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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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暗的密林中,一场会议正在召开,主持者是迪德罗。
“各位,我们必须好好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经过了弗拉维事件之后,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定位。我们都相信,自己的技术与知识,将为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如果我们的技术与知识真的成为现实,会有怎样的后果呢?说得再明白一些,假如弗拉维的傀儡技术在某个国家找到了市场,那么,完全由人类控制的傀儡,杀戮起人类的效率,绝对比人类自己动手要高千百倍。”
大多数人默默点头。没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和屠夫连在一起。
“那么,我们到了拉克文帝国后,要不要把毕生所学拿出来,去换取高官厚禄、良田美宅?”
有人发出爽朗的笑声:“如果可以,早就跟教会和塔克洛尼亚帝国合作了,何必背上叛逃的名声舍近求远呢?”
“那么,如果拉克文帝国拿着刀剑和金币找上门来,逼着各位合作,又该如何呢?”
众人面面相觑,是啊,难不成再上演一次绝地逃亡?
“一个两难的选择,我们就像馋极了糖果的孩子,停止思考和探索是不可能的,但是又不能出卖良心去跟权贵合作,那该怎么办呢?”
艾萨克笑道:“既然你这么说,就一定有解决之道对不对?说来听听。”
迪德罗抬手一指:“答案就在他身上。”
见他突然指向自己,康德大吃一惊:“我?”
“名门望族的末裔,在拉克文帝国会获得一小块封地,当然,因为没有什么太大的势力,有可能被封到偏远地区——一个完美的实验场和藏身之所。而我们则是这位新贵族的老仆人和追随者。”
艾萨克连连点头:“不错,不错,偏远地区被关注的可能性小,开发潜力大。就是材料什么的不好找。”
“那也未必,先保住能自由思考的脑袋再说吧,各位觉得呢?表决一下?”
一众老头齐齐举手。
“很好,全票通过,那么第二个问题,我们的行进路线。康德,把你侦查到的新路线给大家说一说。”
康德上前一步,展开地图:“大家看,这里,是我们现在的位置,我们不进灰岩山脉了,从山脚下绕一圈前往铜锤堡垒,这样一来路程会增加三分之一,但是安全没有问题。傀儡外壳我们还可以接着用。我和伊芙还是前出探路,确保安全。”
艾斯皱起眉头:“如果走这条路线……这儿!”他用手指着地图上一片银色区域道,“这是辉月之森和秘藏之森的交界处,有精灵活动,那些家伙对人类可不怎么友好。如果走这条路线,就无可避免地要进入精灵的领地。”
艾萨克道:“进入辉月之森以前我们休息一天,养精蓄锐,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相信以傀儡的能力加上康德的神勇,一定可以平安通过。”
这次两个人表示反对,一个是康德的忠仆工匠格里夫,另一个是马尔萨。
格里夫道:“我的主人和伊芙小姐再神勇,也只是两个人,压力太大。而且,傀儡没有经过精加工,趴窝的可能性很大,更不要说应对战斗。”
马尔萨道:“我研究过精灵,它们的繁殖能力远远超过人类,但是落后的采集和狩猎手段支持不了大量的人口,掳掠已经成为这个种族的代名词,今年春天南下掳掠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边境地区忙于春耕,军事防御力量会削弱,正是它们入侵的好机会。我们这时候过去的话……”
康德问道:“和人类相比的话,精灵的战斗力怎么样?”
“正面作战能力很差,普通的农民拿一把干草叉也可以对付两三个,但是它们从来不会一对一,都是成百上千一拥而上。”
康德笑道:“一拥而上?我喜欢。那么,我们就走这条路了。”
马尔萨摇头:“我不同意,明明知道有危险,还要去硬碰吗?”
艾斯道:“康德和伊芙能拆掉半座乐希塔玛城,难道还护不住我们这几个老头?”
“事无绝对,我们可是在异种的地盘上跟异种作战!一旦我们有人落到精灵手里,康德救还是不救?”
“好了。”康德抬起一只手,中断了众人的争吵,“既然各位要追随我,那么,是不是该听听我的意见?”
