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庄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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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父——东北偏远的一个小镇出身,家境很一般。文化不高,初中毕业之后就去当兵了,八年之后父亲从部队退役,在小镇上开了一家小超市。
萧母是农村出身,当年也很喜欢读书,只是农村根本没啥教学质量,因此高考复读一年再次失利之后便安心在家种地,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刚刚退役回来的萧父。
萧父军人出身,行事作风干净利落,为人直爽,长相帅气,又在镇上“做买卖”。萧母高中毕业,长得又不错,还勤快爱干净,两人自然进入热恋并且很快结婚了。
婚后的生活虽然有些拮据,但是也算幸福美满,第二年两人的儿子萧逸出生了,两人也是初为人父、人母。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大不同,父亲乃是军人出身,对小萧逸严厉而不苟言笑,经常呵斥甚至打骂。
母亲则对儿子宠爱有加,每次父亲责骂,母亲便在一旁护着,好几次男孩儿因为淘气被父亲打屁股后,母亲都把泪眼婆娑的男孩儿抱在怀里,一边揉着红肿的小屁股,一边哄着他,直到睡倒在母亲怀里。
在如此的家庭长大,整个童年时期的小萧逸都是开朗的、幸福的,因此妹妹的意外到来也没有丝毫让小萧逸感到不适,他把比自己小了六岁的妹妹萧萍儿当做玩具,最起码整个小学时期都是这样的,他愿意带着妹妹楼上楼下疯跑,他愿意在客人来家里的超市买东西时介绍自己可爱粘人的妹妹,就好像炫耀父母给自己买的玩具,
这种幸福直到小萧逸上了高中,父母所在的小镇虽然也有高中,但是成绩优异的小萧逸选择了区里面的重点高中上学。同时开始了自己的住宿生活,也再也回不到每天陪着父母妹妹的悠闲日子。
于是萧逸长大了,渐渐地不止感受到了父母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自己的期盼。
另一方面,到了陌生的环境,感受到来自大多数城里孩子的优越感,萧逸不可避免地有些自卑了。
渐渐地萧逸开始沉默,不再像初中时那么开朗,也不再爱交朋友,萧逸放弃了从小跟父亲学习的拳脚,放弃了对音乐的追逐,只有对学习的固执地追求,似乎这就是自己的使命,也是自己存在的价值。
三年高中生活结束了,萧逸成功考进了北京的名牌大学,因此离得父母家人更远了。偶尔寒暑假回家,父母已经不再对萧逸的学习给予太多的压力和关注,每次回家父母问的最多的是自己生活的好不好,学习累不累。也不再六点多就叫自己起床学习或者锻炼,而是等到自己自然睡醒。同样的不曾减少的爱却是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
当然对于萧逸来说,大学期间并没有发现父母的变化。
见识了大都市的繁华,见多了光鲜亮丽的风景,乡下的小镇似乎成为了自己久远的记忆。
甚至大三那年,寒假和同学去了南方同学家过年,那年萧逸22岁,父母50岁。
萧逸毕业了,萧逸选择留在了北京,每月一万多的工资,朝九晚六的生活,是家乡小镇甚至区里很多熟人所羡慕的。萧逸再一次成为了父母的骄傲,也再一次成为了妹妹的偶像。
然而萧逸生活的并不快乐,似乎永远都有加不完的班,泡面和快餐成了主食,和女友也刚刚结束了一段恋情。
公司没有知心的朋友,只有大学毕业后同样在北京发展的几个同学,能在周末偶尔聚一聚。
回想着自己二十七年的人生,是的,萧逸今年27岁了,萧逸坐在回家的高铁上,将随身的电脑包放在一边,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泪痕未干,继续闭目回忆着。
“父母老了!”萧逸对自己说。至于什么时候发现父母老的,是母亲打电话告诉自己军人出身的父亲早起锻炼闪了腰吗?好像不是。
是有一次见到父亲开始带老花镜的时候吗?那年自己大学刚毕业,好像也不是。
是自己开始负担妹妹的大学学费吗?好像也不是。
到底是什么时候自己认为父母老了的呢,萧逸还在固执地想着,那好像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漫长的变化。
有一年自己用自己的笔记本教会了父亲上网和视频,就好像小时候父亲教自己写字一样。
有一年,在北京,自己责怪父亲乱跑,做错了公交。就好像小时候顽皮的自己被父亲呵斥。
有一年,母亲被人骗了三千块钱买了假项链,自己怕母亲伤心,自己拿出三千块钱让民警配合自己交给了母亲。
“对了,我知道了,当我发现父亲有些怕我,当家里的大事小事父母要先征求自己的意见,当妹妹比起父母更听自己话的时候,父母真的老了!”
