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久必婚_分卷阅读_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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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飞过来是想买最新一刊的漫画杂志,上面有他的连载漫画,从刚开始在杂志上连载时,他就每期必买,当作纪念,这期是最后一话,买回来算是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他拿起杂志,随手翻了一下便合上,想走去结账,却看见陆旻同低头也拿了一本,他愣了愣,小声问:“同哥你也看漫画?”
陆旻同“嗯”了一声,神色泰然:“里面有一篇挺好看的,每期必追。”
“哪个?”
陆旻同眸底浮起似有若无的笑,扫了眼林知飞,不急不缓道:“热血侠客。”
林知飞:“……”
《热血侠客》就是他画的。
而且他的名字也很好认,叫“拖拉知”,他有轻微的拖延症,就很自觉地起了这个名字。
陆旻同应该知道作者是他。
直到出了书店,林知飞终于犹豫完了,和陆旻同并肩走着,轻声开口问道:“同哥,你真的喜欢那本热血侠客?”
“嗯。”陆旻同应了一声,侧眸看了看他,道:“手揣兜里去。”
林知飞照做,双手都插进口袋里,被冷空气冻得冰凉的手终于暖和一些,他冲陆旻同嘿嘿笑了一下,又转到刚才的话题上:“其实这本评价不太好,都说主角画风随意,故事情节也不强,没多少人喜欢——”
陆旻同直接截断他的话,“我喜欢。”
被夸奖了,林知飞有点开心,笑得眼睛都眯起来,问:“你喜欢这本漫画哪里啊?”
“喜欢作者。”
林知飞始料不及,顿时噎住。
陆旻同盯着对面的红绿灯,绿灯亮了,他顺手拉了下林知飞的袖口,过斑马线。
林知飞跟在旁边,悄悄抬眼瞄了下陆旻同。
对方神情举止泰然自若,一点儿没有再次表白的紧张和不适感。
“喜欢”两字就如同说“吃饭”一样平静自然。
过了马路转去停车场,陆旻同放缓了步伐,等林知飞跟到身旁,才开口说话,语气尤为认真地跟他探讨:“说几个缺点,漫画里人物面部表情太单一化,人物造型千篇一律,你应该没有对古代的服饰下很大的功夫去了解,故事情节也比较薄弱,主线和副线不清晰,没有很好地展示主题。”他停顿了片刻,顿住脚步,凝眸看着林知飞,“建议你画现代的,相比于会简单一些。”
林知飞画了好几本漫画,都是古风类型,还从未尝试过都市类的。
他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转型貌似是个不错的建议,他决定回去跟编辑讨论讨论。
打定主意,林知飞真诚地道谢:“谢谢同哥!”
陆旻同又变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掀起眼帘,目光懒散地滑过林知飞的脸,倏地嗤笑起来:“谢什么谢,以身相许就行了。”
第16章
林知飞一回家就开电脑,登上企鹅私戳编辑。
他的编辑叫木森,是个很尽职的软妹子,虽然在催稿的时候会变得狂躁凶猛。从他签约以来,一直都是由她负责,虽然他的作品都没啥人气,但木森也没有嫌弃过他,还经常跟他讨论剧情画法。
林知飞把想法告诉了她,她电脑在线,几乎是秒回。
木森:你不是年后再开新吗?好啊,可以尝试现代,也许是不错的转机哦~
拖拉知:只是初步想法啦,还没开始想画什么题材。
木森:都市类的题材范围很广泛,校园争霸,大城市里惩恶扬善……而且挺多读者都喜欢看都市漫,更容易产生共鸣。
拖拉知:好的,我这段时间好好思考一下题材,等想好了再来联系你^^
木森:OK,拖老师加油。
林知飞看到消息囧了囧。
他第一本漫画连载的时候,虽然没啥成绩但跟风弄了个读者群,结果就只有三个读者加群,然后……他就把他们全都设为管理员,那三名读者算是死忠粉了,关注微博每条都点赞,在群里尊称他为“拖老师”,后来被木森知道,她笑了许久,也跟着喊他拖老师。
退出聊天框,林知飞又点开另一个头像,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叫郭涵。大学的时候,他们两个关系很好,一个画漫画,一个写小说,虽然是两条不同的路,但奋斗的目标都是一样的,希望四年之后能混出一点名堂,然而毕业了两人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透明。
郭涵前年结的婚,她老家在J省,女生一般嫁的比较早,大部分都是毕业工作一两年后就结婚生子。她结婚之后就放弃了写小说,专心当一名普通文员,去年七月份她生了个小男孩,小名叫睿睿,长得很可爱,林知飞在满月酒的时候去过一趟,送了白银手镯长命锁还包了个很大的红包。
他给郭涵发了消息,问她最近怎样,但郭涵不在线没有回。
林知飞关了电脑,靠在椅背上,揉了揉脸。
正放空发呆,搁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一声,陆旻同给他发微信,叫他周六晚上一起去曾轩家里吃饭。
林知飞回了好。
陆旻同估计是懒得打字,直接发来语音,问:“和编辑讨论的怎么样?”
他的声音通过电流传来有些变音,原本干净清冽的嗓音听在耳边带有些许低哑,然而因为漫不经心的语调,更添了几分蛊惑。
声音太好听,仿佛被它亲吻耳朵,听得人耳尖微微发烫。
林知飞静默几秒,也跟着语音:“聊好了,等我想好题材再去找她。”
陆旻同“嗯”了一声,问:“要不要来我家?”
