佛正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他是—个对任何人都无害的避世之人。
然而,洪修罗却不敢掉以轻心。虽瞧不出对方是否身怀绝世武功,但仅凭那份隐匿之功便足令他不敢轻视。
此人半夜三更现身京师,容貌陌生,形迹可疑,若是放在三年前.洪修罗定会毫不犹豫地先发制人,擒下他再慢慢严刑拷问,但如今,他却已不会如此造次。
洪修罗正犹豫着是否应该就此离去。无论对方是何来历、有何目的,以他此时此刻的处境,完全没有必要多管闲事。
可看似神游物外的白衣人居然令人意外地先开了口:“请问这位兄台,去幕颜街应该如何走?”他说话的声音低柔且极富磁性,就像一位堪破世事的老先生正娓娓诉说着自己久远的经历,令人心生好感。只是他的语调稍有古怪,音节黏滞模糊,似乎带着一些域外口音。
洪修罗吃了一惊。白衣人浑如白日里的普通问话在这半夜时分显得无比突兀,再细瞧他的神情,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隐含的一分敌意,语气里甚至还略带着一些贸然打扰的歉意。
洪修罗的心中刹那间浮上一个念头:若此人不是傻子,就绝对是一个可怕的敌人。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僵硬起来,一面缓步朝白衣人走去,一面努力在面上挤出一个平和的笑容:“幕颜街离此不远,过去两条街就到了。”
白衣人的目光落在洪修罗脚下,眉梢略挑:“原来是洪总管,失敬失敬。”
洪修罗方才如临大敌,无意中露出成名绝技“山重九胜”不料却被对方一眼识破来历,这一声“洪总管”听在耳中极尽讽刺,不过看白衣人神情平静,似乎又绝无半分调侃揶揄之意。
白衣人拱手淡然道:“听说洪总管被人下于狱中,想不到已然脱困,真是可喜可贺。”说罢就要转身离去。
“且慢!”洪修罗已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冷喝一声。
事实上,他出狱的事情虽然极其隐秘,但将军府与太子府肯定早已探得消息,只是碍于各方情势,方才没有公开。但此刻被白衣人轻描淡写地揭破,令他立刻生出杀人灭口之念。
白衣人应声止步,缓缓回过头来,一双黑白分明、充注玄机的眼睛紧紧盯着洪修罗,随即恍然大悟:“想必是当今圣上暗中下令,才让洪总管得以脱身吧。洪总管大可放心,今日相遇也算有缘,此事我定不会再对他人说起。”
洪修罗越听越惊。诚如白衣人所言,正是当今圣上暗中下令放他出狱的。毕竟洪修罗做了近十年的刑部总管,纵然落狱,手上亦握有许多暗中培植的势力与眼线。如今表面上京师成了明将军与太子建的两虎相争,但皇上自然不可能视而不见,所以这才暗中放出洪修罗,目的就是借以牵制将军府与太子一系,想不到这不足为外人言的复杂情势,竟被白衣人于瞬间瞧破,其人心智之聪慧,反应之快捷,可谓世上少有。
白衣人将洪修罗脸上的神情尽收眼底,低叹一声:“斗胆奉劝洪总管一句,昔日荣华已成过眼云烟,何不放下追名逐利的欲念?闲云野鹤虽无趣,却是瑶台月里仙。”
这句话被白衣人轻声说来,却如一柄重锤整整捶在洪修罗心窝里。
记得在狱中初闻爱子惨死的消息,他忍不住在无人之时失声痛哭,那时只期望自己可以苟全性命,从此带着妻女远远离开争名夺利之所,重守天伦,任何功名利禄全都比不上家人的平安
可是,等到皇上的一诏密令下来,他却又按奈不住一颗入世之心,当初踏错一步随太亲王谋反,那么现在跟着圣上总有机会东山再起,重掌大权吧?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皇上的任务。
可是两年多了,他才真正了解,自己这个谋反逆臣已不可能重获信任,他只是一枚尚有用处的棋子而已。或许以后还会等来未知的机遇,但人生又有多少时间可以容他慢慢等待呢?既然想念女儿,为何不能放下一切,去天涯海角找寻她呢?
洪修罗又想到三年前谋反前夜莫名失踪的追捕王梁辰,同在刑部供职,他无疑比自己洒脱得多,或许现在正在某处逍遥快活?而牢狱王黑山虽然听说巳死于乱军,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有可能借尸还魂,暗中脱逃?反观自己,或许是做惯了一派掌门,生死关头便只为了盲目的骄傲与荣誉而战,丝毫不通明哲保身之道,直到确认大势已去,顾念家人与门徒的性命,才不得不弃械投降,又被将近一年的牢狱生活磨去了最后的一丝锐气,此刻就像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稻草般,为了些许渺茫的希望,妄图再获名利,每日昼伏夜出四处探查,宛若见不得光的鬼魂。早知如此,当年战死于乱军之中恐怕更是一种解脱吧
刹那间,洪修罗心中百念杂陈,被白衣人轻轻的一句话勾起了无数心绪:等他清醒过来,那白衣人已然不见了踪影。地面上却留下了一串脚印,笔直地往幕颜街的方向行去。
仅从足印的深浅,无法判定那人是否身怀异技,但看这一串脚印每一个都是极为有力均衡地踩踏于雪地之上,周围的积雪丝毫不乱,每一个都仿佛出自精心铸就的模具,足以显示出白衣人没有半点犹豫,充满着自信的心态。
以洪修罗的武功与追踪之术,追上那白衣人可谓易如反掌,但他却只是下意识地慢慢跟随着那串脚印。
尽管从头至尾,那人都没有给他带来半点威胁,洪修罗此刻却怀着一份切切的期待和一份隐隐的惧怕,既希望再听白衣人说上几句话。又想将之抓起来拷问来历。
洪修罗只知道:像这样一个神秘而睿智的人,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作为敌人,都是这一生中可遇不可求的机缘!
转过一条街角后,洪修罗已看见了白衣人悠然坚定的背影。他正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上前,却突然倒吸了一口冷气,惊讶地望向左方。
在他左边五步之外,端坐着另一个白衣人!
乍看之下,他会以为两人乃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兄弟。
但事实上,这个端坐着的白衣人与方才那个有着迥然不同的气质,或许相同的只是两人都有一种令人难以察觉其存在的本领。
坐着的白衣人没有白发,年纪仅仅是二十出头,不但没有半分老相,反而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乍见之下就像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摸他的脸。
可是,在这张看似乖巧的面容上带着一份极为古怪的笑容:如孩子望见心爱玩具的开怀;如猎豹盯准猎物后的残忍;如少男看见心爱女子的羞涩;如旅人远行后渴盼家人的热切许多复杂的情绪全都矛盾地集中在他的笑容里。
白衣少年望着洪修岁,微微眯起了眼睛,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不知为何,在洪修岁的眼里看来,那少年的舌头仿佛正舔去他嘴角挂着的一丝鲜血;而他的眼神在暗夜里瞧来,竟仿佛弹出了一道惨绿的光芒。刹那间,洪修罗恍如被一桶冰水突然从头至脚地淋下,心底泛起一片阴湿。
这一刻,身经百战的堂堂刑部总管、关睢门主竟然生出了逃跑之意。他见过无数高手,包括被誉为天下第一高手的明将军,但却还从未遇见过如此令人惊怖的人物。
或许那白衣少年的武功并不高,但他的神情却明白无误地透露出一种期待:他期待着洪修罗走上前来,无论是用笑容还是用刀剑;他期待着鲜血染红这条暗夜的长街,无论是洪修罗的还是他自己的!
