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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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易摸了摸鼻尖,尴尬地看了林岑一眼,“这是个误会。”
方才他感觉到有人在窥探自己,一开始还以为是相熟的猎户同自己开玩笑,本不想放在心上。可是那窥探的目光越来越强烈,引得他不得不出手了。不出手也就罢了,一出手,秦易发现对方竟然是个硬茬子,一时间两人打得难解难分……
林岑不好意思道:“都怪我不知轻重,想和秦兄弟开个玩笑,却忘记了他身手有多利落……”话没说完,两行鼻血从他鼻腔中滚落,林岑抬手擦去鼻血打着哈哈:“天热,上火,上火。”
旧友见面,怎么能不邀请到家中来坐坐?因此回去的时候,林岑同秦易一起坐在了车厢外,架起了马车。两人有说有笑,回忆着在军中的酸甜苦乐。
听着车帘外传来的说笑声,秦朗轻轻拉了拉简嘉的衣袖,小声道:“姐姐,我从没见兄长笑得这么开心过,外面那个林伯伯一定是他很好的兄弟。”
简嘉笑着摸了摸秦朗的软发:“将来你也会有同样好的兄弟,比如你成章师兄和子初师兄。”顿了顿后她缓声道:“等什么时候有空,你可以邀请你的两位师兄来我们家玩耍。”
秦朗抿了抿唇,有些迟疑地说道:“我想他们不一定会来。”杜文昌家里有冰室,还有侍女扇扇子,两位师兄都不愿意去,他家里远没有范夫子家好,师兄们能过来吗?
简嘉笑道:“没事,你邀请了看看,邀不邀请是你的事,来不来是他们的事。”
秦朗点了点头:“好,等下次休沐之前,我邀请他们看看。”
马车缓缓停在了秦家的院落中,林岑环视着山坳间宁静的农家院落,肿胀的双眼中满是惊叹。院中的菜地整齐排开,菜地中的菜虽然被太阳晒得有些蔫吧,可不难看出品种之多管理之好。再看向菜地后方的屋子,虽然看起来有些年份,可收拾得干干净净,廊檐下的木头堆放得整整齐齐……
有猫有狗有果园有鱼塘,还有家人相伴……林岑咧嘴笑了笑,眼中的晶莹混着血,笑起来像哭似的:“秦老弟,你现在过的真是神仙日子啊!”
秦易微笑着将螃蟹车从马车上卸下,眼神温柔地看了简嘉一眼,都是因为嘉儿,他们一家才能过上这么好的生活。
一行人到家时已经过了午时,来不及做饭,只能用早上剩下的凉皮垫了肚子。好在林岑半点都不挑剔,他捧着大碗蹲在秦家的廊檐下,一口凉皮一口蒜,一连吃了五碗凉皮,他才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碗筷:“弟妹好厨艺!”
简嘉笑道:“时间仓促,中午先委屈三哥了,晚上我做几道好菜,你和秦易坐下好好聊聊。”林岑是秦易的朋友,简嘉跟着秦易唤人准没错。
下午时分,原本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堆积起了厚厚的云朵,直到这时简嘉才明白这几天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闷热,原来是台风前的闷热。
台风来得很快云层堆起没到半个时辰,瓢泼的大雨便从天而降,水汽带来的凉意冲散了屋中的闷热,让厨房中的简嘉舒坦了不少。
*
天一热,秦家人更爱吃一些口感清爽的菜肴。简嘉利用秦家现有的食材随意搭配,做出了一桌清爽的农家菜。比起往常吃晚饭,只多了两道菜。秦易将厨房中的方桌搬到了西厢房中,结实的方桌上摆了满满的菜肴,其中最显眼的应当是桌角那一坛甜米酒了。
前段时间简嘉逛杂货铺的时候发现了甜酒曲,就买了一些回来尝试着用了。没想到第一次做甜米酒就格外成功,做出来的米酒气味芳香,口感甘甜,就连秦朗喝得都停不下来。
刚做好的米酒只有甜味,酒精度数不算高,可是放在架子上几日后,一开坛口,一股浓郁的甜酒味便迎面而来。这时候品尝,口感依然甘甜,只是后劲十足,稍不留意就会被这甜甜的米酒醉倒。简嘉和秦朗已经无法饮用这坛米酒,正巧能拿出来招待客人。
秦易给林岑倒了满满一碗甜米酒,又给自己添了整碗酒,他端起大碗起身弯腰:“三哥,敬你。”
林岑赶紧摁着秦易坐下:“千万别这么客气,说起来今天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这样,我自罚一碗!”说罢林岑端着大碗喝了一大口,一口米酒还没入喉,他的双眸已经惊讶的睁大了。
这酒口感顺滑,甜味沿着舌尖一路蔓延,所过之处每个细胞都欢呼起来。细细品砸间又能品尝到大米的清香,经过发酵的酒香气温柔缠绵。只喝了第一口,林岑的动作便慢了下来,这是值得他细品的琼浆玉液,可不能被他鲸吞牛饮糟蹋了。
林岑和很多人一起吃过饭,经历的宴会大大小小几百场,可没有哪一次的感觉像今天这般奇妙。抬眼看去,秦易一家正围坐在桌边说说笑笑,他们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加入而局促不安,自己也没有因为他们的聊天而觉得受到了冷漠。
最神奇的是面前的这一桌菜,看着普通的菜肴,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无论是荤菜还是素菜,吃起来都有独特的口感和滋味。谈笑中简嘉和秦朗他们已经吃饱了,简嘉收拾了碍事的碗筷,“三哥,您和秦易慢慢吃慢慢聊,我们就不打扰你们谈心了。有什么事,唤一声就好。”
待到西厢房中只剩下了林岑和秦易,林岑忍不住夸道:“秦老弟,你娶了一位好娘子啊!”机缘巧合下,林岑做了大户人家的护院,说来也巧,他的东家不是别人,正是皇商崔巍。崔巍派他查一查简嘉的情况,却没想到他跟着简嘉却意外看到了曾经的部下秦易,更没想到简嘉是秦易的娘子。
绕来绕去,大家还是熟人!要不是因为简嘉,林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秦易了。
秦易笑着同林岑碰了碗:“嘉儿确实是个好姑娘,不过三哥你有所不知,嘉儿她只是我名义上的娘子,我和她只有夫妻的虚名。”说着便将他凑彩礼娶简嘉的前因后果同林岑说了一遍。
林岑听完后唏嘘不已:“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啊!”
