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输赢来去水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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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石?你知道那是几斤吗!”伙计失声惊呼道,其实他自己也没算清楚三百石是几斤,但他从未听过有人买米是上百石的,他怀疑自己碰见了个疯子。他听说疯子不一定是看起来疯疯癫癫,穿得破破烂烂,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的,有些疯子瞧着比正常人还要正常。他索性把米铲斜插在米堆里,插着腰指着初新的鼻子喊道:“会算数吗?知道三百石是几斤吗?”
初新不知从身上什么地方摸出了一小锭金子,随手一扔,却正好扔到了米铲旁边。伙计叫得更大声了:“三百石粟粮呐,你用这么小一锭金子就想买?”
初新摇摇头道:“那是给你的见面礼。”
伙计的手指突然变得重逾千斤,连忙放下手臂赔笑道:“大爷稍等,小的去看看,这么多粟粮可能得用点时间去筹。”他溜得很快,他的手更快,米铲旁边的那锭金子好似凭空消失,初新从没见过一个看起来不会武功的人有如此迅捷的脚底功夫,也想不到世界上有人的手上动作快到他看不清。
想到这里,初新不由笑出声来,一锭金子能催生出一个高手,他自己练武下了十几年的苦功岂非很冤枉?好在他知道,这种白捡金子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江湖中的高手也很少。
即使被金钱催生出出众能力的人也无法长久保有这种能力,证据就是,初新很轻松地就跟上了伙计的脚步。刚才还是离弦的箭,受惊的马,现在的伙计却已经悠哉游哉,走三步就会跳一跳,生怕旁人不知道自己走了运。初新在后面看着他甩袖子哼小调,愈发觉得滑稽,忍住不笑出声来。
眨眼功夫,小伙计走进了一座宅邸,初新本以为是刘掌柜的住处,可一看门匾,上面写的却是“郑府”。好奇心驱使下,初新又寻找起了可以借力翻墙的地方,他发现自己才来到洛阳十余天而已,梁上君子的勾当做得却比一般的小偷还要频繁。
他是从正门进去的,因为他发现正门根本没有任何守卫,所有人都扎堆在一块儿,吆喝着两个字,“大”和“小”。骰子六面,刻着六个不同的点数,据说是由曹植发明的,本用作占卜,可很快就被后宫嫔妃们开掘出了娱乐意义。人类似乎在玩乐这方面具有很高的天分,无论什么东西都能被人转化成享受的工具。
让初新哭笑不得的是,小伙计就挤在这群喊大小的人之中。
这一小锭金子,或许能让他变得更富有,也更可能让他回到一无所获的地步。初新已经辨识出来,这一群人里至少有七个掷骰子的本事不错,其中又有两个的手特别快,更糟糕的是,这七个人似乎已经串通在了一块儿,准备骗其他几人的钱。
初新笑了笑,走到人群边缘,又扔了一块散银在桌上,正好在骰盅被打开的瞬间落到了“大”和“小”中间的区域,除他之外,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押了钱,而这个人正是七人之中看起来赌术最高者。三颗骰子,点数之和在三点至九点即是“小”,在十二点至十八点即是“大”,中间的十点和十一点就是大小之间的“中”段。
“中”段明明是概率最小的区域,可开盅后,三颗骰子分别是三点,三点,四点,正好在“中”段。
“大”“小”声被哀叹懊丧声所接替,但初新偷瞄着的七个人却都看了一眼那块散银的来源,那细微的警惕表情让初新颇为得意,因为这七人已将他当作了一个值得防备的对手。小伙计看到初新,吓得从地上跳了起来,失声道:“大爷您不应该在米铺等我吗?”