萧逸睁开眼睛,天已经黑了,看着朦胧的景色迅速向后退去,萧逸擦干泪水,这是回老家的高铁,明天应该就能到省城了吧,在转大巴或者打车回去就好。
回家,回家,回家之后要尽快帮母亲转院,要请专家治病,要安慰父亲,要做很多事。。。
萧逸望着外面的景色,只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是什么呢?
萧逸沉思着,思考着。
恍惚间瞧向了天空,月亮似乎和记忆中的不太一样,星空同样的璀璨,但是似乎又略有不同。
萧逸不是天文学的爱好者,但是北斗七星和北极星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只见晴朗的夜空,北面并没有记忆中的北极星。
萧逸眼中先是一阵迷茫,紧接着似乎想起了什么,逐渐地萧逸眼中充满不甘、不舍与怀念。
然后萧逸右手拿起那电脑包,电脑包变成了一把长剑,在乘务员和旅客们震惊与恐惧的眼神中,萧逸先是怀念的看了这个世界一眼。
“我会回来的,等我!”
手持长剑的右臂用力一挥。一道刺目的光芒闪过,所有人下意识闭上眼睛。
下一刻萧逸陷入了无尽的黑暗,然后身体开始有知觉,一鼓严寒的气息正逐渐从自己的身体抽离,腰间的疼痛使得萧逸闷哼一声。
“少爷醒了!”琴儿兴奋的声音想起。
萧逸睁开眼睛,第一眼见到高兴的琴儿,紧接着画儿和铃铛也从外面进来。
“少爷,你昏迷了整整两天了,感觉怎么样?”琴儿说道。
“我没事了,就是有些冷,还有些饿了!”萧逸的声音有些沙哑。
“这儿有画儿妹妹刚热的鸡汤,少爷我喂你!”琴儿说完扶着萧逸起身靠着后面的枕头。
“这两日可有什么事情发生?”萧逸一边喝汤一边问道。
“少爷,昨日和今天白天的时候一位姓唐的姑娘来找过你两次,今天找你的时候挺着急的,背着包袱,不过听说你还没有醒就走了。”
“那就是唐嫣然了。”萧逸沉声道,“不好,画儿,你在林城的人手可有传信回来?”
“没有,少爷,没听说有高手自临城方向赶来。”画儿道。
“大意了,定是望岳宗的高手到了,很有可能是来人修为太高,你的人跟踪不了,或者被人发现了!”
“画儿,你去安排两个可靠的人,出城往青州南方追去,找到唐嫣然后暗中保护她。然后你再去趟齐家,请齐家老爷子明早务必过来一趟,”
“是少爷。”
画儿走后萧逸反复盘算,还是觉得不安全。于是起身,在琴儿和铃铛的搀扶下走到桌子前坐下。拿起纸笔写了一封信,等墨迹干了,将其装进信封之中。
“琴儿,你去求见郡守皇甫大人,把这封信交给皇甫大人。之后,你再去趟侍剑那里,让侍剑通知林晚他们最近两日小心唐家的人,若是可能最好能尽快离开山城。”
“好的,少爷,我这就去!”
