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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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嘉叼着竹片转头:“嗯?什么事?”
秦二叔有些犹豫,“不知道是不是人老了,总是容易多想。嘉儿,你和易儿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事,不然怎么买了这么多粮食回来?”这段时间,嘉儿和易儿两个孩子买了很多麦子回来。这些麦子用大麻袋装着,每一袋子都有一担重。三十多个装了麦子的麻袋整齐堆在了他隔壁的房间里,如果是用来喂鸡鸭的,这也太多了。
更别提这两人还去周边庄子种田大户家中定了不少稻谷,估摸着那分量也不会少。秦二叔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他大着胆子问道:“嘉儿啊,你老实告诉二叔,是不是外头要乱了?”
如果是今日之前二叔问她这个问题,简嘉很有可能会打着哈哈告诉二叔,让他不要多想。可是今日她得知了萧清旭和柳思瑶还是在一起了,这就意味着无论她如何避免,都无法阻止原著中的大剧情发生,看来这场骚乱是免不了的了。
简嘉长叹一声:“是的二叔,外头可能要乱了。具体什么时候乱我不清楚,但是我总觉得不安。”
二叔闻言竟然缓缓舒了一口气,他笑着宽慰道:“嘉儿莫怕,二叔我活了这几十年,经历过混乱和饥荒。你不用担心,如果真的乱起来了,我们一家总能活下去的。”
作者有话说:
二叔:哎哟,这群孩子哦,真是没挨过饿,买的都是精粮,这能吃多久啊?看我的!
第61章第六十一章
◎红薯干◎
出发的第四天,秦易和林岑到达了杭城。原以为镖物送到目的地之后他们就能返程了,可没想到那人家也有东西要让二人带回给崔巍。东西还没准备好,二人得在杭城住上一晚。
林岑手中提着大包小包哭笑不得:“别人来杭城都是去逛逛好地方,你看看你,不是去逛杂货铺就是去逛药铺。人家给心上人买东西,不是买绫罗绸缎就是买簪花首饰,你倒是好,直接给弟妹提一大包药回家,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秦易纠正林岑:“不只有中药,还有红糖。”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林岑绷不住了:“红糖哪里买不到?杭城的红糖高贵一些吗?我知道,你说这里的红糖做得可爱,想买回去让弟妹用,这我能理解。可是你至于买这么大一包吗?鸡鸣镇难道买不到红糖吗?”
秦易一本正经:“鸡鸣镇上的红糖里面没有姜。”见林岑一脸呆滞,他补充道,“也没有花瓣和龙眼。”而且杭城的红糖切做成了一寸见方的糖块,每次吃的时候只要取出一粒,用开水一冲泡就是一杯现成的红糖水。他特意在店里品尝了味道,比他熬出的糖水滋味还好。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杭城,既然见到了,不如多买些。
林岑摇摇头,叹了一声:“好吧。那你说说,这中药又高贵在哪里?值得你排队等一个时辰?弟妹又不在,大夫望闻问切都找不到人。你还开了这么多,万一不对症怎么办?”
秦易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我打听过了,那林大夫是杭城最有名的妇科圣手。这一剂药是专门针对妇女痛经的,方才我问得很详细,大夫说这药是对症的。”嘉儿苦痛经已久,希望这些药对她有帮助。
林岑:……
半晌后林岑无奈地摇摇头:“秦易啊秦易,我先前以为你是个冷情的人,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个痴情种。好事,好事啊。”
林岑认命地帮秦易提着东西,半晌后突然问道:“对了,今天我们送镖的这户人家,到底是什么来头?好家伙,那高门大院,皇宫也不过如此了吧?”
秦易阔步走在林岑身边:“管它什么来头,只要我们及时将镖物送到就行。至于客人的身份,不是我们应该打听的。”
林岑纳闷了:“哎,好歹你曾经也是斥候,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这些事?要我看啊,这户人家来头不小,说不定是皇亲国戚。你说,东家不会在埋头做什么大事吧?”
秦易停下脚步,平静地看了林岑一眼,“你是离崔兄最近的人,他做什么大事你不知道还有谁知道?”
林岑一肚子苦水:“哎,你是不知道啊。东家说话从不明说,都是绕来绕去让我猜。我领兵打仗还在行,让我猜他的意思,我哪里猜得准?”
秦易笑道:“我曾经听说,上层人说话说话音,只需只言片语,就会有人来揣度他们的意思。崔兄是高门大院出来的人,可能这么说话已经习惯了吧。”
林岑若有所思地停下了脚步:“这样啊……难怪他总是说我榆木脑袋。”等林岑回过神来时,秦易已经向前走了几丈远了,林岑连忙跟上:“哎哎,秦老弟,你要去哪里啊?”
