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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二人奏

作者:约翰·高尔斯华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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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这个“小小的”情感碰到毁灭的威胁时,就会长得惊人地快。乔恩半小时前到达巴丁登车站,可是在他看来,已经晚了整整一星期了。他站在约定的书摊前面一群星期日游客中间,穿的一套哈里斯粗呢服装,好象在散发着他跳动的心情。他看着书摊上小说的名字,终于买了一本,免得引起书摊伙计的疑心。小说的名字叫荒径之心!这总该有它的意思,虽则看上去实在讲不通。他还买了两份妇女镜报和陆居人。每一分钟都象一小时那样长,而且充满可怕的幻想。过了十九分钟,他看见芙蕾提了一只手提包,随着搬夫推着她的行李走来。她来得很快,神色泰然,招呼他时就象招呼一个兄弟一样。

    “头等车,”芙蕾跟搬夫说“靠窗的位子;对座。”

    乔恩真佩服她这样的镇定。

    “能不能我们单独弄一间车厢?”他低低说。

    “没有用;这是慢车。过了梅登海也许可以。装得自然些,乔恩。”

    乔恩的眼睛鼻子挤成一副苦相。两个人上了车——另外还有两个浑蛋!——唉!天哪!他在心慌意乱之下给了搬夫小费,神情很不自然。这个坏家伙把他们带到这种车厢里来,就不配给小费,而且看上去就象知道他们的事情似的。

    芙蕾打开妇女镜报,装着读报。乔恩也学着她打开陆居人。车开了。芙蕾扔下妇女镜报,探出身子来。

    “怎么样?”她说。

    “好象有半个月了。”

    她点点头,乔恩脸上立刻高兴起来。

    “放自然些,”芙蕾低声说,吃吃笑了起来。他觉得很难过。有意大利压在头上,他怎么能装得自然呢?他本来打算慢慢告诉她,现在却冲口而出。

    “家里要我跟母亲上意大利去两个月。”

    芙蕾的眼皮垂下来;脸色有点发白,咬着嘴唇。

    “哦!”她说。就这么一声,可是什么都在里面了。

    这声“哦”就象击剑时一只手迅速抽回来准备反击似的。反击来了。

    “你得去!”

    “去?”乔恩连声音都不大发得出。

    “当然。”

    “可是——两个月——太可恨了。”

    “不,”芙蕾说“六个星期。那时候你该把我忘记了。我们在你回来之后的第二天在国立美术馆碰头。”

    乔恩笑了。

    “可是如果你忘记了我呢?”他向着火车声音喊。芙蕾摇摇头。“别的什么浑蛋也许——”乔恩低低说。

    她的脚碰了他一下。

    “没有别的浑蛋,”她说,重又举起妇女镜报。火车停下来:两个客人下去,另一个上来。

    “如果永远不能单独在一起,”乔恩想“我真要死了,”火车又开动了,芙蕾又探出身来。

    “我从不放手,”她说;“你呢?”

    乔恩拚命地摇头。

    “决不!”他说;“你给我写信吗?”

    “不写;但是你可以写——寄到我的俱乐部。”

    她还有个俱乐部;真了不起!

    “你探听过好丽的口气没有?”他问。

    “探过,可是一点摸不到什么。我也不敢多问。”

    “是什么缘故呢?”乔恩叫出来。

    “我总会打听出来。”

    接着是大半晌的沉默,后来芙蕾开口说:“这是梅登海了;等着,约翰!”火车停下来。剩下的一个客人下去了。芙蕾把窗帘拉下。“快!”

    她叫。“头伸出去。尽量装出凶恶的样子。”乔恩擤一下鼻子,做出横眉竖目的神气;有生以来,他从没有显得这副模样过!一位老太太缩了回去,一位年轻太太正来开门。门柄转过去,可是门开不开。火车动了,年轻太太三脚两步跳上另一车厢去了。

    “好运气!”乔恩叫。“门塞着了。”

    “是啊,”芙蕾说;“我拉着门不放的。”

    火车开动了,乔恩跪了下来。

    “当心过道里有人,”她低声说;“——快点起来!”

    她吻了他。这一吻虽则只有短短的十秒钟,可是乔恩的灵魂已经出了窍,而且飞出去很远很远;等到他重又对着那个故作端庄的人儿坐着时,他的脸色就象死人一样。他听见她叹口气,这在他简直是有生以来听到的最可贵的声音——清楚地说明他在她心里的地位。

    “六个星期并不太长,”她说;“只要你在那边保持冷静,而且好象不想我的样子,你很容易六个星期就回来了。”

    乔恩抽了口气。

    “要叫他们相信,乔恩,这是最最要紧的事,你懂吗?如果你回来时,我们还是和从前一样要好,他们就会真正着急起来。可惜你去的不是西班牙;爹说,马德里有一张戈雅的画,里面一个女孩子就象我。不过并不是我——我们有一张摹本呢。”

    乔恩觉得象一道阳光透过云雾。“我就改上西班牙去,”他说“妈不会反对的;她从没有去过西班牙。而且爹认为戈雅很不错。”

    “哦!对了,他是个画家——是吗?”

