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被美食淹没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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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尉的眼睛黑黢黢的,心里思绪万千,但最后也只是化为了一声轻叹。
这样的流言,瞧着根本就不是一些人随意聊八卦流传起来的,各种妖魔化的传言,还有那些详细得让人心惊的“家庭琐事”,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故意破坏路远之的名声。
至于这样做的好处?已经很明显了不是吗?亲戚关系差,外面没有朋友,这样的人,怎么弄死都不会有什么人在意,更不会在路远之处于弱势的时候有人能为他出头。
“时尉,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呀!”
路远之的后妈虽然照着上辈子的轨迹来明里暗里地暗示过,但再暗示,有时尉给他们不断增加滤镜光环,所以几人的关系还不错。
“买了一碗面,听说这家店的面挺好吃的。”时尉一回来就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好几盒没什么热气的菜。
路远之向来我行我素,但在他也并不是什么人情都不懂的人,为了顾及他们的面子,买的饭菜特意是食堂打回来的。锅包肉、红烧肉、烤肉片、卤牛肉、青椒肉丝、爆炒虾仁、香菇肉片,还有……京酱肉丝,全部都会香喷喷的大菜。
路远之虽然请客,但他没说为什么请客,时尉也不好买一个蛋糕来,早上一早就起来揉面,下了课直接回去就能煮了盛上。
面是时尉自己揉的,他的手劲儿很大,所以吃得十分劲道,边缘绵软且入味,软软滑滑,中间又带着些许的微硬,不是未熟的硬,而是弹牙劲道。
汤底弄得简单,就只是豆芽和菌菇,豆芽清香,菌菇鲜甜,虽然比不过鸡汤骨头汤的醇香,但也别有一番味道。
浇简单,是时尉现买的卤猪蹄,卤猪蹄是从每天都要饱满的店里买的,时尉的刀工好,每一片肉切得薄薄的,晶莹剔透得几乎要透光看到另一面,但又不会太薄,太薄就少了口感。
猪蹄的瘦肥分布很合理,一层是软糯但带着些许韧性的酱红色猪皮,一层是半透得几乎要化开的肥肉,一层是晶莹透亮有嚼劲儿的筋,然后便是肉香十足满满香味的瘦肉。
一口面再来一片猪蹄,不管是分开吃还是混着吃都好吃得紧。
路远之看着银色铝饭盒中的面,抿了抿唇,故意不去看时尉。
第50章
几人都有饭盒和筷子,路远之打的饭菜虽然都是食堂里的大锅菜,但几个人平时一年都不见得能吃这么多的肉,吃到嘴里都是好吃得不能更好吃的极致美味。
时尉大概是对京酱肉丝有执念,第一筷子夹的就是有些发黑的肉丝。
食堂的厨师舍不得放太多油,炸酱只是微微泛着些许油光,裹上酱的肉丝边缘还是发黑发焦的状态,肉丝就更不用说了,没有提前用葱姜水、蛋清淀粉腌制过,不仅柴,还有股猪骚味,大葱丝倒是水灵,但有些老了,绿多白少,而且大部分的绿是深绿色的。
时尉嚼着肉丝,有些过咸有点过糊了,但可能是终于吃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一顿曾经未能吃成的菜,糊味也变成了焦香,咸味也变成了特殊作料,腥臊气也变成了别样的香料。
时间虽然未变,但可能性一直在变,时尉心里清楚,虽然依然是这个日子,依然是路远之下课之后匆匆跑去亲自打的菜,但不是同一秒同一个位置打来的菜,依旧不是他曾经在无数个梦里想念的那碗肉丝。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比这好吃一百遍的东西,比这碗好吃一千倍的京酱肉丝他都吃过,可他依然不满意。
他怀念的,从来都不是京酱肉丝。说到底,和他一起吃,请他吃这顿饭的人,不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时尉对路远之,说不清到底有多少的友谊,但困境之中的慷慨解囊,被他误解扭曲甚至是咒骂侮辱的好意成了千倍万倍的愧疚纠缠在他的心底。
路远之大约是觉得拿这些东西出来请客有些不好意思,板着个脸,也不看人,就低着头吃时尉带来的面。
六个人一碗面,分到每人的饭盒里也没有多少,不过时尉光明正大的偏心,路远之的碗里,不仅是面条最多的那一份,而且是猪蹄片最多的那一份。
“好吃好吃!”林峰吃得满嘴流油,腮帮子一胀一缩地鼓动个不停,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路远之,“远之,能跟你做朋友真是我上辈子攒下的服气!”
