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起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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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已久的足玩赛之日终于来临,早早便起了身,洗漱完后,文玲伺候我穿了件淡紫色的窄袖衣裳,没有往常的花作为图腾,这类服装也是我来这么久第一次穿,袖子是宽的,但袖口处是收紧的,腰上围着束腰带子,配着短靴,倒是觉得自己如果是位男子的话,气质应该也不赖吧。
跟母亲告了辞,母亲提醒我早些回来,切不可贪看久了忘了时辰,答应了母亲便坐上了府中的马车,马车后面跟着十几位骑着马的侍卫,场景…相当震观。
“大小姐渴吗?”母亲近日新拨了位丫鬟给我,母亲让我给她起个名字,我想了好半天,深觉“铛”字不错,和文玲的玲组合起来变成了铃铛,虽然此玲非彼铃,但四舍五入、马马虎虎也算是了,起了名儿,文铛应是很是喜欢,对我谢了恩,我便深觉自己起名字的造诣甚好,文铛今年已十五了,模样生的倒是可爱,脸蛋儿圆嘟嘟的,性格活泼开朗,和文玲倒是互补,也尽心的很。
文铛应该是看我一直拿着扇子扇个不停,所以想让我喝口水解解热,接过她递来的水囊,猛灌一口,来的时候就吩咐下去了,切记要往水囊里多塞一些冰,所以现今喝起来冰冰凉凉,很是解热,本来因燥热的天气变的烦闷的心情,顿时得到了缓解。
文玲看我先是用扇子扇个不停,后来变成喝凉水喝个不停,劝阻我道,“大小姐,别喝这么多,因为天气炎热,怕水囊里的冰不一会儿就化了,所以加了好些个冰渣,要是大小姐在这样喝下去,定是要闹肚子的。”
因为马车稍微有些颠簸,喝水的时候水顺着嘴角稍微流出来点,拿出帕子擦了擦嘴角,便把水囊递回给了文铛,“前些日子不是天气已经开始渐凉了嘛,怎么今儿这么热,昨儿都没今天这么热。”我抱怨道。
文铛接过水囊,“也是巧,足玩赛赶上了热天头。”
坐在马车上,闭着眼睛小息,随着马车的颠簸晃来晃去,应是走到了不平坦的路,不一会儿有微微清凉的风吹过,睁开眼便看到文玲用扇子给我扇着风,文玲见我在看她,对我莞尔一笑,“我以为大小姐睡着了。”
“路上些颠,再加上天气炎热,睡不安稳,便不睡了。”我回文玲一个微笑,转眼看向文铛,文铛正在抱着水壶闭眼小息。
她们才十几岁的年纪,却要成为照顾人的命,没有父亲母亲,没有任何家人,模样出挑的会被卖到官府当丫鬟,模样不出众的便只能当粗使丫鬟的命,更甚者会被人遗弃,连被人买的资格都没有,成为乞丐,流落街头,怪不得他们这般大的年纪就这般懂事,因为他们知道,能当丫鬟以是上天恩德。
“大小姐,到了。”马夫在车外道。
“我先下车,大小姐稍等一下。”文玲拉开帘子先下了车,文铛也跟着下了车。
文铛见我探出头来道“大小姐,夫人叮嘱过了要把帷帽戴好。”
我只好又缩回头,在软垫上拿起帷帽戴在头上,文铛掀着帘子,文玲在马车下伸手扶我下车。
刚下马车,便被震撼到了,没有侍卫把守,没有高栏围着,一眼看去便可看到整片景象,茸茸绿草,直达天际。
应该是马车里团了热气,现下外面有风吹过,便不那么热了。
“这会子便已经赛上了?”看着那头以有数人在内,我好奇道。
“那应是了吧。”文铛也跟着我探头看了看。
“好热闹。”文玲道。
我转身看向身后跟着的十几号人,“你们在这里候着,文档和文玲跟着我就行了。”父亲命手底下的侍卫跟着我,保护我的安全,十几个人本来觉得夸张了些,跟父亲说只要五个便可,可父亲摇摇头告诉我说,不如此做他不放心。
侍卫个个手中拿着长剑,如果他们一直跟着我,那得多少人注意我这边儿。
“是。”侍卫们领了命,便退回到了马车那儿。
“她是哪家的小姐,这么大排场。”不远处传来女子的声音。
还未等我转身往声源处看,便又听到一道女声,“应是大将军府的女儿,我见过她身旁的丫鬟,上次将军府办生辰宴见过。”