将事情安排好,萧逸才在铃铛的搀扶下回到床上做好,尝试着运功,只觉胸口刺骨般冰冷疼痛,不得不放弃。
同时,山城北侧数十里的一个小县城的一间客栈之中,从外面进来一大一小两个人。此时小二正在忙乎着招呼客人,老板在整理下午赚来的银票。
两人几乎同时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外面传进来,两人向门外看去。当然听见脚步声的除了他们两个,还有此时在一楼吃饭的其他客人。
原本嘈杂的说话声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一起看向了门口。
良久从门外进来两个人,瘦小一些的大概二十六七岁,身体很瘦,皮肤倒是很白,眼睛乱转,手拿一把折扇。不过人们直接跳过此人,因为旁边的一人则让所有人一怔。
那人身材极为高大,很胖,不,应该说很壮。旁边的瘦小年轻人其实在平常人眼里算是偏高的,但是站在那人身边却只到其肩膀的高度。那人一身结实的古铜色的肌肉,配合手里拿着的一把比其还要高半米的大刀,大刀不是一般江湖人常见的样子,更类似于战场用的马刀。上面半米都是刀身,光亮如镜,下面两米是碗口粗的金属打造。
两人进屋之后,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下,高大之人将手中的大刀稍一用力,只听“砰”的一声,大刀刀柄陷入地板十来公分,整个大刀立住。
“小二,给我师叔拿十斤牛肉,五斤烈酒,再炒几个小菜!”说话的是那年轻人。
“是,是,是公子”小二看向旁边立着的大刀,结巴着回应道。“客官,能否将这兵器放在地上,或者靠在窗边也好?”小二试探道。
“也好,你把它拿到一边吧!”高大健壮的中年人声音很大,不过却意外地很好说话。
“谢谢客官,谢谢客官!”小二如释重负,连忙点头致谢,同时右手去拿那把两米五的大刀。
小二只觉大刀像是长了根一样,瞬间憋红了脸,不过大刀竟然只是晃动一下,小二连忙双手并用,大刀果然拔了出来,不过小二重心未掌握好,很快被这兵器砸到了地上。
“哎呦哎呦”的**声响起,都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大刀的刀身也砸中了旁边一桌客人的桌子,将一桌的盘盘罐罐砸的粉碎,就连桌子都哄得一下碎了。
那桌客人见此不敢多说,连忙走掉了。
“哈哈哈,我师叔这把偃月刀,通体乃是玄铁打造,刀身有两百多斤重,你这小二自己还不到百斤,竟然要移动此宝刀。”
“偃月刀?可是望岳宗的童千斤童前辈到了?”附近一张桌子上的白面书生问道。
“你倒是有见识,没错,我师叔正是人称‘铜墙铁壁’的童千金!”年轻男子打开扇子说道。
“传闻望岳宗的童大侠天赋异禀,一身横练的硬功夫早就已经刀枪不入了,没想到在此地见到了,不知又有哪个倒霉蛋惹到望岳宗了!”附近一桌客人窃窃私语道。
不理会旁人,那童千斤自顾自地吃肉喝酒,旁边的姬少言
也就是年轻人则惬意地扇着扇子,偶尔喝一口被中的烈酒,甚是得意。
萧父——东北偏远的一个小镇出身,家境很一般。文化不高,初中毕业之后就去当兵了,八年之后父亲从部队退役,在小镇上开了一家小超市。
萧母是农村出身,当年也很喜欢读书,只是农村根本没啥教学质量,因此高考复读一年再次失利之后便安心在家种地,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刚刚退役回来的萧父。
萧父军人出身,行事作风干净利落,为人直爽,长相帅气,又在镇上“做买卖”。萧母高中毕业,长得又不错,还勤快爱干净,两人自然进入热恋并且很快结婚了。
婚后的生活虽然有些拮据,但是也算幸福美满,第二年两人的儿子萧逸出生了,两人也是初为人父、人母。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大不同,父亲乃是军人出身,对小萧逸严厉而不苟言笑,经常呵斥甚至打骂。
母亲则对儿子宠爱有加,每次父亲责骂,母亲便在一旁护着,好几次男孩儿因为淘气被父亲打屁股后,母亲都把泪眼婆娑的男孩儿抱在怀里,一边揉着红肿的小屁股,一边哄着他,直到睡倒在母亲怀里。
在如此的家庭长大,整个童年时期的小萧逸都是开朗的、幸福的,因此妹妹的意外到来也没有丝毫让小萧逸感到不适,他把比自己小了六岁的妹妹萧萍儿当做玩具,最起码整个小学时期都是这样的,他愿意带着妹妹楼上楼下疯跑,他愿意在客人来家里的超市买东西时介绍自己可爱粘人的妹妹,就好像炫耀父母给自己买的玩具,
这种幸福直到小萧逸上了高中,父母所在的小镇虽然也有高中,但是成绩优异的小萧逸选择了区里面的重点高中上学。同时开始了自己的住宿生活,也再也回不到每天陪着父母妹妹的悠闲日子。
