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路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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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要穿越混沌”打赏!王启年飞步向前,手中“呛”的一声,剑已出鞘,卜尼法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在低阶油腻术上吃了大亏,滑倒在地,正挣扎着爬起来,他是一个魔法师,不是一个武士,除了魔法,他的平衡能力并不好,平时也很少与人近距离格斗,即使转化为巫妖,这点依然没有多大提高。
王启年这点比他强,毕竟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怎么也比他强,王启年剑一出鞘,精神一凝,剑上魔法阵立刻激发,他没有用魔法能量,只是本能激发,一道白中略带灰的剑光随着剑的前刺,骤然亮起,足有四五尺长。
王启年眼中只有剑,脑中一刹那进入空明之中,卜尼法正要挣扎起身,剑光已到,正中咽喉,还未能明白事件事,王启年已来到身边,一剑将他钉在地上。
按理说,巫妖的身体比常人强得多,虽然皮包骨头,但一般人用刀剑也破不开,怎经这柄剑也不是一般宝剑,是一柄魔法剑。
卜尼法口中嗬嗬地叫不出来,眼中绿光一闪,王启年陡觉不妙,顺势将剑一拔,短距瞬移,人一样就出现在几十步外,巫妖卜尼法身体轰的一声炸开,一个人脸出现,桀桀的怪笑:“我卜尼法还会回来!”
人脸散去,王启年在一旁苦笑,巫妖就是这点不好,只要命匣不毁,他几乎就是不死之身,想到了自己身上,不禁黯然,自己这个巫妖比起卜尼法来,可就惨了,自己居然没有命匣,还不知什么时候就玩完了。
叹了一口气,他可不知道卜尼法的命匣在什么地方,真是头疼,是不是去学星相术,用预言来推算巫妖的命匣,王启年心中翻看着记忆,看有没有什么办法找到巫妖的命匣,还真没有,那些历史上陨落的巫妖,都是找死,命匣无意中给敌人发现。
不过巫妖复活不是没有代价,复活一次,失去一点记忆,虽然对巫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不过复活次数多了,代价就体现出来,原来巫妖也不是永久不死。
王启年将剑插回杖中,依然是一根杖,把手铳依然装好火药,上好弹丸,依然放在衣内,这次对巫妖,王启年依然取巧,如果凭借巫妖的魔法,鹿死谁手还说不定。
再看巫妖卜尼法所在地方,那个地方出现一个坑,可以说尸骨无存,王启年目光落在坑不远的地方,那是一只残手,在骷髅般的中指上,戴着一只不起眼的戒指,中间一块宝石,是空间之石,储物戒指!
王启年手一招,残手飞起,落到他手上,他手拿着戒指,用精神力往里一探,里面的东西出现脑中,里面大多数东西王启年认识,一些材料和卷轴,但还有几块或红或青,多棱面,像一块块切好的宝石,偏偏大小不一,王启年皱了眉头,里面魔法元素很强烈,这是什么,想了起来,这是魔兽的核心。
这几块魔核是风属性和火属性,但没有暗属性的魔核,想必暗属性被卜尼法用掉,王启年还真没有见过,今天可第一次开了眼界,魔核是到了一定级别的魔兽被杀死后,由魔法师施展一种定核术后所得,不然魔兽死后,根本没有得什么魔核,这种定核术作为一种基本魔法,并没有属性限制。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金币,但并不多,一块玉佩一样的东西,倒是罕见,因为王启年知道,这个世界玉石并不受重视,至于书籍之类,根本没有,王启年想从书中了解卜尼法魔法特性,当然落空。
看着这些魔核,王启年脑中灵光似乎一闪,再去追寻,却什么也没有,他摇摇头,不知所谓。
王启年回头望望城堡,回过头来,眼睛望向利亚魔林,头也不回,渐渐消失在利亚魔林深处。
