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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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午饭,刘锦等人便要出发打猎。

    我吃饭比他们慢了一拍,等他们吃完的时候,我还剩下小半碗。

    中午这一顿做的是南瓜饭,糙米吃起来口感不算很好,但跟南瓜搁在一起煮还挺香。

    桌上有鱼,腊肉,笋干,咸菜四样小菜,跟刘锦平时在皇宫动辄几十个菜的架势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陶青给了农夫一包碎银当是饭钱,把那两口子乐得合不拢嘴,几乎把家里最好的食物都拿出来招待了我们。

    刘锦倒也没挑剔什么,大口大口地吃得挺香。

    他们此次上山打猎号称是为了晚上能吃一顿丰盛的野味。

    其实那个时候,专职的猎人是比较多的,在街上随便走走便能碰上几个人在卖野味的,品种也多,什么山鸡,梅花鹿,大蛇,狍子……

    刘锦一行人放着现成的不买,非要自己进山去打猎,无非也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的感觉。

    我见他们要走,赶紧放下碗筷追上去。

    “我也要去。”我说,但话一出口又有些后悔,心想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何乐而不为。

    已经出门另外三人同时瞅着刘锦,大概也希望刘锦能够拒绝我,经过上次的猛虎事件之后,他们已经认定我是个拖油瓶。

    刘锦对我说:“你慢慢吃吧,等我们回来。”

    “好吧。”我点点头,故意装作一脸遗憾。回到饭桌上,端起饭碗,淡定扒饭。

    刘锦突然又掉头,“算了,还是带上你吧。”

    我被呛了一下,好容易止了咳嗽道:“我还是别去了,反正一不会骑马,二不会射箭……若是拖累了大家,晚上的野味岂不是打了水漂。”

    刘锦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坏笑,“留你一个人在这,只怕会更麻烦。”

    我终于还是加入了打猎的行业,一下午在树林里跟着他们跑东跑西。最后的收获是捉了两只青绿大蚱蜢,有男人的大拇指一般大,一跃就能跃一人多高。我拿在手上把玩了一阵,在回来之前决定把它们放回了草丛。

    刘锦一行总共打了三只野兔,四只野鸡,还合力围捕到了一头大野猪—基本上下午的时间都耗在了这个黑家伙的身上。

    太阳开始往西沉的时候,一行人带着猎物开始往回走。

    骑在马上一晃一晃的,晚风中依稀夹杂着一股泥土的芬芳,走出树林远远地便望见被夕阳笼罩的的小茅屋开始冒出缕缕炊烟,让我竟然真的有种回家的感觉。

    农妇已经按照我们的要求烧好了热水放在半丈深的木桶,他接过朱雀手中的野鸡二话不说便放进了桶里面,过了几分钟后再捞起来,很轻易就褪光了野鸡身上的毛羽。

    农夫则在几只野兔和野猪身上下功夫,两个人的脸上均是汗津津的,干得不亦乐乎。老夫妻没有子嗣,两人相依为命在这茅舍中住了几十年。

    他们说这里平时没什么人来,很少会像今天这么热闹。如今见我们过来,心里自然喜欢地紧,无论如何都要尽力招呼好我们。

    我看着他们忙乎,也卷起袖子帮起忙来。

    老妇便觉得不好意思,说是怎么能让公子爷动手,见我执意要帮忙,便又笑道:“这位公子比闺女还体贴。”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我只觉得肚子里面在不停地打鼓,想象着等下就等吃到喷香的野味,便不停有口水分泌出来。

    “大娘怎么不收养一个人?以后也有人照顾。”我问,想转移一下自己在肚子上的注意力。

    农妇叹了口气:“曾经收养过一个孩子,在河里面摸河蚌的时候被卷入暗流淹死了。”她叹了口气:“如果现在还在的话,我们说不定都可以当太爷爷太奶奶了……人的下一步走到哪里,谁都不知道。”

    我同情地看了她一眼,只见她的脸上倒没有那种伤心欲绝的表情,只是淡定中透着一丝了然。人活到了他们这样的年纪,大概什么事情都可以看开了吧。

    “好在老头子还是健健康康的,还能陪着我。”她很满足地笑笑,老头转过脸,两人对视了一眼,继而抿了嘴笑了起来。

    我愣了愣,没想到在这对古稀老人的身上,竟然还会有热恋中的情人才有的甜蜜。老妇之后又跟我说,她希望自己能比老头活得时间长一点。这样,她就能照顾老头子到人生的最后一刻。