不管这个白衣少年是因何目的出现在这里,不管他是为了阻止洪修罗跟踪另一个白衣人还是特意来找麻烦,洪修罗都不打算继续与他纠缠。
“可以和任何人打交道,但不要和野兽讲道理!”这是他做了多年刑部总管后悟出的一个真理。
于是,洪修罗沿着来时之路缓缓退开,直到退出十余步后,他才注意到另一件他本应该首先注意到的事:那个白衣少年的手里抱着一柄短小且精光四射的宝剑,而他,正轻轻抓起一把细雪,慢慢擦洗着这柄看起来仿佛孩童玩具的剑。
不!不是擦洗,而是以雪磨剑!
并不是所有人都习惯在这样的雪夜回想太久远的往事。
比如被称为“君无戏言”的吴戏言,便只是在为一件三个月前发生的事情烦恼着。
在京师里,吴戏言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他的地位并不是来自世袭的爵位,也不是来自万贯的家财,更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别的武技。而是因为,他有一张极为强大的情报网。
京师之中,甚至可以说整个江湖之上,几乎任何重要的事情都逃不过吴戏言的情报网,而任何一个人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便可以得到货真价实的消息。
所以,哪怕是在心里嘲笑吴戏言落泊甚至显得猥琐的相貌,寒酸甚至稍嫌邋遢的衣着,哪怕讨厌他刻薄且装腔作势的言语,吝啬而近于贪婪的作为,
但是在表面上,任何人却绝对不能不尊重他。
因为越是位重权高的人越可能有求于他,而讨好他的最佳办法,无疑就是除去那些不尊重他的人。
可是三个月前,吴戏言第一次感觉到了露骨的不尊重,而他对此却毫无办法。因为对方是将军府的大总管水知寒!
几年前可不是这样“吴戏言”那时是一面响当当的招牌,就算京师五派彼此间斗得你死我活,却谁也不愿意得罪这样一个拥有足可扭转劣势能力的“君无戏言”所以他可以左右逢源,在混乱的权势斗争中为自己谋得最大的利益!
可是现在情形却有所不同。魏公子死了,太亲王垮了,京师五派仅余三派,其中逍遥一派根本不理琐事,诺大京师其实就剩下了将军府与太子府斗法
而吴戏言在京师中的地位似乎也随着情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一点令他极不好受,尤其想打那一天水知寒在那么多人的面前对他语含威胁,一点情面也不留,吴戏言便更不好受了。
所以,今晚的吴戏言喝得烂醉,一面摇晃着跌跌撞撞地往家走,一面借着酒劲骂骂咧咧:“我不就说了几句实话吗?你大总管犯得着用八百个人抬轿子——穷耍威风吗?哼哼,有本事就别来找我,直接去对付五剑山庄和碎空刀叶风啊”吴戏言的话突然止住,不绝钻入脖子的雪花让他清醒了一些。他的情报网一个月前就报告过:尽管,被称为将军府五指的五大高手断了无名指,废了中指,六大邪派宗师之一的厉轻笙也命丧于穹隆山忘心峰,甚至还赔上了水知寒的右臂。但,五剑山庄已经不存在了,而那个被江湖上誉为“刀意行空,刀气横空,刀风掠空,刀光碎空”的年轻一代高手碎空刀叶风也从此下落不明,极有可能已死在将军府的高手围攻之下。
正所谓普天之下,谁可抵挡将军令?
这一刹那,吴戏言忽有所悟。正是因为京师只剩下针尖麦芒的两派,所以他才必须选择一方,而不似从前那样可以在几派碾轧的夹缝中如鱼得水。在如此情形下,水知寒才会用那样的方式逼迫自己:顺者昌,逆者亡。而他,又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样一个轻雪飘扬的夜晚,半醉半醒的吴戏言方才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事实上,前几年将军府很少与他打交道,或许只是因为明将军根本不屑凭着吴戏言的情报压倒敌人,可是现在,明将军现身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而那个当年唯恐遭到明将军之忌、自命“半个总管”的水知寒,似乎已不甘仅仅做一名总管了
吴戏言又想到十天前,太子一系顾思空与将军府的大拇指凭天行共去吐蕃的消息。太子府与将军府联合行动,在以往是决不可想象的,而这些是否都出于水知寒的授意?他到底想做什么?
吴戏言越想越是心寒,若是自己一直这般瘸子上台——立场不稳,那么大有可能令京师两大派系都视其为对方的眼线,这个后果他绝对承受不起。或许他真的应该离开京师,另寻安身之地?凭他的本事,江湖之大何处不能立足,又何必在这里受人欺辱?
吴戏言半睁醉眼,望一望京师的高城阔墙、繁华锦楼,竟意外地发觉,自己是那么地舍不得。他可以不要锦衣玉食,不要珠宝美女,但他受了不默默无闻、乏人问津的生活,只有在京师,他才能得到那么多恭敬,处处有人奉承,这才是他想要的一切。而这些,正是到其他地方,那些粗豪的江湖汉子绝对无法给予他的。
“这真是矮子骑马——上下两难啊!”吴戏言喃喃叹道。他本不是一个缺乏决断的人,但这一刻,他却无法替自己的未来谋划出一条坦途。
或许,是真的老了么?
“请问,您是吴先生么?”一个低柔且富有磁性的声音传人耳中。
虽然夹着一丝域外口音,但那声音本身却让人那么舒服,那么温暖,就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用他满是老茧的大手轻抚着你的额头,令人止不住想扑入他怀中,吐尽人生的烦恼。
吴戏言的酒本已醒了几分,听到这句话竟又觉得酒意上涌“哇”地一声,张口吐了出来。
然后,他就看到一双白净修长的手轻轻扶住自己的肩膀。那双手的每一个手指都是那么的一尘不染,每一个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同样长短。沿着这双干净清爽的手望去,先是秀气如女子的手腕,腕间挂着一只玉镯,那玉镯似是南整块翡翠打制,清碧如滴,绝非凡品,随后是被白衣遮了半边的手肘,依然是那么的洁净,似乎每一个毛孔都被琼浆玉液细细浸润过
他的肩并不宽阔,却有一种足可让人依靠的力量,他的脖子不算白皙,微微挺露的青筋却带来一份给予信任的坚定,令人相信再往上看,一定是坚毅刚强且充满男子气度的面孔
所以,当吴戏言发现对方只不过是一个面貌普通平常,长着一头完全不合年纪白发的中年人后,脸上尽是愕然。随即,他瞧见对方那略显滑稽的束发后,又不由大笑起来。
白衣人扶稳吴戏言,微微一笑:“风寒霜滑,吴先生多加小心啊。”
吴戏言并不惊讶对方认识自己,在他看来,在这京城中,若是有人不认识自己那才叫稀奇。但是让他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个陌生的白衣人会让识人精准的自己一见之下产生那么多的错觉,更奇怪的是,为什么在半夜三更于无人的大街上遇见此人,竟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短短一瞥间,吴戏言对白衣人已有了大致的了解——这是吴戏言最喜欢接触的一种人,有智慧有学识,有地位有品位,或许他们脸上故作谦卑的尊敬与口中婉转的奉承未必出于真心,却绝对已经打动了他。
吴戏言擦擦嘴上的污物,又蹲下身抓起一把雪放于口中权当洗漱。
白衣人静静地望着他,既不为他孩子气的举动微笑,也不表现出对一点鄙夷,就放佛是一个等待美丽贵妇梳妆的客人,不急不躁。
吴戏言见过无数人等,此刻却无法判断白衣人是否是那种只要满意就会出手阔绰的豪客,只得习惯性地试探一句:“不知老弟找我何事?”