米酒后劲十足,一碗酒下肚,林岑的面皮已经开始涨红了。推杯换盏间,秦易的话也多了起来,“三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从将军变成了护院了?”而且从西北到鸡鸣镇上千里,林岑的老家又在西北,无论从哪个原因分析,他都不可能出现在鸡鸣镇。
林岑长叹一声,懊恼道:“此事说来话长。你知道,我是元帅的亲信,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后辈。”
秦易缓缓点了点头:“此事有所耳闻。”在炽翎军中的那几年,他从一脸懵逼的大头兵渐渐变成了林岑直属的斥候队队长,有些事情就算他不想知道也会有人告诉他。林岑同元帅沾亲带故,名义上算是元帅的侄儿,有很多人说,等元帅退下之后,林岑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任炽翎军的元帅。
林岑喝了一大口米酒,放下酒盏后伸手指了指天,眼眶开始泛红:“炽翎军二十万雄师,虎符至今在元帅手中,圣上一日不禅位,虎符一日不易主。可圣上终究年迈,迟早一日新帝要上位。关键是,谁是新帝?”
秦易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苦笑一声:“三哥,我只是个百姓。”在军中时,他是个听命行事的斥候。离开军营,他又是个平头百姓。朝堂风云,他怎么知道?
林岑“哈”的一声笑了,笑着笑着脸上的表情变得阴翳:“谁能拿到虎符,谁就是下一任新帝。太子、淮王、梁王……谁不想要炽翎军二十万雄师?可元帅忠于圣上,坚决不站任何一位皇子。若你是其中的某位皇子,你当如何?”
秦易仿佛有些明白了:“我会派探子渗入炽翎军,想办法接近元帅,策反他甚至杀了他。”
林岑微微颔首,欣慰地拍了拍秦易的肩膀:“秦老弟这些年没白在军营呆,不过你放心,炽翎军是元帅的地盘,那些人想要动老元帅怕是没那么容易。动不了元帅,就只能想办法剪了元帅的左膀右臂,换成自己的人上。”
林岑就是那个倒霉的不知被哪个皇子剪掉的臂膀,对方手段高明,他只是出了一趟军营就遭受了伏击,随他一起出行的三十多名兄弟全部遭难,只活了他一人。
“老子被捅了三个大窟窿,血都快流干了,要不是遇到了崔巍的货队正巧路过,这条命也就交代了。”林岑眼底通红,想到那时的遭遇,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好不容易活下来,我拼命想要回军中报信,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成了叛军。”
“我们老林家世代忠良,他们为了抹黑我,给我安了个叛军的名头,说我投靠了敌国,发下了追杀令!见我者杀无赦……”
秦易终于明白林岑为什么会模样大变了遮遮掩掩了,他能活下来实属侥幸:“难怪你会成为崔巍的护院。”
林岑擦了一把脸,抽了一下鼻涕,“不然还能怎样?这半年我无数次派人去西北打听,可是听到的消息都不尽人意。有时候我甚至想着,要是那天和兄弟们一起死了或许是好事,就不用独自一人面对这个烂摊子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或许老天爷让最不擅长勾心斗角的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为兄弟们洗清冤屈。为了兄弟们,为了洗刷我身上的冤屈,别说做护院,就算做乞丐,我也无悔。”
秦易连忙在林岑的碗中添上了米酒:“三哥别难过,人活着就有希望。那你现在知道是谁对你下的黑手吗?”
