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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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娃儿出生的时候,全身乌不溜丢地像块黑木炭儿,硬是比别的新生儿茂盛了许多的黑卷发丝一绺绺发着抖儿,活像刚被雷公劈了似的。

    "这真的是我们的孩子?"李爸手中抱着新生儿,很不确定地问李妈。这娃儿横竖看起来色阶要比他们全家都低个三度不止。

    "没错啦!"李妈很稳当地回答他。

    她要临盆那日突然天地异相,风雨交加、雷鸣电掣不止,规模之庞大真个山川为之动摇,风云为之变色。她曾听闻,古有圣贤诞生,必天降祥瑞。相较之下迎接她肚里的阵仗排场,实有过之而无不及呀,她不禁自得她李张若男,果真怀了个异于常人的不凡胎儿。

    她正沾沾自喜之际,诡异的闪灵杀手突然往她前后左右各劈成了一个十字架,将她给困在中间,活像欧洲中古世纪时的受刑人──就是那个x'mas里那个x先生嘛别吐、千万别、浪费粮食会遭天谴喔!

    她左闪右闪、前凸后翘,打不到就是打不到!不是她爱骄傲说,挺了个大肚子动作还能如此灵活者,除了古有洪金宝,今就她李张若男一人了!

    别误会她之闪躲,可不是贪生怕死,只因母爱作祟,让她怎么样也要保住肚子里的一块肉。

    这样昊天罔极的恩惠,藉由母子连心,应该能准确地传达给bb仔吧?bb呀,妈咪不要金屋银屋,只要钻石楼;妈咪不要两人世界,妈咪要整个世界

    然而如此惊心动魄的关键时刻实不容她多想,就在她刚逃到一棵百年大树下时──小朋友千万不要学,这个阿姨白痴的同一个时刻,雷公粉犀利地劈倒了她身旁的大树,将她的三魂七魄也给劈掉一半,等到回过神来,才发现她竟毫发无伤,一点事儿也没。

    还纳闷呢?原来全教肚子里的娃娃给吃下去了!

    "是这样吗?"李爸的不解远比不上他的担忧,虽说非洲的日头赤焰焰,但也不至于毒辣至斯,能够把隔着肚皮的娃娃烧成个火炭儿吧?

    中国人常说:一白遮三丑,美白、美白,顾名思义,要美就要白!像她这样不清(楚)不白(皙),这、这教娃儿长大以后怎么面对社会国家和世人?

    "黑是黑了点,但不错看呀!"李妈接过黑娃娃,仔细端详。嗯,她生的小孩,美的一律像她,丑只能怪天生自然,瞧这细致模样儿,不挺可爱的?

    人的眼睛处于黑暗中一段时间以后,会产生一种暗视紫,渐渐的能让你看清楚黑暗中的东西,李爸看着娃儿,不禁也快乐起来。

    "是挺可爱的。"她的黑眼球儿滴溜滴溜地转,像弹珠一样,说不出有多灵活!人家说癞痢头儿子是自己的好,况且他女儿头发不知有多少!总强过张三李四的臭头儿子吧?

    "反正以后给她用sk2,就有办法教她白回去了。"李妈更是胸有成竹。

    "老婆果然英明!"

    "为什么我的皮肤这么黑?"李娃儿稍微长大时曾质问她妈妈。

    "没办法,谁让怀着你的时候特爱吃酱油炒饭、酱油腌制的东东啦,所以喽"她妈妈如此这般解释,很有点敷衍的意味。

    "为什么姊姊和弟弟的皮肤又白又比我漂亮?"再长大一点,懂得分辨美丑以后,她再度质问她妈妈。

    "那有什么?你姊姊的名字比你难写,你弟弟的胸部比你小啊,上帝是公平的。"她妈妈又是如此这般不负责任地安抚她。

    姊姊名叫李宝瓶,确然笔划比她多了不少划,她最讨厌写字,于是释怀地点点头,可是──

    "我的胸部并没有比弟弟大!"堂堂一个男孩儿,长得比她还要细皮嫩肉就不可以原谅。

    "你还小啊!等你长大以后就会知道妈妈没有说谎了。"她的妈妈依然是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模样。

    "真的?"

    她终于得到妈妈的保证,心里舒坦不少,可是──

    "胸部大又有什么好处?"

    "胸部大就会很有女人味,才能够迷死男人。"她妈妈挺起三十六d的海咪咪,骄傲地说。

    "就像你迷死老爸一样?"