“回客栈。”休息好了才能早些回家。
*
第一次跑中途镖,秦易和林岑顺利完成了任务。两人将客人准备好的东西交给了崔巍,那是一份用牛皮纸层层叠叠包裹住的信封,至于里面写了什么,只有崔巍本人才能看到了。
崔巍接过信封,对着二人笑道:“感谢你们帮忙跑了这一趟,累坏了吧,快回去休息吧。明后两日你们好好休息,不用来镖局跑镖。对了秦易,顺便去楼下拎一篓子螃蟹回去,嘉儿爱吃那个。”
秦易应了一声便退出了门去,都快走出凤鸣楼大门了,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今日返程路过隔壁镇的时候,他遇到了金彪。
金彪让自己的长子顶了自己的位置去了巡捕房当了个小小捕快,原以为端了官家碗吃了官家饭以后的日子就能顺遂起来。哪知道巡捕房不是什么好地方,去了不过月余,他家长子已经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同僚逼得快要发疯了。
平日里听几句风凉话,跑腿打杂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这群人总是三五成群去他们家打秋风。打虎所得的银钱大半用在了打点关系上,家里人差点将他埋怨死了。都说早知如此,还不如做个猎户来得逍遥自在。
金彪听闻秦易去了镖局,也动了来做镖师的心。正好今天遇到了秦易,就多问了几句。
秦易觉得做镖师和做猎户的性质其实差不多,镖师需要押镖远行,猎户需要追着猎物漫山遍野地跑。镖师路上可能会遇到打家劫舍的,山中野兽不比那些贼人好对付。而且做镖师得的银钱可比做猎户多多了。金彪有本事也有能力,若是他来做镖师,倒是能帮得上忙。
想到这事,秦易放下了手中的竹篓,折回了楼上。结果探头一看,就看到崔巍正坐在案桌后面看信。
阳光斜斜穿过崔巍的瞳孔,将他的睫毛的影子拉长。下一刻,一行清泪从他的眼眶中滚出,顺着脸颊滴落到颤抖的信纸上。
秦易从没见过崔巍露出如此悲伤的表情,他小心翼翼带上了房门。走到楼下时,正好和林岑撞了个满怀,林岑愣了一下:“嗯?你刚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秦易道:“忘记告诉崔兄有关金彪的事了,想回头同他说一声。”
林岑点了点头:“哦。说了就好。”就在林岑准备继续上楼时,秦易伸手拦住了他:“你稍微等一会儿再上去吧。”
林岑一脸懵:“嗯?为什么?”
秦易认真道:“别问,问就是等一会儿再上去。”
瞅着秦易离开的背影,林岑感觉牙疼头也疼:“这一个个的什么毛病?就不能说清楚吗?非得让我猜?”
*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崔巍果然做了人,他没再让秦易跑长镖,也留出了足够的休息时间,这可能是因为如今镖局中人手充足的原因。金彪加入镖局之后,又有七八个猎户主动找到了秦易要求做镖师。这些经验丰富的猎户们虽然半路出家,可是跑起镖来一点都不含糊,秦易交代给他们的任务都超额完成了。
镖局的人手足够了,任务做得漂亮,崔巍心情也好了,给大家的福利也越发多了。
这倒是给简嘉减轻了很多压力,最近正好是收粮的时间,若是秦易不在,光凭她和二叔二人,指不定要收拾到什么时候去。
新收回来的粮食被秦易小心搬到了北厢房的阁楼上,当时建房的时候用的木料都很扎实,因而阁楼也格外坚固,放个几十袋粮食完全不打眼。
简嘉看着家中囤积的粮食,那叫一个舒坦。万一外头真的乱了,这些粮食能让他们全家人吃五六年。家中有粮,心里不慌啊。
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秦二叔,自从简嘉告诉他外头有可能会乱之后,他也加入了囤粮的行列。相比于简嘉囤的精粮,二叔买的东西倒是出乎了简嘉的意料。
一大早二叔就赶着马车出发了,等回来时,车厢中装了满满的红薯。看到简嘉和秦易惊讶的目光,二叔以一副过来人的架势说道:“别小看这些红薯,关键时刻它们能保命哪。来,易儿,嘉儿,趁着天气好,把红薯做成红薯干,这玩意存放时间长,轻易不会坏!”
“你们小年轻不懂,没挨过饿,没经验。天灾人祸的时候要是有这么半截红薯,人就能活。快,快搭把手,我那还有几车没拉回来。”
简嘉和秦易大眼瞪小眼,还能说啥,只能撸起袖子洗红薯去了。洗红薯这事显然不能他们两个人忙活,想了想之后,简嘉果断寻找支援:“朗儿,成章,子初,你们有空吗?能帮忙不?”