白衣人轻轻道:“想问吴先生一件事情。”
令吴戏言失望的是。对于“老弟”的称呼白衣人没有任何反应,大概先生、大师、仁兄之类的称呼他也都可以不皱眉头地一一应承下来。
吴戏言嘿嘿一笑:“每一个找我的人都是要问事情的。不过现在这个时候么,就好比是八月十五吃粽子”他有意不说出下句,细看白衣人的反应。
自衣人仅是似笑非笑地挑挑眉,似乎完全明日吴戏言的言外之意,又似根本没兴趣与之拌嘴。
乎根本没兴趣与之拌嘴。
吴戏言依然无法判断对方的心意,只好将下一句“不是时候”吞进肚中,轻咳一声,正色道:“既然你有问题,吴某自会有回答。当然,精彩的回答也需要精彩的报酬。”
白衣人全无任何客套,只是淡淡地问出自己的问题:“大概在十六年前,一位来自吐蕃的年轻人到了京师,却不幸生了急病。或许是因为他的形貌惹人生疑,所以无人援救”
吴戏言面色微变,伸手止住自衣人的话:“你可知道,我回答别人的问题向来有几个条件?”
白衣人的脸上没有一丝不耐:“刚才吴先生说过,精彩的回答自然会有精彩的报酬。”
吴戏言强按住心中一股莫名想顺从他的念头,自顾自道:“我吴戏言回答问题,有五说三不说。你想不想知道到底是什么?”
白衣人令人难以觉察地点点头:“只请吴先生长话短说。”
不知为什么,白衣人一个如此模糊简单的肯定竟令吴戏言有种欣喜的感觉,放佛他才是那个有求于对方、需要竭力讨好对方欢心的人。
吴戏言清清嗓子:“一见如故、穷困潦倒、家有亡亲、救人危难,这四种人可免费说,还有一个么,嘿嘿,若能与我对诗之人,亦可免费。”
事实上他这“对诗”一举不过是应和螳有趣的村言巷请,譬如方才那一句“八月十五吃粽子——不是时候”之类。
白衣人露出微笑:“想不到吴先生竟是一个好心人。”
这句夸奖令吴戏言好不得意起来,脸色微红,随即又道:“本来我与老兄一见如故,原可免费告诉你。只可惜啊”说到这里,他又停顿下来卖个关子。
这一次白衣人倒是识趣,缓缓接口:“想必是犯了吴先生的三不说之忌。”
吴先生突然觉得极为喜欢这个白衣人:“这三不说么,刀剑相逼不说,伤天害理不说当然,这两点与你扯不上关系。但老弟恰恰是犯了最后一忌:说过的话不再说。”
他本想看看白衣人的神情会否因此而紧张,却未能如愿。那白衣人只是沉吟不语,似乎在考虑如何劝动吴戏言。
吴戏言终耐不得沉默:“当然,普通的小事不必刻意禁忌,但老弟既然问起‘天脉血石’之事,在下实在无能为力。至于我曾将此事告诉过其他什么人,此乃我的职业秘密,自然也不能告诉老弟。”
白衣人终于叹了一口气:“只怕今日不得不犯吴先生的两样忌讳了,在下静等回答,只要吴先生改变主意,叫我一声便是。”
“嘿嘿,只怕你这是按着鸡头啄米——白费心机,也不去打听打听,我‘君无戏言’说话,何时不算数过?”吴戏言从头至尾始终没有看透白衣人,对方的这句话更是让他如坠迷雾,越想越不对劲,不懂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忍不住脱口发问“喂,老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白衣人抬手撩开垂下的白发,本如古井不波的脸上露出一丝调侃之意:“还请吴先生稍等片刻,我无须你付出精彩的报酬,就会给你一个绝对精彩的回答。”
吴戏言大笑:“想不到老弟竟然学我说话,哈哈”他的笑声猛然收住,因为他惊奇地发现那白衣人竟就此转身离开,一时他居然有些不舍:“老弟慢走,就算不能回答问题也可以交个朋友啊”说话间他又微一皱眉。刚才白衣人抬手撩发之际,他看到对方的翡翠玉镯后露出的手腕上有一片肌肤明显有异,仿佛是胎记,又更像是刺青,最奇怪的是,那片肌肤呈现出奇异的碧色,不知是否是那玉镯反映雪光所致。
吴戏言隐约记得,自己曾经听说过一种古怪的刺青,只恨此刻残酒未醒,一时竟然想不起来
然后,他就看见了另外一个白衣少年!
那个生着一张娃娃脸的白衣少年倒提着一把精光四射的短剑直直朝吴戏言缓缓走来,脸上带着一份令人畏怖的期待之色。
那柄白衣少年倒提的短剑长不过尺半,在积了半寸雪的地面上划过,却没有留下一点划痕,看似离雪面还有肉眼难以察觉的距离,但那剑锋与地面之间,却传来令人惊骇的摩擦之声,如同短剑正毫无痕迹地穿透积雪,与地面直接接触。而那嘶哑的摩擦声决不像是一柄短剑所能发出的,倒似是一把重达百斤的开山巨斧!
眨眼问,吴戏言的酒全醒了。
以前,吴戏言也曾面对过威胁,甚至比此刻的情形更为急迫,但他甚至都懒得露出一丝惧意,因为任何人都清楚,如果杀死了吴戏言,那么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家人、师门、朋友,甚至只是和他有过一次鱼水之欢的青楼女子,都可能遭到飞来横祸。
所以,尽管吴戏言身无武功,却比许多武人更有一份硬气。
但,这一次,他却毫无选择!
正如白衣人所说,他今日不得不连犯两条忌讳:纵然刀剑相逼,他也不得不说出曾经说过的重要情报。
因为,只看白衣少年脸上的奇异神情,他就清楚地知道,面对的正是那种嗜杀且绝对不惜后果的疯子。
吴戏言不顾身份地大叫起来:“先生请留步,我这就回答你的问题”
值此生死关头,吴戏言终于想起了这看似孪生兄弟却迥然不同的两个白衣人的来历。
——鹤发童颜!
“鹤发童颜求见端木庄主。”
端木敬颜披着半边衣服,打着哈欠,勉强坐进大堂正中的虎皮交椅上,一面揉着眼睛,一面慢慢念出手中一张白纸上的几个字,皱皱眉头:“什么东西?”
堂下一位小厮垂手恭顺地回答道:“求见庄主的是两个白衣人。一个四十多岁模样,另一个瞧起来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既不似父子又不像是朋友,不知道是什么来历。”
端木敬颜冷哼一声:“他们有没有说到底找我什么事?嗯,像不像那种穷困潦倒的家伙?或是身怀至宝待价而沽的?”
小厮努力回想,犹犹豫豫地道:“是那个中年人出面递的帖子,并没有说因为何事找庄主。不过他们虽然不像那种穷得要卖儿卖女的破落户,但或许真有什么宝贝。”
“呸!”端木敬颜一口浓痰喷在小厮脸上“不问清楚凭什么替他传信?他娘的,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急事,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不想活了?”