    "那还用说。"鼻子依然很高。

    "我想问其实我亲生的爸爸是不是隔壁的汤玛斯叔叔?"

    "吓?"她妈妈一个不慎由贵妃椅上滑落,跌个狗吃屎。"谁说的?"李母像八脚蜘蛛一般地俐落爬起来,神色凶恶无比。"谁敢污辱我的冰清玉洁?还不速速把名字给我报上来!"

    "是我自己猜的。"她一边扶住母亲,一边解释:"汤玛斯叔叔的皮肤跟我一样黑,头发也卷卷的,老师上课时跟我们说这就是遗传,基因是不会骗人的。"

    "你趴带了?汤玛斯叔叔是黑人,你是黄种人,这怎能扯在一块儿?"

    "可是、可是"她嗫嚅着,其实汤玛靳叔叔的女儿黛西跟她还满像的,黛西除了眼睛比她大、嘴唇比她厚外,相似度高达千分之八百,比起她家清一色的白肉派,她觉得汤玛斯叔叔一家子更像与她同宗同流。

    "可是什么?"她妈妈瞪她一眼。"我跟你说,就在十二年前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你老爸约我到好望角观赏海景,时值凉风送爽,人在天涯,气氛好到不行"

    噫,听老人家讲古,是最浪费光阴的行为之一。

    听说女人二十岁时希望她的男人帅又有钱、品味高雅、时时让她惊喜、狂野又浪漫;三十岁时希望男人会帮她开车门、拉座椅、肯花钱带她上馆子吃顿好的、不会忘了生日及周年纪念日。而她母亲即将迈入四十大关,对父亲的期望值早就已down到至少他遗像一个人、秃子也无妨、等她上了车才开车、还肯听她说话、会找遮得住小肮的衬衫穿、上完厕所能把马桶盖归位而已了。

    李娃儿适时打了一个瞌睡,睁开眼皮时,恰恰听到陶醉往事的母亲讲到最重点的地方。

    "经过一番袒裎相见后,你确确实实是你老爸带出门、你老妈带回家,品质有保障,百分之百安全无杂质的!"

    "是喔。"她应了一声,不无失望。汤玛斯叔叔高大英俊、威猛强壮又有型,长得就像丹佐华盛顿一样帅地呀。

    "总而言之,谁要再敢说你不是我们家的小孩,老娘就去海扁他一顿,看他还敢不敢胡说八道?你娘卡好!"她竖起中指。

    "娘啊!气质、优雅。"她提醒老妈矢志不忘的终生课题。李张若男出生于俗家所谓的"鲈鳗厝",嫁给斯文人爹爹以后,立誓改邪归正,做一个温柔婉约的贤妻良母,以气质优雅派自许,只不过偶尔仍有小小忘形。

    "啊?你说什么?"她娘立刻正襟危坐,一副纯真无辜的模样眨着眼,她剪着滨崎步的发型,染着小步的颜色,脸化小步的妆,连说话举止都像小步只可惜长得像美凤,美则美矣,只是岁月呀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真是恐怖。"我刚刚有说或做什么吗?"

    "没有,我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

    "喔?那你还有没有问题要问我呢?"李娃儿这个小表,从小问题特别多,总爱追根究底,实在烦得很。

    "没有了。"李娃儿低下头。

    没错地,她是个问题儿童,可她娘从来也没正经地给她过一次满意的答覆,她成长了十二年的脑细胞,就像被猫咪扯乱的毛线球,盘根错节,愈理愈乱,让她时时会产生一种天地问唯我独醒的时空错置和自我错位的感受。

    像这个年纪的女生,思考的模式很是怪异,既不像孩子一般天真幼稚,也不若大人的成熟睿智,像身体的成长一样地尴尬的想着──这世界上,难道真的没有一个人可以懂她?过着彷佛天真烂漫却又烦恼无比的日子。

    李娃儿的爸爸原本任职于台湾的光罩公司,结婚没多久就被派驻到南非新建的工厂,他便带着老婆搬到南非的首都普勒托尼亚市,简称斐京市,三个小孩皆出生于此地,并且在当地的斐京华侨公学就读,这也是南非唯一把中文列入必修课程的十二年制学校。

    "到过南非,等于到过全世界"是南非的观光口号,这片有着黄金都市之称的美丽大地,是非洲国家中少数没有战乱和饥荒的地方,气候温和乾燥,年平均温度约摄氏二十度,四季皆有赏不尽的美景和花香鸟语。

    李娃儿正是在这么美丽的环境下,夺天地之造化成长的另类美少女。

    斐京华侨公学小操场变七年级生格斗现场实况

    李娃儿不是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可是自她懂事以后,总不爱人家娃儿、娃娃的叫她。这名字取起来真是门学问,最好是不要叫什么小的、儿呀,例如叫小妹的,到老了还在当小妹,不是很衰吗?像她叫娃已经够本了,还加上一个儿,不是硬小了人家好几倍?

