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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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原和四海纵横志趣相投,一起创造了十洲三海的世界观,写互相独立却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系列小说。彼时,舞蓝刚成立《新绘》,觉得这两个小年轻非常特别。他们的故事有传统小说那样扎实的结构与出众的人设,以及令其他作者扼腕叹息的文笔,但同时,他们的剧情设置更接近于后来的网络小说。主角往往开篇就落难,让人有极强的代入感;剧情设置又初步有了升级流的爽感。舞蓝当时以一种鬼神般的洞见,邀请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入驻杂志,长期连载。于是不论是玄原还是《新绘》的传奇,就此拉开帷幕。
《新绘》靠着十洲三海系列,在一片新概念作品的包围中杀出重围,占领了少年向市场。玄原和四海纵横也因此渐渐被主流接受,成了畅销书作家。
后来四海纵横停止了《浩荡纪》的写作,退出竞争,玄原成为新派武侠唯一的代表人物,在京宇的力推下斩获第一届中国作家榜榜首。
然后,这厮拿着天价的版税收入,去开了个地产公司,近年来一个字都没写过。
“你来干什么?”玄原恢复了面瘫脸,平静地在沙发上坐下,告诉自己今非昔比,没必要去在意这么个小人物。从世俗的意义上来说,他很成功,他也无时不刻不在炫耀他的成功。但是在庄墨面前,他总有点放不开手脚。虽然现在他的西装跟庄墨一样名贵,可他没法像庄墨一样把这视为理所当然,好像他隐约明白自己配不起这身行头,还有这个奢侈的庄园。他很担心庄墨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所以越发地虚张声势来炫耀自己,这让他的平静大度看起来矫揉造作,虚伪刻意。“我跟你没什么交情。”
“我来约稿。”庄墨坦然地端着管家奉上的红茶,“短篇杂志稿,7000-15000字,两天之后要,千字150。”
“你说什么?”玄原眯起了眼睛,眼中窜起了两簇火苗。
“看在我们比较熟的面子上,千字200,不能再多了。”
“等一下,”玄原的怒火被荒诞感冲淡,这让他理智了一些,“你在向我约稿?短篇?千字200?”
“也有可能是150,我做不了主。”
“你在耍我。”玄原笃定道,精明地审视着庄墨,想猜透他的险恶用心。
总助上前低声道:“商总,那块地皮报价23.11亿,我们……”
“你先等等。”玄原抬手制止了他发声,想搞清楚自己为什么只有千字150,“像我这种级别的作者写杂志稿,怎么个身价,大家心里都有数……我明白了,”他靠回沙发上,冷笑了一声,“谭思让你来的。又是毫无意义的短篇稿,又是故意压低价,这样故意羞辱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你们是小学女生么?”
“我从观文出来了,现在在京宇,是《新绘》的文字编辑,我的上司是舞蓝。”
玄原:“……?”
玄原:“那谭思……?”
“他已经不是我的作者了。”
那一刹那,玄原似乎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打量了庄墨两眼,神情变得古怪。他有点恼火刚才太感情用事,一定被姓沈的看穿了,他会觉得自己对谭思很介意。
……他当然对谭思很介意。
毕竟,到第二年,他的作家榜榜首位置就被谭思抢去了。
玄原始终觉得自己没有赶上好时候。他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人物,他之前是传统文学,他之后是网络文学,这导致他制霸文坛的时代太短了,也导致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题材,变成了时代更迭的牺牲品。在他坐上作家榜榜首之后的那一年,红点崛起,一大批网络作家像是大爆炸之后的超新星,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实体书也受到了网文的影响,变得愈发轻浮快餐。不久之后,谭思出现了。
玄原是个极其高傲的人,一开始对谭思不以为意——事实上他对任何人不以为意。他对自己的才华有完全的信心,毕竟那是有目共睹的东西,拿别人与他相提并论,那简直是不自量力。在他看来,谭思的文字很白烂,他似乎完全不追求文字上的美感,只图把事情说个明白。谭思的剧情也十足猎奇,试图用廉价的噱头唤起读者的好奇心,勾引他们翻开第一页书就看到结尾,而到结尾他依旧什么也没说,好勾着你买下一本。除了编得跟真的一样,玄原看不出来谭思有什么过人之处,而编得跟真的一样是厕所文学的过人之处。总之,玄原觉得写《永夜之都》的谭思未免有些缺乏追求。
