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中文网 >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第47节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第47节

推荐阅读:快乐的花莲之旅淫术炼金士20——城战谋策篇姐姐与她的同学娇女封后之路最佳女配(快穿)老板,你马甲掉了我的大奶女友小瑄重生攻略穿书后我抢了反派雌虫猎人游记[女追男,剧情,肉渣]

一秒记住【三六中文网 www.36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崔巍双目放光,抬起拳头兴奋锤了一下简嘉的锁骨位置:“妹子!你可真是哥的福星!你等着,等哥的好消息!”说罢风似的跑出了秦家的大门,欢呼着:“我马呢?马呢?”

    范成章瞅着崔巍癫狂的背影,挠了挠下巴:“你表兄怎么了?”

    萧子初头也不抬:“不知道,他很久之前就这样疯疯癫癫的了,不理他。”

    滤干水分的柿子要保留果蒂和上面的一小节树枝,再细细削去果皮后,用棉绳拴着果蒂上的小树枝悬吊在廊檐下。一串串去皮后的柿子像小灯笼似的垂下,在风和阳光的作用下,湿润的外表很快被吹干。

    秦朗三人忙活了好久才将一箩筐的柿子全部削好,看着廊檐下一排整齐的黄色,他们期待地问道:“姐姐,柿饼什么时候能好啊?”

    简嘉正忙着将削下的柿子皮摊在竹筛上晾干,她想了想:“可能要一两个月?我想年前一定能好。”她之前并没亲自做过柿饼,只是看过不少做柿饼的视频。柿饼晾晒后还要揉捏,然后还要放在木框中用柿子皮覆盖等待它析出糖霜,她觉得至少得一两个月才能做好吧?

    听说柿饼还要等待那么久,三个孩子眼中露出了失望的情绪。简嘉笑着揉了揉他们的脑袋:“美味的食物值得等待,等待的时间越久,柿饼会越甜。等一等吧,不吃亏!”

    听简嘉这么说,三人才开心起来。范成章挠了挠脑袋提议道:“要不,我们去山溪中再捉一些山螃蟹吧,争取给红将军找个小伙伴?”

    简嘉抬头看了看西沉的太阳,笑嘻嘻地说道:“今天你们看书了吗?明天夫子要抽查的书本背好了吗?该练的字练上了吗?”

    随着简嘉一个个问题抛下,三个孩子脸上的笑容逐渐凝滞。秦朗心中升出了强大的负罪感,他讪讪地对范成章说道:“成章师兄,等下次休沐我们再去捉螃蟹可以吗?现在我们去看书吧!”

    范成章已经迈开脚步向着秦朗的书房前行了:“要命,爷爷明日还要抽查,背不出来要挨骂!”

    三个小朋友回到屋中后,秦易也从山上回来了。他背后的箩筐中背了满满的削尖的木棍,这是他设在陷阱中用来捕捉猎物的棍子。明日起,他就要去崔氏镖局报道了,以后没有时间每日上山了。趁着今天还有空,他将之前设下的所有陷阱都毁了。既然最近不上山,就没必要误伤动物的性命了。

    简嘉本想帮忙拿一些器物,秦易却偏过身躲开了简嘉的手:“脏,我来就行了。”

    秦易的身材很好,猿臂蜂腰的青年弯腰放东西时,腰腹的肌肉臌胀,不难看出蕴藏在其中的强大爆发力。简嘉发现自己最近越来越喜欢盯着秦易看了,没办法,身为半个颜狗的她实在没办法抵挡美色的诱惑。

    见秦易放好了东西,简嘉连忙挪开了视线:“对了,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知道我们附近哪个镇子上有马市吗?我想再买一匹马回来。”

    明天起,俊俊将要跟着秦易一起工作了。虽说秦易每天可以顺带着朗儿去上课,可简嘉和二叔想要去镇上就困难了。思来想去,家里还是要有一匹能拉载人的家畜的。

    鸡鸣镇的百姓们一般会买驴子或者骡子代步,比起马儿,它们喂养起来不麻烦,而且结实耐操。但是当简嘉细细看过马儿,驴子和骡之后,她还是想养一匹马。一头也是喂,两头也是喂,简嘉心一横,还是决定再买一匹马回来。

    秦易思忖道:“南安县城倒是有一个马市,不过……若是你还想买一匹俊俊这样的马儿,可能很难。我们这里的马体型小,比较瘦弱。俊俊是军中轻挽马,可遇不可求。”

    简嘉抿了抿唇:“那崔巍家的那种马儿能搞到吗?”崔巍眼馋俊俊的同时,她其实也盯着那匹黑骏马许久了,那么好看的骏马她也想要。

    秦易沉默了半晌,轻叹道:“你知道崔巍家的马值多少银钱吗?”

