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 死亡牌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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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这本是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有时候,往往那些受害者,却是自己引狼入室,将魔鬼带到了自己的身边。
这一年的正月初六,一件命案发生在熊家镇的一户富裕的家庭中。
当我来到熊家镇的时候,见镇子上到处是张灯结彩,一片喜庆。可是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却添上了一抹阴霾。
犯罪现场是镇子边上的一处独立的院落,拥有这种院落的家庭一般是属于大户人家。
院门的门梁上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新的对联红底金字,显得大气优雅,富丽堂皇。
进入院门,干净的院子里站满了人,有警察、有亲人、还有乡亲邻居。一个40来岁,打扮虽称不上是时髦,但是却有着一定品味的女人,正在掩面哭泣。
因为这个女人,就是死者的女儿。
我来到这个院子,是因为我想看一看死者的家。因为据侦查员反应,死者最近这段时间都是一个人在家,她的女儿也是因为发现母亲失踪后,才匆匆忙忙的从城里赶了回来。
死者的具体情况我稍后会详细的阐述,现在我来到死者的家中,就是你要看一看死者遇害的地方。
没错,死者的家就是她遇害的地方。
院子里,有一栋三层高的小楼,小楼的墙壁上铺满了褐色的精致瓷砖,窗户上都有着做工精良的铝合金防盗网。
无论是院子的大门,还是里面的门窗,都是完好无损的,这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入死者家中的。这一点说明死者和凶手应该是认识的。
进入屋内,首先踏入的就是客厅。客厅很宽阔,大约有三十多平米,茶几上摆放着许多的瓜果零食。瓜子盘中放着一些糖,在那瓜子盘的边上,有些瓜子掉落在茶几上,还有两张糖果的包装纸也被随意的扔在旁边。说明有人在这瓜子盘中抓过瓜子,同时吃了两颗糖。
在客厅的中央,还摆放一副自动麻将机,麻将很是散乱的摆放在麻将机桌面上。麻将桌上还有两个临时放钱的抽屉是打开的,而且机械麻将的电源插头还是插在插座上的。
麻将桌上还有烟灰,烟灰缸放在桌旁的一个蓝色塑料凳子上,里面只有两根烟头。
这说明曾经有人在这里打过麻将,但是根据烟头的数量,他们打麻将的时间并不长。
查看了一下客厅的角落,角落的墙面上有些横着的刮痕,那些刮痕和麻将机的桌面是平行的,而且地面上有一块颜色显得比较新。所以我可以断定,麻将机之前就是放在这个角落的,只是最近才被人抬到了客厅的中央。
那么这种情况,说明死者在生前是在家中玩过麻将的,而且就在麻将牌局结束后,死者就马上遇难了。
我这么判断的依据是客厅的整体收拾得很整洁,无论是摆设还是沙发上的枕头坐垫,都是很有规律的放着。电视上面没有多少灰尘,壁架内侧靠近墙面的角落也有新擦拭的痕迹。这些都说明屋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一个爱整洁的人怎么可能在牌局结束后,让现场这么凌乱呢?他肯定会尽快的收拾妥当。
但是没有,现场很凌乱,这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死者根本还没来得及收拾就遇害了。
我又查看了二楼和三楼的卧室,都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那么说明凶手没有到过屋中其他地方盗窃过。
好了,现在回到死者身上。之前说死者是在这间屋子中遇害的,我为什么会这么判断呢?那么说一下死者的死因,她是被人用绳索捏脖,窒息死亡。死亡地点就在麻将桌旁边,因为麻将桌旁的地面上,有很清晰的挣扎痕迹,特别是那种鞋跟猛力擦拭在白色大理石瓷砖上的痕迹,甚至都留下了黑色的印子。
好了,现在死者家中的调查到此为止,那么我来回顾一下发现死者的地点和死者的死亡情况。
发现死者的地点是在离死者家60多公里外的公路土坡下。
死者为女性,名叫杜萍娥,61岁。其下身穿着黑色的平底皮靴和黑灰条纹裤,上身穿了一件暗橘红色的毛衣。
死者有耳洞,耳洞上有明显的拉伤,这说明死者曾经戴着耳环,但是耳环被人为的暴力取下。左手中指上有戒指印,但是没有戒指,那么戒指也是被人取走的。
死者身上再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比如手机、钱包之类。
之后向死者的女儿那儿了解到,死者的手机、挎包、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和一件上万元的貂皮大衣都不见了。
而且死者女儿向我们描述,死者在正月初二的时候,取了一万五千元现金放在随身携带的挎包中,用于过年这段时间使用。
根据死者女儿的描述,这些消失的物品都是死者的随身携带物品,而且属于贵重物品。所以我断定,这起案件就是侵财杀人。
那么根据死者生前的活动轨迹,前来死者家打麻将的人,嫌疑当然就是最大的了。而且凶手有远距离的抛尸行为,那么说明凶手肯定是有车的。
于是我们很快就锁定了当晚到死者杜萍娥家中打麻将的三个人。
他们三人分别是万光才、李寓富、曾志奎,均为男性,本地人。
首先调查了万光才,万光才说他当晚和李寓富是一起离开的,离开后去了麻将馆,一直玩牌到凌晨5点才回家。
李寓富的说词和万光才一致,不过他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情况。他提到当天晚上8点钟左右,接到了杜萍娥的电话,让他约两个人来她家打麻将,于是李寓富就联系了万光才和曾志奎前往杜萍娥家。不过因为曾志奎身体不适,玩到大约10点半左右,曾志奎就回家了。因为三缺一,牌局也就散了。
我向李寓富问道:“杜萍娥和你们三人都认识吗?”