位于京城之北二十里的端木山庄并不是什么江湖门派,原只不过是一家当铺,可是却比许多江湖门派更为有名。因为这家当铺专门搜罗各种奇珍异宝,然后转手,卖给京城的名门望族、纨绔子弟,甚至是当红的青楼姑娘。
出入京师,身份可谓是最重要的,而身怀异宝正是一张极为特别的身份证明。试想一位王侯戴在头上、挂在身上的都是几百两银子一件的“便宜货”又有谁会信任他的身份?又岂能得到与之名望相符的敬重?所以,许多贵族豪门不惜重金,只求能从端木山庄中购来新奇贵重的宝贝。
久而久之,江湖上人人都知道端木山庄之名。若是囊中羞涩,恰好手头上又有几件奇珍异宝,便可以用之换取银两。当然,价格并不公道,赎金却高得离谱,赎回的条件也相当苛刻,一旦超过短短的期限,恐怕就再无可能物归原主。名曰典当,事实上就是低价收购。
但至少,这是一个可解燃眉之急的地方。
受了端木敬颜一口浓痰,那小厮却动不敢动一下,结结巴巴地道:“咳咳,那个中年人似乎很好说话的样子,庄主平日不是教训我们,适当的时候要与人为善,免得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听小厮如此回答,端木敬颜不禁一怔。
所谓“与人为善”之言不过是他偶尔兴起讲的,想不到下人倒记得清楚,可如此一来,反倒不好再责怪这小厮,只好没好气地骂一句:“叫他们滚,老子要继续睡觉。”
“抱歉打扰了端木庄主睡眠,可在下的确有急事想求。”一个白衣人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大堂中。
端木敬颜不由一惊。
这端木山庄虽不是什么武林世家,但财大气粗,重金请来的护院皆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好手。这白衣人虽然看起来豪不起眼,却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到这里,必然有非常的本领。
端木敬颜心念电转,随即指着小厮怒骂道:“滚!顺便叫看门的蠢货也一并滚蛋!”骂完,转过脸面对白衣人却立刻换上一副表情,不失倨傲地一笑“不知先生怎么称呼?”白衣人只是简单地两个字:“鹤发。”
在端木敬颜听来,白衣人那略含傲意的回答无疑展现着一种高贵的身份,再配上那两缕垂直的白发,平添几许仙风。所以尽管他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号,还是含笑道:“久仰久仰。却不知鹤发先生早上是习惯喝茶还是喝酒,或是来碗燕窝?”他是多年的生意人,早习惯了看人说话。但见此人英华内敛、不急不躁,便知来了大主顺,心里猜想,对方的目的到底是卖还是买?
鹤发摇摇头:“只请端木庄主屏退左右。”
端木敬颜嘿嘿一笑,微微挥手,几名侍从应声退下。
鹤发微微一哂:“还有九人想必是端术庄主的心腹,就不必刚避了。”
端术敬颜大感惊讶。
事实上端木山庄日进万金,戒备森严,在夹墙暗阁里正是藏有几名高手,这些隐情自然不足为外人道,却不想对方在不动声色中便已察觉,甚至连人数多少都了然于胸。
又听鹤发续道:“不过今日的事情若有泄漏,惹上麻烦的人恐怕不止是我。”
端木敬颜听出鹤发的话中之意,心头极不舒服,只是碍于对方来历可能不小,也不便发作,只好借着笑声掩饰:“哈哈,我做买卖向来诚信无欺,天地可鉴。鹤发先生无须多虑。”
鹤发淡淡道:“今日我不是与庄主做买卖的,而是来打听一个消息。”
“哦?”端木敬颜顿时少了兴趣,讪讪一笑“那么鹤发先生好像来错了地方,你应该去京城找‘君无戏言’才是。”
鹤发不急不徐道:“我已找过吴戏言,所以这才到了端木庄主。若是庄主愿意帮忙,这个小玩意敬请收下。”
说话间,他已在桌上轻轻放下一枚小巧的金簪。金簪内嵌有一枚绿豆大小的玉色珠子。然而奇的是,那簪子光华耀眼,价值不菲,可镶嵌的珠子上却布满许多小黑点,如同霉变。
“翰墨簪!”端木敬颜盯着那支金簪,双目放出异彩。
“端木庄主果然好眼力。”鹤发微笑道“此‘翰墨簪’看似平常,然而簪内的那枚东海夜明珠上却以精工巧手刻下了千余字的诗词名句,肉眼难辨,每至夜深时以珠光映于墙上,方可一窥究竟。”
端木敬颜素闻“翰墨簪”之名,心痒难耐,伸手欲取来看个究竟,却被鹤发止住,微笑道:“端木庄主是个生意人,当然知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道理。”难得的是,鹤发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着那份泰然自若的态度,无论是利诱对方还是有求于人,神情上都没有半分异样。
端木敬颜咽了口唾沫.努力掩饰住眼中的贪婪:“还请先生明示来意。”
鹤发缓缓道:“事情要从十六年说起。一位来自吐蕃的年轻人到了京师,住在平安客栈中,却不幸生了急病。或许是因为他的形貌惹人生疑,所以无人援救,反而被小偷趁机偷去盘缠。店主怕被恶疾传染,竟将他赶出客栈,眼看就要横死路边,幸好有一位无意路过的好心人于心不忍,把他接回家中,悉心看护,总算将之从回门关救了回来。那年轻人感激其救命之恩,奈何身无长物,便把贴身挂着的一块奇异红石相赠,说是家传之宝留作信物,日后再来相谢,随后便返回吐蕃”
“且住。”端木敬颜听得不耐,插口道“这故事忒也平常,与我又有何关系?只怕先生找错了人。”
鹤发听若不闻,甚至语速都没有改变:“那个好心人只是一个普通商人,本也不求人报答,只是看那奇异的红色石头好玩,便随意收下。不料半年后,他做生意赔了本,欠下巨额债务,将家财尽数变卖依然难抵,走投无路之下,听说端木山庄收留异宝,便把那块红石抵押给了庄主”
端木敬颜这才明白过来:“哈哈,原来你说的是那块红色的小石头啊。虽然奇巧,却非玉非宝,并不值几个钱,亏我还给他二十两银子。”话语中大有懊悔之意。
鹤发望定端木敬颜:“我相信端木庄主不会做赔本的生意,只想知道现在这块红色的石头到底在何处?”
这一眼瞧得端木敬颜心头有些发毛,不由如实回答:“嘿嘿,我自然不会赔本,只是先生既然如此看重,想必此物的价值远不止一百两银子,想必我倒是卖亏了。”
“买家是谁?”
端木敬颜却反问道:“先生可否先透漏一下这块红色石头到底是何来历,莫非真是我看走了眼?我实在有些好奇。”
鹤发略略沉思:“反正你已插手此事,麻烦迟早要来,告诉你也无妨。”
端木敬颜冷笑:“我只怕没有钱赚,倒是不怕麻烦。”
“那个年轻的吐蕃人乃是当年吐蕃王最宠信的幼子,本只是贪图玩乐的小王子,以为恋羡中原风物,这才偷偷跑来京师。原以为会增长一番阅历,谁知一场大病反而让他见识到汉人的自私无情,若非那个好心商人相救,必已客死异乡。他曾于病中誓要报此仇怨,回到吐蕃后发奋图强,励精图治,不几年后吐蕃王废长立幼,他于两年前即位,便是当今的吐蕃之王。”
端木敬颜一惊:“怪不得听说这两年中原与吐蕃冲突不断,原来里面竟有这么个缘故。莫非吐蕃王朝晖那个红色石头后便会立刻发兵中原?不过那东西看起来倒不见得有何价值,莫非是什么特殊的宝贝?”
鹤发摇摇头:“吐蕃王极有自知之明,虽年轻时受辱于汉人,却不会因此擅动刀兵。只是那红色石头乃是他家传至宝,家族中人都曾立下重誓,任何人交回此物都可以要求石头的拥有者无条件地做一件事,这件事可小可大,哪怕迫得吐蕃王当场自杀亦有可能。只可惜路途遥远,当年的吐蕃王子未能及时收回红石,事后也再找不到那个好心的商人,而此物若是落在心怀不轨之人的手里,定然后患无穷!”