三个孩子从房中出来时眼睛都睁大了:“哇,好多红薯。”得知今天要做红薯干,萧子初竟然有些期待:“那个好吃,绵软,香甜,和柿饼一样好吃。不过我吃过的红薯是红色的,为什么你们家的红薯是白色的?”
萧子初说的是宫里御膳房精心烘焙过的红薯干,那已经不能算是红薯干了,而是精致的甜点。雕花的红薯干中间裹着乳酪,上面点缀着喷香的坚果,装在精致的小瓷碗里,每次他能吃两碗。
而秦朗吃过的红薯干和萧子初吃的就不是同一种东西,他先前吃的红薯干是二叔用白心红薯生晒出来的,若是存放不当,红薯干就会变成黑灰色,无论是清蒸还是煮粥都又硬又干。黑漆漆的红薯干混着米粥一起煮,那是他挥之不去的阴影。
看到满地的大红薯,秦朗抗拒地说道:“姐姐,我能不吃红薯干吗?这个我咬不动。”
简嘉摸摸他的脑袋,保证道:“放心吧,姐姐做的红薯干保证好吃。”她准备三蒸三晒,麻烦是麻烦了一点,不过口感会比只晒一遍的好很多。既然是自家吃的东西,总要做得清爽干净。
*
范夫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不到两月的功夫,他的双下巴已经消失不见,隔着皮肉甚至能摸到久违的颌骨。曾经的衣衫穿上身上也显得宽大了不少,范夫子苦笑不已:“这也算是一件幸事了吧?”
家里人一直因为他过分圆润的身体而担忧,而他总是乐观地告诉孩子们,凡人自有天命,乐得一日算一日。因而他的减肥计划总是破产,没想到这一次竟然瘦了这么多,几个孩子若是看到他如今的模样,定会说一句:还是太子有办法。
窗外传来了娇笑声,范夫子抬眼看去,就见萧清旭正同那农女柳思瑶携手走来。乍一看,男人高大俊美,女人也娇俏可爱,倒是一对璧人。可范夫子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这可如何是好啊……”
若萧清旭是平凡人家的孩子倒也罢了,偏偏他是大景的太子,还有婚约在身。柳思瑶若是世家女儿也就好办了,可她偏偏是贫苦人家的女儿。这两人门不当户不对,相爱容易相处太难哪。
这两个月来范夫子头都快秃了,只怪自己一时心软,怕太子失忆的事传出去引得朝局动荡,才同意让萧清旭留在家中养伤。如今萧清旭记忆没恢复,还和柳思瑶不清不楚。范家乌烟瘴气就不多说了,万一这事传出去,只怕朝局会更加混乱。
范夫子端起一边的药碗,将碗中苦涩的中药一饮而尽。这闹心的家,他是一日都不想呆了。放下药碗后,范夫子声音沙哑地唤道:“长喜,备车。去秦家,我去看看成章几人是不是趁机偷懒。”
见范夫子出了门,柳思瑶轻轻拽了拽萧清旭的衣袖:“旭哥哥,范阁老是不是生我的气了?是不是瑶瑶在这里,影响他了?”
萧清旭抬手轻轻抚摸着柳思瑶鬓发间的菊花,笑道:“怎会?阁老只是担心自己的孙儿偷懒耍滑,去看他们是不是在用功读书罢了。”
柳思瑶这才放下心来,她侧头轻轻依靠在萧清旭的胸口。感受萧清旭的心跳和体温,她面颊泛起了红晕,声音柔媚道:“旭哥哥,真不敢想象要是没有你,瑶瑶如今会成什么模样……”
没想到许灵生竟如此无情,就因为自己身上没有银钱,没能借给他二十两银子还钱,他就要和自己划清界限,以后再也不对自己好了。柳思瑶红了眼,“如今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我是个没人要的人,那一日要不是旭哥哥,我早已投河自尽了。”
萧清旭心痛不已,那一日幸亏他鬼使神差去了柳家村,遇到了在河边哭泣的柳思瑶。要不然这傻姑娘就没了!她是如此善良,又被心上人抛弃,除了自己能拯救她之外,还能有谁能救她?
“不要说这种傻话,别人不要你,我要你。等过一段时日我回宫中,一定带你回去。瑶妹你记住了,你是天下最好的姑娘,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就怀疑自己。”
*
范长喜从没见老爷主动赶过车,一出范家庄外的石桥,老爷就要走了他手里的缰绳,将自己赶到了车厢中。原以为老爷会径直奔向秦家,结果出了范家庄后,老爷却沿着河堤驱车前行。
范长喜急忙提醒道:“老爷,错了,走错路了!”
