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种田就会被啊呜掉[末世]_分卷阅读_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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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夏琛惊讶道。
“听见的。”温束指指自己的耳朵:“我听力不错。”
“厉害!”夏琛不吝夸赞。
既然这群人是在为糯米起争执,那恰好是他们的机会,用糯米换马,哪怕那个商人不愿意换,那些护卫肯定是愿意的。马车有很好,没有也没关系,他们几个大部分都会骑马,轮换着坐车就行了。
“走,去换马。”夏琛一声令下,带着自己的队伍靠近,有人受伤,耽误不得。
“什么人!”果然,他们一靠近,那些护卫就绷紧了精神,将刀尖对准夏琛等人。
不用夏琛开口,冯砚山自己站出去与他们交涉,他本来就是做这一行的,在城里搜集物资那几天,夏琛直接把与人打交道做交易的活全扔给了他,他做得很不错。
冯砚山没直接说他们有糯米,只说他们的马意外死了一匹,来问问能不能换一匹马使使。
护卫里立刻便有人问:“糯米有吗?有就换。”
冯砚山面露犹豫,没直接答应,一副“我有但我不太想换”的表情,那护卫急了,忙牵了匹马过来,直接把缰绳往他手上塞:“这位大哥,我兄弟受了伤,你给点儿糯米,这马就是你的了。”
冯砚山还没说话,马车里探出一个肥圆的脑袋:“那是我的马,谁让你们换给别人了?!”
护卫里有脾气急的,当即把刀指向马车上的人,恨声道:“贼杀才,要不是为了护你那车货物,老孟会受伤吗?你连点儿糯米都不肯给,你、你……”
他气得不行,差点冲上去砍那人,被其他护卫死死拉住。
南哥儿拿着夏琛给他的一小袋糯米,跑去送到冯砚山手上,牵马的护卫打开看了一眼,立刻拿着回去救人。
可惜拖得时间太久,那人整条胳膊都染了毒,最后只好砍掉一只胳膊,好在命是保下来了。
冯砚山将马牵回来,乐滋滋跟夏琛邀功:“这马膘肥体壮,是匹好马,可惜那群护卫不能做主,否则咱们多换两匹,换着骑。”
要不是知道夏琛有空间,还存了很多粮食,他哪有底气说这种话,肚子都吃不饱还想什么马,糯米更是保命的玩意儿。
“既然是好马,是该多换几匹。”夏琛盯着神情悲愤的护卫们,若有所思:“或许还能弄辆马车。”
“嗯?怎么弄?”南哥儿好奇问。
夏琛轻笑一声:“等着。”
说着招呼其他人原地修整,他们一大早赶来冲门,都还没吃早饭,又大战了一场,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尤其是南哥儿他们这些有异能的,饿得眼晕,只是强忍着没说。
南哥儿去拿了食物分给其他人,只是临时修整,不好生火,便只拿了肉干和馒头,馒头是他们在小院的时候自己蒸的,比蒸饼好吃多了。
夏琛没急着吃,他找了纱布酒精处理自己手背上的伤,其实伤口不深,就是面积比较大,看着血糊糊一片,这会儿都不怎么流血了,手背上是干掉的血痂。
“怎么伤成这样。”温束皱着眉坐到他身边,拿起他装酒精的瓶子:“怎么弄,我帮你。”
夏琛受伤的时候坐在他旁边,身体挡着,他只听见夏琛胳膊撞在车板上的声音,没想到他还擦伤了。
当时情况紧急,温束也没注意,出来之后,又接连有事,反正血都没流了,夏琛就没说,还把手背往袖子里藏,准备等空闲了再处理。
温束闻到他身上有血腥气的,但大战一场,谁身上都有血腥气,他就没多想,一直到这时候,才发现夏琛手背上伤了一块儿。
“小伤,没事。”夏琛故作不在意地笑了笑,其实还挺疼的,只是他这个跟南哥儿和冯砚山当初受的伤比,不知道轻哪儿去了,他都不好意思说。
温束满脸不悦,拧着眉不说话,夏琛笑着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揉了揉他皱起的眉头,笑眯眯道:“真没事,怎么弄得我跟手断了似的,喏,这个。”
他把装酒精的瓷瓶给温束:“用这个给我清理一下,然后撒点儿药包一下就行了,用不了两天就好了。”
他这个两天不是一个约词,是真的两天,末日后,虽然人还是肉体凡胎,但确实又不一样了。南哥儿那样有特殊能力的暂且不提,普通人的身体愈合能力好像也提高了。
起尸之日,冯砚山受了伤,背后被剜去一块皮肉,按理说好长时间才能长好,结果这才不到一旬,第一次结的痂都褪掉了。他特意跑来问过夏琛,是不是也跟南哥儿一样觉醒了特殊能力,然后发现,南哥儿伤的比他重,好的比他还快,现在只剩一条长好的伤疤。
所以夏琛手上这个伤,没意外真的两天就好了,要不是不处理不小心碰到会碍事,他都不想包扎。
温束拔开瓷瓶的木塞,立刻嗅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酒?”
“酒精。”夏琛点点小瓷瓶:“就是把烈酒多蒸几次得出来的,可以用来清理创口,有很好的杀菌……就是可以防止伤口溃烂发炎。”
温束一点儿都没怀疑他说的话的真实性,按照夏琛所说,撕了块药棉蘸酒精给他清理伤口。
酒精擦伤口,那个酸爽,夏琛疼得脸都扭曲了一下,然后咬紧牙关强装淡定,生怕自己一松气就叫出来了。
“疼?”