这下众人都不说话了。
一众学术界大佬都是有脾气的人,谁怕谁啊?但康德不一样,他说话,大伙服气。
“我们进到辉月之森边缘,试探前进,如果精灵没有关注我们,我们就按计划行进;如果它们做出强烈反应,我们就从这儿继续折向南,走秘藏之森深处,然后折向东北方,前往铜锤堡垒。”
马尔萨眼睛一亮:“这个方法好!”
迪德罗以手抚额:“你知道那要走多久吗?至少一个月!”
无论如何,最终大家还是同意了康德的折中路线,先去辉月之森看看,不行再绕远。
三天后,队伍顺利到达辉月之森入口,康德让伊芙留守,自己一头扎进辉月之森,说是去侦查。
众人惶惶不安地等待,终于,一个半小时后,康德平安回来,身上带着血腥气:“各位,走吧,一切都很顺利。我们的路线上正好没有。”
马尔萨难以置信:“怎么可能,难道精灵们没有边境守卫队吗?”
康德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神秘地笑道:“或许它们睡着了,我们快过去吧。”
“可是……好吧,但愿一切顺利。”
一路上果然很顺利,队伍走了两个小时,一只精灵也没看见,但是很快有人发现了异常。
兰伯特指着前方大树上一个刚刚搭起的望台道:“看,是精灵的瞭望哨,天哪,我们被发现了,被发现了!”
伊芙生气了:“你别大喊大叫的!怕什么!”
随着兰伯特的叫喊,两侧的树上变戏法似的冒出了更多的精灵。
它们身高只有人类的一半,生着墨绿色的皮肤,眼睛的瞳孔是一条短小的横线,手中的兵器很简陋,有骨棒,骨矛,木制的盾牌和弓箭。大部分全身上下只有一块破抹布似的兽皮围裆,有些身材特别高大的会有一顶毛毡帽,少数有一块护心镜,有两三只有一套半身甲和对它们来说显得像长刀的短剑。
兰伯特开始打哆嗦:“这、这得有上百只吧?”
伊芙扫一眼道:“一百三十二只。”
“我的天哪,这么多!”
马尔萨惊叫:“看那边,草丛里更多!”
确实,墨绿色的皮肤提供了天然的、良好的保护色,精灵个子又矮,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影影绰绰的,满是!
康德笑道:“看来大部分精灵总算是反应过来了啊,正常。”
胆大的艾萨克也有点哆嗦:“这、这……它们的目光,为什么如此凶恶啊?”
艾斯沉声道:“因为我们队伍里几乎没有女人,也没有小孩,既不能发泄欲望,又不好吃,只能满足它们的虐杀欲,所以它们很愤怒啊。各位,记得遇到精灵的时候一定要做出有恃无恐的样子,这样可以吓跑它们,直接掉头跑一定会死的很难看。记住了吗?”
艾萨克哆嗦道:“我、我怎么感觉,现在就会死得很难看——康德你要干什么?”
康德突然飞起,稳稳地落在简陋逼仄的瞭望台上,一屁股坐下。
和精灵比起来他简直是个巨人,瞭望台摆不开腿,他索性把两脚从台子的护栏上垂下,向旁边的精灵挑衅地吹了声口哨。
那只精灵脸色铁青——或许是错觉吧,墨绿色的皮肤怎么能看出脸色铁青呢——可是它却没有做出任何敌对的举动,相反,眯缝起眼睛,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后退了。
康德拿出一只金色的臂环,挑在手指上转动起来,这一下,所有精灵全部匍匐在地。
“哦!”
众人发出惊叹。
“别哦了,各位,快走吧,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这个精灵王我正好认识,这是它给我们的通关信物。”
“哦,耶!”
马尔萨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些隐居的世家大族,还真有两下子。
艾斯和迪德罗对视一眼,没说什么。
等老头团走出数百米,康德从后面追上来:“各位,没有精灵找麻烦吧?”
马尔萨大喜:“没有没有,遇到了不少,可是更像是护送我们过境,没有任何不友好的举动,康德,你太棒了!”
“您过奖了,赶快走吧,再走二十分钟我们休息一下。伊芙,来,这根烤好的腿是你的,佐料也洒好了。”
伊芙欢叫一声,双手抱住,咔哧咔哧地啃起来。
休息的时候,迪德罗悄悄问康德:“没那么简单,对吧?”