然而,就是这本他看不上的《永夜之都》,首印30万册,当年销售过百万册,导致圈子里到处都在议论他的事。“他是个讲故事的天才。”人人都这么说,脸上洋溢着发现新大陆的喜悦。那些曾经对他笑脸相迎的编辑,如今也全跑到谭思那里奉承去了。舞蓝甚至要他学学谭思的写作手法。这对玄原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虽然他内心深处明白舞蓝是为他好,即使自己天赋过人,那也只代表着成长率比较高,他在写作一道上如果要想走得更远,就不能放弃学习——但那也绝对不是学习谭思。谭思是个什么东西?他玄原跟四海纵横一起扬名立万的时候,谭思还不知道在哪儿呢!玄原怀抱着这种高傲的蔑视,决定对谭思视而不见。
玄原不出席有谭思在的任何场合,拒绝与谭思一道参加《新绘》的笔会,最严重的时候,玄原甚至不许别人在他面前提谭思的名字。他依旧在写他的十洲三海系列,然而只要他一放下笔,停止了闭门造车,就会发现哪儿都是谭思的痕迹。杂志样刊的封面写着他的名字,路过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摆着是《永夜之都》垒成的纸质迷宫,刷个微博都是《永夜之都》的同人画稿,连打开读者群,群里也尽是在讨论《永夜之都》的剧情。谭思好像无处不在。整个世界好像都在围着谭思打转。人们就当他这个天下第一死了一样,他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年的十洲三海,还没结尾就被人们丢尽了故纸堆。
那一年玄原彻底崩溃了。人们不停地拿他俩作比较,用他的年纪大、设定老套、咬文嚼字、节奏沉缓来衬托谭思的年轻、新奇、质朴与悬念丛生。玄原明白当他走到了顶峰,就不得不开始走下坡路,而他的下坡路未免来得太快了一点。他的后继者又太过显眼,在谭思的光芒下,他仿佛从来没有著名过。他苦苦思索一条出路,因为他既不屑于竞争,又对竞争的结果感到惧怕。他只希望以一种体面的方式退出竞争,让这场竞争因为缺少弱者而成为悬案。他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半个月,最后发现唯一体面的方式就是封笔。这不但能表明他愤世嫉俗的态度,还能把玄原这个名字永恒地刻在神坛上。与其一直写、一直写、直到最后一个读者都跑到谭思那边去,不如抢先一步抛弃一切。
事情也有如他想象的那样。他没有如期完成《尘烟笑》,留下了一个大坑,而因为他在当年没有出任何一本书,版税收入屈居谭思之下。外界对他的突然停笔议论纷纷,有人说是追随四海纵横的脚步,有人说是健康原因,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他拿了钱就跑去做了地产商。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一个作者最高傲的转身,与最懦弱的逃避。
玄原没有再写过一个字。他在二十七岁那年从大红到沉寂,从一个敏感多情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了一个坚毅冷酷的现实主义者。作者不是一门好营生,这门行当在光鲜亮丽背后有太多失望乃至绝望。作者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暂,这导致一切都是暂时的,今天对着你的鲜花、掌声明天会被另一个人所拥有,嘴上说着爱你一辈子的读者一转身就对另一名作者矢志不渝。人们就是这么冷酷花心,今天爱这个明天爱这个,而作为作者,被遗忘就意味着死亡。故事是没有生命的,故事只有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会变成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谭思杀掉了玄原和他的故事。玄原也是一个帮凶。他认为决斗都有损他的尊严,他宁可被杀死。
玄原后来在那个杀死他的作家榜颁奖典礼后台,见了一次谭思。
他发现他恨的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屌丝。他一夜之间名利双收,却对自己将要踏足的世界一无所知。他极度兴奋,又担心这那,在屋子里团团转,做不好任何事。而那个人有条不紊地帮他整理领结,抚平西装,引导他背诵致谢词,安抚了他的情绪,也保证一切都在计划当中。
谭思背到一半提出了异议:“……我觉得这里这句话说得太满,什么叫明年再来?明年要是来不了呢?那岂不是糗大了。”
“一定会来。”那个人说得既像允诺,又像预言。
“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因为有我在。”那个人的双眼坚定又坦诚。
“你说这话真不要脸!我的书要是卖不出去了呢?读者觉得我过时了,不喜欢我了呢?”
