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5章 黑色的夜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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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点点头,怪不得易晓明对三叔有那么深的感情!
鞠庆才见人家喝着茶水,唠着闲嗑,其乐融融根本就没有还钱的意思,忍不住又催问道:“你们到底打算怎样,还不还钱了,故意把我晾在这里是不是!”
李时这才站起来看看手机:“快到了,我去接接他。”拉着毛雪,对另外俩人道,“一起去接吧!”
“哎——”鞠庆才跳起来拦住他,生怕大家跑了一去不回头,一指毛雪和王琳琳,“你们去接,让她们在这儿等着,你要是不回来咋办!”
“这里的人质还少吗,三叔和弟弟都在。”李时冷冷地说,“我们要是一个小时之内回不来,你再继续打志志不就行了。”
鞠庆才一想也对,他们不可能把弱小和病残的人扔下不管,觉得李时不会骗他,这才气哼哼坐下了。
李时走两步又扭头问鞠庆才:“一共多少钱?”
“四千八百五十四块五。”还有整有零的。
“我脑子不好,记不住。”李时不耐烦地说,“你给我写纸上。”
鞠庆才从包里拿出纸笔,把钱数写在纸上撕给他。
出来门口,毛雪问道:“哪有人来送钱,你骗他是吧?”
李时冷笑一声:“骗他是轻的,我想要他的命,这种人就不配活着。”
“是啊!”毛雪感慨地说,“三叔家里的情况看着就心酸,他还那样逼人,要不是咱们回来,非出人命不可。”
“这种冷血动物就不配活着!”
“咱这是上哪?”毛雪问。
李时并不回答毛雪,扭头对易晓明说:“咱们回家找小混混去可好?”
易晓明大概明白李时的意思了,语气里满是兴奋:“好,小混混一定能干好的!”
天早就黑了多时,山里人睡得早,很多人家都已睡了,即使没睡的,也是关门闭户,家里也不会有很亮的灯光透出来,山村里没有路灯,街上黢黑一片。两个女孩有点胆怯,只好抱男友的抱男友,抱同学的抱同学,紧紧抱着胳膊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走。
“唷,你们村到了晚上怎么死气沉沉的,阴森森的啊,为什么半山腰那里还灯火辉煌的?”
易晓明鼻子里“哼——”了一声,“死气沉沉,村里三分之一的人口都出去打工了,半山腰那里住着猪狗不如的东西,瞎眼的瞎眼,瘸腿的瘸腿,就得有灯照着!要不先去小卖部买个手电筒,省得磕着你们这些小姐的脚趾头。”
下崖有一家唯一的小卖部,门口也挂了一个喷绘的“超市”牌子,这是原先那个供销社演变来的,以前门口挂的是白底黑色宋体字的木牌,山前村供销联合社,这里是易晓明小时候心目中的繁华之地。
晚上村里人没事,买不买东西不说,都喜欢到供销社里边凑堆,那时候很热闹,男人们站在柜台外抽烟聊天,满屋里弥漫着烟草的味道。易晓明朦朦胧胧记得爸爸的音容笑貌,老爸身材高大挺拔,两条长腿在他的感觉里就像柱子一样粗大,小时候在供销社里绕着爸爸的腿追逐——那时多么幸福,想一想都能让人满心的幸福荡漾。
小卖部果然还没关门,这个时间里几乎没有买东西的了,开小卖部的正在跟人下棋,他站柜台里边,柜台外边除了下棋的,还有几个看棋的。这个人是老供销了,大集体时候就干供销员,后来供销社承包,尔后就完全成了个人的经营,这三间屋还是原来的供销社,抬头看货架上方那些发黄的社会主义宣传画,让人似乎回到了六七十年代。
四个人进来,易晓明跟里面这些叔叔大爷爷爷们打招呼,这些人一看:“呦,小明回来了,半年不见,长壮实了!”再看看他领着的女朋友,大高个,长得白白胖胖,都在心里暗暗赞叹小明有眼光,一看就是能干活、会过日子的旺夫相。
从小卖部出来,转过几个胡同,李时发现又有人鬼鬼祟祟地跟上来了。比起那个黎伽人来,这个盯梢的明显很拙劣,连易晓明都发现了,偷偷对李时说:“后面有人跟着咱们,那人是上崖的,外号叫夜猫子,是陈国利的狗腿子!”
