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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 共情

作者:宝宝爱追剧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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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机前,许乐放心不下,还是给李秋月打了个电话,确认小明依然沉睡,这才松了口气。

    他拉着大包小包,到了约定的地点,只见刘琳轻轻松松,什么都没带,她身边有一个助理,个子不高,但是强壮。而曾锦文,带的东西比许乐还多,他背着四方的黑色书包,中间微微往外凸。看得出,里边有很多膨化食品。

    几人上了飞机。飞机缓缓上升。许乐坐在窗户旁,看着湛蓝的天,一簇簇棉花一般的云。

    “你们吃不吃东西?”曾锦文打开一袋零食,狼吞虎咽,像是多年没有吃过饭的人。

    谭德明深深地看了眼曾锦文,“其实,我觉得,你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我给你们准备了很多吃的。”

    说罢,他拍了拍手掌,一阵脚步即刻从耳边传来。

    三个美艳的女人穿着肉色丝袜,包臀裙,婀娜多姿的走了过来,她们手上分别端着不同的食物。

    “这不是鱼子酱吗?”曾锦文睁大眼,不敢置信的看着前方的美女所端来的盘子里放置的食物。

    “没错,鱼子酱。”谭德明没有因此看不起曾锦文。曾经在留学的一段时间,他完全是身无分文。家里人为了培养他的独立能力,特地让他感受一下这种如同流浪汉的身份。

    曾锦文舔了舔嘴皮子,将零食扔在桌子上,随后拿起了鱼子酱,毫不犹豫的大口吃了起来。

    许乐最近一直都在吃这些东西,因为他是公孙离合作伙伴的缘故。因此,经常伙同公孙离参加各种大型场合,鱼子酱几乎成了必不可少的点心。

    他早就吃到反胃了,还不如一碗粥。

    刘琳看也不看一眼旁边的甜点,只是拿着书本,认真看了起来。

    谭德明的视线落在许乐身上,看着许乐往窗外看,忍不住说。“看来你很少坐飞机啊!”

    “不,最近经常坐,只是我很喜欢看湛蓝的天还有一层层的云。”许乐回答道,他的脑海里总是忍不住浮现之前小明所说的话。

    那些危险究竟是什么?听小明的意思,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莫非是眼前的谭德明?只是,谭德明和他无冤无仇,他家境好,和自己从事的行业完全不同,不存在商业竞争,应该没必要这样针对他。

    “看来是个文艺人。”谭德明点点头,也开始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

    许乐留意到,这是一本人体解剖学,里边充满血淋淋的图片。

    “谭总,你好像有些重口味啊?”许乐指了指谭德明手中的书。

    “喔,我喜欢看这方面的,我对这些医学很感兴趣。只是,我父母并不希望我学习医学。你也知道,我家里可是古董鉴宝世家,他们希望我继承衣钵。”谭德明叹了口气,“尽管我听了话,可是兴趣哪里是那么好抛弃的!”

    许乐点点头,他太能理解这种心情了。之前他也一心想要成为出色的历史学家,只可惜,太多的因素导致他只能朝医学的方向来发展。

    谭德明依然认真的看着书,不被其他打扰,看着谭德明如此认真,许乐连连皱眉,心中涌起好奇。

    一般的人,很少会看解剖书。哪怕他必须学习医学,也很少看这方面的书,在他看来,这是只有法医才需要看。

    顿时,他心里涌起一股奇妙的想法,占据了他全部的思想。

    这个谭德明,他不会一直是用人体器官挣钱吧?他好奇的上下打量谭德明。因为太过于认真,他都没有注意到,谭德明正好奇的看着他。

    “你这么看我干什么,怎么?我太帅了吗?”谭德明好奇的看着许乐,忍不住问道。

    许乐一怔,猛的摇摇头,“不,我只是在想,咱们可真是恰恰相反呀!我是历史系的学生,历史才是我的最爱,可是因为某些原因,我却只能努力学习医学,因此,我才忍不住看向你。”

    他转动眼珠子,很快想了一些话,这些话足够让谭德明相信,因为都是事实。

    谭德明笑了笑,点了点头,“你这么说,的确是没错,我觉得呀,咱们这两种人生换一下就好了。”

    看着谭德明不再怀疑,许乐这才松了口气,他抚了抚胸膛,笑眯眯的看着谭德明,“我真的很感谢你,谭总,能带我来这里,让我激动澎湃。”

