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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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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章第六十四章

    ◎第一场雪◎

    知不觉间,果园中的果树光了头,留下了一地黄褐色的落叶,冬天悄无声息地到来了。鸡鸣镇有祭祖的习俗,每到冬至时节,镇上的香烛纸钱总是格外畅销。男人们会拎着贡品和铁锹,在逝去的亲人们的坟头上添上新土。女眷们会在家中做好几道家常菜,点上香烛烧上纸钱,磕上几个头,遥遥祭拜离世的家人。

    秦家爹娘的坟就立在后山的山坳中,不大的山坳中数十座坟冢连成一片,里面躺着的都是秦家的先祖。秦易将坟上的荒草扯了,还在每一座坟头上用圆形的泥块压上了黄色的纸钱。风一吹,纸钱哗哗作响,让人觉得莫名地悲伤。

    对着坟冢磕了几个头后,秦易转头看向了长跪在身侧的秦朗,默默脱下身上的袄子披在了秦朗身上:“别冻着了。”

    去年给爹娘上坟时,秦朗在风中多磕了两个头,当晚就发起了高烧。这一次秦易格外注意,宁可自己冻着,也不想让弟弟再受凉了。

    感受到身上传来的暖意,秦朗抽了抽鼻子,偏过头擦了擦眼泪:“兄长,我穿了袄子的,我不冷。”他身上的袄子是新的,袄子中的棉花松软穿在身上轻巧又暖和。这样的袄子,他有三件,今年冬天再也不会冷了。

    可秦易还是坚持给秦朗套上了袄子:“穿着。”

    两兄弟沉默地跪在爹娘的坟冢前,过了许久,秦朗小声说道:“兄长,爹娘如果还活着,看到我们家现在的日子,一定会很高兴吧?”

    去年冬天时,他和兄长还在忍饥挨饿。西北风一吹,屋子里四面通风,兄长出门时就会给他点上一盆火,他就裹着被子蹲在火盆旁边,看到火盆里面的火要灭了,就去回廊上抽一些柴火添上。有一次自己又累又饿睡着了,醒过来时,火盆中的炭火滚到了他的衣服上,烧出了一个碗口大的破洞。

    那段日子留给秦朗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冷和饿,他的手指头上生了密密麻麻的冻疮,轻轻一碰就会血流不止。明明身上裹了大大小小的衣衫,可凉意还是从骨头里面渗出,冻得他瑟瑟发抖。他的肚子像是个无底的洞,无论何时都又冷又硬饿得难受……

    那时候秦朗特别羡慕邻村的小伙伴,到了寒冬腊月,他们的爹娘就会往家里搬各种各样的好吃的,他们有吃有穿,最重要的是可以对着爹娘任性地撒娇。而那时的他,什么都没有。

    可现在不一样了,别人有的东西,他也有了。这一年里,家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破败的屋子不再漏风,他身上有了暖暖的衣服,兜兜里随时都能掏出美味的坚果和糖果。最重要的是,他有书可以读了,通过读书,他不再自卑,结识了志趣相投的同窗,也见识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秦易抬手摸了摸秦朗的头发,去年的现在,秦朗还是个瑟缩的沉默不语的孩童,今年他已经变成了健康聪敏的正常孩子。如果爹娘在世,看到这样的朗儿定会很欣喜:“是的,他们会很高兴。”

    “爹娘要是看到姐姐,一定会很喜欢她。”秦朗笃定的说着,语气中却有着化不开的遗憾。他也知道,若是爹娘没出事,兄长也不会为了他放弃从军的想法,姐姐也不会到他们家中。这可能就是书上说的: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空气中飘来了香浓的肉汤味,不远处传来了将军和元帅的叫唤声。秦易对着爹娘的墓碑再次磕了几个头:“爹娘,我和朗儿先回去了,下次再来看你们。”

    寒风吹过荒草哗哗作响,像是秦家双亲在回应秦易。秦易对着秦朗伸出了手:“走吧,你姐姐炖了鹅汤,回去就能喝汤了。”

    秦朗身体一僵,眼眶中再度泛起了浪花:“嗯……”他怎么会不知道锅里炖着的是什么呢,那是他从小伺候大的鹅。虽说养了它们就是为了这一遭,可是眼看着它们没了性命,秦朗心里总是不好受的。

    这份不好受持续到第一口鹅汤入口的时候戛然而止,在山上吹了一阵冷风后,回家喝到了热汤,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而且鲜香的鹅汤比母鸡汤还要好喝,不愧是自己辛苦养大的鹅,就是比普通的鹅好吃!