    所以上了七年级以后,她便宣布自己从今以后只叫"李娃"。

    "呸!你也配叫李娃吗?我爸爸说,李娃是中国古时候很美丽的一个女人,还被皇帝封为什么夫人的,你这么丑,凭什么当夫人啊?"挑-一号男说。

    "哎呀!什么夫人?夫人是称呼老师和高贵女性的,我妈妈说,李娃不是什么好女人,是烟花女子!"挑-二号男说。

    "什么是烟花女子?"围观的人群问。

    "这──"

    挑-二号男"这"字停了三秒,围观人群中有好学不倦者立即翻译:"烟花女子者,必区(bitch)也。"

    "哗!必区!必区耶!"众人鼓噪,对传说中的必区能出现在校园而兴奋无比,其实对他们而言,必区是什么不重要,但是海滩的儿子(sonofbitch)是骂人的话他们倒是耳熟能详。

    "必区!李娃儿是个必区!"挑-三人组立刻加以发扬光大,用必区这重量级的言语攻击她。这三人是七年级最厉害的小恶霸,每天上学的任务就是攻击嘲笑李娃儿,以提升自己的等级。

    "我不是必区!我不是!你再说我撕烂你的嘴,打得你牙齿掉满地!"李娃儿怒吼,冲向前跟嘲笑她的三人组头目扭打成一团。

    "李娃儿不是必区,人家说必区其实很美的,可是李娃儿丑死了!必区晚上要工作,李娃儿不行晚上工作的,因为李娃儿是黑色隐形人,晚上关了灯就看不见她,老板点名时会说,李娃儿总是偷懒翘班,这个月不发薪水了,嘻嘻嘻!"其余两人还在一旁敲边鼓,没有任何意义的解释却令他们很乐。

    斐京是个大城市,有如欧美一般的高楼栉比鳞次,道路宽阔笔直,但是一离开市区,放眼所见尽是破落铁皮屋,和白人及华侨舒适的住宅相比,显得无比凄凉,经济环境差的黑人,就是住在那里。

    在华侨圈,的确从没有见过像李娃儿皮肤这般黑的孩子,所以她总是沦为大家嘲笑的对象,小孩子虽然天真,但是天真往往是残酷之最,纯粹因为好玩而欺负跟自己长的不相同的人,根本不在乎会不会因此伤害别人的心。

    鼓噪声愈大,李娃儿在地上和嘲笑她的人纠缠便愈激烈。她不是一个肯吃亏的孩子,最不屑的就是x先生的打左脸送右脸哲学,这样买一送一的吃亏事她可不干!

    人家打她一巴掌,她就不客气地饱以六七下老拳,这是一定要回本的啦!

    因为经常被嘲笑,她打架的功夫就愈来愈好,现在跟她扭在一起难分难舍的男孩,是男孩帮里的头目,号称七年级的不败金刚,在前六年与李娃儿的对峙交战确然曾经立于不败之地。

    但是曾经的丰功伟业,眼看他就要楼塌了,那些风光胜利,过了今天确定要成为历史的一页,他这不败帝王,眼看就要成为前朝遗民了

    终于,李娃儿将他一脚踩在鞋底下,看着这经年累月欺压她的恶人帮之首终于在背部烙下耻辱的印记──她的鞋号!她就忍不住得意地笑、又得意的笑。

    虽然她身上多少也挂了彩,但是多亏她黝黑的肤色淡化了受伤的痕迹,而这更显得她赢来毫不费力,这代价是值得的!

    在这所学校念了七年书,就被男孩帮欺负了六年多,如今她总算沉冤得雪,快意啊!她终于知道何谓笑谈渴饮匈奴血,壮志饥餐胡虏肉的滋味了,哈哈哈哈"投不投降?"