林岑眼神黯淡:“实不相瞒秦老弟,我不知。事发突然,我毫无防备。那人能对我们下如此狠手,必定做了万全准备。我独身一人,连回营都做不到,更别说探明是谁下的手了。”独身一人太难了……
想到这里,林岑无比羡慕地拍拍秦易的肩膀:“幸亏那时你坚持要回家照顾幼弟,若是当时你听我的话留在军中,只怕现在也成了刀下亡魂。”
“你对我提出要走的时候,我气恼了好一阵,觉得你胸无大志,白瞎了这么好的身手,这么聪明的脑子。你不知道,我当时真心想着拉你一把,升你做我的前锋大将。你这一走,所有的功勋换成了几两银钱,我那时恨哪,恨铁不成钢。”
“可今天再遇到你,看到你的家人,看到你的家里,说实话,我羡慕了。秦易,还是你聪明啊,早早的离开了纷扰之地,一家子和和美美,不像我,不像我……”
说道伤心处,林岑再也绷不住泪了:“我十岁随着元帅进了炽翎军,十五年没有回家门,我老娘想我想得眼睛都哭瞎了。你说,我现在这样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啊……一将功成万骨枯,成的只是那一将,谁能保证我不会成为枯骨中的一员呢?”
听着林岑压抑的哭声,秦易眼眶也红了,他没说话,只是举起了手中的酒盏同林岑重重碰了一杯:“喝。”
林岑一口将碗中的米酒喝完,隐忍又压抑的哭着:“天道不公啊,秦兄弟,我心里苦啊……苦啊……”
林岑本是性格豪爽之人,如果不是糟了难,此时还在炽翎军中领着手下的将帅们打仗。突如其来的灾难磨了他的性子,拔了他的爪牙,让豪放的他变得沉默。做崔家护院半年,林岑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百句,今日看到了旧部,压抑了半年的情绪终于爆发。
林岑抱起米酒坛子仰头往口中直灌酒:“去他妈的争斗,去他妈的打仗,去他妈的建功立业封王拜相,去他妈的……”
满满一大坛米酒几乎都进了林岑一人的肚子里,就算他酒量惊人,此刻也开始醉了。林岑身形摇晃了两下,身体不受控制地往桌上扑去。秦易眼疾手快的接住了他手中快要落下的酒坛子,这是嘉儿特意买来的酒坛子,可不能摔碎了。
简嘉手一顿,针尖扎入指头,疼得她“嘶”了一声。听着厨房那边隐约传来的醉话,她嘬去了指尖的血花,摇头轻叹了一声:“众生皆苦,唯有自渡啊……”
缓了缓后,简嘉给自己竖起了拇指:“不愧是我,竟然能说出这么禅意的话来了。”笑了几声后,她低下头来继续缝制纱布,如果可以的话,她想在今晚就做出大景第一道纱门出来。
就在简嘉将最后一片磁石裹在纱布中时,窗外传来了脚步声,抬眼从窗户看去,只见秦易正背着林岑从窗前经过。林岑面色潮红,呼声震天,而秦易的面色也微微发红,不过看他的脚步倒还稳当。简嘉关切的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秦易轻声应道:“不用。”
事实证明,秦易此刻神智还算清醒,将林岑放到自己床上之后,他还折回到西厢房中收拾了碗筷桌椅,一切都收拾妥当了,他才灭了蜡烛。
原以为自己收拾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抬眼看去,却见简嘉的房间中还亮着光。从蒙了轻纱的窗户中看去,能看见披散着头发的嘉儿正在缝制东西。
秦易走到了窗前,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敲了敲木窗。
“笃笃笃”。
敲了三下不过瘾,秦易又连续敲了好几个三下。秦猎户像是发现了新玩具,曲着手指隔着纱窗轻轻敲着简嘉的窗户。
简嘉无奈的看去,就见秦易素来锐利的眼神有些涣散,隔着纱窗也能看见他泛红的俊脸。她了然地睁大了眼,秦猎户这是……喝醉了?
简嘉轻笑着,声音柔软的问道:“秦猎户,你喝醉了吗?”
秦易认真地点点头,闷闷地应了一声:“嗯,我喝醉了。”
简嘉差点笑出声来,她微微歪着头,继续用柔软的声音哄着秦易:“那秦猎户,你现在要去睡觉吗?”