康德笑笑:“小打一场,握手言和,双方都很满意。”
“你自己?和整个精灵部族?”
“精灵部族分为很多支,每一支的首领都叫做‘王’,彼此之间也有战争。我们遇到的只是其中一支。被这种内斗不休的家伙劫掠,人类的水平也真是够可以的……老师我不是说您,请别在意。”
“你说的是事实,不过精灵和人类仇恨太深,你以人类的面貌去见他们,就算张开翅膀,它们也不会听话——你怎么做到的?”
“我抓了这支部族的王,当着它族里长老祭司的面,烧烤了三个冲动的将军,还和它一起分享了它们的肉。它可感动了,眼泪汪汪的。”
迪德罗目瞪口呆。
“精灵的内脏太脏,我没碰,只吃了几口肉,这样就不太够吃,于是我又烤了精灵王的两条腿。给伊芙带回来一条——伊芙,好吃吗?”
“好吃好吃!还有吗?”
“老吃会腻,过两天再吃。”
“哦!”
迪德罗叹息一声:“康德,人类和精灵的仇怨够深了……”
“那还在乎这一点儿吗?”康德收起戏谑的表情,正色道:“我突进精灵王营地的时候,看到很多被掳掠来作为生育机器的人类女子……老师你绝对不会想看一眼那个景象。这是个把弱肉强食法则信奉到极致的种族,和我一样。我居然能留下这些战败的家伙一条命,真是太神奇了,放在以前,我是绝对不会做这样软弱的事的——吃饱喝足,一个信息素标靶打上,工蜂大队来清场,这支弱者灭族,成为我们的食物储备。”
康德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所以,我这份弥足珍贵的友谊让精灵王感动万分,它把王冠送给我作为通关信物,还保证全程护送不出任何纰漏。“
“你说这是王冠?这不是一只黄金护臂吗?”
“谁知道是哪个倒霉贵族的玩意儿,成了精灵的战利品——老师你看,它的部族保住小命,我们得以安全通过,这不是皆大欢喜吗?唯一吃亏的是我,没吃过瘾啊。”
幽暗的密林中,一场会议正在召开,主持者是迪德罗。
“各位,我们必须好好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经过了弗拉维事件之后,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定位。我们都相信,自己的技术与知识,将为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如果我们的技术与知识真的成为现实,会有怎样的后果呢?说得再明白一些,假如弗拉维的傀儡技术在某个国家找到了市场,那么,完全由人类控制的傀儡,杀戮起人类的效率,绝对比人类自己动手要高千百倍。”
大多数人默默点头。没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和屠夫连在一起。
“那么,我们到了拉克文帝国后,要不要把毕生所学拿出来,去换取高官厚禄、良田美宅?”
有人发出爽朗的笑声:“如果可以,早就跟教会和塔克洛尼亚帝国合作了,何必背上叛逃的名声舍近求远呢?”
“那么,如果拉克文帝国拿着刀剑和金币找上门来,逼着各位合作,又该如何呢?”
众人面面相觑,是啊,难不成再上演一次绝地逃亡?
“一个两难的选择,我们就像馋极了糖果的孩子,停止思考和探索是不可能的,但是又不能出卖良心去跟权贵合作,那该怎么办呢?”
艾萨克笑道:“既然你这么说,就一定有解决之道对不对?说来听听。”
迪德罗抬手一指:“答案就在他身上。”
见他突然指向自己,康德大吃一惊:“我?”
“名门望族的末裔,在拉克文帝国会获得一小块封地,当然,因为没有什么太大的势力,有可能被封到偏远地区——一个完美的实验场和藏身之所。而我们则是这位新贵族的老仆人和追随者。”
艾萨克连连点头:“不错,不错,偏远地区被关注的可能性小,开发潜力大。就是材料什么的不好找。”
“那也未必,先保住能自由思考的脑袋再说吧,各位觉得呢?表决一下?”