“原来是大将军的女儿,排场这么大,我还以为是王宫的公主呢,哼。”
“大小姐。”文玲担心我道。
“不必理会,咱们且去看咱们的。”我安抚的拍拍文玲的肩膀。
由场内一位小厮带路去了一处凉席下,案几上有银器盛着的瓜果,和白瓷做的茶具,案几旁有两个软垫,命小厮多加一个软垫后落座。
“那头有竹签,每个人都可以下注,觉得哪方会赢,便把竹签放到哪支队伍的竹筒中,虽然没有奖品,但图一乐呵。”小厮指着的竹筒的位置,正有几个人在那里徘徊,应该是在考虑哪一支队伍会赢。
“好,知道了。”向文玲示意,文玲解开腰中系着的钱袋,从钱袋里掏出一块碎银递给小厮。
“谢小姐赏,有事吩咐我就成了。”小厮接过碎银子乐呵呵的道。
待他下去后,一直端着身板的我终于放松下来。
一阵敲鼓声传来,“红方胜!”一男子高喊到。
这会才正儿八经的看场内,两队以服色为队,一队白衣,一队红衣,以木质的高板为网,中间有个半圆形的洞,哪支队伍把球踢进去次数最多,哪支队伍获胜。
“大小姐想不想下注?”文铛似乎很想下注的样子,说出来的话都是带着笑意的。
“那便下一注,文铛,帮我给白队的竹筒里放上一支竹签。”边说边为自己倒上一杯茶。
“小姐,我看红队挺厉害的,刚刚就是红队赢了。”文玲道。
文铛想了想随之点点头。
本来此注我就是瞎投着玩儿,没想过到底哪支队伍会赢,既然她们两个小家伙都觉得红队能赢,那么,“那便投红队吧。”稍微掀开一些帷帽上的纱巾,品了口茶道。
话说这里的茶还真是不俗,虽然我对茶一窍不通,但是喝起来就是觉得比府中的好喝,闻起来芬芳馥郁,品起来有一丝丝苦调,而后慢慢转为甘甜,在齿中留有回香,可能是今儿心情好的缘故吧,不由得多喝了几口。
文铛得了令,便转身往竹筒方向跑去,看着文铛小跑过去的模样,有些忍俊不禁的意味来。
“璟安王到!”一男子高声道。
众人纷纷起身屈膝作礼,我也随着大家起身做了礼,早听过璟安王这号人物,大王有两个儿子,一位是俞安王,另一位便是璟安王,璟安王擅武,曾经曾随着父亲出征过一次,父亲曾夸赞过说,虽然年纪小,自小习武,却很有头脑。
只见一男子身穿白色丝绸锦袍,上面用着银线绣成的竹叶花纹袍子,脚下穿着云腾纹的锦鞋。
头发束着,身姿挺拔,嘴角挂着笑,颇有些风流少年之姿。
期盼已久的足玩赛之日终于来临,早早便起了身,洗漱完后,文玲伺候我穿了件淡紫色的窄袖衣裳,没有往常的花作为图腾,这类服装也是我来这么久第一次穿,袖子是宽的,但袖口处是收紧的,腰上围着束腰带子,配着短靴,倒是觉得自己如果是位男子的话,气质应该也不赖吧。
跟母亲告了辞,母亲提醒我早些回来,切不可贪看久了忘了时辰,答应了母亲便坐上了府中的马车,马车后面跟着十几位骑着马的侍卫,场景…相当震观。
“大小姐渴吗?”母亲近日新拨了位丫鬟给我,母亲让我给她起个名字,我想了好半天,深觉“铛”字不错,和文玲的玲组合起来变成了铃铛,虽然此玲非彼铃,但四舍五入、马马虎虎也算是了,起了名儿,文铛应是很是喜欢,对我谢了恩,我便深觉自己起名字的造诣甚好,文铛今年已十五了,模样生的倒是可爱,脸蛋儿圆嘟嘟的,性格活泼开朗,和文玲倒是互补,也尽心的很。
文铛应该是看我一直拿着扇子扇个不停,所以想让我喝口水解解热,接过她递来的水囊,猛灌一口,来的时候就吩咐下去了,切记要往水囊里多塞一些冰,所以现今喝起来冰冰凉凉,很是解热,本来因燥热的天气变的烦闷的心情,顿时得到了缓解。
文玲看我先是用扇子扇个不停,后来变成喝凉水喝个不停,劝阻我道,“大小姐,别喝这么多,因为天气炎热,怕水囊里的冰不一会儿就化了,所以加了好些个冰渣,要是大小姐在这样喝下去,定是要闹肚子的。”
因为马车稍微有些颠簸,喝水的时候水顺着嘴角稍微流出来点,拿出帕子擦了擦嘴角,便把水囊递回给了文铛,“前些日子不是天气已经开始渐凉了嘛,怎么今儿这么热,昨儿都没今天这么热。”我抱怨道。
文铛接过水囊,“也是巧,足玩赛赶上了热天头。”
坐在马车上,闭着眼睛小息,随着马车的颠簸晃来晃去,应是走到了不平坦的路,不一会儿有微微清凉的风吹过,睁开眼便看到文玲用扇子给我扇着风,文玲见我在看她,对我莞尔一笑,“我以为大小姐睡着了。”