李寓富说:“杜萍娥只认识我,万光才在广东打工,好几年才回家一次,曾志奎在长寿搞的家电生意,也很少回老家。”
我又问道:“你们都有车吗?”
李寓富说道:“我们都是做些糊口的事儿,哪买得起车啊。”
之后我们到麻将馆了解,万光才和曾志奎的确在10点40左右就来到麻将馆,一直玩到凌晨才离开。
两人的嫌疑并不能马上排除。在跟他们的对话中,我了解到一个情况,他们说牌局结束的时间是晚上10点半左右。但是法医判定死者的死亡时间也在当晚10点半到11点之间。也就说,这两人也可能在这个时间段杀人后,再到麻将馆打牌,混淆视听。
最后调查曾志奎。
这个曾志奎留着一头牛气的大背头,留着两片小胡子,脖子上隐隐约约的能看见一根金项链,黑色的皮衣皮鞋都是擦拭得亮闪闪的,手上拿着一款高端的手机,手腕上一块显得贵气的手表。但是那表我一眼就能看出,是一块高仿名表,价格应该不会超过一百。虽然带着假表,但是整体感觉这个人有范儿。听李寓富说,是个做电器生意的小老板。
于是我问道:“杜萍娥遇害的当晚,你来她家玩过牌吗?”
曾志奎吊儿郎当的回答道:“玩过啊?”
我问道:“说一说你当晚的情况?”
曾志奎把那手机在手中转了一下,说道:“因为晚饭的时候酒喝多了,一直头疼,不过兄弟约了牌局也不好拒绝,就硬着头皮去玩,不过越玩越不舒服,实在扛不住了,就拆了台离开了。”
这一点和之前李寓富反映的情况一致。
于是我又问道:“你离开后去了哪?”
李寓富说道:“离开后又去了朋友家玩扑克,斗地主。”
我皱眉问道:“你不是不舒服吗?为什么不打麻将又跑去玩扑克?”
李寓富镇定的笑了笑说道:“走出房间,晚上的冷风一吹,这头就不痛了,人也舒服了。大过年的这么早回家也没什么好玩的,就去朋友家玩扑克牌了。玩到凌晨2点多钟才回家睡觉。”
我点了点头,再次打量了一下他,然后眼光落在他的皮鞋上,说道:“鞋子不错。”
曾志奎说道:“那是,这鞋就在镇上买的。熊家镇的皮鞋,那是驰名中外啊。我给你讲个笑话,我的一个朋友去国外旅游,在国外花了大价钱买了双高档皮鞋,拿回家抽出鞋垫一看,下面印着熊家制造。哈哈哈哈......”
我也敷衍的笑了几下。
在调查结束后,老吕问我:“感觉三个人都有嫌疑。”
我说道:“之前我是认为三人都有嫌疑,但是现在我只认为一个人有嫌疑。”
老吕问道:“谁?”