    秦朗一喝就停不下来了:“呜呜呜,好喝……”怎么办,还想再来一碗。

    看到秦朗捧着碗喝汤的模样,简嘉差点笑出声。今早看到杀鹅时,秦朗眼眶都红了,结果现在还是没能逃开真香定律。

    品着鲜美的鹅汤,秦易同简嘉商量道:“我买好了香烛纸钱,下午同你一起去一趟简家村,给爹娘上个坟吧。”

    还是秦易细心,简嘉竟然没想起来这环。两世为人,她好像只给外公外婆守过灵上过香,完全没意识到原来原主的爹娘也需要她这个占了原主身体的人去上香的。

    简嘉点了点头:“好,麻烦你了。”

    说起原主的爹娘,简嘉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印象,她穿来时,简家的双亲就已经不在了,她只能从原主的记忆中依稀窥探到两位老人的音容笑貌。

    马车摇晃着,简嘉靠在车窗旁边看着路边的风景出神。突然间秦易勒马声传来,马车向前走了几尺后缓缓停在了路边。秦易的声音从车帘外传来:“前面封路了。”

    简嘉愣了一下:“哎?封路?”这倒是稀奇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为什么会封路?

    掀开帘子看去,只见前方拦了两个官差,官差后方的道路上穿红戴绿一大帮人,目测足有上百人。这群人又是打鼓又是鸣锣,五颜六色的旗帜和布幡在风中猎猎作响,看起来又热闹又严肃。

    被拦下的不只是秦家一辆马车,路边还有十几位百姓同样也被拦着。秦易跳下马车打听了一番后又回到了车上:“萧清旭带着柳思瑶回柳家村了。”

    简嘉眉头一挑,再度挑起车帘看去,果然,前面的那个村子正是柳家村。前段时间她和秦易来这个村上买过稻谷,因而无比笃定。放下帘子后,简嘉感慨着:“太子好大的手笔。”

    不愧是古早文男主,给了女主足够的体面和尊荣。太子仪仗都用上了,现在十里八乡应该没人有不知道柳思瑶是他的女人了。

    就是,简嘉有些想不明白:“太子的脑袋还没好是吧?如此大张旗鼓,就不怕再被人暗杀?”

    当日范夫子一道密函送去了宫中,没过多久,宫里就派出了内侍想要偷偷带走萧清旭。本来太子在民间宠幸了一个女人不算什么大事,萧清旭喜欢,一并带回太子府当个侍妾就得了。可脑子不太好使的萧清旭根本不将传旨的内侍放在心上,他告诉内侍,柳思瑶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已经许了柳思瑶太子妃之位,想要他回宫可以,必须要给柳思瑶名分,以太子妃之礼接柳思瑶入都城。

    不知道宫里贵人听见内侍的传话是什么感觉,反正简嘉他们听到秦朗他们的实况转播之后只觉得荒谬。就算是平头百姓都知道门当户对聘为妻奔为妾的道理,堂堂大景太子竟然不顾自己已经有婚约对象的事实,强逼着宫中贵人接受他认下的农女为妻。

    现在给柳思瑶的“荣宠”越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宫中贵人只会将太子做出昏聩之举的原因怪到柳思瑶身上,萧清旭回宫之后,柳思瑶就是活靶子。

