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养成手册_分卷阅读_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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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打小就去了北疆吗?这些年又不时常回来,怎么好似什么都知道?
看出她的疑问,霍成轻描淡写地解释:“他腰间挂着的那块和田白玉龙凤壁玉佩我曾在文安郡主身上见过另一半。”
阮蓁恍然,只以为他是哪次被皇后娘娘召见时曾见过刘凝。
她却不知道刘凝把那半块龙凤佩当做宝贝,压根儿舍不得戴出来。既然没戴过,又怎么被人看见?
提及徐朗的婚约,她更多的却是好奇他是如何知晓此事的,对这件事本身反倒漠不关心。霍成心中的不虞这才散去,却仍是道:“他既已有婚约在身,你日后还是不要与他过多来往。”
说着,他还为此寻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人言可畏。”
他说的未尝没有道理,阮蓁懵懵懂懂点头,随即又想起什么,不安地咬了咬唇,问他:“那以后若是大哥哥有了婚约,是不是也要顾及人言?不能与我多往来。”
霍成却没回答她的问题,反倒问她:“若我说是,你会不高兴吗?”
当然会!阮蓁瘪着嘴,把答案全写在了脸上,“在我心里,大哥哥和哥哥是一样的,若有一天哥哥娶了温姐姐便不与我往来了……”
她想了想,觉得此事绝不会发生,就没再继续说下去。
霍成闻言弯唇,道:“不会有这一日。”
他不会与别人有婚约,亦不会丢下她。
至于她把他看作与阮成钰一样的哥哥,他并不在意此事。她如今不过十一岁,尚还懵懵懂懂,情窦未开,自然只把他当哥哥。等她再大些,他自会让她换个想法。
对于他的小姑娘,他一向极有耐心。
.
到了傍晚,狩猎大赛结束,少年们将猎来的猎物交给山庄的管事,用作晚间宴席的食物,各自回了院子沐浴更衣,准备赴成帝的群英宴。
阮蓁去找阮成钰的时候,他刚收拾妥当,坐在外间的黑漆嵌螺钿回纹榻上看书。
阮蓁蹑手蹑脚地走上前,歪着脖子看了一眼,嘟囔道:“还有不足七日就要会试了,哥哥怎么还有心思看这个……”
他看的是《太平广记》中的一卷,讲得是个志怪故事。
阮成钰合上书,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伤口还疼吗?”
“不疼了。”阮蓁道。
御医给她用的是上好的药,虽只过了不足两日,她却觉得好多了,只要不碰到伤口就不会疼。
“霍明旭昨夜下山遇到了一帮劫匪,被打断了胳膊,此事你知道了吗?”
阮蓁本以为这件事是他为了给她出气做的,目下听他的语气,却好似也不知其中内情,便问:“不是哥哥做的吗?”
阮成钰否认,他确实想过,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霍明旭已被打断了胳膊。
那会是谁?阮蓁想不到了。
难不成真是巧合?
阮成钰却想到了一人,以他的铁血手腕和平日里对妹妹的疼爱呵护来看,此事十有*就是他做的。
对于霍成待阮蓁的与众不同,阮成钰初时尚有些忧虑,时日久了,慢慢儿的也就释然了——只要妹妹高兴就好。
思及此,他不动声色道:“我方才回来的时候隐约看见你抱了只兔子,是霍成送你的?”
狩猎的时候他曾遇到霍成一次,他猎到的那只兔子瞧着与阮蓁抱在怀里的那只差不多大小,便以为是同一只。
阮蓁摇头,“不是大哥哥送的,是徐朗哥哥。”
阮成钰知道徐朗对阮蓁如对亲妹妹一般,若这只兔子是他送的,倒也没什么奇怪的,便笑着摸了摸阮蓁的头,没再多问。
.