“你怎么知道?”夏琛惊讶道。
“听见的。”温束指指自己的耳朵:“我听力不错。”
“厉害!”夏琛不吝夸赞。
既然这群人是在为糯米起争执,那恰好是他们的机会,用糯米换马,哪怕那个商人不愿意换,那些护卫肯定是愿意的。马车有很好,没有也没关系,他们几个大部分都会骑马,轮换着坐车就行了。
“走,去换马。”夏琛一声令下,带着自己的队伍靠近,有人受伤,耽误不得。
“什么人!”果然,他们一靠近,那些护卫就绷紧了精神,将刀尖对准夏琛等人。
不用夏琛开口,冯砚山自己站出去与他们交涉,他本来就是做这一行的,在城里搜集物资那几天,夏琛直接把与人打交道做交易的活全扔给了他,他做得很不错。
冯砚山没直接说他们有糯米,只说他们的马意外死了一匹,来问问能不能换一匹马使使。
护卫里立刻便有人问:“糯米有吗?有就换。”
冯砚山面露犹豫,没直接答应,一副“我有但我不太想换”的表情,那护卫急了,忙牵了匹马过来,直接把缰绳往他手上塞:“这位大哥,我兄弟受了伤,你给点儿糯米,这马就是你的了。”
冯砚山还没说话,马车里探出一个肥圆的脑袋:“那是我的马,谁让你们换给别人了?!”
护卫里有脾气急的,当即把刀指向马车上的人,恨声道:“贼杀才,要不是为了护你那车货物,老孟会受伤吗?你连点儿糯米都不肯给,你、你……”
他气得不行,差点冲上去砍那人,被其他护卫死死拉住。
南哥儿拿着夏琛给他的一小袋糯米,跑去送到冯砚山手上,牵马的护卫打开看了一眼,立刻拿着回去救人。
可惜拖得时间太久,那人整条胳膊都染了毒,最后只好砍掉一只胳膊,好在命是保下来了。
冯砚山将马牵回来,乐滋滋跟夏琛邀功:“这马膘肥体壮,是匹好马,可惜那群护卫不能做主,否则咱们多换两匹,换着骑。”
要不是知道夏琛有空间,还存了很多粮食,他哪有底气说这种话,肚子都吃不饱还想什么马,糯米更是保命的玩意儿。
“既然是好马,是该多换几匹。”夏琛盯着神情悲愤的护卫们,若有所思:“或许还能弄辆马车。”
“嗯?怎么弄?”南哥儿好奇问。
夏琛轻笑一声:“等着。”
说着招呼其他人原地修整,他们一大早赶来冲门,都还没吃早饭,又大战了一场,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尤其是南哥儿他们这些有异能的,饿得眼晕,只是强忍着没说。
南哥儿去拿了食物分给其他人,只是临时修整,不好生火,便只拿了肉干和馒头,馒头是他们在小院的时候自己蒸的,比蒸饼好吃多了。
夏琛没急着吃,他找了纱布酒精处理自己手背上的伤,其实伤口不深,就是面积比较大,看着血糊糊一片,这会儿都不怎么流血了,手背上是干掉的血痂。
“怎么伤成这样。”温束皱着眉坐到他身边,拿起他装酒精的瓶子:“怎么弄,我帮你。”
夏琛受伤的时候坐在他旁边,身体挡着,他只听见夏琛胳膊撞在车板上的声音,没想到他还擦伤了。
当时情况紧急,温束也没注意,出来之后,又接连有事,反正血都没流了,夏琛就没说,还把手背往袖子里藏,准备等空闲了再处理。
温束闻到他身上有血腥气的,但大战一场,谁身上都有血腥气,他就没多想,一直到这时候,才发现夏琛手背上伤了一块儿。
“小伤,没事。”夏琛故作不在意地笑了笑,其实还挺疼的,只是他这个跟南哥儿和冯砚山当初受的伤比,不知道轻哪儿去了,他都不好意思说。
温束满脸不悦,拧着眉不说话,夏琛笑着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揉了揉他皱起的眉头,笑眯眯道:“真没事,怎么弄得我跟手断了似的,喏,这个。”
他把装酒精的瓷瓶给温束:“用这个给我清理一下,然后撒点儿药包一下就行了,用不了两天就好了。”
他这个两天不是一个约词,是真的两天,末日后,虽然人还是肉体凡胎,但确实又不一样了。南哥儿那样有特殊能力的暂且不提,普通人的身体愈合能力好像也提高了。
起尸之日,冯砚山受了伤,背后被剜去一块皮肉,按理说好长时间才能长好,结果这才不到一旬,第一次结的痂都褪掉了。他特意跑来问过夏琛,是不是也跟南哥儿一样觉醒了特殊能力,然后发现,南哥儿伤的比他重,好的比他还快,现在只剩一条长好的伤疤。
所以夏琛手上这个伤,没意外真的两天就好了,要不是不处理不小心碰到会碍事,他都不想包扎。
温束拔开瓷瓶的木塞,立刻嗅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酒?”
“酒精。”夏琛点点小瓷瓶:“就是把烈酒多蒸几次得出来的,可以用来清理创口,有很好的杀菌……就是可以防止伤口溃烂发炎。”
温束一点儿都没怀疑他说的话的真实性,按照夏琛所说,撕了块药棉蘸酒精给他清理伤口。
酒精擦伤口,那个酸爽,夏琛疼得脸都扭曲了一下,然后咬紧牙关强装淡定,生怕自己一松气就叫出来了。
“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