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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莫名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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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三天就是南宫世家老爷子南宫玄七十大寿的好日子。

    如今的金陵多了许多佩剑带刀的江湖人物、官绅富豪,俊男美女、英雄侠少。

    他们给繁荣的金陵平添了无限生气和美丽的风景,难得如此多的英雄云集,那是金陵数年来未曾见到过的景象。

    客栈东家、酒楼老板,各种商贩无不喜笑颜开,托南宫老爷子洪福,他们这几天门槛可是被踏破了几根。

    凌晨时分,天已透明。

    惊天动地的马蹄声将金陵从沉睡中唤醒。

    数百官军从城门奔腾而入,数百骑虽声势震天却无一丝紊乱,整齐如一。

    手持长矛,腰佩大刀,铠甲鲜明,通过十里长街,浩浩汤汤直奔南宫世家。

    如果有人熟悉军队编制,定会大吃一惊,赫然是捍卫长安安危的最后王牌——北衙七营的左右羽林军。

    万里长奔,气势如虹。

    虎狼一般,迅速封锁了南宫世家的所有出入通道。

    看到这幅场景,几乎所有人都在叹息,南宫世家的寿宴恐怕要变成丧宴了。

    平时南宫老爷子乐善好施,南宫家竟会落得如此下场,无不扼腕叹息。

    两位身披战甲,腰玄钢质长剑,手提丈二红枪的将军,飘身下马,身后跟着十多名侍卫,径直从南宫世家大门走了进去。

    为首之人身高六尺,披着件红色披风,头戴红缨军盔,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沉稳的步伐,浴血的苍凉,以及眼中那电芒般的果敢,无不表明他是位身经百战睿智果敢的将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长安左羽林军副统领——封常清。

    他旁边的将军则是神鹰营营长郭长亭,他比封常清年轻了许多,不到三十,装束和封常清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披风和头上的顶樱均是白色,一眼便可看出他是那种典型的军旅悍将,粗犷豪放,不拘小节。

    对南宫世家的富丽堂皇,他们看也未曾看过一眼。

    那些武士家丁见这等阵势,早就吓得两腿发软,生怕南宫世家即将发生血案牵连到自己,哪里还敢阻拦!

    南宫玄父子骤闻已被官军团团包围相顾一视,不由大骇,南宫世家一向只做正当生意,安分守纪,更何况其与金陵官方、军方的联系都非常紧密,就是上面要动自己也应该早有风声,怎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天降横祸?

    南宫玄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瞬间镇定下来,吩咐南宫宏道:“走,快去迎接几位将军。”

    刚迎出去,封常清一行十余人已至大厅,一路之上,如无人之境。

    南宫玄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了这是长安极少外出的羽林军,难怪自己未曾得到一丝消息。

    不由心中大震,若真是长安上面要动自己,恐怕南宫世家就是有天大的冤屈也洗刷不清。

    拱手强颜笑道:“不知两位将军驾临,南宫玄有失远迎,还请两位将军恕罪。”

    继而转头对身边一女子道:“湘灵还不赶快给两位将军沏茶!”

    封常清冷冷的打量着几人,心中却是在留察四周的环境,那已是他多年的习惯。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不论是生活还是行军,他每到一处首先观察的便是地形,以扬长而避短。

    刚要说话却听大厅之外传来一阵嘈杂,鹰鼻一皱,神光一闪,冰冷地道:“让他进来。”

    我惬意的哼着小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蓝天白云,绿树清风。

    多年来,我第一次发现生活竟是如此美妙。

    想到梅怡君那香喷喷的身子,我几乎忍不住想转回去,抱着她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我轻松愉快的向南宫世家走去,一夜未归,也不知道花妖精有没有等我,等到了什么时候。不知不觉间,竟有些挂念起她来。

    走到南宫世家,却见一队官兵守在门口。

    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一望便知是久经训练的铁血之师。

    外面围着一大群市民,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这下南宫世家怕是真的完了“谁知道他们得罪了什么人“唉,这年头,好人就没个好报却见一人排众而出,向门口走去,喧嚣的议论瞬间鸦鹊无声。