这个夜猫子姓陈,年龄也得四十多了吧,长得尖嘴猴腮,大瞪俩眼,尤其是深陷的两颊太夸张,见过他的人全部替他担心,吃饭的时候会不会连腮帮子嚼嚼吃了。
易晓明悄声告诉李时,这个夜猫子早年当过兵,会点功夫,当兵回来一直跟着陈国利在村委里跑腿,虽然不算干部,但是这小子比那些干部还坏。要是干损人利己的事也不算他坏,关键是这小子净喜欢干损人不利己的事,又加上太阴险,往往让人防不胜防,尤其是喜欢祸害下崖的村民,说起他来下崖那些姓易的村民没有一个不恨得咬牙切齿。
也算恶有恶报,后来这小子不知道得了什么怪病,怕光,什么光都怕,大白天根本不敢出门,真要不得不出来的时候,都是把头和脸都蒙住,还要戴厚厚的大墨镜,这一得病把媳妇也给病跑了,到现在还光着。
想不到的是这样一来这小子更成了村里的祸害,白天不见人,晚上倒是出来胡溜溜,村里大闺女小媳妇、小女孩老太太但凡十三岁往上七十五岁以下的,晚上谁也不敢单独到街上来,碰上他就完了。
就他这习性,被叫做夜猫子那是理所当然的。可是看看他现在的打扮,戴着一个黑色的头套,黑衣黑鞋,身上居然还披了一个黑色的斗篷,就这形象简直白瞎了“夜猫子”三个字,应该叫“燕蝙虎”更贴切。
快到家的时候,夜猫子居然不跟了,转向了另一条胡同。
到了易晓明的家门口,李时又看见夜猫子了,从墙角露出贼溜溜半个脸,原来这小子抄近道绕到前边来了,手里还提着一根大木棍子。李时刚才没见他拿棍子,现在手里突然有棍子了,可以想象得到这棍子是他提前放在这里的,也就是说他拿棍子躲在墙角是想偷袭谁!
易晓明打开门,大家走进院子,小混混高兴地扑上来,现在他已经跟大家都很熟了,每个人都过去蹭一下,算是对主人的朋友表示好感。
“夜猫子是不是准备来偷袭我?”易晓明悄悄对李时道,“我看他拿根棍子,这人会功夫,我打不过他,现在可能见咱们人多,没敢下手,怎么办?”
李时点点头,怪不得易晓明对三叔有那么深的感情!
鞠庆才见人家喝着茶水,唠着闲嗑,其乐融融根本就没有还钱的意思,忍不住又催问道:“你们到底打算怎样,还不还钱了,故意把我晾在这里是不是!”
李时这才站起来看看手机:“快到了,我去接接他。”拉着毛雪,对另外俩人道,“一起去接吧!”
“哎——”鞠庆才跳起来拦住他,生怕大家跑了一去不回头,一指毛雪和王琳琳,“你们去接,让她们在这儿等着,你要是不回来咋办!”
“这里的人质还少吗,三叔和弟弟都在。”李时冷冷地说,“我们要是一个小时之内回不来,你再继续打志志不就行了。”
鞠庆才一想也对,他们不可能把弱小和病残的人扔下不管,觉得李时不会骗他,这才气哼哼坐下了。
李时走两步又扭头问鞠庆才:“一共多少钱?”
“四千八百五十四块五。”还有整有零的。
“我脑子不好,记不住。”李时不耐烦地说,“你给我写纸上。”
鞠庆才从包里拿出纸笔,把钱数写在纸上撕给他。
出来门口,毛雪问道:“哪有人来送钱,你骗他是吧?”
李时冷笑一声:“骗他是轻的,我想要他的命,这种人就不配活着。”
“是啊!”毛雪感慨地说,“三叔家里的情况看着就心酸,他还那样逼人,要不是咱们回来,非出人命不可。”
“这种冷血动物就不配活着!”
“咱这是上哪?”毛雪问。
李时并不回答毛雪,扭头对易晓明说:“咱们回家找小混混去可好?”
易晓明大概明白李时的意思了,语气里满是兴奋:“好,小混混一定能干好的!”
天早就黑了多时,山里人睡得早,很多人家都已睡了,即使没睡的,也是关门闭户,家里也不会有很亮的灯光透出来,山村里没有路灯,街上黢黑一片。两个女孩有点胆怯,只好抱男友的抱男友,抱同学的抱同学,紧紧抱着胳膊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走。
“唷,你们村到了晚上怎么死气沉沉的,阴森森的啊,为什么半山腰那里还灯火辉煌的?”
