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颠覆与再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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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断续续地,总算把惜春纪读完了。这个号称安意如转型的作品,从它一面世,就给那些个红楼梦的爱好者们带来了十二分的不舒服。至于这不舒服的原因,则在于小说中人物的安排。在安氏才女的笔下,秦可卿成了贾珍的妻子,而贾惜春则成了贾敬与秦可卿的女儿。这样的安排,无论如何,要被人接受都是很不容易的。
关于这样的一个安排,安意如也有她自己的解释。古本红楼梦里“十二钗曲”关于秦可卿的那一支最后写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安意如指出,曹雪芹不可能没来由地这样写“他写秦可卿死时贾珍披麻带孝如丧考妣,如果贾珍仅是与秦氏偷欢,如丧考妣这个词根本用不上。”“红楼脂批觉得‘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写得太过露骨,特地让曹雪芹删去。但曹雪芹可能舍不得删,所以就将一些情节搬移,并且将可卿降了一个辈分,配与贾蓉为妻。”这个也就成了安意如写作惜春纪时这个人物安排的根本由来。
要从某部文学作品——特别是那些享有大名如红楼梦者——里抽出某个人a物来进行再创作,多半都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一不小心,则会被指为对原作品的的篡改与颠覆。在中国并不算短的文化史上,这样的再创作确是为数不少的,但好像只有一部金瓶梅得到认可而成了“旷世奇书”自然,这也是以现在的人的眼光看来如此,在金瓶梅出现的当时,也未始没有被指为对水浒传的“篡改与颠覆”而引来嘘声一片的。对于这个,大概是有文字记载的,但我辈孤陋寡闻,既然没有亲见,也就不敢妄言了。
现在轮到了红楼梦了。这部书在国人心中的分量太重,轻易承受不起,任何对于它的小小的碰触,都是要拿出点“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的,且看红学家对它的某个“研究”都可能印发一场轩然大波,而况对于它的“颠覆”乎?
贾惜春,本就算得红楼诸女中着墨最少的一个,要来写这样的一个人物,也实在要比写林黛玉那样的难的多。因为在曹雪芹笔下,那本是个年龄尚小,形容模糊,身世不明的贾府冷得“万而不得近身”的人物。安意如从自己的古典诗词中走出,到她的身上去狠狠地开了“转型”的第一刀,本身就已很值得赞叹了。
然而这个“很值得赞叹”其实并没有被太多的人注意到,从惜春纪在网上连载的那时候起,作品本身就伴随着质疑一起走来“惜春应当是贾珍的妹妹、贾蓉的姑姑,秦可卿是贾蓉的妻子,这辈分乱得也太离谱了”等等嘘声不断。甚而至于有怀疑安意如本人并没有读过红楼者在。而这作品本身的艺术成败,反倒成了次要的了。
其实在我看来,对于这样的一个试图进行再创作的小说,一定要让它去忠实于原著显然是不可能而且也是不足取的,就像看金瓶梅不能因为它没有忠实于水浒传而苛责它一样。如果一切都要忠实于原著,也就无所谓什么“再创作”了。至于作者一定要将“箕裘颓堕皆从敬”理解为和秦氏偷欢的是贾敬,不论有没有道理,也只是小说家一家之言,不同于红学家的考证的,没有必要拿它当真。谁要拿它当作某个红学观点而来进行研究,当然不是不可以,但要因为觉得这个“谬论”歪曲了经典著作而大发脾气,也只能怪自己的无聊和糊涂了,真是活该你生气,谁让你拿它当真的呢?
至于小说的艺术色彩,这当然更是个难说的话题。如果一定要拿红楼梦来作标准,只好承认惜春纪要逊色得以至于自惭形秽了。其实何尝仅仅只是惜春纪,有那个小说拿这个标准来靠,而能不“自惭形秽”的呢?大概除了王朔先生那样写了个小说就扬言要和飘与红楼梦媲美的狂夫之外,这个已经是不待争论而后知的事实了。抛开了红楼梦的影子来看惜春纪,虽说我一向对于“80后”都没有什么好话说,却也想来称引两口了。这倒不是因为我觉得这小说写得有多好而必须要“称引两口”而是对于别人都批评的东西,我一向是有个要“称引两口”的嗜好的。还记得那小说还在连载的时候我说上了几句立马就被批为“传说中的托儿”也值得要在这里说说了,至少也要为自己洗清嫌疑的,您说是吧?安意如小姐是何许人也,我辈孤陋寡闻,是一无所知的;我知道世上有个安意如,她可未必知道我的名字这几个字连起来竟是一个名字呢,替她做“传说中的托儿”于我又有什么好处呢,没准儿来骂上两句还可以像王朔先生那样骂出来名气的呢,您说是吧?