秦易愣愣的隔着纱窗同简嘉对望,隔着轻纱,简嘉的面容看得不是很清楚,可是他却觉得这样的嘉儿看起来好看极了。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秦易感觉自己的胸口像是有一团火焰在跳动,他睡不着,只想看简嘉两眼,听她说几句话。
简嘉说了什么,他其实听得不是很分明,但是他喜欢那软软的语调,会下意识的跟着重复:“嗯,要去睡觉。”
简嘉笑吟吟的对秦易挥挥手:“那行,晚安哦~”
轻纱后的窗户关上了,窗上的人影侧头轻轻吹灭了蜡烛。秦易的世界突然变成了一片黑,台风卷着雨水拍打在秦易的后背上,凉意让他的理智回魂。
秦易抬手揉了一把脸,后退几步后,秦猎户用只剩气流的声音缓声道:“晚安。”
虽是深夜,世界却格外嘈杂,院中雨水滴答,屋后俊俊打着响鼻,东边的卧室中,林岑的呼噜声震天。秦易背靠着西边的墙盘膝坐在地上,一墙之隔的身后,简嘉已经陷入了熟睡中。
许是喝了酒的原因,又或许是今天和林岑回忆了很多过去的事情,秦易此刻无比清醒。他无法入睡,只要一闭眼,耳边就会回响起隆隆的战鼓声和兄弟们冲锋时的喊杀声,脑海中就会回忆起兄弟们死不瞑目的双眼和他们身下同泥土混在一起的血。
方才吃饭时,林岑说羡慕他,觉得他是最聪明的那个,早早离开了是非之地,回家过自己的小日子……
其实不是的,他并不聪明,幼时读书没有天分,考不上秀才做不了状元。去了军中,一开始时看不懂舆图记不清各种符号和手势。他不会审时度势,也不能能言善辩,在军中时若不是林岑赏识,凭他的性子,也不知道得罪多少人,死过多少次了。
初入军营时,他也曾有过雄图大志,想要多杀几个敌人,赚一份军功回家让爹娘高兴高兴。若是有运气,能杀了敌方的几个将领,说不定也能捞个将军当一当。可后来,他的雄心早已在一次次冲锋陷阵中被磨平,壮志已经消失在兄弟们的尸山血海中。
他所在的斥候小队,最初时有二十三人,入营后第三年,这二十三人中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死了。不断有新人进来填补死去的人的空缺,直到他离开炽翎军,他见证了八十多位斥候的惨烈死法。
当然,战场上死的人更多,一场战役后,大地上堆积着数不清的尸身。战场的灰烬熏得天空灰蒙蒙,放眼看去,世界只剩下了黑白色。
没有人知道在军中后面的那一年,每天晚上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他在无数个夜晚审问自己的内心,眼前的一切,真的是他期望的吗?是他想要的吗?
最终他不得不认清一个现实:他是个没有雄图大志的普通人,比起建功立业,只想好好的活着。
秦易弯下了腰,如之前在炽翎军中那样,将头埋在了双臂间。
作者有话说:
前段时间,我家猫为了捉楼下鸽子跳到了楼下的平台上,为了把它捉回来,我从楼下邻居的窗户翻到了平台上。在我想象中,我应该像电影上那样身轻如燕飞檐走壁,区区窗台而已,翻上去轻轻松松。
事实上,我像个狗熊似的,笨手笨脚。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自己如果穿越,能上阵杀敌冲锋陷阵,其实真到了那个时候,可能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第44章第四十四章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狂风暴雨持续了三日,风雨过后秦家本就脆弱的屋顶瓦片遭受了不可逆转的伤害。雨过天晴后,简嘉和秦易决定找人来翻修屋顶。
趁着这次翻修屋顶,简嘉想着顺便将家中的布局变一变。秦家虽然大,可是在她看来有很多空间都浪费了,而且每一间屋子的采光都不太好。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她想好好规划一下家里布局,再在能力范围之内装修一下屋子。合理利用每一间屋子的同时,也能让家变得更舒适。
可这样一来,普通的木瓦匠就做不了这活了。好在范夫子认识技艺高超的钻瓦匠,在他的引荐下,简嘉用三十两银子请了城里专门给大户人家建房子的施工队。同领队沟通了改建方案之后,十人的施工队浩浩荡荡进了秦家所在的山坳。
改建屋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便事先已经沟通过,真正动工时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段时间简嘉和秦易同施工队一起忙碌着,一点点重建着自己的家园。
这是个大工程,需要先将屋中的家具搬出去,再掀了房顶铲了墙皮,换了腐朽的椽子柱子……即便每日加班加点,也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完工。家中忙碌又凌乱,没有多余的精力接送秦朗罢了,还会影响他学习休息。幸好范夫子伸出援手,让秦朗暂住在了自己家里。
住在夫子家其实挺好的,夫子很照顾他给了他一间干净舒适的小房间,每日他都能和两位师兄同进同出,看书练字的时间也变长了。只是几日看不到家里人,秦朗还是控制不住的开始想家了。
不知道花毛它们好不好?它们最喜欢柔软的草叶,兄长和姐姐这么忙,还有空出去割草喂它们吗?不知道家里的两只兔子是不是还在挑食?还有将军和刺客,它们有没有想念自己啊?最重要的是兄长姐姐和二叔他们,这段时间有好好吃饭吗?他们休息好了吗?