“不会有这种事发生。”那个人坚定道,“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
玄原在日后的很多岁月里,回想起那个人当时说的话,都会嫉妒得不能自已。他从各个渠道听说过那个人的丰功伟业。谭思能迅速走红、到达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与他的眼光、他的手段密不可分。是他把谭思从一个一文不名的愣头青,变成了如今中国最会写故事的人。玄原终于知道,自己并不是败给了谭思,他是败给了那个人。
所以,那个人,也一同变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然而今天,他竟然坐在自己的面前,约稿。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答应你?”玄原从助理手中点燃了雪茄,吐了口烟圈,“我不缺钱。”
“作者写作不是仅仅为了钱。”庄墨直视着玄原的眼睛,与许多年前一样坦诚,这让玄原的心脏猛地跳楼了一拍。
他早已过了满口“理想”的年纪,他绝不相信庄墨会没有任何谋求就来找他,可他盯着庄墨深不可测的眼睛,回想起很多年前那个颁奖晚会的后台,那个人说:“不会有这种事发生。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当时,如果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在他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跟他说这句话。就算那是假的,是谎言,是没有根据的瞎说八道,他也会相信,飞蛾扑火般地相信。
作者是孤独的生物,写作是在倾诉孤独。如果写作之后还是无尽的孤独,他毫无疑问会放弃。但只要有人,哪怕只有一个人存在,存在在那条孤独的路上,“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我记得你写下的所有故事”,作者就会变成最勇敢的生物。与其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力量,不如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感情。他没有跟人并肩走过,他很嫉妒,同时也很羡慕。
“你凭什么觉得你会说服我?”玄原避开了他的目光,不让他看出自己的动摇,“普通的短篇连载,我可看不上。”
“你先拿个短篇试试手。如果你还跟当年一样,你可以试着准备十洲三海的新单行,什么时候准备好,什么时候开连载。”
“你觉得连载对我有足够多的吸引力?”
“谭思的新长篇《夜航船》,写得太烂了,我们不想登。”庄墨瞥了他一眼,那一瞥极其短暂,却让玄原觉得自己被看穿。事实上他颤抖了一下,烟灰落在昂贵的西装上。
庄墨写了个QQ号,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如果有兴趣,就加这个QQ号。”
在他走出大门前,他听见身后的玄原问:“是你带我么?”
庄墨略微回身:“是我还是谁,有区别么?”
玄原云烟缭绕下盯着面前的纸条,心想,这真是个可怕的男人,自己的心思,全都被他看穿了。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知识小课堂】
做大神是什么体验?
玄原和四海纵横志趣相投,一起创造了十洲三海的世界观,写互相独立却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系列小说。彼时,舞蓝刚成立《新绘》,觉得这两个小年轻非常特别。他们的故事有传统小说那样扎实的结构与出众的人设,以及令其他作者扼腕叹息的文笔,但同时,他们的剧情设置更接近于后来的网络小说。主角往往开篇就落难,让人有极强的代入感;剧情设置又初步有了升级流的爽感。舞蓝当时以一种鬼神般的洞见,邀请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入驻杂志,长期连载。于是不论是玄原还是《新绘》的传奇,就此拉开帷幕。
《新绘》靠着十洲三海系列,在一片新概念作品的包围中杀出重围,占领了少年向市场。玄原和四海纵横也因此渐渐被主流接受,成了畅销书作家。
后来四海纵横停止了《浩荡纪》的写作,退出竞争,玄原成为新派武侠唯一的代表人物,在京宇的力推下斩获第一届中国作家榜榜首。
然后,这厮拿着天价的版税收入,去开了个地产公司,近年来一个字都没写过。
“你来干什么?”玄原恢复了面瘫脸,平静地在沙发上坐下,告诉自己今非昔比,没必要去在意这么个小人物。从世俗的意义上来说,他很成功,他也无时不刻不在炫耀他的成功。但是在庄墨面前,他总有点放不开手脚。虽然现在他的西装跟庄墨一样名贵,可他没法像庄墨一样把这视为理所当然,好像他隐约明白自己配不起这身行头,还有这个奢侈的庄园。他很担心庄墨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所以越发地虚张声势来炫耀自己,这让他的平静大度看起来矫揉造作,虚伪刻意。“我跟你没什么交情。”
“我来约稿。”庄墨坦然地端着管家奉上的红茶,“短篇杂志稿,7000-15000字,两天之后要,千字150。”
“你说什么?”玄原眯起了眼睛,眼中窜起了两簇火苗。
“看在我们比较熟的面子上,千字200,不能再多了。”
“等一下,”玄原的怒火被荒诞感冲淡,这让他理智了一些,“你在向我约稿?短篇?千字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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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观文出来了,现在在京宇,是《新绘》的文字编辑,我的上司是舞蓝。”
玄原:“……?”
