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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猎户的小夫郎_分卷阅读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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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选一个。”李琬被她哭的难受,眼睛也忍不住红了。

    梅枝点了下她的脑袋,“行啦,孩子还小,哪有你这么逼她的。”

    李瑾心疼不已,将小丫头抱在了怀里,“妍姐儿不哭,咱们的大羊腿还没吃呢,爹爹随时都可以过来看妍姐儿,在这里呆着还不用害怕被奶奶卖掉,难道妍姐儿想回奶奶家呀?”

    妍姐儿吸了吸鼻子,慢慢止了哭声,“不去,要爹爹来。”

    “妍姐儿最乖了,那我们擦擦眼泪,吃羊腿去?”

    “吃羊腿。”

    李瑾看了一眼辰哥儿才发现小家伙眼睛同样红通通的,他年龄大一些,感触也更深,此刻却乖的让人心疼。

    李瑾抱着一个拉着一个进了堂屋,羊腿还热着,香喷喷的,看着十分有食欲,他洗了下手,将两个碗拿出来,撕了两块羊肉递给了两个孩子。

    小孩子忘性快,尤其是妍姐儿这么大的孩子,吃完羊肉,小丫头已经将爹爹的事抛之脑后了。

    晚上睡觉时,辰哥儿明显更沉默了,本来就不是爱说话的孩子,经历了这些后,愈发让人觉得心疼。

    李瑾直接将小家伙圈到了怀里。

    别看辰哥儿七岁了,重量没比妍姐儿重多少,细胳膊细腿的,明显营养不良。李瑾捏了捏他的小脚丫只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得赶紧赚点钱才行,不说一下子将他们养胖,起码也得让他们想吃什么有什么。

    “来来来,舅舅给你讲个故事再睡。”

    他讲的是西游记,辰哥儿刚开始根本不想听故事,小脸紧紧贴在枕头上,心里难受的厉害,结果没一会儿就被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吸引了过去。

    将他哄睡后,李瑾套上长衫走了出来。

    李琬正在院子里坐着发呆。

    “姐,赶紧睡吧。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你想怎么过,弟弟都支持你。”

    李瑾明白,白天姐姐气狠了才说的和离,其实她跟姐夫并不是没有感情,相反,感情还挺深,不过有这么一个糟心婆婆,问题不解决掉,就算他们能和好,也未必长久。

    李琬眼中隐约有泪花闪现,她仰了下头,勉强笑了一下,“我没事,瑾哥儿也快去休息。”

    ——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李瑾向李琬打听了一下镇上的情况,他想去看看。

    “你一个人去怎么行,走丢了怎么办?”

    瑾哥儿脑袋再聪明,这几年也处于无意识状态,根本没去过镇上,李琬自然不放心。

    “友堂叔的二儿子每日都要去镇上,你跟他一起去吧,还能搭个伴,中午请他吃个饭,晚上再跟他一起回来。”

    李琬三言两语下了决定,将仅剩的几十个铜板拿出来交给了瑾哥儿。

    “路上小心点儿。”

    李瑾没矫情,直接将铜板揣到了兜里,“那我晚上再回来,中午你们将羊腿全吃了,别给我留,天气热,万一坏了就不好了。”

    见他变着法的让他们多吃些,李琬心里的难受散去不少。

    友堂叔是竹溪村的里正,姓张,他二儿子名唤长明,在镇上一个客栈里当账房先生。他长相普通,个头挺高,一双眼睛特别的亮。

    乍一看到瑾哥冲他笑,他的脸蹭地一下红了,紧张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第8章终于有钱啦!

    这时天还没大亮,土路并不好走,有的坑坑洼洼的,长明走惯了这条路,也不觉得难走,李瑾却险些踩到坑里。

    长明听到动静,放慢了脚步。

    他是个内敛的汉子,跟辰哥儿一样是个闷葫芦,路上只是闷头赶路,李瑾试着跟他聊了两次。

    每次听到瑾哥儿的声音他都跟受了惊吓似的,脸红的活像煮熟的大虾。

    李瑾摇摇头,没再难为他,见他好像松了好大一口气,李瑾好笑不已。

    宿源镇在竹溪村正北方的位置,大约有十几里的路程,走了将近一个时辰终于赶在太阳出来前赶到了镇上。

    镇上十分热闹,摆摊的已经全出来了,有卖菜的,卖竹篮、小吃的,应有尽有,长明终于主动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声音僵硬不说,还不敢抬头看人,“我就在前方的客栈里,你逛完去那儿找我就行。”

    李瑾笑着点头,“行,这次多亏你带路,中午请你吃个饭,到点我去找你。”

    长明愣了一下,连忙摆手,“不不不,不用麻烦。”话没说完,脸又红了,闷头冲到了客栈里。

    李瑾微微一愣,本来还想问问他镇上大致布局,左右时间还多,那就慢慢逛吧。

    宿源镇是一个古镇,主街上东头摆摊的比较多,大多是一些卖货郎和大娘挑着东西来卖,西边店铺多一些,饭店、客栈、书画店,布庄应有尽有,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赌坊。

    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李瑾怀里还揣着姐姐写好的和离书,打算见了赵大年就交给他,有这么个婆婆,李瑾可不希望姐姐再过去受委屈,结果他走完了整条街也没见到赵大年的人。

    李瑾干脆进店铺逛了逛,逛完一圈对大夏朝的物价也有了大致了解,这里的物价跟明朝有些相似,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六百多块钱。

    镇上小饭店挺多,比较气派的却只有两个,一家是归云阁,一家是清风馆,离的也比较近,清风馆一直陆陆续续有人进去,归云阁却门可罗雀,冷清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李瑾心底大致有了想法,他没本钱,只能空手套白狼,想尽快弄到钱,必须得从生意清冷的店铺下手,整个镇上,数归云阁生意最凄惨。他小时候饿怕了,对吃食十分执着,加上脑袋灵活,初中就开始卖东西,赚到钱后,尝遍了各种美食,恰好对食物有所研究。

    李瑾走进去时,店小二正在打瞌睡,小脑袋一点点的,他也不过十几岁的模样,小脸十分清秀,李瑾真怕他一不小心撞到旁边的盆栽上。

    察觉到有人走了进来,阿福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真的是人!他猛地站了起来,大眼圆溜溜的,脸上满是惊喜,“您几位,想要吃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