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吉时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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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我药师的威名,就是天下人皆知,其实也不奇怪。”
萧笠似乎忽然笑了,眼神某一瞬间的慌乱隐匿不见。
宝臧也嗯了一声,似乎对于他这种说法表示认同,只是,语气里却不是那般百分之百没有异议:
“吴桐林这个名字世人皆知,可是,萧笠这个人,却不是举世闻名。”
是了,萧笠和吴桐林,恐怕只有位数不多的几个人,知道这个中的关系。
“巧合太多,有时候说不准。”
宝臧看得出来,萧笠是存心想要逃避这个问题了。
这种闭口不言的状态中捞出来秘密,就好像想要试图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对方不愿意,当真是一件难事。
他感觉到一丝困难。
萧笠的手,伸了出来,对着宝臧伸出来的给出魂珠的手伸了过去,按在了魂珠上。
宝臧看着他,又递出去了一步。
可萧笠却反过来握住了这魂珠,然后将魂珠推了回去,推到了宝臧的手里,动作重新回归了原位。
“但你拿到这魂珠,不是巧合。”
灿烂的笑容,带着三分的睿智,他借着说道:
“迷途之人,追逐幻影,这力量,对旁人来说,也算是水月镜花,永远永远都找不到的。唯有本应得到它的人,才能够得到它。”
宝臧笑了,三分洒脱:“你的意思是,我就是这个能够得到它的人?”
“如果不是,它现在不会在你的手上。”
萧笠的手掌翻转过来,竟然是一片焦糊。
就好像是烤焦了的红薯,此刻内里有鲜血的色泽,通红可怕。
怪不得,宝臧隐隐约约闻到了奇怪的味道,原来,原来,原来是这味道是来自于萧笠,来自萧笠的手!
“你,你的手!”
宝臧瞬间惊慌,这手,伤势看起来不轻。
如果说灼伤也分程度的话,那么此刻的这双被灼烧的手,肯定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的的确确,这手,竟然和木炭有几分相似的地方。
“现在相信我说的话了么?”
宝臧惊慌失措,瞬间将魂珠收入了囊中,同时找出来干净的布,快速包住了他的手。
肉烧糊了的味道四溢,宝臧却没有办法让自己细心品味这味道。
萧笠这手,看起来似乎快要烧焦了。如若是真的烧焦了,就是神医,也没办法吧。
一双烧熟了和木棍没有什么差异的手,就是妙手回春的神医,此刻就是焦头烂额,也必然找不到任何出路。
“你为什么不躲?都知道这魂珠对你有伤害。”
宝臧虽然关心萧笠的伤势,但毕竟自己不是神医,也就只有干着急的份了,此刻看着萧笠一脸云淡风轻,好似受伤的人不是他而是旁人似的。他就不免来气。
他对于生命的爱惜,早就已经根深蒂固。
确实,有些人活着的时候如此不爱惜,却不知道,有些人,渴望了一辈子,或许就是你这样的生活。你放弃的生命,是旁人求而不得的,多多少少说起来,都让人心里唉叹一声造化弄人。
于是,他看着萧笠的目光不免有些责备。
“你这手,你看看,还像是手么?”
他像是包红薯一般,将他的手给包了起来,可一般包好了红薯之后是等着它稍微凉凉不烫手了之后就可以开吃了,可现在,宝臧肯定不能这么干。
这热乎乎的手,宝臧除开来捂在手心里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我恼你没有和我说真相,但是你要这样对自己的话,我真的会生气。”
宝臧语气中,出奇了的郑重:
“你大概真的不知道有些人,多么渴望拥有一双手,而你,竟然轻易就毁了去。”
“一般受伤了我都会想给伤者包扎一下,你这种情况,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紧锁的眉头浮现出来一丝无奈:
“你这,都快成红薯了,你说吧,为什么?”
“……为了让你明白,这魂珠,是你所有物,而不是我们任何人都能够得到的。”
“幻境的开启,必须需要合适的人才会开启。
阿巴之所以进去是因为他身上有你的气息,因为你们签订的约定,于是那幻境于是将它也放了进去,可只有最合适的人,才能够找到最后的东西。”
萧笠的目光停在了宝臧的胸膛,这眼神,如若是对女子,肯定有冒犯之意,可对宝臧来说,却没有多大的感觉,而且,他其实也知道萧笠在望什么。
他在望里面的魂珠,宝臧自己刚刚装进去不久的魂珠,那个灼伤了萧笠的魂珠,那个具有非凡力量,旁人不可接近的魂珠。
“你的手怎么办?”