    简嘉只依稀记得原著中,萧清旭是等皇位稳了之后才开着仪仗队来柳家村接柳思瑶回宫的,而现在萧清旭自己的位置都没坐稳,就急冲冲表达自己的心意,只怕二人之间未来坎坷不会少。

    当然,这一切和简嘉没什么关系。车外风大,她放下车帘子,双手揣着放了炭火的小手炉:“秦易,要不回头我们在车上装个小暖炉好吗?就杂货铺里面卖得最小的那种一尺见方的,安在座位下方,以后朗儿上学放学也不会冷了。”

    冬至之前,鸡鸣镇的杂货铺中推出了数十款造型精美的柴火暖炉,和普通火炉相比,它们使用起来更加干净安全。普通的火盆底部总会淤积一些没能烧好的木头,而崔氏推出的火炉能让木材燃烧更加充分。那长长的通风管道一方面让有毒的气体排出房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加热的空间。

    暖炉一推出,镇上的大户人家立刻在家中安上了炉子,听他们说,那炉子的取暖效果堪称一绝。哪怕烧的是最普通的木材,也不用害怕烟气呛人了。

    简嘉家中的几个卧室中也装上了暖炉,这几天晚上冷得厉害,是只要往炉子中放上两根胳膊粗的木头,屋中就能温暖大半夜。

    家中温暖,车厢中却有些凉,简嘉越想越觉得应该安一个小小火炉。

    秦易应了一声:“好。”抬头看看天色,铅灰色的云层低垂着,看着像是要下雪似的,他眼底闪过了几丝烦躁:“也不知道太子仪仗什么时候离开,若是不行的话,我们就绕道。”

    简嘉认同道:“好,不如现在就绕道?就是要辛苦俊俊了,回家之后得给俊俊添草料。”

    就在二人准备绕道时,挤在一起的人群突然喧闹了起来:“动起来了动起来了。”“别愣着了,跪下吧。”

    眼看马车周围的百姓呼啦啦跪了下来,简嘉眉头皱起:“哎……”两世为人,她还没跪过活人呢,没想到会在这里献出第一次。

    简嘉本想跪在马车后方,图一个眼不见为净。可是很快她就知道了,原来百姓跪拜太子也是讲究礼仪的,长辈要跪在小辈之前,人要跪在牲畜之前。好在太子路过时不能抬头窥探,不然简嘉会怕自己膈应得吐出来。

    太子仪仗威武不凡,从柳家村开始鸣锣开道直奔鸡鸣镇,很不幸简嘉他们正好跪在了太子一行必经之路上。天寒地冻,双膝磕在石子和泥土交杂的路上,那滋味真不好受。简嘉觉得一阵阵寒气从膝盖升起,哪怕袖中拢着小火炉,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快速变成了青白色。

    “嘶……”有点凉快,简嘉面无表情地盯着路面上被车辙压出的印记,期待着太子的仪仗赶紧过去。

    就在这时,她突然觉得后背一暖,侧头一看,秦易的黑色大袄子正从她的肩头垂下。简嘉愣了一下:“我不冷,你快穿上。”

    秦易伸手轻轻将他的袄子拉扯平整,尽量覆盖住简嘉的脖颈处:“没事,我里面穿着羊绒坎肩,不冷。”

    入冬之前,简嘉便去了镇上给秦易所有人都定做了冬装,比起二叔和朗儿,秦易的冬装中多了一件羊绒做成的坎肩。坎肩没有衣袖,穿在身上也不过分臃肿,正适合跑镖的时候穿脱。

    见简嘉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秦易伸手握了握简嘉的手:“你看。”简嘉的手上传来了秦易温暖的体温,那温度比起手炉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了。

    这可将简嘉羡慕坏了,她酸溜溜地瞅着秦易的俊脸,低声嘀咕着:“果然是小伙子火力旺,冬天都不用电热毯。”

    秦易已经习惯了简嘉时不时说一些他听得不是很明白的话语了,他笑着握紧了简嘉的右手:“你手指好凉,我帮你暖暖。”

    有了秦易帮忙捂手,好像也不是冷得那么厉害了。简嘉低着头眯着眼,看着从眼前走过的一双双靴子。宫里人穿得就是好,瞧那靴子还带着高帮呢,不知道脚感如何。

    就在简嘉想入非非之际,眼前出现了一条条晃动的马腿,再往后便是太子乘坐的撵车。车还没靠近,一股香风伴随着暖意迎面而来。

    怎“奢华”二字能概括!