初新苦笑道:“要真是这样,我恐怕得等到明天了。”
坐中有人调侃道“用不了这么久,他很快就会输光的”,言罢,四五个人哄笑一阵,小伙计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不安地抓抓衣角。初新把桌上的一半钱财往小伙计的方向一推,只捡回了自己的那块散银,淡淡道:“我赢的都归他。”
满座寂然。
小伙计更是掐了自己的大腿数下,用以确认身处的是现实还是梦境。同样压在“中”段赢钱的人发话了,他是个眼角有细纹的中年人,却有一双年轻秀气的手:“看来那块散银是你的护身符啊。”他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初新佩着的青铜剑——“七月”,和同伴们交换了眼神。
初新的食指和拇指拈着那块散银放在自己的眼前说道:“本来我也不用留着它的,可我把我的圆石头弄丢了,身边能找到的硬物里,数它最圆整。”
为了帮黑袍刀客散去杀气,初新情急之下丢出了怀里的那颗石头,被黑袍刀客劈了个粉碎,也正是用那颗石头玩的把戏,他才成功欺骗了千面人,诱引千面人说出了真相。这群赌徒自然不懂初新的话是什么意思,他们已经嚷嚷着要再来几局。初新粗略一算,大概他们的钱还没赚够。赌徒总是比一般人要贪婪得多,只要对手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赌徒就不会轻易错过,只要自己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就足以让赌徒摆出一副能够翻盘的架势。
当然,初新想得的也还没得到,所以他并不会走,可他也不能表现出来。
千万不要让别人洞悉你的意图,这是三叔教他的道理。
他嘴里骂骂咧咧的,催促小伙计包起银两随他走,可小伙计的手刚刚触及台面上的钱时,他身旁的一个歪嘴赌徒便劈来一掌,直切小伙计的手腕。歪嘴正是七人中两个手快者之一,他的嘴歪,落掌的位置却分毫不差,对准的正是手背上几根青筋交会的地方。这一掌势大力沉,歪嘴志在必得,小伙计恐怕一辈子都不能再举起他的右手了。
可偏偏这一掌落空了。
不知是谁的推搡,引得他的手落在了小伙计手腕一侧,砸在一锭金子上,金子陷进赌桌,木板裂出几条纹路,歪嘴疼得嘴更歪了,斜睨着搜寻刚刚撞他的人,初新却先指着他的手大喊道:“这位仁兄,你的手不要紧吧。”歪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粘在那锭金子上。
狗改不了吃屎,赌鬼见钱双眼发光,这都是根深蒂固的习惯。歪嘴在发现赌博这一条致富之路前,也曾是一名出色的小偷,出手足够快,眼光足够准,这样的小偷就称得上“出色”了。问题在于,无论是小偷还是赌徒,沾到金银再想松手便是万难。
“你小子干什么呢,想偷吃?”周围一同赌钱的人顺着初新手指所指的方向骂了过去,歪嘴连忙甩脱了手中的金子,快步倒退,他不想再被人把嘴打歪了。
看着他狼狈慌张的模样,初新有些于心不忍,顺手抄起那块金子丢给了歪嘴,嘴里却骂道:“拿着这臭钱,快滚。”
初新知道若是歪嘴不快点滚,很有可能两条胳膊都会被卸下来。赌徒最大的忌讳,就是别人在他眼皮子底下动手动脚,一旦发现,除了剁手,没有其他更好的泄愤方法。歪嘴的嘴已经很歪,路也走得很歪,若是双手再有差池,他的人就彻底毁了,他所有的希望都会破灭。
歪嘴脚底抹了油,手快的赌徒少了一人,小伙计却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一般,抱着眼前的一小堆金银山,流着口水傻笑。他根本想不到,自己的手筋刚才可能会被一击震断,至于是初新猛推身边的人,一个挨着另一个,一个挤搡另一个,这才救下了他,他就更加难以想象了。傻人有傻福,或许正因为他的无知,他的快乐也比普通人多得多。
初新叹了口气,忽然走到那双秀气的手跟前说道:“要赌也可以,可我有个条件。”
中年人用手指拨弄着骰子道:“只要你赌,别说一个条件,一百个我们都答应你。”
初新盯着他的手,盯着他纤长如女子般的手指,想象着他用这双手吃饭喝酒,用这双手投掷骰子,用这双手杀人。
剑不一定要用来杀人,杀人也不一定要用剑。
初新把“七月”放在赌桌上,正正好放在他和中年人的正中间,沉声道:“我的条件就是,我赢了之后,不仅你的钱归我,你还得带我去见这里的主人。”
中年人指着“七月”道:“你就拿这柄剑来赌吗?”
初新摇摇头,微笑着说道:“我的剑不是筹码,而是赌具。”
中年人的手指在他胡须稀疏的下巴处游移,也笑了起来,嘴角弯得有些勉强,仿佛听到了一个蹩脚的笑话:“你是想和我比手快吗?”
初新认真地点点头,他看得出中年人的这双手非常灵活,保养得也相当好,他想见识一下这双手的厉害。
这双快手的本领岂非就是金银催生的?
