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花之妙笔最能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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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的确不乏一些能妙笔生花的写手,这总归还算是值得烟雨的网站管理者去庆幸一番的美事儿。
然而,用可以生花的妙笔,大可以去写出更优秀的散文,诗歌,或小说,何必一定要在杂文的是非圈里瞎搅合?
杂文,原本就不是那些能生花妙笔的人所应该呆的地方,因为杂文的本质原本就是为了明辨是非以探求事实真相,而非为了打笔墨账,更非为了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扰乱视听。
然而“言论自由”嘛,我当然也没有任何权力去制止别人喜欢胡言乱语的发泄行为。
所以我昨天写了杂文的致命弱点一文,而目的就是为了忠告一下某些总喜欢胡搅蛮缠的人:别再盗用诡辩逻辑和强盗逻辑到处去充当大尾巴狼了。
可现实总会事与愿违,因为总有人喜欢跳出来用杂文去歪曲事实并指鹿为马!
怨妇的圣女谈杂文一文之中心大意无非就是说:只要一个花匠能做出一昙看起来很象样的花,那么甭管是真花还是假花,甭管是货真价实还是假冒伪劣都无所谓,只要某些读者看着比较舒服就算是一篇好杂文。
这就象李敖曾说过的那样:甭管别人是不是王八蛋,只要他想证明谁是王八蛋,那么那个人就必须得变成王八蛋,因为他有能力证明别人是王八蛋。
这也如同假冒伪劣商品横行我国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厂家能把商品生产得看起来和那些被他们仿冒的真正名牌商品一模一样的程度,那么就是“好商品”就是“好杂文”就是“好花匠”了。
这都究竟是些什么样的逻辑?难道用厕所水所洗出来的臭豆腐,尽管在表面上看起来和那些货真价实的臭豆腐没什么两样,难道我们就有理由认定这种假冒伪劣的臭豆腐就是“好豆腐”就是“好杂文”了么?
不错,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人,的确很聪明,也很有智慧,就比如那些能妙笔生花的写手一样,很有文字功夫,也很有创作能力,但,为什么他们不喜欢把这些原本很值得珍惜的文字功底和创作能力去用于散文,诗歌或小说的创作,而非要在杂文的小世界里去指鹿为马并颠倒黑白呢?
在杂文圈里,越是能妙笔生花的人,也就越喜欢热衷于盗用诡辩逻辑去胡搅蛮缠,因为他们很喜欢这么做,而之所以喜欢这么做的心理原因,也无非就是他们总喜欢主观地认为全世界的人都是没有脑袋的傻瓜,而唯独他们自己最聪明[虽然不过都是些货真价实的小聪明,虽然他们的逻辑之本质充其量不过就是一些根本不值一提的小儿科的逻辑水平]。
“妙笔生花”在杂文的世界里,究竟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能把羊“证明”成牛,能把黑给说成白,能把恶行给说成善举,能把鹿给说成马:就如李敖说过他能把不是王八蛋的人也能给证明成王八蛋,因为他们都“有这个本领”
可我们也都知道,不论他们怎么有本领去“证明”而结果却依然还是:黑还是黑,白还是白,鹿还是鹿,马还是马,至于那些不是王八蛋的人,也自然不会变成王八蛋,而原本就是王八蛋的人,则不论李敖们再怎么有本领去证明他们不是王八蛋也好,他们依然还是货真价实的王八蛋。
再怎么能妙笔生花又如何?事实始终都是事实,又岂能用坐而论道的诡辩逻辑所能推翻得了的?
杂文世界里,最令人不齿的人,就是那些总喜欢自以为很聪明很了不起的人,因为这种人,总会主观地认定全世界的人都是傻瓜或白痴,总会耍尽小聪明去愚弄读者,如此小儿科的胡搅蛮缠,竟然也不怕落得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
我还是那句话:阴暗的写作心态毕竟不能取代那些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
烟雨的确不乏一些能妙笔生花的写手,这总归还算是值得烟雨的网站管理者去庆幸一番的美事儿。
然而,用可以生花的妙笔,大可以去写出更优秀的散文,诗歌,或小说,何必一定要在杂文的是非圈里瞎搅合?