宝臧现在终于相信萧笠说的是真的了,或许,他当真就有命运之神的眷顾,或许真的会有无良作者将他确定为穿越小说的主角,他头顶就是主角光芒,自然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一点都不奇怪。
“不用担心,我死不了。这手,不到半个时辰就自动会恢复。”
“啊?”
宝臧差点惊掉了下巴,当场就震慑在了原地:“半个时辰……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或许女子连洗澡都不够,怎么就……就能从这“枯萎”的手中,长出来一双新的手?
这,真的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宝臧有些惊慌,吞了吞口水:
“你这,有点厉害啊,半个时辰,居然能复原。”
“唔,小意思。我给自己封了个外号,自以为颇为生动形象。”
“……”宝臧难得小脑瓜转得飞快,兴致这时候其实也还算不错,于是他问道:“不会是……老不死吧?”
话刚出口,他就自己一票否决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没想到,自己随口答出来的话,竟然真的是标准答案——
“没错,你说对了。”
唇角一勾,那种自恋又自得的话,从他的嘴里滑了出来:
“我这般年纪,依旧还没有死,可不就是老不死么?”
宝臧觉得自己此刻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挑战:
“居然真的有人自己给自己封这种名号,真是厉害,厉害啊!”
宝臧在啧啧感叹之中,忍不住竖起来了大拇指。
“半个时辰,必然恢复如初!”
萧笠笃定的话,终于让宝臧放下心来。
“你要是人我才会觉得真的诡异。”宝臧对他近乎可怕的恢复水平啧啧感叹。
萧笠坐在宝臧边上的一块大石头上,忍不住自得地晃了晃自己如同红薯一般的手,这手,被灼伤得很严重,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就是外焦里嫩。
没有熟透,但也差不多了。
宝臧当真做梦也没有想到,都快熟了,居然还能够起死回生呢。
这厢真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看着萧笠。
“我何时说过我是了。”
理所当然,理所应当。
听起来丝丝诡异。
萧笠坐了一会,然后忽然抬头望了望天色,宝臧也跟着望了望。
不过是湛蓝色的天空中,漂浮着几多白云。
无甚特别的地方,宝臧看了两下之后就收回来了目光。
“你平日里,好像没有看天空的习惯。”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习惯的话,那肯定不是看天空,而是看远方。
“吉时,快要到了。”
萧笠一声喃喃,声音轻微,仿佛灵魂已经出窍。
0210
“我药师的威名,就是天下人皆知,其实也不奇怪。”
萧笠似乎忽然笑了,眼神某一瞬间的慌乱隐匿不见。
宝臧也嗯了一声,似乎对于他这种说法表示认同,只是,语气里却不是那般百分之百没有异议:
“吴桐林这个名字世人皆知,可是,萧笠这个人,却不是举世闻名。”
是了,萧笠和吴桐林,恐怕只有位数不多的几个人,知道这个中的关系。
“巧合太多,有时候说不准。”
宝臧看得出来,萧笠是存心想要逃避这个问题了。
这种闭口不言的状态中捞出来秘密,就好像想要试图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对方不愿意,当真是一件难事。
他感觉到一丝困难。
萧笠的手,伸了出来,对着宝臧伸出来的给出魂珠的手伸了过去,按在了魂珠上。
宝臧看着他,又递出去了一步。
可萧笠却反过来握住了这魂珠,然后将魂珠推了回去,推到了宝臧的手里,动作重新回归了原位。
“但你拿到这魂珠,不是巧合。”
灿烂的笑容,带着三分的睿智,他借着说道:
“迷途之人,追逐幻影,这力量,对旁人来说,也算是水月镜花,永远永远都找不到的。唯有本应得到它的人,才能够得到它。”
宝臧笑了,三分洒脱:“你的意思是,我就是这个能够得到它的人?”
“如果不是,它现在不会在你的手上。”
萧笠的手掌翻转过来,竟然是一片焦糊。
就好像是烤焦了的红薯,此刻内里有鲜血的色泽,通红可怕。
怪不得,宝臧隐隐约约闻到了奇怪的味道,原来,原来,原来是这味道是来自于萧笠,来自萧笠的手!
“你,你的手!”
宝臧瞬间惊慌,这手,伤势看起来不轻。
如果说灼伤也分程度的话,那么此刻的这双被灼烧的手,肯定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的的确确,这手,竟然和木炭有几分相似的地方。
“现在相信我说的话了么?”
