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最大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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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瑕跟梁腾介绍了那位“李庆坤”老人的情况,梁腾也无异议了。
确定了“代理人”的人选,接下来就需要拿出当年的那“一式两份”的重要契约出来,办理一连串复杂的手续。
说来惭愧。梁腾和吴瑕仍然找不到两个“地下室”的神秘入口。但挂在第二个“地下室”的契约,却是急需用到的关键文件。
两位主人公商议之后,决定就在第二个“地下室”上方位置,开一道狭长的裂缝。
女保镖燕千羽最擅长飞索取物。
这地面距离“地下室”墙上挂的玻璃镜框,也就不到三米的距离。燕千羽开好那一道裂缝——可供“玻璃镜框”通过的狭长裂缝后,放两个飞爪进去,勾紧了“玻璃镜框”。
轻轻松松就把“玻璃镜框”给勾了上来了。
“一式两份”赠予契约,就装在“镜框”内。玻璃镜框完好无损,里面装的这些“契约”,当然也不会有损坏。
拿到了“赠予契约”后,吴瑕抽了半天的时间,亲自去见了“李庆坤”老人。
经过一番密谈,轻而易举说服了老人,带他来跟梁腾秘密签了份30亩地的转让合同。
再往后,梁腾和吴瑕带着这位近百岁老人,去找吴瑕会“调治油墨”的朋友,调了原色的油墨,打印了老人的名字到“赠予契约”空白位置。
再带李庆坤老人去见土地部门的负责人周叔……
这种“陈年旧账”般的“赠予契约”,换成其他人见了,肯定非常头痛,不知道帮吴大小姐办新的土地证下来,合不合乎规矩?
但周叔在相关部门工作了大半辈子了,经历案例多了,对这里面的分寸,把握得非常之精准。
他知道哪些材料可以“开绿灯”,哪些材料明显不能“放水”,就算要卖人情面子,也不能帮……因此,周叔仔细审查了两份“赠予契约”后,认为这契约最关键一点,就是证实它的真实性。
“真实性”没问题,他就敢帮吴大小姐这个忙,以代理人“李庆坤”的名义办理新证。至于契约中的另一方“吕一凡”,已经不在世,这完全不是问题。
为了辨别契约上“吕一凡”亲笔签名的“真伪”,周叔亲自去土地部门的档案室内,找出当年“吕一凡”过户30户屋地时的存档材料。那上面,就有“吕一凡”留下来的亲笔字迹。
都可以拿出来对照。
周叔有心要送大人情给吴瑕,这办事效率非常之高。
完成了“吕一凡”笔迹的验证工作。周叔也派人到那“赠予契约”上5位“见证人”所在的村子(近郊的一个村子,距离近,并且都是同一条村的村民),希望获得他们的口供。
结果就像大伙早有预料的那样,年代太久远了,5位“见证人”都先后辞世了。最后一位离去的“见证人”,也早在15年前就“作古”了。
因为早有预料,去村子调查的办事人员,就按照周叔事先交待,去村.委查看有没有当年办理那30亩地的“存档”?
结果,在村.委的“存档资料室”内,当然没有找到想要的材料。
毕竟当年的“一式两份”赠予契约,是由“过强”在幕后主导的,贯彻的是“过强”的意志。
那“过强”其实只是把“吕一凡”当成自己的代理人。最后“吕一凡”订立的“赠予契约”,就应该把他“过强”作为受赠人。但“过强”未曾拿定主意一定就用他自己的名义“过户”,以至于暂时把“受赠人”一档空着了。
连“受赠人”都空出来的契约,哪里好拿去村.委那儿“备案”?