杂文,原本就不是那些能生花妙笔的人所应该呆的地方,因为杂文的本质原本就是为了明辨是非以探求事实真相,而非为了打笔墨账,更非为了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扰乱视听。
然而“言论自由”嘛,我当然也没有任何权力去制止别人喜欢胡言乱语的发泄行为。
所以我昨天写了杂文的致命弱点一文,而目的就是为了忠告一下某些总喜欢胡搅蛮缠的人:别再盗用诡辩逻辑和强盗逻辑到处去充当大尾巴狼了。
可现实总会事与愿违,因为总有人喜欢跳出来用杂文去歪曲事实并指鹿为马!
怨妇的圣女谈杂文一文之中心大意无非就是说:只要一个花匠能做出一昙看起来很象样的花,那么甭管是真花还是假花,甭管是货真价实还是假冒伪劣都无所谓,只要某些读者看着比较舒服就算是一篇好杂文。
这就象李敖曾说过的那样:甭管别人是不是王八蛋,只要他想证明谁是王八蛋,那么那个人就必须得变成王八蛋,因为他有能力证明别人是王八蛋。
这也如同假冒伪劣商品横行我国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厂家能把商品生产得看起来和那些被他们仿冒的真正名牌商品一模一样的程度,那么就是“好商品”就是“好杂文”就是“好花匠”了。
这都究竟是些什么样的逻辑?难道用厕所水所洗出来的臭豆腐,尽管在表面上看起来和那些货真价实的臭豆腐没什么两样,难道我们就有理由认定这种假冒伪劣的臭豆腐就是“好豆腐”就是“好杂文”了么?
不错,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人,的确很聪明,也很有智慧,就比如那些能妙笔生花的写手一样,很有文字功夫,也很有创作能力,但,为什么他们不喜欢把这些原本很值得珍惜的文字功底和创作能力去用于散文,诗歌或小说的创作,而非要在杂文的小世界里去指鹿为马并颠倒黑白呢?
在杂文圈里,越是能妙笔生花的人,也就越喜欢热衷于盗用诡辩逻辑去胡搅蛮缠,因为他们很喜欢这么做,而之所以喜欢这么做的心理原因,也无非就是他们总喜欢主观地认为全世界的人都是没有脑袋的傻瓜,而唯独他们自己最聪明[虽然不过都是些货真价实的小聪明,虽然他们的逻辑之本质充其量不过就是一些根本不值一提的小儿科的逻辑水平]。
“妙笔生花”在杂文的世界里,究竟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能把羊“证明”成牛,能把黑给说成白,能把恶行给说成善举,能把鹿给说成马:就如李敖说过他能把不是王八蛋的人也能给证明成王八蛋,因为他们都“有这个本领”
可我们也都知道,不论他们怎么有本领去“证明”而结果却依然还是:黑还是黑,白还是白,鹿还是鹿,马还是马,至于那些不是王八蛋的人,也自然不会变成王八蛋,而原本就是王八蛋的人,则不论李敖们再怎么有本领去证明他们不是王八蛋也好,他们依然还是货真价实的王八蛋。
再怎么能妙笔生花又如何?事实始终都是事实,又岂能用坐而论道的诡辩逻辑所能推翻得了的?
杂文世界里,最令人不齿的人,就是那些总喜欢自以为很聪明很了不起的人,因为这种人,总会主观地认定全世界的人都是傻瓜或白痴,总会耍尽小聪明去愚弄读者,如此小儿科的胡搅蛮缠,竟然也不怕落得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
我还是那句话:阴暗的写作心态毕竟不能取代那些在阳光下自由行走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