    简嘉下定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在车厢中安排上小暖炉。瞧瞧人家太子的撵车,里面至少得有十八个火盆吧,她只是想要个小暖炉怎么了?

    “这不是嘉儿吗?停车!太子哥哥,嘉儿在下面跪着呢。”柳思瑶的声音从简嘉头顶传来,听到这声音,简嘉感觉全身都不对了。

    不是,大姐,你眼神这么好吗?你就不能好好坐你的撵车吗?你那招子到处乱飘也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看到自己?我和你不熟啊!

    这可真是冤枉了柳思瑶,其实柳思瑶一开始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跪拜在路边的百姓身上。虽然刚开始坐上太子撵车时,她确实东张西望,可是当眼前只能看到一个个乌黑的后脑勺后,她就失去了看人的兴趣。

    引起柳思瑶注意的是路边的马车,那马车她曾经在鸡鸣镇上看过好多次,拉车的那匹枣红马威武又俊俏,很难不引起人的注意。她曾经见简嘉握着马绳赶过这匹马,因而看到俊俊的时候,她下意识在马车前方看了一眼。这一看就看到了低头恭敬跪在地上的简嘉,和跪在简嘉身侧身着羊皮坎肩的秦猎户。

    就在数月前,柳思瑶是多么羡慕简嘉,羡慕她长得好看,羡慕她运气好,嫁了个能干的猎户丈夫。可是现在,那份羡慕已经消散不见了。

    瞧瞧简嘉的鬓发间,只有一根木质发簪,那簪子上的螺钿还不如她的拇指大。而自己现在满头珠翠,随便一件步摇的价值,就能让简嘉这样的普通人家一辈子都买不起。再看简嘉身上的粗布衣衫,颜色暗沉,质地粗糙,哪里有她身上的云锦衣衫这般华丽?

    看着简嘉冻得青白的手和脸,柳思瑶心情竟然出乎意料地畅快起来。她笑吟吟地握住了萧清旭的手,声音娇柔地介绍道:“太子哥哥,下面跪着的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呢。能不能让瑶瑶下去同她说几句话?以后随了哥哥去了都城,再想见到嘉儿也不知要到何时了。”

    如果可以的话,简嘉希望现在天上能掉下一块大石头,将太子的轿辇砸个粉碎。可是天上不能掉石头,她只能忍着恶心,等着柳思瑶同她说话。

    不能拒绝的感觉真难受啊,古早文里的反派女配没人权啊。

    简嘉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双华贵的绣花鞋,鞋面之上便是飘逸的粉色裙摆。柳思瑶急急伸出手想要搀扶起简嘉:“嘉儿,别跪着了,快快起身。”

    简嘉拒绝了柳思瑶的搀扶,像是个没感情的机器一样生硬地回复道:“草民不敢。”

    萧清旭的声音从轿辇上传来:“既是太子妃让你起身,那你便起身回话。”

    简嘉眉头一挑,柳思瑶已经是太子妃了?可以啊,柳思瑶这天命女主最终还是完成了从农女到太子妃身份上的蜕变。

    简嘉起身后没有抬头,不过她身量比柳思瑶高,即便低着头也能看见柳思瑶脸上娇媚的笑容。柳思瑶关切地拉着简嘉的手问道:“嘉儿,你今日怎么会到这里啊?”