于是萧逸长大了,渐渐地不止感受到了父母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自己的期盼。
另一方面,到了陌生的环境,感受到来自大多数城里孩子的优越感,萧逸不可避免地有些自卑了。
渐渐地萧逸开始沉默,不再像初中时那么开朗,也不再爱交朋友,萧逸放弃了从小跟父亲学习的拳脚,放弃了对音乐的追逐,只有对学习的固执地追求,似乎这就是自己的使命,也是自己存在的价值。
三年高中生活结束了,萧逸成功考进了北京的名牌大学,因此离得父母家人更远了。偶尔寒暑假回家,父母已经不再对萧逸的学习给予太多的压力和关注,每次回家父母问的最多的是自己生活的好不好,学习累不累。也不再六点多就叫自己起床学习或者锻炼,而是等到自己自然睡醒。同样的不曾减少的爱却是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
当然对于萧逸来说,大学期间并没有发现父母的变化。
见识了大都市的繁华,见多了光鲜亮丽的风景,乡下的小镇似乎成为了自己久远的记忆。
甚至大三那年,寒假和同学去了南方同学家过年,那年萧逸22岁,父母50岁。
萧逸毕业了,萧逸选择留在了北京,每月一万多的工资,朝九晚六的生活,是家乡小镇甚至区里很多熟人所羡慕的。萧逸再一次成为了父母的骄傲,也再一次成为了妹妹的偶像。
然而萧逸生活的并不快乐,似乎永远都有加不完的班,泡面和快餐成了主食,和女友也刚刚结束了一段恋情。
公司没有知心的朋友,只有大学毕业后同样在北京发展的几个同学,能在周末偶尔聚一聚。
回想着自己二十七年的人生,是的,萧逸今年27岁了,萧逸坐在回家的高铁上,将随身的电脑包放在一边,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泪痕未干,继续闭目回忆着。
“父母老了!”萧逸对自己说。至于什么时候发现父母老的,是母亲打电话告诉自己军人出身的父亲早起锻炼闪了腰吗?好像不是。
是有一次见到父亲开始带老花镜的时候吗?那年自己大学刚毕业,好像也不是。
是自己开始负担妹妹的大学学费吗?好像也不是。
到底是什么时候自己认为父母老了的呢,萧逸还在固执地想着,那好像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漫长的变化。
有一年自己用自己的笔记本教会了父亲上网和视频,就好像小时候父亲教自己写字一样。
有一年,在北京,自己责怪父亲乱跑,做错了公交。就好像小时候顽皮的自己被父亲呵斥。
有一年,母亲被人骗了三千块钱买了假项链,自己怕母亲伤心,自己拿出三千块钱让民警配合自己交给了母亲。
“对了,我知道了,当我发现父亲有些怕我,当家里的大事小事父母要先征求自己的意见,当妹妹比起父母更听自己话的时候,父母真的老了!”
萧逸睁开眼睛,天已经黑了,看着朦胧的景色迅速向后退去,萧逸擦干泪水,这是回老家的高铁,明天应该就能到省城了吧,在转大巴或者打车回去就好。
回家,回家,回家之后要尽快帮母亲转院,要请专家治病,要安慰父亲,要做很多事。。。
萧逸望着外面的景色,只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是什么呢?
萧逸沉思着,思考着。
恍惚间瞧向了天空,月亮似乎和记忆中的不太一样,星空同样的璀璨,但是似乎又略有不同。
萧逸不是天文学的爱好者,但是北斗七星和北极星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只见晴朗的夜空,北面并没有记忆中的北极星。
萧逸眼中先是一阵迷茫,紧接着似乎想起了什么,逐渐地萧逸眼中充满不甘、不舍与怀念。
然后萧逸右手拿起那电脑包,电脑包变成了一把长剑,在乘务员和旅客们震惊与恐惧的眼神中,萧逸先是怀念的看了这个世界一眼。
“我会回来的,等我!”
手持长剑的右臂用力一挥。一道刺目的光芒闪过,所有人下意识闭上眼睛。
下一刻萧逸陷入了无尽的黑暗,然后身体开始有知觉,一鼓严寒的气息正逐渐从自己的身体抽离,腰间的疼痛使得萧逸闷哼一声。
“少爷醒了!”琴儿兴奋的声音想起。
萧逸睁开眼睛,第一眼见到高兴的琴儿,紧接着画儿和铃铛也从外面进来。
“少爷,你昏迷了整整两天了,感觉怎么样?”琴儿说道。
“我没事了,就是有些冷,还有些饿了!”萧逸的声音有些沙哑。
“这儿有画儿妹妹刚热的鸡汤,少爷我喂你!”琴儿说完扶着萧逸起身靠着后面的枕头。
“这两日可有什么事情发生?”萧逸一边喝汤一边问道。
“少爷,昨日和今天白天的时候一位姓唐的姑娘来找过你两次,今天找你的时候挺着急的,背着包袱,不过听说你还没有醒就走了。”
“那就是唐嫣然了。”萧逸沉声道,“不好,画儿,你在林城的人手可有传信回来?”
