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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骑着哈雷逛城堡的术士 第二章 穿越,又见穿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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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是被冻醒的。一阵阵的眩晕中,他勉强坐了起来。当眼睛适应了太阳落山前回光返照显得有些强烈的光线之后,他随意地向四周扫了一眼,然后很干脆地晕了过去。

    对林枫来说,四周那一地奇形怪状的死尸,蓄成小泊的血浆,遍地散落的手脚内脏和直冲鼻端的恐怖味道,饶是以他之心志坚毅,却也令他难以承受,瞬间就被秒杀至晕。

    再次失去意识的林枫,在昏迷中只觉有大量的信息疯狂地灌入自己的脑海。随着那些莫名其妙的信息越灌越多,林枫的头不堪重负地疼痛起来。剧烈的头痛让林枫再一次醒了过来,并让他忽略了傍晚寒冷的夜风,捧着头不住地呻吟,不时发出一两声无意识的,语调古怪的呢喃。

    不知过了多久,那几乎让林枫满地打滚的头痛才渐渐消失,再次感觉到寒冷的林枫满脸呆滞地看着面前的杀场,语气古怪地嘟哝了一句:

    “不……不会吧?我的人生怎么突然之间变得这么魔幻?”

    林枫现在已经明白自己身上发生什么事情了。作为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这个穿越成风的世纪的大好青年,作为研读过受(?)血沸腾的刘震撼、极品家丁林晚荣、回到明朝做网页(?)的郑少鹏等牛逼穿越前辈生平传记的杰出人士,在经历了刚才的脑中剧变之后,他没理由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刚刚接受的信息,结合眼前亲自观察所处的场合,林枫得出推测的结论——灵魂穿越,附体在已经魂飞魄散的这具身体上,接管了原主人的一切。

    刚才灌入林枫脑中的,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正是这些原主人直到战死之前的记忆,让林枫有了可靠的推理依据。

    “阿喀硫斯大陆……巴伐利亚公国……兴登堡……维京海盗……术士……恶魔……我,我,这下本楼主不是火星人也不是冥王星人,直接变天顶星人了……”

    花了足足一个小时才理顺了纷乱的头脑,林枫总算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开始考虑自己现在的处境以及应该如何应对以后的人生。

    这时的林枫怎么着都有一种类似“叶公好龙”的心情,看穿越前辈们传记时那是兽血沸腾无限神往,可轮到自己时却是除了兴奋激动之外,还有相当的不自在和恐惧感。

    但对林枫来说,能够重活一次已经是天大的幸运。虽然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个见鬼的地方,但总比被雷劈死之后一了百了好得多。他才二十五岁,还是花儿一样的年纪,人生才刚刚开始,还是个只在临死前摸过一次美女胸脯的处男,没有人愿意在这种年纪就与世长辞。

    所以说,如果林枫是活着穿越,那他现在可能会痛哭一场,然后指天大骂数个小时。但既然是死了之后灵魂穿越,好歹也是中了一把安慰奖,比直接挂掉的心情要好上许多了。

    更何况,从古德里安这家伙的记忆中得知,这家伙居然还是一个很不错的术士,有一个有钱又有实力老师。而原本属于古德里安的那些知识、技能现在已经在刚才那灌得他头痛欲裂的记忆融合中,烙印进了林枫的灵魂深处,熟练得就好像属于林枫他自己的本能一般。

    依仗自己的本事和莱茵哈特大师这座靠山,在这异界的生活应该不会怎么艰辛。

    “得先去兴登堡,然后去巴伐利亚首府爱森堡找到古德里安这家伙的老师莱茵哈特,毕竟他非常有钱……总之先安定下来再说。至于以后,还是走一步看一步了。”思考了一番之后,林枫作出了决定。

    林枫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林枫发现附着的这具身体除了一条亚麻布的四角内裤之外别的什么都没剩下。

    “该死的维京海盗,为什么连件衬衣都没给我留下?”林枫郁闷地诅咒着穷疯了的维京海盗,居然把他剥得只剩下一条内裤。接受了古德里安记忆的他,自然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为什么会死掉。

    林枫自己还没意识到,在接收了古德里安的记忆之后,他再看到这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场景时已经没有半点不适的反应了。

    古德里安的灵魂诚然已经消散,但他的记忆却在融入林枫的灵魂之后,对林枫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古德里安作为一个长年与恶魔、深渊、黑暗负能量打交道的术士,即使本身再怎么善良,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虽然不一定会变成绝对的恶棍,但是渐渐变得冷漠凉薄却是一定的。

    所以古德里安的记忆传承以及融合,不但令林枫在头脑仅仅混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接受了自己已经穿越到异界的现实。而且林枫的性情也在开始受到影响,血流成河这种场面已经没办法影响他的心志了。

    当然,林枫本身的性格也是造成这一点的主要原因之一。

    林枫这个人天生邪恶,但表面却温和阳光,脑子里成天琢磨的除了阴谋诡计就是害人学问。偏偏从小练出了一手笑里藏刀的好演技——在长辈面前是最听话最可爱的乖宝宝,在平辈面前是最值得信赖的知心好朋友,在小孩子面前是温暖亲切的大哥哥。