就算周叔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也仅仅在土地部门的“档案室”内找到吕一凡“收购”那30亩地的大大小小的合同,而不曾找到吕一凡后来“赠予契约”的备案文件。
但无论如何,这些事在“周叔”看来,都是不关紧要的小事而已。有更好,没有,也影响不到大局。
只要能证明那逝者“吕一凡”的亲笔签名并非“伪造”的,那就一切OK了。
“周叔”就有胆量帮吴大小姐办理这30亩地块的“过户”手续,办理新的土地证。
周叔可是久经各种风浪考验,而且在土地部门内“大权在握”,一言九鼎。他可不像一些新入职的小年轻那样做事“畏首畏尾”,办这种棘手的过户手续,只一味想着责任转嫁,没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小年轻们保管不敢着手办证。但周叔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公证书”。
要说有什么“顾虑”的地方,只在这事儿毕竟有点特殊性质。周叔拿定了主意要送人情了,也不愿久拖,以落人口实,授人以柄。
在“周叔”的亲自过关照过问下,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快到了极点。
用不到三个工作日,就把一切的“流程”走完了。
把崭新的,以梁腾作为宗地权利人的红本本办下来了。
这年头,不动产权部门尚未诞生,因此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都分开来办的。
不过呢,土地证是关键。周叔帮梁腾把“土地证”的红本办下来,他就可以拿着这证去办“准建证”,轻而易举。建好了房子后,再去办房产证什么的,一切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就算“房产”部门中没有熟人,一切按照正式的流程来办理,也能办妥“房产证”。不存在人为“卡”你的情况的。
毕竟一切的材料都齐全了。
最为关键的“土地证”能搞好,只要你不存在“违.建”问题,后续的其它证,就完全没有问题。
就算是“违.建”了,只要舍得缴纳罚款,照样可以把后面的证件都办下来。
难倒的,只是一些没钱的穷困人家而已。
梁腾顺顺利利,拿到了“后海四合院”周边30亩地的土地证。
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支付高昂的手续费和缴税。
别以为“赠予”契约就不需要“纳税”了。它一样是必须纳税的。
不知道相关的税收政.策是咋定的,普通人第一次看到,会感觉不怎么合理。比如说,父母想在生前把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吧,有“买卖”和“赠予”两种方式。按普通常人的理解,就应该是“赠予”缴的手续和税费比较低,起码不会像“买卖”过户那样,需要收很重的税。
结果呢?令普通人“大跌眼镜”啊。
居然“买卖”过户的税收,远远比“赠予”过户,收费便宜。
梁腾前世刚听闻上述政.策,也非常意外。后来仔细琢磨,才慢慢的回味过来:估计是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者,认为你通过“受赠”得到的不动产,本身就没有出什么钱,得到了大便宜,理所当然在税收环节,就得让你“大出血”一回。
而通过“买卖”得到的不动产,人家购买一方已经付出了大量金钱,当然在缴税时,要受一定幅度的优惠待遇。
总之,即使梁腾不找这样的合理解释,始终质疑这政.策定的不合理,但政.策定死在那儿了,你只能严格的遵照执行。
梁腾想把30亩的土地“过户”到自己名下,高昂的“赠予契税”,他就必须要认。
这契税,税率高达5%,而且是参照那30亩地的评估价格来拟定的。也就是说,税率5%是“规定”死的,而地块总价值,需要作评估。
尽管土地部门对那30亩地的评估价格,远没有后世动辄一百几十亿那么夸张,但现在给出的“评估价”,也大大的好几个亿了。
按照高昂的契税百分比,梁腾就需要缴纳几千万的“契税”。并且他还不止纳一次这税,需要缴纳两次。
要知道,按照合法的“流程”,吕一凡留下来的“一式两份”的“赠予契约”,他是把30亩地“赠予”了李庆坤老人。然后呢,年迈的李庆坤老人,又自愿把这30亩地“赠予”梁腾。
这不就需要缴纳两次“赠与契税”吗?