他要见识的便是金银的能耐。
“谁先拔出剑鞘中的剑,谁就赢,谁就拿走这桌上所有的钱。”
“三百石?你知道那是几斤吗!”伙计失声惊呼道,其实他自己也没算清楚三百石是几斤,但他从未听过有人买米是上百石的,他怀疑自己碰见了个疯子。他听说疯子不一定是看起来疯疯癫癫,穿得破破烂烂,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的,有些疯子瞧着比正常人还要正常。他索性把米铲斜插在米堆里,插着腰指着初新的鼻子喊道:“会算数吗?知道三百石是几斤吗?”
初新不知从身上什么地方摸出了一小锭金子,随手一扔,却正好扔到了米铲旁边。伙计叫得更大声了:“三百石粟粮呐,你用这么小一锭金子就想买?”
初新摇摇头道:“那是给你的见面礼。”
伙计的手指突然变得重逾千斤,连忙放下手臂赔笑道:“大爷稍等,小的去看看,这么多粟粮可能得用点时间去筹。”他溜得很快,他的手更快,米铲旁边的那锭金子好似凭空消失,初新从没见过一个看起来不会武功的人有如此迅捷的脚底功夫,也想不到世界上有人的手上动作快到他看不清。
想到这里,初新不由笑出声来,一锭金子能催生出一个高手,他自己练武下了十几年的苦功岂非很冤枉?好在他知道,这种白捡金子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江湖中的高手也很少。
即使被金钱催生出出众能力的人也无法长久保有这种能力,证据就是,初新很轻松地就跟上了伙计的脚步。刚才还是离弦的箭,受惊的马,现在的伙计却已经悠哉游哉,走三步就会跳一跳,生怕旁人不知道自己走了运。初新在后面看着他甩袖子哼小调,愈发觉得滑稽,忍住不笑出声来。
眨眼功夫,小伙计走进了一座宅邸,初新本以为是刘掌柜的住处,可一看门匾,上面写的却是“郑府”。好奇心驱使下,初新又寻找起了可以借力翻墙的地方,他发现自己才来到洛阳十余天而已,梁上君子的勾当做得却比一般的小偷还要频繁。
他是从正门进去的,因为他发现正门根本没有任何守卫,所有人都扎堆在一块儿,吆喝着两个字,“大”和“小”。骰子六面,刻着六个不同的点数,据说是由曹植发明的,本用作占卜,可很快就被后宫嫔妃们开掘出了娱乐意义。人类似乎在玩乐这方面具有很高的天分,无论什么东西都能被人转化成享受的工具。
让初新哭笑不得的是,小伙计就挤在这群喊大小的人之中。
这一小锭金子,或许能让他变得更富有,也更可能让他回到一无所获的地步。初新已经辨识出来,这一群人里至少有七个掷骰子的本事不错,其中又有两个的手特别快,更糟糕的是,这七个人似乎已经串通在了一块儿,准备骗其他几人的钱。
初新笑了笑,走到人群边缘,又扔了一块散银在桌上,正好在骰盅被打开的瞬间落到了“大”和“小”中间的区域,除他之外,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押了钱,而这个人正是七人之中看起来赌术最高者。三颗骰子,点数之和在三点至九点即是“小”,在十二点至十八点即是“大”,中间的十点和十一点就是大小之间的“中”段。
“中”段明明是概率最小的区域,可开盅后,三颗骰子分别是三点,三点,四点,正好在“中”段。
“大”“小”声被哀叹懊丧声所接替,但初新偷瞄着的七个人却都看了一眼那块散银的来源,那细微的警惕表情让初新颇为得意,因为这七人已将他当作了一个值得防备的对手。小伙计看到初新,吓得从地上跳了起来,失声道:“大爷您不应该在米铺等我吗?”
