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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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笑不出来了。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将三明治说成香蕉片,但是他没有听出来……
上午十一点,温明承在厨房炖汤。
土鸡汤香醇中带着甜,从厨房飘在我的鼻端勾引我。
他还是喜欢清水炖鸡,还是喜欢烤的虾仁,烤面包的时候也把最酥脆的地方先掰下来给我吃,还是挽起左边袖子,不挽右边袖子。
也还是习惯在饭前先看着我喝一碗汤。
我低头慢悠悠地喝完他喂过来的一碗鸡汤,他最喜欢这样拿着汤碗或者水杯亲手喂我喝。
果然是明承,我刚刚居然有一瞬间觉得他奇怪,我真是太奇怪了,难道我的病又犯了?
实际上我的脑子里还在回顾刚才香蕉片和三明治的事,但是我做下的结论是:
吃完饭一定要吃治疗我精神病的药。
抱着这样的心思,我吃饭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钟就吃完半碗饭,还吃了好多口菜,我身体很差,又常年吃药,平常实际上没什么胃口。
但吃着吃着我发现明承今天似乎更没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饭上移动了没几次,这十分钟似乎只吃了两口米饭,而且吃下去的时候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侧脸紧绷,修长的眉头微微蹙着,甚至嘴唇微微发紫,喘不过气来似的。
他这个样子有点惨,让我想到了电视中噎住的小孩,还有那个……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腾的一下站起来,“明承,你是不是没事吧?你是不是憋气啊?你……哎?干嘛还穿着西装啊,领带还这么紧,赶紧脱了……”
我是个急性子,做起事来手比脑子还快,见我最爱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装领带。
领带系在衬衫领子外面,我动作难免将他的领子也揭开一些。
……
…………
一秒,两秒,十几秒钟过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满已经乌黑的血,温明承的衬衫下的脖子上一条狰狞的伤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开他的衬衫领口的一瞬间,鲜红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喷泉一样,我脑子里懵懵地想。
鲜血冲破乌黑的旧血浆,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他的半个身子,血流从他深色的西装裤低下去,染红了暖色的地毯。
而温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着,一双手伸向喷泉一样的脖子,优雅地给自己系领带,他的声音从他破了口子的喉咙溢出,每说一个字血就喷出一股,“你刚刚弄痛我了,阿臻。”
他甚至还是温和的,带着撒娇意味的语气。
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睛长睫浓密。
底下的眼球没有黑眼珠。
我听到自己发出此生最尖锐的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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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警告,未检测到指纹
明承是个很浪漫的人,他喜欢鲜花,也很喜欢烟花,家里的仓库中有他收集的各种款式的烟花,每次他过生日都要提前穿戴的漂漂亮亮然后缠着我去郊外陪他放烟花。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哪怕它们在空中绽放的再美在我眼中也不过是一闪而逝的东西,我喜欢长久不喜欢短暂。
但是这些绚烂的东西绽放时,那夺目的光彩流水一样从明承俊美的脸上划过,他的睫毛像星空黑夜浓黑而带着光晕,眼底是波光粼粼的,我……也禁不住失神。
但是现在他的血像烟花一样从断裂的脖子炸出来,似乎把我的魂魄也一起炸死了。
我的指甲有这么锋利吗?竟然可以将一个成年男人割喉?!
“明承!!救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眼前这一幕刺激到了我,我崩溃地抱着头哭喊着反复向他道歉,脆弱而敏感的神经紧绷,我又开始行为不受自己控制……
“阿臻!”
我的心跳声如擂鼓,震得我自己耳朵发懵,我感觉到自己的手正用力抓着什么,用力到手腕颤抖,身上一片冷汗,口中还不停地哭叫着。
“阿臻你冷静一下,阿臻……”
温明承的声音温柔和难掩急切地唤我,我感觉到他温暖的大手在我的脸上抚摸,拇指擦去我眼角源源不断的泪水,双唇一遍遍亲吻我的眉心。
渐渐的,我真的冷静了下来。
我的胸膛剧烈起伏,双手用力到抽筋。
桌子上的半碗鸡汤在混乱中掉在地上,因为铺着地毯,碗没有碎,但是汤水弄得到处都是,我身上湿漉漉的。
明承一只手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手臂像有千钧之力成功制止了我惊恐之下地挣扎,而另一只手正抓着我的手腕。
我自己看了过去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腕用力到发抖。
我竟然脱了自己的上衣,将这件衣服用力地按在明承的脖子上,想为他止血。
然而他身上哪里有一点血迹?
