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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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赶慢赶,从出租车转到大巴车,从大巴车又换了两路公交车,程毓回到家时已经是九点多了,远超了平日的时间,好在他一个月里总有几天加班,倒也不愁没理由解释。想到这里,程毓才舒了口气,打开门,在玄关处将鞋子换下。
周宏远给他留好了饭菜,如今,周宏远的厨艺越来越好,虽比不上自己的“授业恩师”,一汤一菜做得却也像模像样。
周宏正坐在餐桌的一边儿写作业,听到声响没转头,空气中扩散而来的熟悉气息却让他委实放松了不少。
程毓看着暖色灯光下熟悉的背影,心中涌动着一股股暖流。他将魏大娘给的那兜煎饼放在餐桌上,随后伸出胳膊,从后面揽了一下自己的小侄子,佯作漫不经心地说,“今天行里事情多,我留在办公室加了会儿班。”
周宏远的身体僵了一下,眉心重重的绞在一起,听了程毓的话,缓缓转过身来,笑着说,“没事”。程毓虽有了手机,家里却没按固定电话,以往加班也是来不及通知周宏远的,是以叔侄俩约定好了,倘若七点钟程毓还没回家,周宏远就不必再等,自己做饭吃。因为这个约定,程毓也没太当回事儿,没发现周宏远的不对劲,端着剩饭走去厨房加热。
周宏远深深地望着程毓的背影,迅速地上下将程毓打量了个遍,最后,目光落在了程毓西装裤脚的几个泥点子上。
他的胸腔剧烈的起伏着,眼前的英语阅读一时间变得恍若天书,再看不懂分毫。
他早探知到了程毓的变化,是从那个莫名其妙的周末早晨开始的,未知与彷徨,挣扎与无奈,就像白绫一样,将他紧紧缠绕,他呼吸不得,又无从挣扎。
他知道自己的秘密早晚有一天会曝光,这念头始于离开周镇时,魏大娘的欲语还休,始于李艳华人尽皆知的不检点,始于那天早晨,必然出现过的男人······可他却从未想过,这一天会来的这么早,让他全然无力招架。
周宏远早知道自己不是周云伟的儿子,这在周镇是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刚开始只是个荒谬的念头,从邻里口中的戏谑与轻蔑中探知端倪,在顽皮孩童故作姿态的说漏嘴中拼凑真相,于看笑话之人的故意试探中加深猜测······
在无数个无法被人窥探的夜晚里,在无数个痛苦到无处躲藏的日子里,李艳华曾用尽最恶毒的话语将他咒骂,他也曾崩溃大哭,问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孩子,得到的,却只是更为变本加厉的诅咒与诋毁,还有那一句阴狠而厌恶至极的“杂种”。
从那一刻,周宏远就知道真相,不必全然说开,他终于懂得了,从自己的存在到降生,从自己的呱呱坠地到如今,他从来都不是个值得祝福的存在。
只是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了,若不是有了自己,李艳华绝不会嫁给周云伟,他同样也知道了,自己与周家,其实没有半分的关联。
有时,在周云伟毫不留情的巴掌中,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个便宜爹也对这秘密一清二楚,否则又怎么会将自己打到皮开肉绽还阴岑岑的奸笑?他曾想过,等自己有朝一日有能力彻底脱离这个家后,问上一问,却没想到,这成了永恒的秘密。
他早知道周云伟会不得好死,更是无数次的诅咒过,可却同样没想过,这一天来的这么突然。
周云伟死了,李艳华跑了,他失去了一切,朝不保夕,只是一夜之间,命运却让他有了程毓。
明知道自己与程毓没有半分关系,明知道他不该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拉上贼船,明知道自己所有的安稳与幸福,都是偷来的、抢来的,早晚是要还的,可他又如何能开口,对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说,“你别管我了,我就是个杂种。”
做不到的,再来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他都依然贪恋着程毓身上的温暖,痴迷于程毓眼中的温情。
他能怎么办呢?他能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身体力行,告诉程毓,自己有多在意他,又有多离不开他。
以往,周宏远最不愿说出口的感谢和爱意,这段时间,不要命一样地倾泻着,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将程毓每天都哄得乐滋滋。
可每当夜深人静,每当他躺在程毓身边等待着周公,他又不禁反复问着自己,这样做真的够么?这个年轻的小叔叔,真的会舍不得自己、又真的肯留下自己么?