我说道:“曾志奎。”
老吕有些纳闷,说道:“他?我恰恰认为他的嫌疑最小。你想啊,这是抢劫杀人案,你看那个曾志奎,像是缺钱的吗?瞧他谈笑风生的样子,这样的人去抢劫,我有些不相信。”
我笑了笑说道:“人不可貌相。凶手的脸上不会写着凶手,而且凶手的外表也不一定是凶神恶煞的。”
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这本是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有时候,往往那些受害者,却是自己引狼入室,将魔鬼带到了自己的身边。
这一年的正月初六,一件命案发生在熊家镇的一户富裕的家庭中。
当我来到熊家镇的时候,见镇子上到处是张灯结彩,一片喜庆。可是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却添上了一抹阴霾。
犯罪现场是镇子边上的一处独立的院落,拥有这种院落的家庭一般是属于大户人家。
院门的门梁上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新的对联红底金字,显得大气优雅,富丽堂皇。
进入院门,干净的院子里站满了人,有警察、有亲人、还有乡亲邻居。一个40来岁,打扮虽称不上是时髦,但是却有着一定品味的女人,正在掩面哭泣。
因为这个女人,就是死者的女儿。
我来到这个院子,是因为我想看一看死者的家。因为据侦查员反应,死者最近这段时间都是一个人在家,她的女儿也是因为发现母亲失踪后,才匆匆忙忙的从城里赶了回来。
死者的具体情况我稍后会详细的阐述,现在我来到死者的家中,就是你要看一看死者遇害的地方。
没错,死者的家就是她遇害的地方。
院子里,有一栋三层高的小楼,小楼的墙壁上铺满了褐色的精致瓷砖,窗户上都有着做工精良的铝合金防盗网。
无论是院子的大门,还是里面的门窗,都是完好无损的,这说明凶手是和平进入死者家中的。这一点说明死者和凶手应该是认识的。
进入屋内,首先踏入的就是客厅。客厅很宽阔,大约有三十多平米,茶几上摆放着许多的瓜果零食。瓜子盘中放着一些糖,在那瓜子盘的边上,有些瓜子掉落在茶几上,还有两张糖果的包装纸也被随意的扔在旁边。说明有人在这瓜子盘中抓过瓜子,同时吃了两颗糖。
在客厅的中央,还摆放一副自动麻将机,麻将很是散乱的摆放在麻将机桌面上。麻将桌上还有两个临时放钱的抽屉是打开的,而且机械麻将的电源插头还是插在插座上的。
麻将桌上还有烟灰,烟灰缸放在桌旁的一个蓝色塑料凳子上,里面只有两根烟头。
这说明曾经有人在这里打过麻将,但是根据烟头的数量,他们打麻将的时间并不长。
查看了一下客厅的角落,角落的墙面上有些横着的刮痕,那些刮痕和麻将机的桌面是平行的,而且地面上有一块颜色显得比较新。所以我可以断定,麻将机之前就是放在这个角落的,只是最近才被人抬到了客厅的中央。
那么这种情况,说明死者在生前是在家中玩过麻将的,而且就在麻将牌局结束后,死者就马上遇难了。
我这么判断的依据是客厅的整体收拾得很整洁,无论是摆设还是沙发上的枕头坐垫,都是很有规律的放着。电视上面没有多少灰尘,壁架内侧靠近墙面的角落也有新擦拭的痕迹。这些都说明屋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一个爱整洁的人怎么可能在牌局结束后,让现场这么凌乱呢?他肯定会尽快的收拾妥当。
但是没有,现场很凌乱,这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死者根本还没来得及收拾就遇害了。
我又查看了二楼和三楼的卧室,都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那么说明凶手没有到过屋中其他地方盗窃过。
好了,现在回到死者身上。之前说死者是在这间屋子中遇害的,我为什么会这么判断呢?那么说一下死者的死因,她是被人用绳索捏脖,窒息死亡。死亡地点就在麻将桌旁边,因为麻将桌旁的地面上,有很清晰的挣扎痕迹,特别是那种鞋跟猛力擦拭在白色大理石瓷砖上的痕迹,甚至都留下了黑色的印子。
好了,现在死者家中的调查到此为止,那么我来回顾一下发现死者的地点和死者的死亡情况。
发现死者的地点是在离死者家60多公里外的公路土坡下。
死者为女性,名叫杜萍娥,61岁。其下身穿着黑色的平底皮靴和黑灰条纹裤,上身穿了一件暗橘红色的毛衣。
死者有耳洞,耳洞上有明显的拉伤,这说明死者曾经戴着耳环,但是耳环被人为的暴力取下。左手中指上有戒指印,但是没有戒指,那么戒指也是被人取走的。
死者身上再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比如手机、钱包之类。
之后向死者的女儿那儿了解到,死者的手机、挎包、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和一件上万元的貂皮大衣都不见了。
而且死者女儿向我们描述,死者在正月初二的时候,取了一万五千元现金放在随身携带的挎包中,用于过年这段时间使用。
根据死者女儿的描述,这些消失的物品都是死者的随身携带物品,而且属于贵重物品。所以我断定,这起案件就是侵财杀人。
那么根据死者生前的活动轨迹,前来死者家打麻将的人,嫌疑当然就是最大的了。而且凶手有远距离的抛尸行为,那么说明凶手肯定是有车的。
于是我们很快就锁定了当晚到死者杜萍娥家中打麻将的三个人。
他们三人分别是万光才、李寓富、曾志奎,均为男性,本地人。
首先调查了万光才,万光才说他当晚和李寓富是一起离开的,离开后去了麻将馆,一直玩牌到凌晨5点才回家。
李寓富的说词和万光才一致,不过他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情况。他提到当天晚上8点钟左右,接到了杜萍娥的电话,让他约两个人来她家打麻将,于是李寓富就联系了万光才和曾志奎前往杜萍娥家。不过因为曾志奎身体不适,玩到大约10点半左右,曾志奎就回家了。因为三缺一,牌局也就散了。
我向李寓富问道:“杜萍娥和你们三人都认识吗?”