一众老头齐齐举手。
“很好,全票通过,那么第二个问题,我们的行进路线。康德,把你侦查到的新路线给大家说一说。”
康德上前一步,展开地图:“大家看,这里,是我们现在的位置,我们不进灰岩山脉了,从山脚下绕一圈前往铜锤堡垒,这样一来路程会增加三分之一,但是安全没有问题。傀儡外壳我们还可以接着用。我和伊芙还是前出探路,确保安全。”
艾斯皱起眉头:“如果走这条路线……这儿!”他用手指着地图上一片银色区域道,“这是辉月之森和秘藏之森的交界处,有精灵活动,那些家伙对人类可不怎么友好。如果走这条路线,就无可避免地要进入精灵的领地。”
艾萨克道:“进入辉月之森以前我们休息一天,养精蓄锐,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相信以傀儡的能力加上康德的神勇,一定可以平安通过。”
这次两个人表示反对,一个是康德的忠仆工匠格里夫,另一个是马尔萨。
格里夫道:“我的主人和伊芙小姐再神勇,也只是两个人,压力太大。而且,傀儡没有经过精加工,趴窝的可能性很大,更不要说应对战斗。”
马尔萨道:“我研究过精灵,它们的繁殖能力远远超过人类,但是落后的采集和狩猎手段支持不了大量的人口,掳掠已经成为这个种族的代名词,今年春天南下掳掠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边境地区忙于春耕,军事防御力量会削弱,正是它们入侵的好机会。我们这时候过去的话……”
康德问道:“和人类相比的话,精灵的战斗力怎么样?”
“正面作战能力很差,普通的农民拿一把干草叉也可以对付两三个,但是它们从来不会一对一,都是成百上千一拥而上。”
康德笑道:“一拥而上?我喜欢。那么,我们就走这条路了。”
马尔萨摇头:“我不同意,明明知道有危险,还要去硬碰吗?”
艾斯道:“康德和伊芙能拆掉半座乐希塔玛城,难道还护不住我们这几个老头?”
“事无绝对,我们可是在异种的地盘上跟异种作战!一旦我们有人落到精灵手里,康德救还是不救?”
“好了。”康德抬起一只手,中断了众人的争吵,“既然各位要追随我,那么,是不是该听听我的意见?”
这下众人都不说话了。
一众学术界大佬都是有脾气的人,谁怕谁啊?但康德不一样,他说话,大伙服气。
“我们进到辉月之森边缘,试探前进,如果精灵没有关注我们,我们就按计划行进;如果它们做出强烈反应,我们就从这儿继续折向南,走秘藏之森深处,然后折向东北方,前往铜锤堡垒。”
马尔萨眼睛一亮:“这个方法好!”
迪德罗以手抚额:“你知道那要走多久吗?至少一个月!”
无论如何,最终大家还是同意了康德的折中路线,先去辉月之森看看,不行再绕远。
三天后,队伍顺利到达辉月之森入口,康德让伊芙留守,自己一头扎进辉月之森,说是去侦查。
众人惶惶不安地等待,终于,一个半小时后,康德平安回来,身上带着血腥气:“各位,走吧,一切都很顺利。我们的路线上正好没有。”
马尔萨难以置信:“怎么可能,难道精灵们没有边境守卫队吗?”
康德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神秘地笑道:“或许它们睡着了,我们快过去吧。”
“可是……好吧,但愿一切顺利。”
一路上果然很顺利,队伍走了两个小时,一只精灵也没看见,但是很快有人发现了异常。
兰伯特指着前方大树上一个刚刚搭起的望台道:“看,是精灵的瞭望哨,天哪,我们被发现了,被发现了!”
伊芙生气了:“你别大喊大叫的!怕什么!”
随着兰伯特的叫喊,两侧的树上变戏法似的冒出了更多的精灵。
它们身高只有人类的一半,生着墨绿色的皮肤,眼睛的瞳孔是一条短小的横线,手中的兵器很简陋,有骨棒,骨矛,木制的盾牌和弓箭。大部分全身上下只有一块破抹布似的兽皮围裆,有些身材特别高大的会有一顶毛毡帽,少数有一块护心镜,有两三只有一套半身甲和对它们来说显得像长刀的短剑。
兰伯特开始打哆嗦:“这、这得有上百只吧?”
伊芙扫一眼道:“一百三十二只。”
“我的天哪,这么多!”
马尔萨惊叫:“看那边,草丛里更多!”