玄原:“那谭思……?”
“他已经不是我的作者了。”
那一刹那,玄原似乎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打量了庄墨两眼,神情变得古怪。他有点恼火刚才太感情用事,一定被姓沈的看穿了,他会觉得自己对谭思很介意。
……他当然对谭思很介意。
毕竟,到第二年,他的作家榜榜首位置就被谭思抢去了。
玄原始终觉得自己没有赶上好时候。他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人物,他之前是传统文学,他之后是网络文学,这导致他制霸文坛的时代太短了,也导致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题材,变成了时代更迭的牺牲品。在他坐上作家榜榜首之后的那一年,红点崛起,一大批网络作家像是大爆炸之后的超新星,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实体书也受到了网文的影响,变得愈发轻浮快餐。不久之后,谭思出现了。
玄原是个极其高傲的人,一开始对谭思不以为意——事实上他对任何人不以为意。他对自己的才华有完全的信心,毕竟那是有目共睹的东西,拿别人与他相提并论,那简直是不自量力。在他看来,谭思的文字很白烂,他似乎完全不追求文字上的美感,只图把事情说个明白。谭思的剧情也十足猎奇,试图用廉价的噱头唤起读者的好奇心,勾引他们翻开第一页书就看到结尾,而到结尾他依旧什么也没说,好勾着你买下一本。除了编得跟真的一样,玄原看不出来谭思有什么过人之处,而编得跟真的一样是厕所文学的过人之处。总之,玄原觉得写《永夜之都》的谭思未免有些缺乏追求。
然而,就是这本他看不上的《永夜之都》,首印30万册,当年销售过百万册,导致圈子里到处都在议论他的事。“他是个讲故事的天才。”人人都这么说,脸上洋溢着发现新大陆的喜悦。那些曾经对他笑脸相迎的编辑,如今也全跑到谭思那里奉承去了。舞蓝甚至要他学学谭思的写作手法。这对玄原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虽然他内心深处明白舞蓝是为他好,即使自己天赋过人,那也只代表着成长率比较高,他在写作一道上如果要想走得更远,就不能放弃学习——但那也绝对不是学习谭思。谭思是个什么东西?他玄原跟四海纵横一起扬名立万的时候,谭思还不知道在哪儿呢!玄原怀抱着这种高傲的蔑视,决定对谭思视而不见。
玄原不出席有谭思在的任何场合,拒绝与谭思一道参加《新绘》的笔会,最严重的时候,玄原甚至不许别人在他面前提谭思的名字。他依旧在写他的十洲三海系列,然而只要他一放下笔,停止了闭门造车,就会发现哪儿都是谭思的痕迹。杂志样刊的封面写着他的名字,路过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摆着是《永夜之都》垒成的纸质迷宫,刷个微博都是《永夜之都》的同人画稿,连打开读者群,群里也尽是在讨论《永夜之都》的剧情。谭思好像无处不在。整个世界好像都在围着谭思打转。人们就当他这个天下第一死了一样,他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年的十洲三海,还没结尾就被人们丢尽了故纸堆。
那一年玄原彻底崩溃了。人们不停地拿他俩作比较,用他的年纪大、设定老套、咬文嚼字、节奏沉缓来衬托谭思的年轻、新奇、质朴与悬念丛生。玄原明白当他走到了顶峰,就不得不开始走下坡路,而他的下坡路未免来得太快了一点。他的后继者又太过显眼,在谭思的光芒下,他仿佛从来没有著名过。他苦苦思索一条出路,因为他既不屑于竞争,又对竞争的结果感到惧怕。他只希望以一种体面的方式退出竞争,让这场竞争因为缺少弱者而成为悬案。他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半个月,最后发现唯一体面的方式就是封笔。这不但能表明他愤世嫉俗的态度,还能把玄原这个名字永恒地刻在神坛上。与其一直写、一直写、直到最后一个读者都跑到谭思那边去,不如抢先一步抛弃一切。
事情也有如他想象的那样。他没有如期完成《尘烟笑》,留下了一个大坑,而因为他在当年没有出任何一本书,版税收入屈居谭思之下。外界对他的突然停笔议论纷纷,有人说是追随四海纵横的脚步,有人说是健康原因,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他拿了钱就跑去做了地产商。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一个作者最高傲的转身,与最懦弱的逃避。