    小时侯林枫号称三岁能熟背唐诗三百诗,四岁能熟评宋词百二篇。这种成就曾让长辈街坊惊呼老林家出了个天才儿童。

    但他五岁上小学,十六岁参加第一次高考却告落榜。以后连读了高四高五高六,总计六年高中方才勉强考上一所二流大学,花钱走后门进了让他勉强有点兴趣的影视编导专业。

    可以说这种水平无论如何担当不起天才二字。

    所以小时候称林枫为天才儿童的街坊们说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种评语放在林枫身上最合适不过了。

    但是林枫父母却很开心,甚至对于儿子的平庸有那么一丝谢天谢地的意思。

    在林枫父母心中,儿子非常危险可怕。虽然这并不妨碍爹娘对儿子的爱。

    事实上,如果没有林父的严加管教和林母那一腔几乎可感化天下所有孽子的慈母之心,林枫可能早就捅出天大娄子了。

    他在初中时代就已经开始谋划有组织犯罪,并组建起了全市第一个学生社团,一年时间势力触角便遍及全市中小学,连社会上一些成器的混混都对林枫佩服有加。在林枫最辉煌的时期,仅靠收学生保护费一个月就能在开了手下兄弟们薪水之后独得两万大元——在九十年代中期,两万元已经是一大笔钱了,那时候天可是蓝的,汽油和猪肉可是便宜的。

    可惜好景不长,爹娘知道儿子做为之后,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老爹强忍心痛眼含热泪首次对林枫大打出手。打断了三根鸡毛掸子之后,爹娘抱头痛哭,历数改革开放以来被人民民主专政的黑道大佬们的凄惨下场,最后林母更是不惜以母亲之尊跪地恳求爱儿迷途知返。

    虽邪恶狠辣但是天性至孝的林枫如何敢受母亲大人一跪?又见到向来自诩流血不流泪的钢铁男儿的父亲也流泪满面,当下慌了手脚。指天发誓以后绝不为非作歹,从此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再不做任何惹父母伤心的的事情。

    当然,有着行正道几乎一事无成的另类天才的林枫,无精打采地做着符合父母心意的好孩子好学生,学业却也是一塌糊涂。

    高考时英语满分一百五十,他连续四次考了四十五分,这种天才谁敢不服?

    你能叫侏儒族的能工巧匠们像斯巴达三百精壮鬼畜男一样冲锋陷阵,斩将夺旗么?天赋不同,所以革命分工就注定不同。

    当然,林枫那个时代的初中生还是挺纯洁的。即使在纵横江湖的时候,林枫也没能破了他的处男之身。在退出江湖之后,更是一直保持处男之身直到死。其实这也怪林枫眼界太高,像他这种另类的天才人物,眼界自然也是相当之高的。没能找到满意的对象之前,即使有女人主动送上门脱光光任君采摘,他也是不屑一顾。

    在林枫临死之时,最大的遗憾就是为什么直到死,才让他碰上了一个让他有点心动的女人——就是那个被他死前袭胸的女医生。

    现在林枫灵魂穿越到了阿喀硫斯大陆,对这个还处于中世纪文明水平,种族繁多战乱不断的世界来说,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约束的林枫的到来绝对算不上幸运!

    ……

    “找件衣服先!”嘀咕了一句,只剩一条内裤的林枫站起身来,哆嗦着踩着被血泡得滑腻腻的泥土,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战场上搜索起来,希望能找到哪怕一件衬衣也好。

    结果令林枫非常失望。事实上,维京海盗们不仅抢劫很专业,战场清扫也十分彻底。除了金属物品被搜刮一空之外,凡是完整的衣物,除了内裤和袜子,其余的一切都被他们剥得干干净净。战场上的尸体凡是完整的,几乎全被剥成了光猪。

    找遍了整个战场,林枫居然连一件能穿的衣服都没找到。而那些被血泡得湿漉漉的残破衣物,即使他神经再怎么大条也不敢穿到身上。

    “难道……要裸奔?”林枫额头冒出一嘀冷汗,被冰冷的夜风一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哟,居然还有个死剩种!”一个婉转清脆的女声忽然在林枫身后响起——灵魂附体的一大好处就是,接收原主人的记忆之后,语言障碍顿时不复存在。林枫知道身后那女声说的是阿喀硫斯大陆的通用语。

    林枫霍然转身,随即瞳孔急缩——身后出现的,居然是一位衣着暴露的美少女!

    少女身上居然只穿着三件套——恰到好处遮住胸脯却露出深深乳沟和半片酥乳的……不知道该说胸罩还是皮甲的东东。一件上方露出肚脐小腹,下方露出大腿根部,不知道该说是内裤还是皮裙的玩意儿。以及一双鞋筒长至膝盖的长筒皮靴……

    而少女的手上,则把玩着一把最多只有三十公分长,深蓝色的匕首。

    行走江湖,什么人最危险?

    和尚道士尼姑乞丐,女人老人残废小孩!

    在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地方,碰上以上几种人,那得有多远跑多远。

    深诣武侠小说之道的林枫对此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