确实,墨绿色的皮肤提供了天然的、良好的保护色,精灵个子又矮,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影影绰绰的,满是!
康德笑道:“看来大部分精灵总算是反应过来了啊,正常。”
胆大的艾萨克也有点哆嗦:“这、这……它们的目光,为什么如此凶恶啊?”
艾斯沉声道:“因为我们队伍里几乎没有女人,也没有小孩,既不能发泄欲望,又不好吃,只能满足它们的虐杀欲,所以它们很愤怒啊。各位,记得遇到精灵的时候一定要做出有恃无恐的样子,这样可以吓跑它们,直接掉头跑一定会死的很难看。记住了吗?”
艾萨克哆嗦道:“我、我怎么感觉,现在就会死得很难看——康德你要干什么?”
康德突然飞起,稳稳地落在简陋逼仄的瞭望台上,一屁股坐下。
和精灵比起来他简直是个巨人,瞭望台摆不开腿,他索性把两脚从台子的护栏上垂下,向旁边的精灵挑衅地吹了声口哨。
那只精灵脸色铁青——或许是错觉吧,墨绿色的皮肤怎么能看出脸色铁青呢——可是它却没有做出任何敌对的举动,相反,眯缝起眼睛,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后退了。
康德拿出一只金色的臂环,挑在手指上转动起来,这一下,所有精灵全部匍匐在地。
“哦!”
众人发出惊叹。
“别哦了,各位,快走吧,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这个精灵王我正好认识,这是它给我们的通关信物。”
“哦,耶!”
马尔萨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些隐居的世家大族,还真有两下子。
艾斯和迪德罗对视一眼,没说什么。
等老头团走出数百米,康德从后面追上来:“各位,没有精灵找麻烦吧?”
马尔萨大喜:“没有没有,遇到了不少,可是更像是护送我们过境,没有任何不友好的举动,康德,你太棒了!”
“您过奖了,赶快走吧,再走二十分钟我们休息一下。伊芙,来,这根烤好的腿是你的,佐料也洒好了。”
伊芙欢叫一声,双手抱住,咔哧咔哧地啃起来。
休息的时候,迪德罗悄悄问康德:“没那么简单,对吧?”
康德笑笑:“小打一场,握手言和,双方都很满意。”
“你自己?和整个精灵部族?”
“精灵部族分为很多支,每一支的首领都叫做‘王’,彼此之间也有战争。我们遇到的只是其中一支。被这种内斗不休的家伙劫掠,人类的水平也真是够可以的……老师我不是说您,请别在意。”
“你说的是事实,不过精灵和人类仇恨太深,你以人类的面貌去见他们,就算张开翅膀,它们也不会听话——你怎么做到的?”
“我抓了这支部族的王,当着它族里长老祭司的面,烧烤了三个冲动的将军,还和它一起分享了它们的肉。它可感动了,眼泪汪汪的。”
迪德罗目瞪口呆。
“精灵的内脏太脏,我没碰,只吃了几口肉,这样就不太够吃,于是我又烤了精灵王的两条腿。给伊芙带回来一条——伊芙,好吃吗?”
“好吃好吃!还有吗?”
“老吃会腻,过两天再吃。”
“哦!”
迪德罗叹息一声:“康德,人类和精灵的仇怨够深了……”
“那还在乎这一点儿吗?”康德收起戏谑的表情,正色道:“我突进精灵王营地的时候,看到很多被掳掠来作为生育机器的人类女子……老师你绝对不会想看一眼那个景象。这是个把弱肉强食法则信奉到极致的种族,和我一样。我居然能留下这些战败的家伙一条命,真是太神奇了,放在以前,我是绝对不会做这样软弱的事的——吃饱喝足,一个信息素标靶打上,工蜂大队来清场,这支弱者灭族,成为我们的食物储备。”
康德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所以,我这份弥足珍贵的友谊让精灵王感动万分,它把王冠送给我作为通关信物,还保证全程护送不出任何纰漏。“
“你说这是王冠?这不是一只黄金护臂吗?”
“谁知道是哪个倒霉贵族的玩意儿,成了精灵的战利品——老师你看,它的部族保住小命,我们得以安全通过,这不是皆大欢喜吗?唯一吃亏的是我,没吃过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