玄原没有再写过一个字。他在二十七岁那年从大红到沉寂,从一个敏感多情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了一个坚毅冷酷的现实主义者。作者不是一门好营生,这门行当在光鲜亮丽背后有太多失望乃至绝望。作者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暂,这导致一切都是暂时的,今天对着你的鲜花、掌声明天会被另一个人所拥有,嘴上说着爱你一辈子的读者一转身就对另一名作者矢志不渝。人们就是这么冷酷花心,今天爱这个明天爱这个,而作为作者,被遗忘就意味着死亡。故事是没有生命的,故事只有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会变成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谭思杀掉了玄原和他的故事。玄原也是一个帮凶。他认为决斗都有损他的尊严,他宁可被杀死。
玄原后来在那个杀死他的作家榜颁奖典礼后台,见了一次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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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这种事发生。”那个人坚定道,“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
玄原在日后的很多岁月里,回想起那个人当时说的话,都会嫉妒得不能自已。他从各个渠道听说过那个人的丰功伟业。谭思能迅速走红、到达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与他的眼光、他的手段密不可分。是他把谭思从一个一文不名的愣头青,变成了如今中国最会写故事的人。玄原终于知道,自己并不是败给了谭思,他是败给了那个人。
所以,那个人,也一同变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然而今天,他竟然坐在自己的面前,约稿。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答应你?”玄原从助理手中点燃了雪茄,吐了口烟圈,“我不缺钱。”
“作者写作不是仅仅为了钱。”庄墨直视着玄原的眼睛,与许多年前一样坦诚,这让玄原的心脏猛地跳楼了一拍。
他早已过了满口“理想”的年纪,他绝不相信庄墨会没有任何谋求就来找他,可他盯着庄墨深不可测的眼睛,回想起很多年前那个颁奖晚会的后台,那个人说:“不会有这种事发生。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当时,如果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在他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跟他说这句话。就算那是假的,是谎言,是没有根据的瞎说八道,他也会相信,飞蛾扑火般地相信。
作者是孤独的生物,写作是在倾诉孤独。如果写作之后还是无尽的孤独,他毫无疑问会放弃。但只要有人,哪怕只有一个人存在,存在在那条孤独的路上,“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我记得你写下的所有故事”,作者就会变成最勇敢的生物。与其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力量,不如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感情。他没有跟人并肩走过,他很嫉妒,同时也很羡慕。
“你凭什么觉得你会说服我?”玄原避开了他的目光,不让他看出自己的动摇,“普通的短篇连载,我可看不上。”
“你先拿个短篇试试手。如果你还跟当年一样,你可以试着准备十洲三海的新单行,什么时候准备好,什么时候开连载。”
“你觉得连载对我有足够多的吸引力?”
“谭思的新长篇《夜航船》,写得太烂了,我们不想登。”庄墨瞥了他一眼,那一瞥极其短暂,却让玄原觉得自己被看穿。事实上他颤抖了一下,烟灰落在昂贵的西装上。
庄墨写了个QQ号,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如果有兴趣,就加这个QQ号。”
在他走出大门前,他听见身后的玄原问:“是你带我么?”
庄墨略微回身:“是我还是谁,有区别么?”
玄原云烟缭绕下盯着面前的纸条,心想,这真是个可怕的男人,自己的心思,全都被他看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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