宝臧惊慌失措,瞬间将魂珠收入了囊中,同时找出来干净的布,快速包住了他的手。
肉烧糊了的味道四溢,宝臧却没有办法让自己细心品味这味道。
萧笠这手,看起来似乎快要烧焦了。如若是真的烧焦了,就是神医,也没办法吧。
一双烧熟了和木棍没有什么差异的手,就是妙手回春的神医,此刻就是焦头烂额,也必然找不到任何出路。
“你为什么不躲?都知道这魂珠对你有伤害。”
宝臧虽然关心萧笠的伤势,但毕竟自己不是神医,也就只有干着急的份了,此刻看着萧笠一脸云淡风轻,好似受伤的人不是他而是旁人似的。他就不免来气。
他对于生命的爱惜,早就已经根深蒂固。
确实,有些人活着的时候如此不爱惜,却不知道,有些人,渴望了一辈子,或许就是你这样的生活。你放弃的生命,是旁人求而不得的,多多少少说起来,都让人心里唉叹一声造化弄人。
于是,他看着萧笠的目光不免有些责备。
“你这手,你看看,还像是手么?”
他像是包红薯一般,将他的手给包了起来,可一般包好了红薯之后是等着它稍微凉凉不烫手了之后就可以开吃了,可现在,宝臧肯定不能这么干。
这热乎乎的手,宝臧除开来捂在手心里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我恼你没有和我说真相,但是你要这样对自己的话,我真的会生气。”
宝臧语气中,出奇了的郑重:
“你大概真的不知道有些人,多么渴望拥有一双手,而你,竟然轻易就毁了去。”
“一般受伤了我都会想给伤者包扎一下,你这种情况,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紧锁的眉头浮现出来一丝无奈:
“你这,都快成红薯了,你说吧,为什么?”
“……为了让你明白,这魂珠,是你所有物,而不是我们任何人都能够得到的。”
“幻境的开启,必须需要合适的人才会开启。
阿巴之所以进去是因为他身上有你的气息,因为你们签订的约定,于是那幻境于是将它也放了进去,可只有最合适的人,才能够找到最后的东西。”
萧笠的目光停在了宝臧的胸膛,这眼神,如若是对女子,肯定有冒犯之意,可对宝臧来说,却没有多大的感觉,而且,他其实也知道萧笠在望什么。
他在望里面的魂珠,宝臧自己刚刚装进去不久的魂珠,那个灼伤了萧笠的魂珠,那个具有非凡力量,旁人不可接近的魂珠。
“你的手怎么办?”
宝臧现在终于相信萧笠说的是真的了,或许,他当真就有命运之神的眷顾,或许真的会有无良作者将他确定为穿越小说的主角,他头顶就是主角光芒,自然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一点都不奇怪。
“不用担心,我死不了。这手,不到半个时辰就自动会恢复。”
“啊?”
宝臧差点惊掉了下巴,当场就震慑在了原地:“半个时辰……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或许女子连洗澡都不够,怎么就……就能从这“枯萎”的手中,长出来一双新的手?
这,真的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宝臧有些惊慌,吞了吞口水:
“你这,有点厉害啊,半个时辰,居然能复原。”
“唔,小意思。我给自己封了个外号,自以为颇为生动形象。”
“……”宝臧难得小脑瓜转得飞快,兴致这时候其实也还算不错,于是他问道:“不会是……老不死吧?”
话刚出口,他就自己一票否决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没想到,自己随口答出来的话,竟然真的是标准答案——
“没错,你说对了。”
唇角一勾,那种自恋又自得的话,从他的嘴里滑了出来:
“我这般年纪,依旧还没有死,可不就是老不死么?”
宝臧觉得自己此刻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挑战:
“居然真的有人自己给自己封这种名号,真是厉害,厉害啊!”
宝臧在啧啧感叹之中,忍不住竖起来了大拇指。
“半个时辰,必然恢复如初!”
萧笠笃定的话,终于让宝臧放下心来。
“你要是人我才会觉得真的诡异。”宝臧对他近乎可怕的恢复水平啧啧感叹。
萧笠坐在宝臧边上的一块大石头上,忍不住自得地晃了晃自己如同红薯一般的手,这手,被灼伤得很严重,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就是外焦里嫩。
没有熟透,但也差不多了。
宝臧当真做梦也没有想到,都快熟了,居然还能够起死回生呢。
这厢真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看着萧笠。
“我何时说过我是了。”
理所当然,理所应当。
听起来丝丝诡异。
萧笠坐了一会,然后忽然抬头望了望天色,宝臧也跟着望了望。
不过是湛蓝色的天空中,漂浮着几多白云。
无甚特别的地方,宝臧看了两下之后就收回来了目光。
“你平日里,好像没有看天空的习惯。”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习惯的话,那肯定不是看天空,而是看远方。
“吉时,快要到了。”
萧笠一声喃喃,声音轻微,仿佛灵魂已经出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