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总结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深空彼岸、万相之王、最强战神、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三六中文网 www.36zw.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最初想到写这本书是因为英雄联盟云顶之弈改版。
本来老版下棋我还挺厉害的,结果改版后不会玩了。
刚开始玩六法四海洋,后面迷上的光劫阵容,在无数次的被别人卡劫和铲子后,我依旧对劫不改初心。
外加上我比较喜欢火影动漫所以就打开了小黑屋存稿,开了这本书。
记得最初看火影还是初中的是时候,那时候电视上有点播频道,我还偷偷用座机点播过,光是鸣人所在的第七班打再不斩和中忍考试的部分就看了不下五遍。
结果那个月家里电话费超过五百。
初二的时候家里买了电脑,那时候开始在电脑上追更。
只不过后来迷上了看小说,火影就落在一边,疯狂追更《凡人修仙传》
最后好像是到了大学才看完火影,最近开始三刷,前面两遍跳集了。
本书的主角算是一个知道火影大致剧情的普通人,穿越到火影世界后成为了北原千禾。
因为不想拆原著CP,又不想主角当单身狗,所以,又多了个日向彩音的角色。
由于有了光劫系统,能够获得光劫分身这种变态能力,主角只要正常发育不作死,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所以第一卷,我想的是让他度过一个比较轻松的学生生活。
至于写日向彩音,则是带了点个人感情。
我从小就被我姐欺负(是真欺负,她大我五岁),真正到了15岁以后,她打不过我了之后,才不敢对我动手。
小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待在学校里,不怎么喜欢回家,因为回家跟我姐起冲突,大概率是我倆一起挨拖鞋板子。
我小时候胖墩墩的,胆小,听话,所以每次挨打我都觉得很不公平,凭什么被欺负还要一起挨打,所以我不喜欢回家。
在学校也有个女孩子欺负我(假欺负),她长得很可爱,即使现在我长大了,很久没见过她,但是始终能想起小学的经历。
一开始跟她关系一般,后来熟了,经常给我削铅笔,一切写作业,跳皮筋(单腿跳三角形,过一关提一个高度)
我小学的时候是真的胖(还好长得不丑)后来我就天天打球,运动出汗,晚上睡觉前也不吃甜食了。
终于在上初中时我在长高了许多的同时,体重下降了一二十斤,外加上我的长相也算超过及格线,所以我暗藏许久的心思终于藏不住了。
但是后来因为一次误会,闹翻了,我那时候脸皮薄,没好意思跟她和好(后悔),时间长了关系就淡了。
正值那时跟班上另外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关系很好,所以就......
......
我原先希望写出这种感觉,北原千禾和日向彩音。
结果有些想当然了,部分读者并没有我这种经历。
所以就会觉得主角被女主欺负感觉不爽。
这点我承认是我的问题,一方面考虑不周,另外是我没有把那种小孩子的情感写好(毕竟我现在不单纯了)
另外就是笔力的问题,所以这种剧情暂时告一段落,在我写作水准到一定程度前不会再尝试,本书后面也没有类似剧情。
小时候,不论男女,喜欢或者对人有好感的时候,许多人不知道怎么表达,所以吸引一个人的注意力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欺负”她(他)
剧透:主角在第一卷中期(23章)就翻身了。
......
第一卷主要以轻松日常的剧情为主,主角在刻苦修炼之余,夹杂着和鼬、泉、彩音等人的互动,以及对未来规划的分步骤执行,等待并合理使用每一个光劫分身。
主角正一步步的融入火影世界的生活之中。
我尽量追求剧情合理,主角对于前期彩音的针对基本没有办法的主要原因还是看在她小,另外一个就是她深厚的背景(这是主角以后需要的)。
因为顾忌这两点,所以主角前期对彩音无可奈何,所以我下意识的忽略了主角就算是被女主欺负,处理不好也容易变毒这一点。
......
第二卷主角将开始忍者生活,接受血的试炼,光劫分身的能力和作用也越来越凸显。
至于为什么是光劫系统,而不是地狱火,或者是召唤师,又或者是刺客,原因当然是考虑生还率这个重要指标。
木叶50-55年这是一个主角实力飞速进步的时期。
日常剧情根据大家的反馈而安排。
另外由于火影我主要是通过动漫看完的,漫画看的少,所以部分设定和时间线可能会出现问题(火影时间线本来前后冲突就多)
所以如果有错误和有争议的地方请给我留言,或者在书中评论,我每天都会看,之后会进行合理的修改。
最后,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素质的人,所以遇到看的不爽的地方,尽量不要口吐芬芳(极少,但是有,为了喷而喷,点开头像,每本书的评论都是口吐芬芳)
有意见大可以提,我错了不会不改。
......