    简嘉好奇道:“多少?”

    秦易伸出一只手:“最少五百两白银。”崔家的马厩中没有低于五百两白银的马,崔巍离开崔家时,特意从马厩中挑选了品相最漂亮的那一匹。别看那马平时看着傻乎乎的,真迈开四蹄时,普通马儿根本追不上它。

    简嘉:……

    对不起,是她高攀了。

    五百两银子,她就算压上全部身家,都买不了一个马腿。

    告辞!

    简嘉悲伤道:“那就退而求其次吧,买一匹好看一些的,年轻一些的马儿。预算十两能行吗?”

    秦易点了点头:“应当差不了多少,到时候我先去探探价格。”

    话音落下,就见简嘉正瞪着自己,秦易不解地摸了摸脸颊:“怎么了?”

    简嘉咬牙道:“一批普通的马都要十两银子,俊俊那么好的马,你当时只卖五两,你怎么舍得?”

    说起了伤心事,秦易委屈又无辜地看了简嘉一眼,而后加快脚步向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天色不早了,今晚吃什么?”

    简嘉气呼呼跟在他身后嘀咕着:“就说你傻乎乎的,你去买马还是带上我吧,我怕你太仁厚被人坑了。喂,你理我一下,你倒是说话啊。”

    “好。”

    *

    秦易骑走了俊俊之后,接送朗儿和日常出行果然变得困难许多。不过简嘉找到了好帮手,只要在大黑脖子上套好了绳套,它就能拖着螃蟹车稳稳跑到达范家庄。虽说拉人有些勉强,但是帮简嘉送个饭绰绰有余了。

    正好最近太子在范夫子家养伤,简嘉也怕接送朗儿时会和他碰面。虽说自己只是个平头百姓,和萧清旭并没有面对面的接触过,但是难保剧情大神会有什么骚操作,万一横生枝节反倒是不好。

    大黑能送饭,真是帮了简嘉大忙,它跑得又快又稳,不用半个时辰,就能送完饭回家。不过今日大黑送饭的时间格外长,简嘉站在院门外看了好一会儿了,还没见到它和螃蟹车的影子。

    就在简嘉带着小菜刀准备出门时,就见大黑拖着螃蟹车急急跑回了院中。除了秦易出事那一回,这还是简嘉第二次看到大黑神情如此急切,刚松开绳套,大黑就像离弦之箭那般冲出了家门,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山道上。

    简嘉摸着下颚抬头看了看天,难道是到了大黑找媳妇的季节了?这也不奇怪,大黑是一条威猛的猎犬,总要在十里八乡撒一些种子下来的。就是不知哪家的母狗能入了大黑的眼,若是可以的话,她倒是有心抱一条小狗回来养。

    哪知几盏茶后,简嘉的想法就成了现实:大黑领着一只小狗走进了家门。

    那小狗体长只有一尺多,奶胖的身体上覆盖着黑黄色的绒毛,看起来像是毛团子一样。一进院门,它便规矩地站着,远远的冲着简嘉摇着小尾巴。见简嘉靠近,它还奶声奶气唤了两声,黑亮的眼睛中满是警惕,看起来机敏又娇憨,可爱极了。

    简嘉:……

    没看出来啊,大黑竟然是个行动派。简嘉以为它还在找媳妇,结果它的娃都这么大了?看样子,它媳妇还是一条黄狗,不然怎么生出黑黄色的花色呢?

    只是这小狗花得让人眼花缭乱的,简嘉从没见过掺杂得如此均匀又混乱的黑黄色。细细看去,小狗身上黑黄色交加的条纹竟然让人觉得晃眼。

    这得多强大的基因才能做到这种地步啊!明明黑狗那么帅,黄狗那么飒,杂交出来的小狗这么花!