    莫非简嘉和她家里的其他亲戚一样,早早听到了风声,特意赶到柳家村,好得到太子的奖赏?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倒是可以勉为其难赏简嘉几两碎银子。

    哪知简嘉声音低沉道:“今日冬至,我回简家村给爹娘上坟。”

    柳思瑶下意识看向了马车的车厢,果然在车厢外,她看到了捆扎好的纸钱和香烛。看到这一幕,柳思瑶心中升起了一丝怜悯,看简嘉的眼神满是同情:“对不起,我忘记了。那你一定很难过吧……”

    简嘉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情绪,原主的爹娘并不是她自己的爹娘,不过听柳思瑶这么一说,她倒是抬起了双眼,很想凉凉问上一句:你爹妈死了,你不难过吗?

    不过柳思瑶并没有感觉到简嘉的情绪,她握住了简嘉冰凉的手,惊呼道:“哎呀,嘉儿,你的手好凉啊!我帮你暖暖。”

    简嘉笑了笑轻轻将手从柳思瑶手中抽出:“天寒,太子妃身体娇弱,别在外面受冻了。太子在轿辇上等你,别让他久等了。”

    快走吧,求你了。

    柳思瑶眼中浸出了丝丝泪光,看简嘉的目光更加真诚:“嘉儿,以后我们可能不能再经常见面了。我要随着太子哥哥去都城了,以后我会想你的。”

    简嘉微微颔首:“太子妃保重身体,山高路远,一路顺风。”

    乘坐在轿辇上的萧清旭百无聊赖地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椅背上敲击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神逐渐不耐。柳家村周围的人都是一些趋炎附势的小人,曾经自己住在柳家时,村上人是什么嘴脸,他可记得清清楚楚。今日陪着柳思瑶回来,那群人又像是换了一张脸似的,真是让人作呕。

    十里八村只要和柳家沾亲带故的人都赶来了村上,他们对着萧清旭和柳思瑶说尽了好话,只为了那几两碎银的赏赐。

    真是一个让人不适的地方,以后再也不想来了。

    想到这里,萧清旭提高了声音:“瑶瑶,话说完了吗?该走了。”

    柳思瑶连忙应了一声:“好了好了,这就来了。”说完她想了想,不舍地从头上摘下了一支红珊瑚的步摇塞到了简嘉手中,“嘉儿,我要走了。这个送给你,很贵的,你好好用着。”

    步摇一脱手,柳思瑶已经开始后悔了。这可是红珊瑚步摇啊,这辈子她也只见了这么一次,就这么送给简嘉了,心痛。可是一想到简嘉将来只能呆在穷乡僻壤的地方,只能守着她那猎户相公过日子,心中的痛好像也不是那么难忍了。

    自己随意施舍的东西,是他们一家子一辈子都见不到的好东西呢。自己是如此善良,之前简嘉对自己那么过分,以后看到自己送的东西,岂不是会良心不安?

    哪知简嘉却上前一步握住了柳思瑶的手,将步摇塞了回去:“乡野地方,这步摇如此珍贵,我也用不上。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将来总有能用上的时候。”

    说完后简嘉退一步,木头似的跪下:“太子妃一路顺风。”

    简嘉退了步摇的瞬间,柳思瑶心中一轻松,随即又莫名地生气了起来。简嘉竟敢不要她的东西?大胆!

    可是听到简嘉的解释,柳思瑶很快就释然了。也是,这可是红珊瑚做成的步摇,乡下地方确实用不着,简嘉还是有几分眼力见识的。也罢,反正这辈子简嘉也没有用上红珊瑚的命,这步摇还是自己留着比较好。

    太子仪仗继续启程,鸣锣声逐渐远去。等到仪仗最后一位从眼前走过,简嘉眼前飘过了一抹白。抬头看去,只见低矮的铅云下洒下了一片片细小的雪花。

    “下雪了。”简嘉伸手接住了飘过的雪花,呼出一口白气。下一刻她的手被秦易握住了:“不生气,以后我给你买红珊瑚的步摇。”

    简嘉眨了眨眼,看着秦易头发上不断堆积的细小雪花,笑道:“可是,我更喜欢黄金的。”

    秦易想了想后认真道:“好,买黄金的,买很多很多黄金首饰。”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