王启年走后一个多月,一群宗教裁判所人士来到城堡,地狱投影依然在,但由于没有人主持,这群人进入城堡,虽然有石像鬼之类,但根本不能阻挡,在城堡里翻了半天,什么人也没有遇到,一把火烧了城堡,在宗教裁判所的名单上,尼克勒斯·安德鲁的排名从九十二位,上升到七十六位,各处创主教教堂接到通知,追杀巫妖尼克勒斯·安德鲁。
王启年这一个月,行走得并不快,在魔林深处行走,利亚魔林对一般人来说,进入其中,等于找死,但对于王启年来说,只要不深入其核心,危险并不大。
这一个月内,他不仅没有事,反而有了不少进步,魔兽不是人类,根本不讲理,你不进入它的领地还好,一旦进入它的领地,可以说不死不休,不过每次都是王启年最后取得胜利,他多了二十几块魔核,其余的或是没有魔核,或是王启年使用定核术迟了,魔兽体内的元素已经散去。
王启年感到意外的是,这一个月来,他居然得到微弱视界,这种视界在尼克勒斯·安德鲁的记忆中有记载,但不知怎么来的,王启年更倾向于红外视界,这是一种在夜晚根据温度显示物体的形状的能力,只要温度在绝对零度,也就是-273.15c以上,就能显示出来,这一点引起王启年的思考,他毕竟是一个高中生,前世物理中学过,他还记得他病轻了一点,在学校课堂上,那个物理老师洋洋自得,而且口若悬河说过,温度实质上是一种假相,不过是分子速度的量度,当分子都静止了,就是绝对零度。
想到了这一幕,当时对这个老师还有些反感,嫌他卖弄学问,现在想再要见他卖弄都不可能的,甚至觉得前生就是一场梦。
在夜晚之中,有了红外视角,王启年更如鱼得水,但也引起他的思考,这个世界,他没有听说过相似的理论,也对,这个世界相当于欧洲十五十六世纪,但一切自然现象与前世相合,除了魔法,好像物理上两个世界具有相通之处,另外,王启年不免想到,前世那个世界,是不是一定没有魔法?如果有,则两个世界就是一样,相似性这么高,偏偏有魔法元素,这不合理,还是另有解释?
王启年不禁对几种魔法元素深深怀疑,它们一定由更深层元素构成,这种元素或者构成,肯定更为简单,但目前他却没有头绪。
王启年刚杀死一头双叉魔鹿,但并没有发现魔核,余下魔鹿一下子惊走了,王启年裹了裹身上长袍,坐在火堆旁,鹿滋滋作响,油往下滴着,王启年虽是一个巫妖,吃不吃一个样,但他却养成一个习惯,肉味感觉不到,巫妖没有味觉,王启年还是喜欢那种热的食物往下咽的感觉,另外,他的嗅觉特别灵,也喜欢那种食物的香气。
自己这个巫妖很奇怪,照理说,巫妖没有这些感觉,自己却在嗅觉上特别灵敏,味觉上虽没有,但偶尔好像也有一点,不管它了,反正自己这条命来的奇怪。
他现在已经快走出了利亚魔林,已经到了外围,大概还有一二日,自己应该走出了利亚魔林,那里应该是莱恩伯爵的地盘。
正在这里想着,密林中传来马嘶的声音,有人过来,王启年没有起身,但暗中却警觉起来。
“少爷,前面有火,应该有人,我们过去。”一个女声说到。
“好的,贝琪,我们过去。”一个男声说到。
“少爷,当心点,能在利亚魔林中生存的,肯定不是弱者,我先去探探路。”一个粗壮的男声说到。
“嗯。”少爷不置可否的地说到。
王启年回过头,现在已到夏末,快入秋了,但蚊虫还是很多,不过蚊虫对一个巫妖并不感兴趣,王启年见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向这边走来,身上并没有穿铠甲,但他的气势却是一个骑士,一个低阶骑士。
骑士阶层分为扈从骑士、低阶骑士、骑士、大骑士与史诗骑士,本来是按实力划分的,但对于骑士以下的来说,现在也按爵位来划分。这个满脸胡须的男子,按实力最多低阶骑士,也就是武艺来说比较精通,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
他走到王启年面前,见王启年浑身裹着黑色长袍,头上戴着斗篷,不由得眉头微微一皱,上前行了个骑士礼:“先生,我们是埃德蒙男爵的骑士雷蒙,我们少爷打猎,因为比较晚了,见先生在这里,便想在此下营,不打搅先生吗?”