    简嘉默默对着大黑竖起了拇指:“你和你媳妇挺厉害啊,你家孩子挺会长的。”

    大黑吐着舌头坐下,满脸求表扬的模样。见小狗还规矩地站着,大黑低头拱了拱小狗。小狗被大黑拱翻在地,等爬起身时,它向着简嘉的方向怯生生地走来,黑亮的眼睛中有渴望也有害怕。

    简嘉:“嘬嘬嘬。”

    这三声犹如信号弹,小狗的眼睛瞬间亮了,尾巴摇得更欢。它快乐地凑到了简嘉身边,仰着脑袋跃起身体求简嘉的摸摸。

    简嘉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这一摸可不得了,小狗翻到在地露出了光滑的肚皮。它四脚朝天,黑亮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简嘉。

    不愧是大黑的儿子,聪明又机灵。这小狗得留下!

    不过为了预防大黑时不时再给她来个“惊喜”,简嘉还是要给大黑一点威胁:“这一次呢,我就帮你养你儿子了,丑话说前头,以后可不能随随便便带你的崽回来。咱家条件一般,狗只能养两条,多了实在养不起,听懂了吗?”

    大黑顿时不笑了,它一屁股坐在地上呆呆地歪着头瞅着简嘉的脸,大大的眼睛中满是委屈:污蔑!诽谤!它才不是黑哥我的孩子!

    然而简嘉根本没注意到大黑无辜的眼神,她兴冲冲抱起了小狗快步迈进了家门:“二叔!大黑带了它的崽崽回来,你看,这小狗可聪明了呢!”

    二叔慢悠悠的声音响起:“哦!真的,就是这小狗怎么这个色,花里胡哨的。”

    刺客慢悠悠从屋子中走了出来,悠闲地舔着白手套。它抬眼瞅了瞅霜打了似的大黑,啥情况?晚节不保了?

    大黑垂泪,它的冤屈可能只能等晚上主人回来的时候才能洗清了。

    新来的小狗很快成了家中的宠儿,三个孩子同它玩得不亦乐乎。看着他们打闹成一团的背影,秦易还是为大黑正了名:“它应该不是将军的孩子,这是一只斑锦彪,也叫虎斑犬。我们这里不常见,许是从别处跑来的。”

    简嘉一愣:“啊?!不是大黑的崽吗?那现在怎么办?会不会有人上门来要回小狗?”她都抱了小狗拜过灶神爷绕过桌子脚了,小狗都吃过他们家的米饭了,要是再送出去多不好啊。

    秦易轻笑道:“没事的,不会有人来寻它。”这年头家家户户都养着狗,路边随处可见被丢弃的小狗。斑锦彪虽然是一种优秀的猎犬,却因为花色被很多人家劝退,大黑既然带它回家,就证明它是无主的。

    新来的小狗得到了一个威猛的名字“元帅”,以后它将会和将军一起镇守秦家的家宅。等元帅长大后,秦家将有两条猛犬,秦易外出也能安心许多。

    “对了,明天我休息,正好朗儿明天也不上课,我们去南安县看看。你之前不是说要买一匹马吗?明天马市应该会开,我们可以去看看。”

    简嘉双眼一亮:“好啊好啊!”穿越到大景这么久,她到现在只去过鸡鸣镇和西阳镇,南安县是上一级的县城,应该有很多能逛的地方吧?

    *

    第二日,简嘉怀揣着二十两白银兴冲冲的进了南安县城。本以为这笔钱能让她挑选一匹顺眼的马,再买上一些日常用品,结果却令她大失所望。

    马市中的马贵也就算了,可供她挑选的马儿数量少质量还差。难得看上一匹还算顺眼的马,卖马的竟然开价要十八两银子。这已经大大超出了简嘉的预算,同样的价钱,她能买两匹高大的骡子了。

    马儿没买到也就算了,南安县的物价也超出了她的预期。同样的东西,她在镇上杂货铺买只要五个铜板,在县城竟然要六个铜板。镇上的杂货铺售卖的东西还不如鸡鸣镇上的杂货铺品类多质量好。

    城里也没什么好逛的,几条长街一眼就能看到头,路上行人行色匆匆。这让简嘉完全没了逛街的心情,于是在县城中匆忙一转后,众人又踏上了返程的路。

    秦易宽慰道:“没事,骡子也好。回头我把俊俊留在家中,我骑骡子去镖局就是了。”

    简嘉笑道:“还是把骡子留在家中吧,反正我也不用跑太快。你外出行走,有俊俊陪在你身边,我们也放心。”

    闲谈间马车已经到了鸡鸣镇上,秦易掀开了帘子指着路边新开的镖局道:“这就是崔兄的镖局。”简嘉探头一看,乐了:“崔兄可真会找地方。”

    放眼看去,赌坊、当铺、镖局连成了一排,还真是一条龙服务到家。

    就是这么探头的瞬间,简嘉竟然又看到了熟人:许灵生和柳思瑶。

    简嘉咋舌:“这两人怎么总是在鸡鸣镇晃荡?他们没有别的事情做吗?”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乡试就在这几日吧,许灵生不在家中温书,怎么跑到镇上来了?