惦记着这些问题,秦朗难得的失眠了,等他听到成章师兄敲门的声音时,已经比平时晚了半个时辰。
范成章伸手摸了摸秦朗的额头,担忧地问道:“怎么了秦师弟?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我向爷爷说一声,今日你好好休息,早课就不用去上了。”
秦朗手忙脚乱的穿着衣裳,“我没问题,要去上早课的。多谢范师兄叫醒我。”要不然这会儿他还在和周公相会。
秦易摸了摸鼻尖,尴尬地看了林岑一眼,“这是个误会。”
方才他感觉到有人在窥探自己,一开始还以为是相熟的猎户同自己开玩笑,本不想放在心上。可是那窥探的目光越来越强烈,引得他不得不出手了。不出手也就罢了,一出手,秦易发现对方竟然是个硬茬子,一时间两人打得难解难分……
林岑不好意思道:“都怪我不知轻重,想和秦兄弟开个玩笑,却忘记了他身手有多利落……”话没说完,两行鼻血从他鼻腔中滚落,林岑抬手擦去鼻血打着哈哈:“天热,上火,上火。”
旧友见面,怎么能不邀请到家中来坐坐?因此回去的时候,林岑同秦易一起坐在了车厢外,架起了马车。两人有说有笑,回忆着在军中的酸甜苦乐。
听着车帘外传来的说笑声,秦朗轻轻拉了拉简嘉的衣袖,小声道:“姐姐,我从没见兄长笑得这么开心过,外面那个林伯伯一定是他很好的兄弟。”
简嘉笑着摸了摸秦朗的软发:“将来你也会有同样好的兄弟,比如你成章师兄和子初师兄。”顿了顿后她缓声道:“等什么时候有空,你可以邀请你的两位师兄来我们家玩耍。”
秦朗抿了抿唇,有些迟疑地说道:“我想他们不一定会来。”杜文昌家里有冰室,还有侍女扇扇子,两位师兄都不愿意去,他家里远没有范夫子家好,师兄们能过来吗?
简嘉笑道:“没事,你邀请了看看,邀不邀请是你的事,来不来是他们的事。”
秦朗点了点头:“好,等下次休沐之前,我邀请他们看看。”
马车缓缓停在了秦家的院落中,林岑环视着山坳间宁静的农家院落,肿胀的双眼中满是惊叹。院中的菜地整齐排开,菜地中的菜虽然被太阳晒得有些蔫吧,可不难看出品种之多管理之好。再看向菜地后方的屋子,虽然看起来有些年份,可收拾得干干净净,廊檐下的木头堆放得整整齐齐……
有猫有狗有果园有鱼塘,还有家人相伴……林岑咧嘴笑了笑,眼中的晶莹混着血,笑起来像哭似的:“秦老弟,你现在过的真是神仙日子啊!”
秦易微笑着将螃蟹车从马车上卸下,眼神温柔地看了简嘉一眼,都是因为嘉儿,他们一家才能过上这么好的生活。
一行人到家时已经过了午时,来不及做饭,只能用早上剩下的凉皮垫了肚子。好在林岑半点都不挑剔,他捧着大碗蹲在秦家的廊檐下,一口凉皮一口蒜,一连吃了五碗凉皮,他才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碗筷:“弟妹好厨艺!”
简嘉笑道:“时间仓促,中午先委屈三哥了,晚上我做几道好菜,你和秦易坐下好好聊聊。”林岑是秦易的朋友,简嘉跟着秦易唤人准没错。
下午时分,原本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堆积起了厚厚的云朵,直到这时简嘉才明白这几天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闷热,原来是台风前的闷热。
台风来得很快云层堆起没到半个时辰,瓢泼的大雨便从天而降,水汽带来的凉意冲散了屋中的闷热,让厨房中的简嘉舒坦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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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热,秦家人更爱吃一些口感清爽的菜肴。简嘉利用秦家现有的食材随意搭配,做出了一桌清爽的农家菜。比起往常吃晚饭,只多了两道菜。秦易将厨房中的方桌搬到了西厢房中,结实的方桌上摆了满满的菜肴,其中最显眼的应当是桌角那一坛甜米酒了。
前段时间简嘉逛杂货铺的时候发现了甜酒曲,就买了一些回来尝试着用了。没想到第一次做甜米酒就格外成功,做出来的米酒气味芳香,口感甘甜,就连秦朗喝得都停不下来。
刚做好的米酒只有甜味,酒精度数不算高,可是放在架子上几日后,一开坛口,一股浓郁的甜酒味便迎面而来。这时候品尝,口感依然甘甜,只是后劲十足,稍不留意就会被这甜甜的米酒醉倒。简嘉和秦朗已经无法饮用这坛米酒,正巧能拿出来招待客人。
秦易给林岑倒了满满一碗甜米酒,又给自己添了整碗酒,他端起大碗起身弯腰:“三哥,敬你。”
林岑赶紧摁着秦易坐下:“千万别这么客气,说起来今天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这样,我自罚一碗!”说罢林岑端着大碗喝了一大口,一口米酒还没入喉,他的双眸已经惊讶的睁大了。
这酒口感顺滑,甜味沿着舌尖一路蔓延,所过之处每个细胞都欢呼起来。细细品砸间又能品尝到大米的清香,经过发酵的酒香气温柔缠绵。只喝了第一口,林岑的动作便慢了下来,这是值得他细品的琼浆玉液,可不能被他鲸吞牛饮糟蹋了。
林岑和很多人一起吃过饭,经历的宴会大大小小几百场,可没有哪一次的感觉像今天这般奇妙。抬眼看去,秦易一家正围坐在桌边说说笑笑,他们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加入而局促不安,自己也没有因为他们的聊天而觉得受到了冷漠。
最神奇的是面前的这一桌菜,看着普通的菜肴,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无论是荤菜还是素菜,吃起来都有独特的口感和滋味。谈笑中简嘉和秦朗他们已经吃饱了,简嘉收拾了碍事的碗筷,“三哥,您和秦易慢慢吃慢慢聊,我们就不打扰你们谈心了。有什么事,唤一声就好。”
待到西厢房中只剩下了林岑和秦易,林岑忍不住夸道:“秦老弟,你娶了一位好娘子啊!”机缘巧合下,林岑做了大户人家的护院,说来也巧,他的东家不是别人,正是皇商崔巍。崔巍派他查一查简嘉的情况,却没想到他跟着简嘉却意外看到了曾经的部下秦易,更没想到简嘉是秦易的娘子。
绕来绕去,大家还是熟人!要不是因为简嘉,林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秦易了。
秦易笑着同林岑碰了碗:“嘉儿确实是个好姑娘,不过三哥你有所不知,嘉儿她只是我名义上的娘子,我和她只有夫妻的虚名。”说着便将他凑彩礼娶简嘉的前因后果同林岑说了一遍。
林岑听完后唏嘘不已:“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啊!”