“不碍事,我一个人,多一些人比较热闹。”王启年说到,他也想民了解一下,外面的形势。
“伊莱,你们几个将少爷服侍好,费奇,我们扎下营盘。”他对那群人喊到。
几个人忙活起来,升起了火,那位少爷和侍女来到王启年跟前,王启年看了一下,他很年轻,只有十七八岁,但步法之中稳健有力,手指间有老茧,知道他也进行了骑士训练,不知道他是哪一阶,毕竟他中男爵的子女,不能以他实际水平来衡量他的地位。
当王启年目光转到侍女身上,感到一股魔法波动,侍女居然是一个魔法学徒,就这一点,埃德蒙男爵就不简单。
“骑士法兰克林见过先生,敢问先生姓名?”少爷法兰克林微笑着开口。
感谢“我要穿越混沌”打赏!王启年飞步向前,手中“呛”的一声,剑已出鞘,卜尼法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在低阶油腻术上吃了大亏,滑倒在地,正挣扎着爬起来,他是一个魔法师,不是一个武士,除了魔法,他的平衡能力并不好,平时也很少与人近距离格斗,即使转化为巫妖,这点依然没有多大提高。
王启年这点比他强,毕竟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怎么也比他强,王启年剑一出鞘,精神一凝,剑上魔法阵立刻激发,他没有用魔法能量,只是本能激发,一道白中略带灰的剑光随着剑的前刺,骤然亮起,足有四五尺长。
王启年眼中只有剑,脑中一刹那进入空明之中,卜尼法正要挣扎起身,剑光已到,正中咽喉,还未能明白事件事,王启年已来到身边,一剑将他钉在地上。
按理说,巫妖的身体比常人强得多,虽然皮包骨头,但一般人用刀剑也破不开,怎经这柄剑也不是一般宝剑,是一柄魔法剑。
卜尼法口中嗬嗬地叫不出来,眼中绿光一闪,王启年陡觉不妙,顺势将剑一拔,短距瞬移,人一样就出现在几十步外,巫妖卜尼法身体轰的一声炸开,一个人脸出现,桀桀的怪笑:“我卜尼法还会回来!”
人脸散去,王启年在一旁苦笑,巫妖就是这点不好,只要命匣不毁,他几乎就是不死之身,想到了自己身上,不禁黯然,自己这个巫妖比起卜尼法来,可就惨了,自己居然没有命匣,还不知什么时候就玩完了。
叹了一口气,他可不知道卜尼法的命匣在什么地方,真是头疼,是不是去学星相术,用预言来推算巫妖的命匣,王启年心中翻看着记忆,看有没有什么办法找到巫妖的命匣,还真没有,那些历史上陨落的巫妖,都是找死,命匣无意中给敌人发现。
不过巫妖复活不是没有代价,复活一次,失去一点记忆,虽然对巫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不过复活次数多了,代价就体现出来,原来巫妖也不是永久不死。
王启年将剑插回杖中,依然是一根杖,把手铳依然装好火药,上好弹丸,依然放在衣内,这次对巫妖,王启年依然取巧,如果凭借巫妖的魔法,鹿死谁手还说不定。
再看巫妖卜尼法所在地方,那个地方出现一个坑,可以说尸骨无存,王启年目光落在坑不远的地方,那是一只残手,在骷髅般的中指上,戴着一只不起眼的戒指,中间一块宝石,是空间之石,储物戒指!
王启年手一招,残手飞起,落到他手上,他手拿着戒指,用精神力往里一探,里面的东西出现脑中,里面大多数东西王启年认识,一些材料和卷轴,但还有几块或红或青,多棱面,像一块块切好的宝石,偏偏大小不一,王启年皱了眉头,里面魔法元素很强烈,这是什么,想了起来,这是魔兽的核心。
这几块魔核是风属性和火属性,但没有暗属性的魔核,想必暗属性被卜尼法用掉,王启年还真没有见过,今天可第一次开了眼界,魔核是到了一定级别的魔兽被杀死后,由魔法师施展一种定核术后所得,不然魔兽死后,根本没有得什么魔核,这种定核术作为一种基本魔法,并没有属性限制。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金币,但并不多,一块玉佩一样的东西,倒是罕见,因为王启年知道,这个世界玉石并不受重视,至于书籍之类,根本没有,王启年想从书中了解卜尼法魔法特性,当然落空。
看着这些魔核,王启年脑中灵光似乎一闪,再去追寻,却什么也没有,他摇摇头,不知所谓。
王启年回头望望城堡,回过头来,眼睛望向利亚魔林,头也不回,渐渐消失在利亚魔林深处。
王启年走后一个多月,一群宗教裁判所人士来到城堡,地狱投影依然在,但由于没有人主持,这群人进入城堡,虽然有石像鬼之类,但根本不能阻挡,在城堡里翻了半天,什么人也没有遇到,一把火烧了城堡,在宗教裁判所的名单上,尼克勒斯·安德鲁的排名从九十二位,上升到七十六位,各处创主教教堂接到通知,追杀巫妖尼克勒斯·安德鲁。