    "我投降!投降!"十三岁的小表还不算是男人,降就降吧!投降丢脸事小,重要的是她正踩着他的背骨,感觉快要断了,真痛呀!痛尚可忍,那她一个不察,踩断他的龙骨,一辈子瘫痪才真正恐怖。

    "叫我什么?"

    "大姐、老大、皇上!"什么都好,只要她移开尊脚,让他不会从此变成残废,叫他鳖三他都认了。

    "谁是必区?"

    ""

    "说!"她大喝一声,用鞋子的脚跟用力往下转。

    "痛、我痛!"男孩大声哀号。"我,我是"

    "是什么?"她又转了一下。

    "必、必区!"呜叫他鳖三还不行,还要当必区,真怨。

    "原来你是必区啊?真是很少看见男生当必区地呀!"她满意地将脚移开。"你家没钱吃饭吗?还未成年就学人家当必区啊?有够堕落的。"

    "老大教训的是。"男孩犹如战败的狗一般狼狈,趴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只有不断地喘着气,全身骨头像被拆了似的痛得要命。

    "唏,成王败寇原来你有听过?算你识时务。"她点点头。"以后你不当大哥,换我来当老大,你的一班兄弟都要听命于我,献吃纳贡,早晚八顿,可别忘了!"

    八顿?她猪啊?猪都没那么会吃!

    那两个隔山观虎斗的小卒仔暗地咋舌。

    可是她把老大打败了!

    小卒仔心底的第二个念头很精确地明辨是非──老大可是七年级一匹狼,是最强的孩子王!

    他们住的别墅区,最近都加了铁丝网,因为怕黑人暴动、抢劫他们,爸爸妈妈说黑人是很凶残的,尤其是非洲的黑人,他们拜巫毒教、命令僵尸做事,徒手打死老虎,还会吃人肉割头皮、拿剩下的头壳当酒杯。

    李娃儿虽然是东方人──可是这一点他们现在也不敢确定了。

    原本以为她只是皮肤比较黑,但实质是个弱小女子,所以他们才敢欺负她、嘲笑她,可是她把老大踩在脚底下,还发出好尖锐恐怖的笑声,让他们一瞬间想起所有关于黑人的恐怖传闻!

    "老大!"他们立刻齐声同喊。比起宝贵的生命,不过是一天八顿,算得了什么?老大虽是一匹狼,但李娃儿能徒手杀狼,相比之下,聪明的人该选择哪一边昭然若揭,他们是良禽,当然会择木而栖。

    "很好。"她满意地点头。"注意了,现在排成一列,向右看齐!报数!"

    男孩帮鱼贯排好,听话地报数:"一、二、三──"

    "才三个人啊?亏你们还敢自称天下第一大帮,太令人不齿了!"她很不满地批评。

    "回禀老大,我们还有一个成员,但是他今天不在。"

    "谁啊?"

    "薄晴人啊。"

    "薄晴人?"她的脸轰地一红,但是没有人看得出来。"骗鬼!他怎么会是你们组织里的人?"

    "老大!他的确是我们组织里的人,小的们骗天骗地也绝不敢欺骗你。"小喽罗忠心地告诉她,正所谓爹亲娘亲,没有毛主席亲!虽然他们年纪小小,也不是出生在红卫兵当权的年代,但是他们心目中,组织的力量依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等见到薄晴人,你再盘问他就知道我们没有说谎。"

    "对喔,我已经是如此尊贵的老大了,量你们也不敢放肆骗我,反正我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好,我现在正式将你们编入组织中第二三号、二四号、二五号。"

    "老大,我们组织没有那么多人啊?"其中一个男孩小声提出疑问。

    "你懂什么?壮大组织的第一步就是要先壮大声势,假装组织很大,一直到真的很大为止,你懂不懂?"她瞪发问的人。"第二步要制定明确法典,本组织的宗旨就是一切以我为尊,至于细节我回家想先,等想好再告诉你们。"

    "喔。"男孩帮心底颇不以为然,女生真麻烦!所谓帮派组织就是要逞凶斗狠,以欺负天下善良百姓为己任,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对于所有道德规范一概不甩,视风俗民情于无物,就这么简单,还定什么法典条律呀?

    "老大,既然我们声势如此庞大,是否要另取一个响叮当的名字?"