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
周宏远是了解程毓的,他善良,心软,甚至到了软弱的地步,大多时候,程毓宁肯将痛苦、委屈往自己肚里咽,也不愿让人难堪。可寻常的小事也就罢了,周宏远怎么都不能相信,在这样“大是大非”的事情面前,程毓仍会做出让步;他怎么都不相信,程毓在得知自己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后,还会一如既往的对自己好,还愿意把自己当做家人,留在这个家里。
周宏远垂着头,眼神紧紧地锁着一排排看不清的英文字符,等待着命运的宣判与,以及——神的斥责。
只是过了几分钟,对周宏远来说,却像是几个世纪一样的漫长,他煎熬着,挣扎着,一颗心不上不下的悬着,他甚至无数次在脑海中构想,程毓要以怎样的方式将这一切和盘托出,是轻松而自在、终于甩了个包袱么?还是干脆撕破脸来将自己臭骂一顿。
而程毓全然不知道周宏远此时的内心戏,他只是端着盘子走过来,坐在餐桌前,给自己拿了个煎饼,将菜卷在煎饼里,狼吞虎咽地,几口就全吃完了。这一天的折腾,他几乎没吃东西,实在是饿得够呛。
仓廪实而知礼节,吃饱了肚子,程毓才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他哂笑了两下,颇有几分难为情地说,“今天实在太忙了,累得半死······”
程毓絮絮叨叨地,又说,“路上看到有卖煎饼的,还挺好吃。”
周宏远的心猛地跳了两下,如擂鼓一般,他不知道事到如今,程毓为何还要向自己解释、甚至向自己撒谎,这一切还有意义么?难道血缘二字外,他们还会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他突然觉得自己读不懂程毓了,紧接着,心中一片漠然,只是木木地点了两下头,没搭话。
程毓讪讪地收拾了碗筷,起身去厨房刷,怕扰了周宏远学习,还特地将门虚掩上。
周宏远再忍不住,起身走到玄关处,拎起程毓的皮鞋来,死死盯着他的鞋底。
须臾间,周宏远浑身颤了两下,双手都止不住地抖动,费力地将鞋子摆回原处。
他上了一天班的小叔叔,鞋底分明印了斑驳的鸡屎。
程毓洗完碗筷从厨房出来时,周宏远已经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了,一副如常的模样,程毓用毛巾擦了把手,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说,“宏远真乖,有什么不会的题吗?”
周宏远如今已然成了大学霸,在学习愈来愈上道,不会的题本就是没几个,看了答案解析也几乎都能弄明白,就算有什么是自己弄不明白的,也争取第二天早晨和吴思源、郑明坤讨论。他不愿麻烦程毓,更愿成为程毓的负担,他只想让程毓看到自己的优秀,懂事,乖巧,孝顺,而不愿让他再为自己费一丝一毫的心血。
周宏远知道,程毓已经够辛苦了,他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自己的不识趣,成为压垮他们之间可笑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的撒娇,是用心设计过的人畜无害,他的依赖,是恰到好处的惹人怜爱,他为程毓写了了一个又一个公式,设计了一套又一套的算法,再分不出哪些是真情,哪些是假意。
不过,真情与假意都不重要了,周宏远知道,自己是离不开程毓的。
所以,周宏远摇了摇头,对程毓说,“没有,都会做的。”说着,他往程毓身上靠了靠,很是娴熟地用头蹭了蹭程毓的胸口。程毓显然很受用,笑着揉了揉他的发丝。程毓没深究周宏远的作业到底做成了什么样子,只是催促他说,“做完作业就快睡觉吧”,随后,自顾自地去了洗漱间。
周宏远不懂,程毓为什么仍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他不该愤怒么?他不该震惊么?他不该冲自己,试图隐忍却又忍无可忍的诉说真相么?他不该从此将自己扫地出门么。
程毓却什么都没做,只是像平常一样问自己有没有不会的题,催促自己快些休息。
这一刻,周宏远有些好笑地想,原来他二人之间,程毓才是最好的演员,竟装作一切都不在意。他甚至有几分自虐意味的思量着,程毓到底能装到几时,进而,是不可避免的为自己绸缪后路。
可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哪还有什么后路呢?他只有这一个神,程毓早已是他最后的绝地逢生。
晚上,两个人依旧是并排躺着,明明是伸手可及的距离,却像是隔了整个银河系。他们各怀心思,却谁都没说话。