理论上,第一次缴税,是应该由土地的“受赠人”李庆坤缴税的。毕竟他是受益人嘛。
但实际上,他只是梁腾和吴瑕物色的一名可靠的“代理人”而已。最终地块的受益人不是他,当然这“契税”也不该他出。
再说了,想要他出钱,他也拿不出几千万来缴税啊。
这两次的缴税,都只能由梁腾来完成。
不过呢,缴税是缴了两次,但办土地证,由周叔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却只办理了一次。
李达坤老人亲自到场,梁腾和吴瑕也亲自到场,有“吕一凡”亲笔签名的“赠予”30亩土地给李庆坤老人的“契约”,有李庆坤和梁腾亲笔签名的“赠予预签协议”,“周叔”就拍板,直接把新土地证办到了梁腾的名下。
“周叔”毕竟经验丰富,为免“程序”上的不完善,导致后来梁腾跟李庆坤签的协议无效,他特别指点,梁腾跟李庆坤签的那份协议,时间不能签早过“吕一凡的赠予契约”。
当然,吕一凡都已经不在了,“赠予契约”也是很早以前签定的,正常情况下,无论如何,后签的协议,都不可能早于前者。
但“周叔”担心梁腾和吴瑕弄的合同乱来嘛——周叔是明眼人,早看出“李庆坤”仅仅是他俩的一个“代理人”而已。
按照法律方面的规定,当年“吕一凡”立下契约,哪怕没有在相关土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民间签订的契约之类,也照样受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那样一份“吕一凡”的赠予契约,只要验证了是真实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既然那份契约有效,那李庆坤哪怕是梁腾和吴瑕的“代理人”,但李庆坤已经确确实实是30亩地的拥有人了。
李庆坤从那以后,就有了自行处置30亩地的权利了。他把30亩地转赠给梁腾,那是他的权利。
他跟梁腾签定的协议,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相关部门方面,在觉得有疑虑的情况下,究竟愿不愿意替人家办理“过户手续”,颁发新的土地证,那就归你相关部门来专业判断的事儿了。
就算不给予办证,也不能彻底“抹煞”掉民间的契约在法律方面拥有的效力。
只不过,按照常理,没有证件的土地,梁腾想转让出去,有钱人或许就不愿“接手”。本来值钱的土地,卖不出应有的“高价”了。
另外,如果能办下土地证,属于国有证,还可以拿这国有证去银行“抵押贷款”。
有银行的途径套现一部分的“固定资产”,这也更令有钱人青睐。相关的国有土地,就能卖出更理想的价钱。
这里面的诸多门门道道,梁腾岂能不懂?
因此,周叔出面帮忙,把本来需要分两次才能办妥的“过户”手续,一步到位,办理到他梁腾的名下——虽然最终收取的契税,是按照两次来收取的,梁腾和吴瑕仍然挺感激“周叔”。
总之,梁腾早就理通了头绪,在缴纳“契税”时,一口气缴纳了几千万上亿的两份“契税”(前一份是代李庆坤缴的),他依然面不改色,显得从容不迫。
周叔看了梁腾和吴瑕平静的表情,更坚定了他的判断:那个李庆坤的的确确就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而已。一开始就是这两位主,要购买的30亩土地。毕竟这些地,就紧挨着前段时间梁腾才买下的“后海四合院”,对他的用处最大。
一开始有点不明白李庆坤为啥愿意充当梁腾的“代理人”,明显他在这桩交易中,没捞到什么好处嘛?
后来跟李老交谈中,无意间知道他曾经得李家借钱“救过一命”,周叔顿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
不到三个工作日,梁腾就如愿以偿的拿到了30亩地的新证。他心花怒放。
怎么能不兴.奋呢?
虽然一下子砸了几千万上亿元缴税,但他仅仅是出了这几千万,就完全拿下了30亩地的产权了。这也够便宜的了。
另外,现在是按照几个亿的“土地评估价”来缴税的。如果参照的是十年后价值130亿来缴税的话,单单这宗土地的缴税,就高达6.5亿了。
无论怎么看,现在的税收(哪怕是赠与税),都是便宜得很。
梁腾以前做梦也想不到的啊,甚至是做梦也不敢想,居然花了几千万,就直接拿下了十年内就会升值100多亿的,“帝都”二环内的30亩黄金地。
梁腾总结出了一个规律:他重生后“大气运”加身没错。但许多巨额的财富砸中他,想要“变现”,真正变成他的个人财富,仍然没那么容易。
比如这一次,买下“四合院”居然“附赠”几十亩地,当然是他梁腾的“大气运”。但是,如果没有吴瑕出面,帮他联系像“周叔”这等实.权人物帮忙完成过户的手续。以后升值到130亿时,他想“处置”那30亩土地,能有如此轻松惬意吗?
所以,重生之后,吴瑕就成了他创业路上的最大福星!