范夫子抚摸着胡须,放松地回道:“错不了,你就别管了,安心在后面坐着就是。”
在家中陪着太子看了两个月的病,太子病没好,他都快病了。秋收后的田野光秃秃的,灰色的地里只有一撮撮剩下的稻茬。原本莲叶田田的荷塘,也只剩下了残枝败叶。平心而论眼前的风景算不上秀丽,可范夫子就觉得舒畅。没有太子和农女在眼前晃荡,就连呼吸都无比顺畅。
沿着河岸走了几圈后,范夫子心情终于平静了。他掀开帘子将缰绳递给了范长喜:“好了,现在可以去秦家了。”
范长喜瞅了瞅天色:“哎嘿,这个点过去,正好吃午饭呀。”秦家的饭菜好吃,秦娘子那手艺真是绝了。只可惜太子来了范家之后,她再也没往范家走过,就连送饭也只是让家里的狗拖着车前来。
范长喜一笑,范夫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当下他摸了摸肚皮,怀念道:“老夫已经很久没好好吃饭了,走,去看看秦娘子家里做了什么好菜。”
秦娘子今天没来得及做饭,一大早二叔不知道从哪里拖了好多红薯回来。如今全家都在院中忙着洗红薯,削皮,蒸红薯。蒸好的红薯还要及时切成厚薄均匀的片摊在竹席上晾晒。秦家大大的院子里到处支着竹席,红薯的香味充盈着整个院落。
谁肚子饿了就去盛了蒸红薯的木盆中翻翻,找一个看得顺眼的红薯啃啃。幸亏今天秦易休息,林岑也来帮忙,全家一起上阵。要不然小山一样的红薯,也不知道要洗到猴年马月。
范夫子进门时,就被堆积的山芋惊到了:“好多红薯!”
简嘉几人惊喜起身:“夫子!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三个孩子更是惊喜,他们放下了手里的事情,簇拥到范夫子身边。范夫子挨个儿摸了他们的脑袋,笑容满面道:“来看看你们一家可好。”
秦易去屋中搬了个舒服的椅子放到了范夫子身边:“家里很好,就是夫子看起来不太好。”瘦了,皮肤也黄了,看起来苍老了许多。
范夫子低头看看自己的腰身,“哈哈哈,想当初老夫也是一尺八的小细腰,如今你们能窥探到老夫当年的风采了吗?”
众人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这时就听崔巍的声音从一旁的小屋中传来:“对对,当年我第一次见到夫子的时候,夫子的腰只有三尺八。”
范夫子转头看去,就见穿得花孔雀似的崔巍没骨头似的摊在小屋中的椅子上。范夫子眼珠一瞪:“孽徒,见到为师不行礼也就罢了,竟然还编排为师放浪形骸,该打。”
崔巍也想站起来行礼,只是这两天换季,脚疼得厉害,实在站不起身。范夫子揉捏着崔巍肿胀的左脚,思索一阵后说道:“最近李太医在我府上给太子调养身体,要不你花点银子请他去鸡鸣镇走一趟,看看能不能治好你的腿。”
崔巍摆摆手:“不用不用,我这腿啊,好不了了,能四肢俱全就该庆幸了。”
范夫子哼了一声,手中按压的动作变得轻柔:“知道痛不好好躺着也就罢了,竟然到处两乱跑,确实是活该。”
崔巍哈哈笑了两声,目光看向了窗外:“学生可没有乱跑,秦家是我止痛的良药。说来您可能不信,来了这里,疼痛已经舒缓了不少。”在秦家,没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也没人试图揭开他的伤疤窥探血淋淋的过去。
范夫子沉默了许久,不知怎么面对崔巍。在秦朗之前,崔巍是他最得意的弟子,从童生到贡士,只要是考试他从没下过前三。凭着崔巍的能力再加上家族和他的关系,进入朝堂做个有实权的官不是什么问题。
可就在殿试前几天,崔巍却告诉自己,他不想走仕途了,他想要回去经商。范夫子心急又愤怒,让崔巍给他一个理由,一个说法。可崔巍只是流着泪,让自己别问了。
那之后,他放弃了做官的机会,成了崔家的一名商人。再过了没多久,崔巍在经商的路上遇到了马贼,虽是保下了性命,可腿也断了。
虽然事情过去了几年,可范夫子依然能从骇人的伤口窥探到当时崔巍的伤势有多严重。他低下头,继续轻手轻脚的按摩起崔巍的伤腿:“我这手法是李太医教我的,说是能散瘀止痛。怀善哪,你以后行事要稳重些,这么大的人了,别总是这么跳脱。”
猛地听见夫子唤自己的字,崔巍身体一怔,眼眶翻涌出了几分湿意,“好,恩师。”
范夫子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叹道:“为师老了,有很多事情和你们年轻人想得不一样。你若是心里还有我这个老师,有空的时候就来看看我。遇到什么难事了,心里难过了,对我说说也无妨。你这孩子从小就不爱抱怨,有什么事都自己背着。李太医说了,长此以往会郁结于心,不利元寿。”
简嘉叼着竹片转头:“嗯?什么事?”