端木敬颜嗤鼻道:“那块红色的石头有什么魔力,竟能让吐蕃的一国之君当庭自杀,可真是有些令人难以相信”
鹤发正色道:“吐蕃人相信灵魂升天之说,死者皆以天葬,即是将尸身用利刃分解,然后任由群鹰啄食。而每一个历史久远的家族都有专用的天葬台,其中最为高贵家族的天葬台是将山腹中的坚刚之石以大锤震碎,精选出同样大小的碎石,用鹰羽编织的羽线相穿,再用原始森林中千年黑木的木胶凝合,而这一枚独一无二的红色石头便是来自于吐蕃王族的天葬台。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吐蕃人相信天葬台上的无数碎石中,唯有这一块沾有数十代家族先辈的魂灵之气,称之为‘天脉圣石’!因色如血染,又叫‘天脉血石’,只有最受信任的家族嫡亲方有资格佩戴。”
端木敬颜听得目瞪口呆,拍腿长叹。也不知是叹息“天脉血石”的由来,还是恼恨自己居然低价卖出了至宝。
“此石事关重大,还请端木庄主不吝告知其下落。”
端木敬颜喘息已定,忽又板起脸来:“端木山庄之所以有今日的声誉,全在于诚信无欺。若是先生要我吐露买家姓名,恕难从命。”
其实对于他来说,从无诚信可言,只不过待价而沽,想再多得些好处罢了。
鹤发静静望着端木敬颜,似乎在揣测他的心理,端木敬颜被他瞧得心中发毛,喝道:“有得很么好看的?老子就算不说你又能如何?”
鹤发轻声一叹:“看来端木庄主并不喜欢喝敬酒了。”这本是一句充满威胁的话,却被他说得如此遗憾和惋惜。
端木敬颜不怒反笑:“嘿嘿,只可惜我老子给我起错了名字,偏偏唤作敬颜,不叫敬酒。当然,此事还是有商量的余地的”
鹤发打断端木敬颜的话头:“端木庄主是个有原则的人,恰好我也是。”说罢,他将桌上的“翰墨簪”收入怀中,对端木敬颜略施一礼,转身往门外走去。
这个举动顿时激怒了端木敬颜,他一拍桌子:“他娘的,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陪你说话解闷么?”
鹤发头也不回:“我说过,端木庄主听了这番话后必有麻烦。”
端木敬颜冷笑一声:“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这句话其实是暗语,此前每当遇到谈不拢价格的情形,暗藏在大厅中的得力手下便会保证主人再也“见不到”那些难缠的客人。
端木敬颜此刻断定,这两个化名“鹤发童颜”的白衣人只不过是吐蕃王派来寻找“天脉血石”的使者,既然来自那么遥远的地方,将之杀之灭口绝对五人知晓。事后若能再想办法收回“天脉血石”便可发一大笔横财
鹤发信手拈着“翰墨簪”缓步走出大堂,眼角余光已瞥见几名庄丁一面神情异常地低声嘀咕,一面缓缓朝他逼近。鹤发却混若无事,只是朝着静立于堂外的白衣少年轻轻点了点头。白衣少年立时目射异色,径入堂中。
“不过是一件赝品,却不知又要引出什么样的灾祸,真可谓是认为才死,鸟为食亡。”突然,大厅角落中的一个老人喃喃叹道。
鹤发循声望去。但见那老人五六十岁年纪,头大如斗,乱发遮住面目,只看得到满脸的皱纹与一双亮若晨星的眼睛。他破旧的衣衫沾染了不少油污,浑若乞丐,可立于他身旁的庄丁对他却是态度恭敬,没有半点轻屑之色。
鹤发自知手中的“翰墨簪”虽非真品,但模仿得几可乱真,实不明白这老人匆匆一眼之下如何能辨别真假。他心知这老人非比寻常,缓缓走近:“老人家为何能断定在下手中的‘翰墨簪’是赝品?”
老人神秘一笑:“你不必佩服我的眼光,只因为我恰好知道真品正在何处。”
“哦,愿闻其详。”
老人先随意一挥手,遣走身边的庄丁,然后用只有鹤发才能听得到的低沉声音道:“就在我手里。”
这句话实在像是一个玩笑,只看老人落泊的模样,谁也不会相信价值连城的“翰墨簪”居然会落在他的手里。
但是鹤发却没有笑。他若有所思的目光定定凝在老人那双手上。这是一双完全不符合主人身份的手,关节有力,修长洁净,大拇指显得格外粗壮。
鹤发轻轻把手中那支赝品放到老人身前的几上:“打扰老人家实非得已,此簪虽是伪造,亦非凡品,权当赔罪。”
老人一怔:“你认得我?”
鹤发微笑着摇摇头。
老人怪眼一翻:“那你又何须如此?我虽然老了,可是眼光并不差。莫说你,就是那白衣小子一人也足以将整个端木山庄闹得天翻地覆。”
鹤发笑了笑,柔声道:“没什么原因,或许只是因为我尊敬同样有眼力的人罢了。”
老人哈哈大笑,毫不客气地收簪入怀,猛然抬头对几名悄悄掩近鹤发的庄丁大喝道:“想要命的人都滚!”
这一刻他须发皆扬,气势摄人,再也没有半分料到之态。一众庄丁面面相觑,竟再无一人敢近前。
老人盯着鹤发沉声道:“可知老夫为何收下这簪子?”
鹤发道:“老人家自然有老人家的道理,说与不说都无妨。”
“老夫一向恩怨分明。端木山庄中只有一人对我有恩,若是他日后下令,老夫必将不择手段、全力追杀你于天涯海角。”老人叹了口气,一字一句道“这支簪子,或许买的就是老夫的命!”
这边,端木敬颜正在思索如何利用那“天脉血石”发财,想到妙处,止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觉房中有异,抬眼却见一个白衣人正盘膝坐在大堂正中。
端木敬颜只道鹤发去而复回,冷然道:“你还来做什么?”继而却发现,眼前的这个白衣人并非鹤发,而是一个长着张娃娃脸的年轻人。
“我叫童颜,你叫端木敬颜,我们都有一个颜字。”年轻人笑得很可爱,语气却十分古怪,仿佛是不擅言辞的人正努力寻找一个笨拙的话题。
端木敬颜没好气道:“你爹已经走了,你也快走吧。”
童颜仿佛坐的很舒服,左右四顾大堂中华丽的陈设:“他不是我爹,我不走。”这与其说是解释,倒不如说颇有些撒泼的意味。
端木敬颜哼道:“老子没空,外面自有人陪你玩。”
童颜淡然一笑,突然从怀中变戏法般摸出一柄短剑:“想和我玩剑么?不用白费心机了,他们可是杀不了我的。”他看似天真随意的话语,却一举揭穿了端木敬颜的用心。
端木敬颜大怒,戟指冷喝:“滚出去!”
刹那间,端木敬颜但觉眼前猛然一亮,如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突然迎面炸开一道火光,那么地猝不及防。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随即指尖一凉,然后才有一股剧痛传来。
端木敬颜睁眼再瞧,才发现自己刚才伸出的那个手指已然不见,鲜血正如泉水般汹涌而出,又惊又怒之下,刚要放声大叫,嘴中忽又多出一物,正是自己的一截断指,尚有余温。
童颜依然在笑,但他那如同玩具的短剑却在空中狂闪了九下,每一次闪动都换来一声闷哑在喉咙中的惨哼。
那是藏在暗墙中的九名端木山庄保镖,见到主子遇险,不约而同地一并杀出,却在刹那间变成了九具尸体,所有人的喉间都有一道细若丝线、几不可见的血痕。
童颜满意地舔舔嘴唇,笑嘻嘻地望向端木敬颜:“你那么有钱,怎么舍不得找几个真正的高手?”