吴瑕跟梁腾介绍了那位“李庆坤”老人的情况,梁腾也无异议了。
确定了“代理人”的人选,接下来就需要拿出当年的那“一式两份”的重要契约出来,办理一连串复杂的手续。
说来惭愧。梁腾和吴瑕仍然找不到两个“地下室”的神秘入口。但挂在第二个“地下室”的契约,却是急需用到的关键文件。
两位主人公商议之后,决定就在第二个“地下室”上方位置,开一道狭长的裂缝。
女保镖燕千羽最擅长飞索取物。
这地面距离“地下室”墙上挂的玻璃镜框,也就不到三米的距离。燕千羽开好那一道裂缝——可供“玻璃镜框”通过的狭长裂缝后,放两个飞爪进去,勾紧了“玻璃镜框”。
轻轻松松就把“玻璃镜框”给勾了上来了。
“一式两份”赠予契约,就装在“镜框”内。玻璃镜框完好无损,里面装的这些“契约”,当然也不会有损坏。
拿到了“赠予契约”后,吴瑕抽了半天的时间,亲自去见了“李庆坤”老人。
经过一番密谈,轻而易举说服了老人,带他来跟梁腾秘密签了份30亩地的转让合同。
再往后,梁腾和吴瑕带着这位近百岁老人,去找吴瑕会“调治油墨”的朋友,调了原色的油墨,打印了老人的名字到“赠予契约”空白位置。
再带李庆坤老人去见土地部门的负责人周叔……
这种“陈年旧账”般的“赠予契约”,换成其他人见了,肯定非常头痛,不知道帮吴大小姐办新的土地证下来,合不合乎规矩?
但周叔在相关部门工作了大半辈子了,经历案例多了,对这里面的分寸,把握得非常之精准。
他知道哪些材料可以“开绿灯”,哪些材料明显不能“放水”,就算要卖人情面子,也不能帮……因此,周叔仔细审查了两份“赠予契约”后,认为这契约最关键一点,就是证实它的真实性。
“真实性”没问题,他就敢帮吴大小姐这个忙,以代理人“李庆坤”的名义办理新证。至于契约中的另一方“吕一凡”,已经不在世,这完全不是问题。
为了辨别契约上“吕一凡”亲笔签名的“真伪”,周叔亲自去土地部门的档案室内,找出当年“吕一凡”过户30户屋地时的存档材料。那上面,就有“吕一凡”留下来的亲笔字迹。
都可以拿出来对照。
周叔有心要送大人情给吴瑕,这办事效率非常之高。
完成了“吕一凡”笔迹的验证工作。周叔也派人到那“赠予契约”上5位“见证人”所在的村子(近郊的一个村子,距离近,并且都是同一条村的村民),希望获得他们的口供。
结果就像大伙早有预料的那样,年代太久远了,5位“见证人”都先后辞世了。最后一位离去的“见证人”,也早在15年前就“作古”了。
因为早有预料,去村子调查的办事人员,就按照周叔事先交待,去村.委查看有没有当年办理那30亩地的“存档”?
结果,在村.委的“存档资料室”内,当然没有找到想要的材料。
毕竟当年的“一式两份”赠予契约,是由“过强”在幕后主导的,贯彻的是“过强”的意志。
那“过强”其实只是把“吕一凡”当成自己的代理人。最后“吕一凡”订立的“赠予契约”,就应该把他“过强”作为受赠人。但“过强”未曾拿定主意一定就用他自己的名义“过户”,以至于暂时把“受赠人”一档空着了。
连“受赠人”都空出来的契约,哪里好拿去村.委那儿“备案”?