秦二叔有些犹豫,“不知道是不是人老了,总是容易多想。嘉儿,你和易儿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事,不然怎么买了这么多粮食回来?”这段时间,嘉儿和易儿两个孩子买了很多麦子回来。这些麦子用大麻袋装着,每一袋子都有一担重。三十多个装了麦子的麻袋整齐堆在了他隔壁的房间里,如果是用来喂鸡鸭的,这也太多了。
更别提这两人还去周边庄子种田大户家中定了不少稻谷,估摸着那分量也不会少。秦二叔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他大着胆子问道:“嘉儿啊,你老实告诉二叔,是不是外头要乱了?”
如果是今日之前二叔问她这个问题,简嘉很有可能会打着哈哈告诉二叔,让他不要多想。可是今日她得知了萧清旭和柳思瑶还是在一起了,这就意味着无论她如何避免,都无法阻止原著中的大剧情发生,看来这场骚乱是免不了的了。
简嘉长叹一声:“是的二叔,外头可能要乱了。具体什么时候乱我不清楚,但是我总觉得不安。”
二叔闻言竟然缓缓舒了一口气,他笑着宽慰道:“嘉儿莫怕,二叔我活了这几十年,经历过混乱和饥荒。你不用担心,如果真的乱起来了,我们一家总能活下去的。”
作者有话说:
二叔:哎哟,这群孩子哦,真是没挨过饿,买的都是精粮,这能吃多久啊?看我的!
第61章第六十一章
◎红薯干◎
出发的第四天,秦易和林岑到达了杭城。原以为镖物送到目的地之后他们就能返程了,可没想到那人家也有东西要让二人带回给崔巍。东西还没准备好,二人得在杭城住上一晚。
林岑手中提着大包小包哭笑不得:“别人来杭城都是去逛逛好地方,你看看你,不是去逛杂货铺就是去逛药铺。人家给心上人买东西,不是买绫罗绸缎就是买簪花首饰,你倒是好,直接给弟妹提一大包药回家,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秦易纠正林岑:“不只有中药,还有红糖。”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林岑绷不住了:“红糖哪里买不到?杭城的红糖高贵一些吗?我知道,你说这里的红糖做得可爱,想买回去让弟妹用,这我能理解。可是你至于买这么大一包吗?鸡鸣镇难道买不到红糖吗?”
秦易一本正经:“鸡鸣镇上的红糖里面没有姜。”见林岑一脸呆滞,他补充道,“也没有花瓣和龙眼。”而且杭城的红糖切做成了一寸见方的糖块,每次吃的时候只要取出一粒,用开水一冲泡就是一杯现成的红糖水。他特意在店里品尝了味道,比他熬出的糖水滋味还好。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杭城,既然见到了,不如多买些。
林岑摇摇头,叹了一声:“好吧。那你说说,这中药又高贵在哪里?值得你排队等一个时辰?弟妹又不在,大夫望闻问切都找不到人。你还开了这么多,万一不对症怎么办?”
秦易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我打听过了,那林大夫是杭城最有名的妇科圣手。这一剂药是专门针对妇女痛经的,方才我问得很详细,大夫说这药是对症的。”嘉儿苦痛经已久,希望这些药对她有帮助。
林岑:……
半晌后林岑无奈地摇摇头:“秦易啊秦易,我先前以为你是个冷情的人,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个痴情种。好事,好事啊。”
林岑认命地帮秦易提着东西,半晌后突然问道:“对了,今天我们送镖的这户人家,到底是什么来头?好家伙,那高门大院,皇宫也不过如此了吧?”
秦易阔步走在林岑身边:“管它什么来头,只要我们及时将镖物送到就行。至于客人的身份,不是我们应该打听的。”
林岑纳闷了:“哎,好歹你曾经也是斥候,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这些事?要我看啊,这户人家来头不小,说不定是皇亲国戚。你说,东家不会在埋头做什么大事吧?”
秦易停下脚步,平静地看了林岑一眼,“你是离崔兄最近的人,他做什么大事你不知道还有谁知道?”
林岑一肚子苦水:“哎,你是不知道啊。东家说话从不明说,都是绕来绕去让我猜。我领兵打仗还在行,让我猜他的意思,我哪里猜得准?”
秦易笑道:“我曾经听说,上层人说话说话音,只需只言片语,就会有人来揣度他们的意思。崔兄是高门大院出来的人,可能这么说话已经习惯了吧。”
林岑若有所思地停下了脚步:“这样啊……难怪他总是说我榆木脑袋。”等林岑回过神来时,秦易已经向前走了几丈远了,林岑连忙跟上:“哎哎,秦老弟,你要去哪里啊?”