端木敬颜完全怔住了,甚至忘掉了手指的疼痛。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九名手下并不是什么绝顶高手,但九人合击也绝非如此不堪一击,没想到面前这个仿佛孩子的年轻人武功高的惊人!
端木敬颜虽然武技不高,但这些年来三教九流的人见过不少,眼光亦算独到。依他判断,童颜必是一进大堂就已测定九人的方位,斩断自己手指的同时便发起进攻,有两人甚至是咽喉中剑后方才从藏身处跃出的。尽管童颜是趁对手措手不及时发招,但他的那柄短剑确实是快得不似人间所有。
更令人惊惧地是,童颜出剑一击必杀的诡异方式,无论对手是强是弱,他都不会在任何一人身上浪费一点多余的力气。这除了是对自己剑法的绝对自信,更多的还来自于对人体要害的熟悉,而这种熟悉,是需要亲手杀死许多人才能换来的!如若真是这样,这个长着娃娃脸的年轻人绝不单纯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他杀人的方式,是他杀人后的神情。尽管童颜的白衣上连一丝血迹都没沾上,但他的脸上却无疑多了某种东西,那种神情就像是饥饿了许久的人刚刚吃下一顿饕餮大餐,只想在床上躺着,慢慢消化,慢慢回味。这绝对是一种贪婪嗜血的病态,仿佛只有死亡和鲜血才能让他苍白的心得到真正的满足。
这是端木敬颜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他腿弯一软,跌坐在虎皮交椅中,口中嗫嚅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嗯,今天已杀够了,我不杀你,不过你要乖点才行。”听童颜的口气,倒像是在哄孩子。
“我”端木敬颜常常出入京师的富贵豪门,可谓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遇到的高手简直难以尽数,但此刻,他却被这个在江湖上声名不著的童颜吓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对于他这个生意人来说,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包括生命在内。以往即使面临死亡,他也可以凭着口才与财富化险为夷,但这一次,面对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恶魔,他完全没有能够说服对方的把握,只能无助地呆坐在椅中,生不出半点反抗之意。
童颜轻抚着短剑,似乎在喃喃自语着什么。那柄短剑竟然不沾一丝血迹,剑面如镜,剑锋如水。而此刻,这柄本来带有极大杀气的短剑亦像是饱餐过后,显出一丝温柔倦怠之意来。
就见童颜轻轻把剑抱在怀里,如同抱着心爱的女人。这才转过头来,揪起端木敬颜,面贴面,眼对眼地望着他:“现在,我师父问你的问题可有答案了吗?”
听到童颜称呼鹤发为“师父”端木敬颜这才真正地绝望了。他本以为鹤发瞧起来身无武功,门外的手下或许可以制住他与童颜交换人质。但,有徒如此,其师岂不是更为可怕?
“我、我什么都告诉你”童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放开瘫在椅中的端木敬颜,缓缓朝门口走去。
端木敬颜暗中出了口长气,虽然死了几名手下,少了一截手指,他却只觉得万分侥幸。
童颜走到门边,忽又一顿,停下步来,缓缓问道:“我记得你刚才对师父说,你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端木敬颜心头一紧,平日机变百出,此刻却不知该说什么。
只听童颜又轻笑道:“既然你的原则是诚信无欺,我当然不应该破坏你的原则,对不对?”
端木敬颜一时还不明白其意为何,只是感觉到一股无坚不摧的杀气迎面袭来,心头不由大骇,随即眼前蓦然一亮。
虽然端木敬颜之后一直活到了六十三岁,但这片雪亮的剑光却是他一生中最后看到的风物。
茫茫戈壁,皑皑白雪。
冷冽惊寒的劲风卷着鹅毛般的大雪呼啸而至,群山轰鸣,如雷霆掠过。若是此刻站在玉髓关头,但见风漫绝壁,雪舞横岩令得整个喀拉山脉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色的战甲,会让人错觉,这是一条拔地而起、横贯南北的白色巨龙,眺目远望,依稀可见延绵数百里的龙身,却再难分辨出那已探入远方天穹深处的龙头
喀拉山脉东面是中原王朝的群山峻岭,西面则是吐蕃国一望无涯的莽莽高原。延绵数百里的喀拉山脉就如同一道屹立与两国之间的天然屏障,不但隔开了冰雪风沙,世故人情,语言风俗,和文化信仰,也隔开了两族之间的战火纷争。
而位于喀拉山脉中部的玉髓关,就是由中原进入吐蕃国境的第一道门户。
玉髓关虽以关为名,却只不过是两山之间峡谷里德一座土堡,土堡前飘着几面彩色的幡旗,并摆有一排栅栏,连守卫也不见一个。
吐蕃境内本就人稀,值此寒冬腊月,大雪封山之际,除了肆虐于荒原山野里无穷无尽的暴雪和狂风外,不但人迹罕有,就连凶猛的野兽也极少现出踪迹。这里俨然已成为一片冰冷孤寂的荒绝之地。
但此刻,却有一行马队穿过重重雪障,往玉髓关口方向行来。
马队一共是十二轻骑,并无车辇。三人当先领头,第一位是一个身着青衫、约摸五六十岁大小的老人,精神矍铄,面容红润,长须垂胸,怀抱长刀。他神态虽然豪放,脸上却隐隐挂有一丝落寞沉郁之色,乍看起来不似走南闯北的豪客,反倒像是个屡试不中之后,一面感叹怀才不遇一面依旧苦读的老文士;另两骑稍稍拖后,一位是三十余岁、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并未携带兵器,左颊至颈处有一道二寸余长的红色伤疤,更衬得其人面色冷漠。他不是左右顾盼,双眼开阖间隐露凶光;第三人是一位二十出头、身穿皂衣的年轻人,面容凝重,目光低沉,粗短身材,筋骨强健,腰间挂着一柄短刀。
另外九骑跟随在五六步开外,俱是蓝衣夹袄,短襟快靴,看起来皆是三人的随从。
这十二骑穿的皆为中原服饰,胯下所骑得则是北疆骏马。北疆骏马多属蒙古种,擅于短距离奔跑而乏长力,并不适应高原气候,此事个个口喷粗气,蹄下发软,在狂风暴雪中仅能勉强行路。但马背上的十二人却都精神健旺,不现丝毫疲态,甚至连那位年近花甲的老者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亦只穿小袄薄衫,并无畏寒之态,显然大有来历。
若是仔细观察,还可注意到每一匹马鞍后都斜插着一面小小的镖旗。随风招展的小旗上以金粉写着一个“金”字,那正是关中最有名的镖局——“金字招牌”的独门标记。
如果此刻有人注意到这十二骑,定对他们蹊跷的行踪产生疑惑。且不说一行人为何千里迢迢来到吐蕃这苦寒之地,就说既是来自中原的镖局,而行镖又并非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何须如此隐秘,却偏偏在有意无意间显露出镖旗?他们所护送的到底是何物?最奇怪的是,此刻大多数人兵器不离身,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又在雪天赶路,想必是有要务在身,但行进的速度却十分缓慢,还不是停下来歇息休整,看来若非雪势太大,甚至还会欣赏一会雪景。
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一行人如此走走停停地来到玉髓关前,刚至午后,那老者勒缰停马,拍拍肩上的积雪,王者半里外空无一人的关隘,开口问道:“此处就是玉髓关么,为何不见守军?”他的语声并不大,看似毫不费力,但在风吼雪嘶之中,仍是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身后九骑中有一人催马上前:“金镖头好眼力。这正是玉髓关,按理说应该是有守军的,但或许是风雪太大,天气寒冷,都留在屋中烤火取暖吧。”说话的是一个猥琐汉子,面上总是挂着一丝讨好的笑容。
紧随在金镖头身后的年轻武者瞟了一眼答话者,似是不满地越俎代庖地插嘴,冷笑一声:“罗师父所言未必确实吧。”又对着金镖头道“据侄儿所知,不独玉髓关,吐蕃国内许多要地都是没有守卫的,或许对于吐蕃人来说,除了他们的首都外,其余地带有险可据无城可守,派不派兵守卫其实并无区别”
这年轻人相貌英挺,神情里满是桀骜不驯之色,但对老者说话的态度仍极为恭敬,只是目光中隐隐有些不忿之意。
事实上,吐蕃国的民众多属游牧民族,平日游荡在高原之上,居无定所,随着季节变换四处迁徙,所以整个吐蕃国虽然占地颇广,但除了京都之外,几乎再无稍具规模的城池。反倒是那些遍布于吐蕃境内的寺庙,因为前往朝拜的百姓时常去寺庙附近交易物资,约定俗成般形成了大小不一的集市,比之寻常堡垒还要热闹许多。
那位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却道:“不然,虽然吐蕃与我中原并无战事,但两国之间时有摩擦,此种情势之下,边疆关隘岂能不设守军?何况此处悬挂的旗色不旧,堡前也被新扫,并不似久无人烟的样子,恐怕其中有诈!”
