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中文网 > 凝香知镜欢 > 第九十五章 “甜蜜的印记”

第九十五章 “甜蜜的印记”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深空彼岸万相之王最强战神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三六中文网 www.36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林夕遥受伤虽与我的懦弱无关,但我还是挺内疚的,毕竟那位大小姐的目标是我。

    “你不用道歉。”林夕遥很干脆,“她已经被打成了废人,这一刀之仇算是报过了。不过你啊——仇家也太多了吧。”

    “怎么了,你后悔啊?”我坐在他的办公桌上,甩着腿,歪着脑袋朝他笑。

    “呵呵……言出必行,哪怕死在半路,也算我技不如人,没什么后悔。”

    “明明在国外长大,却意外地有君子之风呢。”

    面对我的夸赞,林夕遥十分淡然,“你想多了。”

    忙碌一阵,林夕遥大概是闲下来了,说要教我一些白领技能,好让我能够胜任现代社会的工作,有点自食其力的本事。

    “不要。”我明确地拒绝。

    他皱了皱眉,“你打算一辈子就这样?”

    “不行吗?!”我迅速整理了反驳思路,“庄子的《齐物论》里有一句,‘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你要是喜欢研究这些,可以去读个学位,留在大学,也能保衣食无忧。”他很认真地给我建议。

    “停停停,大学得写那么多无聊论文,谁要去啊。”我给他抛了个白眼,“这句话的意思是,整天在社会里忙忙碌碌,却连物和我的关系都搞不明白,物为外物,一辈子被外物所累,而自己本身的归处却找不到,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林夕遥拧紧了眉头,“听不懂。神神叨叨。”

    “什么神神叨叨,我把你当朋友才告诉你的好不好,哼。”我瞪大眼睛,“入世没有问题,也很应该,但让我当一个朝九晚五蹲在火柴盒里的上班族,卯足了劲往上爬;或者在大学里当个教书教授,讲授一些我自己都不认可的知识和观点,让我这样去践行普世价值观,我做不到。你可以当我是懒惰,但我认为人格的独立不在于如何收入,而在于思想。”

    林夕遥一声冷笑,“真是懒到家了。得亏你长了张好看的脸,不然——这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傻男人。”

    我眨眨眼睛,从办公桌跳下来,像只兔子一样几步蹦到他身边,“夕遥,你整天喝咖啡,肯定对这些很了解。我之前喝过一种很甜的咖啡,觉得好喜欢,但是不知道它叫什么,都不会点。你知道哪种咖啡比较甜吗?”

    “焦糖玛奇朵吧。”林夕遥冷眼看着我。

    “那一会儿我们一起去喝好不好,感觉和你一起喝咖啡最合适了。”我故意蹙了眉头,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他与我对视半天,最后将手中的文件轻轻放下,“你都这么问了,我还能说‘不好’吗?”

    “嘻嘻~”我坐到他身边,“答应了哦。”

    “嗯。你这讨好男人满足自己的本事……我有什么办法?”他捏了捏我的耳朵,“就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兔子。”

    “你根本听不懂我说话,我就只好用讨好男人的方法对付你了。”我说,“和你解释我的人生目标,你不理解,我也没办法呀。”

    “那可真是抱歉,我就是这么俗,每个字都听得懂,连起来就不明白了,和你的方仙君完全不一样。”他将文件推到一旁,噼里啪啦地开始在键盘上打字,屏幕里一篇信件很快就成型了,我粗粗读了读,这乱糟糟的字母,居然还不是英文。

    “你看得懂法语?”他惊讶。

    原来是法语啊,“不,我看不懂,只是好奇。”

    “吓我一跳,还以为庄周梦里的蝴蝶连几千年后的法语都会呢。”

    我是被他骂了吗?!

    “混蛋!”我狠狠拍了他的肩膀。

    “嘶——”林夕遥瞬间停下码字,搭在键盘边的左手都在颤抖,“痛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这才想起来他后背的伤还没好,左肩离伤口很近,想必是拉扯到了……

    “对不起!”