    “等老头过世了,我老婆子一个人便在这个世界上再无牵挂。”

    老头听了呵呵地笑,说还是反过来好一点,他怕老婆子孤零零地一个人在人世吃苦。

    我在一边看着,只觉得心里有种暖暖的感动正逐渐蔓延开来。

    我将洗干净的野鸡放在木盆里,撸下袖子,准备端进屋里去。转过身,见到刘锦正倚在门边静静地看着我,暮色中他的五官看起来显得有些模糊,只是很奇怪他那双眼睛却出奇地明亮。

    我心里冷笑,只羡鸳鸯不羡仙,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这些的这些,刘锦又怎么会懂呢?对他来说,女人只是手中的玩物,看中了就拉过来好好玩玩,玩厌了就立马丢弃掉。

    历史上凡是因为宠爱某个女人的帝王,在他们的皇朝被人推翻以后,最后他那个被宠爱过的女人总是要分担很大一部分的罪名。

    历史上的商纣王宠爱妲己,周幽王爱褒姒,唐玄宗爱杨贵妃……但历史书上总这样写:XX皇昏庸无道,喜好女色,连着几日和宠妃在宫内厮混,乐不思蜀而连续几日都不上朝。

    其实那几个当皇帝的人原本就没什么治国的本事,他们的王朝被人推翻也是迟早的事情,但在后人看来,他们的朝代之所以覆灭,跟她宠爱的女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于是,后来就有了“红颜祸水”的说法,似乎一个女人从娘胎带出来一副好皮囊便是一种不得了的罪过,大概因为那些写史书的都是男人吧。

    当然了,在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几个情痴帝王。他所爱的女人死去之后,成日里都失魂落魄的,似乎他的魂魄已经跟着爱飞走了,皇帝也不要当了,几乎都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不过,这几个皇帝有个共同的特点,便是那些妃子都是在风华正茂的时候死去的。我不敢保证,如果那些妃子能活到七老八十,她们还能否得到皇帝的喜爱。

    农户家的门有些窄,刘锦档在门边占据了大半的面积。

    “借过一下。”我说。

    他似乎完全都没有听到一般,只是盯着我看,眼睛又黑又深,看不透其中的意思。

    “不想吃晚饭了是不是?”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我可真的已经饿坏了,恨不得几分钟之内就把野味都烧熟了端到桌上大快朵颐。

    他没吱声,只是冲着我笑了笑,笑容……有些傻,似乎还从来都没在他的脸上看到过。我进了屋里心里还在嘀咕,刘锦这孩子今天看起来怎么有点不太正常。

    灶头边的墙上挂了一大串笋干,想必是刨了当年的春笋吃不完,索性就晒干了保存起来的。于是一时心血来潮地想,如果用笋干焖野鸡肉应该会很不错吧。

    想着,便自动请缨动手这做一道菜。

    老妇人点上了松油灯,原本暗沉沉的屋子被昏黄的光芒笼罩了起来,屋子虽然破败,摆设虽然简陋,但却人让觉得温馨实在。

    陶青等人在外头的院子坐着闲聊,刘锦却团着手站在我的身后,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在灶头前忙碌。我从小就对烹饪有着很大的兴趣,我母亲在家做饭的时候,我经常会在一旁观看。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让孩子们逐个站起来说出自己将来长大了要干什么,有的孩子说要当医生,有的孩子说要当科学家,甚至还有想当元帅的孩子,轮到我的时候,只觉得心里激动地“怦怦”跳,大声道:“我长大了要当一位大厨师。”所以,当我后来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我从来没让自己饿着过,我总会想方设法做点好吃的给自己。

    笋干用水泡软了切成块备着,鸡肉在锅里翻炒后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让我直咽口水。这个时候的调味料虽然没那么多,但胜在原料够新鲜地道。

    屋子里很热,我的身上不停地出汗。

    刘锦依旧一脸淡定地站在我旁边,擦汗时我顺势地看了看他,见他玉瓷般的脸上沁了一层汗珠——这里必须要表扬一下他的皮肤,虽然不白,但很细腻。

    “皇……公子还是出去吧,这里太热。”被他这么盯着我做菜,心理压力陡然增加,虽然我对自己的厨艺一向都很有自信,可做菜又不是表演。

    “我想看看你做菜。”他说。

    要看到宫里看去啊,一大堆人忙着给你做饭呢,我心里暗想。

    “我们吃完了饭回去么?”我又问他。

    他摇头,“明天一大早就回去。”

    我有些诧异,这刘锦平素里锦衣玉食的,一时心血来潮到农家吃点野味也就罢了,怎么还能忍受在这里过夜?难道他就不想念他龙床的舒适么?