“回客栈。”休息好了才能早些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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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跑中途镖,秦易和林岑顺利完成了任务。两人将客人准备好的东西交给了崔巍,那是一份用牛皮纸层层叠叠包裹住的信封,至于里面写了什么,只有崔巍本人才能看到了。
崔巍接过信封,对着二人笑道:“感谢你们帮忙跑了这一趟,累坏了吧,快回去休息吧。明后两日你们好好休息,不用来镖局跑镖。对了秦易,顺便去楼下拎一篓子螃蟹回去,嘉儿爱吃那个。”
秦易应了一声便退出了门去,都快走出凤鸣楼大门了,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今日返程路过隔壁镇的时候,他遇到了金彪。
金彪让自己的长子顶了自己的位置去了巡捕房当了个小小捕快,原以为端了官家碗吃了官家饭以后的日子就能顺遂起来。哪知道巡捕房不是什么好地方,去了不过月余,他家长子已经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同僚逼得快要发疯了。
平日里听几句风凉话,跑腿打杂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这群人总是三五成群去他们家打秋风。打虎所得的银钱大半用在了打点关系上,家里人差点将他埋怨死了。都说早知如此,还不如做个猎户来得逍遥自在。
金彪听闻秦易去了镖局,也动了来做镖师的心。正好今天遇到了秦易,就多问了几句。
秦易觉得做镖师和做猎户的性质其实差不多,镖师需要押镖远行,猎户需要追着猎物漫山遍野地跑。镖师路上可能会遇到打家劫舍的,山中野兽不比那些贼人好对付。而且做镖师得的银钱可比做猎户多多了。金彪有本事也有能力,若是他来做镖师,倒是能帮得上忙。
想到这事,秦易放下了手中的竹篓,折回了楼上。结果探头一看,就看到崔巍正坐在案桌后面看信。
阳光斜斜穿过崔巍的瞳孔,将他的睫毛的影子拉长。下一刻,一行清泪从他的眼眶中滚出,顺着脸颊滴落到颤抖的信纸上。
秦易从没见过崔巍露出如此悲伤的表情,他小心翼翼带上了房门。走到楼下时,正好和林岑撞了个满怀,林岑愣了一下:“嗯?你刚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秦易道:“忘记告诉崔兄有关金彪的事了,想回头同他说一声。”
林岑点了点头:“哦。说了就好。”就在林岑准备继续上楼时,秦易伸手拦住了他:“你稍微等一会儿再上去吧。”
林岑一脸懵:“嗯?为什么?”
秦易认真道:“别问,问就是等一会儿再上去。”
瞅着秦易离开的背影,林岑感觉牙疼头也疼:“这一个个的什么毛病?就不能说清楚吗?非得让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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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的一段时间,崔巍果然做了人,他没再让秦易跑长镖,也留出了足够的休息时间,这可能是因为如今镖局中人手充足的原因。金彪加入镖局之后,又有七八个猎户主动找到了秦易要求做镖师。这些经验丰富的猎户们虽然半路出家,可是跑起镖来一点都不含糊,秦易交代给他们的任务都超额完成了。
镖局的人手足够了,任务做得漂亮,崔巍心情也好了,给大家的福利也越发多了。
这倒是给简嘉减轻了很多压力,最近正好是收粮的时间,若是秦易不在,光凭她和二叔二人,指不定要收拾到什么时候去。
新收回来的粮食被秦易小心搬到了北厢房的阁楼上,当时建房的时候用的木料都很扎实,因而阁楼也格外坚固,放个几十袋粮食完全不打眼。
简嘉看着家中囤积的粮食,那叫一个舒坦。万一外头真的乱了,这些粮食能让他们全家人吃五六年。家中有粮,心里不慌啊。
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秦二叔,自从简嘉告诉他外头有可能会乱之后,他也加入了囤粮的行列。相比于简嘉囤的精粮,二叔买的东西倒是出乎了简嘉的意料。
一大早二叔就赶着马车出发了,等回来时,车厢中装了满满的红薯。看到简嘉和秦易惊讶的目光,二叔以一副过来人的架势说道:“别小看这些红薯,关键时刻它们能保命哪。来,易儿,嘉儿,趁着天气好,把红薯做成红薯干,这玩意存放时间长,轻易不会坏!”
“你们小年轻不懂,没挨过饿,没经验。天灾人祸的时候要是有这么半截红薯,人就能活。快,快搭把手,我那还有几车没拉回来。”
简嘉和秦易大眼瞪小眼,还能说啥,只能撸起袖子洗红薯去了。洗红薯这事显然不能他们两个人忙活,想了想之后,简嘉果断寻找支援:“朗儿,成章,子初,你们有空吗?能帮忙不?”