初新苦笑道:“要真是这样,我恐怕得等到明天了。”
坐中有人调侃道“用不了这么久,他很快就会输光的”,言罢,四五个人哄笑一阵,小伙计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不安地抓抓衣角。初新把桌上的一半钱财往小伙计的方向一推,只捡回了自己的那块散银,淡淡道:“我赢的都归他。”
满座寂然。
小伙计更是掐了自己的大腿数下,用以确认身处的是现实还是梦境。同样压在“中”段赢钱的人发话了,他是个眼角有细纹的中年人,却有一双年轻秀气的手:“看来那块散银是你的护身符啊。”他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初新佩着的青铜剑——“七月”,和同伴们交换了眼神。
初新的食指和拇指拈着那块散银放在自己的眼前说道:“本来我也不用留着它的,可我把我的圆石头弄丢了,身边能找到的硬物里,数它最圆整。”
为了帮黑袍刀客散去杀气,初新情急之下丢出了怀里的那颗石头,被黑袍刀客劈了个粉碎,也正是用那颗石头玩的把戏,他才成功欺骗了千面人,诱引千面人说出了真相。这群赌徒自然不懂初新的话是什么意思,他们已经嚷嚷着要再来几局。初新粗略一算,大概他们的钱还没赚够。赌徒总是比一般人要贪婪得多,只要对手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赌徒就不会轻易错过,只要自己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就足以让赌徒摆出一副能够翻盘的架势。
当然,初新想得的也还没得到,所以他并不会走,可他也不能表现出来。
千万不要让别人洞悉你的意图,这是三叔教他的道理。
他嘴里骂骂咧咧的,催促小伙计包起银两随他走,可小伙计的手刚刚触及台面上的钱时,他身旁的一个歪嘴赌徒便劈来一掌,直切小伙计的手腕。歪嘴正是七人中两个手快者之一,他的嘴歪,落掌的位置却分毫不差,对准的正是手背上几根青筋交会的地方。这一掌势大力沉,歪嘴志在必得,小伙计恐怕一辈子都不能再举起他的右手了。
可偏偏这一掌落空了。
不知是谁的推搡,引得他的手落在了小伙计手腕一侧,砸在一锭金子上,金子陷进赌桌,木板裂出几条纹路,歪嘴疼得嘴更歪了,斜睨着搜寻刚刚撞他的人,初新却先指着他的手大喊道:“这位仁兄,你的手不要紧吧。”歪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粘在那锭金子上。
狗改不了吃屎,赌鬼见钱双眼发光,这都是根深蒂固的习惯。歪嘴在发现赌博这一条致富之路前,也曾是一名出色的小偷,出手足够快,眼光足够准,这样的小偷就称得上“出色”了。问题在于,无论是小偷还是赌徒,沾到金银再想松手便是万难。
“你小子干什么呢,想偷吃?”周围一同赌钱的人顺着初新手指所指的方向骂了过去,歪嘴连忙甩脱了手中的金子,快步倒退,他不想再被人把嘴打歪了。
看着他狼狈慌张的模样,初新有些于心不忍,顺手抄起那块金子丢给了歪嘴,嘴里却骂道:“拿着这臭钱,快滚。”
初新知道若是歪嘴不快点滚,很有可能两条胳膊都会被卸下来。赌徒最大的忌讳,就是别人在他眼皮子底下动手动脚,一旦发现,除了剁手,没有其他更好的泄愤方法。歪嘴的嘴已经很歪,路也走得很歪,若是双手再有差池,他的人就彻底毁了,他所有的希望都会破灭。
歪嘴脚底抹了油,手快的赌徒少了一人,小伙计却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一般,抱着眼前的一小堆金银山,流着口水傻笑。他根本想不到,自己的手筋刚才可能会被一击震断,至于是初新猛推身边的人,一个挨着另一个,一个挤搡另一个,这才救下了他,他就更加难以想象了。傻人有傻福,或许正因为他的无知,他的快乐也比普通人多得多。
初新叹了口气,忽然走到那双秀气的手跟前说道:“要赌也可以,可我有个条件。”
中年人用手指拨弄着骰子道:“只要你赌,别说一个条件,一百个我们都答应你。”
初新盯着他的手,盯着他纤长如女子般的手指,想象着他用这双手吃饭喝酒,用这双手投掷骰子,用这双手杀人。
剑不一定要用来杀人,杀人也不一定要用剑。
初新把“七月”放在赌桌上,正正好放在他和中年人的正中间,沉声道:“我的条件就是,我赢了之后,不仅你的钱归我,你还得带我去见这里的主人。”
中年人指着“七月”道:“你就拿这柄剑来赌吗?”
初新摇摇头,微笑着说道:“我的剑不是筹码,而是赌具。”
中年人的手指在他胡须稀疏的下巴处游移,也笑了起来,嘴角弯得有些勉强,仿佛听到了一个蹩脚的笑话:“你是想和我比手快吗?”
初新认真地点点头,他看得出中年人的这双手非常灵活,保养得也相当好,他想见识一下这双手的厉害。
这双快手的本领岂非就是金银催生的?
他要见识的便是金银的能耐。
“谁先拔出剑鞘中的剑,谁就赢,谁就拿走这桌上所有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