    想到这,他睨了眼刘琳,只觉得应该不会这样。毕竟,刘琳可是古董大王的女儿。这个谭德明如果真的那么变态,他怎么和古董大王交代?难道说自己欺负了她的女儿?显然不可能找刘琳过来。

    这样的疑虑,逐渐消失。他更愿意相信,很有可能是路上遇到了什么心术不正的人。

    下了飞机,谭德明打电话给已经预约好的司机,让他开车把他们送到最好的酒店。这个酒店看起来奢华无比,装修精良。不过,和北海市的比起来,还算是便宜。

    曾锦文和许乐住在一间屋子。这是许乐要求的,他装作害怕的看着曾锦文,再加上曾锦文也觉得一个人住在大的居室特别无聊,便欣然同意。或许是因为节约的缘故,谭德明也愿意这么做。

    而刘琳,她身为女孩子,当然只能单独住在一间,为了安全起见,就在许乐的房间对面,她的助理决定住在别处。这儿太昂贵,实在不划算。

    “其实,如果你们觉得太拥挤,没必要为我省钱。”谭德明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曾锦文和许乐。

    曾锦文怔了怔,听到这话,羞得满脸通红。他想起来自己刚才在飞机上那失态的样子。开始怀疑,这个谭德明是不是在含沙射影。

    “没关系,我们这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互相住在一起,彼此有一个照应,我们是非常愿意的。”许乐连忙拍了拍曾锦文的肩膀,冲曾锦文笑了笑。

    谭德明见曾锦文也是笑眯眯的,这才松了口气,“太好了,我真的害怕你们说我小气呢,我真的不是这种人,真的特别害怕你们误会我。”

    两人走到属于自己的房间,看着大而开阔的房间,曾锦文兴奋的躺在自己的床上。足足有一百五十平方米,和很多人一整套房子的面积差不多。

    “许乐,你看到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嘲笑我呀?”曾锦文好奇的看着许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许乐一怔,有些不太明白曾锦文话里边的意思,随后才反应过来,“这有什么呀,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我以前也这样,你恐怕不知道吧,我以前特别狼狈,别提多可怜了…”许乐想到过去,忍不住叹了口气,为自己感到悲哀。

    在某些时候,他曾经想过自杀,觉得自己活着已经毫无意思。

    “是吗?原来哪怕是你也会有这种时候啊,我还以为就只有我…”曾锦文有些不好意思,他吞了吞口水,看了眼许乐。

    许乐和曾锦文开始讲述,之前的他受了怎样的委屈,包括徐楠的事情,他一字不漏的告诉了曾锦文。

    共情永远是让两颗心靠近的办法。

    曾锦文和许乐,也因为这件事,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前两天,谭德明并没有让他们去寻找珍宝,而是选择带着他们到处玩,哪里出名,就带他们去哪里溜达。

    曾锦文因为从没来过这里,只感觉到新鲜,因此没有急着看玉佩。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玉佩,不过是一个聪明的学者一时糊涂相信了自己得了阿兹海默症的父亲而已。

    许乐则是忐忑不安,他恨不得早点让这个事情圆满,而不是选择在这里因为这件事而焦虑不安,心里惊慌不已。

    “咱们已经玩了两天了,所有景点也都去了,你们觉得好玩吧?”谭德明看了眼三人,还有一旁的刘琳的助理。

    他的名字叫做徐福,看上去文质彬彬,是一个读书人,说起话来,带着很浓的乡音。而他有自认为自己的普通话良好,因此让人觉得有些可笑。

    “还好,挺好玩的,这里看上去风景很美,很新鲜。虽然我们家乡空气很清新,但是到处都是牛粪,还有一堆堆田鼠拉的屎。”曾锦文老老实实的回答。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许乐对曾锦文没有太大的偏见。他之前一直觉得这个曾锦文不算个好东西,就是一个单纯的书呆子,无趣至极。

    现在发现,还是他自己太过于狭隘。这个曾锦文,对人可以算得上真诚,并且坦率。除了爱贪小便宜,这没有别的毛病。

    贪便宜也的确在情理之中,他家里贫困,都是靠奖学金过日子,不像刘琳家里给力,从小锦衣玉食,吃好的喝好的。

    比起刘琳,他更能体会曾锦文的感受,他也是从那种苦日子过来的。

    “是呀,既然如此,咱们呀,就好好的开始认真寻找这个玉佩!这里,是我的祖籍。说不定,会有什么发现。”谭德明看了眼四周,见没有人注意他,他才敢说话。

    “好的,没问题。”刘琳点点头,眸子微微一闪。