三个孩子从房中出来时眼睛都睁大了:“哇,好多红薯。”得知今天要做红薯干,萧子初竟然有些期待:“那个好吃,绵软,香甜,和柿饼一样好吃。不过我吃过的红薯是红色的,为什么你们家的红薯是白色的?”
萧子初说的是宫里御膳房精心烘焙过的红薯干,那已经不能算是红薯干了,而是精致的甜点。雕花的红薯干中间裹着乳酪,上面点缀着喷香的坚果,装在精致的小瓷碗里,每次他能吃两碗。
而秦朗吃过的红薯干和萧子初吃的就不是同一种东西,他先前吃的红薯干是二叔用白心红薯生晒出来的,若是存放不当,红薯干就会变成黑灰色,无论是清蒸还是煮粥都又硬又干。黑漆漆的红薯干混着米粥一起煮,那是他挥之不去的阴影。
看到满地的大红薯,秦朗抗拒地说道:“姐姐,我能不吃红薯干吗?这个我咬不动。”
简嘉摸摸他的脑袋,保证道:“放心吧,姐姐做的红薯干保证好吃。”她准备三蒸三晒,麻烦是麻烦了一点,不过口感会比只晒一遍的好很多。既然是自家吃的东西,总要做得清爽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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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夫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不到两月的功夫,他的双下巴已经消失不见,隔着皮肉甚至能摸到久违的颌骨。曾经的衣衫穿上身上也显得宽大了不少,范夫子苦笑不已:“这也算是一件幸事了吧?”
家里人一直因为他过分圆润的身体而担忧,而他总是乐观地告诉孩子们,凡人自有天命,乐得一日算一日。因而他的减肥计划总是破产,没想到这一次竟然瘦了这么多,几个孩子若是看到他如今的模样,定会说一句:还是太子有办法。
窗外传来了娇笑声,范夫子抬眼看去,就见萧清旭正同那农女柳思瑶携手走来。乍一看,男人高大俊美,女人也娇俏可爱,倒是一对璧人。可范夫子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这可如何是好啊……”
若萧清旭是平凡人家的孩子倒也罢了,偏偏他是大景的太子,还有婚约在身。柳思瑶若是世家女儿也就好办了,可她偏偏是贫苦人家的女儿。这两人门不当户不对,相爱容易相处太难哪。
这两个月来范夫子头都快秃了,只怪自己一时心软,怕太子失忆的事传出去引得朝局动荡,才同意让萧清旭留在家中养伤。如今萧清旭记忆没恢复,还和柳思瑶不清不楚。范家乌烟瘴气就不多说了,万一这事传出去,只怕朝局会更加混乱。
范夫子端起一边的药碗,将碗中苦涩的中药一饮而尽。这闹心的家,他是一日都不想呆了。放下药碗后,范夫子声音沙哑地唤道:“长喜,备车。去秦家,我去看看成章几人是不是趁机偷懒。”
见范夫子出了门,柳思瑶轻轻拽了拽萧清旭的衣袖:“旭哥哥,范阁老是不是生我的气了?是不是瑶瑶在这里,影响他了?”
萧清旭抬手轻轻抚摸着柳思瑶鬓发间的菊花,笑道:“怎会?阁老只是担心自己的孙儿偷懒耍滑,去看他们是不是在用功读书罢了。”
柳思瑶这才放下心来,她侧头轻轻依靠在萧清旭的胸口。感受萧清旭的心跳和体温,她面颊泛起了红晕,声音柔媚道:“旭哥哥,真不敢想象要是没有你,瑶瑶如今会成什么模样……”
没想到许灵生竟如此无情,就因为自己身上没有银钱,没能借给他二十两银子还钱,他就要和自己划清界限,以后再也不对自己好了。柳思瑶红了眼,“如今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我是个没人要的人,那一日要不是旭哥哥,我早已投河自尽了。”
萧清旭心痛不已,那一日幸亏他鬼使神差去了柳家村,遇到了在河边哭泣的柳思瑶。要不然这傻姑娘就没了!她是如此善良,又被心上人抛弃,除了自己能拯救她之外,还能有谁能救她?
“不要说这种傻话,别人不要你,我要你。等过一段时日我回宫中,一定带你回去。瑶妹你记住了,你是天下最好的姑娘,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就怀疑自己。”
*
范长喜从没见老爷主动赶过车,一出范家庄外的石桥,老爷就要走了他手里的缰绳,将自己赶到了车厢中。原以为老爷会径直奔向秦家,结果出了范家庄后,老爷却沿着河堤驱车前行。
范长喜急忙提醒道:“老爷,错了,走错路了!”