林知飞:“……不想去。”
他终于相信陆旻同确实对他有好感,并且很有可能有一段时间了。
他心里明白自己的漫画没那么大的魅力能吸引对方每期必追,而且……陆旻同从来都不是个会看漫画的人。
林知飞过来是想买最新一刊的漫画杂志,上面有他的连载漫画,从刚开始在杂志上连载时,他就每期必买,当作纪念,这期是最后一话,买回来算是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他拿起杂志,随手翻了一下便合上,想走去结账,却看见陆旻同低头也拿了一本,他愣了愣,小声问:“同哥你也看漫画?”
陆旻同“嗯”了一声,神色泰然:“里面有一篇挺好看的,每期必追。”
“哪个?”
陆旻同眸底浮起似有若无的笑,扫了眼林知飞,不急不缓道:“热血侠客。”
林知飞:“……”
《热血侠客》就是他画的。
而且他的名字也很好认,叫“拖拉知”,他有轻微的拖延症,就很自觉地起了这个名字。
陆旻同应该知道作者是他。
直到出了书店,林知飞终于犹豫完了,和陆旻同并肩走着,轻声开口问道:“同哥,你真的喜欢那本热血侠客?”
“嗯。”陆旻同应了一声,侧眸看了看他,道:“手揣兜里去。”
林知飞照做,双手都插进口袋里,被冷空气冻得冰凉的手终于暖和一些,他冲陆旻同嘿嘿笑了一下,又转到刚才的话题上:“其实这本评价不太好,都说主角画风随意,故事情节也不强,没多少人喜欢——”
陆旻同直接截断他的话,“我喜欢。”
被夸奖了,林知飞有点开心,笑得眼睛都眯起来,问:“你喜欢这本漫画哪里啊?”
“喜欢作者。”
林知飞始料不及,顿时噎住。
陆旻同盯着对面的红绿灯,绿灯亮了,他顺手拉了下林知飞的袖口,过斑马线。
林知飞跟在旁边,悄悄抬眼瞄了下陆旻同。
对方神情举止泰然自若,一点儿没有再次表白的紧张和不适感。
“喜欢”两字就如同说“吃饭”一样平静自然。
过了马路转去停车场,陆旻同放缓了步伐,等林知飞跟到身旁,才开口说话,语气尤为认真地跟他探讨:“说几个缺点,漫画里人物面部表情太单一化,人物造型千篇一律,你应该没有对古代的服饰下很大的功夫去了解,故事情节也比较薄弱,主线和副线不清晰,没有很好地展示主题。”他停顿了片刻,顿住脚步,凝眸看着林知飞,“建议你画现代的,相比于会简单一些。”
林知飞画了好几本漫画,都是古风类型,还从未尝试过都市类的。
他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转型貌似是个不错的建议,他决定回去跟编辑讨论讨论。
打定主意,林知飞真诚地道谢:“谢谢同哥!”
陆旻同又变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掀起眼帘,目光懒散地滑过林知飞的脸,倏地嗤笑起来:“谢什么谢,以身相许就行了。”
第16章
林知飞一回家就开电脑,登上企鹅私戳编辑。
他的编辑叫木森,是个很尽职的软妹子,虽然在催稿的时候会变得狂躁凶猛。从他签约以来,一直都是由她负责,虽然他的作品都没啥人气,但木森也没有嫌弃过他,还经常跟他讨论剧情画法。
林知飞把想法告诉了她,她电脑在线,几乎是秒回。
木森:你不是年后再开新吗?好啊,可以尝试现代,也许是不错的转机哦~
拖拉知:只是初步想法啦,还没开始想画什么题材。
木森:都市类的题材范围很广泛,校园争霸,大城市里惩恶扬善……而且挺多读者都喜欢看都市漫,更容易产生共鸣。
拖拉知:好的,我这段时间好好思考一下题材,等想好了再来联系你^^
木森:OK,拖老师加油。
林知飞看到消息囧了囧。
他第一本漫画连载的时候,虽然没啥成绩但跟风弄了个读者群,结果就只有三个读者加群,然后……他就把他们全都设为管理员,那三名读者算是死忠粉了,关注微博每条都点赞,在群里尊称他为“拖老师”,后来被木森知道,她笑了许久,也跟着喊他拖老师。
退出聊天框,林知飞又点开另一个头像,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叫郭涵。大学的时候,他们两个关系很好,一个画漫画,一个写小说,虽然是两条不同的路,但奋斗的目标都是一样的,希望四年之后能混出一点名堂,然而毕业了两人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透明。
郭涵前年结的婚,她老家在J省,女生一般嫁的比较早,大部分都是毕业工作一两年后就结婚生子。她结婚之后就放弃了写小说,专心当一名普通文员,去年七月份她生了个小男孩,小名叫睿睿,长得很可爱,林知飞在满月酒的时候去过一趟,送了白银手镯长命锁还包了个很大的红包。
他给郭涵发了消息,问她最近怎样,但郭涵不在线没有回。
林知飞关了电脑,靠在椅背上,揉了揉脸。
正放空发呆,搁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一声,陆旻同给他发微信,叫他周六晚上一起去曾轩家里吃饭。
林知飞回了好。
陆旻同估计是懒得打字,直接发来语音,问:“和编辑讨论的怎么样?”
他的声音通过电流传来有些变音,原本干净清冽的嗓音听在耳边带有些许低哑,然而因为漫不经心的语调,更添了几分蛊惑。
声音太好听,仿佛被它亲吻耳朵,听得人耳尖微微发烫。
林知飞静默几秒,也跟着语音:“聊好了,等我想好题材再去找她。”
陆旻同“嗯”了一声,问:“要不要来我家?”
林知飞:“……不想去。”
他终于相信陆旻同确实对他有好感,并且很有可能有一段时间了。
他心里明白自己的漫画没那么大的魅力能吸引对方每期必追,而且……陆旻同从来都不是个会看漫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