李寓富说:“杜萍娥只认识我,万光才在广东打工,好几年才回家一次,曾志奎在长寿搞的家电生意,也很少回老家。”
我又问道:“你们都有车吗?”
李寓富说道:“我们都是做些糊口的事儿,哪买得起车啊。”
之后我们到麻将馆了解,万光才和曾志奎的确在10点40左右就来到麻将馆,一直玩到凌晨才离开。
两人的嫌疑并不能马上排除。在跟他们的对话中,我了解到一个情况,他们说牌局结束的时间是晚上10点半左右。但是法医判定死者的死亡时间也在当晚10点半到11点之间。也就说,这两人也可能在这个时间段杀人后,再到麻将馆打牌,混淆视听。
最后调查曾志奎。
这个曾志奎留着一头牛气的大背头,留着两片小胡子,脖子上隐隐约约的能看见一根金项链,黑色的皮衣皮鞋都是擦拭得亮闪闪的,手上拿着一款高端的手机,手腕上一块显得贵气的手表。但是那表我一眼就能看出,是一块高仿名表,价格应该不会超过一百。虽然带着假表,但是整体感觉这个人有范儿。听李寓富说,是个做电器生意的小老板。
于是我问道:“杜萍娥遇害的当晚,你来她家玩过牌吗?”
曾志奎吊儿郎当的回答道:“玩过啊?”
我问道:“说一说你当晚的情况?”
曾志奎把那手机在手中转了一下,说道:“因为晚饭的时候酒喝多了,一直头疼,不过兄弟约了牌局也不好拒绝,就硬着头皮去玩,不过越玩越不舒服,实在扛不住了,就拆了台离开了。”
这一点和之前李寓富反映的情况一致。
于是我又问道:“你离开后去了哪?”
李寓富说道:“离开后又去了朋友家玩扑克,斗地主。”
我皱眉问道:“你不是不舒服吗?为什么不打麻将又跑去玩扑克?”
李寓富镇定的笑了笑说道:“走出房间,晚上的冷风一吹,这头就不痛了,人也舒服了。大过年的这么早回家也没什么好玩的,就去朋友家玩扑克牌了。玩到凌晨2点多钟才回家睡觉。”
我点了点头,再次打量了一下他,然后眼光落在他的皮鞋上,说道:“鞋子不错。”
曾志奎说道:“那是,这鞋就在镇上买的。熊家镇的皮鞋,那是驰名中外啊。我给你讲个笑话,我的一个朋友去国外旅游,在国外花了大价钱买了双高档皮鞋,拿回家抽出鞋垫一看,下面印着熊家制造。哈哈哈哈......”
我也敷衍的笑了几下。
在调查结束后,老吕问我:“感觉三个人都有嫌疑。”
我说道:“之前我是认为三人都有嫌疑,但是现在我只认为一个人有嫌疑。”
老吕问道:“谁?”
我说道:“曾志奎。”
老吕有些纳闷,说道:“他?我恰恰认为他的嫌疑最小。你想啊,这是抢劫杀人案,你看那个曾志奎,像是缺钱的吗?瞧他谈笑风生的样子,这样的人去抢劫,我有些不相信。”
我笑了笑说道:“人不可貌相。凶手的脸上不会写着凶手,而且凶手的外表也不一定是凶神恶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