范夫子抚摸着胡须,放松地回道:“错不了,你就别管了,安心在后面坐着就是。”
在家中陪着太子看了两个月的病,太子病没好,他都快病了。秋收后的田野光秃秃的,灰色的地里只有一撮撮剩下的稻茬。原本莲叶田田的荷塘,也只剩下了残枝败叶。平心而论眼前的风景算不上秀丽,可范夫子就觉得舒畅。没有太子和农女在眼前晃荡,就连呼吸都无比顺畅。
沿着河岸走了几圈后,范夫子心情终于平静了。他掀开帘子将缰绳递给了范长喜:“好了,现在可以去秦家了。”
范长喜瞅了瞅天色:“哎嘿,这个点过去,正好吃午饭呀。”秦家的饭菜好吃,秦娘子那手艺真是绝了。只可惜太子来了范家之后,她再也没往范家走过,就连送饭也只是让家里的狗拖着车前来。
范长喜一笑,范夫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当下他摸了摸肚皮,怀念道:“老夫已经很久没好好吃饭了,走,去看看秦娘子家里做了什么好菜。”
秦娘子今天没来得及做饭,一大早二叔不知道从哪里拖了好多红薯回来。如今全家都在院中忙着洗红薯,削皮,蒸红薯。蒸好的红薯还要及时切成厚薄均匀的片摊在竹席上晾晒。秦家大大的院子里到处支着竹席,红薯的香味充盈着整个院落。
谁肚子饿了就去盛了蒸红薯的木盆中翻翻,找一个看得顺眼的红薯啃啃。幸亏今天秦易休息,林岑也来帮忙,全家一起上阵。要不然小山一样的红薯,也不知道要洗到猴年马月。
范夫子进门时,就被堆积的山芋惊到了:“好多红薯!”
简嘉几人惊喜起身:“夫子!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三个孩子更是惊喜,他们放下了手里的事情,簇拥到范夫子身边。范夫子挨个儿摸了他们的脑袋,笑容满面道:“来看看你们一家可好。”
秦易去屋中搬了个舒服的椅子放到了范夫子身边:“家里很好,就是夫子看起来不太好。”瘦了,皮肤也黄了,看起来苍老了许多。
范夫子低头看看自己的腰身,“哈哈哈,想当初老夫也是一尺八的小细腰,如今你们能窥探到老夫当年的风采了吗?”
众人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这时就听崔巍的声音从一旁的小屋中传来:“对对,当年我第一次见到夫子的时候,夫子的腰只有三尺八。”
范夫子转头看去,就见穿得花孔雀似的崔巍没骨头似的摊在小屋中的椅子上。范夫子眼珠一瞪:“孽徒,见到为师不行礼也就罢了,竟然还编排为师放浪形骸,该打。”
崔巍也想站起来行礼,只是这两天换季,脚疼得厉害,实在站不起身。范夫子揉捏着崔巍肿胀的左脚,思索一阵后说道:“最近李太医在我府上给太子调养身体,要不你花点银子请他去鸡鸣镇走一趟,看看能不能治好你的腿。”
崔巍摆摆手:“不用不用,我这腿啊,好不了了,能四肢俱全就该庆幸了。”
范夫子哼了一声,手中按压的动作变得轻柔:“知道痛不好好躺着也就罢了,竟然到处两乱跑,确实是活该。”
崔巍哈哈笑了两声,目光看向了窗外:“学生可没有乱跑,秦家是我止痛的良药。说来您可能不信,来了这里,疼痛已经舒缓了不少。”在秦家,没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也没人试图揭开他的伤疤窥探血淋淋的过去。
范夫子沉默了许久,不知怎么面对崔巍。在秦朗之前,崔巍是他最得意的弟子,从童生到贡士,只要是考试他从没下过前三。凭着崔巍的能力再加上家族和他的关系,进入朝堂做个有实权的官不是什么问题。
可就在殿试前几天,崔巍却告诉自己,他不想走仕途了,他想要回去经商。范夫子心急又愤怒,让崔巍给他一个理由,一个说法。可崔巍只是流着泪,让自己别问了。
那之后,他放弃了做官的机会,成了崔家的一名商人。再过了没多久,崔巍在经商的路上遇到了马贼,虽是保下了性命,可腿也断了。
虽然事情过去了几年,可范夫子依然能从骇人的伤口窥探到当时崔巍的伤势有多严重。他低下头,继续轻手轻脚的按摩起崔巍的伤腿:“我这手法是李太医教我的,说是能散瘀止痛。怀善哪,你以后行事要稳重些,这么大的人了,别总是这么跳脱。”
猛地听见夫子唤自己的字,崔巍身体一怔,眼眶翻涌出了几分湿意,“好,恩师。”
范夫子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叹道:“为师老了,有很多事情和你们年轻人想得不一样。你若是心里还有我这个老师,有空的时候就来看看我。遇到什么难事了,心里难过了,对我说说也无妨。你这孩子从小就不爱抱怨,有什么事都自己背着。李太医说了,长此以往会郁结于心,不利元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