    “只画水彩画,”乔恩说,老老实实的。

    “到了雷丁之后,乔恩,你先出站,到凯弗山姆水闸那边等我。我把车子打发回家,然后我们沿着拉纤的小路走回去。”

    乔恩感激地抓着她的手,两人默默坐着,完全忘掉世界,只用一只眼睛瞄着过道里。可是火车现在象是加倍快了起来,车子的声音简直完全浸没在乔恩的叹息里。

    “我们快到了,”芙蕾说;“那条拉纤的小路非常显眼。再来一个吧!唉!乔恩,不要忘记我。”

    乔恩用接吻回答她。不多一会,一个(如果有人在场看见的话)满脸通红、神色仓皇的青年——据人说——从火车上跳下来,急急忙忙沿着月台走去,一面向口袋里去摸车票。

    等到她在凯弗山姆水闸走过去一点的地方和他重又会面时,他已经经过一番努力,相当显得自如了。如果非要分手不可的话,他决不作出儿女态!明媚的河上吹来了一阵清风,把柳树叶的背面翻起向着太阳,带着轻微的萧萧声随在两人后面。

    “我告诉我们的车夫,说我晕车,”芙蕾说。“你出站时神情很自然吗?”

    “我不知道。怎么叫自然?”

    “你要装得极端快活,这在你就叫做自然,我第一次看见你时,觉得你跟别人完全不一样。”

    “我看见你时,也完全是这样想法。我立刻知道我决不会爱上第二个人了。”

    芙蕾大笑。

    “我们的年纪太轻了,有点不象话。两小无猜的爱情现在已经过时了,乔恩。而且,这种爱情非常浪费。你想,如果不这样的话,你会过得多有意思。你还没有自立呢;真是可惜得很。现在又有了我。怎么办!”

    乔恩弄得莫名其妙。在他们就要分手的当儿,她怎么能讲出这种话来?

    “你假如是这样想法,”他说“我还是不去的好。我去告诉妈,说我应当努力工作。世界上是这种情形!”

    “世界上是这种情形!”

    乔恩双手插进裤袋里。

    “可是的确如此,”他说;“你想想那些饿得快死的人!”

    芙蕾摇摇头。“不来,不来,我从不,从不让自己白白的吃苦头。”

    “白白的!可是情形实在太糟了,一个人当然应当出点力。”

    “哦!对了,我全知道。不过你救不了那些人,乔恩,他们全没出息。东边扶起来,西边又倒。你看看他们,一直都大批大批地死掉,可是仍旧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全是白痴!”

    “你替他们难受吗?”

    “唉!难受是有的,不过我不打算替他们担忧。这没有好处。”

    两个人都默然无语,这是第一次相互看出对方的性情来,所以都有点徬徨不安。

    “我觉得人都是畜生和白痴,”芙蕾执拗地说。

    “我觉得他们是不幸的,”乔恩说。这情形就象两个人吵过嘴似的——而且是在这样一个严重关头,因为眼看着走到这条柳岸最后的一个口子时,他们就要分手了。

    “好吧,你去帮助你那些不幸的人去,不要再想我。”

    乔恩站着不动。前额上冒出汗珠,手足都在抖。芙蕾也站着不走,皱着眉头看河。

    “我一定要有个信仰,”乔恩说,人有一点难受;“上天生我们全指望我们过得幸福。”

    芙蕾大笑。“是啊;而且你如果不当心的话,恰恰就不会过得幸福。不过也许你对幸福的看法就是使你不幸。当然,有不少人都是这样。”

    她脸色苍白,眼睛里显出忧郁,嘴唇闭得很紧。这样望着河流的难道就是芙蕾吗?乔恩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好象自己正经历着小说里的一幕情景,男主角得在爱情和责任之间作出抉择。可是就在这时候,她转过头来望着他。更没有比这种生动的神情令人心醉的了。他的感觉完全象狗颈上的链子被人拉了一下那样——使他摇头摆尾、舐嘴咧唇地来就她。

    “我们不要闹了,”她说“时间就到了。你看,乔恩,你正好望得见我要过河的地方。就在那里,河水转弯的地方,树林边上。”

    乔恩望见一面三角墙,一两处烟囱,掩映在树林中的一片白墙——觉得心往下一沉。

    “我再不能闲聊了。前面那道篱笆再不能过去,太引人注目。我们走到那边就分手吧。”

    两人并排向那边篱笆走去,手搀着手,一声不响;篱笆上的野棠花有红有白,正在盛开。

    “我的俱乐部叫符咒俱乐部,在毕卡第里的斯曹登街。信寄到那里不会丢掉,我差不多每星期都要去一趟。”

    乔恩点点头,一张脸变得非常严肃,眼睛瞪得笔直。

    “今天是五月二十三,”芙蕾说;“七月九号那天我将在巴卡司和阿里亚丁前面等你,下午三点钟。你来吗?”

    “来。”

    “你假如和我一样,就行了。世界上的那些人由他们去!”

    一对携带儿女出来透空气的夫妇走了过去,按照星期天的习惯走成长长的一串。

    他们里面最后的一个穿过柴门。

    “天伦之乐!”芙蕾说,一头钻到棠篱下面去。野棠花纷纷落在她头上,一簇粉红的花扫上她的粉颊。乔恩妒忌地抬起一只手来把花挡着。

    “再见,乔恩。”有这么一秒钟,两人紧紧握着手站着。接着两个人的嘴唇第三次接上;分开时,芙蕾挣开身子从柴门穿了出去。乔恩站在原来的地方,前额抵着那簇粉红花。走了!要等过六个星期零五天!等于永恒!而他却待在这里,放过最后的一眼!他赶到柴门边上。她正随在那些掉队的孩子后面,走得很快。头回过来了。他望见她作了一个飞快的手势,就向前赶去,那走在后面的一家人遮得他望不见了。

    他脑子里想出了一只滑稽歌曲,歌词是这样:

    巴丁登呻吟——从没有那样难听——

    他发出一声凄怆的巴丁登呻吟——

    他立刻快步走回雷丁车站。从雷丁到伦敦,伦敦到旺斯顿,一路上他都把那本荒径之心摊在膝上,脑子里诌着一首诗,但是由于感情太充沛了,简直押不了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