紧赶慢赶,从出租车转到大巴车,从大巴车又换了两路公交车,程毓回到家时已经是九点多了,远超了平日的时间,好在他一个月里总有几天加班,倒也不愁没理由解释。想到这里,程毓才舒了口气,打开门,在玄关处将鞋子换下。
周宏远给他留好了饭菜,如今,周宏远的厨艺越来越好,虽比不上自己的“授业恩师”,一汤一菜做得却也像模像样。
周宏正坐在餐桌的一边儿写作业,听到声响没转头,空气中扩散而来的熟悉气息却让他委实放松了不少。
程毓看着暖色灯光下熟悉的背影,心中涌动着一股股暖流。他将魏大娘给的那兜煎饼放在餐桌上,随后伸出胳膊,从后面揽了一下自己的小侄子,佯作漫不经心地说,“今天行里事情多,我留在办公室加了会儿班。”
周宏远的身体僵了一下,眉心重重的绞在一起,听了程毓的话,缓缓转过身来,笑着说,“没事”。程毓虽有了手机,家里却没按固定电话,以往加班也是来不及通知周宏远的,是以叔侄俩约定好了,倘若七点钟程毓还没回家,周宏远就不必再等,自己做饭吃。因为这个约定,程毓也没太当回事儿,没发现周宏远的不对劲,端着剩饭走去厨房加热。
周宏远深深地望着程毓的背影,迅速地上下将程毓打量了个遍,最后,目光落在了程毓西装裤脚的几个泥点子上。
他的胸腔剧烈的起伏着,眼前的英语阅读一时间变得恍若天书,再看不懂分毫。
他早探知到了程毓的变化,是从那个莫名其妙的周末早晨开始的,未知与彷徨,挣扎与无奈,就像白绫一样,将他紧紧缠绕,他呼吸不得,又无从挣扎。
他知道自己的秘密早晚有一天会曝光,这念头始于离开周镇时,魏大娘的欲语还休,始于李艳华人尽皆知的不检点,始于那天早晨,必然出现过的男人······可他却从未想过,这一天会来的这么早,让他全然无力招架。
周宏远早知道自己不是周云伟的儿子,这在周镇是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刚开始只是个荒谬的念头,从邻里口中的戏谑与轻蔑中探知端倪,在顽皮孩童故作姿态的说漏嘴中拼凑真相,于看笑话之人的故意试探中加深猜测······
在无数个无法被人窥探的夜晚里,在无数个痛苦到无处躲藏的日子里,李艳华曾用尽最恶毒的话语将他咒骂,他也曾崩溃大哭,问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孩子,得到的,却只是更为变本加厉的诅咒与诋毁,还有那一句阴狠而厌恶至极的“杂种”。
从那一刻,周宏远就知道真相,不必全然说开,他终于懂得了,从自己的存在到降生,从自己的呱呱坠地到如今,他从来都不是个值得祝福的存在。
只是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了,若不是有了自己,李艳华绝不会嫁给周云伟,他同样也知道了,自己与周家,其实没有半分的关联。
有时,在周云伟毫不留情的巴掌中,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个便宜爹也对这秘密一清二楚,否则又怎么会将自己打到皮开肉绽还阴岑岑的奸笑?他曾想过,等自己有朝一日有能力彻底脱离这个家后,问上一问,却没想到,这成了永恒的秘密。
他早知道周云伟会不得好死,更是无数次的诅咒过,可却同样没想过,这一天来的这么突然。
周云伟死了,李艳华跑了,他失去了一切,朝不保夕,只是一夜之间,命运却让他有了程毓。
明知道自己与程毓没有半分关系,明知道他不该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拉上贼船,明知道自己所有的安稳与幸福,都是偷来的、抢来的,早晚是要还的,可他又如何能开口,对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说,“你别管我了,我就是个杂种。”
做不到的,再来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他都依然贪恋着程毓身上的温暖,痴迷于程毓眼中的温情。
他能怎么办呢?他能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身体力行,告诉程毓,自己有多在意他,又有多离不开他。
以往,周宏远最不愿说出口的感谢和爱意,这段时间,不要命一样地倾泻着,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将程毓每天都哄得乐滋滋。
可每当夜深人静,每当他躺在程毓身边等待着周公,他又不禁反复问着自己,这样做真的够么?这个年轻的小叔叔,真的会舍不得自己、又真的肯留下自己么?