PS:我S6的时祖安区钻一,S7上了超凡大师200多点,请大家注意重点是“祖安”区,我空间现在还有那时候......的截图(大概)
我虽然没到峡谷钢琴师演奏级水准,但现在还保留部分手速(我码字要是能有以前喷人三分之一的速度就好了)
“骨灰拌饭、坟头蹦迪”都是入门级水准。
我们还是一起快乐的玩耍吧,多来点有趣的书评(我好抄),喷人不好(滑稽),19年写小说以来我就没喷过人了,保持。
明天上推荐,求推荐票、求收藏哦(大概率加更)
另外,不论本书成绩如何,我也想写个百万字完本,提升写作水平,所以各位请放心。
最后感谢投票、收藏、打赏、投资、评论的各位。
以上。
最初想到写这本书是因为英雄联盟云顶之弈改版。
本来老版下棋我还挺厉害的,结果改版后不会玩了。
刚开始玩六法四海洋,后面迷上的光劫阵容,在无数次的被别人卡劫和铲子后,我依旧对劫不改初心。
外加上我比较喜欢火影动漫所以就打开了小黑屋存稿,开了这本书。
记得最初看火影还是初中的是时候,那时候电视上有点播频道,我还偷偷用座机点播过,光是鸣人所在的第七班打再不斩和中忍考试的部分就看了不下五遍。
结果那个月家里电话费超过五百。
初二的时候家里买了电脑,那时候开始在电脑上追更。
只不过后来迷上了看小说,火影就落在一边,疯狂追更《凡人修仙传》
最后好像是到了大学才看完火影,最近开始三刷,前面两遍跳集了。
本书的主角算是一个知道火影大致剧情的普通人,穿越到火影世界后成为了北原千禾。
因为不想拆原著CP,又不想主角当单身狗,所以,又多了个日向彩音的角色。
由于有了光劫系统,能够获得光劫分身这种变态能力,主角只要正常发育不作死,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所以第一卷,我想的是让他度过一个比较轻松的学生生活。
至于写日向彩音,则是带了点个人感情。
我从小就被我姐欺负(是真欺负,她大我五岁),真正到了15岁以后,她打不过我了之后,才不敢对我动手。
小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待在学校里,不怎么喜欢回家,因为回家跟我姐起冲突,大概率是我倆一起挨拖鞋板子。
我小时候胖墩墩的,胆小,听话,所以每次挨打我都觉得很不公平,凭什么被欺负还要一起挨打,所以我不喜欢回家。
在学校也有个女孩子欺负我(假欺负),她长得很可爱,即使现在我长大了,很久没见过她,但是始终能想起小学的经历。
一开始跟她关系一般,后来熟了,经常给我削铅笔,一切写作业,跳皮筋(单腿跳三角形,过一关提一个高度)
我小学的时候是真的胖(还好长得不丑)后来我就天天打球,运动出汗,晚上睡觉前也不吃甜食了。
终于在上初中时我在长高了许多的同时,体重下降了一二十斤,外加上我的长相也算超过及格线,所以我暗藏许久的心思终于藏不住了。
但是后来因为一次误会,闹翻了,我那时候脸皮薄,没好意思跟她和好(后悔),时间长了关系就淡了。
正值那时跟班上另外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关系很好,所以就......
......
我原先希望写出这种感觉,北原千禾和日向彩音。
结果有些想当然了,部分读者并没有我这种经历。
所以就会觉得主角被女主欺负感觉不爽。
这点我承认是我的问题,一方面考虑不周,另外是我没有把那种小孩子的情感写好(毕竟我现在不单纯了)
另外就是笔力的问题,所以这种剧情暂时告一段落,在我写作水准到一定程度前不会再尝试,本书后面也没有类似剧情。
小时候,不论男女,喜欢或者对人有好感的时候,许多人不知道怎么表达,所以吸引一个人的注意力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欺负”她(他)
剧透:主角在第一卷中期(23章)就翻身了。
......
第一卷主要以轻松日常的剧情为主,主角在刻苦修炼之余,夹杂着和鼬、泉、彩音等人的互动,以及对未来规划的分步骤执行,等待并合理使用每一个光劫分身。
主角正一步步的融入火影世界的生活之中。
我尽量追求剧情合理,主角对于前期彩音的针对基本没有办法的主要原因还是看在她小,另外一个就是她深厚的背景(这是主角以后需要的)。
因为顾忌这两点,所以主角前期对彩音无可奈何,所以我下意识的忽略了主角就算是被女主欺负,处理不好也容易变毒这一点。
......
第二卷主角将开始忍者生活,接受血的试炼,光劫分身的能力和作用也越来越凸显。
至于为什么是光劫系统,而不是地狱火,或者是召唤师,又或者是刺客,原因当然是考虑生还率这个重要指标。
木叶50-55年这是一个主角实力飞速进步的时期。
日常剧情根据大家的反馈而安排。
另外由于火影我主要是通过动漫看完的,漫画看的少,所以部分设定和时间线可能会出现问题(火影时间线本来前后冲突就多)
所以如果有错误和有争议的地方请给我留言,或者在书中评论,我每天都会看,之后会进行合理的修改。
最后,我相信大家都是有素质的人,所以遇到看的不爽的地方,尽量不要口吐芬芳(极少,但是有,为了喷而喷,点开头像,每本书的评论都是口吐芬芳)
有意见大可以提,我错了不会不改。
......
PS:我S6的时祖安区钻一,S7上了超凡大师200多点,请大家注意重点是“祖安”区,我空间现在还有那时候......的截图(大概)
我虽然没到峡谷钢琴师演奏级水准,但现在还保留部分手速(我码字要是能有以前喷人三分之一的速度就好了)
“骨灰拌饭、坟头蹦迪”都是入门级水准。
我们还是一起快乐的玩耍吧,多来点有趣的书评(我好抄),喷人不好(滑稽),19年写小说以来我就没喷过人了,保持。
明天上推荐,求推荐票、求收藏哦(大概率加更)
另外,不论本书成绩如何,我也想写个百万字完本,提升写作水平,所以各位请放心。
最后感谢投票、收藏、打赏、投资、评论的各位。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