    “哎……算了。”他叹了口气,点了发送邮件,“知道你不想让我工作,陪你去喝咖啡吧。”

    “没有呀!我我我我和你开玩笑呢。”

    “那不就是不想我工作吗?!”

    “……那,那我到那边去——”

    “难伺候死了。”林夕遥站起来,顺道把我也从椅子上拽起,“走。”

    “啊!!!”我穿着细高跟,被他一拽差点崴了脚,手忙脚乱地抓住他的手臂。

    咖啡厅里很安静,客人不多,大都是在工作或低声交谈的白领。我盯着那杯喝了一半的焦糖玛奇朵,听着林夕遥填鸭似的给我讲市场基础知识,昏昏欲睡。

    太奇怪了,怎么我喝茶喝咖啡都会犯困?!

    啊,不过,虽然我对这些知识不感兴趣,也没打算真的以此为用,但想到算是一门社会常识,他这么积极,听听无妨。

    就是感觉自己听懂了也记不住……

    林夕遥喝着的咖啡,是清淡又苦涩的美式,方刈也很喜欢。

    说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方刈确实和那位小姐结过婚了,答应我的事情又没做到,虽然我不介意。不管怎样都好,只要他平安顺遂,只要他稳操胜券,只要他一切都好,我什么都不介意。

    答应了做不到又如何呢,非要以此来作为对方是否忠诚可靠的唯一判断,未免有些武断。任谁都不希望自己食言,任谁都不希望计划好的道路上忽逢变故,人有三旺五衰,至少现在看来他还是获得利益的一方,我也就放心了。

    “叶怜你有在听吗?”林夕遥把杯子重重地放回瓷碟,一脸严肃。

    “有呀!”我连忙坐直,“你继续。”

    他冷冷地盯着我,“你心不在焉,不说了。”

    我鼓了鼓腮,“对不起,我听不太懂。”

    “只是听不懂吗?”

    心里一紧张,难道被他发现了?

    也许他只是炸我一下,可是,好像没这个必要吧。

    “……可能是不感兴趣吧,我在这方面也没什么天赋。”

    他轻轻抿了下嘴唇,转头望向落地玻璃窗外,绵绵春雨细如糖砂,连路面都未能因之变色。

    意料之中的揶揄没有到来,林夕遥的手指扣着杯碟旁的橡木桌面,在湿润的空气里,令人想起古老城堡里的啄木鸟机械钟。

    咖啡凉了会很难喝,我趁着瓷杯里的焦糖玛奇朵还有几分热度,赶紧把它干了。奶泡与焦糖在杯壁留下一圈痕迹,有些惹人嫌弃。

    最开始的时候,它是香醇的浓缩咖啡,是柔软洁白的奶泡,是甜蜜的焦糖。玛奇朵,意大利语中的“烙印”,有人说这款咖啡的意思是——甜蜜的印记。

    我忽然想,它所谓的“甜蜜印记”,会不会指的是激情过后仍然无法磨灭的绵绵情意呢?

    从美丽的焦糖画、甘甜的咖啡,直到变成瓷杯壁的痕迹,不就像是热恋中激情褪去的过程吗?

    碟子里伴有几颗棉花糖,我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实在是过于哀伤,忍不住拿棉花糖擦干净了里面残余的奶泡焦糖,塞到嘴里。

    很甜。

    哪怕只是记忆,也,很甜。

    林夕遥伸手拍了一下我的头顶,哈哈大笑着吐槽我抠门。

    “没穷到这个地步,不至于。”

    我和他解释只是因为看着这痕迹,很惆怅。

    他静默几秒,最后的结论是:“你好无聊。”

    是啊,我认同他的观点,是挺无聊的。

    林夕遥很上进,很积极,做什么事情,有什么想法,都是客观理性又实际的,让他去理解杨柳岸晓风残月,简直是痴人说梦。

    这样也很好。

    只要自己觉得快乐,不伤害他人,就没什么错的。他直来直往的性格自有吸引人之处,哪怕他认为我无聊,哪怕他理解不了,我还是认同他是个值得交往的人。

    “你真的没有谈过恋爱吗?”我问他。

    “没有。不是早告诉过你了吗。”