王启年这一个月,行走得并不快,在魔林深处行走,利亚魔林对一般人来说,进入其中,等于找死,但对于王启年来说,只要不深入其核心,危险并不大。
这一个月内,他不仅没有事,反而有了不少进步,魔兽不是人类,根本不讲理,你不进入它的领地还好,一旦进入它的领地,可以说不死不休,不过每次都是王启年最后取得胜利,他多了二十几块魔核,其余的或是没有魔核,或是王启年使用定核术迟了,魔兽体内的元素已经散去。
王启年感到意外的是,这一个月来,他居然得到微弱视界,这种视界在尼克勒斯·安德鲁的记忆中有记载,但不知怎么来的,王启年更倾向于红外视界,这是一种在夜晚根据温度显示物体的形状的能力,只要温度在绝对零度,也就是-273.15c以上,就能显示出来,这一点引起王启年的思考,他毕竟是一个高中生,前世物理中学过,他还记得他病轻了一点,在学校课堂上,那个物理老师洋洋自得,而且口若悬河说过,温度实质上是一种假相,不过是分子速度的量度,当分子都静止了,就是绝对零度。
想到了这一幕,当时对这个老师还有些反感,嫌他卖弄学问,现在想再要见他卖弄都不可能的,甚至觉得前生就是一场梦。
在夜晚之中,有了红外视角,王启年更如鱼得水,但也引起他的思考,这个世界,他没有听说过相似的理论,也对,这个世界相当于欧洲十五十六世纪,但一切自然现象与前世相合,除了魔法,好像物理上两个世界具有相通之处,另外,王启年不免想到,前世那个世界,是不是一定没有魔法?如果有,则两个世界就是一样,相似性这么高,偏偏有魔法元素,这不合理,还是另有解释?
王启年不禁对几种魔法元素深深怀疑,它们一定由更深层元素构成,这种元素或者构成,肯定更为简单,但目前他却没有头绪。
王启年刚杀死一头双叉魔鹿,但并没有发现魔核,余下魔鹿一下子惊走了,王启年裹了裹身上长袍,坐在火堆旁,鹿滋滋作响,油往下滴着,王启年虽是一个巫妖,吃不吃一个样,但他却养成一个习惯,肉味感觉不到,巫妖没有味觉,王启年还是喜欢那种热的食物往下咽的感觉,另外,他的嗅觉特别灵,也喜欢那种食物的香气。
自己这个巫妖很奇怪,照理说,巫妖没有这些感觉,自己却在嗅觉上特别灵敏,味觉上虽没有,但偶尔好像也有一点,不管它了,反正自己这条命来的奇怪。
他现在已经快走出了利亚魔林,已经到了外围,大概还有一二日,自己应该走出了利亚魔林,那里应该是莱恩伯爵的地盘。
正在这里想着,密林中传来马嘶的声音,有人过来,王启年没有起身,但暗中却警觉起来。
“少爷,前面有火,应该有人,我们过去。”一个女声说到。
“好的,贝琪,我们过去。”一个男声说到。
“少爷,当心点,能在利亚魔林中生存的,肯定不是弱者,我先去探探路。”一个粗壮的男声说到。
“嗯。”少爷不置可否的地说到。
王启年回过头,现在已到夏末,快入秋了,但蚊虫还是很多,不过蚊虫对一个巫妖并不感兴趣,王启年见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向这边走来,身上并没有穿铠甲,但他的气势却是一个骑士,一个低阶骑士。
骑士阶层分为扈从骑士、低阶骑士、骑士、大骑士与史诗骑士,本来是按实力划分的,但对于骑士以下的来说,现在也按爵位来划分。这个满脸胡须的男子,按实力最多低阶骑士,也就是武艺来说比较精通,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
他走到王启年面前,见王启年浑身裹着黑色长袍,头上戴着斗篷,不由得眉头微微一皱,上前行了个骑士礼:“先生,我们是埃德蒙男爵的骑士雷蒙,我们少爷打猎,因为比较晚了,见先生在这里,便想在此下营,不打搅先生吗?”
“不碍事,我一个人,多一些人比较热闹。”王启年说到,他也想民了解一下,外面的形势。
“伊莱,你们几个将少爷服侍好,费奇,我们扎下营盘。”他对那群人喊到。
几个人忙活起来,升起了火,那位少爷和侍女来到王启年跟前,王启年看了一下,他很年轻,只有十七八岁,但步法之中稳健有力,手指间有老茧,知道他也进行了骑士训练,不知道他是哪一阶,毕竟他中男爵的子女,不能以他实际水平来衡量他的地位。
当王启年目光转到侍女身上,感到一股魔法波动,侍女居然是一个魔法学徒,就这一点,埃德蒙男爵就不简单。
“骑士法兰克林见过先生,敢问先生姓名?”少爷法兰克林微笑着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