    “嚓”两支铁枪交叉在一起,阻住了去路。

    “南宫世家暂时禁止通行。”

    冷冰冰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对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没给人留下一点猜测的余地。

    我望向他,不由淡淡一笑,铁枪像是被无形的控制,自动分开,他们想阻止他,却赫然发现自己竟动弹不得,像有一道无形的气墙将他们紧紧包围,眼睁睁的看着那人逐渐远去,而在旁人眼中,却以为是他们有意放行。

    “弩箭手准备。”

    虽是心中惊骇莫名,那首领依然忠实的执行命令:不准一人进出!

    我似慢实快的往里边走去,对花妖精我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谁没长眼跑去惹到她了准没好果子吃,我真正担心的是我那不会丝毫武功的小姨子。

    不愧是精锐中的精锐,短短数秒中,几十人的弩箭手集结完毕。

    而我却更快,此时也到大厅之外,大批弓箭手尾随而至。

    “十余年来,本王无时不想再会千秋兄,可惜千秋兄却是贵人事多,一直拖到今天,一晃竟是十年。”

    叶霜飞负手而立,仰望夜空,不由感叹蹉跎岁月,时光如梭。

    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都是这般度过。

    他的站姿很随便,明明就在那里,然而却让人感觉不到他身在何处。

    十余年前,二叶之争,武林无不为之侧目。

    终是邪不胜正。

    叶霜飞败北,退回浙西。

    江南便成了叶千秋的天下。

    “千秋兄可知,这十年本王想你想得好苦。”

    叶双飞那幽幽的语气,就像是分居两地,久别重逢的恋人一般,那岁月煎熬中的急切表露无余。

    叶千秋闻言,亦不由一笑,轻轻道:“十年来,千秋又何曾忘过鬼王一日。”

    叶千秋理解他的感受,因为他也正经历着,他也像他一般时时念起他,这个他最大的威胁。

    叶霜飞自那一败之后苦练爪功,自觉更胜从前,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每一点细微的进步,都是不可想象的艰难,不只是毅力,更需要机缘。

    如今一见叶千秋,他方明白,这十年来进步的不止是自己。

    这江南黑白两道的龙头,彼此望着,良久不语,继而不由哈哈大笑。

    像思念情人一般挂念对手。

    他们也算人间异数。

    “鬼王当心了。”

    话声刚落,叶千秋长剑出鞘,射出一道厉芒,三丈距离转瞬越过,长剑化作重重剑影,罩向叶霜飞身上每一个要害。

    大剑破风声震撼全场。

    不愧是“狂剑”叶千秋。

    叶霜飞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虚实不定,神鬼莫测,隐在暗处,伺机出手。

    如若那样,他将完全占据主动。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但叶千秋不会,被称为“狂剑”的他,一向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势若狂风暴雨,连绵不绝。

    叶霜飞一声轻啸,如蛟龙出海,大鹏展翅,千万道身影迎向那重重巨剑。

    一连串的声音响起,钢铁撞击声不绝于耳。

    叶霜飞戴着那专门设计定做的精钢拳套,与叶千秋剑剑相接,却未曾落实一下,都是相擦而过。

    那一波又一波的剑气和拳风,呼啸声威,众人只觉是千万寒刀割在身上,那股寒气直刺人肌骨,连退数丈,压力方有所减缓。

    由此可想而知,处于正中的两人承受的是多大的压力。

    一阵交接,三丈之内已是拨土三尺,寸草不生。

    “喝”叶千秋一声暴喝,全身一凝,所有力量都集中于剑尖一点,本已滑过的剑身蓦地一转,突然奇迹般的出现在那个不可能的死角。

    “轰”拳套和剑尖第一次正面交接,巨响之后两人暴退数丈。

    墓碑碎石竟都化为灰烬。

    “呼”的一声,两方人马一拥而上。

    两强对峙,阵势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