金镖头不置可否,只是礼貌的回应一句:“顾大侠言之有理。”又回头望着九骑中押后的一人“任大侠也是如此认为么?”
那时一个年约三十的中年汉子,虬髯遮面,满脸风尘,蓝色长衣的下摆一半扎于腰间,另一半却露了出来,显得无精打采,似乎一路上都在发证,此刻听到金千杨问话,方才如梦初醒般“啊”了一声,皱眉沉吟道:“或许对于天性骁勇剽悍的吐蕃人来说,高原与喀拉山脉已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纵有大军入侵,也必会在啸聚而来,聚散而去的吐蕃骑士面前溃不成军。所以依我看来,被汉人视为要塞的玉髓关在吐蕃人眼里却不过徒有其名,纵有守卫,亦不过数人而已。”
不等金镖头开口,年轻武者已抢先赞道:“任大侠果然思维敏捷,想法独特,此言极有道理。我虽来过吐蕃几次,却从未想到这一点。但我曾结交下一些异族朋友,知道在他们心目中确实觉得汉人羸弱,纵然在数量上占有优势,武力却未必能及得上以一当十的吐蕃骑士。”
那中年汉子名叫任天行,此事谦逊一笑:“金少镖头太过誉了。其实我的说法也不过是拾人牙慧,并非自己独创。但你所说,吐蕃人对汉人所拥有的心理优势的确不可小觑,一旦两国交兵,凭着高原天险与吐蕃人高涨的士气,远征的汉族大军未必能一战功成,而战况拖久了,给养难以维持,只会对我们越发不理”
一旁身材矮小的黑衣汉子漠然发话:“这就是你主子的想法么?怪不得迟迟不敢对吐蕃用兵。”
任天行冷哼一声:“是否用兵吐蕃事关重大,就连你家主子也无权擅作主张吧?”随即又讥讽一笑“当然,我指的是顾兄真正的主子。”随着他语气的加重,那双半开半闭的眸子中蓦然闪现出一丝猝不及防的光芒来,令人不敢逼视。
那矮小的黑衣汉子仿佛被噎着了,愤愤瞪着任天行,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青衣老者名唤金晋虎,乃是“金字招牌”镖局的二镖头。十年前,出身武当的金晋龙、金晋虎兄弟凭着两仪剑法与武当绵掌享誉关中,随后并肩创下了“金字招牌”的偌大基业。经过兄弟二人数年努力,北镖局如今已是关中最大的一家,可谓是一面货真价实,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那位年轻武者名叫金千杨,乃是金晋龙的次子,平日只是辅佐大哥金万枫一同管理镖局内务。此次“金字招牌”接到一趟报酬丰厚的重镖,父亲本不允他走镖,是他据理力争方才成行。
那容貌猥琐的汉子名唤罗一民,不过是镖局内的一位普通镖师。而那个身材矮小的黑衣人,正是京师太子府的卿客、昔日“登萍王”顾清风的胞弟顾思空,亦是他雇用了“金字招牌”
而将军府的任天行虽与之同行而来,却坚持混入镖师中,平日不显山露水,遇见大事却极有主见,隐隐才是整个镖队的领队。
金晋虎知道顾任两人素来不和,但都是来自京师=大有来历的人物,连忙打起了圆场:“这场雪不知会下到何时,而前面四五十里都是荒山野岭,我们不如先在这玉髓关休息半日,再继续赶路吧。”
顾思空摇头:“依我看还是绕道而行,免得多生事端吧。”
金千杨忍不住道:“还要绕道?说句老实话,自我懂事以来,‘金字招牌’还尚未走过如此窝囊的镖”
这一路上顾思空颐指气使,气态张狂,金晋虎见多识广倒还罢了,金千杨年轻气盛,此时见顾思空受挫于任天行,心中暗快,借机出言讥讽。
金晋虎面色一寒:“千杨不得无礼。”又对顾思空抱拳“年轻人说话没轻重,顾大侠不必放在心上。”
“不妨。”顾思空嘿嘿一笑“金少镖头这般心浮气躁,我若是你父亲,也必不放心把‘金字招牌’交到你手里。”
金千杨从小就生活在金万枫的阴影之下,怎么努力也无法赶上兄长,此刻被顾思空触及心病,胸口的一团怨气再也收止不住,正要发作,却听罗一民插口道:“少镖头说的也是,这趟镖走了近两个月,顾大侠无妻小牵挂,我可真是想老婆了。”
“就是就是。最好一路赶到,早早交了差事才好。”一众镖师对顾思空早已暗生不忿,又见少镖头受辱,便纷纷出言相帮。金千杨这才长吐了一口气,强自按捺。
顾思空漠然地白了一眼罗一民:“你是什么身份?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么?”
罗一民本欲开口反驳,却又想起了什么一般,收声不语。
任天行拍拍他的肩膀:“嘿嘿,罗兄不如放开胸怀,先好好欣赏一下塞外风景,免得回家见到老婆时没有谈资,恐怕还会被怀疑你这段时日是叫哪个青楼姑娘给缠住了。”
听到这里,大家皆哄笑起来,气氛亦随之缓和。
任天行又对金晋虎道:“我看兄弟们一路疲乏,不如在此好好休息一番,好歹已至吐蕃境内,也不必急于一时。”
如此便定了下来,顾思空虽有异议,却只隐忍不发。
行至玉髓关口,果然不见任何守卫。金晋虎忙于安排众镖师解鞍牵马进入土堡,任天行则混在众镖师中说笑,顾思空只是冷眼旁观,暗暗戒备。
这土堡看似破旧,内里却十分宽敞,一间空荡荡的大堂足可容纳数十人,众人将马一并牵进也不觉得拥挤。另外尚有七八间小房,环绕在大堂周围。
金千杨大声叫道:“我等式关中来此的游客,借贵地避雪,可有人在么?”