米酒后劲十足,一碗酒下肚,林岑的面皮已经开始涨红了。推杯换盏间,秦易的话也多了起来,“三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从将军变成了护院了?”而且从西北到鸡鸣镇上千里,林岑的老家又在西北,无论从哪个原因分析,他都不可能出现在鸡鸣镇。
林岑长叹一声,懊恼道:“此事说来话长。你知道,我是元帅的亲信,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后辈。”
秦易缓缓点了点头:“此事有所耳闻。”在炽翎军中的那几年,他从一脸懵逼的大头兵渐渐变成了林岑直属的斥候队队长,有些事情就算他不想知道也会有人告诉他。林岑同元帅沾亲带故,名义上算是元帅的侄儿,有很多人说,等元帅退下之后,林岑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任炽翎军的元帅。
林岑喝了一大口米酒,放下酒盏后伸手指了指天,眼眶开始泛红:“炽翎军二十万雄师,虎符至今在元帅手中,圣上一日不禅位,虎符一日不易主。可圣上终究年迈,迟早一日新帝要上位。关键是,谁是新帝?”
秦易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苦笑一声:“三哥,我只是个百姓。”在军中时,他是个听命行事的斥候。离开军营,他又是个平头百姓。朝堂风云,他怎么知道?
林岑“哈”的一声笑了,笑着笑着脸上的表情变得阴翳:“谁能拿到虎符,谁就是下一任新帝。太子、淮王、梁王……谁不想要炽翎军二十万雄师?可元帅忠于圣上,坚决不站任何一位皇子。若你是其中的某位皇子,你当如何?”
秦易仿佛有些明白了:“我会派探子渗入炽翎军,想办法接近元帅,策反他甚至杀了他。”
林岑微微颔首,欣慰地拍了拍秦易的肩膀:“秦老弟这些年没白在军营呆,不过你放心,炽翎军是元帅的地盘,那些人想要动老元帅怕是没那么容易。动不了元帅,就只能想办法剪了元帅的左膀右臂,换成自己的人上。”
林岑就是那个倒霉的不知被哪个皇子剪掉的臂膀,对方手段高明,他只是出了一趟军营就遭受了伏击,随他一起出行的三十多名兄弟全部遭难,只活了他一人。
“老子被捅了三个大窟窿,血都快流干了,要不是遇到了崔巍的货队正巧路过,这条命也就交代了。”林岑眼底通红,想到那时的遭遇,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好不容易活下来,我拼命想要回军中报信,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成了叛军。”
“我们老林家世代忠良,他们为了抹黑我,给我安了个叛军的名头,说我投靠了敌国,发下了追杀令!见我者杀无赦……”
秦易终于明白林岑为什么会模样大变了遮遮掩掩了,他能活下来实属侥幸:“难怪你会成为崔巍的护院。”
林岑擦了一把脸,抽了一下鼻涕,“不然还能怎样?这半年我无数次派人去西北打听,可是听到的消息都不尽人意。有时候我甚至想着,要是那天和兄弟们一起死了或许是好事,就不用独自一人面对这个烂摊子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或许老天爷让最不擅长勾心斗角的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为兄弟们洗清冤屈。为了兄弟们,为了洗刷我身上的冤屈,别说做护院,就算做乞丐,我也无悔。”
秦易连忙在林岑的碗中添上了米酒:“三哥别难过,人活着就有希望。那你现在知道是谁对你下的黑手吗?”