“没有,少爷,没听说有高手自临城方向赶来。”画儿道。
“大意了,定是望岳宗的高手到了,很有可能是来人修为太高,你的人跟踪不了,或者被人发现了!”
“画儿,你去安排两个可靠的人,出城往青州南方追去,找到唐嫣然后暗中保护她。然后你再去趟齐家,请齐家老爷子明早务必过来一趟,”
“是少爷。”
画儿走后萧逸反复盘算,还是觉得不安全。于是起身,在琴儿和铃铛的搀扶下走到桌子前坐下。拿起纸笔写了一封信,等墨迹干了,将其装进信封之中。
“琴儿,你去求见郡守皇甫大人,把这封信交给皇甫大人。之后,你再去趟侍剑那里,让侍剑通知林晚他们最近两日小心唐家的人,若是可能最好能尽快离开山城。”
“好的,少爷,我这就去!”
将事情安排好,萧逸才在铃铛的搀扶下回到床上做好,尝试着运功,只觉胸口刺骨般冰冷疼痛,不得不放弃。
同时,山城北侧数十里的一个小县城的一间客栈之中,从外面进来一大一小两个人。此时小二正在忙乎着招呼客人,老板在整理下午赚来的银票。
两人几乎同时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外面传进来,两人向门外看去。当然听见脚步声的除了他们两个,还有此时在一楼吃饭的其他客人。
原本嘈杂的说话声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一起看向了门口。
良久从门外进来两个人,瘦小一些的大概二十六七岁,身体很瘦,皮肤倒是很白,眼睛乱转,手拿一把折扇。不过人们直接跳过此人,因为旁边的一人则让所有人一怔。
那人身材极为高大,很胖,不,应该说很壮。旁边的瘦小年轻人其实在平常人眼里算是偏高的,但是站在那人身边却只到其肩膀的高度。那人一身结实的古铜色的肌肉,配合手里拿着的一把比其还要高半米的大刀,大刀不是一般江湖人常见的样子,更类似于战场用的马刀。上面半米都是刀身,光亮如镜,下面两米是碗口粗的金属打造。
两人进屋之后,找了一个空桌子坐下,高大之人将手中的大刀稍一用力,只听“砰”的一声,大刀刀柄陷入地板十来公分,整个大刀立住。
“小二,给我师叔拿十斤牛肉,五斤烈酒,再炒几个小菜!”说话的是那年轻人。
“是,是,是公子”小二看向旁边立着的大刀,结巴着回应道。“客官,能否将这兵器放在地上,或者靠在窗边也好?”小二试探道。
“也好,你把它拿到一边吧!”高大健壮的中年人声音很大,不过却意外地很好说话。
“谢谢客官,谢谢客官!”小二如释重负,连忙点头致谢,同时右手去拿那把两米五的大刀。
小二只觉大刀像是长了根一样,瞬间憋红了脸,不过大刀竟然只是晃动一下,小二连忙双手并用,大刀果然拔了出来,不过小二重心未掌握好,很快被这兵器砸到了地上。
“哎呦哎呦”的**声响起,都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大刀的刀身也砸中了旁边一桌客人的桌子,将一桌的盘盘罐罐砸的粉碎,就连桌子都哄得一下碎了。
那桌客人见此不敢多说,连忙走掉了。
“哈哈哈,我师叔这把偃月刀,通体乃是玄铁打造,刀身有两百多斤重,你这小二自己还不到百斤,竟然要移动此宝刀。”
“偃月刀?可是望岳宗的童千斤童前辈到了?”附近一张桌子上的白面书生问道。
“你倒是有见识,没错,我师叔正是人称‘铜墙铁壁’的童千金!”年轻男子打开扇子说道。
“传闻望岳宗的童大侠天赋异禀,一身横练的硬功夫早就已经刀枪不入了,没想到在此地见到了,不知又有哪个倒霉蛋惹到望岳宗了!”附近一桌客人窃窃私语道。
不理会旁人,那童千斤自顾自地吃肉喝酒,旁边的姬少言
也就是年轻人则惬意地扇着扇子,偶尔喝一口被中的烈酒,甚是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