堡内并无人回应,几间小房木门紧闭,看起来也不似有人居住。
任天行抚掌道:“入了玉髓关,才算是真正踏上了吐蕃的土地了。”
他口中虽似如常说话,其实已暗运听风辨器之术,凝神细听土堡内的动静,果然出了他们之外再无旁人:“诸位放宽心休息吧,等雪停了我们再赶路。”
众镖师便在大堂中安顿下来。
诸人本欲生火烧水做饭,却无引火之物。高原之上气候恶劣,几乎不长高大树木,而那些矮小的灌木皆被大雪覆盖,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到木柴,而且除了化雪之外也难以找到水源。便有一位镖师推开一间小屋木门,见里面堆放着几垛干草;再推开第二间小屋,又有数捆干柴;第三间小屋里则是两个大水缸,皆储满了清水;第四间小屋甚至还放着几张木板床
看来这个玉髓关已成为了来往浪人与旅者避风挡雨的宿营之地。
众镖师见状大喜,引火取暖,再烧些热水,给马匹喂食,虽身处天寒地冻的高原土堡中,竟也有了一丝游子归家的温暖。
顾思空疑惑道:“却不知这些木柴与清水是何人提前准备好的?莫非附近另有他人,而且还提前预支了我们的到来?”
金千杨答道:“顾大侠不必疑心。吐蕃人热情好客,纵然是初次相遇的陌生人,也绝不会任其饿冻在自家门前。而每一个在此地宿营的旅人都会为下一个旅客预备好清水和干柴,这已成为高原上下不成文的惯例了”
任天行叹道:“凭此一点,已可看出吐蕃人的战力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骁勇善战,其军队背后还有隐形的支持,绝对不可小觑。一旦开战,便是真正的全民皆兵,而不似我们汉人,会为了自家利益而形成无谓的消耗”一言至此,他不觉陷入沉思中。
顾思空望了任天行一眼,欲言又止。
金晋虎一直默然不语,直到真正踏上吐蕃得的土地那一刻,他才第一次权衡此行的意义。
由关中出发开始,他只知道“金字招牌”此行的任务就是陪着顾思空和任天行到吐蕃都城,其余情形一概不知。究竟为何而来?目的何在?难道就是把顾、任两人送来吐蕃?或是他们身上还有什么未知的珍宝财物?
而最令金晋虎疑惑的,是大哥金晋龙临行前小心谨慎、千叮咛万嘱咐的态度,让他感觉到这是一次决不轻松地任务。事实上,如今金晋龙年事已高“金字招牌”的事务大多已移交给长子金万枫打理,此次亲自过问已足见郑重。但既然这趟镖如此重要,却为何不是大哥亲自押镖?反而派自己与外人视为败家子的二少爷前来?仅是因为自己来过吐蕃几次,还是另有什么原因?而进入吐蕃的路线也并不是由自己决定的,若要直达吐蕃都城,目前的路线绝非最佳,至少要多绕几天,这到底又是为什么?而且金晋龙亲自挑选与他同来的,也并非是镖局内武功最高,办事最得力的镖师,这究竟是有意隐藏“金字招牌”的实力,还是主雇的特殊要求?
纵然金晋虎有着百般疑问,千种好奇,却无法深究下去。他的江湖经验丰富,知道有许多事情根本不应该打探。尤其每当看到顾思空与任天行明明剑拔弩张却又竭力压抑,故作无事的样子,他都会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一旦知道此次任务的真相,或许就会给自己一行人惹来灭顶之灾!
但无论如何,兄长对自己的不信任仍令金晋虎十分不快,他看着金千杨半躺于火堆旁小寐的样子,突然觉得自己的命运与这个侄儿何其相似:皆有一位能力超群的长兄,而作为老二,永远都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普通事务,恐怕永远都没有机会独当一面一份无法摆脱的苦涩感觉慢慢浮上他的心头。
顾思空、任天行与金氏叔侄各有所思,另八名镖师则围着火堆,一边吃着干粮一边漫无边际地闲聊。
“前几间小屋里有干草、柴禾、清水、睡床我刚刚试着打开后面的几间小屋,门却被锁住了,你们猜猜会有什么?”
“哈哈,也许有一个大美女呢”
“或许是战死在玉髓关的亡魂”
“说不定这些食物清水都是附近的马匪所留的,那些屋里都是他们抢来的金银财宝”
镖师们七嘴八舌,胡乱开着玩笑。他们并不知道此行的目的,虽然时间耽搁很久,但一路上全无风险,直如游山玩水一般,众人的心情都显得十分轻松。
“光说有什么用,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可是几间房门都锁了,我们毕竟是借宿的客人,强行破门总是不好吧。”
“不要紧,我胡八家传开锁绝技,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众镖师说得兴起,那胡八就待取开锁,却被罗一民劝阻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胡兄还是不必了吧。”
“罗兄以往可不是这般胆小怕事的啊,为何一入吐蕃就像变了个人?”
“咳咳,身处异乡,谨慎点总是不会错的。”
“嘿嘿,我这一路就发现罗兄谨慎得过分,每晚都要念上好几遍阿弥陀佛,若不是我与你相识几年,定一位你是中了邪”
几个人一起起哄道:“中的什么邪,多半是被哪个小丫头摄去了魂吧”
说着话,那胡八已来到第五间小屋前,二三下便打开了锁,里面却是两排兵器架,放着数十根木棒。这些木棒皆用硬木所制,长短如一,握手处皆有红布包裹,大概是供战时所用。众人大觉好奇,又撺掇胡八去开余下的几间小屋。
这一路上,顾思空与任天行为了免生误会,并不约束镖师的行为。而金氏叔侄了解这几个镖师好玩爱闹的性子,亦不阻止他们。
第六间房内放着几个大碾盘;第七间房内是几根铁架,不知做何用处。众人又朝第八间房拥去
任天行原本神思不属地望着那些镖师往来玩闹,此刻心中忽觉不妥,大叫一声:“诸位且慢”话音未落,第八间房门已被推开!
于此同时,顾思空与金晋龙一有所感,几道惊疑不定的目光一同朝小屋中望去。
房门打开的一刹那,大家都愣住了,然后齐齐吸了一口冷气。
这间屋内并无任何陈设,里面却有八个吐蕃士卒软到在地,而在这些横七竖八、不知死活的士卒中间,赫然盘膝端坐着一位白衣人!
谁也没想到这土堡内另有其他人。何况众人来到玉髓关后,引火烧水,吵嚷不休,足足吵闹了近两柱香工夫,却一直无人现身,仅此一点已足够令人生疑。
但见那人穿着一身洁净得不染一尘的白袍,半垂着头锻礼于房中,额边两缕诡异的白发直直地披散下来,瞧不清楚容貌,此刻,他盘坐于诸多身材魁梧的士卒之间,显得十分瘦小,却让人觉得,仿佛是某种来自幽冥鬼域的庞然大物。
众人打开房门时他毫无反应,亦听不到他的呼吸,竟不知是死是活。一时每个人的心理都打了个突,如非光天化日之下,定会疑心遇见了山精鬼魅。
一时间,土堡内鸦雀无声,只听得外面大雪簌簌而落的声响。
顾思空与任天行皆非凡俗之辈,各怀精深武功,在江湖上都算是有名有姓的一流高手,但初入土堡却全无察觉,直到胡八打开房门乍见白衣人的瞬间方才有所感应,两人心头的震撼实难用言语形容,此刻互望一眼,一左一右来到门前,凝神望向那白衣人。
半响后,方才有人大着胆子叫了一声:“大师?大师!”却无回应。
这白衣人虽是俗家打扮,但一头触目惊心的白发似乎只应属于静心修道之人。
一个镖师颤声问道:“他到底是死是活啊?”
这的确是诸人心底共同的疑问。说这白衣人是活人,却无半点生气,若说是死人,又为何能端坐于房中?而那些守卫的吐蕃士卒是否都是被他制住或杀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