林岑眼神黯淡:“实不相瞒秦老弟,我不知。事发突然,我毫无防备。那人能对我们下如此狠手,必定做了万全准备。我独身一人,连回营都做不到,更别说探明是谁下的手了。”独身一人太难了……
想到这里,林岑无比羡慕地拍拍秦易的肩膀:“幸亏那时你坚持要回家照顾幼弟,若是当时你听我的话留在军中,只怕现在也成了刀下亡魂。”
“你对我提出要走的时候,我气恼了好一阵,觉得你胸无大志,白瞎了这么好的身手,这么聪明的脑子。你不知道,我当时真心想着拉你一把,升你做我的前锋大将。你这一走,所有的功勋换成了几两银钱,我那时恨哪,恨铁不成钢。”
“可今天再遇到你,看到你的家人,看到你的家里,说实话,我羡慕了。秦易,还是你聪明啊,早早的离开了纷扰之地,一家子和和美美,不像我,不像我……”
说道伤心处,林岑再也绷不住泪了:“我十岁随着元帅进了炽翎军,十五年没有回家门,我老娘想我想得眼睛都哭瞎了。你说,我现在这样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啊……一将功成万骨枯,成的只是那一将,谁能保证我不会成为枯骨中的一员呢?”
听着林岑压抑的哭声,秦易眼眶也红了,他没说话,只是举起了手中的酒盏同林岑重重碰了一杯:“喝。”
林岑一口将碗中的米酒喝完,隐忍又压抑的哭着:“天道不公啊,秦兄弟,我心里苦啊……苦啊……”
林岑本是性格豪爽之人,如果不是糟了难,此时还在炽翎军中领着手下的将帅们打仗。突如其来的灾难磨了他的性子,拔了他的爪牙,让豪放的他变得沉默。做崔家护院半年,林岑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百句,今日看到了旧部,压抑了半年的情绪终于爆发。
林岑抱起米酒坛子仰头往口中直灌酒:“去他妈的争斗,去他妈的打仗,去他妈的建功立业封王拜相,去他妈的……”
满满一大坛米酒几乎都进了林岑一人的肚子里,就算他酒量惊人,此刻也开始醉了。林岑身形摇晃了两下,身体不受控制地往桌上扑去。秦易眼疾手快的接住了他手中快要落下的酒坛子,这是嘉儿特意买来的酒坛子,可不能摔碎了。
简嘉手一顿,针尖扎入指头,疼得她“嘶”了一声。听着厨房那边隐约传来的醉话,她嘬去了指尖的血花,摇头轻叹了一声:“众生皆苦,唯有自渡啊……”
缓了缓后,简嘉给自己竖起了拇指:“不愧是我,竟然能说出这么禅意的话来了。”笑了几声后,她低下头来继续缝制纱布,如果可以的话,她想在今晚就做出大景第一道纱门出来。
就在简嘉将最后一片磁石裹在纱布中时,窗外传来了脚步声,抬眼从窗户看去,只见秦易正背着林岑从窗前经过。林岑面色潮红,呼声震天,而秦易的面色也微微发红,不过看他的脚步倒还稳当。简嘉关切的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秦易轻声应道:“不用。”
事实证明,秦易此刻神智还算清醒,将林岑放到自己床上之后,他还折回到西厢房中收拾了碗筷桌椅,一切都收拾妥当了,他才灭了蜡烛。
原以为自己收拾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抬眼看去,却见简嘉的房间中还亮着光。从蒙了轻纱的窗户中看去,能看见披散着头发的嘉儿正在缝制东西。
秦易走到了窗前,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敲了敲木窗。
“笃笃笃”。
敲了三下不过瘾,秦易又连续敲了好几个三下。秦猎户像是发现了新玩具,曲着手指隔着纱窗轻轻敲着简嘉的窗户。
简嘉无奈的看去,就见秦易素来锐利的眼神有些涣散,隔着纱窗也能看见他泛红的俊脸。她了然地睁大了眼,秦猎户这是……喝醉了?
简嘉轻笑着,声音柔软的问道:“秦猎户,你喝醉了吗?”
秦易认真地点点头,闷闷地应了一声:“嗯,我喝醉了。”
简嘉差点笑出声来,她微微歪着头,继续用柔软的声音哄着秦易:“那秦猎户,你现在要去睡觉吗?”