这好像又说远了。关于“小说的艺术色彩”这样的话题看来我还是就此停下不说为妙的,仅仅说下不能以红楼梦的标准来靠它,这就足够了。至于作品的赏析嘛,我辈是无能为力的,且等专为赏析别人作品而降临人世的雅人们有了自己的大作,我再来欣赏吧。
断断续续地,总算把惜春纪读完了。这个号称安意如转型的作品,从它一面世,就给那些个红楼梦的爱好者们带来了十二分的不舒服。至于这不舒服的原因,则在于小说中人物的安排。在安氏才女的笔下,秦可卿成了贾珍的妻子,而贾惜春则成了贾敬与秦可卿的女儿。这样的安排,无论如何,要被人接受都是很不容易的。
关于这样的一个安排,安意如也有她自己的解释。古本红楼梦里“十二钗曲”关于秦可卿的那一支最后写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安意如指出,曹雪芹不可能没来由地这样写“他写秦可卿死时贾珍披麻带孝如丧考妣,如果贾珍仅是与秦氏偷欢,如丧考妣这个词根本用不上。”“红楼脂批觉得‘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写得太过露骨,特地让曹雪芹删去。但曹雪芹可能舍不得删,所以就将一些情节搬移,并且将可卿降了一个辈分,配与贾蓉为妻。”这个也就成了安意如写作惜春纪时这个人物安排的根本由来。
要从某部文学作品——特别是那些享有大名如红楼梦者——里抽出某个人a物来进行再创作,多半都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一不小心,则会被指为对原作品的的篡改与颠覆。在中国并不算短的文化史上,这样的再创作确是为数不少的,但好像只有一部金瓶梅得到认可而成了“旷世奇书”自然,这也是以现在的人的眼光看来如此,在金瓶梅出现的当时,也未始没有被指为对水浒传的“篡改与颠覆”而引来嘘声一片的。对于这个,大概是有文字记载的,但我辈孤陋寡闻,既然没有亲见,也就不敢妄言了。
现在轮到了红楼梦了。这部书在国人心中的分量太重,轻易承受不起,任何对于它的小小的碰触,都是要拿出点“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的,且看红学家对它的某个“研究”都可能印发一场轩然大波,而况对于它的“颠覆”乎?
贾惜春,本就算得红楼诸女中着墨最少的一个,要来写这样的一个人物,也实在要比写林黛玉那样的难的多。因为在曹雪芹笔下,那本是个年龄尚小,形容模糊,身世不明的贾府冷得“万而不得近身”的人物。安意如从自己的古典诗词中走出,到她的身上去狠狠地开了“转型”的第一刀,本身就已很值得赞叹了。
然而这个“很值得赞叹”其实并没有被太多的人注意到,从惜春纪在网上连载的那时候起,作品本身就伴随着质疑一起走来“惜春应当是贾珍的妹妹、贾蓉的姑姑,秦可卿是贾蓉的妻子,这辈分乱得也太离谱了”等等嘘声不断。甚而至于有怀疑安意如本人并没有读过红楼者在。而这作品本身的艺术成败,反倒成了次要的了。
其实在我看来,对于这样的一个试图进行再创作的小说,一定要让它去忠实于原著显然是不可能而且也是不足取的,就像看金瓶梅不能因为它没有忠实于水浒传而苛责它一样。如果一切都要忠实于原著,也就无所谓什么“再创作”了。至于作者一定要将“箕裘颓堕皆从敬”理解为和秦氏偷欢的是贾敬,不论有没有道理,也只是小说家一家之言,不同于红学家的考证的,没有必要拿它当真。谁要拿它当作某个红学观点而来进行研究,当然不是不可以,但要因为觉得这个“谬论”歪曲了经典著作而大发脾气,也只能怪自己的无聊和糊涂了,真是活该你生气,谁让你拿它当真的呢?
至于小说的艺术色彩,这当然更是个难说的话题。如果一定要拿红楼梦来作标准,只好承认惜春纪要逊色得以至于自惭形秽了。其实何尝仅仅只是惜春纪,有那个小说拿这个标准来靠,而能不“自惭形秽”的呢?大概除了王朔先生那样写了个小说就扬言要和飘与红楼梦媲美的狂夫之外,这个已经是不待争论而后知的事实了。抛开了红楼梦的影子来看惜春纪,虽说我一向对于“80后”都没有什么好话说,却也想来称引两口了。这倒不是因为我觉得这小说写得有多好而必须要“称引两口”而是对于别人都批评的东西,我一向是有个要“称引两口”的嗜好的。还记得那小说还在连载的时候我说上了几句立马就被批为“传说中的托儿”也值得要在这里说说了,至少也要为自己洗清嫌疑的,您说是吧?安意如小姐是何许人也,我辈孤陋寡闻,是一无所知的;我知道世上有个安意如,她可未必知道我的名字这几个字连起来竟是一个名字呢,替她做“传说中的托儿”于我又有什么好处呢,没准儿来骂上两句还可以像王朔先生那样骂出来名气的呢,您说是吧?
这好像又说远了。关于“小说的艺术色彩”这样的话题看来我还是就此停下不说为妙的,仅仅说下不能以红楼梦的标准来靠它,这就足够了。至于作品的赏析嘛,我辈是无能为力的,且等专为赏析别人作品而降临人世的雅人们有了自己的大作,我再来欣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