    晚餐是在院子里吃的,松油灯发出的灯光很微弱,好在有明月在天上照着。到后来,干脆吹灭了油灯,完全凭着月光照明。

    晚风徐徐,夏虫唧唧,在农家吃的这顿饭让我感到一种久违的安心。

    农夫老头特意拿了一坛子自己酿的米酒,脸上的表情甚是惭愧:“山野小地,也没什么好酒,还请贵客们多多担待。”

    他说这个的时候,陶青刚从马背上的行囊里面拿了两壶好酒过来,刘锦朝他使了个眼色,陶青立马便心领神会地放回去了。

    此时,众人腹中均感到饥饿,见到刘锦一动筷子,像是收到了信号般不约而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笋干闷鸡,红烧野猪,还有一种用不知道名的香料跟烧出来的兔肉,都让我食指大动,也顾不上什么形象,吃的嘴巴一圈都油渍渍的。

    米酒虽然没有很香浓的酒味,但却很清甜。就着野味吃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多吃点。”农夫夹了块兔肉给到妻子的碗里。我心里正羡慕着,却发现自己的碗里面竟也无声无息地多出了一块肉来。

    刘锦正笑眯眯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似乎在标榜自己做了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一般。

    天!

    他竟然还会做出这么肉麻的举动?我一度怀疑我被明亮的月光晃花了眼睛。另外一边是陶青,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掉转头跟朱雀玄武说话去了。

    酒足饭饱,撤了桌子就地纳凉。

    我喝了几杯米酒,脑袋有些发晕,有段时间听着他们讲话恍恍惚惚的,似乎声音离我耳边很遥远,就像在梦里一般。

    老夫妇早早就歇下了,进屋之前交待原本自己睡的卧房里面已经铺好了褥子,而他们自己则打算在柴房里面将就一晚。

    经过我们极力反对,才让他们同意睡回自己的地方。

    老妇人见我有些醉,便好心地帮我从屋子里面搬了一张竹躺椅出来。

    刘锦说晚上便在院子里过了吧,等天亮时就回宫。毕竟都是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即使少睡一个晚上也不见得会有什么问题。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区区的米酒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后劲,我瘫在竹条编成的大躺椅里面,只觉得天上的星星月亮都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动,重叠,交叉……

    我暗暗后悔自己光顾贪着米酒的味道好,不知不觉竟然喝多了,这时候不但头有些痛,连着胃都开始翻腾了起来。

    正难受着,额头有种微凉的感觉。我睁开眼睛,见刘锦正居高临下地望着我。

    “是酒喝多了么?”

    我点点头。

    “哪里不舒服?”他又问,在躺椅边上坐了下来,将我搂过去贴在他的胸口。我皱了皱眉头,大概是因为酒精的关系,让我觉得烦躁,只想着一把推开他。

    “你别老想着占本姑娘便宜!没错,你是皇帝,你是真命天子,你只要钩钩手指头一大把女人就贴过来,不过……”我轻蔑地对着他笑。是的,虽然有些醉,但我到后来一直都很清晰地记得这种很轻蔑的感觉,“不过,本姑娘就不稀罕你!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时候就会觉得很开心,为了对方可以付出一切……”

    我的脑袋发晕地更加厉害,舌头也渐渐不听使唤,我不记得后来我还跟刘锦说了什么,也不知道后来陶青为什么会突然冲过来把我从躺椅上拉起来让我醒醒。

    直到有一天,陶青和我有了一个独处的机会时,突然很莫名地跟我说了一句话,“那天晚上,你差点害了林将军。”

    我突然悟到那天晚上我或许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

    是的,有些话我不说,刘锦可以当做不知道,一旦从我嘴里说出来了,便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再也收不住。

    所以,对于这一点我很感谢陶青,也因为那天晚上,我之后再也不肯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