    “我不信。”

    “没什么可不信的。”他喝了一大口咖啡,“很多女孩子,不管是喜欢我的还是我喜欢的,都很无聊。当然,这个‘无聊’,和你的不一样。”

    “不要讨论我。”

    “我受不了女孩子花样百出的小心思,今天问我自己有哪里不同,明天问我记不记得是什么日子,答不上来就埋怨我不在乎她,最后告诉我说是自己涂了新的口红,告诉我说是认识一百天纪念日。谁他妈的有空在意这些?!”林夕遥聊起这个,难得的愤愤不平,“这种女孩子,上一上爽了就差不多了,我宁愿让她们觉得我人渣,都不想和她们谈恋爱。”

    我忍不住笑起来,一边说他:“人渣!”

    “那你还笑?!”他白我一眼。

    “是很好笑啊!”

    “证明你没有觉得我是人渣,你自己也这么认为,甚至这么做过。”他停了一停,嘴角微扬,“绿茶。”

    “你!”我震怒,“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所以我很喜欢你。”他忽然正色,“你很有意思,虽然有时候神神叨叨说些我听不太懂的话,但从来不会做这种愚蠢无聊的事。”

    “你不怕我告诉方刈?”

    “你告诉他啊。”林夕遥端起咖啡杯往沙发椅背一靠,手肘支在抱枕上,少有地透露出一股懒散风流,“他只会觉得自己眼光好,觉得自己比我厉害比我有本事,爽还来不及呢。”

    “……噗。”

    “怜怜。”他朝我伸了伸手,“热恋期的女孩子在吃东西的时候,都会因为依赖和爱慕而喜欢坐到男朋友的身边。哪怕因为不方便相对而坐,只要吃完,就会马上凑过去。”

    我无语,只好顺着他的话坐到他身边,“你真是经验丰富,还说自己没谈恋爱,反正我不信。”

    “在我的判断里,确实没有谈过我所希望的恋爱。”他把咖啡杯放回橡木桌,拥住我低声问:“还想不想吃别的?”

    “不吃。你说我吃得多。”

    “我和你开玩笑的,就算你吃得再多……”

    他忽然噤声。

    我大概猜到他想说什么,嘴角含着笑,故作疑惑:“吃得多怎么了?”

    “没什么。”

    他只是在我耳边碰了碰,过了许久,在我好奇又略带期待的追问之下,才说:“我也想养着你。”

    “哦~养兔子啊,你要当宠物博主吗。”

    “不是宠物。”他再次贴近我的耳边,低沉的声音像鹅毛拂过晨霜,抖落簌簌一片晶莹剔透的冰花,“是……”

    “……”我没想到他这么直白且毫无顾忌,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抬起眸子望他两眼,咬着嘴唇把脸埋到了他肩上。

    “聪明又讨人喜欢的怜怜。”他揉揉我的后脑,最后在我脖颈间徘徊半晌,“你真是厉害,我认输了。”

    我以为他误会了,“我,我觉得方刈真没有想对你用美人计什么的……你可能想多了。”

    “不是那个意思。刚才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他抬起我的左手,小心地捏着我软软的手指根,“想我也送你一只?”

    “啊!没有啊……”

    “我觉得是有必要。不然他们以为我在开玩笑,还敢打你的主意。”

    “林夕遥。”我假意扭了扭腰,实际上却挣脱了他环住我的手,“你这样自欺欺人,等到我离开那天,会很难过。”

    “嗯。”

    “你只是看到了我想让你看到的一面,我不是什么好人。”

    “嗯。”

    “你知道,我是个人渣。”

    “嗯。”

    “所以——”

    “不要说了。”他打断我,声音忽然变得冷淡,像冬日湖面的冰晶,“我知道。”

    我垂下头,双手不安地绞着手指,“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