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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石榴

作者:一朵肆千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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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没睡好,白天起的迟些,芙蓉正闭着眼睛坐在床上摸衣裳,准备起来给弟妹做早饭,突然听见几声鸡叫后,又几声“汪汪汪”的狗叫,此起彼伏,一唱一和,简直比动物园还热闹,哎,一大早的,家里就鸡飞狗跳了,是了,鸡笼子里一直养着鸡,现在又多了条狗,可不是鸡飞狗跳了吗?

    早饭全家人吃的是玉米面粥,饼子,酸溜白菜,炒鸡蛋,收拾过碗筷,芙蓉有些发愁,自己没养过狗,也不知道它吃啥,扔了一个胡萝卜过去,它闻了闻,摇着尾巴走开了,也是,胡萝卜是兔子吃的,关狗什么事呢,这样又扔了西葫芦,番茄,茄子,黄瓜,它都不吃,还是最后茶茶收碗时,把剩下的一点溜白菜和玉米面粥倒在厨房门口的小破碗里,小狗才窜了过去,一会就把肚子吃的鼓了起来。

    葫芦很有兴趣的看着小狗,趁它吃东西的时候抚摸着它的毛问芙蓉:“姐,它有名字吗?”

    芙蓉想了想,叫什么呢,猛然想起自己爱吃的红籽石榴来,自己家三口人,自己叫芙蓉,妹妹叫茶茶,弟弟叫葫芦,如果这狗叫石榴,那听着,可就是自己家嫡亲的狗了。总比叫什么招财,进宝好听些。

    葫芦撅着小屁股对着狗喊:“石榴,石榴,你能听到吗?”

    小狗只顾着吃食,头也不抬,葫芦一连叫了几十声,芙蓉终于受不了了:“葫芦,它……能……听……到。”

    “那它怎么不答应?”

    “狗不会说话。”芙蓉道。

    “那笼里的鸡也不会说话,可是会下鸡蛋,这小狗能下鸡蛋吗?”芙蓉又一次被葫芦给打败了,问狗能不能下鸡蛋,那简直跟问秦始皇能不能生小孩一样,让人无语。如果狗能下鸡蛋,那天下一定大乱了吧,自己的这个弟弟最能打破砂锅问到底,眼见太阳升上去些,照的桐树梢金黄金黄的,也是自己上工的时辰了,便也不跟他扯这些没事的,交待茶茶看好葫芦,茶茶的手受了伤,就不要做饭,中午饭由自己回家做。

    镇上很多人都忙着夏收,路上都是些扛着农具,拿着镰刀的人,偶尔有几个小娘子路过,不是推着平车,就是用手巾兜着白面馒头,提着水壶给地里的男人送饭的。铺子里没什么活儿,芙蓉就跟李珍珠多唠了几句,听李珍珠说,因为上回何秀花来买衣裳,铺子里没给做,她便吆喝的全镇都知道了,说什么芙蓉衣坊仗着生意好,这不,还挑人做衣裳了,不入眼的人,就是有钱,人家也不给做的。一些有钱没处使的,以为做这行很赚钱,镇上便陆陆续续多了两三家衣坊,而且全是做女人衣裳的。说到最后,李珍珠又神秘的道:“你还记得熊掌柜的吧?就是以前你在他那上工的。”

    芙蓉点点头:“他那关张了?”

    “哪里,听说熊掌柜的听了何秀花的吆喝,心里也痒痒的,以前他那不是卖什么男人衣裳啊,小孩子衣裤的么,现在也添了女人衣裳这一项了。”

    这对芙蓉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石米镇现在人口有限,虽然天没灾荒,倒也风调雨顺,可一连多了这么几家铺子,这么些衣裳哪里来的人穿?不过没去他们铺子里看过,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对手,倒不能白长了别人的威风。

    趁着天没黑的时候,芙蓉烧了半锅热水,让葫芦把小狗抱过来,葫芦吓的抱着小狗缩在堂屋门口,伸着脑袋喊:“姐,你想把石榴煮了吃?我不愿意。”

    “我还把你煮了吃呢。”芙蓉说着,拿出来一个油瓶子高的木盆,这是今儿专门在集上买的,为的是给小狗洗澡,昨晚就见它身上脏的很,如果不洗澡,怕得长跳骚,那小狗就难受了,给木盆里加了两瓢热水,又加了两瓢冷水,葫芦这才乖乖的把小狗抱过来,轻轻放进木盆里,小狗倒是听话,站在木盆里由着芙蓉往它身上打肥皂,上上下下的全洗了一遍,又换了一次水,认真的给小狗冲了一回,才抱了出来,擦干净水,拿梳子给它理了理,一边理一边告诉葫芦:“可以养着石榴,但你得答应姐,以后不去玩什么蚯蚓了。”

    “记住了。”葫芦掰着小手:“姐,晚上让石榴睡哪?”

    这果然是个头疼的问题,小狗虽然不大,可一张床上本就跟蒸红薯似的睡着自己家三口人了,要是把小狗也放床上,一来睡不下。二来万一天黑睡的死,压着了它,那这帐要算在谁头上,葫芦还不跟自己拼命。想来想去,在挨着床的地方,用几块砖头摆了个圈,下面垫着稻草,小狗晚上睡在稻草上,倒也安静,一个晚上没叫,半夜只听到好像?的,小狗在屋里晃悠的声音,芙蓉也没在意,反正门是从里面上了插板的,小狗跑不出去。

    一觉又是天亮,芙蓉穿好衣裳鞋子给葫芦,茶茶做了饭,想去镇上转转,看看李珍珠说的,其它人开的衣裳铺子,刚走出不远,就遇上了郑家娘子与郑屠户,郑屠户推着平车,上面装着两扇猪肉,郑家娘子在一边拿着草扇子打蝇子,好些天没见芙蓉,郑屠户就把平车停了下来,三人站着唠了会家常,说到最近田里活多,各家的汉子都去干了重活,所以家里的妇女下手也阔绰些,都是来割了肉回家或炒或炖,肉摊子的生意倒是跟过年一样好,而说到芙蓉,郑家娘子上上下下的把她打量了一回,便叹了口气道:“铺子不好做吧,家里还有俩孩子。”

    “还能维持。”芙蓉笑笑。

    “你就别骗我了。”郑家娘子盯着芙蓉的脚,然后解下手里的钱袋子,从里面拿出四五十个铜钱递过来道:“我看这光景,还不如在我肉摊子上的时候呢,如今听说你家的田也卖出去了,这样下去,总不能带着弟妹去讨饭吧。要实在支持不了,你就回我肉摊子上干,虽工钱不多,但平时有些大骨,大肠类的,零星拿些回家,也能省些开销。”

    芙蓉听着郑家娘子越说越动情,怎么感觉自己比街上讨饭的还苦情呢,怎么说今儿起早梳了头,还擦了些桂花油,衣裳虽不是上好的料子,可也洗的干干净净,低头一看,顿时目瞪口呆,原来是布鞋前面,大大的一个洞,正好露着大脚指,自己走的急,竟然也没发现这鞋透风,想想一定是小狗半夜咬的了。一想起小狗咬的,就吓了一跳,鞋子这么硬,它都能咬出个洞,万一衣裳被咬了洞,那……赶紧低头看看胸口,又伸出手摸摸屁股后面,佛主保佑,还好关键部位没跟大脚指似的露在外面。可是袖口,却被小狗撕着一排排牙印,看着分外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