“咳咳咳咳——”路远之吃着面条,差点就被林峰这肉麻又大胆的“告白”给吓了个半死。
林峰四个,一开始就受了时尉的影响,看路远之的目光就跟看大英雄没什么区别,路远之虽然一开始就对他们冷着脸,但从来也没有嘲讽辱骂过他们,连重一些的话都没说过,或者说,路远之安静得远超常人。
外面关于路远之的风言风语虽然一直在他们的耳边转悠,但他们的时间绝大部分要花在学习上,现在就连剩下的一小部分时间也要被导游的兼职给挤占了,每天都要在背各种英语句子,每天都要在想各种推销词,这种流言听过了也就过去了。
时尉帮着他们找了一个这么一个有能挣钱又能锻炼自己的好兼职,他们感激都还来不及,路远之作为帮助过时尉的恩人,他们也没那个厚脸皮真的去怀疑人家的人品。
有这两个前提在,林峰几人就能用稍稍客观冷静的态度去可能路远之,然后发现路远之真的是一个除了不说话外其他什么都很好的。
六人寝室,最爱干净的就是路远之,他一天至少要扫三次地,每次垃圾堆得他们都脸红。上课认真,成绩超好,还从家里带了一个收音机过来,平时听英语听新闻都是“蹭”他的听。
坏脾气就更不用说了,住了半个多月,都没见过他骂人,更从来不停他说别人的是非。
时尉也算是个人精的,处理起这点人际关系还是很得心应手的,在时尉明里暗里的“撮合”下,路远之和林峰几人的关系虽然说不上好如亲兄弟,但当个客气友好的好室友是妥妥没问题的。
林峰几个说不上是开朗阳光的孩子,但比起路远之,那话也就多了不知多少倍去了,一边吃着肉,一边说着话,对路远之的好感瞬间又biubiubiu地往上涨了许多。
时尉的眼睛黑黢黢的,心里思绪万千,但最后也只是化为了一声轻叹。
这样的流言,瞧着根本就不是一些人随意聊八卦流传起来的,各种妖魔化的传言,还有那些详细得让人心惊的“家庭琐事”,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故意破坏路远之的名声。
至于这样做的好处?已经很明显了不是吗?亲戚关系差,外面没有朋友,这样的人,怎么弄死都不会有什么人在意,更不会在路远之处于弱势的时候有人能为他出头。
“时尉,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呀!”
路远之的后妈虽然照着上辈子的轨迹来明里暗里地暗示过,但再暗示,有时尉给他们不断增加滤镜光环,所以几人的关系还不错。
“买了一碗面,听说这家店的面挺好吃的。”时尉一回来就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好几盒没什么热气的菜。
路远之向来我行我素,但在他也并不是什么人情都不懂的人,为了顾及他们的面子,买的饭菜特意是食堂打回来的。锅包肉、红烧肉、烤肉片、卤牛肉、青椒肉丝、爆炒虾仁、香菇肉片,还有……京酱肉丝,全部都会香喷喷的大菜。
路远之虽然请客,但他没说为什么请客,时尉也不好买一个蛋糕来,早上一早就起来揉面,下了课直接回去就能煮了盛上。
面是时尉自己揉的,他的手劲儿很大,所以吃得十分劲道,边缘绵软且入味,软软滑滑,中间又带着些许的微硬,不是未熟的硬,而是弹牙劲道。
汤底弄得简单,就只是豆芽和菌菇,豆芽清香,菌菇鲜甜,虽然比不过鸡汤骨头汤的醇香,但也别有一番味道。
浇简单,是时尉现买的卤猪蹄,卤猪蹄是从每天都要饱满的店里买的,时尉的刀工好,每一片肉切得薄薄的,晶莹剔透得几乎要透光看到另一面,但又不会太薄,太薄就少了口感。
猪蹄的瘦肥分布很合理,一层是软糯但带着些许韧性的酱红色猪皮,一层是半透得几乎要化开的肥肉,一层是晶莹透亮有嚼劲儿的筋,然后便是肉香十足满满香味的瘦肉。
一口面再来一片猪蹄,不管是分开吃还是混着吃都好吃得紧。
路远之看着银色铝饭盒中的面,抿了抿唇,故意不去看时尉。
第50章