“路上些颠,再加上天气炎热,睡不安稳,便不睡了。”我回文玲一个微笑,转眼看向文铛,文铛正在抱着水壶闭眼小息。
她们才十几岁的年纪,却要成为照顾人的命,没有父亲母亲,没有任何家人,模样出挑的会被卖到官府当丫鬟,模样不出众的便只能当粗使丫鬟的命,更甚者会被人遗弃,连被人买的资格都没有,成为乞丐,流落街头,怪不得他们这般大的年纪就这般懂事,因为他们知道,能当丫鬟以是上天恩德。
“大小姐,到了。”马夫在车外道。
“我先下车,大小姐稍等一下。”文玲拉开帘子先下了车,文铛也跟着下了车。
文铛见我探出头来道“大小姐,夫人叮嘱过了要把帷帽戴好。”
我只好又缩回头,在软垫上拿起帷帽戴在头上,文铛掀着帘子,文玲在马车下伸手扶我下车。
刚下马车,便被震撼到了,没有侍卫把守,没有高栏围着,一眼看去便可看到整片景象,茸茸绿草,直达天际。
应该是马车里团了热气,现下外面有风吹过,便不那么热了。
“这会子便已经赛上了?”看着那头以有数人在内,我好奇道。
“那应是了吧。”文铛也跟着我探头看了看。
“好热闹。”文玲道。
我转身看向身后跟着的十几号人,“你们在这里候着,文档和文玲跟着我就行了。”父亲命手底下的侍卫跟着我,保护我的安全,十几个人本来觉得夸张了些,跟父亲说只要五个便可,可父亲摇摇头告诉我说,不如此做他不放心。
侍卫个个手中拿着长剑,如果他们一直跟着我,那得多少人注意我这边儿。
“是。”侍卫们领了命,便退回到了马车那儿。
“她是哪家的小姐,这么大排场。”不远处传来女子的声音。
还未等我转身往声源处看,便又听到一道女声,“应是大将军府的女儿,我见过她身旁的丫鬟,上次将军府办生辰宴见过。”
“原来是大将军的女儿,排场这么大,我还以为是王宫的公主呢,哼。”
“大小姐。”文玲担心我道。
“不必理会,咱们且去看咱们的。”我安抚的拍拍文玲的肩膀。
由场内一位小厮带路去了一处凉席下,案几上有银器盛着的瓜果,和白瓷做的茶具,案几旁有两个软垫,命小厮多加一个软垫后落座。
“那头有竹签,每个人都可以下注,觉得哪方会赢,便把竹签放到哪支队伍的竹筒中,虽然没有奖品,但图一乐呵。”小厮指着的竹筒的位置,正有几个人在那里徘徊,应该是在考虑哪一支队伍会赢。
“好,知道了。”向文玲示意,文玲解开腰中系着的钱袋,从钱袋里掏出一块碎银递给小厮。
“谢小姐赏,有事吩咐我就成了。”小厮接过碎银子乐呵呵的道。
待他下去后,一直端着身板的我终于放松下来。
一阵敲鼓声传来,“红方胜!”一男子高喊到。
这会才正儿八经的看场内,两队以服色为队,一队白衣,一队红衣,以木质的高板为网,中间有个半圆形的洞,哪支队伍把球踢进去次数最多,哪支队伍获胜。
“大小姐想不想下注?”文铛似乎很想下注的样子,说出来的话都是带着笑意的。
“那便下一注,文铛,帮我给白队的竹筒里放上一支竹签。”边说边为自己倒上一杯茶。
“小姐,我看红队挺厉害的,刚刚就是红队赢了。”文玲道。
文铛想了想随之点点头。
本来此注我就是瞎投着玩儿,没想过到底哪支队伍会赢,既然她们两个小家伙都觉得红队能赢,那么,“那便投红队吧。”稍微掀开一些帷帽上的纱巾,品了口茶道。
话说这里的茶还真是不俗,虽然我对茶一窍不通,但是喝起来就是觉得比府中的好喝,闻起来芬芳馥郁,品起来有一丝丝苦调,而后慢慢转为甘甜,在齿中留有回香,可能是今儿心情好的缘故吧,不由得多喝了几口。
文铛得了令,便转身往竹筒方向跑去,看着文铛小跑过去的模样,有些忍俊不禁的意味来。
“璟安王到!”一男子高声道。
众人纷纷起身屈膝作礼,我也随着大家起身做了礼,早听过璟安王这号人物,大王有两个儿子,一位是俞安王,另一位便是璟安王,璟安王擅武,曾经曾随着父亲出征过一次,父亲曾夸赞过说,虽然年纪小,自小习武,却很有头脑。
只见一男子身穿白色丝绸锦袍,上面用着银线绣成的竹叶花纹袍子,脚下穿着云腾纹的锦鞋。
头发束着,身姿挺拔,嘴角挂着笑,颇有些风流少年之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