    "二四号你这个提议很好!之前叫什么男孩帮,简直蠢到不行。"

    "谢谢老大夸奖。"二四号的提议被主席夸奖,一时喜不自胜。

    "这样吧,你们每一个人提出一个名字,我再从中挑选一个最合适的。"她最讨厌动脑。

    "就叫顶天立地帮吧!"原先的头儿名叫王顶天,五官凶狠,绰号豹子或是一匹狼、狮王、不败金刚等,总之举凡凶狠的兽类名称都可冠在他身上,被编为二三号,虽说现在落了下风,还想沾点便宜。

    "什么顶天立地?蠢死了,不要!二四号你说!"李娃儿毫不容情地否决王顶天,看向戴着眼镜的二四号。

    "南非五霸帮!"二四号立即接话──回答老大不能迟疑还要中气十足。

    "南非五霸?你暗示老大我是狮子、老虎、大象、犀牛还是水牛啊?嗄?像话吗?"

    二四号被她一批评,瞬间由方才被夸奖的云端掉落到无底深渊。这号人物俗名梅可望,跟台湾一位声名显赫的教育家梅可望老先生同名,他的爸爸希望儿子也有这么大的出息,所以将儿子取蚌名字跟他一样。可惜他广为大众所称呼的绰号──没希望,硬是将他爹的渴望大大地浇了一盆冷水。

    "老大、老大,我想到好几个耶!"二五号万宝路举手,他长着一副任你搓揉的善良圆仔脸,整日"吃得肥肥、装得捶捶",看起来脑袋就不甚灵光。

    "说!"

    "你逃我打帮、巫毒教主帮、鸵鸟大蛋帮、超级ㄅ1ㄤ\ㄅ1ㄤ\帮、赣林老木帮。"老师说成语就是四个字连在一起,是中国很伟大的一种文法。没想到他身在曹营心在汉,远离中国那么远还能如此活用成语,真太佩服自己!

    "什么东东,全部狗屁不通!"她怒吼。"一点创意都没有,难听兼没水准!我决定了,就叫做粉红芭比帮,你们有没有意见啊?"

    "有"他们才不要叫粉红芭比!可是老大的恶魔瞳铃眼很可怕,她握紧的拳头上暴突的青筋更恐怖。

    "有意见说出来,我可是很民主地。"她眯着眼笑得令人毛骨悚然。

    "粉红芭比不好听。"事关男人尊严,不得不拚死一搏!

    "哪一个字不好听?"

    "都不好听。"

    "这个名字是我取的,你们敢说每一个字都不好听?这么说就是你们当我的话是放屁?还是怀疑我的思想或中文造诣?哪一种说出来商量一下,我不会为难你们。"她状似轻松地按着指节,搭搭搭的声音听得他们月光光心慌慌。

    "老大,你千万别误会,粉红芭比呢,乍听之不好像不是那么动听,但是仔细一琢磨,又觉得回味无穷,简直是绕梁三日,余音不绝,妙啊,简直妙哉!"回话的是原男孩帮里读书最多的人──没希望,他的爸爸是大学教授,每日驱策他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呢?从今而后,谄媚无愧!

    "二四号你话说的很不错,让我龙心大悦。不过你讲话就好好讲,那么文诌诌地干什么?"她虽然这么抱怨着,但是又仔细吩咐:"不过你还是得把它登记起来,好像孔子的学生那样,圣贤人做的事跟说的话一定要确实纪录下来,以供后人瞻仰学习。"

    "是的,老大。"他立刻将此段对话抄在书包上以示忠诚。

    "我是老大,自然是二一号,那薄晴人就让他当二二号吧!"她状似不经心地提,将自己的心眼给遮了一下,不过,究竟有哪一个组织的头儿会是二一号啊?

    "为何?"王顶天很有意见,怎么说他也该是组织里第二把交椅,凭什么让薄晴人爬到他头上?

    "因为薄晴人是全年级第一名,他那么聪明,当然让他当组织的军师,二二号非他莫属!怎么?臭豹子你有意见?敢质疑我的决定、对我不满呀?"

    "没、没有!"

    "没有就不要废话那么多。都是你不好,找我打架做什么?这么一折腾,我肚子都饿了,快取酒菜来伺候!"

    华人圈里的娱乐不多,闲暇时便是看看港剧啦、华人的节目等等,所以小孩子看久了也学得到一些古怪用词。

    "是!"王顶天摸摸头,记得是她先动手的!虽然是他挑-在前,但是老师说君子动口不动手,所以,他没有错,错只错在他输给她。既然技不如人,那就没有什么好说了。

    看来他从此以后只能低着脑袋走路、夹着尾巴做人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