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
周宏远是了解程毓的,他善良,心软,甚至到了软弱的地步,大多时候,程毓宁肯将痛苦、委屈往自己肚里咽,也不愿让人难堪。可寻常的小事也就罢了,周宏远怎么都不能相信,在这样“大是大非”的事情面前,程毓仍会做出让步;他怎么都不相信,程毓在得知自己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后,还会一如既往的对自己好,还愿意把自己当做家人,留在这个家里。
周宏远垂着头,眼神紧紧地锁着一排排看不清的英文字符,等待着命运的宣判与,以及——神的斥责。
只是过了几分钟,对周宏远来说,却像是几个世纪一样的漫长,他煎熬着,挣扎着,一颗心不上不下的悬着,他甚至无数次在脑海中构想,程毓要以怎样的方式将这一切和盘托出,是轻松而自在、终于甩了个包袱么?还是干脆撕破脸来将自己臭骂一顿。
而程毓全然不知道周宏远此时的内心戏,他只是端着盘子走过来,坐在餐桌前,给自己拿了个煎饼,将菜卷在煎饼里,狼吞虎咽地,几口就全吃完了。这一天的折腾,他几乎没吃东西,实在是饿得够呛。
仓廪实而知礼节,吃饱了肚子,程毓才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他哂笑了两下,颇有几分难为情地说,“今天实在太忙了,累得半死······”
程毓絮絮叨叨地,又说,“路上看到有卖煎饼的,还挺好吃。”
周宏远的心猛地跳了两下,如擂鼓一般,他不知道事到如今,程毓为何还要向自己解释、甚至向自己撒谎,这一切还有意义么?难道血缘二字外,他们还会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他突然觉得自己读不懂程毓了,紧接着,心中一片漠然,只是木木地点了两下头,没搭话。
程毓讪讪地收拾了碗筷,起身去厨房刷,怕扰了周宏远学习,还特地将门虚掩上。
周宏远再忍不住,起身走到玄关处,拎起程毓的皮鞋来,死死盯着他的鞋底。
须臾间,周宏远浑身颤了两下,双手都止不住地抖动,费力地将鞋子摆回原处。
他上了一天班的小叔叔,鞋底分明印了斑驳的鸡屎。
程毓洗完碗筷从厨房出来时,周宏远已经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了,一副如常的模样,程毓用毛巾擦了把手,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说,“宏远真乖,有什么不会的题吗?”
周宏远如今已然成了大学霸,在学习愈来愈上道,不会的题本就是没几个,看了答案解析也几乎都能弄明白,就算有什么是自己弄不明白的,也争取第二天早晨和吴思源、郑明坤讨论。他不愿麻烦程毓,更愿成为程毓的负担,他只想让程毓看到自己的优秀,懂事,乖巧,孝顺,而不愿让他再为自己费一丝一毫的心血。
周宏远知道,程毓已经够辛苦了,他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自己的不识趣,成为压垮他们之间可笑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的撒娇,是用心设计过的人畜无害,他的依赖,是恰到好处的惹人怜爱,他为程毓写了了一个又一个公式,设计了一套又一套的算法,再分不出哪些是真情,哪些是假意。
不过,真情与假意都不重要了,周宏远知道,自己是离不开程毓的。
所以,周宏远摇了摇头,对程毓说,“没有,都会做的。”说着,他往程毓身上靠了靠,很是娴熟地用头蹭了蹭程毓的胸口。程毓显然很受用,笑着揉了揉他的发丝。程毓没深究周宏远的作业到底做成了什么样子,只是催促他说,“做完作业就快睡觉吧”,随后,自顾自地去了洗漱间。
周宏远不懂,程毓为什么仍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他不该愤怒么?他不该震惊么?他不该冲自己,试图隐忍却又忍无可忍的诉说真相么?他不该从此将自己扫地出门么。
程毓却什么都没做,只是像平常一样问自己有没有不会的题,催促自己快些休息。
这一刻,周宏远有些好笑地想,原来他二人之间,程毓才是最好的演员,竟装作一切都不在意。他甚至有几分自虐意味的思量着,程毓到底能装到几时,进而,是不可避免的为自己绸缪后路。
可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哪还有什么后路呢?他只有这一个神,程毓早已是他最后的绝地逢生。
晚上,两个人依旧是并排躺着,明明是伸手可及的距离,却像是隔了整个银河系。他们各怀心思,却谁都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