到了快要开宴的时间,常乐公主来找阮蓁,两人相携着往前院走。
今日狩猎大赛发生了许多事,有的有趣,有的惊险,常乐公主边走边说给阮蓁听。
自大奕开国,春猎承袭至今,本就是为了联系君臣感情,同时给年轻一辈一个在皇帝面前展现自己的机会,因此春猎之时放到林子里的猎物多都是些如鹿和兔子一类无甚危险的动物。可不知为何,今日狩猎时竟有一头大棕熊不知从哪儿跑了出来,险些伤到太子。
“……还好当时大表哥在!”常乐公主仍有些心有余悸,“那头大棕熊发了狂,把四哥身边的侍卫都掀翻在地,若不是大表哥一箭射穿它的脖子,此番只怕要出大事!”
阮蓁连连点头,很是赞同,“所以大哥哥才这么年轻就已经是正二品的镇国大将军了!”
她听爹爹说过,以大哥哥如今的战功,封侯是绰绰有余的,皇帝舅舅一直压着不提就是为了等太子登基,让新帝来行这个恩典。
这两年成帝的身体每况愈下,即便是苏大夫这等医术高明的神医都对他的身子束手无策,只能勉力拖着时日。
想到成帝的身子,阮蓁不由有些难过。
皇帝舅舅就是知道自己活不久了,才会急着把大哥哥召回来吧……
.
等到了前院,宴席已经开始。
常乐公主素来不喜欢这种一群人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再假惺惺地互相客套的宴席,按捺着性子坐了一会儿,就拉着阮蓁溜了出去。
因着手臂上有伤,阮蓁需得诸般忌口,宴席上又多是些鹿肉兔肉一类的东西,几乎没有她能下筷的菜,她也不想再继续坐下去,就跟着常乐公主出来透气。
月色朦胧,寒星几点,山庄各处的灯火都已亮起,甬道旁每隔几步便会有一座石灯,烛火摇曳照亮脚下方寸之地。两人打定主意要等宴席快结束时再回去,就挑了条小径,慢慢悠悠地顺着小径走走停停。
不知走了多久,小径绕着一片竹林陡然一转,尽头是一座八角亭。
走了许久,两人有些累了,正要上前去八角亭里歇歇脚,刚走了两步,便听竹林那头隐隐有声音传来。
这声音阮蓁极为熟悉,是阮婉怡的声音。她脚下一顿,扯住常乐公主。
少顷,一人从竹林旁走了出来,竟是霍明熙!
他不是打小就去了北疆吗?这些年又不时常回来,怎么好似什么都知道?
看出她的疑问,霍成轻描淡写地解释:“他腰间挂着的那块和田白玉龙凤壁玉佩我曾在文安郡主身上见过另一半。”
阮蓁恍然,只以为他是哪次被皇后娘娘召见时曾见过刘凝。
她却不知道刘凝把那半块龙凤佩当做宝贝,压根儿舍不得戴出来。既然没戴过,又怎么被人看见?
提及徐朗的婚约,她更多的却是好奇他是如何知晓此事的,对这件事本身反倒漠不关心。霍成心中的不虞这才散去,却仍是道:“他既已有婚约在身,你日后还是不要与他过多来往。”
说着,他还为此寻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人言可畏。”
他说的未尝没有道理,阮蓁懵懵懂懂点头,随即又想起什么,不安地咬了咬唇,问他:“那以后若是大哥哥有了婚约,是不是也要顾及人言?不能与我多往来。”
霍成却没回答她的问题,反倒问她:“若我说是,你会不高兴吗?”
当然会!阮蓁瘪着嘴,把答案全写在了脸上,“在我心里,大哥哥和哥哥是一样的,若有一天哥哥娶了温姐姐便不与我往来了……”
她想了想,觉得此事绝不会发生,就没再继续说下去。
霍成闻言弯唇,道:“不会有这一日。”
他不会与别人有婚约,亦不会丢下她。
至于她把他看作与阮成钰一样的哥哥,他并不在意此事。她如今不过十一岁,尚还懵懵懂懂,情窦未开,自然只把他当哥哥。等她再大些,他自会让她换个想法。
对于他的小姑娘,他一向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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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傍晚,狩猎大赛结束,少年们将猎来的猎物交给山庄的管事,用作晚间宴席的食物,各自回了院子沐浴更衣,准备赴成帝的群英宴。
阮蓁去找阮成钰的时候,他刚收拾妥当,坐在外间的黑漆嵌螺钿回纹榻上看书。
阮蓁蹑手蹑脚地走上前,歪着脖子看了一眼,嘟囔道:“还有不足七日就要会试了,哥哥怎么还有心思看这个……”
他看的是《太平广记》中的一卷,讲得是个志怪故事。
阮成钰合上书,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伤口还疼吗?”