    再看许灵生的面色,短短十几日间,他瘦了一圈不说,面色也灰败了许多,哪里有先前半分气定神闲的模样?十里八乡最有才学的读书人,终究是被八百两白银压弯了脊梁。

    而柳思瑶却还是那般娇俏,甚至她看起来比先前还要漂亮了几分。简嘉的目光在她的身上转了一圈,而后落在了柳思瑶鬓发上粉色的蝴蝶步摇上。

    这可是鸡鸣镇上玉石铺子里卖得最好的那款步摇,一整套步摇需要三百个铜板呢。再看她身上的衣料,那可不是普通的粗布衣衫,而是有些质感的纱裙。这一套头面加衣衫,没有一两白银是拿不下来的。

    简嘉轻笑一声:“柳家发达了啊。”

    许灵生和柳思瑶二人在当铺门口拉扯着,身边围了一些人。简嘉本来没想看热闹,却没想到秦易径直将马车停在了镖局门口:“嘉儿,你等我片刻,我取些东西便来。”说罢跳下了马车,直奔着镖局的大门而去。

    简嘉斜斜地靠在车窗上,一眼就见到秦朗扒着窗户看八卦的模样。她差点笑出声:“朗儿何时也喜欢凑热闹了?”

    秦朗本来没想着凑热闹,可是他还偏偏听了一件有关身边人的八卦。再转身时,秦朗眼神愤慨:“姐姐,你记得子初身上的玉佩吗?”

    简嘉一愣,而后老实地摇了摇脑袋,她怎么会关心萧子初的玉佩?

    秦朗气呼呼地说道:“子初当时为了带走他的二哥,就把身上的玉佩压在了柳家。他本来想过一段时间去柳家重新赎回自己的玉佩,可是柳家人把子初的玉佩给当了。”

    简嘉愣了一下:“啊?竟有此事?”

    简嘉坐到秦朗那边时,就听许灵生声音低沉,声音苦涩道:“若不是实在没办法,我也不会对你开口。我并非想要你替我偿还所有的债务,而是想向你借二十两银子先还了崔公子,等我乡试结束,再筹钱还于你。”

    简嘉眉头一扬,原来是这样。崔巍给了许灵生五年的还款时间,这五年中,每年需要还一百六十白银,分到每个月需要还十三两左右。

    许灵生家并不富裕,光是还第一个十三两就将他的家底掏空了。眼看这个月的还款日期快到了,家中老母实在不忍心看着许灵生走投无路,于是拿出了陪嫁时的物件让许灵生来镇上当铺典当了。没想到就在当铺外,许灵生遇见了一身新衣的柳思瑶。

    柳思瑶面色涨红,一双眼睛泪光闪闪:“灵生哥哥,并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我身上实在没有银钱啊!”

    许灵生眼眶一点点红了,眼底的失望越发浓重:“我写欠条的,我会还你的。”

    听闻柳思瑶救了的那个男人被家里人接走了,临走时那人的家人留下了一块玉佩作为感谢。柳家人当了那块玉佩,得了五百多两白银。因为这笔钱柳家人鸡犬升天,如今在柳家村都能横着走了。

    柳思瑶的家人曾经见自己时有多热情,如今就有多冷漠。前两日他碰到了柳思瑶的兄长,那个往日憨厚的同他称兄道弟的农家汉子面对自己的招呼,只抬起头冷漠地哼了一声。

    许灵生并不需要柳思瑶拿出五百两白银替她还债,他只想借二十两,让他安心度过乡试的这个月。

    可这是这么卑微的愿望,柳思瑶都没办法帮他。

    看着柳思瑶娇俏的容貌,许灵生懊悔又失望,他怎会眼瞎到如此地步,看上这么无情的女人?

    作者有话说:

    阿聋:斑锦彪咋这个颜色,花里胡哨的。

    基友:乾隆的审美你是知道的。

    注:斑锦彪是乾隆皇帝最喜欢的猎犬品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