就算周叔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也仅仅在土地部门的“档案室”内找到吕一凡“收购”那30亩地的大大小小的合同,而不曾找到吕一凡后来“赠予契约”的备案文件。
但无论如何,这些事在“周叔”看来,都是不关紧要的小事而已。有更好,没有,也影响不到大局。
只要能证明那逝者“吕一凡”的亲笔签名并非“伪造”的,那就一切OK了。
“周叔”就有胆量帮吴大小姐办理这30亩地块的“过户”手续,办理新的土地证。
周叔可是久经各种风浪考验,而且在土地部门内“大权在握”,一言九鼎。他可不像一些新入职的小年轻那样做事“畏首畏尾”,办这种棘手的过户手续,只一味想着责任转嫁,没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小年轻们保管不敢着手办证。但周叔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公证书”。
要说有什么“顾虑”的地方,只在这事儿毕竟有点特殊性质。周叔拿定了主意要送人情了,也不愿久拖,以落人口实,授人以柄。
在“周叔”的亲自过关照过问下,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快到了极点。
用不到三个工作日,就把一切的“流程”走完了。
把崭新的,以梁腾作为宗地权利人的红本本办下来了。
这年头,不动产权部门尚未诞生,因此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都分开来办的。
不过呢,土地证是关键。周叔帮梁腾把“土地证”的红本办下来,他就可以拿着这证去办“准建证”,轻而易举。建好了房子后,再去办房产证什么的,一切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就算“房产”部门中没有熟人,一切按照正式的流程来办理,也能办妥“房产证”。不存在人为“卡”你的情况的。
毕竟一切的材料都齐全了。
最为关键的“土地证”能搞好,只要你不存在“违.建”问题,后续的其它证,就完全没有问题。
就算是“违.建”了,只要舍得缴纳罚款,照样可以把后面的证件都办下来。
难倒的,只是一些没钱的穷困人家而已。
梁腾顺顺利利,拿到了“后海四合院”周边30亩地的土地证。
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支付高昂的手续费和缴税。
别以为“赠予”契约就不需要“纳税”了。它一样是必须纳税的。
不知道相关的税收政.策是咋定的,普通人第一次看到,会感觉不怎么合理。比如说,父母想在生前把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吧,有“买卖”和“赠予”两种方式。按普通常人的理解,就应该是“赠予”缴的手续和税费比较低,起码不会像“买卖”过户那样,需要收很重的税。
结果呢?令普通人“大跌眼镜”啊。
居然“买卖”过户的税收,远远比“赠予”过户,收费便宜。
梁腾前世刚听闻上述政.策,也非常意外。后来仔细琢磨,才慢慢的回味过来:估计是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者,认为你通过“受赠”得到的不动产,本身就没有出什么钱,得到了大便宜,理所当然在税收环节,就得让你“大出血”一回。
而通过“买卖”得到的不动产,人家购买一方已经付出了大量金钱,当然在缴税时,要受一定幅度的优惠待遇。
总之,即使梁腾不找这样的合理解释,始终质疑这政.策定的不合理,但政.策定死在那儿了,你只能严格的遵照执行。
梁腾想把30亩的土地“过户”到自己名下,高昂的“赠予契税”,他就必须要认。
这契税,税率高达5%,而且是参照那30亩地的评估价格来拟定的。也就是说,税率5%是“规定”死的,而地块总价值,需要作评估。
尽管土地部门对那30亩地的评估价格,远没有后世动辄一百几十亿那么夸张,但现在给出的“评估价”,也大大的好几个亿了。
按照高昂的契税百分比,梁腾就需要缴纳几千万的“契税”。并且他还不止纳一次这税,需要缴纳两次。
要知道,按照合法的“流程”,吕一凡留下来的“一式两份”的“赠予契约”,他是把30亩地“赠予”了李庆坤老人。然后呢,年迈的李庆坤老人,又自愿把这30亩地“赠予”梁腾。
这不就需要缴纳两次“赠与契税”吗?