“不疼了。”阮蓁道。
御医给她用的是上好的药,虽只过了不足两日,她却觉得好多了,只要不碰到伤口就不会疼。
“霍明旭昨夜下山遇到了一帮劫匪,被打断了胳膊,此事你知道了吗?”
阮蓁本以为这件事是他为了给她出气做的,目下听他的语气,却好似也不知其中内情,便问:“不是哥哥做的吗?”
阮成钰否认,他确实想过,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霍明旭已被打断了胳膊。
那会是谁?阮蓁想不到了。
难不成真是巧合?
阮成钰却想到了一人,以他的铁血手腕和平日里对妹妹的疼爱呵护来看,此事十有*就是他做的。
对于霍成待阮蓁的与众不同,阮成钰初时尚有些忧虑,时日久了,慢慢儿的也就释然了——只要妹妹高兴就好。
思及此,他不动声色道:“我方才回来的时候隐约看见你抱了只兔子,是霍成送你的?”
狩猎的时候他曾遇到霍成一次,他猎到的那只兔子瞧着与阮蓁抱在怀里的那只差不多大小,便以为是同一只。
阮蓁摇头,“不是大哥哥送的,是徐朗哥哥。”
阮成钰知道徐朗对阮蓁如对亲妹妹一般,若这只兔子是他送的,倒也没什么奇怪的,便笑着摸了摸阮蓁的头,没再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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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快要开宴的时间,常乐公主来找阮蓁,两人相携着往前院走。
今日狩猎大赛发生了许多事,有的有趣,有的惊险,常乐公主边走边说给阮蓁听。
自大奕开国,春猎承袭至今,本就是为了联系君臣感情,同时给年轻一辈一个在皇帝面前展现自己的机会,因此春猎之时放到林子里的猎物多都是些如鹿和兔子一类无甚危险的动物。可不知为何,今日狩猎时竟有一头大棕熊不知从哪儿跑了出来,险些伤到太子。
“……还好当时大表哥在!”常乐公主仍有些心有余悸,“那头大棕熊发了狂,把四哥身边的侍卫都掀翻在地,若不是大表哥一箭射穿它的脖子,此番只怕要出大事!”
阮蓁连连点头,很是赞同,“所以大哥哥才这么年轻就已经是正二品的镇国大将军了!”
她听爹爹说过,以大哥哥如今的战功,封侯是绰绰有余的,皇帝舅舅一直压着不提就是为了等太子登基,让新帝来行这个恩典。
这两年成帝的身体每况愈下,即便是苏大夫这等医术高明的神医都对他的身子束手无策,只能勉力拖着时日。
想到成帝的身子,阮蓁不由有些难过。
皇帝舅舅就是知道自己活不久了,才会急着把大哥哥召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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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前院,宴席已经开始。
常乐公主素来不喜欢这种一群人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再假惺惺地互相客套的宴席,按捺着性子坐了一会儿,就拉着阮蓁溜了出去。
因着手臂上有伤,阮蓁需得诸般忌口,宴席上又多是些鹿肉兔肉一类的东西,几乎没有她能下筷的菜,她也不想再继续坐下去,就跟着常乐公主出来透气。
月色朦胧,寒星几点,山庄各处的灯火都已亮起,甬道旁每隔几步便会有一座石灯,烛火摇曳照亮脚下方寸之地。两人打定主意要等宴席快结束时再回去,就挑了条小径,慢慢悠悠地顺着小径走走停停。
不知走了多久,小径绕着一片竹林陡然一转,尽头是一座八角亭。
走了许久,两人有些累了,正要上前去八角亭里歇歇脚,刚走了两步,便听竹林那头隐隐有声音传来。
这声音阮蓁极为熟悉,是阮婉怡的声音。她脚下一顿,扯住常乐公主。
少顷,一人从竹林旁走了出来,竟是霍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