秦易愣愣的隔着纱窗同简嘉对望,隔着轻纱,简嘉的面容看得不是很清楚,可是他却觉得这样的嘉儿看起来好看极了。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秦易感觉自己的胸口像是有一团火焰在跳动,他睡不着,只想看简嘉两眼,听她说几句话。
简嘉说了什么,他其实听得不是很分明,但是他喜欢那软软的语调,会下意识的跟着重复:“嗯,要去睡觉。”
简嘉笑吟吟的对秦易挥挥手:“那行,晚安哦~”
轻纱后的窗户关上了,窗上的人影侧头轻轻吹灭了蜡烛。秦易的世界突然变成了一片黑,台风卷着雨水拍打在秦易的后背上,凉意让他的理智回魂。
秦易抬手揉了一把脸,后退几步后,秦猎户用只剩气流的声音缓声道:“晚安。”
虽是深夜,世界却格外嘈杂,院中雨水滴答,屋后俊俊打着响鼻,东边的卧室中,林岑的呼噜声震天。秦易背靠着西边的墙盘膝坐在地上,一墙之隔的身后,简嘉已经陷入了熟睡中。
许是喝了酒的原因,又或许是今天和林岑回忆了很多过去的事情,秦易此刻无比清醒。他无法入睡,只要一闭眼,耳边就会回响起隆隆的战鼓声和兄弟们冲锋时的喊杀声,脑海中就会回忆起兄弟们死不瞑目的双眼和他们身下同泥土混在一起的血。
方才吃饭时,林岑说羡慕他,觉得他是最聪明的那个,早早离开了是非之地,回家过自己的小日子……
其实不是的,他并不聪明,幼时读书没有天分,考不上秀才做不了状元。去了军中,一开始时看不懂舆图记不清各种符号和手势。他不会审时度势,也不能能言善辩,在军中时若不是林岑赏识,凭他的性子,也不知道得罪多少人,死过多少次了。
初入军营时,他也曾有过雄图大志,想要多杀几个敌人,赚一份军功回家让爹娘高兴高兴。若是有运气,能杀了敌方的几个将领,说不定也能捞个将军当一当。可后来,他的雄心早已在一次次冲锋陷阵中被磨平,壮志已经消失在兄弟们的尸山血海中。
他所在的斥候小队,最初时有二十三人,入营后第三年,这二十三人中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死了。不断有新人进来填补死去的人的空缺,直到他离开炽翎军,他见证了八十多位斥候的惨烈死法。
当然,战场上死的人更多,一场战役后,大地上堆积着数不清的尸身。战场的灰烬熏得天空灰蒙蒙,放眼看去,世界只剩下了黑白色。
没有人知道在军中后面的那一年,每天晚上他是怎么熬过来的。他在无数个夜晚审问自己的内心,眼前的一切,真的是他期望的吗?是他想要的吗?
最终他不得不认清一个现实:他是个没有雄图大志的普通人,比起建功立业,只想好好的活着。
秦易弯下了腰,如之前在炽翎军中那样,将头埋在了双臂间。
作者有话说:
前段时间,我家猫为了捉楼下鸽子跳到了楼下的平台上,为了把它捉回来,我从楼下邻居的窗户翻到了平台上。在我想象中,我应该像电影上那样身轻如燕飞檐走壁,区区窗台而已,翻上去轻轻松松。
事实上,我像个狗熊似的,笨手笨脚。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自己如果穿越,能上阵杀敌冲锋陷阵,其实真到了那个时候,可能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第44章第四十四章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狂风暴雨持续了三日,风雨过后秦家本就脆弱的屋顶瓦片遭受了不可逆转的伤害。雨过天晴后,简嘉和秦易决定找人来翻修屋顶。
趁着这次翻修屋顶,简嘉想着顺便将家中的布局变一变。秦家虽然大,可是在她看来有很多空间都浪费了,而且每一间屋子的采光都不太好。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她想好好规划一下家里布局,再在能力范围之内装修一下屋子。合理利用每一间屋子的同时,也能让家变得更舒适。
可这样一来,普通的木瓦匠就做不了这活了。好在范夫子认识技艺高超的钻瓦匠,在他的引荐下,简嘉用三十两银子请了城里专门给大户人家建房子的施工队。同领队沟通了改建方案之后,十人的施工队浩浩荡荡进了秦家所在的山坳。
改建屋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便事先已经沟通过,真正动工时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段时间简嘉和秦易同施工队一起忙碌着,一点点重建着自己的家园。
这是个大工程,需要先将屋中的家具搬出去,再掀了房顶铲了墙皮,换了腐朽的椽子柱子……即便每日加班加点,也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完工。家中忙碌又凌乱,没有多余的精力接送秦朗罢了,还会影响他学习休息。幸好范夫子伸出援手,让秦朗暂住在了自己家里。
住在夫子家其实挺好的,夫子很照顾他给了他一间干净舒适的小房间,每日他都能和两位师兄同进同出,看书练字的时间也变长了。只是几日看不到家里人,秦朗还是控制不住的开始想家了。
不知道花毛它们好不好?它们最喜欢柔软的草叶,兄长和姐姐这么忙,还有空出去割草喂它们吗?不知道家里的两只兔子是不是还在挑食?还有将军和刺客,它们有没有想念自己啊?最重要的是兄长姐姐和二叔他们,这段时间有好好吃饭吗?他们休息好了吗?
惦记着这些问题,秦朗难得的失眠了,等他听到成章师兄敲门的声音时,已经比平时晚了半个时辰。
范成章伸手摸了摸秦朗的额头,担忧地问道:“怎么了秦师弟?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我向爷爷说一声,今日你好好休息,早课就不用去上了。”
秦朗手忙脚乱的穿着衣裳,“我没问题,要去上早课的。多谢范师兄叫醒我。”要不然这会儿他还在和周公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