理论上,第一次缴税,是应该由土地的“受赠人”李庆坤缴税的。毕竟他是受益人嘛。
但实际上,他只是梁腾和吴瑕物色的一名可靠的“代理人”而已。最终地块的受益人不是他,当然这“契税”也不该他出。
再说了,想要他出钱,他也拿不出几千万来缴税啊。
这两次的缴税,都只能由梁腾来完成。
不过呢,缴税是缴了两次,但办土地证,由周叔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却只办理了一次。
李达坤老人亲自到场,梁腾和吴瑕也亲自到场,有“吕一凡”亲笔签名的“赠予”30亩土地给李庆坤老人的“契约”,有李庆坤和梁腾亲笔签名的“赠予预签协议”,“周叔”就拍板,直接把新土地证办到了梁腾的名下。
“周叔”毕竟经验丰富,为免“程序”上的不完善,导致后来梁腾跟李庆坤签的协议无效,他特别指点,梁腾跟李庆坤签的那份协议,时间不能签早过“吕一凡的赠予契约”。
当然,吕一凡都已经不在了,“赠予契约”也是很早以前签定的,正常情况下,无论如何,后签的协议,都不可能早于前者。
但“周叔”担心梁腾和吴瑕弄的合同乱来嘛——周叔是明眼人,早看出“李庆坤”仅仅是他俩的一个“代理人”而已。
按照法律方面的规定,当年“吕一凡”立下契约,哪怕没有在相关土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民间签订的契约之类,也照样受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那样一份“吕一凡”的赠予契约,只要验证了是真实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既然那份契约有效,那李庆坤哪怕是梁腾和吴瑕的“代理人”,但李庆坤已经确确实实是30亩地的拥有人了。
李庆坤从那以后,就有了自行处置30亩地的权利了。他把30亩地转赠给梁腾,那是他的权利。
他跟梁腾签定的协议,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相关部门方面,在觉得有疑虑的情况下,究竟愿不愿意替人家办理“过户手续”,颁发新的土地证,那就归你相关部门来专业判断的事儿了。
就算不给予办证,也不能彻底“抹煞”掉民间的契约在法律方面拥有的效力。
只不过,按照常理,没有证件的土地,梁腾想转让出去,有钱人或许就不愿“接手”。本来值钱的土地,卖不出应有的“高价”了。
另外,如果能办下土地证,属于国有证,还可以拿这国有证去银行“抵押贷款”。
有银行的途径套现一部分的“固定资产”,这也更令有钱人青睐。相关的国有土地,就能卖出更理想的价钱。
这里面的诸多门门道道,梁腾岂能不懂?
因此,周叔出面帮忙,把本来需要分两次才能办妥的“过户”手续,一步到位,办理到他梁腾的名下——虽然最终收取的契税,是按照两次来收取的,梁腾和吴瑕仍然挺感激“周叔”。
总之,梁腾早就理通了头绪,在缴纳“契税”时,一口气缴纳了几千万上亿的两份“契税”(前一份是代李庆坤缴的),他依然面不改色,显得从容不迫。
周叔看了梁腾和吴瑕平静的表情,更坚定了他的判断:那个李庆坤的的确确就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而已。一开始就是这两位主,要购买的30亩土地。毕竟这些地,就紧挨着前段时间梁腾才买下的“后海四合院”,对他的用处最大。
一开始有点不明白李庆坤为啥愿意充当梁腾的“代理人”,明显他在这桩交易中,没捞到什么好处嘛?
后来跟李老交谈中,无意间知道他曾经得李家借钱“救过一命”,周叔顿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
不到三个工作日,梁腾就如愿以偿的拿到了30亩地的新证。他心花怒放。
怎么能不兴.奋呢?
虽然一下子砸了几千万上亿元缴税,但他仅仅是出了这几千万,就完全拿下了30亩地的产权了。这也够便宜的了。
另外,现在是按照几个亿的“土地评估价”来缴税的。如果参照的是十年后价值130亿来缴税的话,单单这宗土地的缴税,就高达6.5亿了。
无论怎么看,现在的税收(哪怕是赠与税),都是便宜得很。
梁腾以前做梦也想不到的啊,甚至是做梦也不敢想,居然花了几千万,就直接拿下了十年内就会升值100多亿的,“帝都”二环内的30亩黄金地。
梁腾总结出了一个规律:他重生后“大气运”加身没错。但许多巨额的财富砸中他,想要“变现”,真正变成他的个人财富,仍然没那么容易。
比如这一次,买下“四合院”居然“附赠”几十亩地,当然是他梁腾的“大气运”。但是,如果没有吴瑕出面,帮他联系像“周叔”这等实.权人物帮忙完成过户的手续。以后升值到130亿时,他想“处置”那30亩土地,能有如此轻松惬意吗?
所以,重生之后,吴瑕就成了他创业路上的最大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