西装外套因为我的原因变得凌乱,衬衫领口大开,温明承虽然狼狈但是整个人是清爽干净的,连点灰尘都没有,身上还有淡淡的男士香水味。
我愣在了当场,好半晌说不出话,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的脖子看。
刚才那个景象那么真实,我不可能看错,血液的粘腻感还残留在掌心,怎么转瞬之间……
我却笑不出来了。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将三明治说成香蕉片,但是他没有听出来……
上午十一点,温明承在厨房炖汤。
土鸡汤香醇中带着甜,从厨房飘在我的鼻端勾引我。
他还是喜欢清水炖鸡,还是喜欢烤的虾仁,烤面包的时候也把最酥脆的地方先掰下来给我吃,还是挽起左边袖子,不挽右边袖子。
也还是习惯在饭前先看着我喝一碗汤。
我低头慢悠悠地喝完他喂过来的一碗鸡汤,他最喜欢这样拿着汤碗或者水杯亲手喂我喝。
果然是明承,我刚刚居然有一瞬间觉得他奇怪,我真是太奇怪了,难道我的病又犯了?
实际上我的脑子里还在回顾刚才香蕉片和三明治的事,但是我做下的结论是:
吃完饭一定要吃治疗我精神病的药。
抱着这样的心思,我吃饭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钟就吃完半碗饭,还吃了好多口菜,我身体很差,又常年吃药,平常实际上没什么胃口。
但吃着吃着我发现明承今天似乎更没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饭上移动了没几次,这十分钟似乎只吃了两口米饭,而且吃下去的时候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侧脸紧绷,修长的眉头微微蹙着,甚至嘴唇微微发紫,喘不过气来似的。
他这个样子有点惨,让我想到了电视中噎住的小孩,还有那个……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腾的一下站起来,“明承,你是不是没事吧?你是不是憋气啊?你……哎?干嘛还穿着西装啊,领带还这么紧,赶紧脱了……”
我是个急性子,做起事来手比脑子还快,见我最爱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装领带。
领带系在衬衫领子外面,我动作难免将他的领子也揭开一些。
……
…………
一秒,两秒,十几秒钟过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满已经乌黑的血,温明承的衬衫下的脖子上一条狰狞的伤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开他的衬衫领口的一瞬间,鲜红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喷泉一样,我脑子里懵懵地想。
鲜血冲破乌黑的旧血浆,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他的半个身子,血流从他深色的西装裤低下去,染红了暖色的地毯。
而温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着,一双手伸向喷泉一样的脖子,优雅地给自己系领带,他的声音从他破了口子的喉咙溢出,每说一个字血就喷出一股,“你刚刚弄痛我了,阿臻。”
他甚至还是温和的,带着撒娇意味的语气。
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睛长睫浓密。
底下的眼球没有黑眼珠。
我听到自己发出此生最尖锐的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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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警告,未检测到指纹
明承是个很浪漫的人,他喜欢鲜花,也很喜欢烟花,家里的仓库中有他收集的各种款式的烟花,每次他过生日都要提前穿戴的漂漂亮亮然后缠着我去郊外陪他放烟花。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哪怕它们在空中绽放的再美在我眼中也不过是一闪而逝的东西,我喜欢长久不喜欢短暂。
但是这些绚烂的东西绽放时,那夺目的光彩流水一样从明承俊美的脸上划过,他的睫毛像星空黑夜浓黑而带着光晕,眼底是波光粼粼的,我……也禁不住失神。
但是现在他的血像烟花一样从断裂的脖子炸出来,似乎把我的魂魄也一起炸死了。
我的指甲有这么锋利吗?竟然可以将一个成年男人割喉?!
“明承!!救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眼前这一幕刺激到了我,我崩溃地抱着头哭喊着反复向他道歉,脆弱而敏感的神经紧绷,我又开始行为不受自己控制……
“阿臻!”
我的心跳声如擂鼓,震得我自己耳朵发懵,我感觉到自己的手正用力抓着什么,用力到手腕颤抖,身上一片冷汗,口中还不停地哭叫着。
“阿臻你冷静一下,阿臻……”
温明承的声音温柔和难掩急切地唤我,我感觉到他温暖的大手在我的脸上抚摸,拇指擦去我眼角源源不断的泪水,双唇一遍遍亲吻我的眉心。
渐渐的,我真的冷静了下来。
我的胸膛剧烈起伏,双手用力到抽筋。
桌子上的半碗鸡汤在混乱中掉在地上,因为铺着地毯,碗没有碎,但是汤水弄得到处都是,我身上湿漉漉的。
明承一只手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手臂像有千钧之力成功制止了我惊恐之下地挣扎,而另一只手正抓着我的手腕。
我自己看了过去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腕用力到发抖。
我竟然脱了自己的上衣,将这件衣服用力地按在明承的脖子上,想为他止血。
然而他身上哪里有一点血迹?
西装外套因为我的原因变得凌乱,衬衫领口大开,温明承虽然狼狈但是整个人是清爽干净的,连点灰尘都没有,身上还有淡淡的男士香水味。
我愣在了当场,好半晌说不出话,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的脖子看。
刚才那个景象那么真实,我不可能看错,血液的粘腻感还残留在掌心,怎么转瞬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