易晓明鼻子里“哼——”了一声,“死气沉沉,村里三分之一的人口都出去打工了,半山腰那里住着猪狗不如的东西,瞎眼的瞎眼,瘸腿的瘸腿,就得有灯照着!要不先去小卖部买个手电筒,省得磕着你们这些小姐的脚趾头。”
下崖有一家唯一的小卖部,门口也挂了一个喷绘的“超市”牌子,这是原先那个供销社演变来的,以前门口挂的是白底黑色宋体字的木牌,山前村供销联合社,这里是易晓明小时候心目中的繁华之地。
晚上村里人没事,买不买东西不说,都喜欢到供销社里边凑堆,那时候很热闹,男人们站在柜台外抽烟聊天,满屋里弥漫着烟草的味道。易晓明朦朦胧胧记得爸爸的音容笑貌,老爸身材高大挺拔,两条长腿在他的感觉里就像柱子一样粗大,小时候在供销社里绕着爸爸的腿追逐——那时多么幸福,想一想都能让人满心的幸福荡漾。
小卖部果然还没关门,这个时间里几乎没有买东西的了,开小卖部的正在跟人下棋,他站柜台里边,柜台外边除了下棋的,还有几个看棋的。这个人是老供销了,大集体时候就干供销员,后来供销社承包,尔后就完全成了个人的经营,这三间屋还是原来的供销社,抬头看货架上方那些发黄的社会主义宣传画,让人似乎回到了六七十年代。
四个人进来,易晓明跟里面这些叔叔大爷爷爷们打招呼,这些人一看:“呦,小明回来了,半年不见,长壮实了!”再看看他领着的女朋友,大高个,长得白白胖胖,都在心里暗暗赞叹小明有眼光,一看就是能干活、会过日子的旺夫相。
从小卖部出来,转过几个胡同,李时发现又有人鬼鬼祟祟地跟上来了。比起那个黎伽人来,这个盯梢的明显很拙劣,连易晓明都发现了,偷偷对李时说:“后面有人跟着咱们,那人是上崖的,外号叫夜猫子,是陈国利的狗腿子!”
这个夜猫子姓陈,年龄也得四十多了吧,长得尖嘴猴腮,大瞪俩眼,尤其是深陷的两颊太夸张,见过他的人全部替他担心,吃饭的时候会不会连腮帮子嚼嚼吃了。
易晓明悄声告诉李时,这个夜猫子早年当过兵,会点功夫,当兵回来一直跟着陈国利在村委里跑腿,虽然不算干部,但是这小子比那些干部还坏。要是干损人利己的事也不算他坏,关键是这小子净喜欢干损人不利己的事,又加上太阴险,往往让人防不胜防,尤其是喜欢祸害下崖的村民,说起他来下崖那些姓易的村民没有一个不恨得咬牙切齿。
也算恶有恶报,后来这小子不知道得了什么怪病,怕光,什么光都怕,大白天根本不敢出门,真要不得不出来的时候,都是把头和脸都蒙住,还要戴厚厚的大墨镜,这一得病把媳妇也给病跑了,到现在还光着。
想不到的是这样一来这小子更成了村里的祸害,白天不见人,晚上倒是出来胡溜溜,村里大闺女小媳妇、小女孩老太太但凡十三岁往上七十五岁以下的,晚上谁也不敢单独到街上来,碰上他就完了。
就他这习性,被叫做夜猫子那是理所当然的。可是看看他现在的打扮,戴着一个黑色的头套,黑衣黑鞋,身上居然还披了一个黑色的斗篷,就这形象简直白瞎了“夜猫子”三个字,应该叫“燕蝙虎”更贴切。
快到家的时候,夜猫子居然不跟了,转向了另一条胡同。
到了易晓明的家门口,李时又看见夜猫子了,从墙角露出贼溜溜半个脸,原来这小子抄近道绕到前边来了,手里还提着一根大木棍子。李时刚才没见他拿棍子,现在手里突然有棍子了,可以想象得到这棍子是他提前放在这里的,也就是说他拿棍子躲在墙角是想偷袭谁!
易晓明打开门,大家走进院子,小混混高兴地扑上来,现在他已经跟大家都很熟了,每个人都过去蹭一下,算是对主人的朋友表示好感。
“夜猫子是不是准备来偷袭我?”易晓明悄悄对李时道,“我看他拿根棍子,这人会功夫,我打不过他,现在可能见咱们人多,没敢下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