几人都有饭盒和筷子,路远之打的饭菜虽然都是食堂里的大锅菜,但几个人平时一年都不见得能吃这么多的肉,吃到嘴里都是好吃得不能更好吃的极致美味。
时尉大概是对京酱肉丝有执念,第一筷子夹的就是有些发黑的肉丝。
食堂的厨师舍不得放太多油,炸酱只是微微泛着些许油光,裹上酱的肉丝边缘还是发黑发焦的状态,肉丝就更不用说了,没有提前用葱姜水、蛋清淀粉腌制过,不仅柴,还有股猪骚味,大葱丝倒是水灵,但有些老了,绿多白少,而且大部分的绿是深绿色的。
时尉嚼着肉丝,有些过咸有点过糊了,但可能是终于吃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一顿曾经未能吃成的菜,糊味也变成了焦香,咸味也变成了特殊作料,腥臊气也变成了别样的香料。
时间虽然未变,但可能性一直在变,时尉心里清楚,虽然依然是这个日子,依然是路远之下课之后匆匆跑去亲自打的菜,但不是同一秒同一个位置打来的菜,依旧不是他曾经在无数个梦里想念的那碗肉丝。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比这好吃一百遍的东西,比这碗好吃一千倍的京酱肉丝他都吃过,可他依然不满意。
他怀念的,从来都不是京酱肉丝。说到底,和他一起吃,请他吃这顿饭的人,不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时尉对路远之,说不清到底有多少的友谊,但困境之中的慷慨解囊,被他误解扭曲甚至是咒骂侮辱的好意成了千倍万倍的愧疚纠缠在他的心底。
路远之大约是觉得拿这些东西出来请客有些不好意思,板着个脸,也不看人,就低着头吃时尉带来的面。
六个人一碗面,分到每人的饭盒里也没有多少,不过时尉光明正大的偏心,路远之的碗里,不仅是面条最多的那一份,而且是猪蹄片最多的那一份。
“好吃好吃!”林峰吃得满嘴流油,腮帮子一胀一缩地鼓动个不停,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路远之,“远之,能跟你做朋友真是我上辈子攒下的服气!”
“咳咳咳咳——”路远之吃着面条,差点就被林峰这肉麻又大胆的“告白”给吓了个半死。
林峰四个,一开始就受了时尉的影响,看路远之的目光就跟看大英雄没什么区别,路远之虽然一开始就对他们冷着脸,但从来也没有嘲讽辱骂过他们,连重一些的话都没说过,或者说,路远之安静得远超常人。
外面关于路远之的风言风语虽然一直在他们的耳边转悠,但他们的时间绝大部分要花在学习上,现在就连剩下的一小部分时间也要被导游的兼职给挤占了,每天都要在背各种英语句子,每天都要在想各种推销词,这种流言听过了也就过去了。
时尉帮着他们找了一个这么一个有能挣钱又能锻炼自己的好兼职,他们感激都还来不及,路远之作为帮助过时尉的恩人,他们也没那个厚脸皮真的去怀疑人家的人品。
有这两个前提在,林峰几人就能用稍稍客观冷静的态度去可能路远之,然后发现路远之真的是一个除了不说话外其他什么都很好的。
六人寝室,最爱干净的就是路远之,他一天至少要扫三次地,每次垃圾堆得他们都脸红。上课认真,成绩超好,还从家里带了一个收音机过来,平时听英语听新闻都是“蹭”他的听。
坏脾气就更不用说了,住了半个多月,都没见过他骂人,更从来不停他说别人的是非。
时尉也算是个人精的,处理起这点人际关系还是很得心应手的,在时尉明里暗里的“撮合”下,路远之和林峰几人的关系虽然说不上好如亲兄弟,但当个客气友好的好室友是妥妥没问题的。
林峰几个说不上是开朗阳光的孩子,但比起路远之,那话也就多了不知多少倍去了,一边吃着肉,一边说着话,对路远之的好感瞬间又biubiubiu地往上涨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